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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析法學科基本理論問題探討論文
1 概述
內容分析法是一種以研究人類傳播的信息內容為主的社會科學研究方法。盡管內容分析法作為專門的科研方法歷史不長,但人們對傳播內容的研究,可以說源遠流長,例如中國古代君臣的“微服私防”、巡視采風等。而在國外,對媒體傳播的信息內容進行定量分析則可追溯到17世紀后期,當時教會十分關注非宗教思想在報紙上的傳播,于是由神學家進行了相關的研究[1]。18世紀中葉,瑞典宗教界與學術界也曾以詞語類目的定量分析方法對當時引起爭議的宗教贊美詩集《錫安哥集》進行了剖析[2]。可以說,內容分析法作為一種科學調查方法已存在了幾個世紀,但其發展和推廣主要是由19世紀的大眾傳播媒介和20世紀的電子傳播媒介促進的。進入20世紀以后,內容分析法得到了迅速發展,形成了系統的理論。
2 內容分析法的定義
在內容分析法的形成發展過程中,眾多研究者從各自不同的角度進入內容分析研究領域,做出了杰出貢獻。20世紀50年代以來,隨著理論研究的開展,產生了許多關于內容分析的定義。
1952年,美國傳播學家伯納德·貝雷爾森(Bernard Berelson)將內容分析法定義為“一種對具有明確特性的傳播內容進行的客觀、系統和定量描述的研究技術”[3]。
霍爾斯蒂(Holsti)在對包括書面和口頭的所有交流方式進行深入研究后指出:“內容分析法是系統地、客觀地描述信息的特征”。同時為內容分析確定了三個主要目標:描述傳播特征,推測傳播者的意圖以及傳播效果[4]。
另一位內容分析研究者克里本道夫(Krippendorf)將內容分析定義為系統、客觀和定量地研究傳播信息并對信息及其環境之間的關系做出推斷[5]。
華里澤和韋尼(Waliger and Wienir)則把內容分析定義為用來檢查資料內容的系統程序。柯林杰(Kerliger)的定義也很具有代表性:內容分析是以測量變量為目的、對傳播進行系統、客觀和定量分析研究的一種方法[6]。
在這里,我們采用被學界廣泛引用的貝雷爾森的經典定義,因為它簡明扼要地揭示了內容分析的研究對象、研究方法及其特征。
具體地說,內容分析的研究對象是“具有明確特性的傳播內容”。“明確”(manifest)意味著所要分析的傳播內容必須是明白、顯而易見的,而不能是隱晦、含糊不清的。如果在研究者之間、研究者與受眾之間對傳播內容的理解很難達成共識,那么,該傳播內容便不宜作為內容分析的對象,因為對這類內容進行分析非常困難。分析方法的特征是“客觀”(objective)、“系統”(systematic)和“定量”(quantitative)。結果表述的特征是“描述性的(descriptive)”。內容分析的結果常常表現為大量的數據表格、數字及其分析。這是“客觀”、“系統”和“定量”研究的必然結果。與“大多數電視節目里充斥暴力行為”的主觀認定不同,內容分析結果的標準表述是:“在某年某個時間段的某個電視節目里,至少有60%的鏡頭展示了暴力行為”,即是一種客觀、系統和定量的描述。
近年來,有研究者認為貝雷爾森的定義“過窄”、“有局限性”。其實,關鍵在于對定義如何解釋。如果我們認為“客觀”、“定量”、“顯而易見”等具有相對的意義,那么,“定義過窄”的問題就不那么嚴重了。這就是說,任何一項研究,不可能絕對地做到“純客觀”、“純系統”和“純定量”,或其被分析的內容是“顯而易見”的。一項研究必然包含著許多復雜的成分。在研究的不同階段,“客觀”是相對重要的。如前期的制定評價標準和論證階段、后期的數據解釋階段等,研究者的主觀認識必然在起著重要作用;在傳播內容范圍內,“系統”也是相對的。一項研究不可能涵蓋所有媒介所有時段的所有問題,它只是樣本范圍內的“系統”,在一個樣本范圍內,才需要采用同一的標準。對制定評價標準和數據解釋來說,分析不可能在沒有一定的理論指導下進行。只有定量數據而沒有理論解釋,就不能很好地揭示出傳播內容與社會現實的聯系。“客觀”、“系統”和“定量”僅僅揭示了內容分析方法的外部特征,其本質是對傳播內容的準確描述,以發現所分析的內容對社會現實的意義。因此,一項研究是否準確、系統地描述了傳播內容,以及被描述的傳播內容對社會現實是否有意義,這是構成內容分析的最基本的要素,而并不取決于這項研究的定量化程度。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貝雷爾森的定義基本上是適用的[7]。
3 內容分析的研究形式及目的
3.1 研究形式
內容分析研究有三種形式:①描述傳播內容的傾向或特征——這是最常見的內容分析形式,如媒介報道中是否存在著對愛滋病的偏見以及達到何種程度等;②描述傳播內容的變化趨勢——這類研究常常需要分析5年、10年或更長時間的樣本,以發現對某一主題(如環境保護)的報道量或其觀點是否有變化等;③比較不同樣本的內容特征——即采用同一評價標準,對兩種以上的同類媒介內容進行分析,以比較它們之間的內容特征和風格。這三種形式均與社會現實、傳播者、受眾發生某種程度的聯系。
3.2 研究目的
內容分析的研究目的也可概括為三個。第一個目的是將傳播的信息內容與社會現實進行比較。研究者在從事這類研究時,一般暗含著一種假設:即傳播內容的傾向與社會現實(或現代社會價值觀)不相符。研究者承擔一個內容分析項目時,常常是基于對某種傳播內容的不滿,認為它歪曲了社會現實或不符合現代社會的價值觀或科學觀。研究者試圖通過系統的定量分析,揭示其內容所蘊涵的社會性質。僅僅分析某種內容傾向的百分比是沒有意義的,只有將這種百分比與社會現實、社會觀念聯系起來的時候,才能對數據作出價值判斷,在這個基礎上,內容分析才有意義。也就是說,內容分析的價值不僅是描述內容趨勢,更重要的是它能幫助我們理解和解釋社會現實。
第二個目的是從信息內容推測信息傳播者的態度。研究者的假定是:在大多數情況下,媒介信息在相當程度上自然而然地體現了媒介或傳播者的態度。如研究日記可推斷寫日記人的態度;研究某個雜志中的婦女形象,可推斷這個雜志對女性的態度;比較兩家報紙對某個暴力事件的不同報道,可以看出它們對這一暴力事件的不同看法;統計分析受眾來信(在這里,受眾也是信息制作者),可推斷出受眾對某種媒介或某種媒介內容的興趣傾向等。當然,也有個別的例外,如為了某種利益,媒介發表與其態度相反的內容。這時,推論研究者態度的研究效果將會大大降低。
第三個目的是從媒介內容推論傳播效果。研究者的假定是:人們長期接觸某種媒介內容,就會受到某種媒介內容的影響。這一假定已得到傳播學理論的支持。其理論主要有:李普曼的報刊意義構成功能、格伯納的培養論、肖和麥考姆的議程安排功能和德弗勒、普萊克斯的媒介影響語言的功能。但傳播學的其他理論指出:媒介內容對受眾的影響不是直接的,而是有條件的。受眾接觸某內容的動機、態度、原有認知結構以及其他因素也將決定媒介內容的影響。當受眾大量接觸與其原有態度一致、原有認知結構相同等內容時,才有可能增加受眾認同媒介內容的機會,進而影響受眾[8]。
以上是來自傳播學研究的觀點,而大眾媒體傳播的內容是社會信息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情報學的主要研究對象,因此,在社科情報學研究中也同樣適用。但是在將內容分析法引入情報學研究領域后,除了繼續發揮其信息分析的功能外,更重要的是運用該方法輔助情報工作,在研究形式上幫助開展情報研究工作,其研究結果也有助于探索情報學規律和進行理論建設。
4 內容分析法的特征
作為一種全新的研究方法,內容分析法在很多方面都不同于傳統方法,例如,從方法屬性看,它雖然被列為社會科學研究方法,但明顯受到自然科學研究方法的滲透影響;從方法特點看,它既有獨特的個性,又處處顯示出交叉性、邊緣性、多樣性……從以上定義來看,眾學者基本認同內容分析法具有以下三個關鍵特性。
4.1 系統性
是指內容或類目的取舍應依據一致的標準,以避免只有支持研究者假設前提的資料才被納入研究對象。因此,首先,被分析的內容必須按照明確無誤、前后一致的原則來選擇。選擇樣本必須按照一定的程序,每個項目接受分析的機會必須相同。其次,評價過程也必須是系統的,所有的研究內容應以完全相同的方法被處理。編碼和分析過程必須一致。各個編碼員接觸研究材料的時間應相同。總之,系統評價意味著研究自始至終只使用一套的評價規則,在研究中交替使用不同的規則會導致結論混淆不清。
4.2 客觀性
是指分析必須基于明確制定的規則執行,以確保不同的人可以從相同的文獻中得出同樣的結果。這包括兩層含義:①研究者的個人性格和偏見不能影響結論。如果換一個研究者,得出的結論也應該是相同的。②對變量分類的操作性定義和規則應該十分明確而且全面,重復這個過程的研究者也能得出同樣的結論。這就需要建立一套明確的標準和程序,充分解釋抽樣和分類方法,否則,研究者就不能達到客觀的要求,結論也會令人置疑。應該強調的是,在內容分析的前期階段,研究者選擇分析題目、制定評價標準、定義分析類別和單元等過程基本上仍是主觀的。內容分析法需要研究者首先將文字的(或圖畫的)非定量的內容轉化為定量的數據,這一轉化過程是根據理論引導觀點來進行的。但一旦評價標準、分析的類別和單位被確定,轉化過程完成,其后續的研究過程就被認為是客觀的了。這時,研究者的個人意志不再能左右分析的數量結果,他必須按照確定的評價標準、分析的類別和單位進行計量,計量出什么結果,就只能表述什么結果。任何研究者都應該得出同樣的結論。由此,內容分析法的客觀性被確立。
4.3 定量性
是指研究中運用統計學方法對類目和分析單元出現的頻數進行計量,用數字或圖表的方式表述內容分析的結果。首先,內容分析的目的是對信息實體作精確的量化描述。其次,統計數據能使研究者用最簡要扼要的方式描述研究結果。再次,統計數字有助于結論的解釋和分析。定量性是內容分析法最為顯著的特征,是達到“精確”和“客觀”的一種必要手段。它通過頻數、百分比、卡方分析、相關分析以及T-TEST等統計技術揭示傳播內容的特征。“定量”并不排斥解釋。當研究者得出一組說明傳播內容特征的數據后,需要對這組數據進行解釋,即說明數據的意義。
系統性、客觀性和定量性相互關聯,共同構成了內容分析法的主要特征。
5 內容分析法的分類
內容分析法作為一種研究社會現實的科學方法,經過了長期的理論探討和實踐應用正逐步趨于成熟與完善。在此過程中,研究者對該方法究竟是定性研究還是定量研究進行了激烈爭論,先后提出了以下幾種方法類型,從中可以看出內容分析法的演變軌跡及技術進步對其發展的推動作用。
5.1 內容分析法的類型
5.1.1 解讀式內容分析法(hermeneutic content analysis)解讀式內容分析法源于20世紀70年代的人類學研究,它是一種通過精讀、理解并闡釋文本內容來傳達作者意圖的方法。“解讀”的含義不只停留在對事實進行簡單解說的層面上,而是從整體和更高的層次上把握文本內容的復雜背景和思想結構,從而發掘文本內容的真正意義。這種高層次的理解不是線性的,而是呈現出循環結構:單項內容只有在整體的背景環境下才能被理解,而對整體內容的理解反過來則是對各個單項內容理解的綜合結果。
這種方法強調真實、客觀、全面地反映文本內容的本來意義,具有一定的深度,適用于以描述事實為目的的個案研究。但因在解讀過程中研究者不可避免的主觀性和研究對象的單一性,其分析結果往往被認為是隨機的、難以證實的,故缺乏普遍性。
5.1.2 實驗式內容分析法(empirical content analysis) 實驗式內容分析法是一種定量內容分析和定性內容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定量形式的內容分析法是20世紀20年代末在新聞界首次運用。它將文本內容劃分為特定類目,然后計算每類內容元素出現的頻率,并描述明顯的內容特征。該方法具有三個基本要素,即客觀、系統、定量。用來作為計數單元的文本內容可以是單詞、符號、主題、句子、段落或其他語法單元,也可以是一個籠統的“項目”或“時空”概念。這些計數單元在文本中客觀存在,其出現頻率也是明顯可查的,但這并不能保證分析結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一方面,是因為統計變量的確定和對內容的評價分類是由分析人員主觀判定的,難以制定標準,操作難度較大;另一方面,是因為計數對象僅限于文本中明顯的內容特征,而不能對潛在含義、寫作動機、背景環境、對讀者的影響等方面進行推導,這無疑限制了該方法的應用。
定性內容分析法主要是對文本中各概念要素之間的聯系及組織結構進行描述和推理性分析。舉例來說,有一種常用于課本分析的“完型填空”方法,即將同樣的文本提供給不同的讀者,或將不同的文本提供給同一個人,文本中被刪掉了某些詞,由受測者進行完型填空。通過這種方法可衡量文本的可讀性和讀者的理解情況。由于考慮到了各種可能性,其分析結果可以提供一些關于讀者理解層次和能力的有用信息。與定量方法直觀的數據化不同的是,定性方法強調通過全面深刻的理解和嚴密的邏輯推理來傳達文本內容。
一般認為,任何一種科研方法都包含一定的定性步驟。比如,在研究開始階段要確定主題和調查對象,明確相關概念,制定研究計劃;最后階段還要針對研究的問題,解釋實驗結果。但是單純的定性方法缺乏必要的客觀依據,存在一定的主觀性和不確定性,說服力有限。因此,很多學者倡導將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結合起來,取長補短,相得益彰。定性和定量方法相結合的實驗式內容分析法具備以下幾個特點:①對問題有必要的認識基礎和理論推導;②客觀地選擇樣本并進行復核;③在整理資料過程中建立一個可靠而有效的分類體系;④定量地分析實驗數據,并做出正確的理解[9]。
5.1.3 計算機內容分析法(computer content analysis) 計算機技術的應用極大地推進了內容分析法的發展。計算機作為一種數據管理工具,在數據的搜集、存儲、編輯和整序等過程中具有手工方法不可比擬的速度和準確性。無論是在定性內容分析法中出現的半自動內容分析(computer-aided content analysis),還是在定量內容分析法中出現的計算機輔助內容分析(computer-assisted content analysis),都只是術語名稱上的差別,而實質上,正是計算機技術將各種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有效地結合起來,博采眾長,才使內容分析法得到了迅速推廣和飛躍發展。互聯網上已出現了眾多內容分析法的專門研究網站,還提供不少可免費下載的內容分析軟件,相關論壇在這方面的討論也熱火朝天。
5.2 關于定性和定量的討論
一般說來,科學研究方法可分為兩大類:即人文科學所使用的定性分析研究方法和行為科學所使用的定量分析研究方法。定性分析方法是根據事物或現象所特有的屬性及其運動變化中的矛盾性,以大量的歷史事實和普遍的認識規律為前提,來研究和考察社會現象的一種最基本的分析方法。如歷史求證、哲學思辨、法規判斷、文化研究等都是常見的定性分析方法。定量分析方法是科學研究所使用的另一種重要研究方法,它是從20世紀興起的行為科學方法中引進和移植而來的。定量分析是從事物或現象所表現出來的數量特征和數量關系,及其運動發展過程中的數量變化等方面來考察事物或現象的分析方法。由于這種方法是通過對具體數量的測定去研究分析問題,使用了統計數字,因此使研究報告更精確、直觀,可比性更強,更有說服力。它可以用來研究很多傳統的定性方法無法解決的問題,是科學研究中常用的重要方法。
縱觀近30多年的內容分析研究,其中使用較多的是定量內容分析法。我們知道,理解一篇文章最基本也是最好的方法是仔細閱讀,但是同樣現實的是有多少讀者就可能有多少種理解。為了將各種理解統一起來,最簡單的方法是計算文本中特定元素的數目,用客觀數字來說明問題。但這樣做也有一個缺點,即很多情況下我們獲得的只是自動索引或文摘,它們只揭示了文獻的主題,而人們除了想知道主題以外,還想了解更多關于作者處理該主題的方式,例如是贊成還是反對,是描述還是評價,等等。因此,為了避免出現閱讀并理解了文本而不能客觀表達結論,或計算了文本元素而不能提供對文本更深入的見解這兩種情況,筆者建議在內容分析研究中系統地使用定性和定量兩種方法。在實際操作中,可根據具體研究課題來選擇使用,但最好是將兩種研究方法有機結合,有的放矢地進行分析和研究,才能更加有效地指導研究工作。隨著計算機技術的引入,我們看到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之間的距離正在逐步縮小,內容分析法的適用范圍也更加寬廣。
6 內容分析法的形成與發展
6.1 內容分析法的形成因素
內容分析法誕生于美國。20世紀初,工業化使世界的聯系日益密切,從而導致了信息傳播活動的異常活躍,并趨于頻繁和復雜。特別是信息傳播的相對獨立性、職業性(即報刊、廣播、電視等大眾傳播媒介的登場),給人類帶來了一種全新的、極大的沖擊。大眾傳媒的發展及其研究即是促使內容分析法形成的首要因素。在大眾化報紙迅速發展的時期,研究者熱衷于研究日報,試圖發現各種報紙的主題趨勢有何不同;在收音機、電影和電視迅速發展的時期,研究者研究電子媒介內容及其對受眾的影響,并發展了“符號評價”(如消極的—中間的—積極的)這一定性維度,從而超越了頻數的定量統計”[10]。進入網絡時代后,包括互聯網在內的幾乎所有的媒介內容都成了內容分析的對象。這種現象并不是偶然的,傳播內容研究是傳播過程研究中的重要一環,沒有對傳播內容的系統研究,傳播的社會效果及對個體的影響就難以確定。內容分析方法因此得以成為傳播研究的主流方法之一。另外,在大多數情況下,內容分析要分析傳播的信息內容,就必須依賴于記錄、保存了傳播內容的載體,各種大眾媒介正是這樣的載體。因此,內容分析法在傳播學界被確立為大眾媒介研究的主要方法之一,正是兩方面因素相輔相成的結果。
同時,隨著人類認識能力的空前提高,對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的認識越來越深入,越來越明確,除了客觀條件外,主觀條件也日趨成熟,內容分析法便得到了更廣泛和深入的研究與應用。在信息學基本研究對象中,信源(傳播者)和信宿(接受者)固然是兩個主要因素,但信息(傳播物)也顯得特別重要,只有在將信息內容與傳播者、接受者及其影響相聯系時才能發揮最大潛能,而內容分析法就是研究信息內容的有效手段。尤其是將內容分析法應用于社科情報學的研究和社科情報工作的開展,更是順理成章且大有裨益。
6.2 內容分析研究的必要性
當今社會、政治和經濟環境的變化十分迅速,人口老齡化、倫理多元化、經濟全球化以及計算機和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令我們的生活環境日新月異。在這樣的環境中,決策者的工作就變得越來越復雜。當今的決策者面臨著兩個難題:其一,要想在不斷變化的環境中有效地管理各類組織,需要對社會環境中的相關趨勢進行持續的監測和評價,但是傳統的社會環境監測方法如民意調查進展很慢,調查結果又往往滯后一段時間,不能及時滿足需要;其二,在日益信息化的社會中,決策者需要依賴更加準確可靠的信息作出決定,但是從浩如煙海的信息中提取出有用的信息變得越來越困難。
因此,阿爾萬·德尼(Alvan Tenney)認為,“需要的是……連續分析大量期刊。這樣通過對數據的研究,可能會發現媒體關注的焦點和公眾行為之間的實際關系。數據記錄本身構成一系列對‘社會氣候’的觀察,其準確程度可與國家氣象局的統計數字相媲美”[11]。
技術的進步使研究這類信息成為可能。例如,近年來可以從在線商業數據庫和互聯網上獲取大量信息文本資料,并進行有效的分析;而且隨著自動抽取有用信息的計算機程序的開發,構建一種新型的社會信息系統以實現高效決策、計劃和管理也更具可行性,這類信息系統可以在一段時間內跟蹤重要政策的實施并監測公眾對于各類問題的態度、信念和價值觀的變化。因此,利用計算機技術對新聞報道、網絡資料和其他文獻信息進行內容分析,有助于及時把握社會輿論的走向,了解公眾廣泛關注的問題,并預測未來社會環境狀況,最終利于決策和管理工作。
6.3 內容分析法存在的依據
從內容分析法的研究對象來看,大眾媒體傳播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既反映也影響了公眾的判斷和信念。一方面,媒體記錄報道了當前的社會輿論信息;另一方面,新聞也是大多數人獲取信息的主要來源。因此,分析新聞媒體報道的信息是間接地衡量公眾態度、信念及價值觀的有效方法。可能有人會認為媒體報道存在偏差,但這不是問題的關鍵。媒體扮演了一個影響公眾態度和信念的重要角色,盡管偏差是不可避免的,但公眾仍將受到媒體的影響。而通過內容分析,可以及時、客觀地反映出這種影響。
從內容分析法的研究方式來看,如果研究人員只是一味埋頭做自己的研究,既不了解前人的成果,也不了解當前的發展情況和未來可能的趨勢,那只會導致盲目和重復工作,對科學發展無益。而利用內容分析法梳理已有成果并作分析,一來有助于理清研究思路,掌握社會需求和發展趨勢;二來可以找到學科研究的新的空白點,做出科學創新,這也是內容分析法被廣泛采用的重要原因。
6.4 內容分析法的發展階段
長久以來,不斷有人嘗試運用定量分析方法考察傳播信息的內容,但是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這種方式的研究一直處于零散的實驗階段。內容分析作為一種正式研究方法誕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至今已經歷了以下幾個發展階段[12]:
6.4.1 實踐探索期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盟軍為了獲取有關德國社會、經濟、政治等方面的動態情報,曾建立了龐大的間諜網。但嚴密的消息封鎖和帝國的反間諜活動使得這一工作很難開展。在著名傳播學家保羅·拉扎斯菲爾德和哈羅德·拉斯韋爾的倡導下,美國情報部門決定從公開的文獻情報中發掘所要的信息。他們選擇了德國公開發行的報紙為目標,通過對其內容的分析和研究,出乎意料地摸清了德國社會的基本情況,很快,這一新的方法又運用于太平洋戰區,在對日情報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6.4.2 理論研究期 戰后,美國政府組織傳播學、政治學、圖書館學、社會學等領域的專家學者與軍事情報機構一道對內容分析方法進行了多學科研究。到1955年,有關這一方法的內容與步驟,如分析單元、定性與定量的比較、頻度的測定與用法、相關性和強度的衡量及信息量的測度等問題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研究,并提出了初步的模式和理論。
6.4.3 基本成形期 上世紀60年代初,內容分析方法開始在美國情報部門推廣使用,特別是用于對社會主義國家的情報分析。如在我國香港地區就派駐了近300名中國觀察員收集我國的各種報刊,進行內容分析。此后不久,內容分析方法進入美國大學的傳播學、政治學和社會學課堂。60年代末,西方圖書館學情報學將內容分析法引入了自己的方法論體系。70年代,這一方法在北美、西歐的社會科學各學科中開始應用,而且在社會學和比較政治學中成效顯著。1971年,哈佛大學的卡爾·多伊奇等人將“內容分析”列為從1900年至1965年62項“社會科學的重大進展”之一。
6.4.4 發展完善期 上世紀80年代以來,內容分析方法不斷吸收當代科學發展的養料,用系統論、信息論、符號學、語義學、統計學等新興學科的成果充實自己,在社會發展和國際政治研究等領域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如美國未來學家約翰·奈斯比特依據這一方法創辦了著名的《趨勢報告》季刊,出版了被譽為“能夠準確地把握時代發展脈搏”的論著《大趨勢》,成功預見了網絡和全球經濟一體化等現象,從而使這一方法受到世人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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