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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12 12:55:3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考勤的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考勤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考勤的管理制度

考勤的管理制度1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礎XX工作,為了維持良好的生產管理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力求做到既有嚴肅認真,又有靈活務實、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時間:

  上午08:30-11:30 下午12:15-17:15

  二、適用范圍:

  除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之外的所有南之非一線員工。

  注:新產品拓展部因工作環境限制,考勤以記錄統計為準。

  三、管理規定:

  1、打卡規定:

  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打卡次數:2次,即上班1次和下班1次。若出現故障,請及時聯系綜合管理部陳晨。

  注:無論任何原因,到達公司和離開公司必須打卡。

  2、因公外出需要填寫,并需在回公司后一個工作日內交至綜合管理部。

  3、所有請假必須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待相應審批權限領導批 準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的,必須在休假之前以電話方式請假,上班后立即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

  4、請假的審批權限:

  四、缺勤:

  1、基本定義:

  1)、遲到:上班時間已過,因非工作原因20分鐘以內到崗者;

  2)、早退: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提前20分鐘以內離崗者;

  3)、曠工: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且無領導批準的請假單。

  2、未打卡的定義:上班或下班無打卡記錄。

  3、對缺勤的相關處罰規定參見補充說明。

  本制度于20xx年4月1日起正式實行,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南京普天王之電子有限公司 綜合管理部

  二O一二年三月廿六日

  關于處罰規定的補充說明

  一、遲到:

  遲到20分鐘以內、前3次不扣款,每次扣績效2分。第4 次以上(含第4次),一次扣款50元。

  二、早退:

  早退處罰規定參見遲到處罰規定。

  三、未打卡:

  未打卡需要出具未打卡書面XX,由XX人XX該員工按時出 勤,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2次之內不處罰,2次以上,每次以缺勤半天論處,扣除半天基礎XX。若無未打卡書面XX,每次以曠工半天論處,扣除一天半基礎XX。

  注:

  1、二線輔助員工加班,無打卡記錄可查,加班無效。

  2、等應及時交至綜合管理部備查。

  二O一二年三月廿六日

考勤的管理制度2

  為了規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訂立此管理方案,望全體員工認真閱讀,并遵照執行。

  一、請假制度

  1、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組長批準,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別狀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二、病假制度

  1、員工本人的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xxxxxxx個工作日者,必需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三、事假制度

  1、員工因合理緣由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申請(如遇不行猜測的緊急狀況,必需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請示公司領導),照實說明緣由,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事假當日不支付工資。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根據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四、年假制度

  1、依據國務院出臺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后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其次年(特別狀況除外)。

  五、婚假制度

  1、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需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休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2、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假如本省有其他規定的,根據其他規定。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賜予路程假。

  六、產假制度

  1、依據《方案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賜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本省有其他規定的,按其他規定。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賜予xxxxxxx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賜予xxxxxxx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賜予xxxxxxx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xxxxxxx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xxxxxxx天,共計xxxxxxx天帶薪假期。

  5、女職工享有xxxxxxx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七、喪假制度

  1、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xxxxxxx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xxxxxxx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依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八、曠工規定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xxxxxxx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xxxxxxx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狀況賜予處理。

  九、遲到與早退制度

  1、工作時間:依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 特點及崗位的特別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別狀況者可調休)。

  特殊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1)08:30—17:30(午餐時間:11:30—13:00)。

  (2)8:3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7:3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別理由者根據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峻者,將賜予通報批判、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別狀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常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根據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詳細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狀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的確上班的,沒有根據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假如員工由于工作的特別要求,不能準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緣由,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十一、加班、調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緣由(包括工作力量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支配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依據實際狀況統籌支配。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支配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狀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狀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支配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支配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支配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夜宵。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考勤的管理制度3

  制度目的:規范飯店考勤的日常管理。

  制度范圍:飯店各部門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

  制度內容:

  1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考核、班前點名,根據考核情況將遲到、早退、曠工情況如實填寫《考勤記錄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門負責人核對上月考勤,核對后員工簽字予以確認。

  3每月第二天各部門負責人將考勤簿上交財務。

  4財務部,總務部員工及管理人員考勤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并在打卡機上打卡,外出辦事須向上一級主管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外出。

  5部門管理人員核對本部門考勤完畢后,需在考勤薄上簽字確認。

  6遲 到

  6。1十分鐘以內為遲到,每次罰款十元。

  6。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二十元。

  6。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五十元。

  6。4超過六十分鐘,按曠工一天處理。

  6。5一個月內遲到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7早 退

  7。1提前十分鐘以內下班者為早退,每次罰款十元。

  7。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二十元。

  7。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五十元。

  7。4超過一個小時提前下班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7。5一個月內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8曠 工

  8。1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并罰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除相應處罰之外,并開除。

  8。3每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9公 休

  9。1員工每月享有三天帶薪假及春節三天、勞動節兩天、國慶節兩天、元旦一天的帶薪假。

  9。2員工正常休班必須由部門管理人員批準后方可進行休班,特殊情況須調休的由個人協商換休,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

  9。3部門負責人休班由店經理安排批準。

  9。4節假日休班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輪休(春節假期本月調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調休)。

  9。5飯店副總經理休班須經飯店總經理批準。

  10事 假

  10。1事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準。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資。

  10。3假期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病 假

  11。1因突發疾病無法到酒店當面請假時,由當事人或護理人以電話的形式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并說明病情、就診醫院或診所、請假期限等。

  11。2部門負責人在第一時間內向店總經理詳細說明情況及請假期限,請假人完假后第一天補填《病假申請單》并出具就醫醫院或診所的病歷,報店總經理辦理補簽手續。

  11。3員工病假十天以內(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帶薪假,須按日工資扣除假期工資,病假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4請病假員工最遲于請假的當日將《病假申請單》報部門負責人核實,店總經理批準后準假。完假第一天將醫院或門診病歷復印件交部門負責人存檔。

  11。5飯店員工病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一個月之內由店總經理批準;一個月以上,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病假期間員工不享有工資。

  12工傷假

  12。1員工因工受傷(違規操作除外),經判定屬工傷,依據醫院證明指導確定假期。

  12。2員工工傷假期在十五天以內(含十五天)發基本工資,十五天至一個月發基本工資的80%,一個月以上公司與員工協商解決。

  13婚 假

  13。1正式員工工齡滿一年,享有三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享有七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且為晚婚的享有十天帶薪婚假(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四周歲)。

  13。2婚假須提前十五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準后執行,申請交辦公室存檔。

  14喪 假

  14。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嬸去世,享有三天帶薪假。

  14。2喪假當天請假員工應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15產 假

  工齡滿二年以上女性員工享有六個月產假,產假必須提前三天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準后執行,產假期間員工只保留工齡,產假結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崗位。

  16員工實習期休、請假

  16。1實習期間當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帶薪假(根據部門安排);培訓期不享有帶薪假。

  16。2培訓期、實習期間因病或因事可據實請假,請假員工應提前一天向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請假兩天之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請假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準,工資結算扣工資(扣款金額=崗位工資÷30天×請假天數)。

  17加 班

  17。1飯店職員原則上不允許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加班的,由負責人填寫《加班申請》,報店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加班。加班工資按加班天數×(崗位工資÷30)計算。

  17。2春節加班(三十、初一、初二),加班工資=(崗位工資÷30×加班天數)×2;并在同月內享有相同天數的帶薪休假,本月輪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處分的職工,察看期間不享有休班;

考勤的管理制度4

  集團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標準和程序,加強工作紀律,使公司的考勤管理更加規范和統一,特制定本規定,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第一章處罰尺度

  一、根據員工違反公司制度的程度對員工進行處罰,處罰分警告、記過、記大過,三次警告作記過一次,三次記過作記大過一次,記大過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公司有權根據《勞動合同法》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條款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系。

  二、警告由人力資源部通過書面形式發放給該員工,記過、記大過等處分將由人力資源部通過書面形式發放給該員工所在部門并公示,且在該員工人事檔案中存檔;員工立功后可通過功過相抵。

  第二章考勤管理規定

  一、工作時間:

  (一)標準工時制:對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崗位,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30至下午17:30。其中含午餐用餐時間一小時(12:00至13:00)。一周五天,8小時/天工作制。

  (二)因工作原因需要派駐或出差集團所屬成員公司工作的,派駐人員或出差人員的考勤及工作時間按集團所屬成員公司相關規定執行,集團人力資源部根據集團所屬成員公司提供的考勤依據作為工資核算的依據。

  二、指紋打卡制度

  (一)指紋打卡是公司計算工資和考勤的依據,公司上下班實行指紋打卡制度,所有人員必須上下班打卡,每天2次。(董事長特批人員除外)

  (二)公司安排專人負責員工的日常考勤記錄。

  (三)由于公司實行上下班交通車制度,由于交通車原因導致上班遲到的經核實后不計入遲到考核范圍。如員工上班打卡時間晚于公司班車到司時間10分鐘之后的,從第11分鐘開始計算遲到。

  (四)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采集打卡指紋。

  (五)上班忘記打卡或由于指紋打卡不成功原因,應于當日8點40前以公司座機向考勤負責人電話報到以便確認時間,并于當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補卡申請單》,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后由人事考勤負責人備案。超過8:40報到的,算作遲到。超過兩個工作日(不包括兩個工作日)提交補卡申請的記警告一次。

  (六)當員工下班時忘記打卡需在次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補卡申請單》,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后交人事考勤負責人備案。超過兩個工作日(不包括兩個工作日)提交申請的記警告一次。

  (七)月累計超過三次補卡以上者,從第四次起,每補卡一次扣罰10元,并給予警告一次;未補卡的按曠工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

  三、考勤扣罰

  (一)凡未請假或未被批準公出而在規定上班時間(8:30)后打卡者視為遲到;凡未請假或未被批準公出而在規定下班時間(17:30)前打卡者視為早退。

  (二)中午12:00—13:00為進餐及休息時間,以中午吃飯打卡時間計算,若在12:00之前打卡進餐,以早退處理。

  (三)13:00仍未到崗工作者、仍然在午休者均視為遲到。中午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人力資源部及行政中心將在午間不定時進行抽查,若當月部門累計被查出3次,該部門將被以書面形式進行張貼通報。(遲到、早退以分鐘為單位進行計算)

  (四)遲到:

  1、公司根據員工遲到的時間及遲到次數對員工進行處罰:

  月累計遲到早退20分鐘開始扣罰,21—30分鐘,罰款20元;

  31—60分鐘,罰款40元;1—1。5小時,罰款60元;1。5—2小時罰款80元。

  上述遲到除罰款外均給予警告一次。

  累計超過2小時以上且半天以內按曠工半天計;超過半天以上且一天以內按曠工一天計。

  上述遲到除按曠工罰款外均給予記過一次。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五次給予警告一次,超過五次者每遲到早退一次給予警告一次,累計三次警告則給予記過,累計三次記過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依據勞動法規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可通過OA系統查詢打卡記錄(公共文件柜),考勤負責人不負責每次提醒。

  (五)曠工:

  未請假、請假未批準、假期滿未續假而不上班、當班時間缺勤無合理解釋的(視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曠工扣罰工資3倍,記過一次,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達到三次曠工記錄則記大過一次,并根據勞動法規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六)遲到、早退的罰款在其本人工資中扣除。

  四、外勤管理(一日內外出)

  (一)員工因公外出必須提前1個工作日在OA工作流中填寫《外出申請單》,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作為考勤依據。

  (二)因公外出辦事,當天來不及回公司打卡必須于2個工作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外出申請單》提交部門主管審批并報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作為考勤依據,超過規定時間的每次扣罰10元;因外出沒打卡的,只需寫《外出申請單》,不需另外再寫《補卡單》。

  五、加班管理

  (一)公司可根據具體經營情況,于工作時間之外安排員工加班,被安排加班的員工,除因特殊事由經主管批準外,不得拒絕。

  (二)加班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若部門需要加班,部門負責人須提前一個工作日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申請單》,注明加班事由、地點、預計加班時數及指定的加班人員,交由人力資源部確認。《加班申請單》不作為核算加班時間的依據,只作為部門主管申請加班的審批依據。

  (三)加班后由員工本人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統計單》,加班統計單要寫明實際加班起止時間、加班時數及加班原因,由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后在加班后兩個工作日內交人力資源部核準,加班方可生效。事先沒有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申請單》、事后沒有遞交或延遲遞交(距加班日期超過3天者)《加班統計單》的,都不計入加班。

  (四)員工在公司范圍內(含集團所屬成員公司)加班必須考勤打卡,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記錄為準,做為計算加班的依據,未打卡須加班后一個工作日內在OA系統中辦理補卡申請流程,提交部門經理審批并由人力資源部核準,加班補卡需計入當月補卡次數中按有關規定扣罰。

  (五)員工在公司范圍外加班不能回來打卡的,須在加班后一個工作日內在OA系統中辦理補卡申請流程,由部門經理確認并由人力資源部核準,報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處備案。

  (六)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應在工作時間內合理安排將工作完成。

  (七)在工作時間內應該完成的工作任務而需超時工作的不計加班。

  (八)加班應優先安排補休,若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補休的,須算加班費。員工每月實際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人力資源部確認,如部門需要加班工時超過36小時以外的加班一律用于補休,補休可跨年度使用。

  (九)補休應提前申請,如因員工個人原因未能及時提出補休申請,而已算給加班費的,公司將不再安排其補休。

  (十)公司實行加班公示制度,月累計加班超過36小時的人員進行公示接受公司全體員工監督。

  (十一)加班補休由部門主管根據工作情況進行安排,對于加班較多的部門,主管應該及時安排員工補休,以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益。

  (十二)加班費的計算:員工工作日加班以員工的有效工作時間計付,加班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以基本工資為計算基數。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的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1、5倍計算,休息日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2倍計算,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的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3倍計算。對于加班較多的部門或個人,公司將按照特殊政策為其計算加班費。

  (十三)公司內享受業務提成的人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外拜訪客戶、參加行業報告會、公司展會等業務拓展工作不計任何加班。

  (十四)加班費核算:若無特殊規定,月度加班時間中若存在法定日加班,除非加班當事人聲明該法定日加班用以補休,則優先計算法定日加班費,法定日加班不足36小時,而工作日或周末還有加班,則根據上班日期順序,從月初第次到月底將加班時間(不論工作日加班或周末加班)相加,直至與法定日(若存在)加班總數達36小時為止,作為加班費。

  (十五)補休:若員工月度加班除去當月調休以及計算加班費后有剩余的(包括工作日嘉加班、周末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將與過去存在的加班剩余時間一起累計,如需調休,則優先從工作日加班扣除相應時數,工作日加班時數不夠扣除補休時數的,則第次從周末加班繼而到法定日加班扣除相應時數。

  六、值班

  (一)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員工值班的,員工不得拒絕。有常規值班安排的須于每月25日向人力資源部提交下月值班安排表,各部門法定節假日值班必須事前向行政中心申請,申請通過后并在人力資源部留底備案,無申請或沒有提交值班安排表一律不計算值班補貼。

  (二)值班必須上下班打卡,以作為計算值班補貼的依據。

  (三)周末值班補貼按50元/日計算。法定假日值班按100元/日計算。

  (四)值班不用于補休。

  第三章請假、休假管理

  一、請假程序

  (一)公司員工請假一律須經直接上級主管批準,并由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核準,必須在OA系統中辦理相關流程,出差在外或主管出差的情況下可以采取電話請假方式,待主管回來后再補辦請假流程,不得越級請假,越級請假者按曠工處理,未請假、請假未批準、假期期滿未續假而不上班、當班時間缺勤無合理解釋的(視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

  (二)員工辦理請假手續需提前向部門主管申請,并在OA工作流中填寫好請假單,依據請假時數報批權限,由相關領導批準生效,作為考勤統計的依據。

  (三)部門主管請假所填寫的OA請假流程須報公司領導批準并交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處備案,其他手續相同。

  二、事假

  (一)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工作時間因私事外出等,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批準后方可生效,事假以半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并在當月扣發相應工資和補貼。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以曠工論處。

  (二)普通員工請假一天內的由部門主管批準,三天內的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五天內的由副總經理批準,超過五天的由董事長批準。

  (三)部門負責人請假超過二天的.由董事長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須附授權委托書,工作交接好后方可請假,并在請假期間保持通訊暢通。

  (四)員工如經常因事假缺勤,公司將對其個人情況做出判斷以確定其是否勝任其職位。

  三、病假

  (一)工齡不滿1年,病假第一周內,薪金為日工資的45%;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30%、25%、20%。

  (二)2工齡不滿3年且已滿1年,病假第一周內,薪金為日工資的55%;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50%、45%、40%。

  (三)工齡已滿3年,病假第一周內,當日薪金為日工資60%;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55%、50%、45%。

  (四)病假超過1個月的按事假處理,特殊情況須報董事長審批。

  (五)申請病假工資需出具區級以上醫院的合法病休建議書(蓋有醫療單位的公章)及病歷,否則按事假處理。員工如經常因病缺勤,公司將對其健康狀況做出判斷以確實其是否勝任其職位。未轉正員工不能享受病假待遇。

  四、休假管理

  (一)國家法定節假日

  國家法定節假日11天,包括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

  (二)年休假:

  1、年休假是為了緩解員工工作壓力、鼓勵員工調節身心而設立的休假制度,帶薪年休假是對員工上一工作年度的福利。帶薪年休假天數按國家規定,員工在司累計工作在1個工作年度不滿1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個工作年度不滿2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員工滿一個工作年度方可申請休年假,工作年度從員工入職之日起至工作滿一年之日為一工作年度。第二個工作年度為第一個工作年度的休假年度。各部門根據工作具體情況,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休假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部門因工作需要本休假年度不能安排休假的,可以跨一個休假年度安排,但不能一次連休兩年的年假。

  3、以20xx年1月1日為年假計算起點,20xx年1月1日之后入職的,以該員工實際入職時間為計算起點。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年假可以累積跨年度使用。

  (三)婚假:入職六個月及以上員工享有婚假5天,晚婚者(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可享受13天假期。申請婚假須持結婚證明書,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特殊情況經總裁批準可延長。婚假必須于婚假十五天前辦理請假手續,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續作業。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外地員工不含路途天數,路途天數按省內來回1天,省外來回2天,路途特別遙遠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四)喪假:如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兄弟姐妹)不幸亡故,公司給予3天的假期;如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幸亡故,公司給予喪假1天(外地員工不含路途天數,路途天數按省內來回1天,省外來回2天,路途特別遙遠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五)產假:128天,申請產假須持醫院證明。在小孩一周歲內母親每天有1小時的哺乳假。申請產假須提前三十天辦理請假手續,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續作業。

  (六)陪產假:男同事的愛人生產,可享受3天的陪產假,申請陪產假須出具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

  (七)員工在婚假、喪假、產假期間,發放全額的基本工資,按實際的休假天數扣除相應的績效工資及午餐補貼。

  五、出差管理(一日以上)

  (一)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受派遣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二)員工被派往外地出差或培訓,必須事先在OA系統中填寫公務出差申請,并提交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相關負責人審批,作為考勤依據。

  (三)部門主管出差必須事先在OA系統中填寫公務出差申請,報董事長批準并交人力資源部人事專員處備案,其他手續相同。

  (四)員工出差期間須每天以電話或郵件形式向部門主管匯報工作情況,部門主管對出差員工負有監督的責任。

  (五)出差人員補貼參照《有限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辦法》執行。

  六、考勤監督

  1、所有出差人員若出差地點無打卡考勤設備或專門負責考勤人員,均以日報表或周報表作為考勤依據,

  其余如加班、外出、請假等此類情況需走OA流程,如未考勤打卡又無日報表周報表者又未見相關OA工作流程,以曠工論。具體見《日報表管理制度》

  2、人力資源部在抽查中發現有員工曠工現象,將立即登記,作為本月工資計發的依據,并附在當月工資表上。

  七、出勤查詢

  人力資源部每月在OA系統中公布考勤明細(公共文件柜/考勤數據統計表),請各位員工自行查詢并補辦相關手續,人力資源部將不再行每日告知職責。

  八、出勤獎勵

  (一)考勤核算周期:考勤核算周期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

  (二)公司對全額出勤的員工給予全勤獎勵,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全勤獎:

  1、當月遲到、早退五次以上或累計20分鐘以上;

  2、當月補卡次數超過3次;

  3、當月請假累計超過1小時或請假2次以上(包括2次);

  4、當月有曠工記錄。

  (三)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總監、副總監級、經理、副經理150元/月;員工100元/月。

  九、附則

  所用相關人力資源流程須在有限公司OA系統中辦理。OA系統中無法辦理的流程,請自行到人力資源部人事專員處領取相關表格辦理流程。

  集團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

  休假天數具體參考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考勤的管理制度5

  一、公假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7天。

  2、產假:女教師產前產后給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增加30天,如系難產或多產者,產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0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主要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于手術治療的,花費在一萬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提供相關證明)。

  說明:(1)以上五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于公假,超出標準的按病事假對待,記扣標準按固定標準執行。(2)住院超過10個工作日,進修、培訓超過30個工作日的,不享受學期考勤獎。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為公休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哺乳假:教師產假滿后,由于身體原因可給一學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不享受30%的校管績效工資。

  3、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高考,教師每天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職管理: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晨讀或數輔時間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綜合評價中扣除一分;其他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綜合評價分5分。

  (2)凡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四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校管績效工資;超過10次的,停發半年校管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并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超過三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4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如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3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為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1)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因請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為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長按每學期聽課40節標準考核,少一節課扣除20元;專職總務人員不考核聽課情況。

  四、審批權限: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登記,并負責安排教學任務;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校委會成員請假在一個月內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校長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五、相關補充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200元,作為考勤的基礎性津貼。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辦法在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

  2、臨時代課教師請假的記扣標準為其他教師的一半,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年度考核及職稱評優資格。

  4、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教師,如因病需請假,由本人提出申請,通過縣級四部門審批,方可請假或提前離崗,財政工資全發,學校待遇不給。

  5、班主任請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貼1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全部取消。

  6、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補助1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7、由學校安排教師臨時接替他人上課者,每節課補助20元(含作業批改;輔導課不另外計課時),如通過多人相互調課的,按照課時差距給予補貼。如不進行新課教學,照班者每節課補助5元。

  8、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9、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考勤的管理制度6

  一、管理辦法

  1.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能夠控制代打卡現象。

  2.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為,下班為簽退。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3.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辦公樓一樓大廳內,為行政、財務、技術、質量、采購、設備、用戶服務部門的員工使用;一臺安裝在原打卡機的位置,為生產部辦公室、機加工段、鉚焊工段、裝配工段的員工及實習大學生使用。

  4.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什么變化,及個人有什么變動(如換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需填寫相應的'表格由領導簽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員留存備查,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5.各種考勤制度及處罰規定仍依據《員工手冊》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6.加班是以規定下班時間以后實際簽退時間減去正常下班時間來計算的,為防止不坐通勤車的員工晚簽退,多計算加班時間。月末各部門領導需對員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況進行審核,無誤后管理員將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計報表。作為每月工資發放及各項評比的依據。

  7.如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在當天二十四小時連續上班后第二天仍繼續上班時,為有效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簽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簽到,之間至少間隔3分鐘。

  8.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

  9.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的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并造價賠償。

  二、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

  2.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3.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都采集的兩個手指,當其中一個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輸入成功時,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樣都無法正常驗證。可采用ID指紋的驗證方式,即先輸入自己的編號(數字),然后再輸入指紋。

  5.若無法采集指紋,可以用密碼的方式進行考勤,先輸入編號再輸入密碼。

  6.為節省電量及延長考勤機使用時間,連續30分鐘無人使用時考勤機將自動處于休眠狀態。若想進入使用按一下電源鍵即可。

考勤的管理制度7

  一、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考勤管理,讓企業員工具備最基本的員工素質,結合公司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幫助員工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同時為公司晉升等提供科學依據。

  二、上班時間為8:00——12:00

  13:30——18:00

  三、程序內容

  1、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打卡簽到。

  2、因外出工作不能按時打卡者,因提前告知總經理并到財務做好考勤記錄,否則按缺勤處理。

  3、因指紋簽到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考勤,由辦公室財務人員登記上下班時間。

  4、員工連續三天缺勤,未告知總經理原因,未辦理請假手續者,視為員工自行離職。

  四、遲到細則:遲到2分鐘一次扣2元

  遲到10分鐘以上,扣20元。

  遲到一小時以上,扣30元。

  1、未經請假,并未電話通知或轉告公司總經理原因,缺勤半天以上即視為曠工。

  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因各種原因須外出任務或作業時,應辦理外出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者,按曠工處理。

  3、以上曠工行為按責任人當月日雙倍工資處罰。

  4、以上考勤由財務人員嚴格登記。

  五、請假的相關規定制度:

  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由本人在“事假單”說明的實際情況報總經理批準,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影響公司業務和正常運營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請假。扣資標準為全天工資。

  2、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半年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如特殊原因須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視為曠工。員工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以本人當月、日工資為準。

  六、病假的相關的.規定制度:

  病假個人須提供病假單日的門診病例或醫療證明,病假前均需報總經理批準。相關病例證明須在病假結束后2個工作日后移交財務。扣資標準為事假一半。

  七、月底由財務出具個人考勤表交總經理審批。

  八、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嚴格執行,望作為企業員工認真遵守。

  得源潔具

  x年5月1日

  得源請假單

  —————————————

  得源加班申請單

  —————————————

  得源補休單

  建議:

  5月1日起,每個員工發放2雙手套,以后員工需要手套以舊手套從雪蓮組長換新手套。

  5月1日起,每周一洗地員工包括清掃廠門口通道,由王淑華負責監督落實。

  5月更換全廠所有的移動插座,所有損壞插頭。

  5月份工作計劃:

  1、生產止水閥14040個+4680個=18720個20日前交貨

  2、生產銅芯止水閥8600個20日前交貨

  3、 L29 604套

  4、 L20 500套

  5、貨柜(1200套S082、3000套S081、1500套LS081、1500套S08T(C)、

  5000套S08T(W)

考勤的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職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或控股企業或參照執行或另行規定,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0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考勤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請假、銷假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加強校風建設,根據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淄博外國語實驗學校和淄博師專附屬中學的所有學生。

  第三條學生請假一般分病假、事假兩種。

  第四條請假審批權限: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兩天以內由級部主任審批;三天以上由學生處審批。第五條請假事由:

  (一)在校期間因病需回家休息、治療者,憑校醫務室或醫院的證明可以請病假;在校外突發急病應電話報告班主任,返校后憑所在地醫院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二)學生一般不得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事假時間一般不能超過三天,同時必須應由學校有關部門按批假權限為學生辦理請假手續。

  第六條請假程序:學生請假須先到班主任處填寫學校統一印刷的請假條,由本人按批假權限辦理審批手續,將有審批簽字的請假條交給相應部門。住校生請假必須把相應假條交給當天值班的生活管理教師,然后才能離校。

  第七條請假時間包括:上課、自習、集體活動。學生因故不能參加上述活動的均屬請假范圍。

  第八條學生請假超過兩個月必須辦理休學手續。休學必須寫出休學申請,并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經學校校長審批。休學期滿仍不能回校上學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九條學生請假期滿因故不能按時返校者,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必須先由家長通過電話向班主任續假,等學生返校后再按請假程序辦理續假手續。

  第十條請假學生假滿回校后,應及時到班主任處報到并辦理銷假手續。

  第十一條未經請假或請假(包括續假)未獲批準,擅自不上課或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活動者,以曠課論處,離開學校一天以10課時計算。

  第二章考勤第十二條考勤分為五項:遲到、早退、曠課、病假、事假。第十三條學生考勤使用學校統一印制的考勤表,由指定的班干部負責登記。班主任負責檢查、督促。每周一課間操時間班級考勤員必須把上周考勤表交到學生處,同時領取新的考勤表。第十四條學生處將對各班級考勤情況一月一匯總一月一公布。第十五條班級和個人出勤情況,將作為班級考核、學生綜合測評和評優的'重要依據。

  第三章違規處理辦法

  第十六條遲到、早退三次按曠課一節處理。

  第十七條一學期曠課一節給予全校通報批評,同時否決本學期一切評優資格。

  第十八條一學期曠課兩節以上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嚴重者報學校辦公會研究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學生不能讓其他同學代替請假,任課教師教師沒有請假審批權限,學生請假必須按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學校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20xx年2月起施行。學生考勤管理制度5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學生紀律的管理,保證上課出勤人數和質量,培養同學們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對我院全體學生適用,凡是我院學生必須遵守。

第二條上課不得曠課,早退者按曠課處理,請假者必須持有輔導員班主任簽名的假條。請假一天持輔導員班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持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以上者持學院分管負責人所批假條,病假者還要有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第三條查課,學生會學習部每周上課將普查兩次(不定期進行抽查),節假日前后對各班上課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一經查出問題立即通報。查課時清點各班人數,點名時,各班班長配合工作,點到者答到并舉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視為曠課,名字只點一遍。

  第四條進行例行檢查時,若教室內人數少于半數或教室無人,則給予該班通報批評,并取消該班本學期內一切評優資格。第五條各班考勤由班長與學習委員共同負責,如若出現曠課情況,一經查出,不如實上報,學生干部負相應責任。第六條凡違反以上制度者,在對個人考核時按相關規定給予以下處理:

  1.凡曠課達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輔導員辦公室處理,并給予相應扣分。

  2.凡學生干部違反以上制度,給予嚴肅處理。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考勤管理辦法

  一、學生必須按時報到并注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為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準以及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須附學院醫務室或校外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掌握,特別是對節假日前后請假者要嚴格控制。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為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當手續為曠課。根據《東營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曠課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加活動等由指定班干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認真填寫教學日志。值班老師必須認真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

  (一)請假的原則

  1.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加者必須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有效。

  2.請病假者必須持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須填寫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并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后方可離校;離校時間達到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后補假。

  (二)請假的審批權限

  1.1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準;

  2.1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準;

3.3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準。

(三)請假程序

  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療單位證明;事假并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準后方可離校。

(四)銷假

  學生按期返校后,要到準假人員處進行銷假并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五)對擅自超假的學生處理

  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并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考勤的管理制度10

  職工考勤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旨在規范員工的工作行為,確保生產和服務的正常進行。它涵蓋了員工的'上下班時間、請假制度、遲到早退處理、缺勤管理以及考勤記錄等方面。

  內容概述:

  1. 作息時間:明確每日工作時長,規定上下班時間,以及午休和用餐時間。

  2. 打卡制度:確定員工的打卡地點、方式和時間點,以記錄出勤情況。

  3. 請假程序:詳細說明事假、病假、年假等各種假期的申請流程和審批權限。

  4. 遲到早退處理:設定遲到和早退的處罰標準,以及特殊情況的處理辦法。

  5. 缺勤管理:針對無故缺勤的情況,制定相應的處理措施和追蹤機制。

  6. 考勤記錄與核查:規定考勤記錄的保存期限,定期進行考勤核查,確保數據準確無誤。

  7. 異常情況處理:設立對突發狀況如緊急事故、自然災害等影響出勤情況的應對策略。

考勤的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第一條

  本規則依據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從業人員人事管理,悉依本規則規定辦理。

  第二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職稱規定如下:

  高級主管——董事長、總經理、執行副總經理、副總經理;

  部門主管——經(副)理、科(副)長;

  部門職員——承辦員。

  第三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按其所任職位職務的繁簡、責任的輕重,分為六職等。

  第四條

  每一職位均設置一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及應列職等人員的列等應按其所派任的職位,決定其職等。

  每一職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時,以列較低職等為原則;在該職位工作滿3年,成績優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條

  各類人員人數應按業務需要,于每年年度開始前編訂“人員編制表”,經總經理核定后轉送董事會核備。

  (二)任用

  第六條

  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職位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合。

  第七條

  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八條

  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1.總經理、副經理——由董事會任免;

  2.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任免;

  3.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后,報請董事會核備;

  4.科長——由總經理任免或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事后報請董事會核備;

  5.副科長——由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

  第九條

  新進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條

  新進人員應先辦理安全調查,并按其學歷任用。

  第十一條

  除正式從業人員,本公司可按業務需要聘雇人員,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條件以同合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2.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3.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4.通緝在案尚未撤銷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機構服務,未辦清離職手續者;

  7.經其他公私機構開除者;

  8.身體有缺陷或健康情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9.未滿十五周歲者;

  10.主管人員,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者。

  第十三條

  新進非主管人員一律須經試用40天,試用期間應由人事部門切實考核。試用成績欠佳、品行不良或發現其進入公司前有不法行為者,可隨時停用。

  第十四條

  新進人員于報到后、試用開始前,應辦妥下列手續:

  1.填妥本公司新進職員履歷表;

  2.繳驗學歷證件及身份證;

  3.繳驗戶籍冊;

  4.繳驗醫院最后一個月體格檢查表;

  5.繳驗前任職機構離職證明書;

  6.繳驗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規章規定的志愿書及保證書(鋪保一家,保證服務期間行為、安全及保管財物等連帶賠償責任);

  7.填交勞工保險加保險期限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張。

  (三)服務

  第十五條

  本公司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說明外,如該說明書未經載列,而經上級主管指派交辦者,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接受。

  第十六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1.準時上下班對承辦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實行;

  3.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4.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6.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9.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10.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十七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本公司工作時間,每周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采用輪班制,無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十九條

  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的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1次。

  第二十條

  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一條

  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定。

  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定為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

  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員值日值宿,其辦法另定。

  第二十四條

  從業人員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1.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4.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天;

  5.娩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計算);懷孕3個月至7個月而流產者,給假4星期,7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6星期,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假1星期;

  6.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7.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二十五條

  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

  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1.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2.請公假者薪水照發;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機構另有薪餉者,本公司薪水停發;

  3.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二十七條

  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延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經理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八條

  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小時比例以7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二十九條

  第二十四條第一、二款規定可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三十條

  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日10;

  3.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日數不得超過30日。

  第三十一條

  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的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仍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條

  各級主管人員對其直屬的從業人員,負有平時工作成績考核的責任。每3個月一次,應將各項人員的工作情況,逐一詳列于考核表中,詳細評核其工作績效,并將結果分為優、甲、乙、丙、劣五等,凡列優等及劣等者,均應詳述理由,呈上一級主管核閱密存,作為年度考核、升遷及培訓等的參考依據。

  第三十三條年

  度工作考核,應分別于各從業人員到職屆滿1年的月份辦理。由人事部門每月將當月份到職滿一年的人員考核名冊,分別列送其直屬主管,依據平時工作考核成績及勤惰情況予以評核。評核等級,分為優、甲、乙、丙、劣五等,優等或劣等的考核,均應詳細列述具體事實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或請假超過規定期限或曠工累計達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條

  凡考核列優等者,經總經理核準予以二級以上的晉級或升級,列甲等者晉升二級,列乙等者晉升一級,列丙等者留任原級,劣等者免職,均以各從業人員任職期滿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執行;但在考核年度內曾經核準升職或升級者,該年度考核不再晉級。

  第三十五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考核由董事長評核;科長以上人員及優等的考核;由直屬主管層轉總經理核定,其他人員均由各部門層轉經理核定。

  (五)獎懲

  第三十六條

  從業人員的獎勵,分為嘉獎、記功、獎金及升遷或晉級四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嘉獎:

  (1)品德良好,足為同仁表率,有具體事跡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眾利益的行為,且有事證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予記功或記大功:

  (1)細心維護公司財物及設備,致節省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2)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并達成預期目標者;

  (3)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的'發生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給獎金:

  (1)對業務、維護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質量或降低成本者;

  (2)對公司設備維護得宜,或搶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對業務、維護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議或發明,經采納施行而成效顯著者。

  (4)對采購銷售、會計處理、財物調度、人力運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

  (5)對天災、人禍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奮勇救護或預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損失有事實為證者。

  以上獎金之數額,可視實際貢獻的價值決定;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升遷或晉級:

  (1)一年內曾記功2次以上者;

  (2)對本身主管業務表現出卓越的才能,品德優良,服務成績特優,且有具體事跡為證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績,使公司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

  以上晉級可視實際情況晉升一至二級,但其薪級已達本等最高級者,可改發相當級數薪水之全年份獎金。

  第三十七條

  從業人員的懲戒,分為警告、記過、降級及免職四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1.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有具體事證者,應予警告:

  (1)攜帶不必要物品入廠者;

  (2)未經準許擅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擅用他人經管的工具及設備者;

  (4)拒絕警衛檢查其攜帶的物品者;

  (5)涂寫墻壁、機械用具有礙觀瞻者;

  (6)攜帶眷屬小孩在工作場所有礙秩序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工作崗位者;

  (2)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公司發生損失者;

  (3)對上級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見,未予婉轉說明,或雖經陳述,未被采納,而擅自違抗指揮者;

  (4)行為不檢,有損公司聲譽者;

  (5)指揮不當或監督不周,致部屬發生重大錯誤,使公司發生損失者;

  (6)在工作場所喧嘩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丟失計時卡者;

  (8)對同事有脅迫、恫嚇及欺騙行為者;

  (9)在工作時間瞌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場所吸煙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降級:

  (1)在公司或工廠內酗酒滋事,妨礙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業務機密者;

  (3)在工作時間內偷懶睡覺者;

  (4)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通過正當渠道陳述己見或提供建議而任意謾罵者;

  (5)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

  (6)一年內記過2次者。

  以上降級,應視各款實際情況降一至二級,無等級可降者,應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應予免職:

  (1)無故繼續曠工至3日以上或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日以上者

  (2)未經許可,擅自在外兼職,或參加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之事業者;

  (3)脅迫上級主管,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主管行為情節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5)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

  (6)未按照規定或指示,擅自改變工作方法,致使發生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7)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

  (8)有偷竊行為經查明屬實者;

  (9)在公司內賭博,有傷風化行為;

  (10)攜帶武器、兇器或違禁品前來公司者;

  (11)在公司內打人或互相打罵者;

  (12)散播有損本公司之謠言而妨礙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過失的行為引起災害者;

  (14)有煽動怠工或罷工的具體事實者;

  (15)觸犯刑律,經判有期徒刑確定者;

  (16)一年內記過3次者。

  第三十八條

  從業人員的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核定;除嘉獎、記功、警告、記過由各部門經理核定外,其余均須呈請總經理核定。

  第三十九條

  其他未經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戒事項,可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獎懲。

  第四十條

  從業人員獎懲可累計,以嘉獎3次作為記功一次,記功3次作為記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為記過一次,記過3次作為記大過一次、同一年度功過可以互相抵消,以嘉獎抵警告,記功抵記過,記大功抵記大過。

  (六)離職

  第四十一條

  從業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停職:

  1.有違犯本公司規章的嫌疑,情節重大,但尚在調查之中,未作決定者;

  2.違犯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起訴,判刑但未確定者。

  第四十二條

  前條第1、2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如準予復職,除因非本身過失而致停職者外,不得要求補發其停職期間的薪水。

  第四十三條

  在停職期間,薪水停發,并應即辦理移交。

  第四十四條

  本公司因業務緊縮,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個月以上者,可隨時裁遣人員,但解雇人員時,應在事前預告,其預告期間規定如下:

  1.在公司服務1年以下3個月以上者,于10日前預先通告;

  2.在公司服務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20日前預先通告;

  3.在公司服務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預先通告;

  從業人員對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公司亦可隨時解雇,并照上項規定日期預先通告。

  第四十五條

  從業人員在接到前項預告后,如另謀工作可以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兩日的工作時間,其請假日的薪水照發。

  第四十六條

  依照第四十五條規定,解雇人員時,除預告期間發給工資外,并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但如系公司發生破產情況,依破產法辦理,不在此限):

  在公司連續工作每滿1年者,發給一個月薪水;

  以上所稱薪水,系以從業人員最后服務月份的薪水為準;

  第四十七條

  從業人員辭職,應于7天前以書面形式層轉公司的主管人員核準,事后匯報總經理核準。其為副經理以上人員者,應層轉總經理核準核準辭職后,應即辦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請,發給離職證明書,但不發給任何補助或津貼。如離職未經核準,或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四十八條

  職員不論依照上列任何條款暫時或永久離開本公司者,均應辦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發生損害者,均應依法追究其賠償責任。

  (七)保險

  第四十九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應一律參加勞動保險。

  第五十條

  參加勞動保險,應于新進同時,親自填寫保險表一式兩份,交人事部代辦參保手續。應納保費,由公司補助80%,自行負擔20%。自行負擔部分,由發薪部門,按月在應領的薪水內代為扣繳。

  第五十一條

  參加勞動保險后,其應享的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給付,應由本公司人事部門代向保險公司洽辦。保險人除依法應享的給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的賠償或補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條

  從業人員因公奉派國內出差,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及特別費。其中除交通費可按現行費率報支,膳雜費可按日計支外,其余各項費用,均應檢據報銷。如無法取得支出的原始憑證單據者,應申述理由,呈奉經理核準后,才能報支。

  第五十三條

  出差天數,應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務提前完畢,應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滯留。如因公確實無法于核定天數前返回者,應列具事實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準后,方得支給旅費。如出差地區可當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條

  出差前可酌情預借旅費。

  第五十五條

  出差國外,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特別費及手續費。其中除膳雜費按實際出差日數核支外,其余均須檢據核實報支。

  第五十六條

  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國外出差標準8折支給。

  第五十七條

  出差同一地點半月以上者,旅館費及膳雜費8折支給,兩個月以上者,以7折支給。

  第五十八條

  國外出差應按照最近路線直赴出差地點,非經許可,不得繞道或延滯非公差地區。

  第五十九條

  出差國外,可酌借必要旅費,辦理結匯。回國后應即報銷旅費,多繳少補。

  第六十條

  出差國外期間,不得有危害國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為言論,并遵守出差國當地的法律及習慣,如因違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負責,與公司無涉。返國后,應于個1月內提出考察或工作報告;考察報告的內容應力求充實,并對公司業務應提出具體改進意見;如未依期提出報告者,旅費暫緩核銷。

  (九)福利及建議制度

  第六十一條

  本公司依法提撥福利金,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福利事宜;職工福利委員會的組織辦法另定,并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呈報。

  第六十二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設施。

  第六十三條

  本公司為協助同仁解決困難,為溝通上下意見起見,特設立“從業人員建議制度”。

  第六十四條

  本公司行政部門,均設置意見箱,由高級主管親自定期啟閱。從業人員對于工作上的困難,無法由直屬主管或同一部門同仁協助解決,必須由上級主管或其他部門人員協助者,或對公司某項措施未能滿意提出申訴者,或發現有人營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證據擬予檢舉者,或根據平時服務經驗、學識及研究心得,對公司經營、管理等提供建設性的建議者,均可以書面列具理由、事實、內容等投入意見箱內,亦可公開呈報上級主管轉呈總經理或有關部門主管核閱。如因文字表達困難或其他原因,不便以書面說明而須以口頭報告者,可先以簡略報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見箱內,等高級主管人員拆閱后,再定期約見。

  第六十五條

  提供意見人必須簽其真名,填明服務部門,否則不予受理。如屬檢舉性質案件,檢舉人應負法律責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實,惡意中傷誣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訴辦外,本公司將再依第三十七條有關的規定對檢舉人予以懲處。

  第六十六條

  本公司對提供的意見,經采納施行后,可視其對本公司做出貢獻分別議獎。如屬檢舉案件,經查明屬實者,除對檢舉人酌情給予獎勵外,并為其永保機密。

  (十)附則

  第六十七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后施行,修正時亦同。

考勤的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則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公司工作時間:

  依據不同崗位的.特點統籌安排。

  三、實施辦法

  (1)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情況一天應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及時將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時間以考勤鐘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將按公司遲到或早退的有關規定處理。

  (3)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須填寫出門單或請假單。集體外出需附人員名單,經部門經理簽批后,交門衛登記后方可外出。回到公司時須至門衛處登記時間。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寫《因公漏打卡注銷單》,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無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曠工有關規定處理。

  (5)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經查明屬實,將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6)員工延長工作時間,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批后交人事行政課歸,離開公司時需親自打卡。

  (7)考勤卡遺失須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課,辦理補領手續。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并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至人事行政課,領取下月的員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時,交當月本部門的考勤卡及匯總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課歸檔。

  四、本制度從店長批準之日起開始實施。

  五、附件:

  附件一:本公司《員工考勤卡》

  附件二:本公司《員工考勤匯總表》

  附件三:本公司《因公漏打卡注銷單》

考勤的管理制度13

  一、時間安排

  有效識別時間:上午:7:00-11:55

  下午:夏季14:00-18:10

  春秋冬季13:00-17:10

  二、相關規定

  1、考勤次數安排:一日兩次簽到、兩次簽退;上班鈴響前30分鐘開始簽到,放學鈴響后開始簽退,10分鐘內簽退完畢。

  2、在"有效識別時間"段內簽到、簽退者為有效考勤,其他時間段簽到、簽退無效。

  3、晚于上班時間10分鐘內簽到視為遲到。

  4、上班時間因故外出者需有書面請假條,無假條且未在"有效識別時間"段內簽到、簽退者視為曠工。

  三、使用注意事項

  1、由于考勤機簽到速度有限,請大家上班提前幾分鐘簽到。

  2、如遇特殊情況考勤機不能正常使用時,改用其他方式簽到、簽退。

  四、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

考勤的管理制度14

  01、考勤方式及工作時間

  1、考勤對象為上海公司全體員工。

  2、原則上,上海公司全體員工,必須使用指紋/人臉識別考勤設備,并通過考勤系統記錄考勤情況。

  38 : 30—12 : 00 ,13 : 30— 17 : 30; 、職能部門上班時間為:上午下午48 : 00—12 : 00 ,13 : 30—17 : 、項目服務人員上班時間為:上午下午30;

  5、項目秩序人員根據現場管理需要,以排班班次為準進行出勤。

  一定要按照排班班次出勤,一旦出現錯誤又沒能及時整改,受傷的就是您的錢包啦…

  02、考勤異常及曠工定義

  1、遲到、早退、忘打卡視為考勤異常;未打卡且無補卡申請或應出勤而未出勤視為曠工;

  211、遲到早退:打卡遲到秒也是遲到,打卡早退秒也是早退,可直接造成遲到早退扣款!

  3205 、曠工:應出勤而未打卡的,曠工時長在小時以內的計。日曠2工,曠工時長超出小時的計全天曠工。

  特別提醒!根據我們現存的班次時長,一旦產生未打卡且未進行補卡申請的,都將會按照曠工一天計算,所以一定要好好打卡啊。

  1、未打卡:確因客觀原因(斷電斷網、指紋脫落、新員工未錄指紋等)導致員工未能正常打卡的,應最晚于異常產生后三個工作日內發起補卡申請,審批通過后視為正常考勤;員處,作為日后發放工資的依據。

  c.33批準權限:一般管理人員請假天以內由直接上級批準,天以上報本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準方可休息。

  d.病假:持縣、市級醫院證明,員工可請病假;員工因受傷或遵醫囑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須請事假的`,須本人先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可享受事假。,:

  ②銷假程序

  a.在假期內返回工作崗位的,需及時到考勤員處銷假,如不能及時銷假的,在假期內的按缺勤處理;假期已滿的按曠工處理;

  b.如在假期結束后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和考勤員及主管領導聯系申請續假,帶返崗后及時補辦續假證明并報于考勤員。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 .調休。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131(302829)第十二條每月日、、日,為一個考勤周期。 2第十三條各部門需于每月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鉤:

  1 .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 50.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元;

  3 .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 .B廣工:

  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資。

  57③當月曠工天,全年曠工累計天,予以勸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2、忘打卡:員工上下班未能按時按要求打卡的,應最晚于異常產生后三個工作日內發起補卡申請,審批通過后記為忘打卡;若未發起補卡申請或補卡申請未通過的,按曠工處理;

  三天!三天!三天!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過時不予補卡哦~ 04、關于請假

  1、所有類型的請假均需提前發起審批,審批完成后方可休假,嚴禁事后補假的產生;

  2、員工因公外出原則上也需提前進行線上外出申請,如確為突發外出,最晚于外出當日發起申請,因公外出同樣不允許事后補單;

  3、調休:調休必須是產生本休加班后方可進行調休申請,即〃先加班,后調休〃,嚴禁因個人原因將本休天提前;

  劃重點

  1、所有異常的處理時限為三天,請及時關注自己的考勤打卡情況; 2、人員請假、外出,均需提前發起申請;

  322、考勤凍結日為次月日,月底發起的補卡、請假流程需在次月日2前完成審批,次月日后將無法處理考勤異常

  43、員工考勤周期內遲到/早退/忘打卡共計次免責機會,超出三次的4—6307部分,第次,單次產生考勤異常扣款元,第次及以上,單次50扣款元。

  53、連續曠工天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最后的最后,如果實在是記不住打卡,那就在上下班時間設置兩個鬧鐘吧,動動小手,曠工沒有,豈不是美滋滋嘛

考勤的管理制度15

  本考勤機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員工的出勤行為,確保公司運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提高工作效率,并為人力資源部門提供準確的考勤數據。

  內容概述:

  1. 考勤機的安裝與維護

  2. 員工的打卡規定

  3. 異常情況處理

  4. 考勤數據的審核與管理

  5. 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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