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家庭教育在兒童道德行為養成中發揮的作用的認識論文
摘要:隨著社會各階層對獨生子女行為的關注,對獨生子女兒童階段的品德教育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但采取何種方式對兒童進行教育和怎樣教育卻是百家爭鳴,甚至大相徑庭。在我看來,在考慮到兒童的身心特點進行品德培養時,應注重他們道德行為的養成(即養成教育),促使其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以榜樣和強化的力量來塑造其行為,在這過程中父母的培養方式和教育手段是至關重要的。
關鍵詞:道德行為 家庭教育 榜樣 強化
從20世紀70年開始,功在千秋的計劃生育工作作為一項國策,在中國正式普遍實施,隨之而來的便是人們在生育觀念方面的較大轉變,與此同時,一個嶄新的特殊人口群體,獨生子女應運而生。如何有針對性的對在兒童階段的獨生子女進行品德教育,該從哪個方面做起和該怎么做也隨之越來越受到廣大家長和全社會的關注。筆者從心理學專業的理論知識和對部分獨生子女的行為表現的認識思考,提出幾點看法和建議。
一、品德,一個完整的結構體
任何一種品德都包含有一定的道德認識、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動等四種心理成分,簡稱為品德結構的知、情、意、行。這些心理成分是彼此聯系、互相促進的,既有相對的獨立性,又是相互聯系的。所謂道德認識是指對道德行為準則及其執行意義的認識。其中包括道德的概念、原則、信念與觀點的形成以及運用這些觀念去分析道德情境,對人對事對己做出是非善惡的道德判斷。道德情感是伴隨著道德認識而出現的內心體驗。道德意志是道德認識的能動表現,當人們自覺地確定道德行動的目標,憑借激活的動機積極調節自己的活動,克服內外的困難,就能實現既定的目標,這種心理過程就是道德意志。一種道德認識一經確立并成為穩定的走向和驅動器,就會表現出巨大的能動作用,人們往往不以外部環境的影響為轉移,而以內部的道德意志來調節自己的行動。這時個體品德的形成由外向內的傳導過程轉化為由內向外的傳導過程,從客體到主體的轉變轉化為由主體到客體的轉變,這時個體的品德及其修養就會達到了較高水平。道德行動則是人在一定的道德認識支配下表現出來的,對他人和社會有道德意義的活動。它是個體道德認識的外在表現,是實現道德動機的手段,是品德的具體表現。從品德結構可以看出,個人品德的形成可以有多種開端或從知始,或從行起,因此,品德教育也可以有多種開端。
二、家庭教育,塑造兒童良好道德行為的殿堂
(一)父母的榜樣力量
社會學習理論家如班杜拉和沃爾特-米施爾(walter mischel,1974)通過大量的實驗說明了,人類的任何行為都是可以學習獲得的,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對學習者具有很大的影響。他們認為道德行為和其他社會行為的學習是相同的,通過強化和懲罰以及觀察學習可以獲得。在家庭、學校和課堂教學中,向孩子們提供何種榜樣,直接影響著其品德發展的方向和結果。家長、教師和英雄模范人物的良好榜樣以及榜樣人物的真實性、榜樣行為的可操作性等,都是品德教育中應當重視的問題。布賴恩(m.m.bryan,1972)等人的研究也發現,如果榜樣將所有物分給別人,兒童也會與成人分享所有。如果他們看到榜樣把自己參加比賽的獎品捐獻給慈善團體的話,他們也會這樣做;如果榜樣不這樣做,兒童自己就會留下獎品。研究還發現,諸如“你應該給……”,“給別人東西是好的”和“給人希望讓人快樂”等等言詞勸告,對兒童外顯的親社會行為沒有什么影響。當榜樣勸誡他人從善,而自己表現貪婪時,兒童的行為受其行為的影響,而不是受其口頭表白的影響。這也充分驗證了身教重于言教的道理!
(二)注重對兒童良好行為的及時強化
孩子在家里生活的時間遠比在外生活的時間長,父母的一言一行對自己孩子有著深遠的影響。品德的形成過程是態度學習的一種,社會強化作用是影響學習效果的重要因素。在這方面的學習中,斯金納的強化學習理論有重要的作用。強化理論認為,受到強化的行為出現的頻率會增加,特別是受到正強化的行為,道德行為也不例外。有研究表明如果和藹且高接納的父母能給孩子提供明確合理的標準,并且經常對孩子的良好表現給予表揚,那么即使是嬰幼兒也可能會滿足父母的期望,而且能在4、5歲時表現出很強的內化的'道德感!同時,很多的心理學家普遍認為應盡可能地減少對兒童的懲罰,懲罰所達到的作用是暫時的;不適時宜的懲罰反而會削弱兒童積極行為的發生,不利于道德行為的發展。
由于兒童的認知水平的固有限制,純粹的道德認識與觀念的灌輸未必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往往適得其反,使兒童開始說教式的道德教育。我們應切實可行地從兒童的道德行為入手,即我們應大力提倡養成教育的作用,在孩子的童年時代就訓練養成其良好的習慣和行為,在以后日常的行為表現中逐漸對道德認識和道德情感進行深化吸收。在這過程中父母所起到的作用是巨大的,不僅是行為的監督者更是行為的反饋者。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孩子的生活起居,都要靠家庭。孩子在家隨父母生活的時間,至少占兒童自身日常生活和學習的三分之二還要多。
人們對許多東西都有趨向、接受的內在傾向,即對這些東西具有積極的態度。但是,在社會情境中,個體必須克制自己的某些欲望,使自己的行為符合社會上約定俗成的行為規范,符合自己內心的價值觀念、信仰。這種克制就是抵制各種誘惑的意志努力。當一種道德行為無需意志努力時,我們就稱這種道德行為已成為習慣了。在這一階段中,應提供的條件是:適當的強化,榜樣的選擇和給予實踐機會。因此對于家長而言,在孩子年幼的時候培養形良好的道德行為是至關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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