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考勤管理制度16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考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考勤管理制度 1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為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分(子)公司、部門考勤管理基本制度。各分(子)公司依照執行或參照本制度自行規定,自定的考勤規定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核準后生效。
二、考勤人員及考勤方式
第三條考勤人員
(一)各公司、部門均要設一名兼職考勤管理員,負責本部門考勤的管理和匯總工作,對本部門考勤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二)各部門考勤員應于每月5號前將上月考勤表遞交人力資源中心,以備核查。
(三)遞交考勤表時,員工當月的請假單、出差單、異常出勤處理單及相關證明等作為附件匯總備查,若手續不完備,將視做曠工。
第四條考勤方式
(一)員工采取上、下班打卡或簽名登記方式考勤。
(二)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其服務崗位所規定的工作時間,按時間準時上、下班,做到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
三、上、下班考勤
第五條員工打卡或簽名考勤記錄出勤時間。
(一)員工如果未按規定打卡,將視為缺勤,(在考勤總天數不足的情況下)扣除相應的基本工資。
(二)除經公司領導批準,可免打卡、簽名考勤外,所有員工均須親自簽名、打卡,不允許出現代簽、代打的現象,否則將視為曠工,并被視為嚴重違紀行為。
第六條工作時間
因工作性質不能嚴格執行公司規定上下班時間的部門、人員可作適當調整,但須到人力資源中心核準、備案。
第七條遲到(早退)
(一)超出正常規定上班時間到達(以打卡或簽到時間為準)視為遲到;員工非工作需要,擅自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二)遲到時間1-30分鐘間的,每次扣款20元;超過30分鐘1小時以內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論。超過1小時如何處理
(三)因公務關系而遲到(早退)者,須提前請示所屬部門主管,并在當日填寫員工異常出勤處理意見表交部門主管簽批,再交人力資源中心負責人核準,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四)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或忘記打卡的員工,處理同本條三,否則按事假處理。
(五)員工經常遲到或早退,月累計達5次者,或年內累計12次者,予以辭退,而不需事先通知并不給予任何補償。
第八條曠工
(一)未經請假無故不上班或假滿未續假而擅自不到職者為曠工。
(二)員工如無故曠工1天,扣除當天基本工資,另扣款100元。
(三)員工一個月內曠工3日,或年內累計曠工7日者,公司予以立即辭退,而不需任何事先通知或給予補償。
第九條出差考勤
(一)離開公司辦公超出24小時,稱為出差。
(二)員工因公出差須填寫出差單,經部門領導審批后方可,公司部門負責人(含副總)以上管理人員出差,須事先填寫因公出差單經總裁審批或口頭同意。
(三)審批后的因公出差單需交考勤人員處登記,若未填寫因公出差單,扣款10元/次。
四、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條假期類別
公司假期分為休假、法定節假、事假、病假、補休假、婚假、喪假、產假、陪護假、工傷假等。所請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另補假。
第十一條休假
休假是指休息日,員工每周至少可享有1天休息日,以周為原則,員工調休應提前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第十二條法定節假日
員工每年享有共計十個工作日的法定休假: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
第十三條請假規則
員工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單,按規定審批權限呈報,批準后將假條報考勤人員作考勤憑證。特殊情況,應先用電話申請,并于復工當日填寫請假單交部門主管補簽后,遞交人力資源中心核準。
第十四條公司員工請假審批權限如下:
(一)部門第一負責人以上(含副總)人員請假必須經總裁批準。
(二)部門負責人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由部門負責人核準。三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經人力資源中心核準備案生效。
(三)病假須有醫院病歷及醫生開具的休息證明,并須經直接領導審批方可。
第十五條事假
(一)員工請事假應事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事先未得到批準的缺席,按曠工處理。
(二)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一年累計不得超過七天,超過七天的須經總裁批準,事假期間不發放薪資。
第十六條病假
(一)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在規定醫療時間內,醫療時間1個月內的,工資按50%發放;超過1個月的,僅發放基本工資的50%。(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
(二)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康復,但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作換崗或解聘處理。超出期限仍未復工的解除勞動關系。
第十七條婚假
(一)員工本人結婚,可準假15天。
(二)婚假工資按基本工資的50%發放,但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結婚證明。
第十八條喪假
(一)如員工的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憑醫院《死亡通知書》,公司將給予員工最長3天的喪假,路程假另計。
(二)員工請喪假,需提前通知人力資源部。
(三)喪假期間工資按基本工資的50%計發。
第十九條產假
(一)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可請假15天,晚育者增加假期30天。
(二)難產多胎等根據政府規定給假。
(三)所有女員工必須于懷孕后一個季度之內告知部門負責人。
(四)休產假必須于預產期前十周向人力資源中心申請,并出示醫院出具的證明。
(五)男員工可請陪護假3天。
(六)產假工資按政府規定生育保險辦理。
第二十條補休假
(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在法定節假日不能安排休假的,只能在當月補休,不能跨月累計補休。
(二)員工補休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未獲批準強行休假者,按曠工論處,情節嚴重的,按公司獎懲制度處理。
(三)當月不能補休的,在年終考評時給予適當加分。
考勤管理制度 2
為了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管理,嚴肅勞動紀律,根據《公務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相關實施細則和辦法,結合本縣實際,對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勤工作作如下規定。
一、工作紀律
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按時上下班,嚴禁遲到、早退。遲到、早退5次算1天曠工,每曠工1天扣發2天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7天的,年度考核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曠工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予以辭退。
二、假期的種類與待遇
(一)國內探親假
凡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1次,假期為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1次的,可以兩年給假1次,假期為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
中小學(含黨校、幼兒園)教職工因已按規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親假期。
(二)年休假
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1、假期: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機關、事業單位應當合理安排職工休假,當年休假不得在下年使用。對職工確因工作需要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應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三)產假
女職工因分娩和妊娠可享受產假。
1、假期
(1)女職工正常分娩者(含提前或超期分娩),給予3個月(90天)產假。難產或雙生以上的,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妊娠3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給予產假20~30天;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人工引產的,給予產假50天。七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
(3)妊娠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若體力不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假休息,休息天數可計算在90天產假之內或作病假論處。
(4)男女雙方均屬晚婚晚育(晚育指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男方可享受5—7天護理假。
(5)對計劃外分娩和妊娠的,按照省市有關部門規定辦理。
2、工資待遇及其他規定
正常產假不影響晉級和工資調整,大中專畢業生在見習期休產假和哺乳假的其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四)病假
職工因病需要治療或不能堅持工作進行療養者可請病假。
1、病假假期及待遇:
(1)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發給。
(2)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工資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貼后的9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扣除工作性津貼后全額發給。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工資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貼后的7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貼后的80%計發。
2、享受病假待遇的有關規定
(1)職工在病假期間,繼續享受所在單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2)職工請病假需持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證明和建議書。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除工傷外,當年病假超過2個月的,年度考核不得當年評為優秀;病假超過6個月的當年不計算工齡,當年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專業技術人員從第七個月起解除職稱聘任資格,在本聘期內實行高職低聘(員級職稱的降低一個工資檔次)。
(5)中小學教職工在每學期開學初就請病假,在學期中途病愈上班,如果本學校已無崗位,必須調整到缺編的學校工作,如果其他學校無崗位編制,即解除聘任資格,按待崗處理,待崗期間只發給崗位和薪級工資作為生活費。
(6)大中專畢業生在見習期間休病假的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五)事假
1、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均可享受事假待遇。請事假一天扣發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貼。當年事假累計少于或等于本人年休假天數,本人又自愿放棄年休假的,事假可以頂替年休假;當年請事假累計天數超過年休假天數的,從超過之日起扣發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貼;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以上的,從31天起停發本人工資。
2、事假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周休息日和節假日不予計算。
3、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累計超過30天的,本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專業技術人員從第31天起并解除職稱聘任資格,在本聘期內實行高職低聘(員級職稱的降低一個工資檔次)。
(六)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以請假之日起連續計算,包括公休假及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七)喪假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請喪假料理喪事。
1、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領導批準,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路程遠的可適當給予路程假。
2、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車船費等自理。
(八)寒暑假
1、中小學教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寒暑假期帶薪休假的權利。教師應利用寒暑假在保證休息的同時為新學期的教育教學工作做好充分的準備。本學期病假在3個月(含3個月)以上或者學期末、學期初均請病假者,不享受寒暑假,寒暑假時間一并計入病假時間。
2、教職工在享受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寒暑假同時,如需有關人員在寒暑假期間參加會議、學習、加班等,仍屬工作時間,應按有關規定按時參加。
三、請假的審批權限與手續
(一)病事假的審批權限
1、職工請假,需本人書面申請(請假條),按管理權限逐級審批。
2、職工請假,連續事假在10天以內或病假在15天以內的,由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后報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審批;事假超過10天或病假超過15天的,由單位審查、主管部門審核登記,加注意見后,按職工管理權限,分別報組織部、人事局審批。
3、各級領導干部請假審批權限
縣級領導干部、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和部門黨委書記請假,由縣委書記審批,組織部門備查;縣政府組成部門及直屬事業單位主要領導請假,由縣長審批,組織部門備查;縣人大、政協、法檢兩院科級干部請假,由單位主要領導審批,組織部門備查。
各鄉鎮、各部門副職和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請假,10天以內由本鄉鎮、部門(主管部門)、本單位的主要領導審批,組織部門備查;10天以上的,經本鄉鎮、本部門(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審核并簽注意見后,報縣委組織部審批。
4、所有干部職工連續請事假5天以上、病假15天以上,按管理權限審批后報人事局備案。
(二)產假、哺乳假、婚假、喪假審批權限
1、職工請產假,由單位審核,主管部門登記批準,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請哺乳假必須按病假程序辦理。
2、探親假、婚假、喪假由單位按有關規定負責審批。
(三)年休假審批權限
1、各鄉鎮、部門副職和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以及一般干部職工的年休假,由單位審批,報主管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2、縣級四大班子領導和各鄉鎮、各部門黨政主要領導的年休假,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審批。
(四)請、銷假程序
1、干部職工請假,應辦好完整的請假手續。請假期滿后,請假人應向批準單位銷假。病假者應持縣級及以上醫院或醫療機構康復證明(患傳染病者須證明已無傳染性)向單位提出銷假申請,辦理銷假手續。
2、若遇特殊情況超假的,應辦理續假手續。對于既無正當理由,又未辦理續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有關要求
(一)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加強對干部職工考勤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嚴肅勞動紀律,嚴格按照本辦法做好本單位的考勤管理工作,并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的考勤細則。
(二)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認真做好干部職工的考勤登記工作,按月統計公布,嚴格執行請銷假和有關待遇等規定(有些工資、津貼和獎金等扣發當月不能執行的,到次月或年底一并結算扣發)。
(三)各鄉鎮、各部門(單位)主要領導為各單位干部職工考勤工作的主要責任人,必須秉公辦事。如發現并查實在干部職工考勤問題上有弄虛作假或隱瞞包庇行為的,或私自聘用他人頂崗等現象,將追究相關領導和本人的責任,個人私自聘用他人頂崗的時間全部按曠工論處。
(四)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制度,加強管理,做到值班不脫崗,排班、交接班有記錄記載,保證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五)組織、人事、監察部門要加強對干部職工考勤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不定期地采取查崗、查考勤表、查《平時考核手冊》的填寫情況等辦法,及時糾正和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保證本辦法的順利實施和工作的正常開展。
五、本辦法下發后,以前的有關考勤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局負責解釋。
考勤管理制度 3
為加強公司人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敬業精神和企業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實行上班簽到制度,簽到由各部門分別進行,考勤記錄作為日后考核、晉升的原始依據之一。
2、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時間為:
5月1日——9月30日上午7:50——12:00
下午14:00——18:00
10月1日——5月1日上午7:50——12:00
下午13:30——5:30
員工應在7:50到公司點名并打掃衛生。周六上午的上班時間為8:50到公司打掃衛生,9:00點名,9:00——12:00為工作時間。節假日(值班)上班時間為早8:50,下班時間為正常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
3、公司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和早退。規定時間內不到達公司者為遲到。遲到人員應到直接上司處簽到,說明時間,并由直接上司簽字后送財務,否則按曠工論處。提前離開者為早退。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當月工資的2%。
4、職工每月允許最多32小時事假(以4小時為單位,不足4小時的按4小時計)。額度內事假,每4小時扣發當月工資的2.5%,否則,每超過4小時扣發當月工資的5%,扣完當月全部工資為止。
5、職工婚假為10天(包括節假日在內),員工請婚假必須提前一周,以便公司安排工作;喪假3天;假期超過規定期限者按事假處理。
6、女職工產假為3個月(包括節假日在內),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按病假處理。女職工不滿三年而生育的,產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7、女職工哺乳期享有每天1小時的哺乳時間,時間延續到孩子滿周歲時。
8、員工請病假必須出具有關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職工病假按累計計算,病假累計1個月以內的,每天扣發當月工資的3.5%,累計1個月以上,2個月以下者發放基本工資的80%,累計2個月以上者,發放基本工資的`50%。
9、員工請假必須出具公司印制的正式請假條,16小時以內(含16小時)的,必須報請部門經理批準,16小時以上的報請總經理室批準,部門經理請假,應安排好本部門的工作并報請總經理室批準。員工所有請假以請假條為準,請假條上交辦公室,無假條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10、員工假期結束后應及時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扣發當月工資的20%(不足一天按一天計)。
1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且由部門經理批準。《出差申請單》一式兩份,交本部門經理一份(作報銷用),一份交財務留存。
12、公司設立全勤獎,獎勵三個月無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現象的職工,金額為100元。每月2日前辦公室統計上月考勤結果報財務部,全勤獎隨工資發放。
13、公司對會議進行考勤,在規定時間無故不按時到會者,按遲到處理,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曠工一天計。
14、對于多次遲到、早退,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損失的員工,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15、公司員工紅白喜事使用公司車輛,或在上班時間調用公司人員(原則不超過5人),須報請辦公室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所調用人員可不用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辦公室批準辦理登記手續者視為事假或按曠工處理。逢公司員工紅白喜事,公司辦公室將代表全公司前往,并盡可能予以協助,以盡禮儀。
16、公司不鼓勵員工紅白喜事過于鋪張,同時不提倡其他員工參加宴請。
17、凡公司員工(含家屬)生育者,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將前往探望并贈送禮品以示祝賀。為節約時間,提高效率,總經理室人員不再參加喜宴。同時,公司不提倡其他人員參加喜宴。
考勤管理制度 4
為嚴肅工作紀律,規范酒店管理,保障酒店各項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考勤記錄
1、行政管理人員簽名考勤。特殊原因需要補簽的注明原因。代簽的與被代簽人同樣處罰。
2、部門員工點名考勤。
3、考勤記錄月底交由財務部作為考核員工績效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考勤類別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10—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的,視為遲到。遲到者罰款30元。
2、早退:凡未請假,提前10—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早退者罰款30元。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30分鐘者,按實際時間的2倍計算缺勤,超過2小時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2)輪班、調班不服從安排,自行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3)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調動,堅持不到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4)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5)正常休假后未獲批準,逾期不返回工作崗位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6)未出示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7)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的`2倍計算曠工;
(8)曠工按相應工資的3倍罰款。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事假超過正常休假天數的,實行無薪制度。
5、病假
員工因病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時應出示醫院診斷證明。病假超過正常休假2天以上的,實行無薪制度。
第三條、準假權限
(1)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請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罰沒工資;
(2)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
(3)請假3天及以上由部門經理簽字,報總經理審批;
(4)行政管理人員請假,報總經理批準。
考勤管理制度 5
一、為了規范公司部門、員工上下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1、工作時間:普通崗位為8小時工作制,特殊崗位另行規定。
2、公司的全體員工均實行考勤打卡制度,由部門主管負責監督;
3、員工每天均需先打卡方可外出辦事,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的`必須經部門主管簽字認可。
4、上班時間5分鐘未到視為遲到、下班提前5分鐘走的視為早退,30分鐘未到視曠工半天,半天未到打卡者視曠工一天。凡是遲到、早退者視情況罰款20元人民幣,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員工外出辦事前需要向部門主管報告外出的理由和時間,嚴禁員工上班期間外出辦理私事,一經發現作曠工處理。
6、公司辦公室對員工考勤情況進行監督,統計當月遲到、早退、曠工后交財務部扣發工資。
二、員工請、休假制度
1、請、休假
凡請年休假、事假4天或以上的員工,必須提前3天填寫請假單。
將《請假單》交給所在的崗位的主管簽署意見。由主管將請假單,轉交公司辦公室。
辦公室根據部門所簽署的意見和本人實際情況進行審核。公司經理審批后,由公司登記歸檔,作為考勤依據。
休病假者,須憑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到辦公室辦理手續(2天以上者)。
員工請事假兩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準,兩天以上者需辦公室批準。
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經理批準。
請假者須辦完正式手續后,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2、請假方法
主管可批準下屬人員兩天以內的假期。
休假2天或以上需報公司辦公室審批后,方可休假。
三、曠工處理辦法
1、為履行請假手續離崗,視作曠工。
2、請假未得到批準擅自離崗者,視作曠工。
3、一個月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視曠工半天處理;累計5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4、遲到30分鐘以上者,視作曠工半天。
5、曠工半天扣發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3天工資,連續曠工兩天扣發7天工資,記大過處分或自動離職;曠工3天者做自動離職處理。
考勤管理制度 6
1、目的
為了標準公司考勤治理,嚴厲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室員工及治理人員。
3、治理規定
3.1.考勤規定
3.1.1打卡時間: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30
3.1.2打卡制度
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需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打卡次數:一日四次,即早上上班和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別狀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準時到行政人事助理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據此上報考勤。上述狀況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進展治理。
3.2.1行政人事助理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財務部。
3.2.3倒休
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連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確認簽字后,部門經理簽批。
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
3.2各類假期規定
3.2.1病假
員工休病假需供應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效勞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供應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員工休病假必需提前申請。如因狀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頭,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以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
3.2.2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前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將來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3.2.3有薪節假日
公司規定安排的休息日。
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殊狀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完畢工作時間。
3.2.4婚假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
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行政人事助理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2.5喪假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員工請喪假要求供應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2.6產假與哺乳假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
產假期間的工資按根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方法執行,根本工資為該員工月工資40%。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賜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產假期間發放根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行政人事助理備案。
3.2.7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需填寫《工傷報告表》。
經行政人事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3.2.8公司特別假
公司針對一周無單雙休的員工,每個月賜予2天有薪事假。此假僅針對員工家庭有特別事情方可有效
員工請特別假必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且獲部門經理簽批前方可生效,否則按事假處理。
特別假當月內有效,對員工未休的有薪事假,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3.2.9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根底上,增設公司年假。
年假為公司賜予員工的福利。
員工累計工作(從本考勤制度生效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狀況,經部門經理、行政人事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批準)。
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觀察處分的員工,觀察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
3.3請假制度
3.3.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3.3.2員工休假必需提前申請。如因緊急狀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3.3請假必需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托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考勤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則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公司工作時間:
依據不同崗位的.特點統籌安排。
三、實施辦法
(1)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情況一天應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及時將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時間以考勤鐘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將按公司遲到或早退的有關規定處理。
(3)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須填寫出門單或請假單。集體外出需附人員名單,經部門經理簽批后,交門衛登記后方可外出。回到公司時須至門衛處登記時間。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寫《因公漏打卡注銷單》,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無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曠工有關規定處理。
(5)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經查明屬實,將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6)員工延長工作時間,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批后交人事行政課歸,離開公司時需親自打卡。
(7)考勤卡遺失須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課,辦理補領手續。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并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至人事行政課,領取下月的員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時,交當月本部門的考勤卡及匯總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課歸檔。
四、本制度從店長批準之日起開始實施。
五、附件:
附件一:本公司《員工考勤卡》
附件二:本公司《員工考勤匯總表》
附件三:本公司《因公漏打卡注銷單》
考勤管理制度 8
一、適用范圍
本考勤管理方法適用于全部同學的校內外一切教學活動:同學開學注冊、上課、試驗、集體勞動、軍訓、政治學習、生產學習、課間實習、考試、早操熬煉,以及其他要求學必需參與的活動。
二、請假制度
同學因病、因事請假,要辦理審批手續,因特別緣由不能準時辦理審批手續的,應通過電話等方式先行請假,事后補辦審批手續。請假制度做如下規定:
1、一日以內的病事假,須有本人病事假條,班主任簽字批準。
2、三日以內的病假,必需持有校醫院或市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事假必需持請假條及其他相關證明,由班主任簽字,院、部、系分管同學工作領導批準。
3、三日以上,一周以內的'病假,必需持有校醫院和市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事假必需持請假條及其他相關證明,由班主任簽字,部、院、系分管同學工作領導簽署看法,同學處分管處長批準。
4、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班主任、部院系領導和同學處分管處長簽署看法,報分管校長批準。
5、如有特別狀況,夜間不能回校住宿者必需根據以上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6、生產實習的同學,請病假須有醫院診斷證明,事假需持有相關證明,所在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按以上方法辦理請假手續。
7、畢業生因聯系工作請事假,一次不得超過10天,由院、部、系審批;超過10天的由部、院、系核準報同學工作處審批;一次請假超過20天的由院、部、系報分管校領導審批;此類請假累計不得超過20天。
三、續假及銷假制度
請假期滿,必需在當日辦理續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請假期滿后,準時根據審批程序銷假備案。
四、考勤管理
1、考勤記錄由各班班長完成,各院、部、系指定學管科負責人統籌管理同學考勤工作。各班應在次周星期一將上周考勤狀況統計匯總報院、部、系考勤負責人。每學期結束后由班長做出全班學期考勤分析,將考勤記錄冊交回院、部、系存檔。各院、部、系每月月底通報各班考勤狀況。對違反考勤制度的同學,應賜予相應的批判和紀律處分。
2、實行考勤預警制度和抽查制度
各院、部、系應督促各班自覺做好考勤工作,切實實行有效的措施,做到任課老師點名和班長點名相結合,提高同學到課率。同學處將對考勤狀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累計匯總后,作為對部院系目標考核的依據之一。當同學曠課達到學籍管理規定時限邊緣,應準時提示同學引起留意,經提示仍不改過者,根據相關規定,準時提出處理看法。
考勤管理制度 9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9:00到12:30,下午14:00時到18:30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X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__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并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后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X次以上(含X次)或缺勤、曠工X次以上(含X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考勤管理制度 10
為嚴肅學院教學紀律,維護正常教學秩序,保障《xx大學xx學院學生考勤制度》順利執行,現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任課教師需認真如實填寫考勤報表,考勤報表需任課教師和教學班班長同時簽字,并于每次課(兩節課)后10分鐘內交于教務科。
第二條 班主任需按時上交學生活動考勤情況記錄。
第三條 班主任需嚴格審核學生請假程序及相關證明,并按時將假條及相關證明上交教務科。
第四條 教務科每天安排值班人員負責收取考勤報表,并安排專職人員負責每周末統計學生考勤及請假情況,于下周一在教務公開欄公布學生考勤情況。
第五條 教務科負責對累計考勤達到處分條件的學生進行書面通報,教育及處理。
第六條 考勤報表將作為任課教師課時量計算依據,未按時上交考勤報表者,不計當次課課時,累計三次不按時上交考勤報表者,按《xx學院教學事故認定辦法》處理。
第七條 不按時上交學生活動考勤及請假情況的班主任由教務科報學生科進行處理。
第八條 教務科值班人員不按時值班、統計報表、通報學生,按《xx學院教學事故認定辦法》處理。
考勤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進展有秩序的經營治理而制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xx公司及xx部門有限公司協理(不含)以下員工;
三、責任:
部門各部門主管;
四、程序內容:
1、出勤
工作時間:以部門現行工作規定時間;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需提交《員工加班申請表》經部門一級主管批準后至人力資源部登記,方可實施。
打指紋: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打指紋(共計每日兩次)。
注:遺忘打指紋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指紋的時間交至人力資源部審核同意予以補簽。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部門行政助理處登記,便利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一級主管及總經理室批準,并至人力資源部登記。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一級主管事前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如有緊急狀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一級主管和人力資源部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全勤獎:每月50元,以考勤卡為準。(開會遲到兩次者,不參與滿勤考核)
遲到、早退標準:依據各崗位現行作息時間如延誤到崗者則以遲到計,提前下班者則以早退計;
例:
行政人員上班9:3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30以前下班或離開,視為早退。
遲到細則,處理如下:
A:遲到15分鐘內,扣個人工資20元;
B:遲到30分鐘內,扣個人工資50元;
C:遲到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2倍;
D:遲到2小時以上,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3倍。
注:如遇特別狀況,須于上班前一小時之內親自打電話向部門一級主管請假,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早退細則:
A:早退15分鐘內,扣個人工資20元;
B:早退30分鐘內,扣個人工資50元;
C: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2倍;
D:早退2小時以上,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3倍。
2、曠工
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緣由,并于滿三天后的兩天內交“辭退處分報告”。
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曠工一天,扣款個人日工資的300%;
3、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獎罰單應在完成流程后的3個工作日內交由總經理室審核后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計。
上級主管在批示員工請假單、休假單時,必需保證該部門營運工作的正常進展,若因人員請假或者補休影響部門營運工作,則追究上級主管責任。
每月調休次數兩次,包括自調和被調。
五、該制度自總經理批示之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 12
總則
考勤目的:為了進一步規范、完善中心的考勤制度,保證中心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現特制定考勤管理實施細則,望中心全體員工共同遵守。
第一條
考勤的原則:本著嚴格、規范、公平、公正、不徇私、不遺漏。
第二條
考勤的方式:由中心部門經理紙制考勤、打卡機打卡制考勤、中心考勤管理員考勤監督,實行“兩考一監督”的考勤方式。
第三條
考勤的對象:李滄陽光老年服務中心的全體員工,其中涉及7個班次,8個部門。
第四條
考勤的要求:中心的全體員工必須按時簽到、簽退,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工,打卡機上無考勤記錄,且未作未打卡情況說明者視為缺勤。個人出勤記錄情況,作為中心工資、獎金發放的重要依據,缺勤、遲到、早退10次以上,取消年終獎金的發放。
(1)員工未及時打卡方面:因客觀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員工不能及時打卡者,必須填寫由中心統一提供的未打卡情況說明,詳細說明清楚未及時打卡的原因,經過部門經理的`批準同意后,方視為正常出勤,否則作為缺勤處理。(附表1:李滄陽光老年服務中心未打卡情況說明)
(2)員工請假方面:除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及中心安排規定的休息日之外,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者,必須統一填寫由中心提供的陽光老年服務中心員工請假單,事前不能及時填寫請假單情況時,必須電話告知部門經理(中層以上告知中心主管領導),經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在到崗后必須立即補上請假單,無請假單者視為無故缺勤。請假時間在三天以上者必須經中心主管領導批準同意方可,請假在三天以下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同意方可。(附表2:李滄陽光老年服務中心員工請假單)
(3)員工加班方面:員工工作需要加班,必須統一填寫由中心提供的陽光老年服務中心員工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報中心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附表3:李滄陽光老年服務中心員工加班申請表)
(4)員工調休方面:中心員工因特殊情況班次需要進行調換者,必須統一填寫由中心提供的李滄區陽光老年服務中心調休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實行,最后報送中心人力資源部保存,原則上中心不允許隨意調休,除非特殊情況下方可。(附表4:李滄陽光老年服務中心員工調休申請表)
(5)員工公出方面;員工因工作安排需要公出,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做好相關的登記工作,為后期的考勤提供詳細準確的數據信息。
第五條
各部門經理在每月的5號,將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包括出勤記錄、未打卡、加班、調休、請假、等表),統一報送中心人力資源部考勤員處。各部門經理本著負責、嚴格、準確、及時的原則報送。
考勤管理制度 13
一、考勤辦法
1、公司實行考勤機打卡方式
2、打卡范圍:上、下班和加班上下班。
3、考勤卡填寫內容:在規定打卡時間里,因公外出或請假、休假、調休等情況下,在通知主管并辦理相應手續后在卡上注明,填寫者由當事人本人填寫。
4、公司將設立考勤員崗位,考勤員職責范圍:
①將當月員工請假單及相關證明材料收集,并與員工考勤卡查實。
②查實后,匯總填寫《月度考勤報表》上交主管負責人。
③在以身作則的前提下,嚴格按照有關公司制度進行監督審核。
④考勤員:葛美云
二、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會計部除外)。每天工作時間8-9小時,早上9:00上班,下午17:00-18:00下班,中午12:00-13:00為中餐及午休時間。
2、公司實行每周單休制(會計部除外),休息日安排在每周六周日兩
班員工分休制。
三、節假日安排
1、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時,公司假日安排如下表:
勞動節三天
國慶節三天
元旦一天
春節五天
2、節假日具體安排辦法按照兩班員工分休制根據情況公司另行通知。
四、事假及曠工處理辦法
1、一個月內允許請假2次,累計2小時。
2、一個工作日內,員工未以任何形式辦理相關請假手續,脫崗在一小時以內(含)的,視作事假,不超過一小時(含)者,按事假半天處理;超過一小時者不足兩小時按事假一天處理。
3、一個工作日內,員工未以任何形式辦理相關請假手續,脫崗在兩小時以上者視為曠工;不超過四小時(含)者,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四小時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4、員工事假,工資獎金扣發標準:
①扣發工資額=(崗位工資/26)×事假天數 ②當月事假兩天以上的'(含),加扣發獎金=(當月獎金/26)×(事假天數-1)
5、員工曠工,工資獎金扣發標準:
①扣發額=(崗位工資+獎金/26)×曠工天數×2 ②當曠工三天以上,扣發當月全部工資和獎金
6、如果發現員工有曠工行為的,經批評教育無效者,連續曠工一周或一年累計曠工兩周的,公司有權作除名處理。
五、病假及處理辦法
1、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必須停止工作醫療的,在出具醫院證明情況下,員工可請病假壹天,這壹天為帶薪病假
2、超過兩天病假,病假期間其工資核發標準:
①病假在兩天以一個月以內的,扣發額=(崗位工資+獎金)/26×(病假天數-1)
②病假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內,改發疾病救濟費。 核發標準=崗位工資×25%
六、早上遲到及處理辦法
公司早上上班時間為9:00,超過一秒鐘都以遲到處理,為了加以區分及合理性,發生以下幾種遲到情況以不同辦法加以處罰: 考慮到特殊情況,一個月內遲到累計時間超過15分鐘,則按下列辦法處理:
1、遲到5分鐘以內,罰款20元。
2、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罰款50元。
3、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按照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5、全月累計遲到60分鐘扣除當月工資和獎金。
6、考勤員月終將遲到記錄連同《月度考勤報表》一起上交主管。
七、請假、調休等手續及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均須按上述規范,事先辦理請假審批手續,即填寫《請假單》并附相應證明材料。
2、如遇突發事件,須當天通過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回來后補辦請假手續。
3、調休必須事先辦理調休審批手續,填寫《調休單》。
4、員工請假、調休一般由公司主管負責批準。
八、員工加班及處理辦理方法
1、公司內勤加班,施行打卡計時,加班從下午18:00計算。
2、外勤加班,加班計時按照實際情況而定。
3、員工加班,需提交《加班審核單》
4、加班工資加發標準:加班工資=5元/小時×加班計時
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①員工在非工作時間參加培訓
②員工因公出差
九、年終考勤獎
1、全年出勤率100%的員工公司獎勵500元
2、全年出勤率95%—98%的員工公司獎勵300元
3、全年出勤率90%—94%的員工公司獎勵200元
十、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4日起執行
本制度于20xx年10月17日做第一次修改,日后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考勤管理制度 14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
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
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
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
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3、病假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部門
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
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匯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考勤管理制度 15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單位全體職工。
第二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條、請銷假
職工請假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按批假權限,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的,應用電話事先請假,并在事后三天內及時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自行離崗或無故超假未歸(含不及時銷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1.事假。請假條上要寫明事由、起止時間、目的地及聯系方法等內容,按照批假權限審批。
2.病假。假條應寫明原因和擬請假天數,并附定點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批假權限審批。
3.批假權限。一般工作人員,請假1天內本組負責人審批;1天以上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請假5天以上(含5天)報組負責人、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組負責人請假由單位正職審批。
4.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國家已明確規定的公休節假日除外),按有關規定執行,符合休假條件的,也要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第四條、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休假期間工資及各種福利待遇聘用員工參照《勞動法》,中心在編參照《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
2.病、事假中心在編參照《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聘用員工待遇參照《勞動法》相關法規核算。
第五條、獎罰辦法
1.中心在編按照《公務員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勤管理辦法》《南昌市城鄉規劃局績效管理考核辦法》考核。
2.聘用員工全勤者,獲得滿勤獎金1000元/半年,按月統計,半年發放;除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發生其它遲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獎1000元。
3.上班時間(9:00)開始10分鐘后未到,按遲到論處。期間遲到、早退、缺勤累計達30次者,不享受全勤獎、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曠工6天處理。
4.全年個人事假累計次數不超過8次,(不含公休假,沒有醫療機構證明的病假算事假),超過4天的事假(1次請假時間最短算半天)按實際天數扣除日薪100元/天(從績效中扣除)。
5.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未經批準,單位一律不予承認加班。經過批準的加班,行政組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行政組發放調休單。
6.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行政組備案。
7.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不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不超過三十天的,按曠工1天扣3天工資,并給予撤職及以下的行政處分。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給予辭退處理。
8.外出公干(因公外出)導致缺勤需填寫請假條,報組負責人審批,行政組備案。
第六條、監督
單位領導對考勤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由行政組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登記、整理,報行政辦公會研究后進行通報和處理。
第七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注:1、公休假日又稱“公休日”。是指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帶薪休假制度。法律規定或者依法訂立的協議規定的每工作一定時間必須休息的時間。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考勤管理制度 16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并于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并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準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后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后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并自覺遵守,執行。
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匯總,并于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考勤管理制度07-05
考勤的管理制度06-12
考勤管理制度04-01
考勤管理制度04-03
考勤管理制度08-22
考勤管理制度07-22
酒店考勤的管理制度05-11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04-23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03-29
餐廳考勤管理制度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