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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氣站安全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煤氣站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一、總則
(一)目的:使我區工業企業煤氣站安全、環保、節能,建造合理,管理、操作制度安全得當。
(二)煤氣站的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并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三)本規范不適用于已被限制和淘汰的一段式發生爐煤氣站的設計與制造。
二、基本要求
(一)煤氣站建設項目應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和三水區人民政府關于煤制氣項目建設管理的有關要求。
(二)煤氣站的設計應由具備相關設計資質的技術單位承擔完成,整個設計應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xx)、《發生爐煤氣站設計規范》(gb50195—94)、《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6222—20xx)、《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xx)、《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94)、《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91)等標準、規范及其他相關的國家和行業標準和規范。
(三)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施工、安裝和調試單位必須具有相關資質。
(四)加強對煤氣站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檢查,對煤氣站及其附屬設施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安全評估應委托具備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報告應報送區煤制氣項目建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對不進行評估或評估認為存在較大隱患的,必須立即停止運營,進行整改,并將整改報告和評估報告報送區煤制氣項目建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明確煤氣站、各班組的安全生產職責。要求各類人員接受全面的安全技術教育,懂得煤氣生產技術知識,熟悉煤氣站生產工藝流程,掌握生產設備的技術要求,遇到險情時能采取相應的救援措施,并能對存在的環境、安全隱患進行及時的整改。
三、煤氣站的安全管理
(一)制度機構管理
1、煤氣站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煤氣站站長為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煤氣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3、煤氣站應按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站長、安全管理員、班組長、機修工、電工、特種作業工等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2、建立安全責任考核制度,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3、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
1)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3)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管理制度);
4)防塵防毒管理制度;
5)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7)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8)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9)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使用制度;
10)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11)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1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3)事故管理制度;
14)安全生產投入計劃;
15)交接班制度;
16)煤氣安全信息反饋制度;
17)設備維修檢修制度;
18)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9)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20)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企業)。
4、制定安全技術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包括:
1)煤氣站安全技術規程;
2)化驗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3)探火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4)供煤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5)電器儀表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6)煤氣加壓風機安全操作規程;
7)空氣鼓風機安全操作規程;
8)凈化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9)電捕焦油器安全操作規程;
10)水泵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1)夾套和蒸氣包(或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12)熱備爐的安全操作規程;
13)煤氣脫硫裝置安全操作規程;
14)煤氣儲存柜安全操作規程;
15)煤氣的輸送和使用安全操作規程;
16)煤氣爐的并網和脫網安全操作規程;
17)全站送氣安全操作規程;
18)全站停氣安全操作規程;
1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包括火災、爆炸、中毒、斷電、斷水等突發事件的處理);
20)電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1)焊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2)高處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3)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4)動火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5)起重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6)臨時用電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7)動土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四、安全管理要求
(一)人員管理
1、煤氣站站長及安全管理人員應了解煤氣發生爐的基本常識,會使用各種救護設備,懂得一般的急救常識,并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資質;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并經考核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且資格證書在有效期內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3、員工進站工作必須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熟悉本崗位操作技術才能上崗作業;
4、煤氣站崗位作業人員應掌握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措施。
(二)危險作業安全管理
1、生產設備、設施檢測管理。包括:
1)建立生產設施安全檢測維修管理制度;
2)制定檢修計劃;
3)進行檢測、維修前,應對檢測、維修作業進行風險評價,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風險,配備、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4)對檢測、維修作業現場進行安全管理。
2、對動火作業、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起重作業、高溫作業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嚴格審批手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配備監護人員。
3、對進行檢修、維修、施工、吊裝等作業現場應設置警戒區域和警示標志。
4、對承包商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管理,發現問題提出整改要求。
(三)輔助設施安全管理
1、煤氣站應設化驗室,其化驗設備應按經常化驗的項目設置,不經常化驗的項目宜與有關單位協作。
2、煤氣站應設機修間和電修間,其維修設備應按站內機電設備及管道的經常維護和小修的需要設置,大修和中修應與有關單位協作,小型煤氣站可不設機修間和電修間,大型煤氣站應設儀表維修間。維修間距離煤氣站和煤氣管道不小于15米。
3、煤氣站應配備氧氣呼吸器、自動救生器等救護設備,即可在發生意外情況時救護,也可以在帶氣操作、搶修時用于安全防護。有條件的大中型煤氣站應設煤氣防護站,配備救護人員。
4、煤氣站應在煤氣發生爐旁、煤氣加壓機旁等關鍵部位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檢測報警裝置,應符合《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sh3063—1999)的要求,并視情配備便攜式一氧化碳檢測儀,可隨時檢測設備、管道的漏氣情況。
(四)設備的安全管理
1、設備的安全要求
1)空氣管道上設有泄壓水封,爆破閥,煤氣止回閥。
2)各煤氣凈化設備中設有放散管、爆破閥、蒸氣吹掃系統。
3)設備和煤氣管道的放散管上設有取樣嘴。
4)各煤氣設備中的水封有足夠的水封高度。
5)低壓煤氣總管與高壓煤氣總管設有爆破閥。
6)在煤氣設備和管道上設有檢修平臺及防護欄。
7)各設備的安全要求應遵循《發生爐煤氣站設計規范》(gb50195—94)、《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范》(gb6222—20xx)的相關規定。
8)用于生產平衡的濕式浮頂氣柜的有效容積≤200m3。
9)帶有水夾層和集汽包的煤氣站設計,制造,安裝、檢驗應嚴格執行《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
10)煤氣發生爐控火應有汽封,以保證看火插桿時不漏煤氣。
11)水夾套應用軟化水,(水質應符合《工業鍋爐水質》的要求),下部應設排污閥。
12)水夾套集汽入包應設有安全閥,水位控制器,進水管應設止逆閥,嚴禁在水夾套與集汽包連接管上加裝閥門。
13)發生爐的進口空氣管道上應設閥門,止逆閥和蒸汽吹掃裝置。
14)煤氣爐的余熱換熱器應采用火管式換熱器,并符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
15)爐頂總管排空,宜使用鐘罩放散閥。
16)豎管旋風除塵器應分別與煤氣發生爐成對設置。
17)電除焦油器的數量和容量按設計產量確定,但應不小于2臺,并按規范控制煤氣流速。
18)煤氣凈化設備和煤氣余熱換熱器應設放散管和吹管接頭,當凈化設備相聯處無隔斷裝置進應在設備之間的煤氣管道上或較高的設備上裝設放散管。
19)設備和煤氣管道上應按規范要求裝設放散管,放散管的管口必須高出煤氣管道、設備和平臺4m,離地面距離不小于10m ,放散管的閥門前應裝取樣管。
20)電除焦油器,電輕油器,必須設爆破閥,放散管和蒸氣管爆破閥應裝設在設備薄弱處,離地凈高度小于2m時應設防護設施,泄壓口不應正對建筑物門窗,爆破閥膜的材料宜采用退火狀態好的工業純鋁板,并經過試驗。
21)煤氣爐的豎管旋風除塵器宜設泄壓水封。
22)煤氣發生爐、煤氣凈化設備、煤氣柜、煤氣加壓機等設備與管道之間,應設置可靠隔斷煤氣的裝置(如閥門、水封等)當設置盲板時,應設便于裝卸盲板的撐鐵。
23)泄壓或切斷水封的有效高度應按規范要求,煤氣設備的水封應有保持固定水位的設施。
24)煤氣設備管道上裝設的防爆閥、入孔、閥門、盲板等,其裝設高度離操作層或地面大于2m時應設操作平臺。
25)鍋爐、壓力容器、超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應經法定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并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使用登記證方可使用。
26)設備的轉動部份應設防護罩。
2、空氣管道
空氣管道系統應設置下列安全設施
1)在煤氣發生爐的進口空氣管道,應設明桿式或指示式的閥門、自然吸風裝置和止逆閥。
2)空氣總管的末端,應設爆破膜。
3)空氣總管的末端應設放散管,并應接至室外。
4)飽和空氣管道應設保溫層,并應在其最低點裝設排水裝置。
5)空氣管道宜架空敷設。
3、煤氣管道
1)廠區煤氣管道應架空敷設,并應符合《發生爐煤氣站設計規范》(gb50195—94)的要求。
2)煤氣管道應設導除靜電的接地設施,設施電阻應不小于4歐姆。
3)煤氣管道在車間的進口處應設閥門、流量檢測裝置、壓力表接頭、取樣嘴和放散管,裝設位置宜在車間墻外,高于2m的應設操作平臺。
4)車間的煤氣管道不應穿過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煙道、進風道、配電室和變電室,當需要穿過不使用煤氣的生活間時,必須設套管。
5)車間煤氣管道應架空鋪設,如果地下鋪設,則必須符合《發生爐煤氣站設計規范》(gb50195—94)的要求。
6)廠區煤氣管道的坡度不應小于0。005,車間煤氣管道的坡度不應小于0。003,管道的最低點應設排水器。
7)煤氣管道的連接,應采用焊接(熱煤氣可采用法蘭),煤氣管道與閥門或設備的連接應采用法蘭,但與管徑小于50mm的附件連接可用螺紋連接。
8)煤氣管道的隔斷裝置,應采用封閉式插板閥、密封蝶閥、水封或明桿閘閥,管徑小于50mm時可用旋塞。管道檢修需要隔斷處,應增設帶墊圈及撐鐵的盲板或眼鏡閥。
9)吹掃用的放散管,應設在煤氣管道的最高處、煤氣管道的未端、進入車間和設備的進口閥前,但閥門緊靠干管的可不設放散閥。
10)廠房內或距廠房10m以內的煤氣管道和設備上的放散管出口高度,應高出廠房頂部4m。
11)廠區煤氣管道上,每隔150~200m宜設人孔或手孔。在獨立檢修的管段上,人孔不應小于2個。在煤氣管道經常檢查處,應增設人孔或手孔。人孔的直徑不應小于600mm,直徑小于600mm的煤氣管道,應設手孔,其直徑與管道直徑相同。
12)在煤氣加壓機前的低壓煤氣總管上,宜設爆破閥或泄壓水封。
4、氣密性試驗
1)各煤氣管道設備和氣柜在制造及安裝后,應做密封性試驗,并消除泄漏點。
2)在煤氣爐水夾套、蒸汽集汽器系統中進行整體水壓試驗,并設置以下安全保護裝置:
⑴蒸汽集汽器應設有安全閥,以利于超壓時安全泄壓。
⑵蒸汽集汽器應設有壓力顯示儀表以便操作觀察。
⑶排污閥:在滿水位及高水位時,及進排水;在正常生產中定期排污,以保證爐體正常運行。
⑷蒸汽集汽器應設有液位計,以保證水位在正常值。
⑸進水管路應設有止回裝置,以免蒸汽回流。
5、電氣設備
1)煤氣站的供電負荷級別和供電方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
2)煤氣站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室外煤氣設備、煤氣管道的防雷設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防雷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應為二級防雷。
3)煤氣站的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等級,除了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中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以下規定:
⑴當主廠房的貯煤層為封閉建筑,且煤氣發生爐的加煤機與貯煤斗連接時,應屬2區危險環境。但如貯煤斗內不會有煤氣漏入時,且貯煤層為敞開或半敞開建筑時則屬22區火災危險環境。
⑵主廠房底層及操作層應屬非爆炸危險場所。
⑶煤氣加壓機的煤氣凈化設備區、氣柜區應屬2區爆炸危險環境。
⑷焦油泵房、焦油庫應屬21區火災危險環境。
⑸煤場屬23區火災危險環境。
⑹受煤斗室、破碎篩分間、運煤棧橋屬22區火災危險環境。
⑺煤氣管道的排水器室屬2區爆炸危險場所。
⑻ 2區爆炸危險區內的電氣設施(含電機、線路、開關插座、控制操作箱等)均應防爆,21—23區火災危險環境電氣應為防護型。
4)主廠房、煤氣加壓機間、空氣鼓風機間、煤氣凈化設備、氣柜、運煤系統均應設修理照明,儀表盤處應設局部照明。
5)主廠房、煤氣加壓機間內各設備的操作崗位的控制室,煤氣防護站、主廠房各層通道、棧橋處應設應急照明。
6)煤氣站應設調度電話。
6、熱工測量、控制調節
1)煤氣發生爐、空氣鼓風機、煤氣加壓機等設備應設測量儀表,并設在便于操作觀察的場所。
2)煤氣站的儀表應采用二次儀表。
3)煤氣發生爐應裝設空氣流量、負荷和飽和空氣壓力和濕度、煤氣發生爐出口壓力和溫度儀表,各儀表間應采用連鎖控制。
4)汽包或煤氣爐水夾套,應就地裝設水位和蒸汽壓力的指示儀表。
5)煤氣站的空氣管道、煤氣管道、氣柜應裝設下列參數儀表:
⑴空氣總管壓力、空氣鼓風機出口壓力
⑵低壓煤氣總管壓力
⑶煤氣加壓機出口煤氣壓力
⑷煤氣柜容積指示
⑸煤氣站出口煤氣壓和溫度
⑹煤氣站出口煤氣流量
6)電氣濾清器絕緣子箱內應裝設測量溫度的儀表。
7)煤氣發生爐應裝設空氣飽和溫度自動調節裝置。
8)煤氣站宜設下列自動(半自動)控制調節裝置:
⑴煤氣站生產負荷自動調節(或人工調節)
⑵汽包水位自動調節、報警、人工調節
⑶發生爐出灰自動(半自動)控制
⑷發生爐加煤自動(半自動)控制
⑸煤氣爐上段出口煤氣溫度自動調節、報警、人工調節
7、信號與安全連鎖
煤氣站的信號和安全連鎖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空氣總管的空氣壓力下降到設計值時,應發出聲、光信號;當壓力繼續下降到允許值或空氣鼓風機停機時,應自動停止煤氣排送機運行,并應發出聲、光信號。
2)當煤氣加壓風機前低壓煤氣總管的煤氣壓力下降到設計值(設計煤氣柜的煤氣柜容積低限時),發出聲、光信號,當繼續下降到允許值時,必須自動停止煤氣加壓風機運行,并發出聲、光信號。
3)當電氣濾清器出口煤氣壓力下降到設計值時,應發出聲、光信號。
4)當電氣濾清器絕緣子箱內的溫度下降到設計時,應發出聲、光信號。
5)電氣濾清器應裝設煤氣含氧量自動連續檢測裝置。當含氧量大于0、8%(v)時,應發出聲、光信號,當含量達到1%(v)時,應自動或手動切斷其高壓電源。
6)當大型煤氣站的煤氣排送機、空氣鼓風機軸承溫度大于65。c或其油冷卻系統的油壓小于50kpa時,應發出聲、光信號。
7)煤氣加壓機的電動機,必須與空氣總管的空氣壓力傳感裝置或空氣鼓風機的電動機進行聯鎖,其聯鎖方式應分別符合下列規定: ⑴當空氣總管的空氣壓力升到設計值以上時,方應啟動煤氣排送機,當降到允許值時,應自動停止煤氣排送機的運行。⑵空氣鼓風機啟動后,方應啟動煤氣加壓機;當空氣鼓風機停機時,應自動停止煤氣加壓機;聯鎖裝置應能使所有空氣鼓風機相互交替工作。
8)煤氣加壓機的電動機,必須與煤氣排送機前低壓煤氣總管的煤氣壓力傳感裝置進行聯鎖。當壓力下降到允許值時,應自動停止煤氣加壓機。
9)當煤氣加壓機、空氣鼓風機的電動機采用管道通風時,其電動機與通風機的電動機之間應設電氣聯鎖。
10)連續式機械化運煤和排渣系統,其各機械之間應設電氣聯鎖。
8、操作安全要求
1)嚴格按規程操作,認真控制好各工藝要求的參數,出站煤氣含氧量應小于規定值(<0、5%)。
2)煤氣設備和煤氣設施嚴禁在負壓狀態下運行。
3)煤氣設備和煤氣管道上的水封均應有定期清掃制度,且隨時保證在溢流狀態下運行。
4)嚴格化驗制度,停爐、吹掃、送氣均應在氣樣合格后,才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操作。
5)煤氣設備應在技術狀態良好的條件下運行,有故障應及時處理或停機處理,嚴禁在非正常的情況下強行生產。
(五)、設備檢修安全要求
1、停、送煤氣的安全要求
⑴凡有計劃停、送煤氣操作,應事先通知煤氣站專職防護人員到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且應由指定負責人統一指揮,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⑵停煤氣后,用蒸汽或惰性氣體對設備進行吹掃(兩次),特別是設備或管道死角、隱蔽部位的殘余煤氣。取樣化驗合格后,才能進行檢修,且所取的氣樣不小于2個。
⑶凡與設備或煤氣管連接的循環水管、汽管、焦油管、排污管、放散管等工藝管道,在主體設備吹掃的同時應進行吹刷清洗,將這些工藝管道內的煤氣吹刷出來。
⑷設備檢修后,在送煤氣之前應用停氣的同樣方法和步驟,用蒸汽或惰性氣體將設備或煤氣管道內的空氣吹凈;用蒸汽將附屬的工藝管道內的空氣吹刷干凈,且應取氣樣分析含氧量,合格后方可進行送煤氣操作。
2、檢修作業的安全要求
⑴任何設備檢查均應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專人負責安全工作。
⑵根據規程采取可靠、完善的安全措施。
⑶進入煤氣設備內部修理應有兩人以上。且設備外應有專人負責監護聯系。
⑷頂氣抽堵盲板時,應由專職防護人員進行。
⑸在檢修過程中,嚴禁在煤氣生產設備上接電焊機的接電線,或在上面引弧打火,或沖擊、碰撞。
⑹檢修后的施工廢料、油污垃圾應即時清理并運出現場。
3、停、送電的安全要求
⑴煤氣設備檢修或檢查需要停電時,應由值班電工進行停電操作。
⑵電工切斷電源后,應將“嚴禁送電”這類警告牌掛在電源開關上。
⑶檢修或檢查完畢后,由檢修負責人通知值班電工,經電工檢查確認后才能進行送電操作。
⑷停電操作警告牌應由值班電工負責保管,停、送電有關事宜應由值班電工負責執行,并做好停、送電的記錄。
4、檢修動火的安全要求
⑴凡屬在煤氣危險區域內動火,動火單位必須事先向安全部門提出動火申請,并根據安全部門提出的安全預防措施,做好滅火準備工作,并備有足夠的急救防護工具和消防器材,經檢查合格后,發給許可動火牌,方可動火作業。
⑵在危險區域動火時,批準動火單位應派人到現場監督。
⑶帶煤氣頂壓力動火時,動火點附近不準另有其他明火,有電源的設施、設備、動火時應切斷電源,并掛停電警告牌,且在煤氣設備系統內始終保持正壓,煤氣管道內處于輸送狀態,壓力保持在20~60mmh2o。動火人員應佩帶防毒面具。
⑷在帶有焦油的管中有積炭的設備上動火時,應先將焦油和積炭徹底清除干凈,以防裂解氣達到爆炸著火下限而造成著火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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