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與自由人的聯合體:兩種截然不同的社會
本文認為,馬克思是從兩個方面考察人類社會的發展的:人群活動的社會形式;人群內部個體與整體之間的關系("自由人聯合體"即從此角度提出的概念)。過去,人們只注意了前者,而忽視了后者。從個人與整體關系來看,人類社會的邏輯發展線索是:群體本位社會,個體本位社會和自由人聯合體社會三個階段。來來社會是自由人聯合體社會,它把每個人的自由發展作為一切人自由發展的條件,以每個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為宗旨。自由人的聯合體排斥任何不依賴于個人而存在的東西。文章認為,個人要想作為自由人聯合起來,必須從群體中解放出來,獲得獨立地位。個體本位社會是由群體本位社會向自由人聯合體社會轉變的中間必經階段。目前,人類正處于這一階段。我們的實踐需要正視這一事實。
在人類社會發展的序列中,資本主義社會之后的社會究竟是什么社會?馬克思說,是共產主義社會。同時,他又說,是自由人的聯合體。
所謂共產主義社會,是從財產關系的角度對社會特征的一種概括。因為財產關系是生產關系的法權形式 ,生產關系屬于社會經濟形式,所以,共產主義社會也可以說是從經濟形式的角度對后資本主義社會的特征的一種概括。對于從這個角度所闡述的后資本主義社會的特征,馬克思主義者們的論述比較多,人們也比較熟悉。與此不同,對于馬克思提出的自由人聯合體的思想,馬克思之后的馬克思主義者們很少闡述,人們也不太熟悉。而掌握自由人聯合體的思想,對于理解馬克思所設想的未來社會形式的本質,以及判斷我國社會當前所處的發展階段,都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我們應該對它進行認真的研究。
另一個角度和另一條發展線索
什么是自由人的聯合體?馬克思是從哪個角度提出這一概念的呢?
從詞語上看,"自由人的聯合體"有兩個部分,一個是"自由人",另一個是"聯合體"。"自由人"指的是個人,而"聯合體"指的是整體。因此,這個概念表示的是個體與整體的關系。它是從個人與整個社會相互關系的角度所提出來的一個概念。"自由 人的聯合體"指的是從這個角度來觀察的一種社會形態。
我們要想把握自由人聯合體這個概念,一方面需要對它本身的涵義加以發掘,另一方面需要把這種社會形態放到社會發展的序列中,從它與其他社會形態的對比中來加以考察。
馬克思在為《資本論》準備材料的過程中,曾經寫了這樣一段話:"人的依賴關系,(起初完全是自然發生的),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窄的范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第二個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 在這段話中,馬克思把人類活動的社會形式,劃分為三種形態,并且把最初形態稱為人的依賴關系,把第二形態稱為人的獨立性,把第三形態稱為自由個性。馬克思認為,這三大形態構成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依次相接的三個階段。從馬克思所使用的名稱來看,這三種社會形態不是從社會經濟形式的角度去加以規定的,而是從個人與社會相互關系的角度去加以規定的。因為馬克思在稱謂這三種形態時,所用的術語很不規范,帶有在寫札記時即興書寫的特點,所以對于這三個概念的涵義,需要我們根據馬克思的其他論述和人類社會發展的事實去加以解釋。
就詞義而論,"人的依賴關系"可以理解為人與人之間直接相互依賴,個人對于自己所從屬的共同體而言沒有獨立性。"人的獨立性"可以理解為人以個體身份進行活動,個人與個人之間在形式上彼此完全獨立。"自由個性"可以理解為個人不但完全獨立,而且享有自由,這種自由是第二階段的個人由于需要通過物相互依賴而不能享有的。同時,由于自由個性是以"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即共同占有生產資料為基礎的,所以自由個性還可以理解為是獨立的個人在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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