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小學學校考勤管理制度5篇
加強勞動紀律的管理,嚴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下面是小編收集的小學學校考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
2020小學學校考勤管理制度篇1
為了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管理,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讓教師能有序地開展工作,保證學校工作暢通無阻地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類:
1、嚴格執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制度。
2、嚴肅督查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開會、升旗)的到崗情況。
3、嚴格履行簽到和請假手續。
二、考勤管理:
1、教師必須按學校的作息時間上下班,教職工坐班時間以學校規定時間為準。
2、上午、下午教師必須提前到指定地點履行簽到手續,漏簽一次扣2分;無課上班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2分(超過10分鐘,在一節課的時間以內作礦課一節課計),遲到、早退達兩節以上(含兩節)不到半天的作曠課半天計;有課的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15元,20分鐘以內的扣款20元,超過20分鐘的作誤課處理,誤課一節扣款30元。
3、教師有事必須請假(電話請假必須先安排好課務和班務),請假半天以內由負責人簽批,每請假按一節課都進行累計計算。半天以上由負責人注明工作安排情況后由校長簽批,經批準的將批條交學部負責人備案。
4、事假一學期累計超過7天,按一天扣款20元計算,沒有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作為曠工處理,曠工按一天扣款50元計算;病假憑縣人民醫院或中醫院的診斷證明和自己的請假條到負責人處辦理工作安排說明后,到校長處簽批,經批準的將批條交負責人備案)。
5、學校例會(隔周一次)請假一次扣款5分,遲到早退扣款2分。
6、集體公益活動請假一次扣款5分。值崗時遲到早退除扣發值崗工資外,還處以2分的處罰。
7、沒有履行請假手續或請假未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屬于嚴重違紀違約行為,曠工超過一天的按《縣教育局教師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
8、每周星期一學校舉行升旗儀式,全體教教師必須按時參加,站在規定的地點排成隊列進行升旗。課間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師幫助班主任管理班級(升旗和做操時有家長到校或領導到校檢查工作,有關人員不能參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1分。
9、教師請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內,超假不履行續假手續的作曠工處理。不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調換課程以及代課沒到,均作曠工處理,曠工每一節課的時間扣款10元。
10、因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師在報到后至開學后10天內及學期結束前半個月內不得請假,請教師自己克服困難。
11、教職工考勤兩周公布一次,記載結果每學期結束時作為學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據。
2020小學學校考勤管理制度篇2
一、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上課,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課者,應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在上課后才進教室者作遲到處理;在下課前擅離教室者作早退處理;無故遲到或早退超過25分鐘者作曠課一節處理。
二、每個班設立考勤記錄薄,每節課均應由任課教師點名登記。學生考勤情況每周由班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須將學生出勤情況填入家庭報告書,向家長匯報,并存入學生檔案。
三、學生請假須有家長或醫生證明,請假三天內的由班主任審批;請假一周以內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見,德育處審批;請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德育處提出意見后由校長審批。請假經批準后,應將請假單交德育處備案。學生因急事或困病來不及請假,應在回校后兩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四、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憑醫院證明申請休學一年,休學期滿后應回校辦理入學手續,經醫生證明病未愈不宜復學者,可繼續休學一年。請事假超過一個學期上課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者,應予休學,并取消參加學期考試的資格。
五、班主任應每天掌握本班學生缺勤情況。對曠課、遲到、早退的學生及時查明原因。與家長配合進行教育。
六、發現學生非正常缺勤(不明學生缺勤原因和去向),班主任或科任教師必須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并將情況上報到綜治安全辦公室。
2020小學學校考勤管理制度篇3
1、學生要按時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得在上學和放學路上逗留、打鬧,學生放學或節假日沒有老師批準不能到學校逗留,否則這期間發生的財產損壞、遺失和衛生臟亂等情況,都要追查該生的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進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需離開學校的,必須先向班主任說明,方可進出校門。
3、學生不能按時到校,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分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長證明;病假要有醫生或家長證明。
4、請假手續:
①必須事先請假,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回校那天補辦請假手續。請假條一定要有家長的簽名。
②學生請假三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一周內由教導處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考試期間請假經教導處主任批準。
5、有關遲到、早退、曠課的處理:
①在規定時間內無請假不到校,或過后不補假者作曠課處理,上課鈴響后未進教室作遲到處理,老師未宣布下課而離開者作早退處理,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作曠課一節。
②無故遲到、早退、曠課者,班主任一定要在當日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遲到、早退、曠課的原因,并及時教育學生。
③曠課累計超過5節的要請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學生;10節以上的要向教導處反映,并做出相應的處分。
2020小學學校考勤管理制度篇4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全體教職工積極進取,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師的工作時間:
1、在校歷規定的時間內,除法定節假日外,均為教職工工作時間。
2、根據有關規定,在節假日、寒暑假進行的政治、業務學習、進修、培訓及正常的社會活動也作為教職工工作時間。
3、學期初,行政后勤人員(含周課時不多于6節課的教師,下同)應提前3至5天到校,學期末,應推遲3至5天離校。
二、批假規定:
1、婚假:準假7天,晚婚(男25歲以上、女23歲以上)可延長到15天。
2、分娩假:女教職工準假90天。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女職工可請假105天(包括產前、產后的請假時間,含法定節假日,不含寒、暑假),男方可享受7天的照顧假。
3、計劃生育假:男結扎給假7天,女結扎給假21天,上環假3天,人流假14天,人流并上環17天,中期流產、引產(2-3個月)的30天,中期流產、引產(3-7個月)的42天,中期引產并結扎的52天。
4、喪假:為直系親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祖父母、配偶外祖父母、父母、撫養者、岳父、岳母、公婆、公爹、配偶、兄弟姐妹、子女)辦喪事給假7天(不含二次埋葬,修建生墳);為旁系親屬(指伯父、伯母、舅舅、舅母、姑姑、姑丈、姨媽、姨丈等親屬)辦喪事給假2天。
5、公假(指因公出差、開會、學習、培訓、進修、外單位短期借用及參加其它公務活動):憑文件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的口頭通知批假。
6、事假:每學期連續請假不超過一周或累計不超過50天。因父母(公爹、公婆)、配偶、子女重病住院需要護理可視具體情況給予適當照顧,但每學期累計不超過2周。
7、病假:3天以內持鄉醫院證明,一周以上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病歷及治療發票,原則上病假以住院為準,按實際情況批假。
8、請假在1天內的教務處主任就可批準,1天以上、3天以內(病假7天以內)由各部校長批準。請事假4天以上7天以內、病假8天以上15天以內的須本人申請,經校長簽署意見,由請假者送縣教育局審批后生效。請事假8天以上15天以內、病假16天以上30天以內的由縣教育局主要領導簽署意見,送縣人事局簽署意見后,上報教育工委書記審批;因特殊原因需請事假超過15天、病假超過30天的,按上述程序簽署意見后,報縣政府主要領導審批,并將審批結果報送縣人事局備案。連續兩次及以上的無間隔或有間隔但間隔期間無課的短期請假視為一次長假,請假天數不扣除請假期間沒課的天數。一天中,半天有課,半天沒課,有課的半天請假視為請假一天。期末考試監考請假者及私自請他人代監考者,請假天數計算到校歷規定的離校之日,私自代監考者不享受任何代課待遇。私自調換監考科目、日期、考場,未報教務處備案者,當作請假處理。
9、請假必須寫《請假條》,捎口信、掛電話不作為請、批假的依據,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及時寫《請假條》,假后歸校應及時補上,如果書面請假天數和實際天數不符,應及時與學校聯系,以便安排工作和銷假。考勤情況公布后一律不能補辦手續。
10、除分娩假可扣除寒、暑假外,各種請假期內所含的節、假日及教師無課的工作日一律不能扣除。
三、考勤辦法:
1、考勤分為出勤、曠勤、請假、遲到、早退等項目。
2、教學人員出勤以節為單位,由行政值日人員負責登記;行政后勤人員出勤以天為單位,由行政值日人員登記與行政后勤人員簽到、簽退相結合進行考勤;各種會議、活動以次為單位,由組織者負責登記。所有教職工出勤情況由校長室統計匯總,除會議和活動外每月公布一次。
3、行政值日人員必須嚴格、準確登記教職工出勤情況。行政后勤人員每半天按考勤時間登記兩次,除與值日人員說明去向的行政后勤人員外,凡不在崗的教職工一律按曠勤登記,是否請假由校長室審核。行政后勤人員在工作時間內需離校辦事者,必須向值日教師或值日領導說明去向,值日人員必須對臨時外出人員進行記載。任課教師出勤情況每節課(包括早讀、下午第三節、晚自習)登記一次。
4、政治學習、例會、教研活動、期中期末評卷、已接受的代課及非參加不可的集體活動應準時參加,除已辦理請假手續的.人員外,每請假一次或遲到一次當作請事假一節課,每缺席及無故早退一次當作曠勤一節課。未經校長批準,在教研活動時參加其它公務活動按事假處理。
5、任課教師的課程(含早讀、下午第三節、晚自習)、監考及其它學校安排的工作私自叫他人代替按請假論處,代替者不享受任何津貼。調課只限在兩天內,每周只限調1天課,每學年只限調5天課。調課教師負責通知被調課教師與班級,填寫好調課通知單,報教務處備案;周六、晚自習調換。
6、全體教師實行守崗制,并于上午第一節課預備前、下午第一節課預備前到校,上午放學后、下午放學后離校。政后勤人員確因公事點名時不在辦公室可視為在崗,兼課的行政后勤人員有課的半天按任課教師考勤。值日教師到校、離校時間提前10分鐘,推后10分鐘。
7、行政后勤人員是指每周教學工作量為6節課及6節課以下者(不含有償的代課、周六的補課及晚自習下班)。
8、婚假、分娩假、計劃生育假、喪假視為法定假。教職工除法定假(不含分娩假)外一個學期沒有遲到、早退、曠勤、病事假的視為滿勤,有法定假未請假,且無遲到、早退、曠勤、病事假者視為超勤。
9、體育教師,兩操每有一次不上者,扣1分。
四、獎懲規定
1、教職工超額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出滿勤或超勤,且履行了崗位職責者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超勤者,超勤部份發給代課金。每節課五元。
2、校、副校長、工會主席每周教學工作量定4節課,各處室主任每周6節,副主任每周8節,的代課金(看課每節5元)。工作量不滿者。
3、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學校分配的工作,按曠勤論處,曠勤節數或天數,按安排的實際工作量計算。
4、連續曠勤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勤30天以上者,學校有權不予聘任。曠勤一周以上者,將上報縣有關部門處理。
5、遲到10——30分鐘以上按請假1節課處理;中途離開教室或早退按曠勤一節論處。請假每節課扣工資10元,(一天扣工資20元)請假天數學期內超過15天或累計天數達50天,超出部分每天扣款60元,曠勤每節或每半天扣30元;當月病、事假超出十五天按30元每天扣款。未被財政部門停發所有工資者扣款金額不含財政人事部門的扣款。請事假超過50天的,停發工資和福利。每三個遲到或早退折算為一天事假并按一個事假扣款。
6、接受學校安排的額外工作后曠勤的,視為請假一節課,扣款10元。
7、另外,考勤還計入教育教學工作考核當中,具體扣分見考核方案。8、老老師不上崗的規定還執行原校長的,具體為:
(1)、原則上按年齡虛五十五歲可以坐休。
(2)、五十九歲起,扣績效1500元,以后每小一歲加扣500元,以此類推,直到五十五歲。五十歲以下還加扣工資的百分之二十。
2020小學學校考勤管理制度篇5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規范教師出勤行為,依據《縣教育局關于規范教職工考勤制度的規定》結合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改革要求和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校考勤制度。
一、請銷假制度
任何教師有事必須事先請假,并認真填寫請假條,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職,事后要及時銷假。
確因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必須事前電話請假,并將工作安排情況向分管領導匯報,事后補填請假條,教導處考勤匯總要以書面請假為準。
二、請假程序
教學人員請假一天者,須自行調好課,然后由校長審批。非教學人員請假一天以內者,須安排好相應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簽字,校長審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內者須到教育中心批準。超過一月者由教育局批準。所有請假均以請假條為準,審批通過后方可執行,請假手續由教導處負責存檔。
教師因公出發或因私請假造成空堂的按曠課論處。
凡因重病請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或直系親屬喪假,函授學習等可申請學校作出調課或代課安排,教師函授學習、因公出差視為出勤。
學校的重大活動原則上任何人不準請假,如確需請假,須經校長批準。
值夜教師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須妥善安排休息期間的工作。
三、考勤內容
考勤計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診、調休、遲到、早退、曠缺等情況。
1、凡開會、進修、讀書、社會工作、計劃生育為公假,子女家長會或親子活動每學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時。公假一般以請柬和通知等證明單為準,由教導主任簽單離校。沒有書面通知的,由教導主任視情況而定,公假離校時需交出公假單。公假一般不影響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學任務。如有影響,一天以內由教導主任定,一天以上由校長決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時向教導主任請假,一般應不影響工作。事假以小時計(不足1小時計作1小時),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長簽名。
3、病假需及時或在病愈上班的當天,主動向考勤人員提供病假單,病假單無法及時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教導主任,以便工作安排。
從教職工的健康考慮,學校鼓勵教職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帶病工作(無論是否持有病假單)。如教職工患比較嚴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傳染病,則應及時看病或遵醫囑休息。教職工病假期間如來校上班,病假隨即終止,遵守學校上下班制度。
4、教職工就診一般不超過2小時,并需在離校時交出就診單,若就診后不回校,一般應在下午二點半后前往;上午看病應到校后再去;必須清晨做的檢查,應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清晨急診,則應及時通知學校并回來補辦手續。
5、全體教職工每天四次簽到簽退。
6、每月除一次5分鐘之內的遲到外,每遲到一次(30分鐘之內)扣除0.5分。超過30分鐘的視為半天事假。
7、早退如經查實以一天事假論。
8、各種假在月終公布時尚未辦理請假手續的;需經批準的假而未經批準或超過批準期限的;各種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診)凡名不副實的,以曠缺論。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結合的方法(監考閱卷、開會等集體活動,由主持人全查),檢查未見其人且無請假記錄者按曠工論處。
五、考勤績效工資獎懲
績效工資中設立教師考勤獎,金額按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執行。
1、漏簽到、簽退一次扣5元。
2、溜堂、上課遲到及早退、開會遲到及早退、曠班每次扣10元。
3、集體備課無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曠課一節扣10元,曠工一天扣20元,曠課曠工不重復計算。
5、值夜曠班扣20元(值日教師負責賠償損失)。
6、請假每人每月不超過兩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連續計算)。
7、體育教師帶操無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試閱卷期間不準請假,卻需請假者,不論何種情況一律每天扣20元,曠工一天扣40元。
9、節假日教師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遲到1個小時以內或中途離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積分
1、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曠工不重復計算。
2、曠坐班一節扣1分;上課遲到、溜堂、早退10分鐘以內扣2分,超過10分鐘按曠課記;未簽到或未簽退一次扣0.2分(含簽到遲到);請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曠會一次扣2分。集體備課和業務學習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試期間請假、遲到、曠工扣分加倍計算。
七、請假期間的待遇及對曠工的處罰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計超過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級;
2、全年連續曠工3天、累計曠工超過7天,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考核等級,不得參與當年的職稱晉升。
八、其他
女教師產假后第一個學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簽到簽退,但例會和教研活動必須參加。
考核結果由教導處負責匯總公示,并計入綜合量化考評,作為評先樹優的依據之一。
本規定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文件執行。本規定自20xx年8月20日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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