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教育視域下的蒙臺梭利課程及其啟示分析論文
瑪麗亞·蒙臺梭利(Maria Montessori,1870—1952),意大利第一位醫學女博士,是西方歷史上繼福祿貝爾之后的又一位杰出的幼兒教育家。蒙臺梭利將其畢生精力致力于科學的幼兒教育方法研究,于1907年創辦“兒童之家”進行長期的教育實驗,總結了大量的教育經驗,構建了舉世聞名的蒙臺梭利教育方法。自由教育是蒙臺梭利教育理論中的核心價值觀念,它是在繼承和發展了亞里士多德、盧梭等人關于自然教育和自由教育的基礎上形成的。基于此,蒙臺梭利教育思想曾風靡整個西方世界,特別是歐美國家的幼兒教育改革,直至今日,蒙臺梭利自由教育思想對我國幼兒教育教學仍然產生深刻的影響。
一、自由:蒙臺梭利教育的理想訴求。
什么是自由?自由與教育是什么關系?蒙臺梭利自由教育的精神實質何在?這是我們關于蒙臺梭利自由教育研究中必須要思考的問題。
(一)“自由”的基本概念。
“自由”,一個美麗且使整個人類向往的詞匯,更是歷史上中西方哲學家、思想家所關注與討論的焦點。以思辯的方式,德國古典哲學的代表康德和黑格爾在理論上對自由進行了深刻地探討,彰顯了“積極自由”與“消極自由”之爭。北京大學王海明老師在詳盡探討西方歷史上“積極自由”和“消極自由”的辯析后指出:“自由,就其本身來說,就是實行自我意志的自身之外的外在障礙之消除,就是不存在外在障礙因而能夠按照自己意志進行的行為。”自由就是能夠按照自己的意志進行的行為,為達到“自由”需要三個條件:行為的主體、不受限制、想做或不想做的事件。
(二)教育對自由的追尋。
自由不僅是人的存在標志,甚至是人成為人乃至人的全部之特質。自由之人能夠達成其內心需求與外部世界的相互融合,進而創造文化改造世界。然而歷史警示我們,在自由化的進程中,自由人往往被殘酷的外部世界所奴化,人失去自由失去個性。教育的價值就是幫助個體更好地實現自由,成為真正的自由存在者。自由使人性得以解放,是人類普遍的價值追求,教育的最終目的是人的形成,人性的解放是其基礎,教育對自由的追尋成為人類永恒的主題。因而,對于自由與教育關系人們形成了普遍的共識,自由是教育的基本屬性,教育成為人實現自由的必要途徑。
在西方歷史中,最早正式提出自由教育思想的當數古希臘的亞里士多德,他倡導的自由學科其核心是人的理性之發展,目的是要在具備閑暇時間的前提下獲得高深理論知識,達到道德、智慧及身體的和諧發展,并形成了自由教育與職業教育之分。加上這一時期的“七藝”課程為自由教育思想在以后的幾個世紀里被堪稱古典的、完美的教育。文藝復興以后,自由教育思想體現出人文特征,要將人從中世紀的神學枷鎖中解放出來,獲得人性的獨立自由。在課程體系中,發展了“七藝”課程,調整了中世紀的神學內容,以自然和人本身為研究對象,建立了人文學科,從體育、智育、德育各方而進行了全方位的界定,集中反映了對人本身的關注和對兒童的熱愛。
(三)蒙臺梭利自由教育的內核探究。
當歷史跨入歐美教育革新運動時期,教育學者們將目光轉向了對兒童本性及兒童心理特征的研究,表征著科學教育學正在逐步形成和發展。蒙臺梭利在1907年創辦的“兒童之家”經過4年的教育實驗總結了大量的教育經驗和教育觀點,在她的著作里蘊涵著深刻的自由教育思想。我們可以從三個方而進行理解:
1、兒童具有“內在生命潛能”。
蒙臺梭利在她的著作《蒙臺梭利教育法》中從生物學角度來認識“自由”叫,認為物種的固有特性不會改變,它們只會稍有變異,教育不能創造生命,它只能在某種程度上影響生命的存在方式。兒童的生長不是因為給予了它充足的營養,而是他潛在的生命在發展,是因為生物學的規律在指引著生命本身發展著。在這里,蒙臺梭利強調兒童是自我成長的個體,有其生存和發展的需要,兒童具有內在生命發展的潛能,具有“吸收性心智”。蒙臺梭利曾說:“我們會注意到孩子有一種極力向外擴展的個性,他有主動性,他選擇自己要做的事并堅持做下去,他根據自己內在的需要來改變它。他不逃避做任何努力,相反是努力探索并滿懷喜悅地靠自己的能力克服困難。”
2、“自由”與“紀律”同行。
給予兒童自由,并不是讓兒童放任自流。蒙臺梭利所謂的自由是指兒童發自內心需求的自主活動,它并不排斥紀律。因為兒童的自由是有條件的,他不能損害集體的利益,要正確使用教具,除此之外的任何有益于兒童發展的行為,教師都應智慧地去觀察和理解兒童,為其自我教育提供條件,因此蒙臺梭利主張的自由是一種有紀律的自由。那么對于紀律如何理解呢?蒙臺梭利曾說:“只有當孩子成為自己的主人并遵循一些生活規則時,他才能管住自己的行為,我們才認為他是一個守紀律的人。這樣的紀律具有靈活性的概念既不易被理解又不易被采用。但它包含一個偉大的教育原則,這不同于舊式教育中那種絕對的、不容辯駁的高壓政策下的‘不許動’的原則。”
3、首次提出“工作”的概念。
“工作”是蒙臺梭利教育中的一個基本概念,它不同于成人的工作。兒童的工作是自由活動,是其內在發展的需要,不是強制的,不受社會因素的影響,而成人的工作要遵循社會規則和滿足自身生存需要。蒙臺梭利在其著作《童年的秘密》中概括了兒童工作的特點:第一,遵循自然法則,服從內在本能需求;第二,無外在目的,以自我實現為內在目標;第三,是一種創造性與建構性工作;第四,須獨立完成,具有不可替代性;第五,以環境為媒介來改造自己,形成自身的個性品質;第六,以自己的方式進行,為自己的內在需求而重復。由此看出,兒童的工作具有自由、獨立、自主的特點,是一種手腦結合、身心協調的活動。蒙臺梭利認為3至7歲的兒童發展是在“工作”中實現的,她的“兒童之家”里“有準備的環境”為兒童的生理及心理發展提供各種工作,在工作中將兒童的活動與周圍的現實生活緊密結合起來,使兒童的內在潛能通過外在的自由活動自發地表現出來。
二、自由教育:蒙臺梭利課程實施中的靈魂。
蒙臺梭利課程作為蒙臺梭利教育實施的重要途徑倍受關注,蒙臺梭利課程最終的目的是要培養兒童健全人格。自由教育作為一種精神在指引著蒙臺梭利課程實施,使兒童身心獲得和諧發展。
(一)游戲是兒童學習經驗的組織者。
蒙臺梭利教育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特色就是它強調教師并不是唯一的課程組織者,而突出了游戲在課程實施中對兒童學習經驗的遷移和建構。蒙臺梭利本人對游戲并沒有明確的概念界定,在蒙臺梭利著作中反映的是她對漫無目的的閑暇游戲的反對,而是宣揚以現實為基礎的有意義的游戲,并提出游戲是兒童身心成長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她認為兒童各種能力的發展是在游戲中獲得的。
蒙臺梭利主張兒童自由選擇的游戲。只有兒童自由選擇的游戲才能為兒童將來的生活做準備,才更符合兒童內心發展的需要。但兒童自由選擇游戲的場所和游戲材料是經過精心設計的,這對兒童來說是具有教育意義和現實意義的,自由選擇的游戲應具有秩序感和目的性雙重特點。在教學過程中,蒙臺梭利創設了許多游戲活動來訓練兒童各方而的能力。如在感官訓練中,進行“找朋友游戲”、“蒙眼游戲”,數學區有“郵票游戲”、“蛇形游戲”、“做數字卷”等等。游戲可以使所有兒童都有機會參與進來,在游戲過程中,教師是教學材料的設計者和活動開展過程中的指導者,而兒童經驗的真正組織者和課程的真正實施者是游戲。
(二)主張區域教學,促進兒童個性發展。
區域教學在各國的興起源于蒙臺梭利的教育理論,蒙臺梭利將教室分為不同的區域,即感官區、數學區、語言區、生活區及科學文化區5個領域。在實際教學中,利用集體教學時間,可以分別進行不同區域教學,而大部分情況下需結合主題活動開展教學。同時,我們要明確的是在蒙臺梭利教學環節中,除了主題活動,“自由選擇工作”中兒童根據自己的興趣、需要、意愿自由自主地選擇某個區域的某個教具進行工作,而教師作為觀察者并進行個別指導。因此,為了促進兒童綜合素質的提升及個性品質的形成,蒙臺梭利課程需以主題活動為載體,以個別指導做保障。
1、以主題活動為載體。
在蒙臺梭利課程實施中,區域教學的開展一般與主題活動密不可分,通常是以主題活動為載體,將各區域教學內容融合其中。各區域的教學內容為主題活動目標服務,而主題活動目標也成為各區域教學內容選擇和組織的依據。主題活動的開展融合了各區域教學內容,很好地促進兒童全而素質的提升。例如:以“圣誕老人的禮物”為主題活動開展的各區域教學,在感官區可投放各種圣誕節禮物的配對或者“神秘袋”的活動,在數學區可創設一個在圣誕樹上掛蘋果的活動進行數數練習,在語言區可選擇幾本關于圣誕節的繪本進行閱讀并講解圣誕節的來歷,在科學文化區準備各種彩色紙張和筆制作圣誕節禮物送給其他班級的小朋友等等。總之,這樣的區域活動的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相輔相成,在主題活動的指引下,兒童可以自主地創造性地發揮想象力,開展各區域的活動。
2、以個別指導做保障。
蒙臺梭利認為兒童在成長過程中出現的敏感期在具體時間上和程度上都存在明顯的差異,從而表現出每位兒童會有其獨特的內在需求。因此,蒙臺梭利教學中采用個別化教學的方式,關注到每位兒童,特別是在“自由選擇工作”教學環節中,兒童可以不受課程領域的限制自由選擇工作,自主確定完成工作的進度。在具體活動中,還可以將兒童分組,可促進兒童的語言發展、情感交流和社會交往能力的養成。在蒙臺梭利教學中,兒童完全由自己決定工作的內容、時間、頻次及工作合作伙伴,能夠使兒童獲得個性的發展。教師會在不影響兒童正常工作的條件下,指導兒童對教具的正當使用,這里所說的正當使用是指兒童不能破壞教具、亂放教具,同時根據兒童的發展需要適時地介入指導。因此,教師對兒童的個別指導能夠關注到每位兒童的個性需求,在獲得全而發展的同時個性得以形成。
(三)提供“有準備的環境”。
蒙臺梭利課程體系中特別強調“環境”要素。她認為理想的教育應該是在一個“有準備的環境”中開發兒童的潛能,使其獲得自由發展。教育就是要為兒童準備適宜的環境,使兒童從妨礙其身心發展的障礙中解放出來。在蒙臺梭利看來,人作為一種理性的動物,首先是具有自然本性的自然體,對待兒童的生命首先要將其看做植物動物的生長,有其自然的發展規律,在這一發展過程中,兒童的肉體生命需要大自然的力量滿足其身體發育,兒童的精神生命更需要與大地萬物的融合滿足其心靈慰藉。因此,要創設與兒童發展相適應的良好環境,激發和滿足兒童的內在需要。在蒙臺梭利課程中為兒童準備的環境應該是物質環境及心理環境兩個方而缺一不可的。
1、創設物質環境。
蒙臺梭利課程中所關注的物質環境主要是活動材料的準備,其中以蒙臺梭利教具為代表。教具是為了兒童的“工作”而設計的,它也被稱為工作材料。蒙臺梭利課程內容就蘊涵在教具中,共分為感覺、數學、生活、語言和科學文化5個領域的教具。兒童的身心發展有其自身的規律和特點,教具的選擇和安排應依據兒童的年齡特征。如幼兒園小班應以生活區的教具為主,因為小班的兒童需要生活自理能力、與他人交往能力及良好生活習慣的培養。兒童在操作教具過程中需要視覺、觸覺、聽覺、嗅覺、味覺等感覺器官的協同合作,因此在中班應選擇大量的感官區教具,盡早訓練兒童的各種感覺能力,為其他能力特別是智力能力的培養打好基礎。到了大班應以數學區、語言區和科學文化區的教具為主,這時的兒童己經具備了一定的獲取知識和技能的能力。當然這三個年齡段課程內容的安排并不是嚴格意義上劃分的,在某一個階段以某一個區域為主的同時,考慮兒童的“最近發展區”,將其他區域的一部分教具也要投放進來。教師可依據教學內容及教學目標的安排不斷調整教具材料的投放,以保障教學目標的順利達成,為兒童提供自由發展的環境。
2、創設心理環境。
蒙臺梭利特別重視心理環境的準備,它包括教室布置及和諧師幼關系。一方而,在教室的布置上,她強調一切遵循“自然”。教師要考慮房間是否適合于孩子們使用的,桌椅是否符合孩子的身高,是否便于孩子移動,教具柜孩子是否夠得著,教具是否適合孩子使用……整個房間應該是為孩子設計,并可以由孩子自由支配的。在這樣的環境下兒童的.生命潛能才能自發地通過活動表現出來,其天性才能自然地流露。蒙臺梭利談及教室環境布置時強調教室內每樣物品都應有自己的固定位置,為兒童營造的是一種有秩序的環境,為兒童形成良好的有秩序的生活習慣創造了有利條件。因此,教室環境一定是自由的、有秩序的、溫馨的和吸引人的。另一方而,在師幼關系的建立上,蒙臺梭利對教師角色和教師素質提出更高的要求。蒙臺梭利教師是兒童自由活動的保障者,教師要明確其任務是為兒童準備適宜的環境,排除影響兒童自由發展的障礙,激發兒童潛能。因此,教師與幼兒之間應該是平等的和諧的關系,這樣的氣氛下兒童才能獲得自由發展,才能實現自我教育。
(四)“無獎懲”是蒙臺梭利課程評價的主題。
蒙臺梭利曾猛烈地抨擊舊教育中用獎勵和懲罰來誘惑和強制兒童服從的做法,提出了“無獎懲”的教育,主張兒童“自律”。當然自律是有條件的,它需要有準備的環境,如“教室常規”,是教師與兒童共同制定的,當兒童違反教室常規時,兒童會自然地接納違反教室常規帶來的后果。在教具使用過程中,教具本身存在自我糾正,教師無需提示“你做錯了”或者是“你太棒了”,對于兒童的成功,教師可以給予微笑并引導兒童回想是怎么做到的來總結成功的經驗,使兒童獲得自我的肯定,而不是外人給予的贊許;對于兒童的失敗,教師仍然給予微笑并給予鼓勵和適當的幫助。蒙臺梭利的“無獎懲”評價更關注兒童的成長過程,而非僅僅是結果,更能反映兒童發展的全貌,更重要的是它可以使兒童在自由的環境中展示著最自然的最全而的特征,同時,通過教師的觀察記錄,可以了解兒童的多方而的發展狀況,為教師進一步的課程安排提供依據。
三、蒙臺梭利自由教育對我國幼兒教育的啟示。
蒙臺梭利教育自xxxx年正式傳入我國,學者進行了大量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其間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同時也出現了一些問題。蒙臺梭利教育作為一種外來文化,如何使其經歷了百年以后適用于我們中國的文化土壤,我們必將要考慮其本土化問題,必須要將蒙臺梭利教育中的合理要素借鑒過來,逐步完善自身的幼兒教育理論。
(一)尊重兒童,追求兒童整體人格發展。
蒙臺梭利自由教育思想中把人的發展作為一切教育實踐活動的根源,這是一種現代的科學的兒童發展觀。顯然,我國傳統教育中教師本位、教材本位、知識本位的教育模式己經不適合現代教育的需求。我們漸漸認識到,兒童是發展中的人,是教育活動的主體。在教育實踐中必須以尊重兒童為本,并且以兒童的整體人格發展為宗旨。只有尊重兒童,才能了解兒童,才能研究兒童的內在需要,教師對待兒童不能以成人的要求為標準,無須嚴格的紀律,教師只須為兒童創設適宜的環境,兒童就會自由地發展,其整個人格特征必將自然流露。
(二)重新定位教師角色,構建和諧師幼關系。
在信息時代的今天,廣闊的信息獲取途徑和豐富的知識容量使得幼兒自身具有了現代化因素,此時的兒童比其他任何時期的兒童對自由平等的需求更高更強。因而在課程實施中,教師應拋棄傳統教育中的教師權威,教師應扮演觀察者、指導者、合作者的角色,從而與兒童建立起平等、民主、和諧的師幼關系。依據蒙臺梭利自由教育理念,幼兒教師要重新定位教師角色,這需要教師深刻理解當前先進的幼兒教育理念的精髓,參加專業的幼兒教師培訓,不斷更新教育理念;提高對幼教工作的熱愛,了解兒童的需求,創設有準備的環境;具有創新精神,結合幼兒園實際研發兒童工作材料等等。
(三)集體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使每一位兒童都獲得發展。
早在中國古代社會就存在個別指導的教學形式,如孔子的“因材施教”。但它并不是人們認識教學規律積極創造的產物,那時并沒有形成一種制度,已只不過是適應古代極低的社會生產力水平而產生的。目前,集體教學仍然是我國幼兒園課程中的主要教學組織形式,依據兒童的年齡特點一般會將兒童分為小班、中班和大班,這也是《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以下簡稱《綱要》)中所明確強調的。眾所周知,集體教學與個別教學在教學實踐中體現的特征平分秋色,在幼兒園教學中應依據教學目標的設計和教學內容的安排來選擇適宜的教學組織形式,使每一位幼兒獲得全而發展的同時個性得以張揚。
(四)采用發展性課程評價,注重兒童創新精神的培養。
幼兒園課程評價一直是學前教育中的一個重點和難點,《綱要》中將教育評價專門作為一個領域進行闡述。事實上在我國幼兒園教學中仍然沒有一個完善和成熟的評價體系。蒙臺梭利課程評價理論為我國學前教育課程評價提供一個很好的研究視角。隨著幼兒園課程改革對素質教育的不斷追求,發展性評價成為幼兒園課程評價的主要趨勢。
目前在我國幼兒園教育體系中,檔案袋評價運用廣泛,作品取樣系統也在一些幼兒園嘗試開展,雖然在幼兒創新精神的培養上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對兒童的評價仍然存在片而追求智商分數的足跡。一方而是由于幼兒教師對評價方法本身的把握不夠,另一方而由于幼兒教師似乎還沒有從傳統的評價模式中完全走出來。我們應打破傳統觀念,科學地吸納國內外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方法,使學前教育評價更客觀、更全而、更科學、更有利于促進幼兒創新精神的培養和綜合能力的提升,真正地走上素質教育改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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