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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28 10:00:5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外出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外出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外出管理制度

外出管理制度1

  在特殊天氣人員外出作業時,為提高人身安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作業時杜絕人生設備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雷雨天巡視設備必須戴安全帽不得靠近避雷針避雷器。

  2、盡量避免在雷雨天在室外高壓設備上作業,極端惡劣天氣嚴禁人員外出作業,大霧和雷雨天氣嚴禁人員外出作業。

  3、作業時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中性點不接地系統發生單相接地巡視檢查時,不得接觸設備外殼。

  4、遇有電氣設備接地時室內不得接近4米以內,室外不得接近8米以內。

  5、雷雨天生產區不準使用雨傘,應穿雨衣,絕緣鞋不準靠近帶點設備。

  6、雷雨天時端子箱、液壓機構箱、刀閘機構箱、低壓配電箱門要關嚴、擰緊。應檢查端子箱、液壓機構箱、閘刀機構箱、低壓配電箱是否進水,應斷開閘刀電動操作機構電源必要時投入加熱器電源,除濕干燥。

  7、遇有漏雨、水時應及時找到堵塞的.源頭,疏通水道排除積水。

  8、每季檢查站內排水設施。

  9、大風、大霧天應穿絕緣靴巡視設備,注意保持安全距離,加強絕緣子檢查,防止霧閃放電,不得靠近火花放電較強區域。

  10、巡視室外設備時應小心謹慎,注意安全距離,對于場區非安全區應心中有數。

  11、遇有雷雨大風特殊天氣是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攔不得進行其它作業。

  12、冬季氣溫低于5℃時要采取保溫措施,箱門關嚴,開啟加熱器,液壓設備將液壓機構頂棚蓋放下。

  13、大雪天應小心慢行及時清掃積雪,走巡視道思想要集中。

  14、遇有大雪;積雪時,場區孔洞;溝蓋應設置臨時標志牌。

  15、巡視人員應認真到位檢查構架及母線上無飄落物,對異物及時清理。

  16、對常設標示牌移位者要及時整治。

  17、大風天氣(風速在每秒10米時)不得隨意登高巡視,禁止攀登塔筒,停止對風機的一切維護工作。

  18、大雪惡劣天氣時如果確實需要巡視、必須有兩人進行、并相互協助、相互提醒。

  19、對損壞的箱變門及時修復,打開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戴安全帽,離開后應把門關嚴。

  20、巡視設備應專心應注重檢查注油設備,防止油位過高益處或漏油,導致設備停用。

  21、夏季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現場配備有充足的防署降溫藥品。冬季做好防凍工作,現場應配備有充足的防凍霜。

  22、巡視風機;箱變時避免走草地,必要時穿上絕緣靴要認真履行工作票手續必須有兩人進行、做到認真、仔細、到位)穿好絕緣靴、手臂抬起時不得超過頭頂,與被測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23、氣溫超過40℃盡量不安排人員外出作業或者外出作業必須實行人員防止中暑措施。

  24、大霧天氣行車速度應控制在20公里/小時。

外出管理制度2

  外出學習是指外出參加國內、外專業學術會議、學習班、專項研修、專業進修(境內)、外語學習等,是醫院繼續醫學教育的重要內容。(不含行政指令會議,嚴格控制行政指令會議,需院長、書記審批)

  為了進一步規范外出學習的管理,合理使用繼續教育經費,現對原我院制定的《外出學習管理辦法》進行重新修訂。

  一、審批原則

  科室應于每年的十二月底制定聘任主治醫師職稱以上人員下年度學習培訓計劃,報送醫務科備案。計劃外的年度學術會議、學術活動、外出進修等原則上不予批準。人事代理人員中納入繼續醫學教育者在各類繼續教育活動中享受同等待遇。

  ㈠會議及學術活動

  1、省外會議:

  ⑴對口專業的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學習班,是科室發展急需技術,原則上每科每次1人。

  ⑵對口專業學會的全國性學術年會,參加者原則上應是被會議正式錄用的論文第一作者。論文第二作者只有在第一作者因故不能參加時才能參加。特色專科每科每次限2人,重點學科每次限4人,超出人數個人自負費用或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從個人科研經費或限定繼續教育用途的院外捐助支出。

  2、省內會議:

  ⑾對口專業的省級以上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每科每次限1人。

  ⑵對口專業學會的省級年會,參加者原則上應是擔任省級學會常委以上人員,或被會議正式錄用的論文第一作者。原則上每科每次限3人,特色、重點學科每次限4人,超出的由科室自負、或由個人科研經費支出。對于由我院有關科室主持或主辦的省內學術會議,可適當放寬開會人數。省內會議每科每次不超過5人。本市范圍的'學術活動,在工作安排允許的情況下,亦可酌情增加開會人數10人。

  3、對于邀請性的學術活動,在邀請方負責一切費用的前提下,可酌情批準。超出規定參加會議次數,需利用個人假期,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出行。

  4、已退休的醫務人員(含返聘者)參加各種學術會議,醫院不再負擔任何費用,特殊情況(如參加中華醫學系統雜志編委會或中華醫學會省級學會副主委以上工作會議)應報醫務科和院長批準。

  5、擔任全國性學會常委或省級學會副主委以上人員,每年外出參加會議可按需增加一次。

  ㈡、外出專業進修

  1、凡按照計劃參加外出專業進修者,需到醫務科領取專業書面申請表,經科室行政主任同意、醫務科審核,院長審批,醫院批準后在人事科簽署外出進修協議后方予離院參加培訓。

  2、外出進修以不影響科室臨床工作安排為前提,進修時間不得超過一年。試用期人員不得提出進修申請。外出進修期間,不能安排其他外出項目學習。

  ㈢外語培訓

  1、實行以自學為主的原則

  2、凡已獲準醫院同意外派或公派出國進修者,可給予短期脫產學習外語

  3、凡未經批準自行到外單位學習外語者,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參加學習,學費自理。

  二、審批程序

  ㈠二級分科的臨床科室須經所在大科行政主任同意,醫務科審核備案,主管院長審批。

  ㈡;其他醫技人員須經所在科室行政主任同意,醫務科審核備案,主管院長審批。

  ㈢副主任護師以上護理人員須經科室護長、科室行政主任同意,護理部審核備案,主管院長審批。

  ㈣行政人員外出學習(工作會議除外),科級以下人員需所在科室負責人同意后,主管院長審批,人事科備案。行政科室正、副科長(主任),由醫院辦公室審核后,院長審批。

  三、外出學習報銷規定

  報銷規定原則上全院統一標準執行,如果從個人科研經費支出的可適當放寬標準。

  ㈠副高b1職稱以上人員每人每年可外出學習一次,往返交通費用以不超出當時往返北京的正常機票價標準為限,超出部分自理。確需參加第二次,則需自負差旅費及會務費的50%。超出兩次以上,費用、時間自理,并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出行,不得跨年累積和轉讓他人。

  ㈡副高b1職稱以下和中級職稱人員每人每年可外出學習一次,報銷往返火車硬臥。超出參加會議規定次數費用、時間自理,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出行,不得跨年累積或轉讓他人。

  (三)行政職能科室的正、副科長參照副高b1職稱以上人員外出學習規定執行。

  (四)外出參加學術會議或學習班費用需從科研經費支出者,須由科教科審核批準,然后到醫務科登記備案。

  (五)會議費報銷;國家級會議800元、省級會議500元、市級會議300元。住宿費副高b1職稱以上崗位人員150元/天,其他人員按原標準執行。

  若會務費中包括考察費,原則上不允許參加該次會議,因工作需要確需參加的,會務費按50%報銷,住宿費不再另外報銷。

  (六)外出進修學習報銷學習費、住宿費按原標準執行,資料費不予報銷。

  四、外出學習的其它規定

  ㈠凡是外出參加學術會議或學習班的人員回院后必須完成以下手續

  1、必須在本科室以上的專業科室內業務學習傳達,填寫醫務科制定的外出學習匯報表格,科主任寫上已傳達的證明意見(如參加會議者系科主任本人,則由本科室副高以上醫師簽署證明意見)。

  2、專業學習、進修研修者,回院后必須提交整理一份結合學習收獲,今后準備改進或開展新工作計劃,由科主任簽名后上交醫務科存檔,作為年度考核及評聘參考。

  ㈡凡外出學習人員,一律不能自行訂購儀器、設備、教學資料用品、試劑等,違者費用自理。

  ㈢凡外出專業進修(含國內、國外)一個月以上者,回院后必須向人事科交一份述職報告(要求不少于1000字,主要介紹本人學習的內容、考核情況收獲、和今后改進工作的計劃)后方能辦理報銷手續。

  五、報銷程序

  臨床專業人員外出學習回院后,憑院領導、醫務科、科主任審批過的會議通知、已在科室傳達的證明,經醫務科審核后,到財務科辦理報銷手續。

  機關職能科室人員,須經醫院辦公室審批后,到財務科辦理報銷手續。

  假期參閱“職工假期福利的管理辦法”。

  六、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原《外出學習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外出管理制度3

  1.所有假條只能由各班班主任開具,且全部內容必須由班主任本人填寫。

  2.班主任開具的一次性的假條要與學生校卡同時使用,門衛核對后,將假條回收統一交學生科存檔。

  3.需多次進出校門(最長有效期不超過一周)的假條,需加蓋學生科的印章才能生效。

  4.以下情況的假條視為無效假條,需重新開具:

  (1)有效期超過一周的假條。

  (2)沒有蓋學生科印章的'長期假條(一次性假條不需要蓋章)。

  (3)部分內容是由學生填寫的假條。

  (4)離校時間不明確的假條。

  (5)假條內容懷疑有添加的假條。

  5、以上規定從20xx年XX月XX日開始實施。

外出管理制度4

  1、實行學校大型活動批準制度。原則上不準組織學生參加校外大型活動,如確實需要組織學生到外地或較遠地方旅游、參加社會實踐、社會公益勞動等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必須報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學校在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整年級、整班外出活動必須報請校長批準。

  2、節假日期間,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用學校、班級、教師個人名義組織任何形式的學生活動。

  3、活動開展之前,必須成立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確定活動負責人和主要責任人。

  4、各種大型集體活動外出前必須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制定周密的活動計劃,指派有經驗的干部、教師勘察活動場地,并有學校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必要時要辦理相關的保險手續。對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嚴禁組織學生前往。

  5、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6、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7、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活動計劃、應急預案、帶隊人員分工等必須書面形式提前送到學校安全辦公室審批和留檔。

  8、活動期間每天上下午由活動負責人向校長匯報安全情況。

  9、組織學生活動使用交通工具,必須與承運單位共同落實交通安全措施,嚴禁車船無照運行、帶“病”運行和超員運行。學生活動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監督。

  10、活動期間,如發生重大意外事故,必須第一時間組織搶救傷員,并向校長或上級部門報告。

  11、外出活動結束后,必須采取具體措施,確保學生安全到家。

外出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員工外出流程及報銷,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外出定義

  1、員工外出分為外勤和出差二種。

  2、因公出差,于本市或本地區范圍內,當天往返的,視為外勤。

  3、因公出差,不能當天往返,且發生住宿的,視為出差。

  四、審批程序、權限和流程

  1、員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并交由廠長審批,總工批準。

  2、研發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由總工審批,并報請總經理批準。

  3、項目組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報請總經理批準。

  4、公司總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由人事部審批,報總經理批準。

  5、員工出差國外一律由總經理批準。

  6、各部門將填寫好《出差申請單》交由前臺處,前臺確定簽批完整后,掃描電郵至相關人員,并在第一時間通知到出納及人事行政部。

  7、出納收到《出差申請單》,根據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員級別購買火車票或飛機票。若火車售票系統內車票不足或無票情況下,需要更換出差日期,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到相關部門負責人。

  8、員工外出時,必須嚴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況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或相關人員代為填寫或出差后補辦。否則,視為曠工。

  五、外出人員管理原則

  1、出差人員必須采用高效、經濟、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線和時間出行,反對浪費行為,提倡節約。

  2、外出人員公干時,應隨時保持熱情、禮貌、友好,自覺維護公司形象。

  六、差旅費構成

  1、長途交通費:飛機、火車、輪船、高鐵、長途大巴產生的費用。

  2、市內交通費:公交、地鐵、出租車產生的費用。

  3、住宿費:異地出差因過夜住宿產生的費用。

  4、餐費補貼:按地區標準和職務,限額計發補貼。

  5、通訊費用:因工作需要電話溝通產生的費用。

  6、其它費用:傳真、復印、郵寄等公共費用。

  七、具體規定如下:

  1、外勤人員外出時,須在《外勤人員登記表》上登記簽字即可。外勤人員報銷:公司這邊只報車費,工廠除了報車費,另外報銷餐費和住宿費。但是沒有出差補貼。外勤寫外出單,出差寫出差單。餐費按15元/餐補貼中/晚餐。

  2、出差人員選擇交通工具一般以火車/長途大巴為主,火車行駛6小時以內,乘坐硬座;6小時以上為硬臥。管理級人員或研發部人員可乘坐高鐵/飛機出行。特殊情況下,出差人員選擇飛機出行,必須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出納也可綜合市場票價,擇優選擇交通工具。

  3、普通員工一線城市餐費補貼5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40元/天;主管級以上人員一線城市餐費補貼7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60元/天。

  4、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出差具體情況(如工作量、工作環境等),為外出人員申請出差補貼,補貼標準為15—20元/天。

  5、因工作需要產生的通訊費,出差負責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月補貼,特殊情況,可酌情增加報銷費用。出差人員出差時間不足一個月情況下,也可按此標準執行。

  6、普通員工住宿費用報銷一般不超過120元/晚,管理人員不超過150元/晚。超出部分自理。

  7、因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人員,須事前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不予報銷。

  8、因公務出差,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辦理私事時,應提前向廠長/總工申請,同意后方可辦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9、出差人員中途改變路線時,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同意后方可執行。

  10、員工出差必須每天以郵件/電話形式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不能以郵件形式匯報的,應每天記錄當天工作內容,并于返回后以郵件形式發放至相關人員。重要人員出差返回5天內應向總工和相關人員提交出差報告。

  11、出差人員需要借款時,填寫《借款單》,并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后方可領取。

  12、管理人員因個人原因需要參加會議、學習、培訓期間,公司提供有薪假,但每月不超過二次,每次不超過一天。公司不承擔任何食宿和交通費用。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13、員工因病、因事需要在當地請假,可由出差負責人批準,并知會相關人員。出現無出差負責人或請假超過二天以上者,須報請廠長或總工批準。

  14、因生病(需要住院)可按標準支付出差補貼,不報住宿費、餐費和市內交通費。住院期間出差補貼不超過10天。

  15、出差中公休:出差過程中,若遇公休日,應以公務為重,繼續執行出差任務;若遇到出差單位公休無法辦公,可安排休息。

  16、超期停留:出差過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斷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過預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實基礎上,按實際差旅費報銷。

  17、出差結束后回公司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出差地請事假/病假,不直接回公司的,按出差地到公司的交通費用(火車硬座/硬臥)報銷;出差時遇法定節假日放假,不直接回公司的,不予報銷。

  18、員工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國家規定加班費計算。出差在途遇周六日可計作加班或安排調休。

  19、外出時借道探親訪友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方可,相關費用不予報銷,探親訪友期間公司不予發放任何補貼。

  八、出差費用報銷審核

  1、出差人員按相關標準范圍內實報實銷,超支自理。

  2、出差住宿費用的審核以實際過夜天數和限額標準確定,并附有出差時間、出差地點一致的有效住宿憑證發票,超過限額標準部分,個人自理。住宿一般由出納負責預訂,相關出差人員離開入住酒店后,領取并保管好發票。待出差返回公司后上交至出納處即可。

  3、同性人員一起出差的,應以標準間為主,且報銷費用只允許一人報銷。嚴禁重復報銷。

  4、外勤人員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報銷住宿費用;外勤人員外出范圍包括公司所在地及周邊城市和地區。因特殊情況需要住宿的人員必須經總工批準。

  5、乘坐火車以硬座或硬臥為原則;高鐵以二等票為原則;輪船以三等倉為原則;乘坐飛機以經濟倉為原則,總經理級以上可乘坐商務倉。

  6、外出人員返回后應于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并交到財務部。報銷人員應填寫《出差報銷單》按財務要求粘貼好票據,否則財務部可以不予辦理。出差報銷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由總經理批準。

  7、財務應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原則辦理報銷手續。

  8、外出報銷盡可能提供正規發票。住宿費用100元以上或乘坐長途大巴時,必須提供正規發票,否則不予報銷。

  9、出差人員負責保管好各項票據,若有遺失,財務不予報銷。嚴禁借、買其他日期相關票據代替。

  10、由接待單位免費提供食宿和交通工具的,公司一律不予報銷任何費用和發放餐費補貼。

  11、搭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再報銷交通費用。

  12、出差人員在外有酗酒導致斗毆,或其它與公司無關事件發生意外傷害的,公司不承擔任何費用。

  13、外出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如發現從事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一經發現,立即按相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并不予經濟補償。

  九、差旅費報銷違規追究

  1、出差人員應實事求是原則,嚴禁虛報情況。一經查出,責令退回虛報金額,并以虛報額三至五倍金額,處以罰款。虛報金額,一次超出500元,或年終累計超20xx元以上者,公司根據相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并不予經濟補償,并向其追究公司損失。

  2、各級審簽人員把關不嚴而失職,使弄虛作假的票據得以報銷,后經查實收回的,審簽人員罰款50元,當月考核扣5分,年終考核扣1分。情節嚴重的,罰款100元,當月考核扣10分,年終考核扣5分。經查實無法收回的,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各級審簽人員承擔相應連帶責任,并由各級審簽人員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3、部門負責人或直接分管領導,如有故意包庇、縱容員工弄虛作假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虛報額三至五倍金額罰款,并取消年終獎金。情節嚴重者,公司將根據相關規定以降職或解除勞動關系。

  十、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外出管理制度6

  為保障員工外出安全,防止人員外出時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特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所有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外出安全教育,并通過安全教育考試,簽訂員工外出安全管理協議。

  2、公休、事假外出時必須持請假條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在請假條上注明外出事由、請假時間、歸隊時間、具體去向、緊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安全保證書。

  3、外出人員必須遵守交通管理規定,如引發交通安全意外事故責任自負。

  4、外出時不準酗酒,說話注意方式方法,做文明守法公民,否則后果自負。

  5、外出時如有緊急事故發生,第一時間通知主管負責人,并保持24小時開機,便于事故處理。

  6、未經領導批準私自外出,而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擔。

  7、因公差勤務外出,必須遵守交通管理規定、遵守社會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個人原因違反規定而引發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8、外出期間亂丟亂扔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造成別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9、在外參與打架斗毆,而造成別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10、在外參加非法X、賭博、吸毒等違反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的行為,保安部將進行辭退處理,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11、員工因特殊情況超假,必須提前兩小時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后方可繼續休假,在此期間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外出管理制度7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進出場要有序,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組織學生開展軍訓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對軍訓和實踐的場地應事先考察,制定周密的實施方案,并與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商定,確保學生軍訓安全進行。

  5、軍訓的強度應根據學生的年齡、身體狀況而定,對患有不適合軍訓活動疾病的學生應進行勸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發生。

  6、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集會、會操、軍訓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7、師生外出活動要注意的事項:

  ①、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調查、春秋游、公益活動、參觀訪問、夏令營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

  ②、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③、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④、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禁止讓學生下水。

  ⑤、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外出管理制度8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員工外出流程及報銷,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定義

  1.員工外出分為外勤和出差二種。

  2.因公出差,于本市或本地區范圍內,當天往返的,視為外勤。

  3.因公出差,不能當天往返,且發生住宿的,視為出差。

  四.審批程序、權限和流程

  1.員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并交由廠長審批,總工批準。

  2.研發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由總工審批,并報請總經理批準。

  3.項目組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報請總經理批準。

  4.公司總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由人事部審批,報總經理批準。

  5.員工出差國外一律由總經理批準。

  6.工廠各部門將填寫好《出差申請單》交由前臺處,前臺確定簽批完整后,掃描電郵至相關人員,并第一時間通知到出納及人事行政部。(經電話申請總經理批準的,須注明。)

  7.出納收到《出差申請單》,根據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員級別購買火車票/飛機票。若火車售票系統內車票不足或無票情況下,需要更換出差日期,應第一時間通知到相關部門負責人。

  8.員工外出時,必須嚴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況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或相關人員代為填寫或出差后補辦。否則,作曠工處理。

  五.外出人員管理原則

  1.出差人員必須采用高效、經濟、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線和時間出行,反對浪費行為,提倡節約。

  2.外出人員公干時,應隨時保持熱情、禮貌、友好,自覺維護公司形象。

  六.差旅費構成

  1.長途交通費:飛機、火車、輪船、高鐵、長途大巴產生的費用

  2.市內交通費:公交、地鐵、出租車產生的費用。

  3.住宿費;異地出差因過夜住宿產生的費用。

  4.餐費補貼:按地區標準和職務,限額計發補貼。

  5.通訊費用:因工作需要電話溝通產生的費用

  6.其它費用:傳真、復印、郵寄等公共費用。

  七.具體規定如下:

  1.外勤人員外出時,須在《外勤人員登記表》上登記簽字即可。外勤人員報銷待定建議:公司這邊邊只報車費,工廠除了報車費,另外報銷餐費和住宿費。但是沒有出差補貼。外勤寫外出單,出差寫出差單。餐費按15元/餐補貼中/晚餐。

  2.出差人員選擇交通工具一般以火車/長途大巴為主,火車行駛6小時以內,乘坐硬座;6小時以上為硬臥。管理級人員或研發部人員可乘坐高鐵/飛機出行。特殊情況下,出差人員選擇飛機出行,必須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出納也可綜合市場票價,擇優選擇交通工具。

  3.普通員工一線城市餐費補貼4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30元/天;主管級以上人員一線城市餐費補貼6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50元/天。另:早餐占日限額的20%,午晚餐占日限額的40%。(補貼標準待商議)

  4.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出差具體情況(如工作量、工作環境等),為外出人員申請出差補貼,補貼標準為10-15元/天。

  5.因工作需要產生的通訊費,出差負責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月補貼,特殊情況,可酌情增加報銷費用。出差人員出差時間不足一個月情況下,也可按此標準執行。

  6.普通員工住宿費用報銷一般不超過120元/晚,管理人員不超過150元/晚。超出部分自理。由三霞根據一線城市和二三線城市來定具體標準。

  7.因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人員,須事前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不予報銷。

  8.因公務出差,嚴格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辦理私事時,應提前向廠長/總工申請,同意后方可辦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9.出差人員中途改變路線時,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同意后方可執行。

  10.員工出差必須每天以郵件/電話形式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不能以郵件形式匯報的,應每天記錄當天工作內容,并于返回后以電郵形式發放至相關人員。重要人員出差返回5天內應向總工和相關人員提交出差報告。

  11.出差人員需要借款時,填寫《借款單》,并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后方可領取。

  12.管理人員因個人原因需要參加會議、學習、培訓期間,公司提供有薪假,但每月不超過二次,每次不超過一天。公司不承擔任何食宿和交通費用。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13.員工因病、因事需要在當地請假,可由出差負責人批準,并知會相關人員。出現無出差負責人或請假超過二天以上者,須報請廠長/總工批準。

  14.因生病(需要住院)可按標準支付出差補貼,不報住宿費、餐費和市內交通費。住院期間出差補貼不超過10天。結果待討論

  15.出差中公休:出差過程中,若遇公休日,應以公務為重,繼續執行出差任務;若遇到出差單位公休無法辦公,可安排休息。

  16.超期停留:出差過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斷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過預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實基礎上,按實際差旅費報銷。

  17.出差結束后回深圳(公司)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出差地請事假/病假,不直接回深圳的,按出差地到深圳的交通費用(火車硬座/硬臥)報銷;出差時遇法定節假日放假,不直接回深圳的,不矛報銷。

  18.員工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國家規定加班費計算。出差在途遇周六日可計作加班或安排調休。銷售人員/技術人員/研發人員/管理人員出差期間的加班費和休息時間怎么定

  19.外出時借道探親訪友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方可,相關費用不予報銷,探親訪友期間公司不予發放任何補貼。

  八.出差費用報銷審核

  1.出差人員按相關標準范圍內實報實銷,超支自理。

  2.出差住宿費用的審核以實際過夜天數和限額標準確定,并附有出差時間、出差地點一致的有效住宿憑證發票,超過限額標準部分,個人自理。住宿一般由出納負責預訂,相關出差人員離開入住酒店后,領取并保管好發票。待出差返回公司后上交至出納處即可。

  3.同性人員一起出差的,應以標準間為主,且報銷費用只允許一人報銷。嚴禁重復報銷。

  4.外勤人員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報銷住宿費用;外勤人員外出范圍包括深圳市內、廣州、惠州、東莞、珠海等深圳周邊城市和地區。因特殊情況需要住宿的人員必須經總工批準。

  5.乘坐火車以硬座或硬臥為原則;高鐵以二等票為原則;輪船以三等倉為原則;乘坐飛機以經濟倉為原則,總經理級以上可乘坐商務倉。

  6.外出人員返回后應于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并交到財務部。報銷人員應填寫《出差報銷單》按財務要求粘貼好票據,否則財務部可以不予辦理。出差報銷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由總經理批準。

  7.財務應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原則辦理報銷手續。

  8.外出報銷盡可能提供正規發票。住宿費用100元以上或乘坐長途大巴時,必須提供正規發票,否則不予報銷。結果待商議,建議遇到特殊情況將情況進行書面說明。

  9.出差人員負責保管好各項票據,若有遺失,財務不予報銷。嚴禁借/買其它日期相關票據代替。

  10.由接待單位免費提供食宿和交通工具的,公司一律不予報銷任何費用和發放餐費補貼。

  11.搭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再報銷交通費用。

  12.出差人員在外有酗酒導致斗歐,或其它與公司無關事件發生意外傷害的.,公司不承擔任何費用。

  13.外出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如發現從事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一經發現,立即按相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并不予經濟補償。

  九.差旅費報銷違規追究

  1.出差人員應實事求是原則,嚴禁虛報!一經查出,責令退回虛報金額,并以虛報額三至五倍金額,貢獻員工成長基金。虛報金額,一次超出500元,或年終累計超20xx元以上者,公司根據相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并不予經濟補償,并向其追究公司損失。

  2.各級審簽人員把關不嚴而失職,使弄虛作假的票據得以報銷,后經查實收回的,審簽人員須貢獻50元員工成長基金,當月考核扣5分,年終考核扣1分。情節嚴重的,貢獻員工成長基金100元,當月考核扣10分,年終考核扣5分。經查實無法收回的,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各級審簽人員承擔相應連帶責任,并由各級審簽人員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3.部門負責人或直接分管領導,如有故意包庇、縱容員工弄虛作假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虛報額三至五倍金額,貢獻至員工成長基金,并取消年終獎金。情節嚴重者,公司將根據相關規定以降職或解除勞動關系。

  十.相關文件

  1. 《外勤人員登記表》

  2. 《出差申請單》

  3. 《考勤管理規定》

  十一.附則

  1.本管理辦法如有與之前所擬定的相關規定產生沖突之處,以本管理辦法為準。

  2.以上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外出管理制度9

  1、患者住院期間未經醫生許可不得私自外出,如擅自外出,按自動出院處理。外出期間如發生病情變化或其他意外一律由患者本人負責。

  2、外出須經醫生批準,填寫住院患者外出請假條,寫明姓名、外出事由、離院時間、回院時間等,要有醫生簽字、患者或家屬簽字。

  3、外出之前護士將所需繼續服用的藥物交給患者,外出期間服藥不得間斷。囑咐患者注意休息及飲食。

  4、外出期間不得將機密文件、貴重物品及現金留在病房。否則后果一律由患者本人負責。

  5、外出期間,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返回醫院住院治療。

  6、外出應按時返院,返院后將外出請假登記單存放在病歷中存檔,妥善保管。

  附:住院患者規范請假文書

  住院患者規范請假文書

  (第次)

  患者x,因xxxx(說明具體請假原因)需請假外出,保證x年x月x日x時準時回歸病房。并同意:

  1、外出期間病情加重或發生其它意外傷害事件(故)責任自負;

  2、外出期間不做影響疾病恢復和有損身體健康的其他行為,如飲酒、吸毒等;

  3、外出期間不做違法亂紀之事;

  4、超時未歸,或發生2、3條的行為,科室有權開除出院;

  5、外出期間影響疾病診療,責任自負;

  6、請假必須征得主管醫師或值班醫師的.同意;

  7、凡病情危重者一律不得請假。

  同意上述約定,請簽字:x有效聯系電話:

  請假時間x年x月x日

外出管理制度10

  一、嚴格執行外出活動前的電報制度,活動組織部門事先向校領導和主管部門報告,獲得批準后方可進行。

  二、活動組織部門負責對班主任及全體學生進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強師生遵紀守規和安全防范意識。

  三、組織學生外出活動,組織者必須做好活動前的踩點工作,制定安全措施,預急方案。

  四、組織學生春、秋游,應提前就近組織,非特殊安排,不得出市。

  五、活動租用車輛,必須租用公交公司或旅游公司的車輛,車上必須配備教師,嚴禁超載。

  六、任何部門、處室一律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盈利性、商業性的慶典活動。

  七、學校內組織大型活動,要做好場地的規劃工作,疏通、疏散通道,并加強對學生的組織管理,做到有序進行。

  八、學生外出活動,如遇突發情況,現場負責人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置,同時向有關領導匯報,以便控制事態的'擴展。

  九、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及時向老師報告,防止延誤治療時機。

  十、學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煩惱,而自身又無法排除時,應及時告訴家長或向班主任、學校心理咨詢室咨詢,調整好心態,防止意外發生。

  十一、按時到校、離校,不提倡乘公交車上學,在家長同意后,原則上允許騎車上學,但不得騎“三無(無車閘、無車鈴、無車鎖)自行車,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十二、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游玩。班主任、課任教師自行組織學生赴校外活動,應事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并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十三、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十四、體育、實驗等課,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和操作規則,聽從老師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十五、不得站在高處擦教室窗戶玻璃(不含走廊教室窗戶)、電風扇、日光燈、多媒體投影儀。

  十六、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交流電氣設備,學生不得抽煙、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

  十七、當與他人發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

  十八、不與社會上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來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由班主任簽發出門證;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人離開學校,不準私自外出游泳、洗澡。

  十九、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

  二十、記住下列幾個重要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緊急情況下打電話求救。

外出管理制度11

  一、患者住院期間未經醫生許可不得私自外出,如擅自外出,按自動出院處理。外出期間如發生病情變化或其他意外一律由患者本人負責。

  二、住院患者外出須經醫生批準,填寫住院患者外出請假登記表,寫明姓名、外出事由、離院時間、回院時間等,要有醫生簽字、值班護士簽字、患者和家屬簽字。外出期間如發生病情變化或其他意外一律由該患者本人負責。

  三、住院患者外出之前護士將所需繼續服用藥物交給患者,外出期間服藥不得間斷,囑患者注意休息及飲食。

  四、住院患者外出期間不得將機密文件、貴重物品及現金留在病房,否則后果一律由患者本人負責。

  五、住院患者外出期間,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返回醫院住院治療。

  六、住院患者外出應按時返院,返院后將外出請假登記單存放在病歷中存檔,妥善保管。

外出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依據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之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出差旅費之支給概依本辦法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出差分為: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能往返者。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3.國外出差;赴國外出差者。

  (二)當日出差

  第四條員工當日出差時由科長以上主管核準之。

  第五條當日出差每延誤正餐時間一小時以上得按延誤餐次支給誤餐費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貼人員概不支給誤餐費。

  第六條當日出差除依前條規定支給誤餐費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費。

  第七條當日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第八條當日出差人員必須于當日趕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經理以上主管核準者按遠途出差辦理。

  (三)遠途出差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務需要遠途出差時必須事先填報'出差申請書'(格式另定,記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呈部(室中心)經理(主任)或分公司經理核準后方可出差。

  第十條遠途出差之員工得在'出差申請書'添附'出差旅費概算表'向財務單位預借旅費。

  第十一條未及呈準出差人員須補辦手續后方得支給出差旅費。

  第十二條出差人員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災地變致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得據出差者之申請,經調查確實無誤乃得支給出差旅費。

  第十三條出差人員必須于公畢返回后三日內填具'員工出差旅費報告單'請領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車輛外,以利用火車、公路車為原則。但因特急事情經協理以上人員核準者得利用空運交通工具。

  第十五條出差人員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以實費計算支給。因乘坐出租汽車三輪車,無法取得乘車證明者呈請部(室、中心)經理(主任)以上主管核準后得實數支給之。

  第十六條使用公司交通車輛或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十七條員工遠途出差旅費,按下列標準支給:表3.4.5

  第十八條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后9時以后,午前6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但不支給日當。

  第十九條日當自出發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給付之,但午后出發或午前回公司者減半支給。

  第二十條出差人員每日必須作成出差日報向各直屬主管報告。

  第二十一條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日數定額支給。

  第二十二條出差人員住宿費必須取得住宿費憑證(旅社給一發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費憑證者減半支給住宿費。

  第二十三條與經理以上人員隨行,其住宿費不夠時得呈經上級人員核準,憑住宿費支給憑證支給與上級人員同等之住宿費或實費。

  第二十四條各分支機構人員因業務需要或受命到總公司述職,比照遠途出差支給日當及住宿費。但支領外勤津貼人員不得支給住宿費。

  (四)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辦法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務需要出差國外時,必須填具'出差申請書'記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呈由董事長核準。

  第二十六條國外出差人員得憑核準之出差申請書預編出差費概算,于出國前向財務單位預借旅費。

  第二十七條國外出差人員渡航費,董事長、總經理得按頭等艙位實額支給,其他人員均按二等艙位實額支給。

  第二十八條國外出差人員之出差旅費,按下列標準支給。

  注:

  1.上列金額系赴東南亞、日本之旅費標準。赴歐美者,按級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標準每日減支美元10元。

  第二十九條前條之出差旅費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費、住宿費、雜費及日當。

  第三十條國外出差去程當日不論何時起程概以一天計算,回程當日不論何時返回均不予計算出差日數。

  (五)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之。

外出管理制度13

  1醫師外出會診是指醫師經醫院批準,為其他醫療機構特定的患者開展執業范圍內的診療活動。醫師未經所在醫療機構批準,不得擅自外出會診。

  2醫務管理部門接到會診邀請(用書面文件、或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后,在不影響本院(科)正常臨床工作和醫療安全的前提下,應當及時安排醫師外出會診。會診影響本院(科)正常臨床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況下,應當醫院領導批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院不得派出醫師外出會診:

  2.1會診邀請超出本院診療科目或者是不具備相應資質的;

  2.2會診邀請超出被邀請醫師執業范圍的;

  2.3邀請醫療機構不具備相應醫療救治條件的;

  2.4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3會診醫師應當詳細了解患者的'病情,親自診查患者,完成相應的會診工作,并按照規定書寫醫療文書。

  4醫師在會診過程中應當嚴格執行有關的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規范、常規。

  5醫師在會診過程中發現難以勝任會診工作,應當及時、如實告知邀請醫療機構,并終止會診。

  6醫師在會診過程中發現邀請醫療機構的技術力量、設備、設施條件不適宜收治該患者,或者難以保障會診質量和安全的,應當建議將該患者轉往其他具備收治條件的醫療機構診治。

  7醫師會診結束后,應當在返回本單位2個工作日內將外出會診的有關情況報告所在科室負責人和醫務管理部門。

  8會診費用應按照邀請醫療機構所在地的規定執行,差旅費按照實際發生額結算。不得重復收費,不得違反規定接受邀請醫療機構報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屬的錢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9建立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檔案,并將醫師外出會診情況與其年度考核相結合。

外出管理制度14

  1、 活動時班主任是本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負連帶責任。

  2、 外出活動班級外出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使用的.各種車船要有國家交通部門通過的驗收合格的證,并與其簽訂合同。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7、嚴禁班級或個人私自組織學生集體外出,違者嚴懲。

外出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了保證外出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工程順利進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特制定本程序。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外出施工單位及其人員。

  3職責

  3.1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外出施工全過程的組織協調,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準備會。

  3.1外出施工單位負責外出施工全過程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告知。

  3.2安全環境部門負責外出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3.3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外出作業人員的'安排和二級單位外出人員備案。

  4程序

  4.1外出人員的安排與安全告知

  4.1.1外出作業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門統一安排,外出人員確定后,通知所在單位和安全環境部門。

  4.1.2外出作業人員少于5人時,由所屬單位對其進行安全告知,并填寫《外出作業人員告知表》(見附表);當等于或大于5人時,應由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準備會,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技術交底、人員生產組織調配等,并填寫好相應的安全告知表,若作業規模較大時,可由公司同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4.2外出人員安全管理

  4.2.1外出人員由所屬單位或相關部門指定現場負責人兼管安全生產工作。

  4.2.2負責人在作業前應對現場安全狀況進行確認,識別危險因素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制訂應急響應措施。

  4.2.3外出作業負責人應對外出人員進行全面管理,作業時應督促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不服從指揮的人員,由施工單位或人力資源部門按公司的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4.2.4作業人員外出作業期間應服從負責人指揮,作業過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好自我防護。

  4.2.5外出施工發生安全事故后,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采取傷員救護和事故控制措施,并通知公司派人前往處理。

  4.3二級單位承包工程外派施工人員時應報人力資源部門備案。按4.1.2條進行安全告知。對外出人員的安全管理按4.2條執行,由單位對安全生產負責。

  4.4監督檢查

  4.4.1外出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定期派人到施工現場布置和檢查工作,包括安全生產工作。

  4.4.2當外出施工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工程量大且復雜時,安全環境部門可視情況派人到現場檢查安全生產工作。

  4.4.3責任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的排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責任單位應及時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隱患。

  4.4.4安全環境部門在檢查時發現的問題,除通知責任單位(人)進行整改外,對發生的重要問題要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4.4.5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不執行本規定、忽視安全、違章指揮、無安全保障、冒險蠻干而造成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安全環境部門進行調查分析后,要追究部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并進行處理。

  5相關文件和記錄

  《XXXX公司外出作業人員安全生產告知表》一式兩份,外出施工單位和安全環境部門各留存一份,保存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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