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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時間:2024-11-15 19:06:55 文圣 管理辦法 我要投稿

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通用16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通用16篇)

  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1

  一、辦公用品實行集中定購,有總務主任負責,經分管校長審核,報校長批準。

  二、日常辦公用品、學校生活用品、各部門活動用品和獎品等購置,要經相關領導核算后,填寫購物申請單,經校長批準、簽字后,安排專人購置。大宗物品購置(500元以上)要經相關會議研究,報經教育辦批準,再安排專人購置。

  四、日常招待用品購置要經校長批準并安排專人購買。

  五、教師外出學習等差旅費要經相關領導審核簽字后,報校長簽字,交報帳員報銷。干部、教師公務外出租車要報經校長批準,并在第一時間填寫差旅費單子,由校長簽字后報報帳員報銷。誰租車誰墊付款,一律不記帳。

  六、總務處是學校負責采購物資的職能部門,學校各種辦公用品和勞保用品一般由總務處統一購買。一般安排兩人,貴重物品安排3人以上。

  七、總務處采購人員應按照學校批準的采購計劃進行采購,未經批準,不得采購。

  八、采購人員應認真把好物品質量關,盡量做到所購物品物美價廉。重要物品要索要質量保證書等相關證件。

  九、用品采購后,采購人員須在第一時間憑正規發票或教育超市發貨單,將物品交財產保管員(xx主任)驗收。并在購貨申請單上簽字,購貨申請單、發票、教育超市發貨單一并交校長簽字再及時交報帳員。

  十、遇特殊情況,各部門確需要自行采購物品的',須事先向校長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購買;否則所購物品,一律不予驗收入賬,不予報銷。

  十一、辦公用品等實行兩人管理,一人(總務主任)管賬,建立實物入庫清單(包括物品名稱、數量、價格、采購日期等),一人(總務副主任)管物。建立辦公用品領用記錄。分管校長不定期檢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十二、一般辦公用品發放經總務主任批準,生活用品發放經分管校長批準,貴重物品發放或外借經校長批準。實行同意簽字或批條制。

  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2

  為認真貫徹上級物資采購有關文件的精神,使學校物資采購規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經學校行政會議研究,結合我校具體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資采購工作堅持五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自覺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及群眾監督的原則。

  3、堅持節約實用的原則。

  4、堅持量入為出、計劃預算、統籌安排的原則。

  5、堅持申報、審批、入庫登記的規范化原則。

  二、物資采購工作程序:

  1、由需要購買人提出申請,填寫《物資采購申請清單》應寫清項目、數量、單價、大約金額、使用單位、用途和申購人簽名等。

  2、申購清單由申購人送所屬各處室,由各處室主任根據需要認真審核后送總務處審批。

  3、申購物資金額在100元以下由總務處主任審批,100元-200元送分管后勤的領導審批,200元以上送校長審批。1萬元以上的大宗物資采購上報教育局并采用招投標方式。

  4、采購人員根據完整的審批手續簽字后的申購清單進行采購。

  5、教學實驗用品、各處室辦公用品、生活用品由相關人員提前三天填好申請清單,并送有關領導批準,如因遲報導致來不及采購,影響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及造成生活不便由申購人負責。

  6、專項大宗物品的采購或工程造價項目要列入財務預算并上報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由政府采購部門采購辦理。

  三、物資采購注意事項:

  1、物資采購工作由學校分管后勤的'領導把關,總務處負責落實。

  2、采購人員及保管人員應嚴格把好質量關、驗收關。

  3、200元以下的物資由采購人員在市場供應貨比三家的前提下,根據質優價廉的原則直接購買;200元-1000元由需方派人與采購人員進行采購1000元以上須由總務主任或副主任、需方派人和采購人員三人以上進行采購;1000元以上須學校校級領導參與采購。

  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3

  為了提高學校經費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教學,按照有關財政、采購、審計、法規及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資采購計劃制度

  1、學校采購工作在學校黨總部、行政的領導下,由總務處具體實施。努力完成學校下達的物資采購任務,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需求。

  2、如需采購物資需提前兩周填寫《物資購置申請單》,送交總務處匯總、做出預算報校長審批,校長簽署后執行。

  3、由于特殊情況(如設施突然損壞,有急需修復等)必須及時采購的.物資要提出應急采購計劃。

  4、凡采購物資需科室負責人批準,主管領導審核,校長審批方能執行。

  5、總務處負責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嚴格按計劃要求進行物資采購。

  二、物資采購制度

  1、各類物資原則上由總務處統一組織采購,需入庫登記后方可領發。

  2、專業性較強的儀器設備和材料需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派專業人員協同學校進行采購。

  3、總務處必須嚴格按已審批計劃的各項要求采購物資。

  4、財務室嚴格按照程序辦理采購報賬手續。

  三、物資采購要求

  1、采購前應對供應商的物品質量、價格進行綜合評定,根據采購清單要求選擇供應商。

  2、所有采購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進行。

  3、建立采購物品入庫、出庫登記制度。

  四、物資采購票據要求,所有發票必須是正規票據。

  1、非定點物資,可以現金支付。

  2、定點物資,實行轉賬或統一支付。

  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4

  第一章原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采購行為,加強學校的物資采購管理,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著對學校負責、降低采購成本的目的,加強對物資采購的管理工作,使采購過程中的決策、價格監督、質量檢驗等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

  第三條采購原則

  1.采購過程實行“三比"(即比質比價比服務)的采購原則。

  2.采購實行“三審一檢"(即采購計劃審核、價格審核、合同及票據審核和質量檢測)的控制原則。

  第二章采購的計劃管理

  第四條學校各部門所需的物資用品,單價或批量采購預算在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需填報詳細的物資采購計劃,附采購申請報告,報送縣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所掌握的'情況進行分類分口把關,核實匯總后,再根據庫存情況確定、編制采購計劃,經主管部門決定后由校長審批執行。

  第五條學校各部門購買儀器、設備等金額較大的物資,必須由黨政聯席會議和相關部門負責人通過會議或其它形式實行集體決策,增加透明度。

  第六條嚴把進貨渠道關,本著科學有效、公正公開、比質比價、監督制約的原則。在比貨、比價、比信譽、比售后服務的基礎上實行定點采購。

  第三章采購過程管理

  第七條后勤處要廣泛收集所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信息,掌握主要采購物資的信息變化情況,進行比質、比價采購。對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達到萬元以上的物資采購,具備招標條件的,一律實行招標采購。

  第八條對需要招標采購的物資,由后勤處編制招標文件,由學校領導安排成立招標工作組,根據采購物資的特點,臨時組建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評標,評標人員采取不固定的方式進行組合。

  第九條物資采購按照“先考察,再比較,后確定"的程序進行,對所購物品至少要考察三個以上廠家的同類產品。從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方面進行認真比較,充分論證,確定所購物品。

  第十條后勤處對每次招標文件及投標單位的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做好資料保存,凡參與招標人員對招標有關事項嚴格保密,工作人員不得將投標單位的報價及招標情況私自泄漏。更不得有損害學校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十一條學校采購物資,在與供貨商談判價格時,必須有兩人或兩人以上參加談判定價,價格質量監督組參與,最終購買價由校長決定。

  第十二條采購人員將物資采購回來,由價格質量監督組成員憑發票審查實際采購價格和質量,驗證簽字后,校領導方可簽字報銷。

  第十三條價格質量監督組定期向學校黨政聯席會議匯報監督實施情況,并提出有關意見或建議。

  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5

  1、為加強學校辦公用品管理,本著節約成本,提高效率,規范流程,明確責任,統一管理的原則。倡導健康優質、綠色環保、勤儉節約的現代辦公方式,使學校物品采購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辦公用品系指用于學校日常辦公所需之耐用物品和消耗品,包括:文具、紙薄、辦公室自動化耗材、勞保用品、衛生清潔用品等。

  3、辦公用品由總務處集中管理,實行統一采購、統一發放、統一回收處理。

  4、總務處具體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和日常管理。

  5、事務負責對辦公用品的采購流程以及價格、供應商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核,并配合大宗辦公用品的采購。

  6、財務人員負責對辦公用品采購價格的審計,并定期審核辦公用品臺賬。

  7、校長辦公室對辦公用品采購管理實施嚴格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偏。

  8、辦公用品由總務處實行集中采購。學校辦公用品的采購必須堅持“計劃、適用、透明“的原則,采購原則上實行學期初按經費預算的計劃,基本一次購買到位。中途確需購添物品,應由學校各處室事先提出購買報告,按照審批的程序,統一購買。辦公用品采購由級長(各室管理員)上報、分管校長審核、主管財務校長、校長審批、統一采購的辦法。由申請人填寫《物品采購申請單》提出申請,報分管校長審核簽字,交主管財務校長、校長審批并安排總務處采購。未經申報審批所購置物品,均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9、事務依據各部門的辦公用品領用計劃,及時查對庫存,對確有缺項的,應及時編制辦公用品購置計劃,經詢價、比價后,確定合適的.供應商。

  10、凡一次性購買金額預計超過1000元的,必須至少安排兩人一起外出采購;

  11、.對于大宗辦公用品,由支委、校委會成員共同商議后,指定專人負責詢價和議價、選擇合格供貨商,并簽訂購銷合同。事務在過程中實施配合。

  12、采購物資時,采購負責人必須向供應商索取正規發票和物品清單,如供應商未能開具正式物品清單的,采購負責人須依據實際購買的物品、規格、型號、單價、數量等,自行編制采購物資清單,作為報銷憑證。

  13、物資采購完畢,須在10個工作日內,填寫《財務報銷單》,經校長審核后,按實際支出報銷費用。財務辦公室須對報銷憑證予以嚴格審核,對于不符合申購流程和報銷憑證不全者,應予拒銷。

  14、領用辦公用品需填寫《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事務按照《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發放辦公用品。

  15、辦公用品領取后發現不適用或未用完部分,由事務統一調換或回收。

  16、學期末,教職工須根據有關規定與事務交接辦公用品。

  17、教職工到崗時,所需辦公用品由相關處室報請辦公室審批后領用。教職工離職時,須根據有關規定與總務處交接辦公用品。

  18、辦公用品管理:事務須建立和登記辦公用品臺賬,做好辦公用品的購置、發放和庫存管理。須定期或不定期盤點,查對臺賬與實物,保證賬實相符。防止辦公用品受潮、蟲蛀、損壞或丟失,保證辦公用品的功用和性能。須根據辦公用品的消耗或領用情況,確定和保持合理的庫存種類和數量,以減少資金占用和保證正常使用。

  19、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20、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實施,由學校總務室負責解釋。

  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6

  為了規范采購行為,保證采購質量,控制采購價格,提高采購效率,特制定該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一、加強領導

  1、設立物資采購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校長和總務處、工會人員等組成。物資采購領導小組是學校物資采購的領導機構,負責對物資采購的程序、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進行監督。

  2、成立物資采購小組,由總務主任、專職采購員和需要采購的部門臨時選派1-2名人員組成。物資采購小組是全校物資采購的'實施部門,辦公室設在總務處。

  二、采購計劃和審批

  1、學校各部門所需采購的物資(金額在壹萬元以內)必須先提出采購計劃,報需要采購部門的領導、主管校長和校長審批后,方可交給物資采購小組集中采購和集體采購。

  2、凡國家規定實行政府采購的物資(金額在壹萬元以上)均應報市米購辦統采購。

  三、采購原則及方式

  1、采購物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采購;必須堅持秉公辦事,維護學校利益的原則,本著處處節約的原則,并綜合考慮質量、價格及售后服務等方面,擇優選購。

  2、采購小組在接到經過審批的采購計劃后應迅速組織相關人員(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將所需物資采購到位,不得拖延,影響工作。

  3、采購小組在采購物資時要憑校長審批的購物計劃方可外出采購。在采購物資時,要堅持勤跑多問,堅持集體談價,真正采購價廉物美、質量可靠、經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購量較大,市場上質價差異較大且涉及范圍較廣的物資采購可采取公開招標的形式進行采購。

  5、采購人員應認真檢查物資質量,力求價格合理、質量合格,如因失職而采購偽劣產品,采購人員應負一定經濟責任。

  四、采購物資的登記和領用

  物資采購發票應先由物資和采購人員簽好經手人和證明人后,由財產保管人員簽字驗收,再由分管采購主任簽字認可,最后給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批報銷。

  五、采購物資的報銷

  物資采購發票應先由物資和采購人員簽好經手人和證明人后,由財產保管人員簽字驗收,再由分管采購領導簽字認可,最后給校長審批報銷。

  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7

  一、學校成立物資采購領導小組,全面協調管理學校的物資采購工作。

  二、學校各部門需添置日常辦公用品、消耗性小額物資、低值易耗品(即采購金額低于人民幣500元的采購項目),到總務處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由總務主任把關,負責采購,500元以上的由校長批準。

  三、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規定的設備、物品,進行政府集中采購由總務處提出申請報告,經鎮分管領導批準,報教育局采購中心進行采購。

  四、凡通過招標定點供應的校服、簿本、教學實驗操作材料、學生床上用品,以及學校食堂米、面、油、醬油、醋等按規定進行定點采購。

  五、購回的所有物資都必須由部門管理人(或使用人)按發票上的'數目清點驗收物資、簽名負責,關于性能、質量較專業的物品無法檢驗的,可會同有關部門參與檢驗。

  六、所有物資的發票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經辦人(驗貨人)簽字,然后經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入帳。

  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8

  一、為強化學校物資采購的合理性、計劃性,降低采購成本,保證物資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二、物資采購實行有計劃管理

  各處室須在每學期初制訂出日常教育教學所需物資的采購計劃及費用核算,報校長室審核后,由辦公室匯總成書面計劃,交總務處執行。

  (1)教務處負責提出電化教育設施級維修,體育設施及維修,以及圖書、報刊、資料訂閱計劃;

  (2)總務處提出辦公室用品、照明電器等日常性用品采購計劃;

  (3)相關處室提出基必需的物資采購計劃;

  (4)臨時所需物資采購編入學校追加計劃內。(控購物品必須先報控購辦審批)

  三、物資采購實行按計劃審批權限制

  1、各部門在要求實施物資采購時,須詳細填報“興吳高級中學物資采購單”,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2、申請部門對所要求采購的物資(商品)的性能、用途、商標、尺寸、顏色、生產廠家等要填寫清楚。

  3、物資采購的審批權限規定:

  (1)單件在500元以下且總金額在3000元以下的,由責任人申請,部門負責人審核,校級分管領導批準。

  (2)單件在500元以上或總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校級分管領導審核,校長批準。

  四、物資采購實施

  1、總務處負責全校所有物資的采購及物資核對工作(在特殊情況下,總務處也可委托有關處室的.專業人員辦理,但必須由總務處同志參與),入庫入帳與建立相應的監督機制。

  2、總務處根據學校整體工作需要,一般按下列程序實施采購工作:

  (1)總務處直接采購時,大宗或貴重物品必須先詢價,貨比幾家后報校長同意,在校務公開欄公開方可實施采購或實行投標采購;采購時必須有2人或以上共同執行。

  (2)采購物品完畢,物品與單據必須完全吻合,大宗零星物資可附清單,辦妥入庫手續后,按權限送有關領導審核、審批報銷。

  (3)物資采購中的回扣或傭金必須按紀律上交學校。

  五、物資采購的監督

  1、倉庫保管員對入庫物資必須進行嚴格的交驗手續。

  2、出納對物品采購的發票報銷實行嚴格的交驗手續。

  3、會計負責對相關物品采購的財務單據作復驗手續。

  4、上述有關責任人員如發現手續不全或物品單據金額不一,保管員有權拒絕入庫,出納有權拒絕報銷發票,會計有權退回重新辦全有關手續,否則學校追查有關人員的責任。

  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9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物資采購工作程序,嚴肅采購工作紀律,提高采購工作效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本規定。

  一、加強領導

  1、設立物資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班子其他成員任副組長,負責物資采購工作的領導和監管。

  2、成立物資采購工作小組,由后勤副校長任組長,成員包括總務部門負責人、紀檢部門負責人、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等。物資采購小組是學校物資采購的實施部門,辦公室設在總務處。

  二、采購原則、方式及核對報銷

  1、學校各種辦公用品和勞保用品由總務處組織統一采購。

  2、物資采購須先填寫《黃石四中經費使用申請報告單》,經申請部門分管副校長和后勤副校長審核,校長審批同意后,由總務處組織采購(兩人以上參與)。采購金額伍仟元以上,按照“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進行民主決策,并在采購過程中做好市場詢價或內部招投標等相關工作。

  3、教學設備及其它專業設備,由申請部門會同總務處一起組織采購。

  4、物資采購后,采購人員須將物資和稅務發票交學校財產保管員驗收、簽字,并由財產保管員記賬入庫。

  5、物資采購人員應認真把好物品質量關,盡量做到所購物資物美價廉。特殊性專業技術物資,申請部門在型號、規格、品牌及性能等方面嚴把質量關。

  6、特殊情況,申請部門確需要自行采購的,須事先向學校負責采購工作的領導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購買;否則所購物品,一律不予驗收入賬,不予報銷。

  7、總務處采購人員應按照學校批準的`采購計劃進行物資采購,未經批準,不得采購。

  三、采購物資的管理

  1、實行定時集中(或臨時)采購制度,總務處根據批準的采購計劃,每學期集中采購1次有關易耗品,采購時,應有3人以上參加。

  2、辦公用品等實行兩人管理,一人負責管賬,建立實物入庫清單(包括物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采購日期等);另一人負責管物,建立辦公用品領用記錄。分管校長不定期檢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3、一般辦公用品發放經總務主任批準,生活用品發放經分管副校長批準,貴重物品發放或外借經校長批準。

  四、物品采購的工作紀律

  參與物資采購的人員,堅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不準參加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任何活動;不準收取供貨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費”、“好處費”;不準在供貨方報銷任何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準損害學校利益,徇私舞弊,為對方謀取不正當利益。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將進行嚴厲追責。

  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10

  1、學校物品的采購,分學期采購計劃和臨時采購計劃。執行先請購,后采購,先入學校財產帳、后財務報銷的制度。

  2、物品采購用預報申領制度,每學期開學初由各處室、年級組、教研組負責人填寫泰興市思洋中學物資采購申請表,預報學期采購計劃。要如實填寫采購物品的名稱、數量、用途、金額等,報校長室由主管領導簽字后,送總務處組織采購。臨時采購計劃作為學期采購計劃的補充。

  3、物品請購流程:

  (1)各處室、年級組、教研組制定學期采購計劃或臨時采購計劃,填寫物資采購申請表。

  (2)物資采購申請表送交校長審批。

  (3)校長同意后,交總務處采購經辦。

  (4)采購物品驗收入庫。

  (5)物品請購入到財產保管員處填寫物品領用單或借用單,領取采購的物品。

  4、總務處主任收到預報的物品請購單后,會同財產保管員,清點庫存物品,確定需要采購的物品清單。

  5、總務處物品采購原則:

  (1)一般性的、急需的且金額小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等物品的采購,采取就近采購。

  (2)凡數量較多、金額較大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一般性教學用品、辦公用品、學生生活用品、學習用品,采取定點購賣的方式,由總務處主任、保管員、外勤人員共同選擇2—3家交通便利、信譽良好、質量可靠、價格公道、商品齊全的較大型的商店作為對口采購單位。

  (3)凡采購物品金額在10000元以上的采購計劃,必須由三人以上有關人員組成采購小組,采用背靠背報價形式,貨比三家后再定價購買。必要時,校長室應組織人員進行市場調查,及時掌握市場行情。

  6、專業性較強或選擇性較活的物品采購時,請使用部門派出專業管理人員協同采購,以保證采購物品的質量。

  7、采購人員必須具備高度責任感,認真負責地做好采購工作,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做到以下幾點:

  (1)了解產品質量、技術性能、規格、廠商信譽、價格等情況,擇優擇廉選購。

  (2)實際價格超過預算價格10%以上的,應先請示后購置。

  (3)沒有嚴格的'經濟合同手續及負責產品質量三包的不購。

  (4)回扣金不折算沖破減價格的不購。

  (5)未經批準或批準手續不全的不購。

  (6)計劃外項目,經費不落實的不購。

  8、在特殊情況下,經校長同意,可委托有關人員進行專項采購。

  9、非常規性物品,特殊需要的物品,確需購置時需事先申請經費,待校長批準落實經費后,專款采購。

  10、所有采購物品,都必須經過總務處財產保管人員清點驗收入庫登記入冊簽名后,報校長簽字同意,才能進行財務報銷手續。

  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11

  一、采購范圍

  物資采購是指學校的教學設備、行政辦公設備、后勤服務物資、基建工程所需的資產設備、圖書資產等物資的采購。

  二、經費來源

  經費來源主要包括:事業經費、科研經費、基建經費、專項經費、捐贈款和各系、處級單位自籌經費。不論使用何種經費,均納入學校計劃統一管理。

  三、組織機構

  (一)學校成立物資采購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主任由主管校長擔任,成員有財務處、審計處、學校辦公室、教務處、總務處、基建處派人組成,吸收物資使用單位負責人和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全校年度采購計劃的審定。

  (二)各類物資的采購實行歸口管理,按照經費渠道和物資用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主管。教學設備及教學、科研、教輔單位辦公設備由教務處負責;行政、黨群部門辦公設備由學校辦公室負責;后勤服務物資由總務處負責;基建工程所需的資產設備由基建處負責;圖書資產由圖書館負責。

  (三)監察處為物資采購監督部門,對物資采購計劃的審定、招標等工作進行監督。

  四、審批程序

  (一)各類物資采購計劃,均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并詳細列出該項目的用途、性能、規格、型號、采購方式、使用時間及資金來源等基本要求和情況,于上年度末報有關歸口職能部門和單位。

  (二)有關職能部門將各單位申請的物資采購計劃匯總審核后,在學校經費預算控制額度內,編制年度采購計劃,于每年三月底前報學校物資采購管理委員會。

  (三)學校物資采購管理委員會對有關職能部門上報的物資采購年度計劃及時進行審定,明確提出實施采購的具體要求。

  (四)年中可根據需要進行一次計劃調整,臨時急需的物資購置應履行立項報批手續,明確資金來源后可報采購計劃。對突發性搶修所需物資,可報主管校長同意后直接采購,事后必須補辦申報批準手續。

  五、實施辦法

  采購工作采取政府采購、招(議)標或由物資采購專職人員就地就近購置等方式進行。

  (一)按照財政部關于政府采購的暫行辦法,汽車、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等物資實行政府采購,并按有關要求辦理。

  (二)對單價或批量價值在5萬元以上并能夠采取招(議)標形式采購的物資,按下列步驟進行采購:

  1、使用單位在初步了解市場信息的基礎上向物資采購主管部門和單位推薦2―3個(單價價值在10萬元或批量價值在20萬元以上的,推薦3家以上)廠(商)家。

  2、主管部門和單位根據使用單位推薦的情況,進一步進行考察、市場調研、了解廠商信譽等,擬定參標廠(商)家,篩選邀請投標單位,擬定招標說明書,發邀請函。

  3、主管部門和單位把收到的標書進行登記整理,經由主管部門和單位、有關專家和使用單位負責人參加的招標小組進行評標,確定中標單位(同類物資或設備一年限購一次)。主管部門和單位經授權代表學校與供貨方簽訂合同。未簽合同的`,一律不予付款。貨到后,主管部門組織使用單位及有關專家嚴格進行驗收,并將有關資料歸檔。

  (三)對不宜采取招(議)標采購形式的,分兩種方式進行采購:

  1、單價或批量價值在5萬元以上的物資,由主管單位派人帶隊,主管單位、使用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共同參與,直接向廠(商)家采購。采購時要簽訂協議書。

  2、單價或批量價值在5萬元以內(含5萬元)價格波動不大的物資,由物資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或其他人員2人以上)派員到市場直接采購。

  (四)對零星配件、材料、辦公用品、個別單位專用品、價值較低的(總價值在20元以內)、不能進行批量采購的物資,由使用單位向主管部門申報,經同意后,由使用部門自行組織采購,但要辦理相關固定資產手續。

  六、采購紀律

  (一)物資采購管理委員會成員及工作人員,必須遵循公平競爭的原則,維護國家和學校的利益;必須廉潔奉公,講究職業道德,不得泄露商業機密;必須熟悉采購業務,充分利用市場機制,保證供貨廠(商)提供的物資質優價廉,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務。

  (二)使用部門要積極協助學校主管部門做好物資采購工作。不得擅自向廠(商)家作出承諾,以防影響商務談判;未經學校審批,各部門不得自行組織采購,否則不予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經費不予報銷。

  (三)采購人員一律不準私自收受回扣,否則按受賄行為處理。對有損于學校利益和形象的行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12

  一、采購制度

  1、學校采購物品一般情況下,由采購人員辦理。

  2、采購物品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

  3.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4、除特殊情況,一般購物在五天內完成。

  5、采購的物品一定要和購物申請單相同。

  6、所購物品質量有問題或未經批準購買的物品一律不予報銷。

  二、驗收入庫制度

  1、采購人員同志按購物申請單購物,倉庫保管員負責驗收入庫,再由個人或組室領用。

  2、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

  3、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妥善處理。

  4、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

  5、學校財產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執行情況。

  6、財產保管員和相關領導及相關組室必須每一年度對全校財產作一次盤點清查。

  三、造冊登記制度

  1、學校所有物品的造冊登記工作由后勤總務處負責。

  2、后勤總務處根據物品的歸類分別列入校產的帳冊或處室、帳冊。三天內及時登帳,半年及時結帳。

  3、登記造冊的物品名稱數量應和記錄相符合。

  4、按時完成上級部門的'校產統計表格。

  5、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6、學校校產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造冊登記情況。

  四、領用制度

  1、物品庫存放,由庫房保管員統一管理。

  2、個人在征得保管員同志同意下,辦理領用物品手續才能領用物品。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

  4、借用教學物品須按時歸還。每學期結束時,倉庫保管員要及時收回,統一管理

  五、財產報廢制度

  1、根據勤儉辦校原則,教學儀器一定要做到物盡其用愛惜使用。

  2、報廢的物品要加以區別,對不正常的損壞要找出原因,人為損壞的要酌情賠償。

  3、報廢的物品由倉庫管理員統一登記,及時銷帳,在統一的前提下合理處理。

  4、報廢單要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說明。

  5、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要統一進請購基金帳。

  六、出借賠償制度

  1、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2、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借。

  3、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出門單。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歸還物品是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6、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

  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13

  為規范采購行為,保證采購質量,控制采購價格,提高采購效率,根據學校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領導

  1、設立物資采購

  領導小組由校長,書記,分管副校長,總務主任財務人員組成,物資采購領導小組是學校物資采購的領導機構,負責對物資采購的程序、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進行監督。

  2、成立物資采購小組由校長,分管副校長、總務主任,總務副主任、流動小組成員組成,物資采購小組是全校物資采購的實施部門,辦公室設在總務處,由總務主任負責。

  二、采購計劃和審批

  1、學校物資(包括教育教學、勞動衛生、師生生活及辦公物品等)的采購要按照計劃進行。采購計劃分為學期采購計劃和臨時采購計劃。每學期開學初,必須由學校各部門報學期預采購計劃,如實填寫采購物品的名稱、數量,由學校各部門書寫書面申請報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匯總,報經學校物資采購

  領導小組會議討論決定通過后由校長審批,會計起草報告報場領導審批,最后由總務處安排采購小組采購。

  2、臨時采購計劃作為學期采購計劃的.補充,由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填寫物品請購單,書寫申請報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匯總,報經學校物資采購

  領導小組會議討論決定通過后由校長審批,會計起草報告報場領導審批后由總務處安排采購小組采購。日常招待用品的購置要經校長批準后由總務處安排采購小組成員購買。

  3、采購學校設備時(包括電腦、打印機、窗簾、辦公桌椅大批學生課桌椅等)必須由申請部門書寫書面申請報告報總務處,總務主任報經學校物資采購

  領導小組會議決定通過后,會計按預算校準后起草報告報場領導審批后,校長報紅星四場分管學校領導批準后由總務處報經場發該科,由發該科安排場招標小組集中采購。

  三、采購原則及方式

  1、學校日常辦公用品由學校采購

  領導小組經過詢價對比確定為期一年的固定采購點,對指定采購點的商品價格按不定期與市場價格進行比對,并簽訂定點采購協議。

  2、采購物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施行“陽光采購”,必須堅持秉公辦事,維護學校利益的原則,本著節約的原則,綜合考慮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方面,擇優選購。

  3、采購小組在接到經過審批的采購計劃后迅速組織相關人員限期將所需物資采購到位,不得拖延,影響正常工作。

  4、采購人員在采購過程中要勤跑多問,堅持集體談價,采購物美價廉經久耐用物品。

  5、采購人員應認真檢查采購物資質量,力求價格合理,質量合格。

  四、采購物資票據的核銷

  1、物資采購發票必須有物資采購人員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由保管員驗收簽字,再由總務處負責人簽字,后報校長審批簽字,最后交學校財務報銷。

  2、凡未經校長統一私自采購的物資,學校不予審批報銷。

  五、采購物資的管理

  1、辦公用品等實行兩人管理,一人(總務主任)管賬,建立實物入庫清單(包括物品名稱、數量、價格、采購日期等),一人(總務副主任)管物。建立辦公用品領用記錄。分管校長不定期檢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2、一般辦公用品發放經總務主任批準,生活用品發放經分管副校長批準,貴重物品發放或外借經校長批準。實行同意簽字或批條制。

  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14

  一、 超市所供商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法》及《食品衛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必須從正規渠道購進各種商品、食品等,并索取“三證”,杜絕三無食品和假冒偽劣、腐爛變質及過期商品進入超市,嚴禁在超市內經營過期、變質以及不合格商品。

  二、 嚴禁銷售、出租、淫穢書刊和音像制品,禁止各種不文明、不健康和欺詐性的經營行為和經營活動,如有發現有此類情況將交由相關執法部門處理。

  三、 超市經營范圍要符合合同要求,不得經營無包裝或自行加工的食品、飲料,不得經營白酒,不得經營藥品及其他需要特別許可證的商品。

  四、 杜絕強賣現象,所有商品實行明碼標價,超市所售商品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其他同類型超市價格,

  五、 超市員工患病期間不得上崗,在工作時間要儀表端莊、著裝整齊、干凈、禁止在店內喝酒、吸煙,保持良好的形象。

  六、 禁止在承租范圍外經營、嚴禁亂堆亂放,并保持店內及周邊3米范圍內的`環境衛生,保持店內商品的擺放整齊。盛放垃圾的容器保持清潔衛生,并及時清運,積極采取防鼠、防蠅措施。

  七、 不準超負荷用電和亂拉亂接電線、電源開關等。因工作需要接電時必須經學院有關部門同意。

  八、 超市在營業期間內禁止電、氣焊等明火作業。設備維修等特殊情況確需動火作業的,應由學院負責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批準,并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確保用火安全。

  九、 超市內柜臺、貨架應合理布置,不得遮擋消防設施,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應按規定設置燈光指示標志。

  十、 在經營服務過程中,必須要杜絕消防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的發生,如果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校園超市相關人員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十一、 超市經營活動接受全院師生的監督。

  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15

  校服是一個學校對師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穿著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培養團隊意識,規范行為舉止,加強自我約束,有利于抵觸相互攀比和穿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也有利于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有利于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華夏靴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經校委會決定,為規范校服著裝,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 著裝要求:

  1、 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必須成套著裝。季節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動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著裝。

  2、 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嚴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 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

  4、 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年級組長審查,無誤后上報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不穿。

  5、 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教務處登記備案 校服內有特設的白色條塊,用于書寫,家長可以寫學生的姓名,以便區分

  6、 胸卡都應該佩戴在左胸前適當的位置

  二、 愛護要求

  1、 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的`好習慣

  2、 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者涂鴉

  3、 校服損毀不能穿或者丟失時,學生應及時補增。

  三、 管理監督

  1、 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的穿著校服。教務處、年級組負責本年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 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范評比項目,對不符合服飾要求的,按人次扣減相應的分值

  四、 本規定自即日起執行

  學校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16

  校服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學生統一著裝,有利于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學校和班級進行教育教學活動。

  學生統一穿著校服,既是落實市教育局整頓中小學生儀容服飾專項治理工作的具體行動,也是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的有效措施。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的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要嚴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穿著秋季校服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處。

  4、因身體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政教處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和醫院出具的診斷書,經批準后方可不穿。

  5、各班不穿校服者須報請政教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學生自行更換。更換后的服裝樣式、顏色要與原校服相同或相似,且須經政教處認可。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政教處負責教育工作、學校學生自主管理小組負責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

  2、管理程序:對未經批準而不穿校服的學生,按違反校紀校規處理。第一次,班主任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說明書”;第二次,班主任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保證書”;第三次,學生科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給予紀律處分。

  3、政教處對班主任和學生自主管理小組的工作進行監督。在不定期的檢查中,發現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則追究班主任和學生自主管理小組的責任,按管理事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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