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一区二区中文在线,无遮挡h肉动漫在线观看,国产99视频精品免视看9,成全免费高清大全

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01-02 18:20:37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1

  受限空間涂裝作業是一項危險性極大且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作業項目。為了規范受限空間涂裝作業安全管理,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現根據《浙江省船舶修造企業安全生產基本要求》、《浙江省化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程(試行)》,結合我市船舶修造企業實際,制定此制度。

  一、作業票審批制度。進行受限空間涂裝作業前,必須先向公司提出申請。公司在審批前,必須先派2名以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到現場檢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符合安全條件后,檢查人員簽字再送公司主管領導批準。作業班組長在拿到《作業票》后,要向作業人員詳細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并檢查安全措施落實到位,方可按照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票》有效期為12小時。《作業票》要留有存根,作業結束后交回公司保存。

  二、強制通風換氣制度。受限空間涂裝作業過程中,必須有管道式的強制通風換氣措施,即在外部設置氣泵并用管道將新鮮空氣送至受限空間內部形成正壓,將內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氣體排出到外界,保持內部空氣潔凈、安全。在外部設置的氣泵電機要防爆,送氣管道要有防靜電功能。

  三、空氣檢測制度。受限空間涂裝作業場所在開工前30分鐘、作業過程中每隔1小時都要進行氧氣、有毒氣體、易燃易爆氣體濃度檢測,發現氣體濃度超標時,要立即暫停作業并撤出人員,待通風換氣至氣體濃度檢測符合標準后方可繼續作業。涂裝結束后24小時內禁止一切動火作業。

  四、作業防爆制度。受限空間涂裝作業時,在內部一律禁止使用電氣設施設備,原有固定的電氣設施一律采取斷電措施,照明采用手電筒或防爆礦燈;在外部作業周圍6米內嚴禁使用非防爆電氣。

  五、安全警戒制度。受限空間涂裝作業場所周圍要設置警戒線,防火間距應大于12米,要在重要位置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作業過程中必須有專人監護,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警戒線內。作業區域內不得存在明火作業。

  六、勞動保護制度。在受限空間使用高壓噴漆時,作業人員必須穿戴防靜電專用噴漆服、工作鞋,佩戴防毒面具和正壓式送風系統。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定時到外部休息。

  七、限量存放物料制度。受限空間噴涂作業時,高壓氣泵和油漆筒一律設置在外部;手刷、滾筒等手工涂裝作業時,作業場所的涂料貯存不得超過當班用量。稀釋漆料要有專用場所,不得在受限空間內進行。

  八、應急救援制度。受限空間涂裝作業時要制定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配置消防器材、防毒面具、應急藥品,外部設置監護人員,并采取有效的聯絡方法,隨時掌握內部情況。

  九、安全培訓制度。涂裝作業從業人員首次上崗前,必須先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對涂裝作業基本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應知應會,并經考試合格;涂裝施工單位要依法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再教育再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安全管理制度2

  安全管理制度是指組織和個人為組織生產和安全作業而制定的規章制度。以下是一些安全管理制度知識: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規定各個部門和個人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

  2.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規定各項業務操作程序和標準,以確保安全生產。

  3.安全檢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4.安全教育制度: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5.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對安全事故進行報告和處理,并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6.安全防護措施制度:規定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的實施標準和程序,以確保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7.安全保衛制度:對安全保衛工作進行規范和管理,確保生產現場的安全。

  8.安全技術措施制度:規定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標準和程序,以確保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9.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和評價,以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10.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定各項安全技術操作的程序和標準,以確保安全生產。

安全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確保學校不受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一、倉庫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倉庫區域應按消防技術規范要求設置醒目防火示意標志,嚴禁明火,并切實加強監督檢查。

  三、嚴格執行《學校公用物品管理規定》,履行倉管員職責,做好物資防潮、防腐、防火、防暴、防鼠、防盜等安全工作。

  四、倉庫物資的.存放應做到按類別整齊、規則,堅決執行“六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2.不準隨意進行動火作業;

  3.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設備;

  4.不準在庫內住宿和讓無關人員進入;

  5.不準將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準堵塞庫內的消防通道。

  五、倉庫內禁用碘鎢燈,日光燈等電器設備和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得使用60瓦以上燈泡。

六、下班時,倉管員必須檢查貨物,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七、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嚴禁堆放其它物品,并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整好用。

  八、禁止在庫內進行焊接切割作業,特需時,應先取得安全部門批準,并落實防范措施方可進行。

  九、發現隱患,及時采取防范措施,發生火災時,立即撲救,并及時報告。

安全管理制度4

  一、食品進貨臺帳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并保留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并復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簽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

  二、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布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于社會監督。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制度

  主要內容:

  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簽標注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五、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并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并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六、食品事故報告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責任人,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安全管理制度5

  ⒈值班人員必須忠于職守,按要求仔細巡查、檢查幼兒園的重點場所。

  ⒉白天、夜間均有專門人員對校園進行全面巡查,夜間巡查每小時一次。

  ⒊加強重點部門、重點場所夜間巡查工作,要善于觀察和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做出正確判斷。

  ⒋針對幼兒園公共設施、消防安全、綜和治理進行全面巡查,若有異常情況及時進行應急處理,并將情況認真記錄和上報安全保衛科。

  ⒌結合幼兒園監控錄像,每天進行安全巡查情況分析,排查安全隱患,制定預防措施,并落實到實處。

安全管理制度6

  1、認真掌握單位各項制度、熟悉制度的內容,服從單位保衛部門的領導,完成交界的任務。

  2、嚴格執行門衛各項,盡職盡責,及時發現問題妥善迅速處理,并向綜合部門匯報。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對當班未了事宜應詳細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

  4、在崗執行勤務時,要著裝整潔,待人文明禮貌,處理問題時,要以法規和制度以理服人。

  5、在崗執勤時間,不準擅自離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特殊情況必須離崗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6、執行任務期間不準飲酒,看書刊雜志、睡覺、洗澡、閑談,嚴格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

  7、當班人員要對出入單位內的各種車輛進行檢查,出入單位車輛內的.物品進行清點,出入車輛所載的物品應與出門證相符,無出門證或與出門證不符的不準出單位。

  8、外單位來本單位聯系業務人員,職工家屬和來訪人員及車輛進單位時應遵守單位車輛管理規定,人員及車輛出入需登記換證。

  9、對違反上述規章制度的人員,適情節輕重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者自負。

安全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規章、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適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

  3職責

  3.1安全生產制度評審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職能部門人員,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定期評審。

  3.2車間主任負責組織對車間作業活動安全操作規程進行編制或修訂。

  3.3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報審稿經總經理審批后,發布實施。

  4控制程序

  4.1評審和修訂的時機和頻次

  4.1.1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體公布或通過文件精神下達。

  4.1.2安全生產行政管理部門發放安全管理相關文件、通知時。

  4.1.3公司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時,各相關部門編制相應的生產工藝和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4.1.4當發生事故時,工藝、技術、材料等發生變更時,由安全環保科組織相關部門及時對管理制度進行修訂,確保管理制度的適用性和有效性。

  4.1.5當公司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或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綜合管理部應組織先骨干部門及時對管理制度進行評審和修訂。

  4.1.6公司綜合管理部每年定期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適用性評審和修訂工作。

  4.2評審和修訂

  4.2.1制度評審和修訂的原則;

  a.制度評審的區域包括:目的、適用范圍、術語、責任、控制要點及方法、相關支持文件、相關記錄。

  b.注意把公司制度評審與部門制度評審相結合,將公司制度和部門制度評審結合起來,做到“審點帶面”,從面推動公司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經營管理手段的科學性。

  c.注意制度評審意見的建設性,不僅要找出制度制定、執行中的漏洞,更關鍵的是要提出客觀/科學的建設性意見,要體現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d.注意制度評審的科學性。評審組成員應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理論水平。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評審,完善制度。

  4.2.2評審組根據評審結果對公司相關制度出具修訂草案,提交公司領導審批。

  4.2.3公司領導審批后,評審組將行館制度制定成冊,必下發各單位。

  5.附則

  5.1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5.2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安全管理制度8

  1、幼兒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幼兒人身安全。

  2、幼兒在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幼兒。

  3、幼兒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幼兒園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幼兒開展有害幼兒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后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幼兒園任何人無權對幼兒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的`幼兒,所有幼兒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幼兒園應適當組織幼兒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于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幼兒參加。

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條

  石油成品油庫(以下簡稱油庫)是接卸、儲存、供應石油成品油的基地。為了提高油庫的科學管理水平,做好成品油的供應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石油成品油(以下簡稱油品)具有易燃爆、易揮發、易滲漏、易于集聚靜電荷的特性。油庫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生產的保障能力。

  第三條

  油庫要積極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不斷提高油庫現代化技術水平。

  第四條

  油庫必須做好各項基礎工作,不斷提高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現代化的'管理水平。

  第五條

  油庫必須貫徹執行勤儉辦企業的方針,改善經營管理,減少油品損耗,降低流通費用,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油庫必須根據設計規范,制定布局總體規劃。經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審定批準后,作為擴建和更新改造的依據。新建、改建油庫時,油庫管理部門要參與方案論證、設計審查、竣工驗收。油庫及其主要設備拆遷,要按程序上報批準后,方能實施。

  第七條

  油庫必須認真做好職工思想政治工作、遵章守紀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第八條

  油庫必須根據本制度要求,結合本身實際情況,建立起從油庫主任到每個崗位職工分工具體、職責明確的崗位責任制、技術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到嚴格考核,保證貫徹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加強本單位的港口安全生產工作,改善港口安全生產條件,確保本單位港口從業人員在港口生產過程中的作業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單位的港口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企業法人負責制,本單位相關負責人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港口生產要服從港口安全的需要,實現港口安全生產。

  第三條本單位的港口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是本單位港口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本單位負責人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港口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港口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港口作業安全保護計劃,實施港口安全生產檢查和管理,協助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調查處理港口生產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四條本單位的港口作業部門必須成立港口安全生產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港口從業人員進行港口安全生產教育,制訂港口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港口安全操作規程。實施港口安全生產檢查,貫徹執行港口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港口生產安全。港口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單位的港口作業部門負責人擔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港口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兼)職港口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有關港口安全知識。

  第五條港口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本單位的企業法人是本單位港口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本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有關負責人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港口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

  第六條本單位各港口從業人員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主動配合做好港口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本單位港口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規,綜合管理日常港口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本單位港口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和個人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本單位港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港口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管理港口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港口生產,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港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港口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港口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港口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本單位港口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提出防止港口安全事故的措施,并督促落實。

  7、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港口作業安全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以及港口安全設施、設備的配備標準,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本單位的港口作業部門要經常檢查、督促有關港口作業人員要遵守港口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要做好港口作業設施、設備、工具等的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并及時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港口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九條本單位港口從業人員在港口生產、作業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港口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愛護港口作業設施、設備、工具等,以及港口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凡進入本單位從事港口作業的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作業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而從事港口作業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在本單位港口作業區范圍內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特種設備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上崗資格證書后,才能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再教育。

  第十二條本單位的港口作業設施、設備、工具等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施、設備、工具等,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進行危險程度較高的港口作業時,必須在作業現場加設防護設施、設備。

  第十四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單位的港口作業現場進行有關作業時,本單位應加強管理,并與外單位人員簽訂港口作業安全協議,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港口作業安全操作規程者,責令其停止港口作業。

  第十五條本單位需嚴格執行港口安全會議制度,在每月月初進行一次港口安全例會,通報上月的港口安全生產情況,明確本月港口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并制定本月的港口安全檢查計劃;分析上月在港口安全生產中所暴露的問題,制定相應對策,避免類似港口安全問題的出現,將港口安全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第十六條本單位需嚴格執行港口安全自檢制度,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港口安全自檢,重點檢查港口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港口安全隱患整改情況、有關港口作業設施、設備、工具的安全技術狀況,并做好記錄。如發現影響港口安全的隱患時,必須立即停止港口作業,待整改符合安全后,方可恢復港口作業。

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安全管理制度12

  1.嚴格執行國家使用鍋爐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學習鍋爐使用的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2.生產部經理是鍋爐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管理培訓司爐人員掌握安全使用常識.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術,使其取得鍋爐操作相應資格,方能上崗。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交班人員按規定應向接班人員交待當班設備運行情況,巡視檢查設備狀況,包括:水位表.壓力表.溫度計等,交接班時要認真掌握鍋爐運行情況。沒有交待清楚崗位設備運行情況或接班人員沒有到達現場,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保持鍋爐正常運行。

  4.為確保鍋爐安全運行,延長其使用壽命,不得擅自改變鍋爐結構.閥門和管路系統。必須堅持每天對鍋爐.管道和附屬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檢修。

  5.鍋爐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爐的狀況下進行經常性的保養,跑.冒.滴.漏的閥門要及時檢修或更換。運行的鍋爐實行定期內外部檢驗,每月一次打開安全閥實驗,必要時及時調整和更換。

  6.鍋爐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與鍋爐保持適當距離,謹防發生火災。并注意檢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鍋爐運行時保持鍋爐本體清潔,無污垢.無滲漏,無銹和腐蝕,認真詳細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8.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內。

  9.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時刻保持高度責任感,不失時機地關注氣壓.水位.溫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0.鍋爐房要配有滅火器材,要做到認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11.出現事故及時上報,實事求是的寫出書面事故報告,待調查清楚,分清責任后,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損失,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并按價賠償。

安全管理制度13

  1.目的:建立動火證辦理和使用制度,動火中應按規定落實程序。

  2.范圍:適用于公司內所有的動火管理。

  3.責任者:安全部、保衛科、動火單位(部位)。

  4.程序:

  1)禁火區的劃分:公司安全部門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固定動火區以外,一律為禁火區;在禁火區動火,必須辦理動火證制度。

  2)動火許可證的辦理、使用:

  a)在禁火區,除生產工藝用火外,其他可產生火焰、火花和赤熱表面的作業均屬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手續,嚴禁無動火證動火,否則從嚴論處,電工必須持有效動火證后,接電焊機,否則從嚴論處。

  b)申請動火單位,應根據動火安全規定落實動火中的各項動火措施,安排好動火監護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職工)后方可申請動火。

  c)動火證由申請動火單位指定專人或動火項目負責人辦理,動火證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特別危險區動火,報分管生產副總審批。

  d)安全部門向動火負責人及其了解動火前準備工作情況時,都必須如實回答,否則從嚴處理。

  e)必須在動火證批準有效時間和區域內進行動火工作,凡延期或補充動火都有必須重新辦理“動火證”。

  f)動火人到達動火地點后,首先要檢查動火證中的各項措施是否落實,如有一項不落實,有權拒絕動火。

  g)“動火證”由動火人隨身攜帶,不得轉讓,不得涂改或轉移動火地點。

  h)動火證審查批準,必須到現場審查,確認安全、可靠,方能開具“動火證”。

  3)動火中落實的安全措施:

  a)將動火設備內的可燃、易燃物質徹底清理干凈,然后用蒸氣或空氣吹掃或水洗,并保持足夠的時間和次數,保證容器內無可燃、爆氣體或液體,最后還要放滿清水。

  b)切斷動火容器設備相連管道,并加設備盲板,進行徹底隔絕動火車間易燃易爆物料必須清理干凈。

  c)進入塔、油罐容器動火,應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測定,合格后方可動火,并必須到安全部門開具罐內安全審批單,方可進入容器。

  d)能拆下的管道,閥門、水容器等應盡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帶動火,更換下的設備、儀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動火期間安裝的,應清洗干凈后方可進行。

  e)動火前應整體考慮,與制造部門聯系,如有威脅的動火安全的相鄰部門及其他,制造部門應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f)動火前動火負責人應定出應急措施,備好監火滅火器材,監火一律使用指定專用滅火器,如需動用其他滅火器,需經安保科同意,否則按廠規廠紀處罰。

  g)動火工具必須完好,安全措施齊全,符合安全要求,氧氣瓶和乙炔瓶離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與氧氣瓶應距7米以上,如違反規定出現事故,由動火人員負責。

  h)動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溝、電纜溝、排水溝應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閉隔離,5級以上大風不準室外高處作業。

  i)電焊回路線應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應盡量縮短回路線距離。動火過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緊急情況時,應停止動火。恢復正常,且應批準后方可繼續動火。

  j)室內動火應將門窗打開,周圍設備遮蓋,附近不準有石油醚、酒精等揮發性強的易燃物,用于生產或敞開存放,擦洗設備等,同時易燃易爆物料在動火期間不得通過動火現場。一個車間動火,相鄰車間需做好相應的防護措施,防止火災蔓延。

  k)非特殊情況,嚴禁帶料、帶壓和開車動火。

  l)動火完畢,電焊人員應熄滅余火,切斷電焊機電源,關掉乙炔和氧氣發生器,檢查確保安全后,方可離開。

  m)乙炔瓶和氧氣瓶除車間檢查外,必須按規定存放。

  n)動火結束,監火人員應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動火負責人應將動火現場全面檢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o)各級安全員,義務消防隊員有權對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p)監火人在動火期間自始自終不得離開監火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需離開崗位時,動火負責人必須指定代理人。

  4)動火安全措施:

  a)將動火設備(塔、容器、油罐、管線等)內之油品、溶劑、油汽等可燃性物質徹底清理干凈,并有足夠時間進行蒸汽吹掃和水洗,達到動火條件。

  b)切斷與動火設備相連通的設備管線,加盲板。

  c)動火設備通以蒸汽(或氮氣)進行動火。

  d)塔、油罐、容器動火,應做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測定,合格者方可動火。動火前人在外邊進行設備內打火試驗。工作時人孔外應有專人監護。

  e)塔內動火,可用石棉布或毛毯用水浸濕,鋪在相鄰兩層塔盤上,進行隔離。

  f)動火附近之下水井、地漏、地溝、電纜溝等應清除易燃物,并予封閉。

  g)電焊回路線應接在焊件上,不得穿過下水井或其它設備搭火。

  h)高空動火不準許火花飛濺,以海草席或石棉布進行圍接。

  i)動火過程中,遇有跑油、串油和易燃氣體,應立即停止動火。

  j)動火現場,備用滅火工具(如蒸汽管、滅火機、砂子等)。動火完畢,應將滅火工具放回存放處。

  k)室內動火,應將門窗打開,周圍設備遮蓋,封閉下水漏斗,清除油污,附近不得用汽油等易燃物質清洗設備零件。

  l)下水井動火,應將易燃物吹掃干凈,封閉進出口。如向井內接管線,而不在井內動火,則將井內管子一端封閉予以隔離。

  m)灌區動火,油罐不得脫水,清除易燃物,注意風向。

  n)電纜溝動火,檢查無易燃氣體和積油,必要時將溝兩端隔絕。

  o)上班開始工作前和下班后,均應認真檢查,條件是否有變化,不得留有余火。

  5)安全措施和要求:

  a)進入帶攪拌機的罐內作業,須先斷電并掛“禁止合閘”警告牌。

  b)入罐作業前,必須脫開設備上物料、汽(水)管出入口、閥門并加設盲板。

  c)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的容器設備檢修前,須將內部物料徹底排放或清除,并視具體情況用水沖洗或用蒸汽吹洗或用熱水煮洗或用藥液洗滌,氣體貯罐用氣體置換后再用空氣置換至無毒無味。

  d)罐內要有足夠照明。干燥時,使用36V低壓燈,潮濕時,使用12V低壓燈。易燃易爆場所,使用防爆型低壓燈。

  e)罐內要根據濃度架設安全架臺,安全梯要有防滑措施。

  f)入罐(坑、釜、井)作業前,須嚴格佩戴好必要的防護用品,落實相應安全措施后方可入內,以防止中毒窒息,不明內部殘物特性,嚴禁入內。

  g)罐內作業期間,必須指派監護人,負責內外聯系,落實應急措施。

  h)罐內檢修必須敞口作業,應采取通風措施(禁止直接送氧),并采取間歇作業為宜。

  i)如須進行其它動火等作業,應同時辦理手續,并落實其安全措施。

  j)因故作業中斷的一天以上,應重新補辦罐內作業手續。

安全管理制度14

  為了加大教育執法力度,推進依法治校,使幼兒園的各項工作都以法律為依托,保證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責任是指在幼兒園內教育教學中出現的重大事故,造成影響教學秩序正常進行和幼兒園財產安全及師生身心傷害的,從而追究其責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責任。

  二、對上級主管部門的教育教學工作,安全四防工作,法規教育等工作會議和有關工作要求,不傳達,不執行或拖延執行,不及時匯報,給工作造成損失的。

  三、教育教學事故、安全責任事故的責任追究制,遵循誰主管誰負責,有錯必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四、對依法治校工作態度不好、不能按時完成或不積極布置關于依法治校的宣傳、學習造成師生缺乏法律法規知識,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范意識,出現違法事故的。

  五、對所負責的范圍內的教育教學、安全事故,遲報、瞞報、漏報、不按規定呈報的。

  六、對事故不能及時匯報和應急處理或處理不當,造成事態擴大,影響嚴重的'。

  七、不服從上級指揮,玩忽職守,工作失控、瀆職,造成事故或事態擴大的,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若經哪位批準,由哪位承擔主要責任,該責任人承擔次要責任。

  八、對幼兒園安全防火器材設備設施保管、修繕、維護不及時造成損失的。

  九、不按操作規程操作,開關、電路電器、電閘、保險絲等不按時檢查、檢修、校驗造成事故的。

  十、不經允許擅自使用電器、私自接電線、裝電器造成事故的。

  十一、食堂、飲水不執行食品衛生法,造成事故的。

  十二、對有毒、易燃、易爆藥品保管使用不當的。

  十三、在校內點燃明火、吸煙、隨地丟煙頭造成事故的。

安全管理制度15

  為保證倉庫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進生產發展,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公司財產物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節通則

  第一條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辦法及注意事項,并會正確地使用本倉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條倉庫負責人應經常向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三條各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

  第四條庫內存放的產品要按規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產品日期分別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

  第五條庫內產品不得擅自堆積太高,應規定庫內安全容量。

  第六條庫內應保持良好通風,必要時可安裝通風設備。

  第七條同一庫內不得亂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響的產品,應放置性質相同的產品。

  第八條各庫的照明系統,須按時聯系有關部門及時作好技術檢查,檢修,以免失效。

  第九條倉庫用的一切防火設備要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其數量按規定配備。

  第十條倉庫內部和周圍,嚴禁煙火。

  第十一條倉庫保管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要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狀發生,如有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以便追查處理。

  第十二條倉庫周圍和內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積存,以免引起火災。

  第十三條外來人員未經倉庫主管領導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倉庫,安全檢查人員憑證件可進入檢查。

  第十四條處罰

  (1)對本規定執行不力的當班人員.管理人員分別處100元.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輕重和損失大小處200—1000元罰款,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2)對違反規定,在倉庫抽煙動火人員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

  第二節油類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油庫管理人員必須精通倉庫各種油類安全存放的知識及有關注意事項,并會正確使用該油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第十六條油庫主管負責人經常對油庫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有關安全及消防知識的教育,并進行考試。

  第十七條各油庫的建筑及設備必須適合各種油類貯存。

  第十八條油庫內嚴禁煙火,庫內外應保持清潔整齊,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倉庫附近道路必須暢通,不得有礙消防車通過的障礙物。

  第十九條各種油庫必須設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設備和黃沙,并經常進行檢查。

  第二十條油庫照明必須是防爆燈,電線要有保護管,禁止使用明電線或破電線。

  第二十一條各類油物要分開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領取出現錯誤。

  第二十二條搬動油桶時不得亂撞亂摔,要輕拿輕放,防止發生事故。

  第二十三條倉庫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以保持室內溫度適宜,如室溫達到32℃應盡量避免搬運發放。

  第二十四條開啟油桶時,禁止用鐵器敲打,必須使用銅質或鋁質工具。

  第二十五條非油庫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入內,嚴禁穿鐵釘鞋,帶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內。

  第二十六條處罰

  (1)對本規定執行不力的當班人員.管理人員分別處100元.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輕重和損失大小處200—1000元罰款,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2)對違反規定,在油類倉庫抽煙動火人員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

  第三節藥品試劑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對所有存放藥品試劑的'性質,保管辦法及安全注意事項精通熟悉,并會正確地使用本庫的安全及消防設施。

  第二十八條倉庫主管領導須經常對倉庫管理員進行業務,安全及消防知識教育,并定期進行考試。

  第二十九條倉庫周圍要保持清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暢通無阻。

  第三十條倉庫的電氣設備及照明必須是防爆型,并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損。

  第三十一條庫必須備用足夠,合適的消防設備。

  第三十二條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必須貼有明顯的品名標號,以防領錯。

  第三十三條搬動藥品.試劑時,必須輕拿輕放,禁止摔打和撞擊,如包裝有破捐損的應立即處理。

  第三十四條庫內嚴禁煙火及攜帶引火物。

  第三十五條非本庫人員不得隨意入庫,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入庫時,應在登記簿上登記,經倉庫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

  第三十六條處罰

  (1)對本規定執行不力的當班人員.管理人員分別處100元.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輕重和損失大小處200—1000元罰款,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2)對違反規定,在藥品試劑倉庫抽煙動火人員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

【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教育安全管理制度03-01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06-24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05-24

安全控制管理制度06-01

日常安全管理制度03-03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03-20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03-30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03-29

駕校安全管理制度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