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外出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人員外出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人員外出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員工外出流程及報銷,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外出定義
1、員工外出分為外勤和出差二種。
2、因公出差,于本市或本地區范圍內,當天往返的,視為外勤。
3、因公出差,不能當天往返,且發生住宿的,視為出差。
四、審批程序、權限和流程
1、員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并交由廠長審批,總工批準。
2、研發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由總工審批,并報請總經理批準。
3、項目組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報請總經理批準。
4、公司總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由人事部審批,報總經理批準。
5、員工出差國外一律由總經理批準。
6、各部門將填寫好《出差申請單》交由前臺處,前臺確定簽批完整后,掃描電郵至相關人員,并在第一時間通知到出納及人事行政部。
7、出納收到《出差申請單》,根據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員級別購買火車票或飛機票。若火車售票系統內車票不足或無票情況下,需要更換出差日期,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到相關部門負責人。
8、員工外出時,必須嚴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況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或相關人員代為填寫或出差后補辦。否則,視為曠工。
五、外出人員管理原則
1、出差人員必須采用高效、經濟、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線和時間出行,反對浪費行為,提倡節約。
2、外出人員公干時,應隨時保持熱情、禮貌、友好,自覺維護公司形象。
六、差旅費構成
1、長途交通費:飛機、火車、輪船、高鐵、長途大巴產生的費用。
2、市內交通費:公交、地鐵、出租車產生的費用。
3、住宿費:異地出差因過夜住宿產生的費用。
4、餐費補貼:按地區標準和職務,限額計發補貼。
5、通訊費用:因工作需要電話溝通產生的費用。
6、其它費用:傳真、復印、郵寄等公共費用。
七、具體規定如下:
1、外勤人員外出時,須在《外勤人員登記表》上登記簽字即可。外勤人員報銷:公司這邊只報車費,工廠除了報車費,另外報銷餐費和住宿費。但是沒有出差補貼。外勤寫外出單,出差寫出差單。餐費按15元/餐補貼中/晚餐。
2、出差人員選擇交通工具一般以火車/長途大巴為主,火車行駛6小時以內,乘坐硬座;6小時以上為硬臥。管理級人員或研發部人員可乘坐高鐵/飛機出行。特殊情況下,出差人員選擇飛機出行,必須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出納也可綜合市場票價,擇優選擇交通工具。
3、普通員工一線城市餐費補貼5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40元/天;主管級以上人員一線城市餐費補貼7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60元/天。
4、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出差具體情況(如工作量、工作環境等),為外出人員申請出差補貼,補貼標準為15—20元/天。
5、因工作需要產生的通訊費,出差負責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月補貼,特殊情況,可酌情增加報銷費用。出差人員出差時間不足一個月情況下,也可按此標準執行。
6、普通員工住宿費用報銷一般不超過120元/晚,管理人員不超過150元/晚。超出部分自理。
7、因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人員,須事前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不予報銷。
8、因公務出差,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辦理私事時,應提前向廠長/總工申請,同意后方可辦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9、出差人員中途改變路線時,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同意后方可執行。
10、員工出差必須每天以郵件/電話形式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不能以郵件形式匯報的,應每天記錄當天工作內容,并于返回后以郵件形式發放至相關人員。重要人員出差返回5天內應向總工和相關人員提交出差報告。
11、出差人員需要借款時,填寫《借款單》,并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后方可領取。
12、管理人員因個人原因需要參加會議、學習、培訓期間,公司提供有薪假,但每月不超過二次,每次不超過一天。公司不承擔任何食宿和交通費用。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13、員工因病、因事需要在當地請假,可由出差負責人批準,并知會相關人員。出現無出差負責人或請假超過二天以上者,須報請廠長或總工批準。
14、因生病(需要住院)可按標準支付出差補貼,不報住宿費、餐費和市內交通費。住院期間出差補貼不超過10天。
15、出差中公休:出差過程中,若遇公休日,應以公務為重,繼續執行出差任務;若遇到出差單位公休無法辦公,可安排休息。
16、超期停留:出差過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斷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過預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實基礎上,按實際差旅費報銷。
17、出差結束后回公司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出差地請事假/病假,不直接回公司的.,按出差地到公司的交通費用(火車硬座/硬臥)報銷;出差時遇法定節假日放假,不直接回公司的,不予報銷。
18、員工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國家規定加班費計算。出差在途遇周六日可計作加班或安排調休。
19、外出時借道探親訪友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方可,相關費用不予報銷,探親訪友期間公司不予發放任何補貼。
八、出差費用報銷審核
1、出差人員按相關標準范圍內實報實銷,超支自理。
2、出差住宿費用的審核以實際過夜天數和限額標準確定,并附有出差時間、出差地點一致的有效住宿憑證發票,超過限額標準部分,個人自理。住宿一般由出納負責預訂,相關出差人員離開入住酒店后,領取并保管好發票。待出差返回公司后上交至出納處即可。
3、同性人員一起出差的,應以標準間為主,且報銷費用只允許一人報銷。嚴禁重復報銷。
4、外勤人員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報銷住宿費用;外勤人員外出范圍包括公司所在地及周邊城市和地區。因特殊情況需要住宿的人員必須經總工批準。
5、乘坐火車以硬座或硬臥為原則;高鐵以二等票為原則;輪船以三等倉為原則;乘坐飛機以經濟倉為原則,總經理級以上可乘坐商務倉。
6、外出人員返回后應于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并交到財務部。報銷人員應填寫《出差報銷單》按財務要求粘貼好票據,否則財務部可以不予辦理。出差報銷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由總經理批準。
7、財務應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原則辦理報銷手續。
8、外出報銷盡可能提供正規發票。住宿費用100元以上或乘坐長途大巴時,必須提供正規發票,否則不予報銷。
9、出差人員負責保管好各項票據,若有遺失,財務不予報銷。嚴禁借、買其他日期相關票據代替。
10、由接待單位免費提供食宿和交通工具的,公司一律不予報銷任何費用和發放餐費補貼。
11、搭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再報銷交通費用。
12、出差人員在外有酗酒導致斗毆,或其它與公司無關事件發生意外傷害的,公司不承擔任何費用。
13、外出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如發現從事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一經發現,立即按相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并不予經濟補償。
九、差旅費報銷違規追究
1、出差人員應實事求是原則,嚴禁虛報情況。一經查出,責令退回虛報金額,并以虛報額三至五倍金額,處以罰款。虛報金額,一次超出500元,或年終累計超2000元以上者,公司根據相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并不予經濟補償,并向其追究公司損失。
2、各級審簽人員把關不嚴而失職,使弄虛作假的票據得以報銷,后經查實收回的,審簽人員罰款50元,當月考核扣5分,年終考核扣1分。情節嚴重的,罰款100元,當月考核扣10分,年終考核扣5分。經查實無法收回的,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各級審簽人員承擔相應連帶責任,并由各級審簽人員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3、部門負責人或直接分管領導,如有故意包庇、縱容員工弄虛作假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虛報額三至五倍金額罰款,并取消年終獎金。情節嚴重者,公司將根據相關規定以降職或解除勞動關系。
十、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人員外出管理制度2
1、活動時班主任是本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負連帶責任。
2、外出活動班級外出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使用的各種車船要有國家交通部門通過的.驗收合格的證,并與其簽訂合同。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7、嚴禁班級或個人私自組織學生集體外出,違者嚴懲。
人員外出管理制度3
一、嚴格執行外出活動前的電報制度,活動組織部門事先向校領導和主管部門報告,獲得批準后方可進行。
二、活動組織部門負責對班主任及全體學生進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強師生遵紀守規和安全防范意識。
三、組織學生外出活動,組織者必須做好活動前的踩點工作,制定安全措施,預急方案。
四、組織學生春、秋游,應提前就近組織,非特殊安排,不得出市。
五、活動租用車輛,必須租用公交公司或旅游公司的車輛,車上必須配備教師,嚴禁超載。
六、任何部門、處室一律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盈利性、商業性的慶典活動。
七、學校內組織大型活動,要做好場地的規劃工作,疏通、疏散通道,并加強對學生的組織管理,做到有序進行。
八、學生外出活動,如遇突發情況,現場負責人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置,同時向有關領導匯報,以便控制事態的`擴展。
九、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及時向老師報告,防止延誤治療時機。
十、學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煩惱,而自身又無法排除時,應及時告訴家長或向班主任、學校心理咨詢室咨詢,調整好心態,防止意外發生。
十一、按時到校、離校,不提倡乘公交車上學,在家長同意后,原則上允許騎車上學,但不得騎“三無(無車閘、無車鈴、無車鎖)自行車,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十二、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游玩。班主任、課任教師自行組織學生赴校外活動,應事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并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十三、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十四、體育、實驗等課,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和操作規則,聽從老師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十五、不得站在高處擦教室窗戶玻璃(不含走廊教室窗戶)、電風扇、日光燈、多媒體投影儀。
十六、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交流電氣設備,學生不得抽煙、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
十七、當與他人發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
十八、不與社會上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來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由班主任簽發出門證;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人離開學校,不準私自外出游泳、洗澡。
十九、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
二十、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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