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外出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人員外出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人員外出管理制度1
為加強外出學術交流工作的管理,提高科研學術水平,降低成本,節約開支,提高效益,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參加學術活動類別
1、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指令性業務會議。
2、中國科協下設的醫學會、醫院管理學會、醫師學會、護理學會的正式學會各專業委員會例行年會、換屆會(僅限于委員)。
3、醫院根據學科建設和專業發展安排的.專題學習。
4、科室為開展新技術新項目必需的外出學習并已開展工作。
5、醫院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學術會議。
二、參會人員資格
1、我院在職、在崗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參會。
2、主治醫師每年只準參加省內會議一次;高級職稱醫師每年準許參加省內外會議各一次。
3、五年內在醫療工作中出現嚴重醫療事故或連續出現丙級病例者,不得參加學術會議。
4、原則上只能參加本學科、本專業學術會議,不允許跨專業、跨學科參加學術會議。
5、重點學科或醫院認為應該參加的學術會議條件可適當放寬。
三、審批及報銷手續
1、外出學習人員首先征得科主任同意簽字后,交科教科提請院長辦公會研究。
2、會后,論文資料、會議資料等復印件及會議總結交科教科備案存檔,并將會議情況、學術動態等向所在科室傳達,有重要內容者可在院內舉行學術報告會。
3、傳達會議精神后,憑相關資料報銷會務費、住宿費、交通費。
四、相關的幾項規定
1、參會地點以北京、上海、南京、鄭州、西安、濟南、合肥等地為主,在其它旅游城市舉辦的學術會議,審批時要從嚴掌握。
2、交通費用以直線或就近路線乘坐汽車、火車(軟臥除外)費用。不得繞道。
3、住宿費用結算以會議通知日期為準,報銷金額以財務相關規定為準。
4、連續二次不參加我院全院性學術活動或科室舉行的學術活動,本年度不得參加任何院外學術活動。
5、申請人因故不能參加學術會議的,不得委托他人參會。否則,不予報銷費用。讓他人頂替參加院外學術會議的,原申請人及委托人三年內不得參加各類院外學術會議。
6、參加學術會議期間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藥商、器械商的饋贈吃請,不得購買任何藥品和器械。
人員外出管理制度2
1、外出人員一律穿戴本公司安裝下發勞保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大頭鞋(電工為絕緣鞋),要求衣服整潔干凈,衣物不全者每件罰款5元,衣物不整潔者罰款3元。負責人:王秀金、帶隊者。
2、外出安裝及售后服務主要負責人一定要帶有安裝、售后服務記錄表,在現場做好記錄,并請對方單方相關負責人簽字驗收,丟失、忘記、不認真填寫者罰款5元。負責人:帶隊者。
3、外出安裝售后服務主要負責人事先要計劃好所帶物品、工具等,如在現場需外購物品則要請示公司負責人,待服務結束后,由公司視情況進行處理。
4、外出所購物品、工具等在服務結束后交于庫房保管人員清點查收,并請其列單簽字后交于總經理。
5、外出人員在未完成任務情況下,如家中有事中途須回,則必須請示公司生產負責人或總經理,在準假后方可進行,途中日工資、車票、飲食票據視情況予以削減;如出現隱瞞不報的情況除扣除相應工資、車票飲食等補貼外,當事人并每天罰款10元,另外主要責任人知情不報者,要連帶每次罰款10元。
6、外出人員任務完成后,返回時要及時向公司匯報說明。
人員外出管理制度3
1總則:
1.1為了加強對外出承包工程項目和勞務輸出人員的安全管理,有效地預防重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1.2本辦法適用于銅板帶廠各單位。
2管理規定:
2.1施工單位在外出施工前必須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或勞務合同。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條款,寫明具體要求和有關事項,或者單獨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義務。
2.2承包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或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所有工程項目必須設立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其他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2.3單位統一組織的勞務輸出,必須指定領隊或負責人,該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其職責是對外出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
2.4外出施工作業前,必須進行危險預知分析,對存在的危險因素制訂書面安全措施,填寫《外出承包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報表》上報生產部。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2.5各單位要加強對外出作業的安全管理,外出作業人員出發前,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必須統一組織進行一次專題外出作業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生產部或派出單位應定期進行巡視檢查安全管理狀況,并做好記錄。
2.5.1一次外出作業10人以上或工期1個月以上。
2.5.2一次性項目金額在30萬元以上。
2.5.3從事有色金屬行業以外,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工程項目。
2.6嚴格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的操作證,作業人員要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施工所在地的安全管理規定。
2.7外出作業發生工傷事故要按規定程序及時上報處理。
2.8凡未經中鋁洛銅有關部門批準和備案,私自組織職工外出作業的,發生事故一切責任自負,并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責任人。
3.附則
3.1本制度解釋權歸生產安保科。
3.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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