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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東北電網電價的通知
遼寧、吉林、黑龍江、內蒙古(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電力公司,東北電監局,東北電網公司: 為疏導電價矛盾,完善電價結構,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經商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決定適當調整電價水平.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發電企業上網電價. (一)為合理反映燃煤電廠投資、煤價、煤耗等情況變化,遼寧省統調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下調0.38分錢,現行上網電價高于標桿電價的統調機組,按上述標準同步下調. (二)黑龍江、吉林、內蒙古東部地區燃煤機組脫硫加價標準由每千瓦時1.5分錢調整為1.3分錢,燃煤機組脫硫標桿電價保持不變.
作 者: 作者單位: 刊 名: 中國水能及電氣化 英文刊名: CHINA HYDROPOWER & ELECTRIFICATION 年,卷(期): 2009 ""(12) 分類號: 關鍵詞:【國家發展改革委調整東北電網電價的通知】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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