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紀的法官素質
隨著21世紀的到來,世界經濟全球化和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正日益深刻地改變著人類的生產和生活方式。在這個新的歷史發展階段,法律規范已成為構筑新時期政治、經濟、社會秩序的基礎與前提。除了建立和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形態相適應的法律和司法制度外,必須提高司法機構的權威和效率。“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有一支高素質的政法隊伍”,這是保證司法機構權威與效率的重要方面。而作為二十世紀的人民法官,則更是需要具備如下素質:
一、具有市場經濟的司法理念和專業知識
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法官,必須也只能用市場經濟的觀點、方法和司法理念去思考、對待和解決社會各種司法現象和問題,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審判獨立”、“程序正義”的司法素養和行為準則;法官不僅要對各種案件作出正確判斷,而且要對所適用的法律的立法竭力有較深刻的理解,創造典型案例,探索司法審判新的特點和規律,這要求法官具有較高的理論素養;司法的發展趨勢要求具有綜合素質的復合型人才,不僅要求法官具有較嫻熟的法律知識和裁判技能,還要求法官具有廣博的人文社會知識和自然科學知識。目前我國無論是法官隊伍還是專業審判庭的設立,都強化了單一業務型人員的發展,法官對各種信息選擇、分析、判斷的安全能力較弱,難以適應日趨復雜的各類案件的審判工作。
二、具有與世界法律接軌能力
加入WTO以后,了解世界貿易組織的非歧視原則和法律條文,保護正當貿易關系,提高我國經濟競爭能力,并通過世界貿易組織多邊爭端解決機制來維護本國的合法權益,成為法律工作者的職責和義務。同時,中國作為國際社會的成員,必須遵守國際規則,這也是促進我國對外開放政策基點。它不但預示著經濟領域的深刻變革,也會帶來法律、制度等上層建設領域的相應調整。利用國際規則允許,保護民族工業、服務業的發展,也成為法官的重要使命。
三、道德素質
堅持司法道德是法官的天職。排除非法律因素困擾,堅持司法獨立,法官只服從法律,保持中立,堅持正當的司法程序,保護當事人的正當權益,是新世紀法官必須具有的職業道德,也是實現司法公正的前提。法官要逐步樹立職業權威和榮譽地位,并通過法官遴選制度加以確立和體現,以此形成自我約束機制。同時要對審判制度進行相應的改革,要堅持公開審判制度,使審判進程透明化、公開化,杜絕審判環節的“暗箱操作”,改變“先查后審”、“先定后審”的現象。
總之,法官的素質非常重要,事關司法改革最終目標的實現。對現行法官制度、人事制度、法院關系制度、經費制度等的改革,也是促進法官素質提高的重要環境因素。
二十一世紀的法官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