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1安全經營工作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公司及項目安全經營管理的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經營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經營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經營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的安全經營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的安全經營規劃及安全經營工作進行部署。
3、公司每月末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會議,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經營形勢,落實下個月安全經營管理目標。
4、公司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經營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導公司的重大安全經營問題。
5、公司必須堅持使安全經營例會制度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2安全經營檢查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經營,必須加強管理處安全經營檢查。
2、安全經營檢查的依據:國家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經營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經營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經營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經營隱患為主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項目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應根據經營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公司及項目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公司。
3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秩序維護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4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各項目每日對項目進行安全巡查。每月對項目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各項目應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應將消防安全檢查情況中所發現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5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各項目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及公司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6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公司及相關技術人員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公司及相關部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一、目的:
對公司生產過程中影響產品質量安全的各種因素加以控制,確保產品能滿足顧客和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范圍:
適用于生產各工序的工藝參數、材料、設備、人員和加工測試方法等生產要素進行有效控制。
三、職責:
1.技術開發部負責對生產過程的策劃、工序控制。
2.生產部負責按公司指令和營銷部提供的顧客訂單組織生產和生產現場管理。
3.生產部、設動部負責對所有生產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四、程序:
1.生產過程策劃
1.1技術開發部應策劃食品添加劑產品的生產工藝,關鍵控制點的控制。
A.對關鍵的、重要的和特殊的過程操作以及實施某種新工藝時,應提供足夠的,能指導操作且可以確保產品食品質量安全的作業指導文件。
B.應確保生產所用的設備和工器具,能滿足工藝要求,并應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
C.應配備必要的測量和監視裝置,以便有效控制重要的過程參數和食品安全與質量。
D.應根據工藝文件的要求監視重要過程參數并做好相應的記錄。嚴格執行工藝參數,控制產品的食品安全與質量。
F.明確過程流轉中交付的有關控制要求。
1.2生產部應嚴格管理生產過程,確保影響產品質量的各種因素能夠得到有效控制,確保生產過程符合各類規范的規定。
2.生產計劃:
生產部根據產品訂單,結合自身的生產能力,制定生產加工單,安排生產任務。
3.工序控制:
3.1生產部負責編制生產關鍵控制點的操作規程和作業指導書,各車間操作工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操作。
3.2生產過程中發現有偏離控制的情況時,車間主管應及時采取措施,或尋求相關部門的`協助。
3.3質檢員應按照相關規定度各個生產過程進行抽檢,發現產品不合格率超出規定值時,應及時通報并要求采取相應糾正措施。
3.4所有生產操作工都需要經過崗前培訓,掌握生產技能,尤其是關鍵控制點的操作人員和檢驗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崗前培訓和考核,并取得合格證書。
4.生產后活動:
4.1收工前,應將未用完的原料、成品、半成品、不合格品、邊廢料等得到即時妥善處理。
4.2收工后,生產現場、工器具應得到清潔,必要時進行消毒。
5.責任的界定與處罰:
5.1每班生產中,操作工應細心觀察設備運行情況,如果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機或根據需要在運行中調整、處理。并視其程度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如果因設備原因,雖在生產中做出了相應的處理,但仍無法排除時,責任不在操作工,如果因操作工粗心大意而導致質量或衛生事故時,應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5.2因違規操作,第一次造成產品質量不合格,應對直接責任人予以處罰。同時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班組長和負有間接責任的領導部門也應給予處罰,如果重復發生類似事故者,應報請總經理予以處理。
5.3生產人員應與質檢人員密切配合,隨時了解,掌握設備運行情況。如果發生異常情況時,應在質檢員和生產部領導的指導下進行處理、排除。嚴禁與質檢員頂撞、吵鬧。如果意見不統一或責任劃分不清,應按規定逐級上報,請求解決。
5.4生產部的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均應以嚴格、嚴謹、科學的態度對待生產和質量控制工作,如果工作馬虎,敷衍了事,行為不端,經教育不改者,給以處罰,同時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一、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內所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員工,包括勞務派遣人員、臨時工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召開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專題會議,確定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工會代表、職工代表等進行論證、建議;
3.制定方案并討論通過;
4.公示并聽取意見,對制度內容進行修改;
5.經過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審定,由法律顧問進行審核,最終頒布和實施。
四、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 《勞動合同法》;
4. 《勞動法》;
5.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6.公司內部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7.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度。
五、各項制度內容
1.體系建設
。1)安全生產責任方針制度
目的:明確公司安全生產責任的總體方針和指導方向;
內容:規定公司對安全項目實施最高控制的責任,要求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始終關注安全,量力而行,切實履行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
責任主體:公司所有員工。
執行程序:公司定期開展應急預案和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建立健全日常安全檢查機制,對未被及時發現和整改的不安全隱患追責。
。2)安全生產目標制度
目的: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能夠按照既定目標開展;
內容:設立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為確保員工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供動力。
責任主體:公司所有部門。
執行程序:定期開展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考核制度,通過考核結果反饋對目標制度進行優化。
。3)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
目的:確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實施的具體職責;
內容:規定各職責部門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的職責分工,建立專業、標準、化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責任主體:公司所有職責部門。
執行程序:定期開展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評估和人員培訓,實現責任分工的有效協作,推動整個業務流程的集成化和標準化。
2.生產過程安全管理
(1)安全生產標準制度
目的:建立安全生產標準,規范操作規程,并對違規情況進行處理;
內容:明確操作規程,對安全生產操作流程進行規范。
責任主體:生產部門負責人。
執行程序:開展人機工程審核、應急預案演練等活動,根據安全標準嚴格要求操作,并進行培訓。
。2)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與處理制度
目的':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及時上報和處理;
內容:制定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規定,包括事故上報、調查、鑒定等流程。
責任主體:安全生產部門負責人。
執行程序:建立健全的急救、搶救、救援體系,確保事故現場得到及時救援,進行事故報告、調查和鑒定。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目的: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落實和安全生產隱患的及時整改;
內容:規定對安全生產隱患的檢查和整改流程,包括檢查主體、時間、內容等方面。
責任主體:安全生產部門負責人。
執行程序:每周開展安全生產檢查,落實隱患清單,確保隱患及早發現,及時整改。
3.安全文化建設
。1)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目的: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內容:包括新員工安全培訓和定期安全教育的開展。
責任主體: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
執行程序:規定新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公司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
。2)安全文化建設制度
目的:培養公司員工安全文化意識和安全生活習慣;
內容:建立安全文化的宣傳和培育制度,對提高員工安全文化進行培訓。
責任主體:企業文化部門負責人。
執行程序:根據行業要求,定期開展企業安全文化和安全思想引導工作,并加強員工之間的學習交流。
六、責任追究
對于不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執行或行為不良的,按照公司內部制度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對因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管理不善或意外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損失的,公司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1、車間維修照明工作燈應采用低壓(伏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浸水或在有水的地方使用,并經常檢查導線和插座是否良好。
2、嚴格按照維修設備操作規定來操作和使用設備,避免造成人員傷害和設備損壞。
3、每一天下班前,必須按要求關掉和切斷工作區域內相關用電維修設備和電器設備,關掉和鎖好門和窗戶,避免用電設備在下雨天淋雨或受潮造成損壞。
4、非專業高壓電維修人員,嚴禁擅自修理更換配電箱供電插座上的用電設備器材。
5、為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安全,車間運營正常,全體車間員工必須按要求遵守本制度。
6、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堅持消防器材良好狀態,所有人員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設備。
7、全體車間員工必須按要求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遵守履行制度資料。
8、員工上班必須按規定穿著工作服工作鞋,相關特殊工種還需穿戴保護和防護用品。
9、維修作業結束后,要及時清理工作區域積水油污雜物和垃圾,并將相關維修設備放回指定位置,堅持區域場地整齊清潔,防止造成人員的滑倒和傷害。
10、嚴禁無證未經考核和允許駕駛車輛,嚴禁非因工作的需要擅自移動和駕駛車輛。
11、定期對維修車間工作區域和現場進行安全防火防盜檢查,尤其是節假日,更要重點檢查,排除存在的安全隱患。
12、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結合車間實際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3、油漆油漆輔料油品類物品,不得隨意亂放,要進行專人管理和定期檢查制度。
14、嚴禁手上有水或潮濕時,扳動電力控制開關插拔供電電源插座用電設備和電源線路,電源供給和控制的電控箱電源插座要定期進行檢查。
15、在生產維修車間油品房和油漆材料房等地方,應當配備充足滅火器和消防器材。
16、上下班工作時間內,不得在生產維修車間追逐戲嬉玩耍打鬧和大聲喧嘩等。
17、上下班工作時間內,嚴禁在生產維修車間工作現場區域內吸煙,使用明火等行為。
18、嚴禁在生產維修車間和廠區內試剎車,在車間和廠內行駛速度不得超過Km/h。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一、總則
為了保護公司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外出作業員工的績效考核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行為直接嚴格掛鉤,必須嚴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執行。
二、高處作業人員要求
1、相關技術人員必須掌握高空作業工種專業技術及規程。
2、凡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應進行體格檢查,經醫生診斷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癥的人員不得參加高處作業。
3、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操作證,并嚴禁高空操作人員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后、身體不適等情況下作業。
4、高處作業時防護用品要穿戴整齊,必須將衣袖、褲腳扎緊,需佩戴安全帽,穿軟底防滑鞋,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將頭發放進安全帽內,不得穿裙子)。2米以上登高作業,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上方的牢固可靠處,懸掛端長度不大于1m。
5、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6、作業人員初次上崗前,須由部門經理或小組長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作業人員需定期對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8、高處作業人員應佩帶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須裝入工具包。運送設備時須使用專用保險繩,并對保險繩定期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時及時報廢;登高時手中嚴禁拿物件,并必須從指定路線上下;傳遞物品時嚴禁拋擲,嚴禁高處向底處拋擲材料、工具及雜物。
9、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在無遮攔處休息,防止墜落。
10、非相關技術人員不得攀登高處,登高參觀的'人員應由專人陪同,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
三、高處作業環境要求
1、遇四級以上強風、大雨、雷電、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2、特殊高處作業應與地面設聯系信號或通信裝置,并由專人負責。
3、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處作業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施工。
4、在氣溫高于35度進行露天作業時,應給技術支持人員配備防暑降溫藥及飲料。
5、高處作業點的物件不得隨便移動,施工材料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并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統一工作服,著防滑鞋。
2、在與司機配合過程中,要確保相互通訊順暢,在司機啟動塔機操作前,確保塔上人員均處于安全位置。當人員處于或者可能處于塔機運行的不安全位置時,嚴禁塔機啟動。
3、進行接線操作時,需切斷電源開關,并經測試確保無電時方可操作;駕駛室內安裝操作時,需按下塔吊急停開關,防止塔吊誤動作。
4、嚴禁私自為項目部開動塔機,并為工地吊裝物品。
5、在塔上行走過程中,需系上安全帶,嚴禁在沒有安全防護情況下,在塔上行走。
6、在進行設備安裝過程中,需要塔機司機配合,不得隨意開動塔機,不得隨意觸動塔機按鈕。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建立強有力的安全生產經營指揮系統和良好的安全會議持序,隨時對公司的安全動態管理進行分析和指導,經公司安全委員會決定,在公司實行安全會議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生產安全會議
第三條職責
1、總經理負責主持召開公司級安全會議、重特大事故相關會議。
2、安全部負責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集、記錄和管理,并對各部、室的安全生產會議和現場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集、記錄和管理,并對所屬班組的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4、各班組長負責本班組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集、記錄和管理。
第四條會議分類
1、公司級安全會議:公司或公司指派職能部門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部會議,安全生產監督、環保部門在本公司的工作會議等。
2、部門、班組級的安全會議:部門、班組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部門、班組的安全例會,事故報告會等。
3、班組級安全會議:班組級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例會,事故分析會等。
第五條會議內容
1、公司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總結前期安全工作任務,上級主管部的指示傳達,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布置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通報違紀違章等。
2、部門、班組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公司規章制度,總結部門、班組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門、班組安全工作任務,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班組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一般安全生產會議內容包括: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文件精神;布置、落實安全生產工作;通報違紀違章等。
5、安全事故會議內容:調查事故原因、落實整改措施、處理責任者、教育相關人員。
6、緊急會議:針對緊急任務、事情進行安全工作布置。
第六條會議形式
1、公司級安全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召開,安全部記錄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部門安全會議由各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一般由召集人記錄,每月不少于一次。
3、生產班組安全會議由各單位班組長主持召開,由主持人作記錄,每月不少于一次。
4、緊急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由相關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
第七條會議要求
1、會議要求講求實效,主持人要在會前充分準備,確定議題,提出意見。
2、發言和交換意見要內容具體,語言簡明扼要。
3、會議內容要有記錄,形成決議的問題要有相關部門迅速付諸實施。
4、會議組織單位應邀請相關安全管理人員列席參加安全工作會議。
5、公司安全部、各部門、班組、班組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例會。公司安全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部門、班組每月召開一次,班組每周召開一次,部門、班組和班組的安全工作例會可以和其他會議和并召開。
6、會議主持人由管生產的人員擔任。公司及安全會議和調度會議主持人由生產副總經理擔任,部門、班組級安全會議主持人由分管領導擔任,班組級安全會議主持人由班組長擔任。
7、安全部、各部門、班組級個班組應做好各自召集的安全生產會議的記錄。
8、參會人員應準時到會,因有事不能倒會的(或不能準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會議組織人員應在召開前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與會人員應在開會前3-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ǘ┤粘0踩a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ㄈ⿲I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附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員工人身和企業財產的安全,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和職員。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不斷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類人員應負的崗位責任。
第五條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處理。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條企業總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六條。
1.遵守國家、省、市和管理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總經理的任期目標要有安全生產內容,把安全管理納入企業管理工作計劃。每年應從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改造資金,用于安全項目。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工業衛生要求。
5.負責對本企業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結合本企業的生產技術特點,組織有關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相關制度主要包括:職工安全生產守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化學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檔案(包括職工安全教育檔案、事故檔案、設備檔案、事故隱患整改檔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九條。
1.組織、指導、督促本部門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九條企業以追求“零事故”為目標,具體項目包括以下六條。
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有責任的電網事故。
3.不發生重大設備事故,重大火災事故。
4.不發生生產性重大交通事故。
5.無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無“五誤”事故及人員責任事故。
6.不發生因違反調度紀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條為實現上述安全生產目標,企業實行三級管理體制。各級的管理目標如下所示。
1.公司不發生人身重傷,杜絕人身死亡和重大設備損壞。
2.部門控制一類障礙和人身輕傷,不發生重傷和責任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負同等責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產班組控制異常,不發生障礙和輕傷,杜絕一切違章作業。
第四章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十一條本企業總經理、部門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十二條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企業必須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產活動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總結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分析事故教訓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采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提出下月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及要求。
第十七條各部門每月初,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要求,由各部門自行組織安排開展一天的安全生產日活動。
第十八條各班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產活動,時間不少于半小時,活動內容主要總結上周本班組安全生產情況和執行各項規程制度情況,通報忽視安全的現象以及近段時間下發的各類事故,傳達領導指示和會議紀要等。同時,針對本周即將進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條積極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結合實際綜合應用“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等方法,對企業和工作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科學分析,風險評價,找出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條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二條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設備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操作。內容如下。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第二十三條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是否有員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員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第二十四條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安全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合理,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消除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二十七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八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九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第三十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對事故責任人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的,由國家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對部門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三十三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毀,使正常生產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三十四條發生的無人員傷亡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發生事故的部門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態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識,詳細記錄、拍照或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部門主管部門(領導)和公司辦公室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過程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者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三十六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責任人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司機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部門領導。部門應在5天內將肇事司機報告隨本部門報告一并送交辦公室備案。
2.對員工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2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均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按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機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節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全廠通報。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發生事故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20%工資。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門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10%的工資。第三十七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人力資源部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三十八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各級部門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取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自移動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工作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制定、修訂、完善和廢止,交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若有與本制度相抵觸的,按本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一、管理內容及要求
1.安全檢查要堅持領導與群眾相結合、自查與互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作到分工負責,分級檢查,層層把關,其內容包括:查領導思想擺位,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查違章指揮與違章作業,查危險源(點)和事故隱患的控制管理與整改情況,查紀律(包括勞動紀律、工藝紀律、操作紀律、工作紀律、施工紀律)。
2.煉鐵廠按照公司要求開展各專項安全檢查(如每年的春、秋季安全大檢查、夏季安全用電檢查、冬季六防檢查等等)
3.煉鐵廠督察組不定期對全廠各區域部位進行安全檢查。
4、生產技術科安全管理人員隨時對生產崗位作業環境以及“三違”情況進行檢查。
6、作業區級安全檢查由作業長組織安全領導小組每周對全作業區進行一次檢查。
7、作業區安全員每日對作業區級危險源(點)進行一次檢查,并對管理范圍進行日常巡視檢查。
8、工段或班組級安全檢查要由工段長班組長親自組織,要認真履行班前、班中、班后的巡視檢查,特殊崗位檢查要求認真執行檢查表制度,每天并對班組級危險源(點)進行一次檢查。
9、崗位操作人員應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工藝要求隨時對設備或工作對象進行安全檢查。
10、季節性安全檢查要做好夏季“四防”(防暑、防觸電、防雷雨、防毒)和冬季“六防”(防滑、防凍、防火、防爆、防交通事故、防煤氣中毒)的檢查。
11、節假日期間各級值班領導要加強對作業現場和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十不準”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12、專業安全檢查要結合各專業特點對電氣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工業衛生、煤氣作業等進行專業安全生產檢查。
13、對檢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各級領導要認真研究按“三定”(定時間、定負責人、定整改期限)、“四不推”(個人能解決的不推到班組或工段、班組或工段能解決的不推到作業區、作業區能解決的不推到單位、單位能解決的`不推到公司)的原則落實整改措施,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同時認真填寫《隱患整改登記表》,并做好信息反饋。
二、檢查與考核
1.對檢查出的違規違制人員,除進行批評教育外還應按違規違制管理制度進行經濟考核。
2.對危險性較大的重大隱患,要限期解決,對限期內沒有解決的作業區或部門,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作業,并處以經濟考核。
3.凡因無故或借故拖延不按規定整改隱患而發生事故時,必須追查責任、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各級安全生產負責人對安全檢查的及時性、真實性、可靠性和全面性負有監督職能。
5.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逐項登記,及時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暫時不能解決的應定出計劃并責成專人限期解決。對本作業區、科室無力解決的,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解決的同時,應采取可靠的臨時性的安全措施。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為了防止礦山事故的發生,增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按照《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及其它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有效保護礦山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重大危險源監控、檢測、評估、整改制度
一、根據國家標準和法規對企業的危險源進行風險分析和安全評價,對每個重大危險源建立完善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管理措施。
二、制定場地應急計劃,并對全體職工進行重大事故預防、事故應急的.教育和訓練。
三、定期對重大危險源操作管理人員進行預防事故專業培訓。
四、定期向安監部門呈交危險源狀況安全評價報告。
五、發揮職工群眾監督力量,查隱患,堵漏洞,保障工人生產安全,發現生產和管理上有可能導致事故的反常情況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六、單位一旦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并申請對單位的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
七、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時,應成立隱患管理小組,
小組由法定代表人負責,履行好隱患管理職責:
1、掌握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現場管理;
2、制定應急計劃,并報當地政府和安監部門備案;
3、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臵措施,必要時組織救援設施、設備配套和人員疏散演習;
4、隨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變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八、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整改的要采取防范監控措施。整改完成后應報告安監主管部門并申請審查驗收。
九、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積極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為對公司安全生產、消防工作進行布置檢查和協調管理,保證公司各項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得到順利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安全生產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由公司總經理主持。
1.1會議內容:
傳達政府安監部門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精神,并進行工作布置。
檢查上月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表彰安全生產工作部門及個人。
聽取有關生產事故隱患情況的匯報。
制定下月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措施。
學習有關安全法律、法規、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發布的文件。
1.2會議參加人員:公司主要領導,各車間主任等。
1.3例會時均應確定會議記錄人員,使用專用會議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必要時,應形成會議記要,會議記錄應簡明扼要,內容完整。
2. 生產車間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由生產經理主持。
2.1會議內容:
1)傳達公司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精神,并進行工作布置。
2)檢查上月各車間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3)表彰安全生產工作班組及個人。
4)聽取有關車間事故隱患情況的匯報。
5)制定下月車間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措施。
6)學習有關安全法律、法規、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發布的文件。
2.2會議參加人員:生產主要負責人,各車間主任、班組長等。
2.3例會時均應確定會議記錄人員,使用專用會議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必要時,應形成會議記要,會議記錄應簡明扼要,內容完整。
3.車間安全生產例會每周召開一次,由車間主任主持
3.1會議內容:
1)傳達車間生產、消防工作精神,并進行工作布置。
2)檢查上月各班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3)表彰安全生產工作個人。
4)聽取有關班組事故隱患情況的.匯報。
5)制定下月班組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措施。
6)學習有關安全法律、法規、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發布的文件。
3.2會議參加人員:車間主任、班組長、特殊工種、操作工等。
3.3例會時均應實行人員簽到制度,必要時應作會議記錄,會議記錄應簡明扼要,內容完整。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一、規章制度的目的、范圍和制定程序:
1.目的:
為了保障企業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促進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包括生產、營銷、研發等所有崗位。
3.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公司領導班子決策,并由專人負責起草,經過內部審查、討論、修改、批準、審批、公布等程序,最終由公司法律顧問審核后生效。
二、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勞動合同法》
2.《勞動法》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內部安全生產規定
6.公司內部勞動保障制度
三、各項制度的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范圍:所有生產經營單位
目的: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
內容:明確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機制,完善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強化檢查和評估機制。
責任主體:公司領導班子、專業安全生產人員、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等
執行程序: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執行。
責任追究:對于安全生產責任上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
2.職業健康安全制度
范圍:所有生產人員
目的:保護員工職業健康安全
內容:明確各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職責,建立職業健康安全機制,完善職業病防治制度,強化職業健康培訓和教育。
責任主體:公司領導班子、負責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等
執行程序:按照《職業健康安全制度》執行 責任追究:對于職業健康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
3.安全設施保障制度
范圍:所有崗位上的員工
目的':保障員工的安全設施
內容:建立健全安全設施保障機制,加強對設施維護和保養的監管
責任主體:公司領導班子、負責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施維護部門等
執行程序:按照《安全設施保障制度》執行
責任追究:對于設施保障方面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
以上內容為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需要按照實際情況進行完善和補充,保證企業安全生產有序進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一.堅決貫徹'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二.工程作業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
三.嚴格執行設備操作規程,電工、電梯工、電焊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杜絕無證作業。
四.工作時間必須按規定做好勞動安全保護。
五.倒閘操作必須持有操作票。
六.危險設備必須配備安全保護網罩并懸掛醒目警示標志。
七.登高作業必須戴好保險帶并有監護人,井下作業應有專人監護。
八.凡動用明火,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設有安全措施,如機房需動用明火,應按'機房設備'動火'管理制度'操作。
九.處理事故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十.定期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組織好各類安全活動及演示。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教育管理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企業經營者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省境內的所有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第三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全省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檢查。
各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本地區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檢查職能。
第二章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教育
第四條企業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廠級(包括公司等獨立法人單位,下同)、車間級(包括分廠、分公司等非獨立法人單位,下同)、班組級(包括基本生產部門、基層生產單位等,下同)安全生產教育(簡稱"三級"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級"教育由企業負責組織實施。
廠級安全生產教育應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和企業安全文化等基本知識,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車間級安全生產教育應包括本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
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應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安全防護裝置(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內容。
第五條外省、市進入我省及本省跨縣市務工的.人員應按規定經過基礎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并取得《外來務工人員基礎安全知識教育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上崗前,仍須進行企業"三級"安全教育。
第六條企業職工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級或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廠房、新設備、新材料,搬遷新工地、承接新工程等,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七條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知識與操作技能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能上崗工作。
第三章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
第八條按隸屬關系,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廠長、經理、分管副廠長、副經理等企業負責人必須分別經過省、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或指定單位進行的安全管理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發給《企業安全管理培訓合格證書》。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礦山、建筑、化工等危險性較大行業的企業負責人,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取得《企業安全管理資格證書》。
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培訓考核的內容應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管理制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任務、方法、措施及安全技術、安全文化,事故防范、報告及應急處理等。
第九條企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省、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具備培訓資格的單位培訓,并考核合格,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發給《企業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企業注冊安全主任可以承擔企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企業注冊安全主任資格的申請,按照《浙江省企業注冊安全主任制度試行辦法》(浙安委〔20xx〕11號文)執行。
第十條除有專門規定外,企業其他管理人員(包括職能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班組長)、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企業自行組織實施,或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單位組織實施。教育培訓的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規章制度、安全技術和安全文化,有關事故案例、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理措施等。
第四章組織管理
第十一條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廠長、經理對本企業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負總責,應帶頭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應納入本單位職工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計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保證。
第十二條企業應建立、健全管理人員和職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檔案,將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時間、內容、授課人員、參加人員、考核及取證情況等登記備案。
第十三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及組織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為確保教育培訓質量,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和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所用的教學大綱、教材和證件等,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制定和印制。
第十四條對于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在防范傷亡事故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和人員,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予以表彰和獎勵。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由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規定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其職責范圍內,對全一負責。
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要求做到群防群治,安全檢查和安全處理的方針,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安全知識教育,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器、電氣設備運行有異常聲音或氣味時,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準帶病運轉,設備運轉部位必須安裝防護罩。
七、沒有小孩,在車間洗衣服。
八、車間和倉庫內嚴禁吸煙、生火、做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進入。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后“三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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