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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舊物資回收處理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2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廢舊物資回收處理管理制度范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廢舊物資回收處理管理制度 1
為加強廢舊物資的管理,做到廢物回收利用或創收,規范廢舊物資的收集、整理、利用或處理流程,盡量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門職責:
1、倉貯管理部門為廢舊物資的歸口收集、整理和保管部門。負責按規定督促各部門以舊換新(要有領料單)的廢舊物資的收集、整理和入庫以及廢舊的管理工作。
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產生的廢舊物資的收集、整理和入庫。負責本衛生區內扔棄的廢物舊物資的收集、整理和入庫,并監督本衛生區內亂扔亂棄等現象。
3、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廢物紙張、報紙的收集和整理。
二、廢舊物資的收集與貯存:
1、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包裝袋、木托盤、油漆桶、紙殼、泡沫塑料等廢舊物資,應統一收集匯總,并集中運送至倉庫處理。
2、廢紙張等月末由綜合管理辦公室統一收集處理。
3、砂輪片、工卡量具、廢鉆頭、銅嘴子、電焊帽、切割機片、舊閥門、管道、托把、掃帚、各類燈具、三角帶等凡是能以舊換新的所有物資一律憑領料單按以舊換新進行領取,確實因為缺少丟失或新增無法以舊換新的,審批領導在領料單上要注明。確因急需或暫時無法拆卸的,可先登記領取,后歸還舊件。
4、毛刷、鐵絲刷等用后清洗干凈后退還倉庫。
5、廢料入庫時,入庫人員要進行分揀、歸類,要按廢料庫規定地點堆放;廢料庫管理人員要做好收料記錄。
6、廢料入庫后,要對廢舊物資進行妥善保管,要有防淋、防盜、防壞等措施。
三、廢舊物資的處理:
對于廢舊物資由公司統一處理,任何部門與個人不得隨意處理。
四、廢舊物資的監督檢查:
1、廢舊物資因保管不力,以致生銹、淋雨等造成廢舊物資貶值的,公司將視情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對于不按規定歸還舊件的',將按新物件的價格進行處罰。月底由倉庫提供責任人員及物資清單,報分管副經理審批后,交財務部門從工資中扣除。
3、綜合管理辦公室對生產區內的廢舊物資收集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在垃圾箱內、生產現場等有扔棄的廢舊物資的,視情況按10-100元處罰有關責任人。如責任人無法查找的,處罰區域管理負責人。
4、公司將在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廢舊物資的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按規定收集入庫的,將視情況按10-100元/處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將通報批評。
廢舊物資回收處理管理制度 2
廢紙是國家重要的再生資源,廢紙的回收利用是彌補本市造紙工業原料缺口的重要途徑之一。
為做好廢紙回收工作,加強市場管理,堵住資源外流,支持工業生產,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本辦法所指的廢紙是指生產、生活中產生的紙邊角料、殘次壞片、廢舊紙箱及書報雜志、包裝紙等。
二、本市工廠企業、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商店以及中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滬企事業單位生產、生活所產生的廢紙,除保密紙仍按原規定處理外,統一由上海市物資回收利用公司所屬各區、縣物資回收站(店)負責收購。
三、凡從事向居民和農村村民回收生活廢紙業務的'集體及個體回收站,須經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領取營業執照。
凡接受區縣物資回收利用公司委托代收工業廢紙任務的,應在指定的單位,按規定價格收購并遵守有關市場管理規定。
所收購的廢紙均應交售給市物資回收利用公司
四、為確保本市工業造紙原料需要,廢紙不得擅自外流。
確需外運的(包括各種化工紙袋、水泥袋等利用紙)事前須由運出單位提出申請,經主管局或縣計委批準同意,送上海市供銷合作社簽發“上海市廢紙外運證明”。
事后不予補辦。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無證收購廢紙及利用回收廢紙從事投機倒把活動的要予以查處。
六、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交通、港監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嚴格監督檢查。
對無證外運的廢紙應予扣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處理,并通知所在地的區、縣物資回收利用公司收購。
查明確系贓物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物資回收部門要配合做好業務輔導工作和查處后的接收工作。
七、對擅自外運廢紙的單位或個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處以不超過總收購價款百分之二十五的罰款。
對高于規定收購價格出售廢紙的單位,其牟利部分應予以沒收并視情節予以罰款。
對非法收購廢紙并轉手倒賣的單位、個人,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沒收、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理。
八、對違反本辦法第六、七條規定的單位的處罰款項,按百分之三十的比例提取,用于辦案補助費和獎勵金,獎勵給直接參加查處的單位和個人。
九、本辦法自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一日起執行。
廢舊物資回收處理管理制度 3
第一條為了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廢舊物品回收業合法、有序經營,保護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廢舊金屬收購業治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廢舊物品回收業,是指經營生產生活性廢舊物資、書刊和鎦金銀及其制品(包括廢液、廢渣、廢料)、珠寶、文物及經營信托寄賣的行業。
第三條凡在我市經營廢舊物品回收業的店、站、門市部(以下統稱廢舊物品回收業的經營網點)和流動經營廢舊物品回收業的業戶,都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從事廢舊物品回收業的經營網點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經營場所,且經營場所距離鐵路線不少于20xx米;
二、經營場所具有比較完善的安全防范設施,具備高度不低于2米的封閉式圍墻和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儲藏場所,儲藏紙張等易燃品還應具有封閉式倉庫;
三、有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從業人員必須依法經營。
第五條從事廢舊物品回收業的經營網點必須達到下列消防安全條件:
一、經營、儲藏場所必須達到消防安全要求;
二、必須建立消防安全組織,消防安全責任明確;
三、必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四、從業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五、必須配備齊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并確保完好有效;
六、廢舊物品應分類堆放,堆場、堆垛、明火或散發明火地點相互之間應保持相應的防火距離。
第六條經營廢舊物品回收業,必須履行下列手續:
一、申請經營廢舊物品回收網點的單位和個人,由其行業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出具證明,持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
二、從事流動廢舊物品回收業的人員,本地的常住人口應持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外地的暫住人口應持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和現暫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暫住戶口證明,到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辦理登記并制作胸卡,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稅務登記,證照齊全方可從業。
從業時要配帶胸卡并攜帶有關證、照。
第七條經審批合格允許開業的廢舊物品回收業網點和流動廢舊物品回收人員,因故停業、歇業、轉業或變更營業名稱、經營項目和法人代表的,均須向原批準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遷移經營地址的必須向有管部門申請變更登記,由有關部門按規定對其重新審核,符合條件的方可繼續營業,對不符合條件或拒不辦理變更登記的要堅決依法予以取締;
對經營地點設在居民區內或影響環境達不到環保要求的,一律不予審批。
第八條廢舊物品回收網點和從業人員要接受相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違法犯罪。
第九條廢舊物品回收網點和從業人員禁止經營下列物品及相關規定不許收購的`物品:
槍枝、彈、爆炸物、放射性物品、污染物、有毒害物等物品;內部和保密文件(定點收購部門除外);鐵路、石油、電業、郵電、城市公共設施等專用器材和軍用器材。
第十條經營生產性廢舊金屬的企業,在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時,應當查驗出售單位開具的證明、出售單位的名稱和經辦人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以及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新舊程度,并如實進行登記。
任何廢舊物品回收業經營網點和經營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收購報廢機動車。
第十一條從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包庇犯罪,不得窩贓、銷贓;必須按規定的收購范圍、從事營業活動。
第十二條廢舊物品回收業從業人員發現經營對象有下列情況,要采取措施嚴密控制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一、所持證件系涂改、偽造和冒名頂替的;
二、與通緝、通報的罪犯、犯罪嫌疑人相似的;
三、出售的物品來源可疑或與通報的物品相似的;
四、形跡可疑的;
五、有關部門另外做出要求的。
第十三條凡屬收購公安機關查尋的贓物、罪證的,其違規收購物品或銷售違規收購物品所得物款,一律由公安機關收繳,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有下列行為的,給予行政處罰。
一、違反第五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及相關規定予以警告、沒收其全部非法收購的廢舊物資及非法收入、罰款、取締等處罰。
二、違反第八、九、十、十一、十二條的,有關部門將按相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罰。
對屢教不改的,要依法取締其營業資格。
對明知是搶劫、盜竊的物資不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仍然收購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工商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十五條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要加強對流動收購廢舊物品人員的管理,對未經登記或不佩戴胸卡的從業人員,發現后立即取締,禁止流動收購廢舊物品人員到居民住宅區內鳴鑼收購,影響居民工作和休息。
第十六條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部門給予治安處罰,對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本暫行規定由xx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暫行規定從即日起執行。
廢舊物資回收處理管理制度 4
1、每個焊工只允許領用、退回自己本人使用的焊材,不允許幾個焊工所需的焊材由一個焊工領用、退回,并要求當天退回剩余焊材及焊材頭。
2、焊工在焊接施工過程中,不得亂拋亂丟焊材頭及剩余焊材,必須放回焊條保溫筒內,下班后交回焊材庫,由焊材管理人員點收,并填好《焊材回收記錄單》。
3、焊接時,焊條頭焊后余留長度不得超過50mm,焊絲頭焊后余留長度不得超過60mm,特殊位置焊接時,允許部分焊材頭剩余長度超過這個限度。
4、焊條回收率:要求地面組裝階段達到97%,安裝階段不得低于95%。達到這個要求的,按實際回收數給予適當獎勵;焊絲回收,一根焊絲回收帶色標的兩根焊絲頭,回收要求同焊條頭。獎勵金額按實際回收數給予適當獎勵。焊材回收率低于90%的焊工,給予扣款處理,扣款數額為:領用數與實際回收差額部分×0.5元/根。
5、焊條烘焙員每月把每個焊工當月的`焊材領用數及焊材頭回收數進行統計,把統計結果上交給物資部和工藝部,由兩部門審核后報主管經理批準,依照規定獎懲。
6、焊材回收若出現異常情況(如當天退回焊材數超過當天領用數等),該焊工當月不予建獎,并每次扣罰50元。
7、焊工領用出去沒使用完的焊條當天下班前退回焊材庫,并重新焊干,此批焊材應做好識別標記,第二天發放焊材時,此批焊材應優先發放。焊條重新烘干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廢舊物資回收處理管理制度 5
工作面初采、初放及收尾工作是事故多發環節,為切實搞好單體長壁工作面初采、初放及回收的管理工作,保證回采安全,防止回采面重大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礦成立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由生產副井長擔任。
副組長:由總工程師、安全副井長擔任。
組員:由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和生產、技術、安全分管采煤同志擔任。
二、領導小組負責初采、初放及工作面回料期間安全措施的`監督落實和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面的初采、初放及回收都必須制定專項措施,經審批后,認真貫徹執行。
四、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初放:
1、工作面回采前,生產井長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對工作面范圍內的巷道及生產系統進行全面檢查驗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不準移交生產。
2、開幫刷面必須掛線扶柱,裝面棚柱不少于二排。
3、單體支柱面安裝,應自下而上安裝,若自上而下,必須有可靠的防倒防抽冒措施。
4、回采面嚴禁倒扒回采,頂板為中砂巖且邊切眼頂不空不冒,采用3、4排管理頂板時,可反推兩檔,切眼頂空或有高冒點時,不準反推。
5、從切眼刷面,進入煤壁第二排前,要采用手鎬落煤或以炮助鎬。
6、初次放頂前,生產井長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會審,工程質量及安全措施落實達標后方可允許放頂。
7、初放期間,跟班干部現場指揮,小組人員分三班現場把關,監督措施的落實和安全管理。
8、初放期間,采煤技術員要及時掌握采面頂板情況,作好初放記錄,必要時要及時修改措施。
9、工作面初放、收尾由組長組織現場小組,每班不少于三人,調度室、安監科、采煤隊帶班隊長跟班到點,現場交接,直至工作面收尾或初放結束方可結束小組活動。
10、各單位要專列記錄臺帳,跟班小組成員上井后要作好現場記錄。
11、從切眼刷幫起,對支柱的初撐力必須班班監測,必須符合規定要求,且采高不得大于柱子全高的85%。
12、直接頂冒落高度達不到采高的1.5倍時,必須采取加強支護措施,若懸頂跨度超過初次垮落步距時,必須加強支護并采取強放措施。
13、初次放頂必須經礦組織相關科室技術人員現場會審并簽字批準。
五、工作面的收尾:
1、工作面收尾應盡量避開斷層、老硐、高冒區,頂板破碎帶、周期來壓區。
2、收尾時不得超采或多留煤柱。
3、停面時必須保持最小控頂距,采高控制在支柱長度的85%。
4、回料前,必須把工作面內浮煤、雜物、多余的支柱材料運出。對運料巷道進行清理維護,保證回料路線安全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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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前注意確定桶蓋及控制箱己上緊﹔電氣設備完好﹔排氣閥順通﹔冷卻風扇運轉正常。
2、放入的進料液平面應低于機器內緣最高液位線,墊圈與桶子接觸地要注意清理干凈,嚴防溶劑蒸氣外泄。
3、操作及保養時,工作者務必配戴工作手套、保護眼鏡、保護面罩。如有不慎溶劑濺入眼睛,應立即用清水沖洗十分鐘,然后送醫院就醫。
4、不能將不同操作過程產生之廢溶劑倒入桶內一起回收。
5、不能將回收槽當作溶劑儲存槽。回收桶內的溶劑要按時檢查,以防滿出,外流到地上。
6、要在開始蒸餾回收溶劑之前,才將溶劑加入回收槽。
7、在操作過程中,請勿接觸發燙部位。
8、操作過程中,請勿打開桶蓋。如發現有任何故障,請關閉電源,并通知維修人員處理,不得亂拆亂裝。
9、在未確定回收己確實執行完畢之前,請勿傾倒回收槽。
10、回收執行完畢后,注意關掉電源。
11、當結束回收蒸餾執行殘渣清除工作之前,請確認殘渣溫度,以免燙傷。
12、必須保證該機器不接近任何煙火。
13、如果意外發生火情,可用干粉滅火器撲救,嚴禁用水滅火。
廢舊物資回收處理管理制度 7
一、由使用人提出電腦報廢申請,寫明報廢原因(如:軟件或硬件等),找部門領導簽字交到信息部。
二、電腦是否報廢的依據。
1、軟件問題:
1)是軟件版本過舊則安裝新版本。
2)做好硬盤文件備份,格式化硬盤安裝一些消耗電腦資源的軟件(如:ps,ai,cad)來檢測電腦在運行軟件是否能正常工作。
如果以上兩點都不能滿足正常則報廢。
2、硬件問題:
1)電源或電池問題:看出廠日期在報修期內通知廠家更換,超過保修期的要看該型號產品是否停產,能買到新配件更換即可。
不能買到的則報廢。
2)內存條問題:在報修期內通知廠家更換,超過保修期的`要看該型號產品是否停產,能買到新配件更換即可。
不能買到的則報廢。
3)硬盤問題:先拿到信息部備份重要數據,按照接口ide或sata類型購買新硬盤,購買不到配套的硬盤則報廢。
4)cpu和主板問題:在沒有停產時更換新配件成本高,所以在cpu和主板出現問題時則報廢。
5)顯卡、 網卡問題:更新顯卡、網卡驅動無效時,按照接口agp接口或p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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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居民點分別設置分類垃圾筒和漚肥窖,各干部職工家中應配備專用的“兩桶一袋”,實行垃圾科學分類收集存放。
二、生活垃圾實行分類處理,各干部職工家中都要堅持使用專用垃圾分類桶,及時將產生的垃圾進行分類收集。塑料、酒瓶、飲料瓶等能回收的`,應收集出售給廢品收集商;不可回收的垃圾(如:廢舊電池等)集中投放在設置的“不可回收垃圾桶”內;其余的垃圾按有機、無機分類后,定時送到指定的地點,或由保潔員上門收集,統一處理。嚴禁將垃圾沿公路、溪、河傾倒或隨意丟棄、焚燒,污染環境。
三、場清潔辦及各分場村民理事會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場各處環境衛生工作,明確專門保潔員負責垃圾的日常收集和清運工作。垃圾由保潔員定時進行收集,并統一運往垃圾處理工場或焚燒爐集中處理。要有檢查、有記錄,生活垃圾日產日清,保證全場衛生干凈清潔,無任何污染。
四、焚燒爐、分類垃圾筒及漚肥窖等衛生清潔設施若出現缺損應及時進行修復。各分場理事會負責對各自區域內焚燒爐、分類垃圾筒及漚肥窖等衛生清潔設施進行定期清洗保養,對各戶的垃圾管理情況實行一月一全面檢查,并評出優秀、清潔、較清潔、不清潔。
五、保潔員要保障焚燒爐、分類垃圾筒的衛生,經常性的進行施藥殺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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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強化藥品市場監管,防止過期藥品重新流入社會,遏制非法收購過期藥品的不法行為,建立并落實家庭回收過期藥品的長效機制,保證藥品質量和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維護廣大群眾用藥合法權益,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熱心公益事業、管理規范、社會信譽好的藥品零售企業、醫療機構具體承擔家庭過期藥品的回收工作,其資格須經定點單位書面申請,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審核確定。未經審核確定的藥品零售企業和醫療機構不得擅自開展過期藥品回收工作。
三、定點單位設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箱”應實行“三統一”即統一標識、統一規格,對回收的過期藥品實行統一管理。
四、定點單位應對家庭過期藥品實行“三專”管理,即專人負責、專冊登記、專柜(箱)存放。要指定專人負責過期藥品回收工作;回收的過期藥品應統一登記在《過期藥品回收登記表》(見附件1)上并詳細記錄;回收的過期藥品要集中存放在“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箱”中。對回收的特殊管理藥品,要特別加強管理。
五、定點單位應建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登記制度,登記內容包括移交人姓名、送交時間、藥品名稱、規格、批號、數量、有效期、接受人簽名等。
六、過期藥品的回收只限于家庭和個人,不含各類組織和單位的過期藥品,定點單位對群眾送交的過期藥品不論數量多少不得拒收。
七、回收的家庭過期藥品應存放在回收箱中,不得私自處理,必須由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定期收集并集中統一銷毀,收集時要清點數量,并填寫《過期失效藥品交接單》(見附件2),定點單位和監管單位人員雙方簽字后各留一份。
八、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定點單位在回收過期藥品時,應向群眾宣傳回收過期藥品的.意義和作用,宣傳合理用藥知識。
九、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應加強對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定點單位在過期藥品回收過程中,應經常與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聯系。
十、對回收的過期藥品,各定點單位要妥善保管,禁止銷售或流入社會。對工作規范的回收點要予以表彰,對管理不善造成的回收的過期藥品再次銷售或外流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定點資格,并依據《藥品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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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堅持電力是商品,用電必須交費,不交費不能用電的原則。回收電費是電力企業的一項重要經營活動,一定要牢記“人民電業為人民”的服務宗旨,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從維持社會安定、維護國家和人民整體利益出發,發揚“千辛萬苦、千言萬語、千方百計”的精神,積極細致地做好電費回收工作。
第二條:領導重視是關鍵,企業一把手是電費回收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到位,對欠費大戶實際承包責任制,將電費回收的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領導、基層和具體工作人員,做到目標明確,任務清楚,責任分明,便于考核。
第三條:建立約束、激勵機制,加大考核獎懲力度。電費回收工作的優劣,不僅同直接工作人員的利益掛鉤,而且還同領導者的工作業績、單位的利益和榮譽等掛鉤。
第四條:開展輿論宣傳,堅持依法收費。電力企業不僅重視依靠地方政府,主動向地方政府請示匯報,以取得政府對收費的理解與支持,而且應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廣泛、深入地宣傳電價政策和電力法規對交納電費的規定的'要求,為電費回收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第五條:催收電費應綜合運用法律、行政、技術、經濟等手段,堅決貫徹《電力法》和電力行政法規中有關電費交納責任條款及拖欠電費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等規約,依法供電、依法用電。對于必須采取停電、限電手段催收電費的,必須依法按規定程序辦理,做到程序合法,手續完備。充發發揮業擴、用電檢查、三電、負荷管理等部門的作用,采取聯動,協同作戰,保證電費按期結為零,配合不力的要追究責任。認真執行電費違約金制度,對拖欠電費的用電戶,在清理電費時應先扣交違約金。未經國家授權部門的許可,任何地區、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決定采用電費欠帳或豁免電費。
第六條:對少數虧損企業欠交的電費,在財政所拔付的彌補虧損款中,按規定的支付順序交付電費,社隊集體等單位也可申請貸款交清電費。國家增加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后,企業要將部分資金優先用于歸還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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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有效管理本公司有機溶劑之使用、存放及回收處理并減少使用有機溶劑作業時揮發性有機物質對人員之傷害,進而降低其對環境質量之沖擊。
2、范圍:
使用有機溶劑之相關單位。
3、權責:
3-1.各使用單位:負責妥善存放當日使用量之各類有機溶劑及回收、暫存等作業,并應于規定之作業區內操作及分類回收。
3-2.總務單位:
a.負責督導使用單位之操作情形,各類溶劑物質安全數據表之更新,溶劑操作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回收廠商之聯絡事宜。
b.負責提供及管制操作人員之各類安全護具。
3-3.品管部:配合總務單位共同執行督導、教育訓練等相關事宜。
4、名詞解釋:
4-1.有機溶劑:指產品制程中用于清洗、擦拭及調制等各類有機溶劑,如二氯甲烷、天那水、凡立水等。
4-2.含有機溶劑物料:指物料中含有有機溶劑者,如環氧樹脂、硬化劑、剝離劑、助焊劑等。
5、相關文件:
5-1.安全衛生管理實施辦法
6、內容:
6-1.有機溶劑盡可能當地采購并以JIT交貨。
6-2.有機溶劑之使用及領用:
a、各使用單位只能領用當周使用量,并嚴禁接近火源。
b、使用溶劑之操作人員需穿戴符合標準之口罩;清洗人原則需加戴防溶劑手套,以防止揮發之有機溶劑對人員造成之職業性傷害。
c、各使用單位之主管應強制推動操作人員安全護具之戴用及嚴禁溶劑不當使用(如清洗地板或手腳等),總務單位及品保中心將不定期檢查,若發現未戴用或不當使用溶劑者,則立即反應該單位主管,履勸不聽者依廠規辦理。
d、若使用有機溶劑調制漆料、試劑等作業時,應于指定場所配制。
6-3.有機溶劑之存放:
a、各使用單位只能存放當日使用量,并于不使用時加蓋密封,以防止揮發至空氣中,造成物料浪費及作業區之空氣污染。
b、各類有機溶劑應存放于各指定區位,并注意是否有無泄漏情形,若有泄漏時應依”物質安全數據表”及《安全衛生管理實施辦法》之化學物質泄漏處理原則作處理。
6-4.有機溶劑之回收:
a、各使用單位應將使用過之廢有機溶劑分類回收并置入各類專用回收桶內,且應隨時加蓋密封,待回收桶裝滿時應運至溶劑回收區,等待回收或清理廠商清運。
b、使用后之廢有機溶劑應妥善分類收集,嚴禁隨意棄置、傾倒,避免污染空氣質量、附近地面或地下水體或土壤。
c、總務單位對回收區內之各類溶劑回收桶應注意是否有泄漏情形,若有泄漏時應依”物質安全數據表”及《安全衛生管理實施辦法》之化學物質泄漏處理原則作處理。
7、附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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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 、“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
2、單位成立以總經理為首的、各部門經理為委員的防火安全委員會,全面負責領導和開展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在單位防火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各部門成立以部門經理為首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各行政班組設立防火安全員,做到責任層層落實,把好安全關。
4、各級管理人員及崗位安全員,在日常工作中要牢記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教育本部門員工認真學習消防知識,自覺遵守本單位各項安全規定,切實負責,加強檢查,積極堵塞安全漏洞,把防火工作落到實處。
5、安全保衛部是單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總經理和主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為主管部門負責對各部門的防火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
6、單位配置的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系統、緊急廣播系統、防排煙系統、卷簾門以及各種消防安全指示標志、消防栓、消防器材等設備設施及其安全配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范標準,所有員工都有維護、保管、養護的義務,不準隨意挪用、移動、擠占、遮擋和損壞。
7、單位的消防設備設施要有專人負責登記造冊,定期維護保養,保持設備的完好有效。
8、成立以各崗位安全員為主要成員的義務消防隊,由安全保衛部負責組織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定期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9、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嚴格的消防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10、所有員工應當認真遵守崗位安全制度,做到“三知、三會”(知道單位或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知道初期火災撲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線,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逃生自救)。
11、單位的防雷裝置,應當在每年雷雨季節前進行定期檢查,對避雷針、避雷器由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定期校驗。
12、單位把高壓配電室、鍋爐房、電腦機房、燃氣調壓站、中餐廚房等列為重點防火部位,這些部位要做到有健全的規章制度,有安全負責人,有安全防范措施,有緊急處置預案,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13、廚房等使用明火或產生熱能源的部位,要嚴格管理,嚴格要求,要經常檢查所使用的設備是否完好。
14、因需要動用明火的部位,在使用前要嚴格遵守本單位關于《動用明火管理制度》,必須填寫《動用明火申請表》。
15、不準將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帶入客房,建筑物內嚴禁焚燒可燃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客房內不準使用大功率電熱器具,不準私自安裝電器設備。
16、餐廳、宴會廳、劇場、歌舞廳及其他人員聚散場所和娛樂場所,營業中要控制所能承載的人數,不得超員接待,并保持疏散暢通。
17、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單位內所有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由專業電工實施;客戶自備和使用的電器設備,須經工程部門檢查認可,并由專業電工安裝;凡可移動的電器設備,其電源線必須是橡膠護套導線;因工作需要拉接臨時電源的,必須提前申請,按《臨時用電管理制度》由專業電工安裝架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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