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的管理制度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考勤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考勤的管理制度1
1、出勤
(1)、公司員工工作時間
管理部、事務部、工程部、為每周六天,每天6小時(暫定); 即:8:00—11:00,14:00—17:00;
客服部、保安部、保潔部因工作時間特殊,由各部門根據實據情況制定,原則每人每周工作不超40小時。
(2)、上下班按時簽到打卡時間:
各部門員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五分鐘簽到打卡。
(3)、員工因故未簽到者,由所屬部門負責人于兩日內在卡上簽署意見。主管以上的干部因故未簽到者,由經理助理簽署意見;
(4)、如未按時簽到、又無正當理由,每遲到一次扣5元,管理層以上員工每遲到一次扣10元;
如代人簽到,扣代簽到者和被代簽到者每人每次10元;
(5)、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又不到崗者,均視為曠工。管理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
操作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和一天加班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和兩天加班工資;管理層入操作層員工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辭退并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當月工資。
2、請假
(1)、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相關手續,寫明事由及去向經批準后交管理部備案。
(2)、操作層員工請假七天以內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七天以上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操作層員工請假10天以上者,原則上須在本單位服務一年)。
(3)、請病假須有醫生證明方可休息,休病假按規定執行。
(4)、試用期間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上班時間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管理部不定期對員工上崗情況進行抽查,如檢查發現無故脫崗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3、考勤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按部門按時簽到打卡;操作層人員在本部門簽到打卡考勤,部門考勤員在每月5日上午前將上月考勤表及請假條一并交到管理部,逾期不交的部門考勤員及部門主管人員承擔責任。
4、員工加班按下列標準發放加班工資
(1)、管理人員不發放加班工資,可發安排輪休或補休,補休原則上不跨月。
(2)、操作層人員每月加班時間最多只能按四天加班工資計發。
考勤的管理制度2
為了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管理,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讓教師能有序地開展工作,保證學校工作暢通無阻地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類:
1、嚴格執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制度。
2、嚴肅督查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開會、升旗)的到崗情況。
3、嚴格履行簽到和請假手續。
二、考勤管理:
1、教師必須按學校的作息時間上下班,教職工坐班時間以學校規定時間為準。
2、上午、下午教師必須提前到指定地點履行簽到手續,漏簽一次扣2分;無課上班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2分(超過10分鐘,在一節課的時間以內作礦課一節課計),遲到、早退達兩節以上(含兩節)不到半天的作曠課半天計;有課的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15元,20分鐘以內的扣款20元,超過20分鐘的作誤課處理,誤課一節扣款30元。
3、教師有事必須請假(電話請假必須先安排好課務和班務),請假半天以內由負責人簽批,每請假按一節課都進行累計計算。半天以上由負責人注明工作安排情況后由校長簽批,經批準的將批條交學部負責人備案。
4、事假一學期累計超過7天,按一天扣款20元計算,沒有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作為曠工處理,曠工按一天扣款50元計算;病假憑縣人民醫院或中醫院的診斷證明和自己的請假條到負責人處辦理工作安排說明后,到校長處簽批,經批準的將批條交負責人備案)。
5、學校例會(隔周一次)請假一次扣款5分,遲到早退扣款2分。
6、集體公益活動請假一次扣款5分。值崗時遲到早退除扣發值崗工資外,還處以2分的處罰。
7、沒有履行請假手續或請假未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屬于嚴重違紀違約行為,曠工超過一天的`按《縣教育局教師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
8、每周星期一學校舉行升旗儀式,全體教教師必須按時參加,站在規定的地點排成隊列進行升旗。課間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師幫助班主任管理班級(升旗和做操時有家長到校或領導到校檢查工作,有關人員不能參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1分。
9、教師請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內,超假不履行續假手續的作曠工處理。不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調換課程以及代課沒到,均作曠工處理,曠工每一節課的時間扣款10元。
10、因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師在報到后至開學后10天內及學期結束前半個月內不得請假,請教師自己克服困難。
11、教職工考勤兩周公布一次,記載結果每學期結束時作為學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據。
考勤的管理制度3
1、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簽核后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須有公立醫院的醫生證明,并經行政部門審核)
5、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考勤的管理制度4
一、為嚴肅考勤、考紀程序,加強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二、商場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三、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四、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1次的處分。
五、內容:
1、新進員工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試用期滿由部門經理依據個人表現,提交是否轉正、延期或辭退報告,由人事部報總經理審核批復
2、轉正員工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不得隨意解除,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3、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雇、開除、自動離職"四等(試用期內員工及公司雙方均有權提出辭職或解雇,而不負擔任何補償,離職前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但必須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申請批準)
4、試用期過之后,職員辭職必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到職日期結算工資,但不結算任何福利
5、凡無故擅自曠工七天以上者,均作自動離職論處,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因互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作本職,公司有權解雇,屆時結算工資及福利
6、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即予革職開除,計薪到革職日止。
7、胸卡與考勤卡
⑴、胸卡為公司員工之標志,必須隨身佩戴,凡不按規定佩戴者,一律按員工獎懲管理規定相關條款處理,如遇遺失或損壞,應立即到行政部補辦,補辦一次應收取工本費10元
⑵、考勤卡為公司員工考勤之記錄憑證,打完卡后應放于卡鐘旁,不得帶走,如遇遺失或損壞,應立即到行政部補辦。
8、作息時間:
⑴、公司實行每天7小時制,每月可調休4天,(個別部門除外)具體作息時間如下:
采購部、辦公室職員、行政部,電工部,
正常班:8:30—12:00
14:30—17:30
⑵、配送、安裝組員工,倉庫員工,司機,、實行月休4天,全日1次(上、下班)打卡制,
早8:30上班,直至當天工作完成止。
⑶、財務部、服務臺、收銀組人員、自營部、商場經理、商場主管、營業員、文化部、清潔部、保安部、實行每天9小時,每月調休4日工作制,全日2次(上、下班)打卡制,特殊節假日由部門主安排上、下班時間。
店上、下班時間如下:
8:30—17:30
9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
10、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請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場時間,否則按外出私事處理。
11、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1次的處分。
12、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
13、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無故曠工7天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曠工按月工資÷21.75÷2×曠工時間(半天)×300% 予以處罰。
14、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經理請假時,須在總經理秘書室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董事長審批,總經理負責對普通員工7日(含)以上,部門主管3日(含)以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1日的請假審批。
15、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六、員工假期種類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哺乳假、喪假、工傷假、年休假。(除病、事假、喪假、工傷假外)其他帶薪假均具備規定條件方可享受。
1、事假:員工因私事必須本人處理所申請的假期
⑴、事假不計發工資
⑵、員工按整月休事假的,除社會保險費用正常繳納外,員工全月無薪
2、病假:
⑴、病假工資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計發
⑵、單次病假三日以上者須附相關醫療機構的診斷書及病假條,單次病假或一月內累計病假三日(含)以上者須二級(區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書及病假條
⑶、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受傷的由本人自行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并按醫保政策及相關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公司不予報銷任何或給予補償。
3、婚假:員工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所享受的帶薪假期
⑴、員工結婚可享受帶薪假三個工作日,晚婚者(指男年滿25周歲以上初婚,女年滿23歲初婚)可享受七個工作日的帶薪假
⑵、員工在辦理請假手續的同時須將結婚證原件一并交于行政部進行核驗,相關審核通過后則將復印件與請假單交行政部予以備案
⑶、員工應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休完婚假,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4、產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因生育、流產或引產而申請的休假
⑴、女員工在懷孕三個月后須主動向公司提供準生證及醫療機構出具的預產證明登記,并由公司代為辦理生育險產前備案等相關手續,員工應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和證明,并予以積極配合
⑵、休產假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正常生育產假時間為90天,其中產前15天,產后75天,晚育(指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1個子女)可增加產假30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⑶、女員工懷孕4個月(含)以上流產或引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4個月以下流產的,產假為15天,其中患宮外孕的,產假為30天
⑷、發員工因未婚懷孕或不符合生育政策生育、流產或引產的,不享受產假及相關待遇,經醫療機構證明確定需要休息的,可申請病假
⑸、產假按自然天數連續計算。
5、陪產假:男員工配偶在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條件下生產,在分娩期間憑相關證明材料,可享受3個工作日的帶薪護理假
6、哺乳假:憑醫院出具的嬰兒出生證明,自嬰兒出生到一周歲,女員工每天可享受1小時帶薪哺乳假(不得累計使用)
7、喪假:員工因親屬身故需要前往料理喪事而申請的.假期
⑴、員工三代內直系親屬(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⑵、喪假按自然天數連續計算。
8、工傷假:員工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繼續享受原固定工資福利待遇的期限,即停工留薪期
⑴、停工留薪期及工傷待遇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⑵、工傷員工須積極、主動進行工傷治療和配合辦理有關工傷認定、鑒定手續,因員工原因發生延誤的,所造成的責任和后果由員工本人承擔
⑶、工傷假按自然天數連續計算。
9、年休假:符合條件的員工每年享受一次帶薪休假待遇
⑴、享受年休假的員工須為全日制在崗員工,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以上者
⑵、員工享受年休假的天數,按在本單位累計工作時間確定具體為:累計1(含)—10年以上,年休假5天;10(含)--20年,年休假10天,20(含)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⑶、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期,婚喪假、產假、工傷假等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⑷、年休假以員工入職(簽訂勞動合同)起滿一年的次年開始起休,且須在本人第二個工齡年內申請休完。如因個人原因導致未休假的,當年應休年休假時將自動作廢,公司不給任何補償;如本人已申請休假,但因公司原因而導致不能休假者,公司將按國家相關規定給予補償。
⑸、公司在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外,根據經營需要所安排的假期且未扣員工工資的,可以視為年休假。
⑹、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10、⑴、請假單使用實行一人一單制,不得涂改,一經涂改,視為無效
⑵、請假單存根所在部門內勤處,并作為部門考勤依據,行政部負責進行抽查,如發現有漏報及錯報,對部門考勤責任人進行20元/次罰款,部門領導進行50元/次罰款。
11、加班管理:
⑴、因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因當日計劃未完成而延長工時均不視為加班)
⑵、加班時間以半小時起計
⑶、員工加班時間原則上可以安排調休或補休,一般不計算加班工資。
考勤的管理制度5
一、考勤管理
1、考勤是員工工作時間付出的憑證,亦是公司給付薪資報酬的原始依據。員工自報到之日起,直到離職之日止,必須依公司規定進行考勤;
2、每月員工考勤將以考勤機打卡為準,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規定,按時出勤,不準遲到早退;
3、員工于正常工作時間(8:30AM——5:30PM),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正常工作時間內不得處理個人私事,如果因為私事辦理必須按照規定請假,否則按擅離工作崗位論處;
4、中午休息時間離開公司,需重新打卡,超過時間按曠工處分。工作時間離崗,沒有填寫出門單、或每月累計遲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將處予罰款,50元/次;
5、5.1、遲到:員工于規定上班時間逾時到崗位則視為遲到;
5.2、早退:員工于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崗則視為早退;
5.3、曠工:員工無故不出勤或請假未經批準擅自不出勤或離崗4小時及以上者視為曠工;
6、忘記打卡者,或因為其他工作事宜未能按時打卡者,須在24小時內告知人力資源部,否則視為曠工;
7、員工因公出差外出未能打卡,需在出門單上注明,并由部門最高負責人簽字確認,否則視為曠工;
8、員工連續曠工3天以內的,公司將根據具體情節,扣除當月工資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9、員工連續曠工三日或者三個月內非連續曠工達五日,公司將視為該員工自動離職
10、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查過三十天,公司將予以除名。
二、加班
1、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工作績效以結果導向為原則(即以工作結果完成為標準),若指定工作未完成,則不屬于加班;
2、上級臨時交辦工作,并且需要非工作時間立即完成,則屬于加班范疇;
3、員工因公加班,需要至人力資源部領取填寫“加班申請單”,并由上級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方準予加班;
4、員工加班,均屬于非工作時間,及假期時間加班,按小時計算工資;
5、加班必須是員工自愿,嚴禁強迫或變相強迫員工加班;
6、加班必須有實際之工作產出(包括實質產品產出或腦力產出);
7、加班可以通過填寫“加班申請單”去人力資源部換取“調休單”調休,或由公司發放加班費;
8、加班費用支付標準遵循國家勞動部門制定的法定標準;
9、員工自愿參加訓練課程或公眾性活動、集會、會議、義務勞動等,均不屬于加班;
三、調休
1、有周六周日加班(整時數)的,可申請調休;
2、調休以正常上班計薪,不計加班費;
3、生產線員工調休由公司根據生產情況進行安排;
4、當年度未修完的調休,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修完;
四、帶薪年休假
1、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員工,可依據員工年休假規定,享有年休假,年
2.1、年休假安排以工作、生產力不受影響為前提;
2.2、年休假為有薪假期,員工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工作日計發工資
2.3、公司可視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2.4、當年度未休完之年休假,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休完;
2.5、因為工作需要未休假,由用人主管簽核,人力資源部審查通過后依法辦理補薪作業;
2.6、因個人原因未休假之天數,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補薪;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當年不享受年休假:
3.1、連續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當年度請病假累計超過一個月者;
3.2、當年度因個人原因,請假缺勤20天(含)以上者;
五、請假
1、員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病可以事后補假條)。未經請假核準而擅自缺勤者,視為曠工;
2、每季度員工事假請假天數限三天以內;
六、病假
1、病假必須有正規醫院開具的有效病假證明;
2、病假期間,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發放工資,連續工齡一年以上,年休病假天數在15天/年內的,工資發放基數為月基本工資的70%;
3、其他病假情況,公司保留解釋的權利;
七、事假
1、事假是指處理私人事務請假;
2、連續請假3天以上者,需要提前3天申請;
3、連續請假5天以上一周以下者,需要提前一周申請;
4、事假請假一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
八、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員工可以請喪假料理喪事。
2、請喪假必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可事后補辦);
3、喪假不得超過7天,且需一次性休完;
九、婚假
1、結婚登記一年內,可以申請休婚假;
2、婚假必須提前一周申請,并提供結婚證原件(復印件存檔);
3、按照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以享受3天婚嫁;
4、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以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嫁),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5、婚嫁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6、婚嫁需一次性修完;
7、產假休假規定根據地方政府政策規定進行休假;
8、產假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計劃生育政策”;
9、休產假須提供醫院證明;
10、產假包含公休日、法定假日;
11、產假需一次休完;
12、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對晚育的,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期間員工工資正常發放;3-6個月內的'延長產假,須經總經理批準。任何員工休產假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13、女員工產前檢查可享受累計10天的孕期體檢假,根據實際發生天數從產假天數中核減。
14、女員工初婚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根據醫院證明給產假15天;懷孕不滿4個月引產的,根據醫院證明,給假30天;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的,根據醫院證明,給假42天。
15、凡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情況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所有費用自理。
16、產假期間遇有法定節假日,不得重復計算假期。產假不應與其它公休假、年假連休,如確有特殊需要,員工須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由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門協調,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
十、哺乳假
1、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與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天哺乳時間不可合并使用。
2、哺乳期間超過以上規定的,單位外往返時間不計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記錄記入公休或事假。
十一、其他
1、婚假、產假、喪假的福利規定不適用于試用期員工。
2、除上述各類假期外,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申請休假的,要事先經上級領導和公司總經理批準,此類假期的薪酬發放由總經理決定,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門。
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別說明外,所指天數均為日歷月,不得按實際工作日計算。除國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員工均須按規定提前取得公司有關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
20xx年1月30日
考勤的管理制度6
一、日常作息時間
業務部門人員(銷售、實施)和研發部門人員是單雙周工作制制度。10月24日不上班,月31日上班,以此類推。
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11:45;下午:13:30~17:30其中:8:40-9:00為固定的碰頭會時間,介紹上一工作日的工作進展和當天的工作計劃,或分享情報和心得,活躍公司氣氛,沒有外出的人員都參加。
周六上班時間:上午:09:00~11:45;下午:13:30~17:30
后勤部門是五天工作制度。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周六如果需要參加培訓或討論,提前通知。
本工作制度根據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要求放假和調休,在不違反國家規定的條件下,公司可以對假期安排做調整。
二、上班時間工作規范
1、遵守集團的上班工作規范;
2、上班時間盡量少打私人電話,如果確有需要,一次通話的時間盡量控制在5分鐘以內。私人電話請用個人的通訊工具撥打;
3、不要在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新聞、資訊;
4、大家共同維護好網絡暢通,不要打開來歷不明的郵件,特別是不要輕易查看附件,以免電腦中毒;
5、以下事項是公司禁止的:
影響公司正常辦公的行為;玩游戲;撥打聲訊臺或來路不明的特殊電話號碼,通過公司電話進行充值等,如有違反,相關的電話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并通告批評;在辦公場所吸煙等;
以上行為屢教不改的,公司將通報批評,并影響個人的職位升遷。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考勤的管理制度7
一、自行打卡記錄上下班時間,包括上班時間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時間。
二、上班時間一天內(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要按層級報告(科員向部領導報告,副部長向正部長報告,正部長向廠級主管領導報告)。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注明離開時間和事由,并有層級領導的簽名同意,廠級領導由考勤員簽名確認
三、上班時間超過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注明天數和事由,科員和副部長要有部長的簽名同意;正部長需經廠級主管領導副廠長簽名同意;副廠長需經廠長批準,每底由辦公室呈廠長簽認。黨政主要領導執行紡織集團公司《關于領導干部外出請假的有關規定》。
四、若廠級領導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辦公室考勤員請假備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員提交考勤表若與辦公室收取的《個人電腦打卡鐘專用表》消失不相符狀況時,則根據《考勤制度》處理。
六、凡發覺代人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
七、對遺忘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員,每次扣罰50元。
八、各部考勤員每月底要仔細核對本部門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與打卡牌的`狀況,發覺違反廠有關考勤機使用規定以及廠的考勤制度應照實記錄在《考勤表》上,并經部長、主管廠級領導簽名,才能交至辦公室。如有意或無意將沖突上交,不在本部門《考勤表》上記錄的違紀狀況,由辦公室或其它部門發覺的每次則以雙倍扣罰當事人。
九、打卡機真實記錄員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時間,上至廠長、下至一般人員上、下班要打卡,回廠后外出(無論因公因私,也無論時間長短)也要打卡,否同,輕者作遺忘打卡處理(本部門自報每次扣50元,抽查發覺每次扣100元),重者視為早退或離崗。
十、各級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遵守以上規定,各部領導有職責指導考勤員執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員徇私失責,則酌情另行處理。
考勤的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室員工及管理人員。
3.管理規定
3.1.考勤規定
3.1.1打卡時間: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30
3.1.2打卡制度
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打卡次數:一日四次,即早上上班和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行政人事助理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進行管理。
3.2.1行政人事助理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財務部。
3.2.3倒休
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確認簽字后,部門經理簽批。
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
3.2各類假期規定
3.2.1病假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以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
3.2.2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3.2.3有薪節假日
公司規定安排的休息日。
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2.4婚假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
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行政人事助理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2.5喪假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2.6產假與哺乳假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
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基本工資為該員工月工資40%。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行政人事助理備案。
3.2.7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
經行政人事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3.2.8公司特殊假
公司針對一周無單雙休的員工,每個月給予2天有薪事假。此假僅針對員工家庭有特殊事情方可有效
員工請特殊假必須提前一天提出申請,且獲部門經理簽批后方可生效,否則按事假處理。
特殊假當月內有效,對員工未休的有薪事假,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3.2.9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
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員工累計工作(從本考勤制度生效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行政人事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批準)。
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
3.3請假制度
3.3.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3.3.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3.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考勤的管理制度9
一、局全體干部職工均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
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上班時間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考勤簽到時間以上級規定的作息時間簽到,簽到表由局紀檢組封存。
每月5日前公布上月考勤情況。
三、干部職工因公務外出原則上應簽到后再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簽到,應經科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局班子成員外出辦事須通知辦公室。
四、請假和銷假手續辦理。
工作人員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時間。
請假1天以內者,由分管領導審批;請假2-3天,經科室負責人、分管局長同意后,由局長審批;3天以上,一周以內,由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會同局長研究審批,病假需附醫院證明;一周以上交由班子會審批(病假需附醫院證明),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向準假人銷假,否則超假按曠工處理。
對不請假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請假條交辦公室匯總。
五、實行年休假制度。
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好工作人員的年休。
每次公休至多2人(含2人)。
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來抵沖。
六、工作人員考勤情況由局辦公室于次月前三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布,接受監督。
如有異議,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內將情況反饋辦公室,逾期視為認可。
七、工作人員的考勤情況與文明獎、衛生獎掛鉤,缺勤(公休假、探親假、婚假、產假、喪假除外)扣發衛生獎。
每月統計公布,季度發放。
八、當年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不超30天(含30天)的,從第21天起,依據宛龍人社政【20xx】5號規定,每天扣發本人日工資的40%,超過30天的停發工資;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按《公務員法》規定處理。
九、因違犯工作紀律,被上級督查部門查處的,按照省市區組織、紀檢部門有關規定處理。
考勤的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勞動紀律和考勤制度的規范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處罰細則。
二、工作時間
(一)醫院行財后人員每日工作時間為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時,上午上班時間為08:00—12:00,下午上班時間為14:00—17:30,如工作時間變更則另行通知。臨床、醫技、及其他崗位工作時間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二)全院職工必須按規定作息時間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脫崗、有事事先請假。倒班人員均按照排班表規定的工作時間和班次上下班,若遇節假日,各科室依據節日排班表上下班。
(三)各科必須嚴格執行以科室為單位的上下班簽到制,嚴禁代簽,發現一次處以當事人及直屬領導100元。
(四)各科必須健全考勤登記,記錄內容包括遲到、早退、脫崗、病事假、婚喪假、計劃生育假、保健假等的具體時間。
三、打卡規定
(一)本院采用指紋掃描考勤制度,上行政班的員工上、下班共兩次打卡。倒班人員亦需按照排班表規定的時間上下班,臨床人員實行每日簽到制。員工每月考勤根據上下班打卡記錄、休假申請單等進行綜合統計。
(二)各后勤科室需將夜班排班表上交人事科存檔備案。
(三)員工忘記打卡,應在次日向人事科說明情況,并填寫漏打卡說明。
(四)因公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填寫《出差派遣單》經審核批準后交人事科備案,出差回來后于3個工作日內到人事科銷假,否則按“空卡”處理,每“空卡”一次扣除工資100元,依次類推。
(五)各科室在次月5日之前將科室上月考勤統計表交由人事科進行審核,統計表內容必須真實,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證,罰填報人100元。后勤科室(不含工人)以指紋打卡機的記錄為準,沒有記錄且沒有登記請假的均視為缺勤。
(六)員工外出如不能及時打卡,需向科主任請假并在人事科填寫外出登記表,由人事科主任簽字備案。
(七)因錄不上指紋,無法指紋考勤的,改簽到考勤。
(八)因考勤機故障或偶爾指紋打不上卡者,于當日內到考勤員處簽到。
(九)人事科將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科室考勤情況進行抽查。
四、考勤規定
(一)遲到早退
1.遲到定義:超過晨會交接班時間(8:00)打卡到崗者為遲到,遲到一次扣罰50元。遲到超過30分鐘為曠工1次,扣罰100元。
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前提前1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扣罰50元。早退超過30分鐘為曠工1次,扣罰100元。
3.事先未經批準的遲到或早退一次,一次扣罰50元。
4.一個月內連續遲到或早退累計達三次,計一天曠工。
(二)曠工
1.未經同意或未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出勤的視為曠工。
2.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調動,或上下班不打卡(請假情況除外)、或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含無故超假不歸、先休后請假),均視為曠工。曠工期間停發工資,并執行:
1)曠工半天,扣發200元;
2)曠工一天以上的,每曠工一天,扣罰400,以此類推。
3.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直接給與解除勞動合同處理,在編員工作待崗三個月處理,扣罰期間全部工資和績效。
4.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除扣罰相應的款項外,在全院通報批評,并扣罰年終獎金的20%,一年內累計曠工10天,除扣罰相應的款項外,在全院通報批評,不享受年終獎金,并待崗培訓三個月,待崗期滿后一個月內在全院范圍內自找崗位,找不到崗位或無科室愿意接納的給予解除合同處理。
5.經直屬領導批準的遲到早退每月不得超過三次(含三次),超出的遲到早退一律按以上規定執行。
(三)脫崗
1.上班期間為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崗位的視為脫崗。
2.脫崗1次扣罰50元,如經檢查組發現再次脫崗,扣罰200元。
五、排班規定
1.倒班人員按照排班表規定的工作時間和班次按時上下班工作。
2.各科室在節假日到來前,應將節假日期間排班表上報院辦公室;如未能依時提供排班表,對相關責任人予以50元/次處罰。
3.排好的班原則上不得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班次者,報科室主任審批后有效。如私自調班者,當天的考勤按事假處理。
4.任何科室與個人,請人代班需經科主任同意。若發現私自請人代班,代班期間發生的任何事故一律由代辦人與當事人共同負責,并對相關責任人予以50元/次處罰。
六、正常請假規定
1.正常事假包括:事假、病假。
2.事假: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或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年累計事假超過30天者,原則上不得參與年終績效獎分配。
3.一次性事假不得超過10天。
4.病假:辦理時間須提供相應的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無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事假,年累計病假超過30天者,原則上不得參與獎勵性績效獎分配。
5.員工請假須提前完成請假申請,并逐級審批后,由本人將請假申請交到人事部核實并出具相應的準假單。人事科及時登記員工請假記錄,特殊情況不能夠提前履行手續者,須于當日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事后48小時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補辦請假手續未得到批準者,按曠工論處。
6.員工請假若遇特殊情況需延續假期的,必須提前兩天報相關領導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順延,否則超假部分按曠工處理。
七、本制度從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
考勤的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管理,規范考勤記錄,為每月工資計算提供合理依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考勤制度》適用于正式投產前公司全體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時間
1.夏季作息時間(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工作時間: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3:00-17:30
2)辦公室人員時間(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 8:00-11:30,13:30-18:00(工作8小時)
3)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2.冬季作息時間(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2:30-17:00
2)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8:00-11:30,12:30-17:00(工作8小時)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3.其它工作時間制度
1)不定時工作時間
主要為部門經理以上公司領導、兼職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部長級以下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時間的員工需填寫《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見附表1),經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2)值班、倒班和其它
由于工作安排而有不同作息時間的,由部門制定相應崗位的工作時間表,送綜合管理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綜合管理部根據總經理批準后的工作時間表,作為考勤標準執行。
部門工作時間變更,必須在三日內報綜合管理部更新考勤表。
4.加班
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外上班的,均視為加班。需要加班的,必須當日填寫加班單(見附表2和附表3),并交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緊急加班除外)。各部門加班單上交時間和考勤表一致。
考勤人員根據實際打卡或考勤表記錄加班時間。
四、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有打卡和考勤表簽到兩種。原則上,生產部門員工采用打卡和考勤表相結合的方式,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采用打卡方式。綜合管理部食堂員工采用考勤表方式進行考勤。部長級(含副職)以上人員免打卡。
1.打卡考勤
實行一卡通打卡考勤的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打卡。未打卡者綜合管理部視具體情況分別做遲到、早退和曠工處理。
一卡通員工包括: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全體人員,煉鋼廠、鎳鐵廠、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其中:綜合管理部食堂工作人員實行考勤表記錄考勤。
2.考勤表
每月的最后一天,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遞交的排班表,制作統一格式的考勤表(見附表5)。加蓋公章后,發放給各部門。各部門班組長、車間主任負責點名考勤、記錄。考勤表經各部門負責人確認后,每月15日之前交給綜合管理部,作為核算薪資的依據。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或考勤,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打卡、簽到,違反此規定者,代理者和被代理者各處罰50元。
五、考勤異常
考勤異常包括:遲到,早退,曠工,在崗未打卡,打卡未在崗,出差,請假,休假等。
1.遲到、早退、曠工等
遲到:比規定上班時間晚到;早退:比規定下班時間早離崗;曠工:無故缺勤或未準假缺勤。
本著人性化管理的原則,員工一個月內允許2次5分鐘內的遲到;如一個月內遲到和早退次數累計超過2次者開始執行處罰。
每月累計遲早和早退5次以上,予以警告一次并扣罰當月工資200元;每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工資20元;遲到(或早退)10到30分鐘以內扣工資30元;遲到(或早退)30到60分鐘以內扣工資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一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1.5倍;
曠工一天,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3倍,并給嚴重警告處分;月累計曠工三天的扣罰半個月工資,并予以留用察看處理;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計曠工五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司給予除名且不負責任何善后事宜。
2.在崗未打卡
上下班忘記打卡或遇急事無法打卡,但不影響出勤的,員工需要當日或次日上班之前填寫《考勤補錄單》(見附表4),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根據考勤補錄單修正考勤記錄,否則將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由本人填寫特批單交分管副總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
3.脫崗
考勤記錄正常,但長時間離開工作崗位或辦理私事。一旦發現人員脫崗,扣除當月工資10%,并作通報處分。脫崗由部門自查發現的,只對脫崗員工本人予以處罰;如被綜合管理部發現,則對直接主管和部門負責人連帶處罰。
4.公出
外出辦理公務當日無法考勤。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公出單修正考勤記錄;
5.出差
經領導審批同意去外地工作一天以上者。出差日沒有考勤記錄,綜合管理部根據出差單修正考勤記錄;
6.請假、休假等
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月休假、年休假等。參見《員工請假休假管理制度》考勤。
六、考勤報備
部門及班組長負責員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考勤記錄。使用考勤表的部門和車間、班組,負責人每月3~4日將本部門、車間考勤表交綜合管理部薪酬考勤人員,與一卡通考勤進行核對。如發現經常違反考勤制度的現象,必須及時處理并逐層上報。對連續三日曠工者,必須上報部門負責人和綜合管理部,以便做出相應的處理。員工本人的請假單、出差單、考勤補錄單等,要及時報送綜合管理部。
1.上報不及時或者故意隱瞞實情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2.虛報考勤或幫助他人弄虛作假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班組考勤統計人員和直接主管分別處以100~500元罰款。
3.請假期間委托他人打卡,考勤弄虛作假者,雙方均處以300~500元罰款,并通報批評。
4.各部門員工的人事異動情況,部門需及時填寫異動單并報至綜合管理部。
如在一周內未上報而造成員工考勤異常,按每人/次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七、考勤公示
1.綜合管理部每月對一卡通及《考勤表》人員進行兩次考勤公示。公示時間為每月16日和30/31日對半月考勤進行公示。
2.綜合管理部每月5~7日對上月度考勤進行公示、確認。對考勤有異議人員必須在公示期間到綜合管理部核對,如果差異,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后進行修訂,公示期過后不再受理。
3.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對本部門車間考勤進行簽字確認后,送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作為工資核算的依據。
八、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執行和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3.本制度的監督檢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上報總經理,作為違紀處罰和工資核算的依據。
九、附件
1.《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
2.《加班單(個人)》
3.加班單(成批)》
考勤的管理制度12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考勤的管理制度13
一、考勤對象:
班級全體學生。
二、考勤范圍:
上課出勤,校、院、班級集體活動。
三、考勤要求:
1、班級學生要按照學校課程安排,按時上下課,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如違反三次則提出警告并上報輔導員,如違反五次則取消該同學本學年度得評優資格。
2、校、院級活動中,要求參加活動的同學必須按時到場、不得缺席、不得無故請假,需服從組織安排;
3、班級組織的`活動,不得無故缺席,沒有特殊原因不得請假,請假必須去班長、團支書那說明原因。
4、班級同學上課請假必須先給輔導員發短信說明,如輔導員批準,則向班長或團支部書記申請假條,本人需在假條上寫明請假原因及時間,并需輔導員簽字。最后交給學習委員統一保管。
5、對于班干部無故缺勤、逃課等現象,給同學們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對該班干部進行公開批評,并要求其做檢討。
考勤的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考勤管理制度適用于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三、職責
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考勤管理工作。
各部門領導負責做好本部門員工的考勤監督管理。
四、工作內容
1、本公司作息時間: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2、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3、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有事外出的,須經本部門領導同意。
4、公司節假日值班由行政辦公室統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六、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領導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并作為員工加班補貼或輪休的依據。
5、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或常務副總批準。員工請假須經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人事后須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6、員工上班時間遲于規定時間,按遲到論處;下班時間早于規定時間,按早退論處。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資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資50元。
五、打卡規定
1、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打卡,打卡時間為早上班8:00以前,中午12:00以后,下午13:00以前,17:00以后,特殊崗位不能按時打卡的可填寫補勤卡申請表;
2、不得委托或代他人打卡或簽到,一經發現,對代打卡人和被代打卡人均處以100元的經濟處罰并記過一次;
3、員工未打卡時,須填寫'未打卡情況說明',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到行政辦公室,否則按故意不打卡處理。
4、員工屬于以下情況之一者,按曠工1天處理:
5、未經領導批準,擅自不上班或請假后逾期不歸;
6、故意不打卡;
7、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
8、拒不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六、曠工及違紀的處理:
1、根據公司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2、給予不超過當月工資30%的經濟處罰;
3、當月曠工超過3天,或當月遲到、早退超過8次者,公司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
考勤的管理制度15
一、適用范圍:
學院在冊正式教職員工
二、作息時間
(一)學院所有崗位均實行坐班制,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二級學院正院長以上領導干部及58周歲以上、正教授職稱的員工下午工作時間為14:00-16:30),周六、周日為休息日。如因工作需要調整作息時間,由院長辦公室另行通知。
考勤以半天為單位,分上、下午分別考勤。
(二)二級學院實行值班制度,出勤情況由學生處檢查、記錄、報告。班主任每人每周值班不少于4次,除此之外,二級學院每天必須安排一名科級以上教職工值班。
(三)保衛處、總務處等工作崗位實行輪班制,保障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三、全勤
對出全勤及無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的員工,學院給予全勤獎。
四、對遲到、早退、擅離工作崗位、曠工的處理
(一)遲到
1、上班后5分鐘至15分鐘內到崗者,按遲到處理,每次扣工資10元;
2、上班后15分鐘至30分鐘內到崗者,按事假半天處理,每次扣工資15元;
3、上班30分鐘后到崗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每次扣工資25元;
4、當月遲到累計三次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加扣工資25元。
(二)早退
1、距離下班前10分鐘以上無故離崗者為早退,每次扣工資10元。
2、當月早退累計三次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加扣工資25元。
(三)擅離工作崗位
1、工作時間未經請假離校時間超過20分鐘視為擅自離崗,每次扣工資10元。
2、當月離崗累計三次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加扣工資25元。
(四)曠工
1、無請假手續,不到崗上班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工資50元,并扣除當月全部全勤獎。
2、員工一年內連續曠工7天,累計曠工15天,學院將給予除名處理。
五、缺勤處理
(一)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須出具縣市級以上公辦醫院的病假證明,由本人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急癥、重癥者除外)。
2、當月休病假3天(含3天)以內者,按每天15元扣病假工資。
3、當月病假累計超過3天者,除按上述標準扣除工資外,同時扣發當月全勤獎。
4、全年病假累計達到20個工作日,病假屆滿經市級以上醫院診斷需繼續治療病休或因病仍無法正常工作的.,視為自動離職。
(二)事假
1、員工請事假時,需提前一天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經批準擅自不到崗的按曠工處理。
2、當月請事假累計3天(含3天)以內者,每天扣工資25元;事假超過3天者,除按上述標準扣發當月工資外,同時扣除當月全勤獎。
3、全年事假累計達到20個工作日的,學院有權解聘。
(三)婚假
在學院工作滿一年的正式員工結婚時享受婚假10天(含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為保證正常教學秩序,提倡教師婚期安排在節假日。
(四)產假
1、女職工在學院工作滿一年后懷孕,生產時給予5—5.5個月全天休假。按照有關規定產假可在產前休息,但產前休息時間最多不得超過15天,超過15天的,根據醫院診斷證明按病假處理,否則按事假處理。
2、女職工在學院工作不滿一年懷孕,學院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
3、女職工在哺乳期間學院給予每日半天(1個下午)的哺乳時間,工作量標準不變。
4、女職工生育期間的醫療費用和工資,完全由社會統籌負擔,沒有參保的由個人負擔。
(五)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去世,由本人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可享受喪假3天。
(六)帶薪學習、培訓
1、學院組織員工參加的各類脫產學習、培訓班,學習期間仍計發工資的為帶薪學習、培訓。
2、員工帶薪學習期間,發放崗位工資、校齡工資、學歷津貼、職稱津貼,停發其他項目的工資。
3、帶薪學習時間超過15天的,須與學院簽定《培訓合同》,有關事項按合同條款執行。
六、長期休假的處理
員工因產假、脫產學習等原因脫離工作崗位達到或即將達到20個工作日的,其所任科級以上職務自動免除,保留其員工身份。休假結束后根據崗位情況按返崗或調崗處理。
七、請假審批程序
員工請假半天以上均須填寫請假單并提交直接上級,按以下程序審批:請假1天以內者,由所在科室科長批準;請假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三天以上者由分管副院長批準。
八、考勤匯總與公示
每月月末以部門為單位將請假單及其他缺勤情況報分管院長簽字后匯總送交人力資源處,人力資源處匯總全院考勤情況,并將缺勤等情況進行公示。如有逾期不報及瞞報舞弊情況,經證實后扣罰部門負責人及當事人工資每人每次50元。
九、補充說明
各部門中層正職以上,如因在原單位未正式退休或兼任職務而不能出滿勤者,需在人力資源處備案,經院長批準后,視為出勤。
十、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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