美國式憲政的困惑
近二百年來,世界各國爭先恐后地邁入自由、民主的憲政軌道,以美國為首的憲政理念越來越深入人心,伴隨而來的法治理念也逐步成為世界上最強大的意識形態,以至于任何一個國家都不敢自稱為專制、獨裁的國家,即便是極權國家也在表面上聲稱自己的政權是民選政府,以論證政權的合法性。憲政制度已被越來越多的民族所接納和向往,尤其是甚囂塵上達150年之久的共產烏托邦在世界范圍內土崩瓦解的今天,憲政制度幾乎已成為必須接受的唯一的好制度,從而在一些物資文明相對落后的國度里,憲政制度取代了舊有的理想,成為新的烏托邦。法治國家的最大特色便是既有的有效規范高于國家機器的執掌者。因此,在法治國家里,為了有效地防止政府擅權專斷而將政府權力分離,由不同的機關各司其職,較為典型地是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權分立的美國憲政制度。憲政制度的優點在于最大限度地承認并保障人的權利和地位。因此,憲政制度是以人為本體的,它將人定位在世界的中心位置,其他一切存在都是以人的存在為目的的,歐陸國家的民法學說中的主體指的是人或是人的集合體,這是將人突出于萬物之上的典型學說。憲政制度給人類的承諾是:
“我將給你自由和幸福。”自由在這里可以被理解為,只要不妨礙他人的自由就可以為所欲為。因此,憲政制度充分地尊重并鼓勵人們放縱他們的欲望,唯一的限制是不得損害他人的自由。可是人的欲望是無止境的,憲政制度在這里遇到了一個極大的障礙,這種障礙使憲政制度無法兌現它的諾言。伯爾曼在《法律與革命》一書中指出,法治的進一步完善給人類帶來的不是自由而是束縛。很顯然,憲政制度在對人的欲望肯定地同時,走上了一個極端,這一人類中心主義的規范模式被確立后,在最初的一百年里,人類創造了輝煌的器物文明,人類的欲望也獲得最大限度的釋放和認可。而在前資本主義時代,人們在相對貧困的境遇中,宗教生活是他們的主要生活內容之一,斂積財富的欲望尚未發展到喪心病狂、道德淪喪的地步,可是在這二百年里,人類離心靈生活越來越遠,而與縱欲、無信仰的生活越來越近,這一切都不能說是好現象,并不是人類自身的真正解放,自由并非簡單的是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真正的自由和解放不是外在的擴張,而是內在的升華,服從于動物本能地生存狀態絕不是真正的自由,可是憲政理念答應提供給人類的卻是放縱的自由。自由本身是兩面性的,欲望也一樣,建設性的一面與破壞性的一面是不能相互抵消的,人類的欲望若沒有有效地疏導,其破壞性遠大于其建設性,尤其是在這個時代,人類已經有有了毀滅自身的能力,病態的放縱必將導致人類的整體災難。
盡管憲政理念淵源于神義的自然法,來源于宗教上的正義,可是由于作為西方文化的源頭的希伯萊文化以及古希臘文化本身的局限性,人的地位被過于凸顯地安置于這個世界上,因此,即使在其宗教淵源上,憲政制度鼓勵人的私欲,放縱追求外在自由的要義也獲得了正當性解釋,尤其是在基督新教產生以后,人生的職責從事奉彼岸的上帝轉化為此岸的勞作的追名逐利,最后,基督教世俗化帶來的結果便是宗教的全面失落,宗教對人性的提升被人欲這一打開的潘多拉之盒抵消殆盡。
盡管世界上并不缺少象印度、中國這樣深藏智慧的國家,但由于他們對器物文明的相對漠視導致了國不富、民不強,當西方列強用槍炮帶來憲政文明時,他們被逼上一條往死路疾馳的快車道,而且幾乎無法作出自己的選擇。如今,西方憲政制度創造的“輝煌”文明產生了一個可怕的后果,就是人類有多大的建設能力,就有相應的更加巨大的破壞能力,全球生態環境的嚴重惡化,人類道德水準的嚴重滑坡在兩次世界大戰及其后的極權國家里都得到了有力的佐證。尤其是現當代極權制度給人類帶來的災難更是觸目驚心,而這一制度本身本身正是自由主義的舞臺上隆重上演的,它與自由主義追求外在自由的烏托邦信念完全是一脈相承的。而且只要人類的目光依然停留在此岸世界的財富和縱欲上,烏托邦的幻想便永遠沒有了期,極權烏托邦的破產并未完全濾清人類的眼光。當憲政制度以更誘人的面目、并且以更有實效的利益展現在我們面前的時候,我們已無法選擇。飲鴆止渴的道理誰都懂,可是我們仍然無法逃脫命運之神的捉弄。從解決人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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