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資管理辦法【優】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要求,按照《公司管理綱要》和《物資重組整合方案》的要求,為規范物資管理工作,發揮集團公司規模優勢,降低綜合成本,提高整體效益,保障物資供應,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物資管理是集團公司的基礎管理之一。物資管理工作的目標是以建立集團公司統一的、科學的、數字化的物資管控模式為核心,構筑物資管理、業務執行、物流保障三大平臺,通過物資管理信息化建設,不斷優化供應鏈管理業務流程,保證物資設備全生命周期效益最優,全面提高集團公司物資管理水平。
第三條在全集團范圍內實現物資統一管理,物資采購兩級集中的管控格局;實施計劃統一管理、價格統一管理、供應商統一管理的物資管理體系;實行集團總部集中采購和分子公司集中采購的兩級采購辦法。大力推進戰略采購,規范采購行為,確保產品質量,降低采購成本,降低儲備資金占用,實現集團公司效益最大化。
第四條強化以物資計劃、物資采購、物資儲備和物資配送為主要內容的物資全供應鏈專業化管理,建立健全物資管理全過程各環節之間、物資供應部門與使用單位之間及相關部門之間相互配合、相互監督、職責明確的運行機制。
第五條建設集團公司統一的物資管理信息化平臺,加強物資基礎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物資管理的現代化、科學化、信息化水平。
第六條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組織與職責
第七條集團公司物資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管供分開的管理體制。采購層級為集團總部與分公司兩級集中采購;供應層級為物資集團、各分子公司物資供應機構(物資集團各分子公司)、駐礦(廠)供應站三級供應。
第八條集團公司物流管理部(以下簡稱物流管理部)是集團公司物資管理職能部門。陜西煤業化工物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資集團)與物流管理部合署辦公。物資集團負責集團總部集中采購的執行。
(一)負責制定集團公司物資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推進物資管理體制改革,優化完善物資管理運行機制;
(二)制定《集團物資集采目錄》,并組織實施;
(三)參與對集團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生產、檢維修計劃,技改、新建及改擴建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核。
(四)參加集團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技改、新建及改擴建項目中間和竣工驗收工作。
(五)匯總、統計和分析包括集團總部集中采購和分子公司的采購計劃在內的物資管理專業數據,形成集團物資采購管理統計報表;
(六)監督管理物資采購的招標工作;
(七)負責組織集團公司物資統一儲備、調撥、調劑和定額管理;
(八)建立全集團唯一的供應商庫和完善供應商管理體系;建立供應商戰略合作機制,拓展供應鏈上下游業務的延伸;
(九)建設集團公司統一的物資管理信息化平臺;按照“整體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使集團所有的采購和尋源業務都統一在“集團物資管理信息化平臺”執行;
(十)建立集團物資價格的管控體系;搭建集團內部產品交易平臺;
(十一)對各分子公司物資管理工作和績效進行檢查考核。
第九條物資集團已重組整合的各分子公司的物資供應處(供應公司)負責原單位集中采購目錄外的物資集中采購;物資集團未重組整合的各分子公司的物資供應處(供應公司)及新建項目公司或項目部負責本單位集中采購目錄外的物資集中采購。
(一)按照集團公司物資管理要求,各分子公司負責所屬范圍內的物資計劃、物資采購、物資儲備和物資配送管理。避免多級采購、多頭采購,實現全集團范圍內物資統一管理,兩級集中采購;
(二)負責制定本單位的物資管理制度;
(三)分別編制集團總部集中采購計劃和分子公司集中采購計劃,統一上報采購需求計劃和統計報表;
(四)為集團總部集中采購提供技術支持;
(五)配合物流管理部完成集團公司統一的物資管理信息化平臺建設;
(六)負責采購合同的執行,承辦接貨、驗收、入庫、儲備、結算等工作;
(七)反饋物資的使用和供應商業績等情況;
第三章物資計劃與統計管理
第十條各分子公司要根據物資消耗規律、生產經營計劃、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和檢、維修計劃,認真編制物資需求計劃,加強對物資需求計劃提報準確率、及時性的考核管理。
第十一條各分子公司要建立物資需求計劃申報、審核的責任制度,制定規范的采購計劃編制、平衡利庫、審批程序,建立采購計劃執行情況的考核制度。
第十二條物資采購計劃分為總部集中采購計劃和分子公司集中采購計劃兩部分,“集團物資集采目錄”以內的物資計劃屬集團總部集中采購計劃;“集團物資集采目錄”以外的物資計劃屬分子公司集中采購計劃。集團總部集中采購計劃上報到集團物流管理部,由集團物流管理部會同集團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部、財務資產部、基建管理部,化工事業部等相關部門審批后,由物資集團負責實施;分子公司集中采購計劃只給集團物流管理部報備、不審批。
第十三條各分子公司物流管理部門要按照統一格式和統一口徑認真填制各類統計報表,進行統計分析,在規定的時限內上報物流管理部,由物流管理部進行匯總。
第四章物資采購管理
第十四條集團公司物資采購建立兩級集中采購模式,即集團總部集中采購和分子公司集中采購。
第十五條列入集團總部集中采購目錄的物資,由集團物流管理部組織實施;未列入總部集中采購目錄的物資,由各分子公司實施集中采購。
第十六條未納入集團總部集中采購目錄范圍的物資需求計劃,涉及單次采購規模較大的、能夠促進企業影響力提升的特殊采購,原則上也應報集團物流管理部實施總部集中采購;屬于“集團總部集中采購目錄”中的采購內容,但因專利、涉及國家機密等特殊原因不適合集團總部集中采購的,經集團批準,可委托分子公司自行采購或第三方執行采購。
第十七條各級采購部門應依據批準后的物資采購計劃,按照規定的程序實施采購行為。物資采購可采用公開招標采購、邀請招標采購、競爭性談判采購、詢比價采購(含反向競拍)、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
第十八條物資采購一般情況下應采用招標方式,各級采購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陜煤化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做好招標工作。
第十九條各分子公司集中采購項目需采用公開招標方式以外其他方式采購的,單批次物資采購估算總額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的應報集團公司批準。單批次物資采購估算總額1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由分子公司批準,但一年內同類物資采購審批次數不得超過二次,超過二次的應報集團公司批準。
第二十條邀請招標采購方式是指經批準后邀請三家(含)以上,有條件的須邀請五家(含)以上供應商招標,根據招標結果確定供應商的采購方式。具備以下一種或幾種情形可采用邀請招標采購方式: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對集團公司生產運營本質安全存在較大影響的。
第二十一條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是指經批準后邀請兩家(含)以上供應商談判,根據談判結果擇優確定供應商的采購方式。具備以下一種或幾種情形可采用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
(一)招標后或重新招標后投標人只有兩家的;
(二)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三)潛在供應商只有兩家可選擇的;
(四)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使用單位緊急需要的。
第二十二條詢比價采購方式是指經批準后邀請三家(含)以上供應商報價,根據比價結果擇優確定供應商的采購方式。具備以下一種或幾種情形可采用詢比價采購方式:
(一)年采購額不足200萬元或單批次物資采購額不足50萬元的;
(二)采購物資規格、標準統一,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
(三)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使用單位緊急需要的。
第二十三條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是指經批準后邀請唯一供應商進行報價和談判的采購方式。具備以下一種或幾種情形可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一)因特殊設計、專利產品、新技術推廣、大修和使用條件限制等原因,只有唯一供應商可供選擇的;
(二)滿足突發緊急事故搶修或搶險救災等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時間需要的;
(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備品備件,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二十的。
第五章供應商管理
第二十四條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動態管理、優勝劣汰”的原則,物流管理部負責建立集團公司統一的供應商管理信息系統,按照統一的準入標準,嚴格審核進入這一體系的供應商。
第二十五條供應商管理信息系統中包括集團總部集中采購的供應商和分子公司集中采購的供應商,該信息系統中的供應商是全集團采購供應商的唯一來源,實現全集團共享。
第二十六條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選擇價格合理、質量過硬、服務優質、業績突出的制造商作為采購主渠道,盡可能取消代理商,積極推進與優秀的、具有行業代表性的制造商建立相對穩定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第二十七條供應商管理信息系統要按照產品類別、行業地位、商業信譽、產品性能和注冊資本等因素,將供應商進行分級管理,保證同等條件下的有效競爭。
第二十八條建立供應商考核機制,從合同履行、售后服務、技術支持、危機處理、需求響應、績效評價等方面對供應商進行動態評估和業績評價,引入退出機制,優化供應商資源。
第六章物資倉儲管理
第二十九條物流管理部要結合各分子公司的生產特點,按照分步實施的原則,建立集團公司統一的物資編碼體系,最終實現集團公司內所有倉儲物資的聯網管理,達到全集團物資信息共享。
第三十條物流管理部要推進物流倉儲設施標準化工作,各分子公司要有計劃、分步驟地實施對現有倉儲設施的標準化改造,進一步加強現代物資倉儲管理技術的應用與推廣。
第三十一條物流管理部要大力推進各板塊公司之間和板塊內各公司之間的聯儲共備,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統一組織和呆滯物資、急需物資的統一調劑和調撥,牽頭制定調劑和調撥的原則和操作辦法,采取分批鑒定和處置的方式及時調劑和處置積壓物資,滿足生產緊急需要。
第三十二條各分子公司要開展調查研究,摸索物資消耗規律,制定科學合理的儲備定額。采取多種措施,充分利用社會庫存,優化庫存結構,減少資金占用,加快資金周轉。
第七章物資質量管理
第三十三條各分子公司要建立和完善采購質量保證體系,將質量責任分解到設計、采購、驗收等各相關環節和崗位,推行質量跟蹤和責任追究制度,對造成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的單位、人員,要追究責任,對有關供應商,依據合同約定、有關規定和相關法律進行處理。
第三十四條各級采購部門要嚴格把好選擇廠商、采購尋源、合同簽訂、中間監造、出廠檢驗、到貨驗收等質量管理關鍵環節,堅決克服片面追求低價而忽視質量的傾向。
第三十五條各分子公司要配備必要的物資質量、計量檢驗手段,制定必檢物資目錄和檢驗大綱,未經質量檢驗合格,倉儲部門不得辦理入庫。
第八章物資信息系統建設
第三十六條物流管理部牽頭、各分子公司配合,建設集團公司統一的物資管理信息化系統,以物資管理業務為主導,以信息技術作支撐,加快集團公司全供應鏈管理的集成創新,實現物資管控模式的變革和物資管理信息標準化、精細化和規模化。
第三十七條集團公司統一的物資管理信息化系統應包括計劃管理、采購管理、合同管理、結算管理、供應商管理、物流管理、庫存管理、標準化管理、績效管理和專家庫等功能,按照分步實施的原則,扎實推進。
第九章物資供應與配送
第三十八條物流管理部要在集團總部層面統籌規劃,各分子公司要通力配合,依托集團公司一體化優勢,根據現有物流資源狀況,在集團公司內部進行物流資源和運力資源的整合優化,建立科學合理的物資配送網絡,實現快速、準確、高效的物流配送。
第三十九條物流管理部門應采取多種方式向使用單位提供市場行情、新產品開發、采購價格、庫存儲備、供應商資信等信息服務。
第四十條各分子公司物流管理部門要牢固樹立服務一線生產的意識,建立跟蹤服務制度,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協調解決現場供應問題。要建立物資供應服務回訪制度和溝通機制,不斷改進和提高物資供應管理水平。
第十章檢查與考核
第四十一條物流管理部會同集團公司財務資產部、審計委、監察室等相關部門對各分子公司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未按本規定執行的單位,集團公司將視情給予懲處。
第四十二條物流管理部和各分子公司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和實事求是的原則制訂物資管理績效考核辦法,明確獎罰措施,認真組織實施,將績效考核結果納入企業經濟責任制考核范圍。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集團范圍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包括煤礦、化工、鐵路、電廠的工程建設項目的物資采購管理工作也適用于本辦法。
第四十四條物資采購涉及關聯交易的,關聯交易方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做好額度申報和信息披露等工作。
第四十五條國家有特殊管理規定要求的專控物資及專項資源類物資執行集團公司專項物資管理辦法。
第四十六條本規定與集團公司相關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第四十七條本規定由集團公司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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