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進行第4次作息制度改革 延后上班時間
新華網 2003年12月7日
“對我們這些職業女性來說,推遲半個小時上班太重要了。現在每天早晨起來不但有充足的時間來精心打扮自己,而且還偶爾能親自下廚做頓可口的早餐。”金小鑫說。
金小鑫在甘肅省蘭州市某機關工作,由于住所離單位較遠,每天起早貪黑不說,還要在擁擠的公交車中度過惱人的一個小時。隨著新作息時
間在這個城市的執行,她的煩惱正在成為過去。
作息制度醞釀再次調整
前期改革已經在南京、重慶、杭州等城市展開
趨勢
從2003年12月1日起,甘肅、河北等中國一些省份的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始推行新的作息制度,早晨上班時間由原來的8點推遲到了8點半,每天的總工作時間也縮短了半小時。像金小鑫一樣,這一靈活而富有彈性的作息制度調整,讓許多人感受到了生活的陽光與快樂,他們用“從此生活變得更加從容”對此作了評價。
有關專家指出,目前在甘肅、河北等地推行的新作息時間,盡管是局部范圍的,但它實際上是中國即將全面進行的第四次作息制度改革的試點和醞釀,這一前期改革已經在南京、重慶、杭州等城市展開,而且許多人盼望已久的“朝九晚五”作息制度此前在綿陽、常州、無錫等城市已經開始實施,并帶來了不錯的社會效益。
社會越發展,生活越休閑
觀點
甘肅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劉敏說,一個社會越發展,它的人民就越能享受更多的休閑和娛樂機會,中國作息時間的不斷調整,不光體現了各級政府對勞動者的尊重和關心,它實際上是中國經濟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質量不斷提高的表現,這一改革所產生的社會效益正在不斷顯現。實施錯時上下班和縮短工作時間,既有利于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又有利于緩解交通壓力和刺激生活消費,同時,這一制度的適度改革,還能增進工作效率和促進家庭與事業的和諧發展。
工時曾經三次大變化
鏈接
新中國成立以來,先后進行了三次大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的調整。第一次是在1960年,在全國統一推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改變以往各地8小時至10小時不一的工時制度;第二次是在1994年和1995年,對周工作時間進行了兩次調整,先是將沿用已久的每周工作48小時改為44小時,緊接著又縮短為40小時,即現在執行的每周五天工作制;第三次是對全國休假制度的改革,1999年將“五一”“十一”法定休假日各增至3天,加上元旦和春節,使全國的法定節假日由原來的7天增加到10天。
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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