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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規廠紀管理制度(精選17篇)
優秀的領導應從宏觀角度去監督指導企業管理制度執行的程度,隨時檢查糾正,調整執行方案、執行方法,不斷完善企業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各種管理制度,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后到企管處審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準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后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并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后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系或婚姻關系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準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榷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后,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后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榷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后,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準)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準;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準;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準;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閑聊;
4、不準干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涂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質量
第十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運行的有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來客管理
第十三條對來公司聯系業務(工作)者,門衛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系,經同意后填寫《來客登記》,并辦理貴賓證后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會客。
第六章標志牌管理
第十六條員工標志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條如標志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志牌。
第十九條不準借(借給)他人標志牌。
第七章獎勵
第二十條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努力鉆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通過各種形式勇于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八章處罰
第二十四條“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后,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并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并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自年月日開始施行。以前公司公布的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 篇2
一、車間辦公室工作人員,應辦事公道,作風正派,說話和氣,待人禮貌。
二、因事到小組辦事,不得在生產區域閑逛,不得聊天,不給職工散布消極的東西。
三、每周召開一次車間治理人員,班組長參加的車間生產會議:檢查生產進度、質量情況,調度是否得當,有無窩工現象(工序銜接是否合理)。發現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措施。
四、每月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分析人員思想、設備、技術狀況以及原輔材料等諸因素,找出影響質量的重要原因,及時提出辦法和措施。
五、堅持每月對原輔材料使用情況的檢查,分析超定額造成浪費的原因,提出解決措施和辦法,總結節約原輔材料的經驗,表彰好人好事。
六、堅持安全文明生產,做到每月定期檢查兩次,內容:
(1)設備安全與衛生情況。
(2)電器是否正常運轉。
(3)產品是否堆放整潔。
(4)環境是否清潔衛生。
七、搞好原始記錄和日報工作,準確及時地綜合反映車間每日完成任務的進度,按時報送職能科室。搞好原始記錄的`收集整理,并利用資料分析生產活動的各種情況、指導生產,為總結提高打下良好基礎提供可靠資料。做好"五帳一卡"的完善和歸檔工作("五帳":產量、質量、考勤、用料、安全生產帳;"一卡"工具治理卡)。支持班組統計員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協助他們妥善保管小組的各種原始記錄,以備存查。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 篇3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辦理需負責人同意。
2、生產期提前十五分鐘上班,做為交接班時間。
3、嚴格請、銷假制度:上班遲到10分鐘,對其進行批評教育;10分鐘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崗位制度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操作規程及工藝要求操作,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
2、工作時間禁止睡覺、串崗、聊天等于工作無關的事,違者罰款50元。
3、嚴禁越崗操作,不經車間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調節設備重要參數、閥門、開關等,違者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嚴禁將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違者處以50元罰款。
5、各崗位操作工相互監督、協調配合,緊密協作。
三、獎懲制度
1、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2、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納,給予表彰獎勵。
3、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設備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4、無責任心,造成設備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 篇4
1、公司員工應忠于職守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服從各級主管的合理安排。
2、經理是公司最高負責人,經理及其直屬部門主管有權安排和調配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
3、公司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4、公司員工因事需請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書面手續,允許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每人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特殊情況經經理批準者除外。
5、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內打牌、亂丟垃圾、看小說、書報、打瞌睡者罰款20元,工作時間生產車間內嚴禁吸煙。
6、在工作時間內飲酒上崗者,初次發現罰款100元并給予警告;第二次發現給予開除處分,當月工資全部作為罰款。
7、未完成當天工作任務而拒絕加班或不服從主管合理指揮者首次罰款20元、第二次辭退。
8、屢次遲到、早退,經多次教育未改正,嚴重者作開除之處理。
9、在工作埸所喧嘩、吵鬧、勸阻而不聽者罰款20元。
10、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罰款200元。
11、私自拆裝車間、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使發生危險者罰款200元。
12、凡動手打人,出手幫兇,打架時造成對方身體傷害者,使用武力或攜帶兇器威逼恐嚇他人安全,實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為者給予罰款500元,作開除之處理,并送司法部門。
13、盜竊同仁或公有財物價值在人民幣拾元以上者給予罰款200元,作開除之處理,并送司法部門。
14、有曠工人員:曠工半天扣當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如令廠方生產有所延誤造成損失嚴重者,另加處罰。以示警告。
15、凡正式雇員辭職者,需提前十五天提出申請,經各級主管核實,送交辦公室簽署后方可生效,離職時,員工必須辦齊離職手續,經部門主管簽核后,工資結清離廠。
16、未經批準擅自離職,或連續曠工三日者,以自動離職論處,員工無條件放棄工資及任何費用,,放棄任何申訴權,如果給公司造成損失將追究法律責任。
17、通過多次培訓后不能勝任工作及工作表現不佳者被公司辭退,公司將提前通知本人辦理離廠手續,發給被辭退人員在廠期間出勤工資。
18、凡嚴重違反廠規廠紀而被公司開除者一律當天辦理離廠手續,按規定結算工資,不得停留在廠,若有損壞物品或材料浪費需照價賠償。
19、以上所有條款公司具有最終解釋。
20、凡我公司員工必須無條件遵守以上各條款。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 篇5
1.新員工入廠必須進行公司、車間和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生產崗位工作或學習。
2.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科組織進行。安全教育內容為:
1)、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及企業文化;
2)、本公司的生產特點及有關安全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和消防常識等;
4)、典型事故及其教訓。
3.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主管安全生產的.主任負責,由安全員進行教育,經過車間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組。安全教育內容為:
1)、本車間的生產特點、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制度;
2)、職業危害防范措施及應急措施等;
3)、結合本車間特點的安全知識和事故教訓。
4.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經過班組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指定老員工帶領參加工作。安全教育內容為:
1)、本崗位的生產流程及工作特點和注意事項;
2)、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3)、本崗位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裝置的作用、防護用品使用和保管方法;
4)、崗位事故教訓及預防措施等。
5)、本崗位地理環境及緊急疏散路線。
5.三級安全教育考核情況,逐級填寫在員工安全作業證上,并記入個人檔案。未經安全考核,以及考核不合格者不準上崗操作。
6.公司內工作調動、干部參加勞動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返回原來崗位者,要進行車間、班組安全教育。
7.各部門負責對進入生產廠區的外來人員講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項,并派專人負責帶隊。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 篇6
為了貫徹實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規范外來人員及車輛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外來人員、車輛進入公司時,必須先到門衛進行登記、完善安全手續,由門衛協調通知相關部門。嚴禁外來人員在公司內流串找人;未經許可,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入生產區大門,違犯者罰款50元。
二、因業務需要進入生產區的外來車輛,進門前應將隨身、隨車攜帶的`火種(如煙、打火機、火柴、手機等)存放在門衛處,同時按要求認真戴好防火罩,防火罩不得歪戴、拖地或敷衍應付,并不得損壞。
三、外來車輛、人員在門衛處告知后不服從并擅自攜帶火種(包括煙、打火機、火柴、手機等)入廠者,一經查出,罰款200元。由于不認真造成的防火罩脫落或損壞,一經發現,車輛應立即熄火,并負責將防火罩重新帶好或更換,防火罩損壞者負責賠償(每個防火罩按100元折價)。
四、外來人員嚴禁酒后進入公司辦理業務或找人,如發現立即驅出廠區并對其進行相應罰款。
五、嚴禁在公司大門口及廠內吸煙、庫區使用手機及攜帶易燃、易爆、有毒、腐蝕品進入廠區。嚴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學危險品。嚴禁在易燃區內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擊和作業,
嚴禁外來人員在生產區修車。若發現有以上情況發生,公司將給予300元罰款。
六、外來車輛需進入生產區辦理業務時,應由相關業務人員帶領進入。進入后必須服從生產管理人員指揮,做完準備工作后不需留人的應鎖好車門跟隨業務人員離開生產區。若需留人必須經生產經理同意。進入生產區不聽從指揮者,罰款100元,若因此而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裝、卸貨的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廠區后,要認真學習并遵守相關裝、卸車安全操作規程,以保證裝、卸車過程中的安全。若因不遵守其規程造成事故損失的,按損失大小追究當事人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 篇7
我廠選礦生產、輸電和用電較為復雜,為了加強管理,確保用電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專業電工要接受安全技術教育,考試合格后,方能獨立操作。
2、電器設備、線路的一切修理工作,必須由電工進行,其它人員一律禁止上述工作。
3、倒閘操作和有可能接觸帶電體的一切工作,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4、嚴格控制安裝臨時線路。在一般情況下,都應有計劃正規安裝,如果生產十分緊急,必須裝設臨時線路。應經有關部門(廠部或設備科)批準,按規定裝設短路保護。導線絕緣應良好,對地距離、室內不得低于二點五米,室處不得低于3米,跨越公路不得低于五米,安裝后要有記錄,交待清楚,還應加強檢查,用后應迅速拆除。
5、在現場檢修電器設備時,應在變電所,配電室拉斷電源開關后(高壓設備線路還應接地)必須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6、使用臨時手提行燈,電壓不超過24伏,在潮濕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電壓不得超過24伏,低壓變壓器的低壓接頭,其中一個應有可靠接地。
7、凡電動工具(如手提砂輪等)在使用結束時或暫時停止使用時應切斷電源。
8、使用電鉆時,必須戴好絕緣手套或墊好絕緣板。
9、在沒有安全措施保護的情況,禁止任何帶電作業。修理時必須切斷電源,經試驗確實無電后再接上地線,方可進行修理。因生產不允許停電而需要修理時,應在安全工作規程許可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工作。
10、任何電器設備(包括停電的電器設備)未經驗證無電時,一律當有電看待,絕對不能接觸。
11、運行中的電器設備帶電部分,非電工人員不得接觸,已安好的安全罩或攔桿等隔離裝置不準隨意拆除。
12、電器設備要注意保護,防止水、汽、酸、堿、易燃物和其它雜物進入,影響絕緣,損壞設備。
13、掛放在電器設備上的警告標志非原掛放人員或未經原掛放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移動。
14在調換燈炮時,必須切斷電源,然后進行調換。
15、發現有斷頭或拆開的電線,立即通知電工處理。
16、裝在潮濕、有灰塵、有腐蝕性氣體,酸、堿處的電器設備應使用封閉式。
17、新裝電器設備在通電使用前,應檢查絕緣、接地是否符合有效技術規范要求,其額定電壓,是否與所接線路電壓相符合(允許較定額不超過正負百分之五)方可通電使用。
18、電器設備的.拆卸、(裝拆)移動、調換、增減設備主要附件或變更操作條件,必須經有關部門的主管人員批準,否則不得擅自進行。
19、在變電所、配電室倒閘操作,應填寫操作表,到少應有二人進行,其中一人作業,另一人負責監護。
20、所有電器設備接地、防雷保護裝置應嚴格按規定定期檢測和校驗,試驗資料按時入檔保存。
21、橋式吊車在鋼軌的兩端要有可靠的接地。
22、電器裝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帶電的電線,必須要保留的電線應半電源切斷,試驗資料按時入檔保存。
21、橋式吊車在鋼軌的兩端要有可靠的接地。
22、電器裝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帶電的電線,必須要保留的電線應將電源切斷,并將電線頭用絕緣布包好。
23、蹬高作業應檢查所有的蹬高用具,梯子、安全帶、保險繩、蹬高板、絕緣防護用品,工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
24、配電室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嚴禁堆放雜物(包括電工用具)應配備四氯化碳,“1211”等滅火器。
25、電纜溝應隨時保持清潔衛生,無雜物,嚴禁水、油、堿浸入。
26、電器設備停車二十四小時后再開車,應經電工測量絕緣電阻,并經電工允許后,方可啟動開車。
27、嚴禁在一切電線上曬衣服和懸掛東西。
28、崗位操作人員檢查電機機殼溫度時,宜用手背接觸外殼,不能用手掌接觸,以免被電接觸脫離不開。
29、各用電設備保險絲熔斷了,嚴禁崗位操作人員用其它金屬導體代用,一定要找電工按規格、型號、要求更換,決不允許私自更換。
30、電器設備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只準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1211”滅火器或干燥砂去撲滅。
31、萬一發生了觸電事故,應千方百計斷開電源,嚴禁采取人拉人的辦法搶救。在一時無法斷開電源的情況下,可用干燥的竹桿、木棒、木條、木板斷開電源,一定要沉著、冷靜、慎重。
32、凡觸電休克人員必須爭分奪秒,進行人工呼吸或采取強制輸氧進行搶救。堅決禁止沒有觸電搶救經驗的醫務人員采用打強心針的辦法,進行搶救。
33、電氣檢修時,必須執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人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工作許可手續后方可作業。
34、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無論高壓或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和拉下深斷器,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志牌或送電。
35、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主管電氣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員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應由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
36、在停電線路和設備上裝設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側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37、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
38、外線、桿、塔、電纜檢修,在作業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規定后方可作業。
39、變、配電所出入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以上線路鄰近平行時,應明確檢修的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在停電線路的桿、塔下面作好標志,設專人監護,防止誤登桿、塔。
40、對有兩個以上供電源的線路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41、對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42、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桿、塔多回路線中進行部份線路停電檢修作業。
43、在立、撤桿和修正桿坑及在桿、塔上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防止倒桿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線撤除后,應認為線路帶電,嚴禁任何人再登塔,并按工作終結辦理匯報手續。
44、在同桿共架的多架線路中,部份線路停電檢修,安全距離應小于在帶電線路桿、塔在工作的安全距離,為此,線路不但要有線路名稱,還要有上、下、左、右的稱號,凳桿、塔和檢修作業時,每基桿、塔都應設專人監護。
45、在帶電設備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w及以下的為1.5米,10kw以上的為3米。
46、架設臨時線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辦理“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380伏絕緣良好的橡皮臨時線懸空架設距地面,室內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47、更換熔斷器,要嚴格按照規定選用熔絲,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48、雷電時嚴禁登桿作業。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 篇8
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維護工廠安全及使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范圍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廠門時,應遵守本規則規定,由守衛負責管理。
□人員出入管理
第三條本企業人員
(一)本廠區人員:
1、上下班應穿著制服,佩掛胸章于左胸處,始得打卡出入廠。
2、助理工程(管理)師以上人員及因公需經常出入廠人員經廠處長核準者,得隨時出入廠(胸章標明符號)。
3、值班人員臨時因公需出入廠時,應憑“從業人員出入門證”,(表3.6.1)一式三聯經主管科長核簽,第一聯存其服務部門,第二、三聯出廠經守衛簽注出廠時間后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由公出人員攜出分(本)廠者,公出人員可憑第二聯持經分(本)廠守衛簽注入廠時間后入廠,第二聯暫存分(本)廠守衛室。公畢出廠由分(本)廠守衛檢出原存出入門證第二聯簽注出廠時間后交公出人員持回;公畢返廠公出人員將第二聯交由守衛檢出原存第三聯分別注明入廠時間,第三聯翌日上午10時前由守衛轉送服務部門主管核查,第二聯暫存守衛室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考勤部門核對考勤紀錄,如遇有異常情形應即聯絡其所服務部門的主管處理。
4、非值班人員臨時因公需入出廠時,應于守衛室填具“從業人員出入門證”一式三聯經守衛查對簽注入廠時間后,第一聯存守衛室,第二、三聯由該員攜帶入廠;事畢經主管科長核簽,憑該證經守衛于第一聯簽注出廠時間,第一聯守衛室存查,第二聯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考勤部門,如遇有異常情形應即聯絡其所服務部門主管處理,第三聯于翌日上午10時前由守衛室送服務部門主管核查。
5、從業人員上班時間請假出廠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后打卡出廠。
(二)非本廠區人員:
如因公需入廠區者,應憑出差申請單第二聯或從業人員出入門證第二聯經守衛查對(但由本廠區洽辦人員陪同入廠者得免出示憑證)后于“本企業人員進廠登記簿”(表3.6.2)登記“日期”、“服務部門”、“接洽對象”、“臨時入廠證號碼”、“進廠時間”后發給“臨時入廠證”佩掛入廠;公畢經守衛收回“臨時入廠證”并登記出廠時間后出廠。
第四條企業人員
(一)包商及其雇用人員:
包商及其雇用人員應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廠區申請書”(表3.6.3)一份,經工程主辦部門科長、守衛主管科長核準換發“包商入廠憑證”(表3.6.4),“包商出入廠區申請書”由守衛室存查。
1.入廠:憑身份證明文件及“包商入廠憑證”交守衛核對無誤后換發“包商入廠證(表3.6.5)佩掛入廠。因趕工或原有工作人員未能到工,臨時增補人員不及事先辦理申請手續時得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廠內申請書”由守衛核對身份證明文件后發給“包商入廠證”佩掛入廠,但限當日內補辦一切所需手續。
2.出廠:當日工作完畢出廠時,應交還“包商入廠證”,換回身份證明文件及包商入廠憑證。午間出廠用膳及工作中出入廠區時亦同。
3.洽公人員
接洽業務之廠商或顧客如有出入必要時,憑主辦部門科長核簽“車輛/人員出入門證”(表3.6.6)一式三聯第一聯填單部門自存,第二、三條經守衛簽注入廠時間后,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交洽公者暫存。并以身份證明文件換發胸章佩掛入廠(但由經辦人陪同入廠者得免繳身份證明文件),公畢經洽辦人簽章后持出,經守衛檢出原存第二聯分別簽注出廠時間并收繳胸章發還身份證明文件后出廠。第二聯留守衛室存查,第三聯翌日上午10時前送主辦部門存查。
(二)參觀人員(本企業人員參觀亦同):
1.政府機關、民意代表、人民團體或本廠區人員親友如有必要入廠參觀時,由經辦人或申請人按經劃定準許參觀的路線別(各公司自行規定)填具“參觀申請登記單(表3.6.7)一式若干聯經總務科長核準后通知各有關部門并派員引導參觀。入廠時守衛應于“參觀申請登記單”(參觀聯)簽注入廠時間,參觀完畢出廠時簽注出廠時間,翌日送總務部門存查。
2.參觀非經劃定準許參觀之區域者,需呈經理或總經理核準。
3.本廠區廠處長級以上人員陪伴賓客參觀事前免辦申請手續,但應于當日內補填“參觀申請登記單”送守衛簽注入出廠時間后送總務部門存查。
4.參觀時間以常日班的上班時間內為限,若遇到例假日,事先來函核準者,及本廠區人員親友經值日廠處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胸章管理
(一)本廠區人員(包括定期契約、聘約及臨時人員):
1.出入廠應佩掛胸章,對未依規定佩掛胸章者守衛應予糾正。入廠時如未帶胸章,應在守衛室登記借用’臨時入廠證”經守衛核對并將考勤卡留置守衛室后入廠,下班應繳回“臨時入廠證”換取考勤卡始得出廠,守衛應于翌日上午10時前將“借用臨時入廠證登記單”(表3.6.8)匯轉人事部門轉記于“借用臨時入廠證統計簿”(表3.6.9)對年累計借用達三次以上者,自第三次起每增借用一次即由人事部門簽請警告一次。
2.非值班人員臨時因公需入廠而未佩帶胸章者,應向守衛室借用“臨時入廠證”由守衛將該號碼登記于“從業人員出入門證”備注欄后始準入廠,待公畢繳回守衛室后始得出廠。
3.遺失胸章應即向主管部門申請補發,填具切結書(表3.6.10)及工本費每枚10元,嗣后找到不即繳回時,一經發覺,依人事管理規則第三十六條第十項規定簽報處。
4.使用他人胸章蒙混出入廠者,一經查覺,無論使用人或借與人均依人事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十五款規定予以免職處分。
(二)非本廠區人員:
1.本企業從業人員使用“臨時入廠證”于出廠時應將該證歸還守衛部門,如有未歸還者由守衛管理部門函使用人服務部門,要求退還原借“臨時入廠證”。如遺失“臨時入廠證應填具切結書及交工本費10元,守衛管理部門應即換制“臨時入廠證”以防他人留用:“臨時入廠證”借予他人使用或借故不予歸還者,由守衛管理部門通知其部門依人事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予以免職處分。
2.接洽業務的廠商、顧客遺失“洽公”胸章或包商及其雇用人遺失“包商入廠證”者,守衛人員應請其填具切結書(表3.6.11)交繳交工本費每枚10元,始得發還身分證明文件。主管部門應公布作廢,如有必要,應即換制,以防他人留用;如借予使用被查覺者,得取消其申請入廠洽公的資格并負借用人因此造成公司權益損失的賠償責任。(如因此造成分司權益損失時由發生損失部門估計損失金額填具“異常報告單”一式三份送廠處長以上主管批核后一份留存,一份送主辦部門于工程(資)款或貨款項下扣償,一份送會計部門
憑以核對)。
□車輛出入管理
第六條廠商車輛
(一)入廠:
1.交貨車輛憑主辦部門科長核發并注明“車行”“車號”“隨車人數”“裝運品名”“事由”“入廠范圍”的“車輛/人員出入門證”(表3.6.6)一式三聯(流程如本規則第四條的規定),經守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
2.提運本公司各種貨品車輛,憑主辦部門科長核發的“車輛/人員出入門證”經守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如提運貨品車輛,持有主辦部門廠處長核發的“料品交運單”(表3.6.12)(或“材料領用單”(表3.6.13)、“移轉交運單”(表3.6.14)、“物品出入門證”(表3.6.18)等)或主辦部門科長核發的“成品交運單”(表3.6.15)(或材料調撥單)(表3.6.16)亦可做為入廠憑證,經守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而免辦理“車輛/人員出入門證”。
(二)出廠:
1.交貨車輛卸貨后空車出廠憑“車輛/人員出入門證”由洽辦人簽章,經守衛查驗簽注時間后出廠。如有他廠物品裝載于同一車輛內者,除于“車輛/人員出入門證”注明外,于進廠時由守衛隨車前往交貨地點會同卸貨后并隨車至廠門放行。
2.裝運本公司各種貨品的車輛憑廠處長核發編有統一流水號碼的“料品交運單”(或六聯式“材料領用單”、“移轉交運單”、“物品出入門證”)或科長核發編有統一流水號碼的“成品交貨單”(或七聯式“材料調撥單”)至指定地點由點交人點交裝車,車輛駛抵廠門時,守衛應加以抽查交簽注時間后放行。各公司對出廠須經守衛會點物品應予明文規定,由守衛會點裝運后隨車至廠門放行。
第七條公司車輛
本公司車輛入廠時,得免辦“車輛/人員出入門證”。但裝運各種貨品出廠時,應依第六條規定辦理。
□物品出入管理
第八條外來物品
第一聯:守衛室→會簽→主管批核→守衛室
第二聯:守衛室→會簽→主管批核→有關部門→守衛室→有關部門〖ht〗
(一)入廠: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含廠商之樣品及進廠裝運成品的自備空容器等)入廠應由廠商填具“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一式二聯(表3.6.17)由主辦部門科長核簽,經守衛查對簽注入廠時間抽存第二聯,第一聯由廠商自存作為出廠的憑證。
(二)出廠: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出廠應由廠商憑“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如屬廠商帶余料出廠應由主辦部門另填開“料品交運單”注明出廠原因并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第一聯交運)第一聯經主辦部門科長核準后,由守衛檢出原存查的第二聯查對,并分別簽注出廠時間后放行。第一聯于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主辦部門存查,第二聯留存守衛室。
第九條公司物品
(一)本廠與分廠或分廠間物品出入:調撥成品的出入廠應憑“成品交運單”;屬料庫材料調撥或移轉出入廠應憑七聯式“材料調撥單”;如使用部門領料須入廠門者,應憑六聯式“材料領用單”;半成品(由各公司自定)、機配件、固定資產及使用部門已領材料移轉出廠應憑“移轉交運單”;各項憑證均應經各主辦部門主管核準,并經守衛注明“車行”“車號”“隨車人數”“出入廠時間”后放行。
(二)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再攜返廠的樣品(含采購、修造或營業用樣品);送外檢驗校正儀器;自備裝運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應再攜返的物品:
1.出廠時憑“物品出入門證”(表3.6.18)一式五聯由主辦部門填具出門物品欄的品名、規格、數量及入門物品欄的品名、規格、預定返廠數量送廠處長核準(出借由經理核準其余由廠處長或經理核準)后,第一聯由主辦部門自存,第二、三、四、五聯經守衛簽注出廠時間后第二聯暫存守衛室,于翌日上午10時前送會計部存查,第三聯由守衛室留存,第四聯交廠商(或借用人、攜出人)于物品回廠時查對之用,第五聯交承運商憑以申請運費(如自運第五聯做為物品簽收回聯存主辦部門)。
2.返廠時廠商(或借用人、攜出入)憑第四聯交由守衛查對并檢出原存第三聯分別簽注“姓名或車行”“車號”“人數”及“入廠時間”后,于第四聯填注實際返廠數量后暫留守衛室,第三聯交廠商(借用人或攜出人)隨物品送至主辦部門(請修、出借等部門)確實驗收后填記實際返廠數量經科長核簽后交廠商(借用人或攜出人)于出廠時交守衛與第四聯核對并于第三、四聯簽注出廠時間后出廠。翌日上午10時以前守衛將第三聯轉送會計部門,第四聯送主辦部門核對銷案。
如物品分批返廠時,除最后一批比照前項規定辦理外,至其余各批物品返廠時應由主辦部門科長核發“車輛/人員出入門證”(需注明交貨品名規格數量及該批物品的“物品出入門證”編號于載貨內容及品名欄)(第一聯自存)第二、三聯交廠商憑該證經守衛查對并簽注入廠時間后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持入(出)廠守衛于廠商出廠后將“車輛/人員出入門證”第三聯于翌日上午10時前送會計部門并原“物品出入門證”第二聯存查,第二聯由守衛室留存。守衛及主辦部門并應于留存的物品出入門證注明已分批返廠物品日期、品名、規格數量等,待最后一批物品返廠后守衛再將“物品出入門證”第三聯轉送會計部門結案。
3.由本公司供料拖外修造或加工物品時,其所供應的材料應由主辦部門辦理領料后,填開“物品出入門證”(應于入門物品欄注明要修造或加工完成物品的品名規格及預定返廠數量)辦理交運出廠。
4.會計部門應經常查對未入廠的送修出借或其他應再攜返物品,如逾預定入廠日期應即聯絡主辦部門催辦,如逾期10以上時,應按旬開立“物品出廠逾期未返催辦單”(表3.6.19)一式二聯送請主辦部門填具“未返廠原因”及“預定入廠日期”經廠處長核簽后一份存主辦部門,一份送回會計部門存查,但逾期1個月以上應呈報至經理,逾期2個月以上應呈報至總經理。
(三)赴廠外修繕攜帶工具材料:
憑主辦部門科長簽準的`“修繕攜帶工具材料清單”(表3.6.20)一式三聯,第一聯由主辦部門工具材料管理人員存查,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交守衛查對簽注出廠時間由攜物人收存,于工畢經請修部門簽證,(如修繕需出入分(本)廠時,攜物人可憑第二聯交由分(本)廠守衛室加蓋)。
并簽注入廠時間后由攜物人持入分(本)廠于工畢經請修部門簽證,經分(本)廠守衛核對并簽注出廠時間(回廠時憑第二聯交守衛檢出第三聯查對攜回數量并簽注入廠時間,第二聯暫存守衛室,翌日上午10時前送回主辦部門,第三聯由攜物人隨物繳回主辦部門銷案)。主辦部門對攜赴廠外修繕工具材料應切實跟蹤,如逾預定完工日期三日時,應由工具材料管理人員填“物品出廠逾期未返催辦單”(表3.6.19)一份送攜出人填具“未返廠原因”及“預定入廠日期”呈主管核簽。
(四)免列帳物品(限垃圾、廢棄物或廠商交貨后需歸還的空容器使用;其項目各
公司自行明定)的出廠:憑經辦部門廠處長核簽的”免列帳物品出廠證”(表3.6.21)一式三聯經守衛查對簽注出廠時間后放行,第一聯守衛室存查,第二聯由守衛于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會計部門,第三聯交廠商送經辦部門憑以申請運費。(不需運費者第三聯免填)
(五)不合格、誤送或暫寄材料(含廠商交貨及代客戶加工的原料)的出廠:
應憑經辦部門主管核簽的“料品交運單”(如已辦妥收料,其“料品交運單”備注欄必需注明請購收料單編號及“退貨”“物品退換”章;如未辦收料則在“料品交運單”上注明“未辦收料”其本單編號欄不必填寫,如為誤送或暫寄者均應注明出廠原因)經守衛查驗簽注出廠時間后放行。
(六)成品:
出售的成品;客戶寄存或誤送的成品,贈送、樣品、送檢、試驗及送客戶確認或試用等無需返廠成品;客戶退回重加工或供料委制或加工成品等應憑“成品交運單”出廠。(除出售成品外均應注明出廠原因)
(七)其他:
借與廠商材料、向廠商借用材料歸還(注明“歸還”章)、材料讓售(注明“標售比價單號碼”“合約號碼”“發票號碼”“繳款單號碼”)等應憑“料品交運單”出廠。
(八)經由守衛室轉送至會計部門的各種物品出廠憑證均應加蓋“守衛室”部門章以資識別。
□附則
第十條外來車輛、物品出入廠時間
(一)入廠;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二)出廠:限每日下午6時前。
如遇特殊情形需在上列時間外出入時,主辦部門應事先通知守衛主管部門轉知守衛室。
第十一條禁止攜帶照相機入廠(宿舍區除外),惟經管理部門廠長特準者,不在此限,但須嚴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準許攝影的標的。
第十二條出入廠管理如有異常情形,守衛應即填報“異常報告單表3.6.22”一式二份呈主管批準后,第一聯存守衛室;第二聯交有關部門處理并填具處理情形呈廠處長以上主管核簽后送會守衛室將處理情形摘要記入第一聯處理情形欄后存有關部門。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本公司職工一律憑工作證或上崗證進廠。外來人員(施工、培訓、實習、廠內臨時工、參觀人員等)憑臨時入廠證或持有效證件到門衛管理部門辦理入廠手續后,方準入廠。
第二條沒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或三級安全教育考試不合格的職工,不準進入操作崗位。外來人員必須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履行安全教育手續后,方可進入操作崗位或施工區域。
第三條入廠人員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嚴禁亂動裝置區域的設備、閥門、管線、儀表和開關等:嚴禁隨便進入打開的`設備、容器、地溝及下水井,以防中毒或窒息。
第四條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香煙、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廠區:嚴禁穿帶釘子的鞋進入易燃易爆裝置區、罐區。
第五條嚴禁酒后上崗。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嚴禁赤足、穿涼鞋、高跟鞋、短褲、短衫、裙子和背心上崗。
第六條機動車憑車輛通行證入:嚴禁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罐區,確實需要進入上述區域的車輛,必須辦理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罐區通行證”。
第七條嚴禁用汽油等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工具、衣物:嚴禁私自灌裝各類油品和液化石油氣。
第八條嚴禁將與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和兒童帶入廠區。
第九條嚴禁占用、堵塞廠區消防通道和在消防通道上方架設地面高度低于5米的臨時用電線路:嚴禁用消防水澆花、沖洗設備和地面。
第十條未經公司批準,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不得進入生產操作控制室,崗位操作人員不得私自接待。
第十一條公司有關領導和有關部(科)室人員需要向正在崗位上的操作人員了解情況、安排考試或提問有關問題時,應征得當班班長的同意,并在不影響生產操作的情況下,方可進行。
第十二條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嚴禁脫崗、串崗、睡崗:在崗人員不得離崗去食堂或回家吃飯,連續生產的崗位,公司要安排送飯到崗位。在崗操作人員因事需離開崗位時,必須經班長同意并安排有資格的人代崗后,方可離崗。
第十三條崗位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規程。嚴格履行崗位安全職責。
第十四條上崗人員必須隨身攜帶“上崗證”和“安全承諾書”。
第十五條本規定由公司hse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 篇10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制。
3、成立義務消防隊,當發生火警火災時,必須立即組織進行搶救工作。
4、對消防安全防護器材,應定期檢測、檢查及維護保養,確保隨時完好備用。
5、嚴格執行動火制度和禁止生產區、庫房區吸煙的規定。
6、電器設備的安全防火管理
(1)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
(2)對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的設備和容器,必須裝置足以能夠導除靜電的'設施。
(3)存放易燃性氣體、液體、固體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設置變壓器和電熱器。
(4)變壓器、電動機、配電室等電氣設施和部位,要經常檢查維修,嚴格控制溫度、保持清潔、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員工宿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隨意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嚴禁亂用較大功率的電熱器(具)。
8、焊工作業,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
9、禁止在生產區域吸煙。
10、禁止在廠內焚燒雜草、垃圾。
11、每個車間必須保證消防通道,禁止通道內放任何東西,如足浴沙發,美發椅等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 篇11
1、設備事故的劃分標準
1、1、重大設備事故
凡設備發生事故,修復費用在50萬元及以上者為重大設備事故。
1、2、大型設備事故
凡設備發生事故,修復費用在10萬元及以上,50萬元以下,或因主要生產設備發生事故,使生產系統停機24小時及以上者為大型設備事故。
1、3、中型設備事故
凡設備發生事故,修復費用在3萬元及以上,10萬元及以下,或因主要生產設備發生設備事故,使生產系統停機8小時及以上,24小時及以下者為中型設備事故。
1、4、小型設備事故
凡設備發生事故使主機停機4小時以上但又構不成中型設備事故的均稱為小型設備事故。
1、5、下列情況不作為設備事故
1、5、1在生產過程中,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正常動作,安全件損壞使生產中斷而未造成其他設備損壞的`。
1、5、2生產工藝事故,如冶金爐跑鋼、跑鐵、高爐懸料等使生產中斷而未造成設備或廠房機構損壞的。
1、5、3生產過程中,凡是接觸生產物件或物料的,如皮帶運輸機皮帶,連鑄結晶器、氧槍、風口、渣口、軋輥、篩底板等正常磨損損壞,使生產中斷的。
1、5、4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設備損壞使生產中斷的。
2、對設備事故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
2、1、對發生設備事故車間的處罰
凡發生一次中型、大型設備事故分別扣設備事故車間當月績效資金的20%和50%,發生重大型設備事故按大型設備事故的處罰幅度加倍處罰。
2、2、對重大設備事故責任人的處罰
對負有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者每人處罰5000至10000元,對次要責任者每人處罰3000至5000元,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者處罰3000至5000元,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間接領導責任或次要領導責任者每人處罰1000至3000元,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者處罰500至1500元,對負有間接責任管理者處罰300至1000元。
2、3、對大型設備事故中責任人的處罰
對負有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者每人處罰3000至10000元,對次要責任者每人處罰1500元至5000元,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者處罰1500至5000元,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間接領導責任或次要領導責任者每人處罰500至3000元,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者處罰300至1000元,對負有間接責任管理者處罰200至500元。
2、4、對中型設備事故中責任的處罰
對負有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者每人處罰1000至3000元,對次要責任者每人處罰500元至1500元,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者處罰500至1500元,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間接領導責任或次要領導責任者每人處罰300至1000元,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者處罰200至500元,對負有間接責任管理者處罰100至300元。
2、5、對小型設備事故中責任人及單位的處罰
每發生一次小型設備事故的處罰車間1000至5000元,對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責任者每人處罰300至500元,對次要責任者每人處罰100至500元,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或間接領導責任者每人處罰100至300元。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 篇12
1、廠長負責組織制定本廠的安全目標和指標;
2、安全科負責分解安全目標、指標到各有關部門和車間班組,并制定相應的實施計劃和管理方案;
3、廠長負責審批安全目標、指標及實施計劃;
4、安全科對本廠設立的安全生產目標與全體員工進行溝通,對合理的建議予以采納,對不合理建議予以指導,監督檢查各部門、班組安全目標、指標落實情況,并定期回顧和監測本廠的安全目標。
5、安全目標的內容應體現本廠風險特性,并反映持續改進的'承諾;每年應該根據監測結果和內外部條件的變化,對安全目標和指標進行修訂。
6、安全生產目標應懸掛于安全標準化辦公室及廠區醒目的位置,便于本廠全體員工清楚了解本廠的安全目標。
7、廠長應對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改進安全績效做出安全承諾,并保證提供所需的人員、資金、物資和技術支持,使本廠真正實現本年度的安全目標和指標。
8、本廠員工和相關方可以通過信函、意見箱、調查表等渠道監督主要負責人是否履行安全承諾。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 篇13
為了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生產秩序,使我司在企業管理方面,更加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為嚴肅廠規廠紀,特制定以下規定,望全廠員工認真自覺遵守。
1、保證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車間、辦公室負責人要求提前十分鐘上崗,工人、辦公室行政人員提前五分鐘上崗,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10元。超出10分鐘,不足1小時每次罰款50元,超出1小時以上算為曠工一天。連續曠工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2、堅持請假制度,請假必須提前寫好請假單,經批準后生效。超過上班時間,不接受以任何理由請假(病假除外,有病歷為證)。否則按曠工處理。車間主管可批準一天,一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3、工作時間嚴禁串崗、亂崗、聚眾談天、玩耍,每發現一次扣款10元,不服從者,加倍罰款。工作時間不準睡覺、玩手機,不準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雜志等,違者每次罰款50元。工作時間內不準擅自離崗外出,干私活,違者每次罰款100元,其離崗外出、干私活等時間,按曠工計算,不滿1小時的按1小時計。
4。不準在廠內吃早餐,違者每次罰款10元。上班時間不準吃零食,違者罰款20元。廠區內不準賭博,違者罰款100元,情節嚴重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禁工作時間酗酒、鬧事、打架斗毆,酗酒鬧事者,除每次罰款100—200元外,并立即停職檢查。檢查時間視檢查情況決定,罵人者,扣20元。
6、上班時間不準穿褲頭、背帶背心、拖鞋,高跟鞋,違者除罰款10元外,必須回家更衣,更衣期間按事假處理,不服從,不準上班,按曠工處理。
7、為保證有較舒適的生產環境,必須堅持文明生產和5S管理,生產各部門均應保持車間整潔、衛生干凈,工作區每天都要打掃。按劃分衛生區域,每星期六下班前30分鐘為生產各部門衛生大掃除時間,各衛生區發現有一處衛生死角,罰款20元。車間有不安全因素,報主管限期整改,不整改者處罰款20元。
8。所有原材料,加工后的半成品,成品,工裝夾具,公用刀具,量具等按要求擺放整齊,違反者口頭警告,當月內三次違規罰款20元。 9。自行車、摩托車必須按規定地點存放,違者扣罰10元。
10、車間設備保持清潔,潤滑良好,不干私活,若設備不清潔、潤滑、不良好,必須限期整改,不改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若有干私活者,按其價值加倍罰款。
11。所有員工作業時,必須嚴格按圖紙要求生產,保證零件質量和外觀。首件必須送交QC檢驗合格后方可生產。如自作主張導致零件不良,由當事人承擔責任。員工在加工過程中要經常自檢,凡發生外觀碰傷,零件不良。如能返修則扣其返修工時。如返修不行則除不予計算工時外(含重做工時)必須再扣材料款的50%。
12、凡借工作之便,挾帶公物出廠;偷竊工廠原材料、產品或其它公物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人賠償,處800—1000元罰款。特別嚴重者,開除處理不予結算工資并交司法機關處理。
13、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責任人記大過處分:⑴拒不執行生產調度命令,影響生產,造成嚴重后果者;⑵觸犯法紀法規,受拘留,免于刑事責任處分者;⑶工作時間內吵架、打架,造成嚴重影響者;⑷其他性質嚴重的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14、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責任人解除勞動關系或開除處分。 ⑴違反勞動紀律,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⑵觸犯法紀法規,受刑事處分者;⑶連續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予結算工資)和年內累計曠工10天(含10天)者⑷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的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15、凡有義務勞動(包括裝車、卸車,打掃衛生等),行政人員都要參加,凡不參加勞動和勞動不積極、怠工者,每次罰款10元。特別情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方可不參加勞動。
16、主管以上人員為監督執法人員,負責處理違規事宜。執法人員在對違規行為處罰時,因處罰不當執法不嚴等原因,引起投訴或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執法負責人罰款200元。
17。所有違規處罰款不歸公司所有,全作為公司員工活動公益金。
以上規定,從2015年1月5日起執行
華呈瑞機電公司
生產部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 篇14
1、安全生產委員會,每月組織全體成員召開1次安全例會,學習和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政策法規、會議精神,總結部署上、下月的工作和傳達上級任務,分析企業內安全生產現狀,通報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整改措施,進一步明確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2、各車間每月必須召開1次安全生產例會,全年不少于12次,會議內容為分析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形勢,討論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進一步做好本企業安全生產的工作措施。
3、廠部各項安全生產檢查結束后,要及時召開會議,交流所檢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落實整改措施,以書面形式向廠部報告。
4、上級有關部門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要及時向各車間、科室傳達,安全生產工作要始終貫穿于各項工作的全過程中,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5、安全生產例會和其他會議涉及安全生產工作的均應作好書面記錄,定期整理歸檔。對安全生產例會上形成的重要意見、決定和工作部署要根據廠部的意見,形成書面文字、文件或紀要,并及時傳達到各車間、科室。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 篇15
為了及時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吸取事故教訓,積累事故資料,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同類事故發生,特制訂如下事故統計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必須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報告。
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在事故調查組未進入事故現場前,派專人看護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和取走現場物件;清理事故現場需經事故調查組同意方可進行。
3、發生傷亡事故,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改進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切實做到原因清晰,責任明確,處理公正,認識深刻,措施到位。
4、對職工傷亡事故的處理必須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得到落實不放過。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 篇16
1、加強消防安全培訓,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
2、各相關部門、班組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堅持每日檢查,本廠每月組織開展一次綜合大檢查,并對檢查的情況記錄備案。
3、嚴禁在廠區內吸煙,動用明火和亂拉電線,本廠安全科負責監督檢查。
4、加強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管理,所有消防器材不得隨意動用。配發到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管理,責任到人,切實做到定位放置,定期更換。
5、各部門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本廠的安全科,并及時對隱患進行整改。
6、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要經常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
7、按照有關規定,本廠成立義務消防隊伍,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應急演練。
8、建立重點部位消防管理檔案,詳細記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對消防安全實施有效管理。
9、本廠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與表彰和獎勵。
廠規廠紀管理制度 篇17
一、均衡生產,調度有序
1、配合公司,根據廠部下達的生產任務指標,結合本部的生產實力,具體組織生產計劃的實施工作。
2、負責實施上級下達的生產任務指標,貫徹落實致員工。
3、制定和執行現場作業標準及工藝流程,從而使生產的產品,按照客戶的需要進行,保證進度和質量。
4、實現全面均衡有節奏的同步生產,使最終的生產便于包裝及裝箱。
二、產品質量控制有力
1、車間主任接單后,先組織各組現場管理人員,分析該款標準樣衣的工藝特點,仔細閱讀工藝單的制作要求。
2、對標準樣衣的各個部位協商制定質量標準,制定工藝流程。
3、新款上線前務必督促有關現場管理員制作產前樣、對一線生產員工縫制輔導到位,要求管理人員、質檢人員進行巡檢和半成品抽檢。
4、嚴格要求并督促各組員工按工藝標準進行縫制,并及時向業務部門提供大貨樣。
5、各款在上線生產前即將生產時,有關現場管理人員應組織車間員工開生產例會或早會,對該款做詳細的說明,并將技術部提供的樣衣、工藝單及質量標準標準書面通知,公布于眾。
6、車間主任必須組織督促各現場管理員將質量問題解決于車位之上,處理于成品之前,以保降低成品的返工率,從而保證產品質量。
三、原輔材料,供應及時
1、車間主任必需及時追蹤正下單的原輔材料,如有需上報解決的'問題應及時上報處理。
2、組織車間各有關人員做好一切產前準備工作:如生產設備的配置,有關人員的調配,有關工具的搭配等。
3、配合技術部準備好有關需用的定位板、實樣板等各類生產前的必備用品,使每款上線,都井井有條,臨陣不亂。
四、紀律嚴明、考核嚴格
1、嚴格執行廠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嚴守管理制度,對違反本廠管理制度人員,視情節輕重,按規章制度有關條款予以處罰。
2、督促每位員工準時上下班,做好車間有關人員的考勤制度。
3、對考勤制度做到公正、公平,以理服人,以事實為根據。
五、設備完好,運轉正常
1、督促各組員工負責保養好各自的機臺設備,做到“誰使用―誰保管―誰使用”。
2、督促有關人員定期對生產設備進行檢修、調整、維護和保養。
3、督促各組員工每天上班清潔機臺,檢查自用設備是否完好,娟異常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維修,以保機臺運作正常。
六、安全第一,消除隱患
1、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第一。
2、做好安全生產消防等方面的宣傳工作。
3、嚴禁一切易燃品及火種進入生產車間,車間內杜絕吸煙。
4、車間主任每天下班前需督促有關人員檢查車間每個角落,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5、下班后督促各有關人員關閉好門窗,大門上鎖前務必檢查各門窗是否有關閉妥當,清理車間所有人員,關閉車間所有電路。
6、督促每位員工養成人離機關的習慣,并提醒有關人員定期安檢。
七、堆放整齊,文明生產
做到:裁片不落地,衣框不亂放;
衣角不掉地,成品不亂堆;
散線不亂拋,斷針不亂丟;
補片一換一,輔料次換優;
食物不進車間,雜物不放衣框;
機臺保持清潔,場地整潔衛生。
1、平車、凳子、框子及有關工具、設備定放置,排放整齊,不準隨意擺放、挪動或調換。
2、與生產無關的個人物品(如茶杯、零食等)嚴禁帶入車間。
3、要求半成品、成品要堆放整齊,不可隨意捆綁,不能落地,次品隔離并加以標識,防止機器漏油造成污漬,對不同扎號的半成品或裁片分開,以免造成色差。
4、保證生產現場的環境衛生清潔,督促有關人員每天打掃生產現場,督促各組員工保持環境衛生。
5、督促有關人員定期擦洗門窗、現場地面及各生產備用工具。
八、原始記錄,齊、準、快、明
1、做好日常事物記錄,車間的人事記錄,登記好員工名單,對每單貨的投產日期及結束日期、生產員工等做好詳細的記錄,并妥善保管。
2、現場管理人員保管好所有的生產資料,每天匯總《生產日報表》、《質檢記錄》,及各項報告按時上報廠長處。
3、落實有關呈上的報告及《生產日報表》、《質檢記錄》是否準確實際和在看板上公示。
4、每天下班前處理好當天的日常事務。
5、負責車間生產數量收發一致,及時處理好車間與各有關部門的交接手續。
九、士氣高漲,協調一致
1、帶頭遵守廠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制度的規則上可以適當加入一些激勵機制,以達到充分發揮員工及有關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這個目的,使之為公司更好的服務。
2、調動車間生產員工的緊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生產工作氣氛,使生產線員工士氣高漲。
3、協調各班組的生產分配恰到好處。根據有關人員的縫制技術,結合各方面因素,進行合理的工作分配。
4、督促各組長完成當日的生產計劃指標,并保持每當位員工的持續運作。
5、督促質檢員處理完當日交到驗收室的成品,填寫每日《檢驗記錄》,督促發料員統計好當日發到車間的裁片,匯總、反饋給廠部。
十、服務現場,以理服人
1、負責及時處理好有關人員出現在生產線上的問題。
2、在操作過程中,加入適當的感情成分,使員工感覺到大家庭的溫暖,為員工解決一些生活上的問題,如住宿、飲食等,使之為公司更好的服務。
3、操作過程中難免出現各種糾紛,有關人員務必恰當的處理好內部的人際關系,如有無法處理或較為嚴重的事情,及時反饋到廠部解決,切勿在生產現場與其發生沖突,造成負面影響。
4、負責維護好本車間的現場生產秩序,使生產有條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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