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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三資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農村三資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農村三資管理制度 篇1
為了適應我國國有經濟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摸清中央企業“家底”,核實中央企業資產,為中央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做好企業業績、績效以及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工作創造條件,國資委決定從20xx年9月起分期組織中央企業開展清產核資工作。
(一)全面摸清中央企業“家底”,如實暴露企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真實、完整地反映企業資產狀況、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促進提高企業會計信息質量。
(二)全面清查核實中央企業各項資產損失情況,并根據國家清產核資政策規定進行處理,促進企業解決遺留問題,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創造條件。
(三)通過對中央企業所屬事業單位清產核資工作,核實事業單位資產、權益等狀況,規范中央企業會計核算和財務制度,促進真實反映企業經營實力。
(四)全面清查核實中央企業所屬境外子企業各類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規范境外企業財務監督管理和財務報告制度,促進加強境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為配合中央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工作,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清產核資工作從20xx年9月分批開始,分別用5個月時間完成清產核資主體工作任務,全部工作于20xx年10月結束。具體分以下幾個階段進行:
(一)前期準備(20xx年6~8月)。在對中央企業進行調查排隊基礎上,提出中央企業分批開展清產核資,制訂《中央企業清產核資工作方案》、《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及相關配套制度,并下發工作文件、報表和工作軟件。
(二)工作部署(20xx年9月初)。對中央企業清產核資工作進行工作部署,明確領導組織和辦事機構,落實清產核資工作任務。各中央企業明確或建立相應的組織或辦事機構,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組織動作。
(三)業務培訓(20xx年9月)。計劃組織2央企業清產核資工作培訓班,培訓中央企業清產核資工作人員,具體講解清產核資工作政策、制度和辦法及清產核資報表和軟件。
(四)組織實施。分批組織中央企業開展清產核資工作,全面完成賬務清理、資產清查、數據匯總上報等主體工作任務,全部工作于20xx年10月結束。
三、清產核資清查時間點
為了保證中央企業清產核資各項工作有序進行,根據企業自身實際情況及國家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工作總體安排,中央企業清產核資工作將采取分期分批方式組織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20xx年前已執行或已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中央企業,按照財政部規定的`有關工作要求,做好有關資金核實工作,直接向國資委申報資產損失處理,可不再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二)申請20xx年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中央企業,清產核資主體工作時間為20xx年9-12月,資產清查時間點為20xx年12月31日,全部工作于20xx年3月底結束。
(三)申請在20xx年或20xx年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中央企業,清產核資主體工作時間為20xx年1-6月,資產清查時間點為20xx年12月31日,全部工作于20xx年10月底結束。
(四)總設在港澳地區的中資企業和其他特殊情況企業清產核資工作另行商定。
(一)賬務清理。指以清產核資資產清查點為基準對企業母公司及其所屬企業和事業單位的各類帳戶、會計憑證、會計賬簿以及企業內部資金往來和情況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做到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表相符。
(二)資產清查。指對企業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清理、核對和查實。重點做好各類應收及預付賬款、各項對外投資、賬外資產的清理,以及企業有關抵押、擔保等事項的核對。
(三)價值重估。指對企業賬面價值和實際價值背離較大的主要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按照國家規定方法、標準進行重新估價。
(四)損溢認定。指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對企業申報的各項資產損溢和資金掛賬進行認定,并對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預計損失進行確認。
(五)資金核實。指根據企業上報的資產盤盈和資產損失、資金掛賬等清產核資工作結果,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組織進行審核并批復準予賬務處理,重新核定企業實際占用的國有資本金數額。
(六)完善制度。指企業在完成清產核資工作后,認真分析在資產及財務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企業會計制度》計劃,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鞏固清產核資成果,防止前清后亂。
中央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由國資委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分步實施,有關清產核資的重大問題由國資委研究決定。各中央企業具體組織所屬企業、單位開展清產核資工作。
(一)國資委負責中央企業清產核資工作部署,制定清產核資規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對企業清產核資工作及中介機構審計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和核查。
(二)中央企業應結合企業自身實際情況,成立清產核資領導小組,并指定內部有關機構或成立臨時辦事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三)中央企業所屬事業單位、境外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要按照中央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統一部署和要求開展,具體工作實施按其財務隸屬關系組織進行。
為確保清產核資工作質量,提高工作效率,開展清產核資工作的中央企業應遵循以下工作要求:
(一)中央企業清產核資工作應認真執行《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等制度規定(另行下發),做到全面徹底、不重不漏、賬實相符,切實摸清“家底”,保證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真實、可靠。
(二)中央企業在清產核資工作中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暴露存在問題。對清查出的各項資產損失均應按有關要求取得合法證據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經濟鑒證材料,不得虛報、瞞報。
(三)中央企業對清出的各項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應認真清理、分類排隊、查明原因,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認真研究提出處理意見。
(四)中央企業經批準財務核銷的各項不良債權、不良投資及實物資產損失,要建立“賬銷案存”管理制度,認真加強有關管理工作,組織力量或成立專門機構繼續進行清理和追索,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五)中央企業通過開展清產核資,如實反映企業所屬單位在經營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對資不抵債難以持續經營的,應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做好分類排隊,依法予以合并、歇業、撤銷、出售和破產,加快推動企業組織結構的調整,促進提高國有資本總體運營效益。
(六)除涉及國家的特殊企業以外,中央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結果須委托符合資質條件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并上報企業清產核資審計報告。
(七)中央企業在清產核資工作中,要指定專門機構和專人負責,及時將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工作組織和意見或建議,通過、情況反映、專題報告或階段等形式報送國資委(統計評價局)。
農村三資管理制度 篇2
一是資金管理情況。各村(社)都能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建立了《農村集體資金》;村集體收取各項收入時,都使用統一的專用票據;村集體存款各村只有一個帳戶,能嚴格執行帳、款分管,全鄉村級帳目、資金都是由鄉財政所代管。二是資產資源管理情況。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能夠按照規定清產核資、明晰產權、登記造冊,確認其所有權和使用權;村集體資產的取得、變更或終止,資產經營方式的確定或變更,資產的`購置、變賣、報廢等項,大部分經村民xx大會或大會討論決定;村集體資產資源的、、出讓,一般經村“兩委”研究。
一是成立業務指導組,負責對全鄉7個村(社)的農村集體“三資”清理進行業務指導,明確工作職責,切實負起責任。各村也都成立相應的清查小組。二是清理核查農村集體“三資”情況。由鄉(鎮)組成的“三資”清查小組,按照清理核查的范圍全面進行核查,如實填報核查結果,并將這些數據通過召開會議、張貼在公開欄上等方式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對各村的“三資”情況進行分類,登記造冊,建立臺帳。每冊臺賬一式兩份,一份由村委會保管,一份由鄉財政所保管。三是建立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制度。各村都建立了《農村集體貨幣資金管理制度》、《農村集體收入管理制度》、《農村集體支出管理制度》、《農村集體費用管理制度》、《經濟管理制度》等監管制度。
村(社)財務力量薄弱,主要表現在對農村財務和計算機掌握欠缺。
一是完善制度,規范操作。針對存在問題進一步完善原有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財務公開等相關制度,充分利用現代信息平臺提高“三資”管理水平。二是加強,提高業務。定期在村(社)業務培訓,將財務管理、公有資產監管等制度作為主要,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整體素質和業務技能,進一步規范財務檔案。三是嚴明紀律,加強管理。圍繞群眾關的熱點、難點問題和與群眾利益直接相關的問題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切實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維護好農民群眾的利益,確保和諧穩定。
農村三資管理制度 篇3
半年來,在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同事們的幫助、支持下,我嚴格要求自己,勤奮學習,積極進取,較好的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以上成績的取得是領導的關心和同事們無私幫助的結果,但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存在的不足,一是財務知識儲備不足,由于沒經過系統的`財會知識學習,工作中有時捉襟見肘。應加強財務知識的學習,特別是基礎會計知識的學習。二是工作中既不要妄自菲薄也應減少浮躁心態,扎根基層,踏實工作。不斷,自我鞭策,時時處處嚴格要求自己。三是工作中要增強大局意識,沉著冷靜,提高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農村三資管理制度 篇4
為積極響應縣委提出的整治要求,街道組織召開了黨員、干部、群眾代表座談會,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結合街道存在的實際問題,制定了蘆林街道開展“庸懶散拖”、群眾辦事難和農村集體“三資”問題等三項整治活動工作,并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精密部署安排開展整治活動。為加強對整治活動的,成立了三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和工作督查組,落實了辦公場所,抽調了骨干力量,確保活動的順利開展。
利用每周星期一、星期四干部夜學,集習了縣委、街道開展三項整治活動的工作方案及有關,并要求每位干部認真作好學習和撰寫學習。通過學習,進一步提高黨員干部的'、思想覺悟和意識,改進作風,認真履行職責。
“庸懶散拖”問題整治活動:召開了街道黨工委擴大會議,對照“庸懶散拖”四個方面10項內容,專題討論、研究當前存在的問題,并要求各和進行認真對照檢查,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匯總后,梳理出工作日中午有違規飲酒現象、上班有遲到早退現象和會議中玩手機等問題,建立問題臺帳,落實整改措施。
群眾辦事難問題整治活動:規范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的工作牌和窗口設置,方便群眾辦事。便民服務中心按照《進一步規范便民服務中心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蘆發[xx]33號)開始運行,設置好崗位辦事范圍,明確崗位工作人員,安排好崗位的值班,制定了獎懲辦法。
農村集體“三資”問題整治活動:召開由各村(居)、財務專管員和有關人員參加的農村集體“三資”問題整治活動專題會議,并邀請農業局經管站專家進行專題授課。確定湖頭居為我街道開展整治活動試點,街道農經站人員進行督促、指導,相關工作正在有序進行。
街道整治活動督查組對整治活動的開展進行了督查。督查中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通報批評,并嚴格落實整改措施。
農村三資管理制度 篇5
為提高“三資”管理人員的業務能力、知識水平以及技能,更好地適應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需要,進一步提高管理人員素質,促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更加規范有序,科學、合理、有序地使村集體“三資”保值增值,防止村組集體資金流失,加強對各社區(村)項目的有效管理,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確實維護好農民群眾切身利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街道實際情況,制定本培訓方案。
以十七屆四中、五中和中紀委十七屆四次、五次、六次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曲靖市麒麟區村集體資金資源資產管理辦法》的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提高“三資”管理人員的'業務能力,專業水平和實踐技能,進一步提高管理人員素質為,促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更有合理規范,著力構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新機制,保證農村集體“三資”存量科學使用、保值增值。通過清產核資、建立和規范“三資”臺帳、完善“三資”管理相關制度,進一步提高農村民主管理水平,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為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提供堅實的基礎。
提高相關“三資”管理人員的業務知識、專業水平和實踐技能,高質量促進“三資”管理有效有序進行,科學、合理使用好資金資產和資源。通過培訓形成一支業務知識精通,專業水平高,實踐技能強的“三資”管理隊伍能人。
各社區(村)“三資”管理人員。
集中會議室,請有關“三資”管理領導對業務、專業知識及操作方法和程序進行講解,以式教育為主,自學領悟為輔。
(一)詳細講解當前農村財務知識,科目設置運用,財務核算和監督等“三資”管理知識。
(二)學習農村集體“三資”信息化管理系統功能、資產資源管理操作流程和農村集體“三資”信息化管理軟件的財務操作流程等內容。
(三)認真學習西城街道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熟悉和掌握“三資”管理的應用程序,要求各村制度不但上墻,還要熟記于心。
(四)學習村級資產、資源處置、評估管理辦法,規范資產、資源入賬價值,做到統一按程序操作,嚴格程序辦事,不斷提高依法理財水平。
(五)學習熟悉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報批、工程管理和驗收程序。(六)學習規范的現金存款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做到債權債務管理有序、合理,檔案管理規范,財務公開到位。
(七)加強會計知識和會計電算化的學習,提高會計人員的實踐操作技能。
(八)學習“三資”清查方法、操作程序和制度。
1.培訓期間,手機等通訊方式一律調為靜音。
2.培訓開始前十到場,登記單位名稱加姓名簽到。
3.請假必須提前告知相關會場負責人或提交書面材料,經批準后執行。
4.培訓期間不得抽煙,不許交頭接耳,保持會場安靜。
5.尊重培訓講師,認真學習,做好培訓筆記。
農村三資管理制度 篇6
為加強和規范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管理,維護村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
1、嚴格實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不準坐收坐支,不準白條或預領條抵庫。除按規定可以使用現金支付外,村各項經濟往來收付款均必須通過銀行轉賬結算,嚴禁設賬外賬、小金庫、公款私存或挪用、多頭存款和大額現金支付等,嚴禁違規出借集體資金或用集體資金參加商業保險、購買股票、期貨或基金等,嚴禁為任何人或單位提供擔保。
2、制訂和完善村干部報酬、補貼、出差、用車、通訊等支出的標準和程序,規范和控制非生產性開支。
(二)財務收入管理制度
1、村級收入必須列入年初預算,經民主理財小組和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確認后,報鄉鎮農經站備案。
2、村級收入主要包括:①經營收入;②發包及上交收入;③經批準的“一事一議”籌資;④“四荒地”、機動地等閑置固定資產拍賣、租賃、承包及有償使用收入;⑤集體統一經營收入;⑥轉移支付資金;⑦土地補償費;⑧上級部門撥付專款(救濟扶貧款、其它專項資金);⑨集體統一收取的誰受益誰負擔資金;⑩其它收入(清收歷年欠款、各種代收款、利息收入等)。
3、村級收入必須使用交城縣統一制定的農村財務專用收款收據,收取的資金必須在7日內繳存農經中心統管資金專戶。對不及時繳存的村委會、自然村、村民小組,鎮財政所、農經中心暫停劃拔村委會所有工作經費及項目經費。
4、各村所收各種款項,由村報賬員收取和報賬,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收取。鄉鎮農經中心與村報賬員要定期核對銀行存款、盤點庫存現金,做到賬款相符、賬實相符。
(三)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1、村級開支實行嚴格審批程序,小額開支由村主管財務負責人審批;一般開支由村兩委主要負責人共同審批;大額開支由村兩委會議和村務監督委員會研究同意后(附會議錄),由村主管財務負責人審批;重大投資、開支需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同意(附會議錄),報鄉鎮農經站和鄉鎮分管領導審核后,由村兩委負責人共同審批。
2、村集體發生的財務事項,屬于購入性支出的,必須取得稅務部門正規發票或其他統一規范票據;屬于勞務性支出的,必須以鄉鎮為單位統一印制規范憑證;所有支出憑證必須注明用途并有經手人和證明人的簽字,經民主理財組審核簽字,經村主管財務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由村報賬員報賬,經鄉鎮財務運行監管中心主任審核把關后,由會計人員記賬。
3、村級原則上實行零招待,確需為村級經濟發展而發生的招待費,控制在村自營純收入的10%以內。嚴禁在專項資金和一事一議資金中開支招待費。
(四)財務預(決)算制度
1、年初各村應按照“量入為出、以收定支、略有節余”的原則編制財務預決算方案,通過“四議兩公開”程序,報鄉鎮農經站審核批準。
2、編制收入預算時要深入分析,對能夠實現的各項收入全面摸排,分項列明,要不重不漏。編制支出預算時要充分考慮集體經濟的承受能力和農民群眾的意愿。只有財政轉移支付的村,支出范圍控制在行政辦公費、村(組)干部報酬和誤工補貼三項,有自營和其他收入的村,可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適宜安排公益性和生產性等支出。任何村都不得舉債辦事業,不得為任何單位或個人貸款提供擔保,不得將資產、資金外借。
3、各村財務預決算方案要報鄉鎮農經站備案。每月報賬時,鄉鎮農經站要對村級財務收支實施監督管理。財務預決算方案可合并編制。
(五)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制度
1、中心主任崗位職責。全面負責鄉鎮“三資”的管理、監督、指導等各項服務工作;負責宣傳貫徹落實上級有關“三資”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制度;負責制定鄉鎮“三資”管理的辦法、制度;負責“三資”管理工作的培訓、檢查、審核、審計等工作;協調部門之間的關系。
2、中心會計人員崗位職責。負責審核和辦理財務收支,分村編制記賬憑證,分村登記會計賬簿,分村編制會計報表,撰寫會計分析,核對銀行存款,做好檔案管理工作。加強對各村報賬員的業務指導、監督,按時進行賬務交接工作。加強固定資產、資源總數和分賬登記,做到歸類登記,定期盤點,做到賬實相符,及時提出資產處置意見。
3、中心出納人員崗位職責。把好現金收付關,保證資金安全,禁止坐收坐支,嚴格控制庫存資金限額,及時分村登記現金日記賬,定期與會計做好對賬工作;對不符合制度規定的票據,一律不得給予報賬和進行財務處理。
4、村報賬員崗位職責。嚴格執行有關財務制度,記好村級現金日記賬,按時結賬、報賬,嚴格實行備用金管理制度。做好財務公開、民主監督的具體工作。按時編制、上報本村集體財務收支預(決)算方案。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補償費、一事一議籌資的收繳管理工作。積極參加相關財務知識的業務學習。
5、實行賬款分管,支票、財務印鑒分別保管。
6、鄉鎮村在“三資”管理工作中,因工作失職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或承擔法律責任。
(六)財務公開制度
1、財務公開的內容:①各項計劃包括: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購建計劃、農業基本建設計劃、興辦企業及資源開發投入計劃、收益分配計劃。②各項收入包括:集體統一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集資款、土地補償費、救濟扶貧款、上級部門撥款、社會捐贈及其他收入。③各項支出包括:集體統一經營支出、生產性建設支出、公益、事業支出、村組干部報酬、公務費支出、招待費支出、救濟扶貧專項支出及其他支出。④各項財產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產品物資、固定資產、資源性資產、對外投資和其他財產。⑤債權債務包括:農戶往來、內部單位往來、外部單位和個人往來、銀行(信用社)貸款和其他債權債務。⑥收益分配包括:收益總額、提取公積公益金數額、投資分利數額和其他分配。
2、財務公開的時間:村級經濟組織應在年初公布財務計劃,每月每季公布一次各項收入、支出情況,年末時公布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農戶承擔的集資款、水費、電費、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以及以資代勞等情況。平時對于多數村民或民主理財小組要求公開的專項財務活動,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單獨進行公布;重要的財務活動,應及時逐項逐筆公布。
3、財務公開的形式:以公開欄公開為主,也可通過廣播、“明白紙”、會議等其他有效形式公開。村規模較大或居住分散的村,要按自然村或村民小組進行公開。
4、財務公開的基本程序:各村報賬結束后,鄉鎮農經站要及時記賬結賬,核對無誤后蓋章確認,完成賬務處理后編制財務公開資料,監督各村報賬員進行財務公開。并實行財務公開回執制度,由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并加蓋村務監督專用章。
5、財務公開后,對群眾提出的問題,鄉鎮農經站和村報賬員應及時給予解答和解決,并將結果向群眾公布。凡是公開的資料,鄉鎮村都必須裝訂成冊,集中歸檔保管。
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一)資產清查制度
1、要把資產清查作為常規性工作,每年的年底要組織對村集體所有資產進行清查核實,重點清查固定資產、債權債務、對外、對內投資三方面,對清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程序處理到位。
2、資產清查時要對集體所有的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筑物、機械設備、交通工具、通訊工具、辦公設備、農用水利設備及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設施等進行清查核實,做到賬實相符。
3、村兩委、村務監督委員會牽頭負責組織清查,將資產增值或減少情況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接收群眾監督,清查結果上報鄉鎮農經站。
(二)資產臺賬制度
1、集體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固定資產,要按資產的類別建立資產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及時記錄資產增減變動情況。
2、資產臺賬包括固定資產、內部往來、債權債務、對外、對內投資、低值易耗品等。
3、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要簽訂合同,要登記承包、租賃單位(人員)名稱,承包費或租賃金以及承包、租賃期限等。已出讓或報廢的,要及時核銷。
(三)資產評估制度
1、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產,以參股、聯營、合作方式經營集體資產,集體經濟組織實行產權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設等,要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資產評估,評估結果要公開。
2、鄉鎮農經站要全程參與農村集體資產評估的指導和監督,評估資料要分村歸檔保管。
(四)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制度
1、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要分別制定方案,明確資產的名稱、數量、用途,承包、租賃、出讓的條件及其價格,嚴格按照招標投標程序發包。
2、集體資產采取承包、租賃、出讓等形式流轉的,必須通過“四議兩公開”程序辦理,嚴防集體資產流失。
3、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經營時,要依法簽訂書面承包、租賃、出讓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并向全體村民公開。對時間較長、數額較大的要經司法部門進行合同公正。合同簽訂后,應及時將相關資料上報鄉鎮農經站備案,納入檔案管理。
4、合同的變更、轉包、轉讓,必須通過“四議兩公開”程序辦理,否則視為無效。
(五)資產經營制度
1、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經營的,要加強合同履行的監督檢查,公開合同履行情況。收取的.承包費和租賃金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
2、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資產,要明確經營管理責任人的責任和經營目標,確定決策機制、管理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并向全體成員公開。
3、集體經濟組織實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經營的,其股份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
4、要定期對集體資產的使用、維護和收益進行檢查,確保集體資產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農村集體資源管理制度
(一)資源登記簿制度
1、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灘涂等集體資源,應當建立集體資源登記簿,進行基礎性登記和流動性登記。
2、資源登記簿的主要內容包括:資源的名稱、類別、坐落、面積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集體資源,還應當登記資源承包、租賃單位(個人)的名稱、地址,承包、租賃資源的用途,承包費或租賃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3、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以及發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事項等要重點記錄。
(二)公開協商和招投標制度
1、集體所有且沒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嶺、園地、荒地、灘涂、水面等資源性資產的承包、租賃等流轉要通過“四議兩公開”程序辦理,要依法、民主、公平、公開、有償,并采取公開協商或者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
2、以公開協商方式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出讓金由雙方議定。
3、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應當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招標方案要通過“四議兩公開”程序辦理。在招標中,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中標權。招標投標方案、招標公告、招標合同和相關資料應當報鄉鎮農經站備案。
(三)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林地、荒地、水面、灘涂等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等流轉要簽訂書面合同或協議,合同文本要規范,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并統一編號,統一管理。
2、上交的收入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并定期公開。經濟合同及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并報鄉鎮農經中心備案。
3、要加強對集體資源承包、租賃的監督管理,使集體資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防止掠奪式經營。要建立源權明晰、權責明確、民主監督、科學管理的集體資源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確保集體資源保值增值。
(四)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制度
1、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要統一規劃,少占耕地,節約用地。
2、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集體資產和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主要用于發展生產、增加集體積累、集體福利和公益事業等方面,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不得用于發放干部報酬、支付招待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
3、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要納入賬內核算,嚴格實行專戶存儲、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專項審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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