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課程標準》(實驗稿)的思考
《語文課程標準》(實驗稿)的思考江蘇 朱學坤
先從感性直覺上講,在未看到《語文課程標準》之前,基于對外國課程標準是一本厚書的了解,心想,我們的《標準》也會是一本書。當第一眼見到《標準》竟是一本薄薄的小冊子時,心里一驚:怎么會是這樣!再看《標準》的主要內容即“課程目標”,尤其是“階段目標”竟是那么簡略、那么概括時,心里不免有點失望。在和同事們交流看法時,大家共同的意見是“太簡單”,“不具體”,“不好執行”。當然,文字少,不一定差,文字多,不一定好。可有適當的數量,才能有質量。數量不足,質量從哪兒來?下面著重談三點不成熟的思考。
一、太抽象、概括、不具體
《標準》不只是為專家學者們制定的,主要是為教師、學生制定的,要讓教師和學生能看懂,能自覺地照著去做,所以一定要明確、具體,有可操作性。
首先,《標準》運用了一些教師們不太理解的新概念,對這些概念應該給以必要的解釋和界定。比如《標準》標明了語文課程的“人文性”,這是《標準》與以往的大綱相比取得歷史性進步的最重要的一點,是最重大的理論上的突破。《標準》的全部內容都是根據“人文性”來解釋、設計和構建的。可是什么是人文性?《標準》卻沒有闡明。對此盡管眾說紛紜,但其基本內涵必須給予解釋。不然,教師們怎么理解?又怎么落實?再如按照現代課程觀,“課程”這個概念的內涵發展變化很大,它不僅指教科書,還要指其他教學材料、教師與學生、教學情景、教學環境等構成的一種生態系統,是教師、學生、教材、環境多種因素的整合。課程是獨特且永遠變化的,有多少班級,學校就有多少種課程。課程不僅是文本課程,更是體驗課程,課程不只是知識的載體,而是教師和學生共同探求知識的過程。可以說,一線教師了解這個變化的并不多,《標準》也應該給以詮釋。還如:語文素養、語文因素、語文實踐、形成性評價、終結性評價、成長記錄方式評價等等,都應加以解釋和界定。《標準》對“語文資源”的解釋就很好,教師一看就明白。
其次,有些內容不夠具體,太粗略。如《標準》的“階段目標”分四個學段制定,分四個學段的依據是什么?為什么不按年級分?甚至按我國現行的學制——每年兩個學期來分。那樣教師執行起來不更明確更容易嗎?也許,由于語文不像數理化那樣知識具有系統性邏輯性,階段目標難確定,抑或教材的不同又增加了確定的難度,所以,階段目標只能籠統地、大致地、粗線條地確定一下就算了。可是一線教師怎么辦?
再者,新課程的實施,新課改的到來,要求教師具有嶄新的教學方式方法,學生也需要嶄新的學習方式和文法。這些嶄新的教和學的方式和方法到底有哪些?《標準》要不要給以介紹和提供?難道還需要另外的“解讀”和培訓?
教師們需要拿過來就能照著去做的標準,需要用來很容易就能檢查自己教學情況到位與否的標準。假如讀了《標準》之后還是“滿頭霧水”,不知怎么去做,那豈不失去了意義?《標準》應該為一線教師的執行著想。俗語云:“話好說,事難做”,制定《標準》時,概括的、原則的話好說,而詳細起來就不容易了。但再不容易也得詳細具體,否則全國的教師就作難了。
二、人文精神的定位和語文課程的本體問題
長期以來,語文教育(www.35d1.com-上網第一站35d1教育網)存在的問題很多,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與語文教育(www.35d1.com-上網第一站35d1教育網)缺乏哲學層面的思考和哲學高度的指導有關(這大概與我們民族的整體思維方式有關)。《標準》的制定者應多從哲學層面和哲學高度來思考并指導《標準》的制定和語文教育(www.35d1.com-上網第一站35d1教育網)實踐。
看《標準》開頭對語文課程“性質與地位”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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