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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體育教育研究探討論文
摘要:通過知網檢索了關于融合體育教育的研究論文,將以往國內研究歸納為:融合體育教育師資培養、融合體育教育教學模式和課程體系、融合體育教育實證研究、融合體育教育的價值和意義。國外研究主要分為:融合體育教育中幫助支持的作用;融合體育教育過程對健全學生的影響;融合體育教育中殘健交流情況;體育教師對融合體育教育的態度。我國融合體育教育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沒有進入從理論到實踐的可操作性的實質性研究,而國外大多通過實驗研究來論證融合體育教育環境下的各種問題,我們應汲取國外研究和實踐經驗、特點,結合我國實際情況進行系統的研究。
關鍵詞:融合;融合體育教育
“融合”一詞來源于英語中“inclusion”,有包含、全納之意。[1]融合體育教育是指將年齡相仿的殘疾學生與普通學生安排在普通班級里共同接受體育教育,確保殘疾學生公平地獲得知識與技能,進而更好地融入社會。融合教育追求的是建立全納社會和實現公平教育,是一種全新的教育理念。融合教育(InclusiveEducation,也稱全納教育)思想的發展,對世界各國的教育改革起到了推動作用。[2]根據教育部數據統計,2012年,我國在校殘疾學生人數達到37.88萬,普通中小學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為19.98萬,占殘疾學生總人數的52.74%。由此數據可看出,過半數的殘疾學生處于隨班就讀的學習狀態。但是,根據調研結果也不難發現,就讀于普通學校的殘疾學生通常狀態下因為各種理由或原因,一般被體育老師安排自習或者在旁邊見習,上體育課的權利基本被剝奪。本研究將通過分析和捋順當代融合體育教育研究和實施的特點,積極探索,為我國殘健融合體育教育研究和實踐工作提供科研文獻基礎。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獻研究法,通過對中國學術期刊網全文數據庫進行檢索(2017年1月)———檢索詞(篇名):融合教育/殘健融合,共有期刊論文415篇,博碩論文38篇;其中社科類基礎研究共332篇,高等教育14篇。從論文發表的時間看,2007年之前的31篇,數量較少,2008年以來逐年增加,近4年達到了305篇。我國對融合教育的研究主要是關于“隨班就讀”的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研究。近年來,國內的學者(李群力、陳曙、劉洋等)開始關注融合體育教育的思想和實踐,從結果中檢索“體育”命中14篇,僅占3.4%,研究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國內的研究內容主要包括融合體育教育的師資培養、融合體育教育教學模式和課程體系、融合體育教育的價值和意義以及融合體育教育的實證研究。國外研究主要分為以下四個方面:融合體育教育中幫助支持的作用;融合體育教育過程對健全學生的影響;融合體育教育中殘健交流情況;體育教師對融合體育教育的態度。
二、結果與討論
1.融合體育教育師資培養
有學者從社會學視角出發,審視殘健融合體育教學。劉洋指出,在我國,融合體育教育的專業師資培養,首先要做的是改變對殘疾人問題的認識,以高校體育教育專業的學生為主體,扎實推進融合體育教育的課程建設。[3]我國現行的體育教育專業培養體系中,沒有涉及教授殘健融合體育教學知識和能力培養的相關內容,體育教育專業人才培養規格中應該適當增加殘、健融合環境下體育教學能力培養的內容,[4]另一方面通過積極引導體育教師進行教學反思,建立集職前培養與職后培訓一體化的培訓體系,形成以各級政策保障、相應經濟支撐、建立具體制度為一體的體育教師專業化發展思路,從教育制度、培養目標、方案、過程等方面建構體育教師培養新模式,[5]實現體育教師個體發展與體育教師教育發展的同步與持續。[6]
2.融合體育教育教學模式和課程體系
徐五所從社會學視角研究了融合體育教育教學模式的特點和作用,就如何實現這種教學模式的路徑進行了闡述,以期對聾人大學生的體育教育有所幫助,最大化地服務于殘疾學生。[7]他還對“殘健融合”產生的原因進行了追溯,初步定位了“殘健融合”課外體育俱樂部的模式,并對其在學校體育教育中推行具有哪些積極的現實意義進行了研究分析,明確指出我國目前“融合教育”還存在理念方面的一些缺失,提出了“殘健融合”課外體育俱樂部模式的發展策略和方向。[8]在我國普通高校課程改革研究的過程中,有學者提出了我國普通高校體育課程實施融合教育的重要改革舉措:首先需要制定明確、完善的政策法規,保障所有師生的合法權益;其次需要培養和睦、積極的同伴態度,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再者需要給予必要的物質條件支撐,改善各種教學條件;最后要注意持續地提高體育教師的專業素養,提高教師的教學能力和水平。[9]另外,融合教育理念的提出,重構我國普通高等學校體育教育專業課程體系成為當前我們必須思考和面對的問題,主要包括新型培養目標下的特殊教育、專業技術、專業理論、專業實驗、專業實踐教學等等,力求讓所有學生享有受體育教育的權利,全面促進教育公平。[10]在對比普通教學與融合體育教學,詳細分析融合體育教學的基礎上,提出了融合體育教學的實施策略,并將全納教育思想廣泛根植于體育教學實踐之中。[11]劉文璐從融合教育背景下腦癱兒童學校體育教育的特點和應用等方面入手,進行了研究,為腦癱兒童在學校體育教育體系的構建中提供了借鑒價值。[12]
3.融合體育教育實證研究
徐五所在對殘健融合體育教學模式的實踐研究中,把學生的各個層次、分數段人數進行分析與研究,結合調查與訪談的方式,最后結果顯示,實驗班的體育教學模式對聾人大學生效果很好,有助于促進聾人大學生體育水平的提升。[13]劉洋在融合體育教育實證研究過程中,實施介入前后,介入班健全學生對融合體育教育態度的消極變化,其主要是教學助手選擇不當;應試思想與融合理念的成功教育、尊重教育思想依舊存在矛盾;介入班和非介入班學生的體育課成績并沒有顯著性差異,在融合體育教育實施的班級,健全學生對因殘疾學生加入而對體育活動的調整,沒有出現消極的態度變化。[14]
4.融合體育教育價值、意義
融合教育思想,體現在學校體育教育中,它與終身體育、全民健身皆具同向性,并且與高校的體育課程教學改革是相一致的。[15]21世紀初期,劉洋曾研究了融合體育教育的發展,對其產生和發展的原因進行了初步分析,并且就我國實施融合體育教育的價值進行了進一步的探討。[16]在我國,現階段高校的體育教育中特殊群體的教育現狀堪憂,在普通高校中,實施融合體育教育意義重大,并且普通高校融合體育教育應該設有相應的保障措施,以求達到較好的教育效果。[17]
5.國外融合體育教育研究
1770年,法國創立了世界上第一所特殊教育學校,隔離式教育成為殘疾人教育的主要方式。1994年6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西班牙薩拉曼卡市召開了“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會”,通過了《特殊需要教育行動綱領》,發表了《薩拉曼卡宣言》,第一次明確提出了“融合教育”“融合學校”的概念。在美國,自1973年以來出臺了系列關于融合教育的法律,如消除歧視的美國殘疾人康復法(1973),關于公平教育的美國殘疾人教育法(1975),為實現殘疾人同等機會的美國殘疾人權利法(1990),和公平參與運動的美國殘疾人運動法(1995)。自此,歐美國家的融合教育進入了高速發展期。在殘疾人體育教育研究領域中,有研究結果顯示:幫助的來源為同伴之間的協助、教師與助手的協作、專業人員的協作。相關文獻證明:不同類型的支持對融合環境下的殘疾學生體育教育,可以產生積極的影響。融合體育教育過程對健全學生的影響,Vogler的研究結論是,殘疾學生體育課的融合不會消極地影響到健全學生的學習或是體育教師的有效指導。有研究表明,融合體育教育中的互動與交流,對殘疾學生來說,不總是積極的。體育教師對融合殘疾人于體育課的態度是相對消極的。[18]
三、結語
我國融合體育教育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到目前為止,只有劉洋把融合體育教育置于我國當前義務教育環境中進行了實踐分析,其他大多數的文章是定性研究,只是以一種邏輯的方式進行推測,沒有進入從理論到實踐可操作性的實質性研究。而國外已形成了較為成熟的融合教育理論體系,現有研究也大多通過實驗研究來論證融合體育教育環境下的各種問題,我們可以充分利用后發優勢,吸取前期國外研究和實踐經驗和特點,結合我國國情和實際情況進行專業而系統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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