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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考勤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餐廳考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餐廳考勤管理制度1
一、考勤時間
按門店規定的作習時間為準。
二、考勤記錄
1、員工正常下下觀按規定的時間至指定的簽到處簽到,考勤人員負責注意簽到時間。
2、不得委托他人簽到或代人簽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臨時請假無法及時簽到的,需在回崗后由部門主管簽署證明。
三、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鐘以內1分鐘扣1分,超過30分鐘作曠工一天處理。請假未獲上級批準而擅自缺勤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分,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2、員工忘記簽到又不及時簽署證明的,視為曠工。
四、請(休)假規定
1、員工申請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節假及其他不帶薪事假事先必須向直接主管申請,請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請經批準方可,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2、員工請(休)申請和匯報對象均為直接上級主管。
3、原則上,員工每月申請排休外不再申請臨時休假,有特別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調整安排,但事后需遞交相關證明資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獎。
五、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曠工;按照《績效考核制度操作細則》進行處罰。
2、遲到、早退達6次/月者及累計曠工達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無工薪報酬。
3、代他人簽到的,雙方責任人均以未簽到論處。
餐廳考勤管理制度2
1、新進員工三天試崗合格后,可錄指紋,從第四天開時上下班必須打卡。
2、不遲到、不早退,遲到5分鐘以內可每個月有三次不計;三次以后5分鐘之內統一扣5元,遲到5至10分鐘以內扣10元;超過10分鐘并在一小時以內每分鐘1元;超過一小時按曠工處理。
3、按規定時間、次數打卡,不多打、不漏打,忘打卡一次扣5元,若一天之內一次都沒打卡,則視為事假或按曠工處理
4、若打卡時間顯示未遲到,但實際未按時參加例會、到崗工作,則視為遲到。
5、遲到者必須在換好工作服、并整理好儀容儀表可開始工作時找上級管理人員報告才算上班。
6、員工遲到時,管理人員必須如實記錄遲到時間,并在手工考勤本上標注清楚,若有隱瞞或不按實際遲到時間記錄考勤,管理人員扣20元。
餐廳考勤管理制度3
為了提高刁家燉肉館的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益,貫徹“各盡所能”,也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提供重要依據。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暫訂以下條款:
一、總則:
經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門要實事求是,認真執行。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現行的點名制度。
各位員工必須嚴格按照酒店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各部門員工不得私自倒班,換休,如有特殊情況需向經理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一天處理,如換休造成工作脫節或重大過失者視情況予以嚴肅處理。
二、點名及考勤統計規定:
所有員工出勤均須點名,忘記點名者,須當日向經理說明理由,由經理核實后,且接受每次扣罰2元處罰,未履行相應手續者按曠工處罰;
每個部門管理員,每月25日須將次月排班表交經理,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更換班次的,須向經理說明。一律按核對的考勤計算員工工資,
考勤記錄統計時間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將前月員工考勤表核對后連同《請假單》一并交經理。
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將作為工資表制作的最終依據,一經交到經理,各部門無權更改或補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點名,應向所在部門經理說明情況。
三、考勤的計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沒有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的,全勤獎50元,工休沒休的加發當天基本工資。
休班:本店員工每月有2天休班,
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內未簽到;
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
請假未經批準或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崗;
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凡各種假期逾期,未向有關部門辦理續假手續;
上班時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60分鐘以上;
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請假事由與休假事實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事有關贏利性業務;
四、請假規定:
1.病假:
員工病假一般須經鎮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可向部門經理請假,但不可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或代他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無醫院的病假無效.員工請病假在2天以內則經理批準,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員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門經理請假,并盡快補辦有關手續,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非工傷的病假需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工資,工傷按有關政策執行。
2.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請事假。事假在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 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的事假按曠工處理,假期內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的工資。
3.特別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節3天,
婚假:本人結婚,休假7天;子女結婚,休假1天
喪假:配偶、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子女的葬禮,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禮,休假1天;
五、缺勤及請假期間工資待遇:
1.遲到(早退):按扣罰5元計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當天基本工資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B:事假2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C:事假3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3天基本工資
如此類推,直至當月工資扣完為止。
曠工:
A:曠工60分鐘以下考勤記遲到+罰款5元
B:曠工2小時以下的考勤記遲到+罰半天工資款
C:曠工半天,取消當日半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D:曠工1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E:曠工2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4天基本工資;
F:連續曠工3天自動離職。
六.離職的處理辦法
辭職:到工資發放日發放未發放的工資,工作滿半年的押金全額退還,不滿半年的扣除服裝折舊費。
自動離職或開除:沒收所以未發放的.工資及獎金,押金。
七、請假批準權限
1、請假,必須經批準
2、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1-2天由部門經理批準,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3、部門經理級員工請假須由總經理批準;
餐廳考勤管理制度四:
制度目的:規范飯店考勤的日常管理。
制度范圍:飯店各部門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
制度內容:
1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考核、班前點名,根據考核情況將遲到、早退、曠工情況如實填寫《考勤記錄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門負責人核對上月考勤,核對后員工簽字予以確認。
3每月第二天各部門負責人將考勤簿上交財務。
4財務部,總務部員工及管理人員考勤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并在打卡機上打卡,外出辦事須向上一級主管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外出。
5部門管理人員核對本部門考勤完畢后,需在考勤薄上簽字確認。
6遲到
6.1十分鐘以內為遲到,每次罰款十元。
6.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二十元。
6.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五十元。
6.4超過六十分鐘,按曠工一天處理。
6.5一個月內遲到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7早退
7.1提前十分鐘以內下班者為早退,每次罰款十元。
7.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二十元。
7.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五十元。
7.4超過一個小時提前下班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7.5一個月內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8曠工
8.1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并罰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除相應處罰之外,并開除。
8.3每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9公休
9.1員工每月享有三天帶薪假及春節三天、勞動節兩天、國慶節兩天、元旦一天的帶薪假。
9.2員工正常休班必須由部門管理人員批準后方可進行休班,特殊情況須調休的由個人協商換休,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
9.3部門負責人休班由店經理安排批準。
9.4節假日休班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輪休(春節假期本月調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調休)。
9.5飯店副總經理休班須經飯店總經理批準。
10事假
10.1事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準。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資。
10.3假期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病假
11.1因突發疾病無法到酒店當面請假時,由當事人或護理人以電話的形式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并說明病情、就診醫院或診所、請假期限等。
11.2部門負責人在第一時間內向店總經理詳細說明情況及請假期限,請假人完假后第一天補填《病假申請單》并出具就醫醫院或診所的病歷,報店總經理辦理補簽手續。
11.3員工病假十天以內(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帶薪假,須按日工資扣除假期工資,病假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4請病假員工最遲于請假的當日將《病假申請單》報部門負責人核實,店總經理批準后準假。完假第一天將醫院或門診病歷復印件交部門負責人存檔。
11.5飯店員工病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一個月之內由店總經理批準;一個月以上,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病假期間員工不享有工資。
12工傷假
12.1員工因工受傷(違規操作除外),經判定屬工傷,依據醫院證明指導確定假期。
12.2員工工傷假期在十五天以內(含十五天)發基本工資,十五天至一個月發基本工資的80%,一個月以上公司與員工協商解決。
13婚假
13.1正式員工工齡滿一年,享有三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享有七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且為晚婚的享有十天帶薪婚假(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四周歲)。
13.2婚假須提前十五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準后執行,申請交辦公室存檔。
14喪假
14.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嬸去世,享有三天帶薪假。
14.2喪假當天請假員工應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15產假
工齡滿二年以上女性員工享有六個月產假,產假必須提前三天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準后執行,產假期間員工只保留工齡,產假結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崗位。
16員工實習期休、請假
16.1實習期間當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帶薪假(根據部門安排);培訓期不享有帶薪假。
16.2培訓期、實習期間因病或因事可據實請假,請假員工應提前一天向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請假兩天之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請假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準,工資結算扣工資(扣款金額=崗位工資÷30天×請假天數)。
17加班
17.1飯店職員原則上不允許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加班的,由負責人填寫《加班申請》,報店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加班。加班工資按加班天數×(崗位工資÷30)計算。
17.2春節加班(三十、初一、初二),加班工資=(崗位工資÷30×加班天數)×2;并在同月內享有相同天數的帶薪休假,本月輪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處分的職工,察看期間不享有休班;
餐廳考勤管理制度4
制度目的:規范飯店考勤的日常管理。
制度范圍:飯店各部門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
制度內容:
1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考核、班前點名,根據考核情況將遲到、早退、曠工情況如實填寫《考勤記錄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門負責人核對上月考勤,核對后員工簽字予以確認。
3每月第二天各部門負責人將考勤簿上交財務。
4財務部,總務部員工及管理人員考勤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并在打卡機上打卡,外出辦事須向上一級主管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外出。
5部門管理人員核對本部門考勤完畢后,需在考勤薄上簽字確認。
6遲 到
6。1十分鐘以內為遲到,每次罰款十元。
6。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二十元。
6。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五十元。
6。4超過六十分鐘,按曠工一天處理。
6。5一個月內遲到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7早 退
7。1提前十分鐘以內下班者為早退,每次罰款十元。
7。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二十元。
7。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五十元。
7。4超過一個小時提前下班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7。5一個月內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8曠 工
8。1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并罰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除相應處罰之外,并開除。
8。3每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9公 休
9。1員工每月享有三天帶薪假及春節三天、勞動節兩天、國慶節兩天、元旦一天的帶薪假。
9。2員工正常休班必須由部門管理人員批準后方可進行休班,特殊情況須調休的由個人協商換休,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
9。3部門負責人休班由店經理安排批準。
9。4節假日休班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輪休(春節假期本月調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調休)。
9。5飯店副總經理休班須經飯店總經理批準。
10事 假
10。1事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準。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資。
10。3假期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病 假
11。1因突發疾病無法到酒店當面請假時,由當事人或護理人以電話的形式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并說明病情、就診醫院或診所、請假期限等。
11。2部門負責人在第一時間內向店總經理詳細說明情況及請假期限,請假人完假后第一天補填《病假申請單》并出具就醫醫院或診所的病歷,報店總經理辦理補簽手續。
11。3員工病假十天以內(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帶薪假,須按日工資扣除假期工資,病假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4請病假員工最遲于請假的當日將《病假申請單》報部門負責人核實,店總經理批準后準假。完假第一天將醫院或門診病歷復印件交部門負責人存檔。
11。5飯店員工病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一個月之內由店總經理批準;一個月以上,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病假期間員工不享有工資。
12工傷假
12。1員工因工受傷(違規操作除外),經判定屬工傷,依據醫院證明指導確定假期。
12。2員工工傷假期在十五天以內(含十五天)發基本工資,十五天至一個月發基本工資的80%,一個月以上公司與員工協商解決。
13婚 假
13。1正式員工工齡滿一年,享有三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享有七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且為晚婚的享有十天帶薪婚假(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四周歲)。
13。2婚假須提前十五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準后執行,申請交辦公室存檔。
14喪 假
14。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嬸去世,享有三天帶薪假。
14。2喪假當天請假員工應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15產 假
工齡滿二年以上女性員工享有六個月產假,產假必須提前三天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準后執行,產假期間員工只保留工齡,產假結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崗位。
16員工實習期休、請假
16。1實習期間當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帶薪假(根據部門安排);培訓期不享有帶薪假。
16。2培訓期、實習期間因病或因事可據實請假,請假員工應提前一天向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請假兩天之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請假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準,工資結算扣工資(扣款金額=崗位工資÷30天×請假天數)。
17加 班
17。1飯店職員原則上不允許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加班的,由負責人填寫《加班申請》,報店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加班。加班工資按加班天數×(崗位工資÷30)計算。
17。2春節加班(三十、初一、初二),加班工資=(崗位工資÷30×加班天數)×2;并在同月內享有相同天數的帶薪休假,本月輪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處分的職工,察看期間不享有休班;
餐廳考勤管理制度5
為了提高刁家燉肉館的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益,貫徹“各盡所能”,也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提供重要依據。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暫訂以下條款:
一、總則:
經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門要實事求是,認真執行。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現行的點名制度。
各位員工必須嚴格按照酒店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各部門員工不得私自倒班,換休,如有特殊情況需向經理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一天處理,如換休造成工作脫節或重大過失者視情況予以嚴肅處理。
二、點名及考勤統計規定:
所有員工出勤均須點名, 忘記點名者,須當日向經理說明理由,由經理核實后,且接受每次扣罰2元處罰,未履行相應手續者按曠工處罰;
每個部門管理員,每月25日須將次月排班表交經理,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更換班次的,須向經理說明。一律按核對的考勤計算員工工資,
考勤記錄統計時間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將前月員工考勤表核對后連同《請假單》一并交經理。
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將作為工資表制作的最終依據,一經交到經理,各部門無權更改或補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點名,應向所在部門經理說明情況。
三、考勤的'計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沒有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的,全勤獎50元,工休沒休的加發當天基本工資。
休班:本店員工每月有2天休班,
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內未簽到;
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
請假未經批準或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崗;
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凡各種假期逾期,未向有關部門辦理續假手續;
上班時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60分鐘以上;
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請假事由與休假事實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事有關贏利性業務;
四、請假規定:
1。病假:
員工病假一般須經鎮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可向部門經理請假,但不可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或代他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無醫院的病假無效。員工請病假在2天以內則經理批準,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員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門經理請假,并盡快補辦有關手續,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非工傷的病假需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工資,工傷按有關政策執行。
2。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請事假。事假在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 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的事假按曠工處理,假期內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的工資。
3。特別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節3天,
婚假:本人結婚,休假7天;子女結婚,休假1天
喪假:配偶、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子女的葬禮,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禮,休假1天;
五、缺勤及請假期間工資待遇:
1。遲到(早退):按扣罰5元計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當天基本工資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B:事假2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C:事假3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3天基本工資
如此類推,直至當月工資扣完為止。
曠工:
A:曠工60分鐘以下考勤記遲到+罰款5元
B:曠工2小時以下的考勤記遲到+罰半天工資款
C:曠工半天,取消當日半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D:曠工1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E:曠工2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4天基本工資;
F:連續曠工3天自動離職。
六。離職的處理辦法
辭職:到工資發放日發放未發放的工資,工作滿半年的押金全額退還,不滿半年的扣除服裝折舊費。
自動離職或開除:沒收所以未發放的工資及獎金,押金。
七、請假批準權限
1、請假,必須經批準
2、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1—2天由部門經理批準,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3、部門經理級員工請假須由總經理批準;
餐廳考勤管理制度6
第一條飯店賓館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的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條飯店賓館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三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四條飯店賓館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五條所有員工須先到飯店賓館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六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八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九條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第十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飯店賓館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餐廳考勤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茶餐廳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茶餐廳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是對茶餐廳全體職工進行考勤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各部門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必須嚴抓考勤管理。
第四條 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茶餐廳全體員工的共同職責,要嚴以律已,互相監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管理人員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考勤制度的實施。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五條 根據國家規定,茶餐廳管理人員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正常工作時間按照集團工作時間執行。
普通員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時輪班工作制,在法定休假節日、休息日輪班工作視為正常出勤。
茶餐廳原則上不鼓勵員工加班,但出于工作需要或任務緊急,員工有責任加班,加班在一個月內調劑補休,如因部門工作安排不能補休,可逐月順延。
第六條 全體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員工上下班及加班者必須打卡,員工應按工作時間的規定準時打卡上下班。
第七條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如果員工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員工,雙方各處罰100元
第八條 所有人員須先到茶餐廳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上級主管批準,交大堂經理補上打卡記錄,未經上級主管批準的,按遲到或曠工處理。員工上班時間內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須有上級主管批準。 第九條 員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須由直屬上級主管簽卡證明上下班時間,交大堂經理補上打卡記錄,否則按曠工處理。每月規定簽卡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簽卡無效(特殊情況除外) 。 第十條 茶餐廳上下班時間,由大堂經理監督員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員均應于規定的上班時間前打卡,不得于打卡上班后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員應先打卡后外出,外出后補打下班卡無效。
第十一條 日夜輪班部門,應按時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時接班,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第十二條 員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須如實打卡,如有上班打卡后不上班或下班時不打卡,等到一小時或幾小時后打卡,或沒有上班找上級主管簽卡,除按曠工處理外,每次加罰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計三次以上者,按開除處理。
第十三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打卡到達工作崗位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5分鐘至30分鐘內,按遲到或早退一次處理,扣罰5元,超過半天按曠工一天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第三章 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四條 員工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條,按管理權限審批,到大堂經理備案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應在事后及時補上,請假實行累計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 請假的類別、期限
一、每月休假時間:茶餐廳員工每月休假天數為2天,2天內(含2天)不扣工資,2天以上每超出1天扣除1天工資。
二、年休假:員工在本茶餐廳工作滿一年后,可享1天帶薪假,每遞增一年則增加一天假,以此類推,年假最多不超過15天。如當年事假或其他假超過15天者,不再享受當年年假。年假必須在本年度內休完,不得累計或預休。
三、法定假:所有員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1天、“五一”3天、“端午”1天、“國慶”1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內值班、加班者,部門安排補休或按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四、病假:凡休病假的員工必須持茶餐廳指定醫院開具的病情證明,按請假程序報部門及直接管理人員同意后,方可休病假,不按規定程序請假、續假者;一律視為曠工及嚴重違紀行為。病假期超過本人法定醫療期的,解除勞動合同。病假期間不發工資(工傷除外)。 五、事假:員工必須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請事假,部門及茶餐廳有權根據工作需要,酌情審批員工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及嚴重違紀行為。員工請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者,由本部門經理審批并交大堂經理備案,事假四天至半個月以內的,由本部門經理批準后再報人力行政總監批,超過半個月的`假期須人力行政總監審批并報總裁。員工每年累計事假超過三十天者,茶餐廳有權辭退。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及相關津貼、補助費等。
六、婚假:在茶餐廳工作滿一年的,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 七、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休3天喪假。
八、調班:員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調班,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其他相關崗位人員由于工作性質的特殊性,需與其調班的對接人在該申請簽字確認后,經部門經理簽批后方可生
效。原則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調班的情況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
第十六條 考勤處罰規定
一、遲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鐘至30分鐘內,按遲到或早退一次處理,扣罰5元,超過半天按曠工一天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二、曠工:曠工按工資的三倍處罰,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當月曠工累計超過五天,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并除名。
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三、考勤罰金在工資內扣除。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各部門若有員工請假隱瞞不報,未到大堂經理備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現象,一經查出對該部門責任人將嚴厲處罰。
第十七條 凡茶餐廳員工對違反考勤制度予以舉報查實者,對舉報人予以獎勵10元/每次。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今后若國家法律法規變更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茶餐廳大堂經理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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