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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農民工討薪看我國的法治
“在這大半年里,我們先后找過多家單位和政府部門,但都沒得到明確的答復,至今也不知道什么時候能要到工資。我們大都是家住四川的農民工,有的為討要這筆工資已往返西安、四川多次,加之學校即將開學,夏種也不能耽誤,孩子的學費、農藥化肥再加上種子,這筆錢,我們真不知道從哪里來?為維護社會穩定,避免不安定因素的發生,我們真誠地希望借助媒體的力量,為我們‘清欠’這筆被拖欠的血汗錢……”這是新華網8月3日報道的在西安市高新區舉行的“農民工討薪維權新聞發布會”上的一段發言辭。
這讓我想起不久前乘坐火車時,與同車的幾個在上海某建筑工地上打工的四川農民之間的一次談話。大概因為討薪本身是件讓人上火又確實有點刺激的事,那幾個那農民工在車上經常談到的話題就是討薪。每當沒能及時拿到工錢時,一起做工的農民工們就會集體去找發包單位。最通常的做法是先把發包單位的負責人辦公室團團圍住,再讓幾個人坐到辦公室里要錢,對方不給,他們就不走。往往還會用堵門的方式限制對方負責人或其他辦事人員的人身自由,不給錢就不讓離開。我問他們,你們不怕警察嗎?他們說,警察來了也是那樣,工錢是血汗錢,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他們還告訴我,有一次承建方的一個項目經理在大家起哄討薪的時候,因受驚嚇突發心臟病死亡。我說你們為什么不采取其他辦法呢,比如向法院起訴。他們說找法院麻煩,時間長,還不知道能不能拿到錢,這種辦法更管用。我再問他們有沒有拿不到錢的情況,他們告訴我,遇上那些很“厲害”的老板,就有可能拿不到錢。有時候對方可能確實是沒錢,那也就拿不到錢。我問他們那種討薪方式是不是很普遍,他們說是的,只有不奏效時才想其他辦法。
從這兩件事可以發現一個在理論研究者眼中比較奇怪的現象:在農民工討薪的過程中,從有暴力隱患的自我救濟到尋求政府幫助再到尋求媒體幫助,農民討薪的手段可謂多種多樣,但卻始終沒有人去尋求司法救濟。同時,盡管農民工對討薪之事非常重視,但其手段還保持在一定的限度以內。這個限度不是以現行的制定法來衡量,而是以實踐中的法律來衡量。這一限度即是:討薪行為不會招致懲罰性后果。這意味著什么呢?
我想起碼有兩點。其一,把由運行中的包括道德在內的社會規則所形成的現有秩序為標準,農民工的討薪行為依然在現行秩序框架之內。也就是說,討薪的農民工仍然希望當良民,在現有的社會秩序中,他們依然可以看到希望。其二,在當前中國的社會規范體系中,法律還很弱勢。就農民工討薪事件而言,無論是討薪者的意識,還是討薪的現實,法律未能成糾紛解決的有力手段。農民工對政府的期望要遠高于對法院的期望。再往下推衍,那就是當前的中國社會離真正意義上的法治社會還很遙遠。
新華網的報道還提到了青年農民工安少華的話:“……流血流汗掙來的錢一定得要回來,如實在要不到,我們大家商量,準備把老板的‘別克’賣了抵工錢。”這句話實際上反映了農民工群體的一個基本公平觀念——血汗錢一定要拿回來。而為了實現這種公平,他們想了很多辦法,但一直沒有走向法律。他們下一步的打算——賣老板的車——其中仍然沒有法律,卻依稀可以看到些暴力的影子。我在想,如果事情依然得不到解決,再下一步可能會是什么呢?到那時,政府又將如何面對呢?
所幸的是,當前的農民即使討不到工錢,雖然壓力大,但起碼還可以解決溫飽問題,還不至于走向絕望。因此,他們的方式基本上還在現行秩序的限度以內。但如果什么時候出現了溫飽危機,他們又將如何面對呢?會不會有越來越多的人走向絕望呢?因為那時的他們很可能是真正的無產者!另外也不得不考慮的問題是,即使這些農民永無溫飽之憂,但隨著貧富差距的持續拉大,連血汗的工錢都討不到的他們在巨大反差面前會有什么樣的感受呢?這種嚴重的不公平體驗伴之以激烈的不滿情緒,接下來會是什么呢?顯然這兩種可能都是可怕的,因為必定會有人開始鋌而走險甚至報復社會。現在我們許多人的態度是同情他們,如果真到了那個時候,同情在更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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