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經銷商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經銷商管理制度 1
第1章總則
第1條本制度規定本企業與經銷商之間的有關交易事項。
第2條本制度由市場營銷部制定,總經理審核后執行。
第2章對經銷商的要求
第3條經銷商的經銷區域:
(1)經銷商可銷售的區域,依合預定來執行。
(2)經銷商僅限在指定區域內銷售,不得跨區域銷售。若因特殊原因產生跨區域銷售可能時,應向公司書面報告,經公司同意后方可進行銷售。
(3)一般情況下,本企業必須對此經銷商做深入的調查與研究方可授權。
第4條經銷商經營的產品要求,經銷商所經營的產品必須是由企業生產、附有公司商標的產品。
第5條銷售責任額要求,此項依合同約定進行。
第6條銷售價格:
(1)經銷商銷售產品價格必須信照本企業的規定進行。
(2)特殊情況時,須經雙方協議,經本企業的認可方可實施。
第7條交易保證金,依合同約定執行。
第3章關于貨物的約定
第8條企業的交貨方式與運費:
(1)本企業以企業工廠為給經銷商交貨的地點。
(2)如經銷商另有請求可送貨至其指定地點,則產品的運費由經銷商負擔。
第9條退貨:當貨品與經銷商的.訂購內容不同,或產品不合格、責任明顯為企業所有時,才能接受退貨條件。如因經銷商的原因產生退換貨,退換貨品應保證完整,以此產生的費用由經銷商負責。
第10條暫停出貨:經銷商如未能履行按時付款的義務,或有違約情況發生,企業將暫停給其發貨以便觀察。
第4章經銷商獎勵辦法
第11條獎勵對象為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完成銷售計劃的企業品牌所屬經銷商。
第12條經銷商付款獎勵宗旨
(1)經銷商推行現金付款銷售業務,對工程項目訂單采用xx付款政策。
(2)全面拓展企業產品的銷售渠道。
(3)吸引欲對其他品牌購買的顧客。
第5章保密規定
第13條經銷商必須嚴守與企業有關的交易機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第六章經銷商區域設立原則
第14條艾爾公司為保證銷售渠道的暢通不做直銷銷售,所有銷售都由經銷商完成,并大力扶植各地經銷商,經銷商設立分為區域總經銷商、區域一級經銷商、區域二級經銷商和項目經銷商等。
(1)省域一般可以設立35家一級經銷商及二級經銷商。
(2)直轄市、省會城市可以設立一家總經銷商,如無總經銷商可以設立12家一級經銷商及二級經銷商。
(3)中小城市可以設立本區域內經銷商或項目經銷商。
對各地的銷售為避免惡意競爭建立報備制度,經銷商根據實際情況對跟蹤的項目予以向公司報備,并根據項目進展每十天向公司報告跟定情況,超過30天不報告報備解除。
經銷商管理制度 2
一、總則
1、為規范經銷管理,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2、各級經銷商由公司統一管理;
3、本辦法適用于各級經銷商。
二、原則
1、平等、互惠的原則;
2、誠信守約,實現雙贏的原則;
3、長久合作、優勢互補的原則。
三、經銷商的確定與條件
1、有強烈的創業激情和產品品牌認同感,愿意與公司共同發展、并保持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2、在經銷區域有固定商鋪。
3、有經營同行業產品的經驗或正在經營同行業產品。
4、經銷商需交保證金3萬元。
四、經銷商任務與職責:
1、努力宣傳公司產品;
2、年總銷售任務:
①各市級銷售任務額為300萬元,且首批進貨款不得低于5萬元;
②各縣區經銷任務額100萬元;首批進貨款不得低于3萬元;
③xxx區為800萬元銷售任務,首批進貨款不得低于20萬元;葉縣為200萬元銷售任務,首批進貨不得低于5萬元。
3、定期向公司反饋產品銷售信息與市場信息。
4、經銷商以現金定貨,并提前申請定貨計劃。
五、售后服務
1、經銷商對所銷售的產品以有承擔售后服務的義務,公司售后服務人員配合經銷商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2、經銷商及其它業務人員要對公司的業務進行積極正面的宣傳和引導,嚴格遵守商業保密的有關規定,做好公司資料及客戶資料保密工作;
3、經銷商及所有業務人員均需熟悉相關專業知識,保持統一口徑,共同維護經銷商自身和公司的業務形象;
4、經銷商應及時處理客戶有關投訴和建議,并報公司備案。確保售后服務的及時聯系;如通訊電話變更時需及時通知公司相關負責人。
六、宣傳規定
1、經銷商為擴展業務,可自行進行產品宣傳,但必須本著真實、誠信的原則,不得擅自夸大,更不得不真實反映產品品質。
2、經銷商自行進行產品宣傳,須將產品宣傳策劃方案、宣傳途徑、宣傳產品等報公司審批,經公司同意后方可進行宣傳,同時相關宣傳資料須報公司備案管理。
3、經銷商可選用公司統一的宣傳資料進行產品宣傳。
七、公司責任
1、公司以合同價保質保量,及時供貨。
2、公司負責經銷商的店面招牌、背景墻的裝修與樣品。
3、公司提供產品相關宣傳資料。
八、考核及獎勵
1、所有完成規定銷售任務者,公司給予規定任務額的1%獎勵。
2、超額完成任務者,按超出部分每遞增200萬元,追加0.5%的獎勵。
3、連續2年未完成任務者,取消經銷資格。
九、經銷商的日常管理
1、公司對經銷商進行業務指導,跟蹤協助各項業務的開展。
2、在與經銷商的溝通過程中,應全面收集信息與意見,了解經銷商的運營情況和市場開發情況,并協助經銷商做好銷售分析。
3、公司負責人應及時、準確傳達公司銷售政策,策劃方案和產品信息,并做好解釋工作,確保經銷商準確理解,積極配合。
4、監督經銷商嚴格履行與公司簽訂的各項合同,合理分解年度銷售任務,并確保按預定任務完成。
5、對經銷商進行業務培訓,以便高質量完成公司各項銷售任務。
6、建立經銷商檔案,并進行管理。
7、送、退貨,樣品取用均參照公司業務管理辦法。
十、合同的訂立
1、經銷商合同每年訂立一次。
2、合同屆滿雙方不再續約的,合同自然終止。
3、一方如提前終止合同,另一方允許,協商終止合同。
十一、后記。
1、合作態度:為別人多做一點。
東潤食品提倡精誠合作、肝膽相照,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渠道商。合作就是一種默契,東潤食品提倡為客戶多做一點點。
2、合作機會市場營銷進入升級階段的今天,贏利模式日趨理性化。只有抓住市場機會,突破傳統,引爆全新的服務理念和營銷體系才有獲勝的.資本。只有具有真正雄厚的實力,真正過硬的技術才可以游刃有余的成為市場上的“常青樹”。
21世紀是整合的時代,整合就是利用可以利用的所有資源,連鎖、加盟就是優勢資源整合的體現。面對誘人的“金礦”,順應內容管理的大潮,讓我們相互攜手同舟共濟,做采摘財富王冠的弄潮人。
經銷商管理制度 3
1、目的
明確經銷商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了解經銷商選擇的條件,以及更好地為經銷商提供服務,并更好地與經銷商合作,達到互惠共贏。
2、適用范圍
菩薩巖銷售部各銷售中心及各級經銷商
3、內容
3.1總則
菩薩巖經銷商是指:與菩薩巖簽署經銷合同,經菩薩巖授權,依據合同約定并遵照菩薩巖的各項規章政策,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合法銷售菩薩巖產品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菩薩巖堅持“服務客戶、互惠共贏”的客戶發展原則,與經銷商進行良好的溝通與協作,努力服務經銷商,提升經銷商滿意度,與經銷商共同開拓菩薩巖市場。
3.2經銷商的基本權利和業務
3.2.1經銷商的基本權利
菩薩巖經銷商在經銷合同有效期內,享有以下權利:在授權范圍內享有菩薩巖品牌的使用權;在授權區域內銷售菩薩巖的產品并獲取利潤;享有菩薩巖提供的相關培訓及參加相應級別會議的權利;享受菩薩巖提供的產品及售后方面的服務支持;對菩薩巖工作人員違反合同和公司政策的行為進行投訴并獲得答復的權利;經銷商平臺上發表意見、建議和評論的權利;對菩薩巖的各項銷售政策在執行的前提下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達到級別劃分標準的經銷商有權利選擇是否進入本級別客戶。
3.2.2經銷商履行的義務
經銷商是菩薩巖的戰略合作伙伴,是市場責任主體,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認可企業文化
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依法經營。具有和菩薩巖積極的合作態度,認可菩薩巖公司的企業文化,愿意與公司一同發展,維護公司的`品牌形象,忠實履行合同。接受菩薩巖的監督、管理和考核。
2、配置必要資源,積極開拓市場
配置與銷售任務相適應的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倉儲資源、運輸資源、財務資源、信息資源。積極的推廣和銷售菩薩巖產品,合理使用市場支持費用,完成合同約定的銷售任務。配合菩薩巖進行新品上市推廣,努力調整產品結構。
3、維護市場秩序,市場形象,抵制違法行為
嚴格遵守授權的銷售區域,遵守菩薩巖公司的價格體系;合理規范使用廣告促銷物料,充分宣傳展示公司產品和文化;抵制和配合打擊侵權、假冒偽劣產品和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經銷商向其無經銷權的市場銷售菩薩巖產品達到桶的即視為竄貨行為,包括經銷商直接竄貨和經銷商在本銷售區域開發的下游市場
的經銷商竄貨。銷售區域由經銷合同為準。如發現向某區域客戶運送產品的車輛在途中向其它市場卸貨,無論數量多少,直接視為竄貨。
4、樹立服務消費者的理念
市場營銷的觀念是通過服務來達到客戶滿意,客戶滿意才能創造利潤。“服務”是公司產品的“附加價值”,優質服務是現在市場競爭的一個有力的、不可缺少的策略和手段。良好的服務,不僅使客戶甚為感激,更能贏得人心和訂單。
5、完善配送體系,保障市場供應
儲備合適庫存,執行額定庫存管理;加強倉儲管理,管控產品日期,做到先進先出,完善配送工作,確保產品及時配送到終端客戶。
3.3經銷商的選擇
3.3.1經銷商應該具備的基本條件
菩薩巖選擇的經銷商應該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獨立的企業法人單位,在國家工商局正式注冊(三證齊全),具有獨立賬號,具有經銷飲用水的相應經營范圍,能獨立開展對外經營業務;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在當地有良好的社會關系及聲譽,和工商、質監、衛生檢疫等部門關系良好,無不良記錄或者商業欺詐行為;
3、具有操作授權市場相適應的資源配置,財務狀況良好;
4、經銷商必須具有積極的合作態度,認可菩薩巖公司的企業文化和理念;
5、具有一定的飲用水或者相近行業銷售經驗,具有一定的銷售網絡和終端管控能力;
6、承諾履行本手冊規定的經銷商的各項義務。
3.3.2經銷商的選擇程序
選擇和更換經銷商需要通過“招商”程序選定經銷商。招商程序的原則是“公開、公平、公正”。
招商程序如下:
1、招商由銷售部組織實施,招商前銷售部應用便簽的形式向總經理請示,總經理批準后開始招商;
2、在當地報紙或者電視臺等媒體發布公開招商信息,發布信息時間維持3天以上,也可以經過市場調研邀請基本符合條件的公司參加,當地市場銷售飲用水前三位的經銷商必須邀請參加;
3、由各銷售部的客戶經理負責接待電話報名,詳細記錄報名參加者的相關信息;
4、由各銷售部對報名的參加方進行初審,被選擇的參加方應具備經銷商的基本條件,條件適用上條的規定;
5、由各銷售部向通過初審的和邀請的參加方發放由銷售部統一下發格式的《招商文件》;
6、由銷售部組建評審委員會,銷售部經理和區域客戶經理必須參加,直接負責業務代表必須參加,銷售部認為有必要參加的
可以派員參加,評審委員會評委人數最少為三人;
7、公開洽談和評估:參加方提交《招商文件》。評審委員會與每一參加方逐一洽談和溝通,洽談結束全體評委對參加方進行評估并進行實地考察評估;每個評委對每個參加方進行打分,打分使用統一《招商評分表》。全部洽談結束后評審委員會進行合議,根據評委意見討論確定中選方,合議過程必須制作會議紀要,全體評委簽字;
8、參加方提交的《招商文件》、全體評委的《招商評分表》和會議紀要于結束后3天內原件交回銷售部,銷售部將審核并備案;
9、選定經銷商后按照公司規定程序辦理增加經銷商程序;
10、選定經銷商后簽訂《經銷合同》,保證金到位,正式成為經銷商;
11、每個通過初審的和邀請的參加方應該繳納相應保證金,保證金用于保證招商過程中誠實信用,無虛假材料和虛假承諾。
3.3.3經銷商合作關系的解除
當經銷商有不履行經銷商義務;違反合同情況較為嚴重;雙方經營理念發生分歧;經營情況有較大變化;經營業績不理想等情況,菩薩巖將終止《經銷商合同》,停止與經銷商的合作,具體情況適用經銷商合同的約定。
3.4經銷商履約保證金管理。
3.4.1履約保證金。
經銷商管理制度 4
一、前言
為加強對經銷商的統一管理,規范各區域經銷商行為,確保"公司產品"在各代理區域的順利銷售,特依據如下原則制定經銷商管理制度,望各級經銷商認真貫徹、嚴格遵守。
1、謹慎性原則
本著對雙方負責的態度,各級經銷商的市場拓展與產品銷售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風險性原則
公司將盡可能地減少各級經銷商的市場風險。
3、區域性原則
各經銷商均負責一定區域的產品銷售工作,在一定區域內經銷商是唯一的,決不允許跨地區銷售。原則上以縣級行政區域作為劃分代理銷售區域的最小單位。
4、價格統一原則
產品的銷售價格統一,經銷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價格,特殊情況需變動零售價格時,需經過公司書面確認后方能執行。
5、計劃管理原則
對經銷商實行計劃管理制度。公司按年度向經銷商下達銷售計劃,實行月查、季評比、年總結。年終按照相關規定對經銷商進行銷售返點獎勵。
6、積極協助原則
公司積極配合各經銷商的工作,對于經銷商在銷售工作中遇到的
問題積極配合解決。
7、誠信的原則
雙方必須誠實有信用,決不提供虛假信息。
8、嚴格管理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對違反管理制度的.經銷商,堅決按制度規定予以處罰,直至取消代理資格,決不姑息遷就。
9、雙方共贏原則
公司的目標是與經銷商共贏,共同發展。
10、長期性原則
公司立足市場,與經銷商長期協作,確保經銷商積極放心地進行市場銷售工作。
二、總則
1、代理期限一般為三年,經銷商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州(地區)原則上只設一名地級經銷商;
2、本制度規定公司特許經銷商(以下稱經銷商)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公司與各經銷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3、經銷商經公司授權并自加盟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公司渠道部門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4、公司確定的經銷商應遵循公司的規定從事代理活動,不得做出
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各經銷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信息,尤其是公司產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場銷售情況,及時反饋市場信息,以利于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絡的建設和管理;
6、經銷商在各自代理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妥善處理與各方的關系,并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經銷商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能提供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等相關文件復印件,經審查合格簽定代理協議后即成為公司合法經銷商。
2、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設備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3、各經銷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在所轄管區域內進行業務運作及處理;
4、愿意專心經營公司產品,并對產品、對市場充滿信心;
5、能夠誠實經營并接受公司的經營指導,保持與公司戰略決策的一致性;
6、全面贊同公司各項制度,并能積極參加公司為各經銷商所舉辦的各種活動;
7、必須具有一定的銷售網絡,有能力在短期內將市場拓展開。
經銷商管理制度 5
銷售渠道是指產品從生產領域向消費者轉移時所經過的通道。在公司產品的銷售渠道中主要有代理商、二級批發商、終端零售商超與用戶。
一、代理商管理制度
1、企業代理商與公司是委托銷售合作關系,代理商負責推廣推銷公司產品,從中獲取利潤。
2、公司可以根據市場的大小同時委托幾個代理商分別在不同的地區代理公司產品,同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也可參與某些地區的直銷活動。
3、公司業務員要積極協助經銷商開拓市場,規劃市場并提供良好的經營策略,原則上要求經銷商必須按照公司規定價格進行銷售,上下浮動不得超過3%。
4、代理商嚴格在公司規定的區域內開展銷售工作,不得跨區域銷售。如貨物流竄干擾其它地區市場銷售,導致市場價格混亂,一經發現第一次停止供貨并取消銷售獎,第二次立即取消其代理商資格。
5、嚴禁代理商銷售假貨及調、竄貨,一經發現立即終止業務往來,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6、制定合理的銷售任務,并進行月分解,公司逐月考核并給予一定銷售獎勵。
7、代理商在銷售中發生的產品破損,如因過期導致變質,公司一律不予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公司予以解決處理。
8、代理商可劃分為a、b兩種。a代表大型代理商,年銷售在100萬以上;b代表年銷售在100萬以下的代理商。
9、公司的所有代理商合作業務一律實行合同制,合同文本統一使用公司標準合同文本。
10、對于代理商提出的任何意見及建議,業務人員必須當面記錄,在自己職權范圍能予以解決的.當即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公司主管領導,公司3日內答復客戶。
11、建立詳細的客戶檔案。
二、終端零售商管理制度
1、做好與零售商的銷售談判工作,搞好終端客戶關系。
2、爭取商品在零售店的最佳陳列位置與陳列面。
3、爭取在零售終端店的最佳位置擺放公司的助銷用品,保持賣場的生動化陳列。
4、做好零售店終端零售價格的管控工作,防止低價傾銷。
5、對零售終端銷售人員(包括經銷商)進行經常有效的溝通和培訓。
6、做好零售終端渠道的競爭品牌及消費者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饋。
7、對零售終端進行建檔管理,同時做好終端日常零售管理和報表填報工作。
經銷商管理制度 6
第一條銷售指標
(一)銷售指標的確定
1、根據公司下達的年度銷售指標,確定各區年度銷售指標并將其按月分解下達。
2、各區域主管和業務員,將相應承擔不同的銷售指標。
(二)指標包括銷售指標和區域經銷商開發數量指標。
(三)指標按月統計,由區域主管將完成情況上報銷售部經理。
第二條獎勵辦法
(一)實行業務員銷售全額提成的辦法,按月銷售額(以到賬為準)提取銷售提成,每由銷售部經理核算并上報總公司財務部審核批準。
(二)提成包括:業績獎金、業務招待費、傭金、市內交通費等費用。
(三)指標實行按月考核提成,實行按委發放制,每季度末發放其該季度各月應發的提成總和。
第三條基本市場的調查
(一)由銷售部經理組織業務員對負責的區域進行基本市場情況調查,從而確認銷售渠道的發展與趨勢。
(二)調查的內容應包括:
區域基本情況:即人口、經濟總狀況、消費者結構、購買力等。
市場容量:包括現實的與潛在的市場需求。
消費者偏好:品牌偏好、品種偏好、價格偏好、購買地偏好等。
競爭對手情況:競爭對手實力,網絡體系,經營業績等。
經銷商情況:零售商的分布、范圍以及其他情況。
(三)調查結果,由調查人員寫出調查報告,并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確定該市場地進入方式。
(四)根據市場基本情況,確認一定數量可供合作的經銷商,以備調查與選擇。
第四條經銷商的調查
(一)深入進行市場調查的基礎上,將所確認的經銷商分類進行調查。
(二)調查后填寫《經銷商調查表》。
(三)根據調查結果,對所調查經銷商進行綜合評價。
(四)由區域主管將調查結果上報銷售部經理,銷售部經理會同營銷總監、總經理對所調查經銷假商進行優選和審批。
第五條經銷商的談判原則與策略
(一)一般經銷商談判同銷售部經理和區域主管進行,重點經銷商的談判由銷售總監及銷售部經理出面進行。
(二)因各經銷商的具體情況不同,全作意向及詳細條件也各不相同,談判中應堅持公司的根本利益,并注意區別對待,靈活運用。
(三)約束條款必須完備,以防問題一旦出現,給公司造成大損失。
(四)合同期限應適度,一般不宜過長,以便公司根據合作效果及合同執行情況,及時變更和終止合同。
(五)合同起草時,應先讓對方提供合同文本,這樣可以反方“亮”在明處,排除對方隱藏的“陷阱”,我方可以爭取主動。
(六)全同文本規范雙方行為的法律文件,必須慎重推敲,尤其是細節要格外小心,概念含糊不表的.條款不能使用,以防今后“扯皮”。
(七)合同簽約前雙方應提供齊備合法批營許可證件,同時要復印存檔。
第六條合同的審批與簽訂
(一)雙方合作合同起草的合同定稿后,先上報公司法律部門進行文本審核,若存在問題時要進行再修改。
(二)雙方合作合同應統一由公司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來簽訂,一般應由公司總經理簽訂。
(三)委托代理人簽約時要出具法人委托書,并交對方存檔。
(四)有關資料,如房產證明,房屋建筑籃圖,對方的營業證件等,應當有詳細的復印件和所簽合同一起存檔備查。
(五)合同簽訂后,統一存檔。
第七條經銷商制訂價格方案
(一)經銷商的供貨價格方案由銷售主管制訂,并上報銷售總監,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二)沒有新方案公布前,所有經銷商業務一律按既定價格方案執行。
(三)定價依據
1、生產成本、運雜費、稅收、管理費用。
2、本產品不同于其他產品的質量。
(四)返利辦法及時間
1、根據客戶銷量及要求,分別為:季,半年、一年不等。
2、除表內返利規定外,銷售額達到nA萬+nA萬元×30%以上的再另加重獎。
3、以上6檔不足下一檔者按本檔返利。
4、月返利在下月以上同第一次進貨時間為準。
5、如經銷商愿意以貨抵款(其貨價按同出廠價供給),所返貨物隨貨同行。
6、季、半年、年返,以合同期限為準。
7、特殊情況,另行商定。
第八條貨款結算原則
(一)為防止貨款拖欠形成死賬,經銷商一律采取款到發貨的原則。
(二)為防止樣品壓款造成死賬,經銷一律不提供無償樣品,堅持款到發貨的原則。
(三)樣品在無破損的前提下,可給予換貨優惠,或者經銷商再進貨時,對樣品價格給予一不定期的優惠返還。
(四)支票匯款結算,要等貨款到賬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貨款的回收
(一)經銷商的貨款回收,由所負責該經銷商的業務員直接負責。
(二)貨款一律由經銷商直接匯到公司賬號上,特殊情況現金結算時,應由店面收銀員收款,或直接到公司賬務部交款。
第十條訂貨管理
(一)查閱雙方簽訂的經銷合同。
(二)查閱交易記錄和結算記錄。
(三)如無貨款結算遺留問題,可進行下次訂貨。
(四)驂方填寫訂貨單一式四份。
(五)訂貨音交銷售主管、經銷商、財務部和物流部各一份。
第十一條發貨和運輸
(一)產品運輸一律由物流部門負責。
(二)如對方要求自己運輸、發貨時,經銷商要到庫房進行貨物驗收,驗收合格后對方要在驗貨單上簽字。
第十二條經銷商的銷售支持
(一)確定有利雙方價格體系,提供價格保護、返利、折讓等支持,具體按公司有關價格政策操作。
(二)按市場競爭勢態,優先供應商品,改進進貨周期與期量標準,支持經銷商合理庫存。
(三)協助經銷商提供有關市場與客戶信息。
(四)提供我公司產品的有關技術資料和有關產品宣傳促銷資料。
(五)協助經銷沒,對銷售終端導購人員進行我公司商品專業知識和有關導購技巧的培訓。
(六)進行售后組裝與維修的有關技術培訓與支持,樣品可由我公司大區派出售后服務人員進行示范性組裝。
(七)提供相關的備件和易損件,支扭虧為盈售后服務質量。
(八)提供賣場的裝修設計和商品的布置方案,并提供統一的標識。
(九)進行有關產品促銷方面的整體支持。
第十三條售后支持的實施
(一)經銷商的售后支持工作,由各區域主管提出支持方案,報銷售部經理審批后實施。
(二)涉及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協助的,由銷售主管報銷售總監審批,有關職能部門協助進行。
第十四條經銷商定期巡訪
(一)業務員每初應制訂出自己所負責的經銷商巡訪工作計劃,同時填報《經銷巡訪計劃表》,交區域主管。
(二)區域主管對計劃進行調整、修改和補充后,報總經理審批。
(三)經銷商巡訪工作完成后要填寫《經銷商信息資料表》,統一保存。
第十五條巡訪內容
(一)銷售情況,包括已銷售商品情況、庫存成品情況。
(二)市場和消費者對我公司成品的意見和反映。
(三)售后支持與服務方面還有哪些需求。
(四)經銷商基本情況及經營狀況。
(五)對一步進貨的品種、數量、以及進一步合作的態度。
(六)其他各方面的信息。
第十六條附則
經銷商管理制度 7
一、總則
1、為貫徹20xx年營銷策略,促使福易門業經銷體系不斷規范化,以保證公司產品銷售渠道暢通與經銷商管理的高效,特制訂本制度。
2、經銷商管理原則
(1)詳盡務實。經銷商資料應力求詳盡、全面而具體;管理方法從實際出發,操作性要強。
(2)主次分明。對經銷商務必分清主次,實施嚴格的分級管理與扶持。
(3)動態管理。市場在不斷變化,公司對經銷商的認識和了解也在不斷深化,因而要隨時調整經銷商管理的工作重點和工作方向。
二、經銷商的選取
福易門業選取經銷商,主要思考其經營規模、資金實力、銷售店面地點及客流量、從業經驗與價格規范性等,著重考察經銷商的經營動機、管理潛力與營銷潛力。擬選取的目標經銷商對所在區域的整體市場運作,應有清晰運作思路,且與福易門業發展思路高度一致。凡開設專賣店的經銷商,務必專營本公司產品,不得兼營同行企業同類產品。
三、經銷商資料的完善
對重要經銷商檔案資料要求如下:
(1)經銷商基本資料
包括經銷商類別、名稱、地址、聯系電話、經營規模、建立時間、對本公司的忠誠度;營業執照復印件、協議書、補充協議書、各項證明書等。
(2)經銷商特征資料
經銷商的資金實力、發展潛力、經營觀念與方向、內部管理和經營歷史等。
(3)經銷商經營狀況資料
財務表現、銷售變動趨勢、經營人員及導購員的素質品行,與其他競爭對手的關系,與本公司的業務關系及合作態度等。
(4)經銷商個性資料
經銷商的性格、興趣、年齡、工作經歷、處事作風、家庭狀況、社會關系、最適合的激勵方式和激勵程度等。
四、經銷商管理辦法
1、遵循守區銷售
經銷商應遵守合同約定,只在合同約定區域內銷售福易門業產品。如因工程操作需要跨區銷售應提前告知福易門業,予以備案并征得當地經銷商同意。
2、做好價格管理
經銷商務必按照福易門業的價格體系做好價格管理,不得隨意壓低或抬高產品價格,維護價格體系的穩定性,以利于長期經營。
3、品牌維護得當
福易門業的品牌形象有賴于各級經銷商的用心維護。對福易門業的品牌形象、專賣形象、產品展示形象、人員形象等均應按照福易門業相關規定認真維護。
4、完成約定任務
根據雙方合作協議確定的銷售任務,經銷商應與公司積極配合規劃并經營區域市場,保證將任務的完成落到實處。
5、信息溝通到位
為了保證公司對市場的了解與各項配套措施的適合性,經銷商應定期向福易門業反映市場狀況與所存在問題。
6、協作配合用心
福易門業將根據區域銷售增長的實際需要向經銷商帶給相應的物料與促銷支持,經銷商應積極配合,做好相關事務的協調。
7、提高銷售潛力
區域經銷商應透過多種方式不斷提高銷售潛力,透過配合福易門業的導購培訓、通過學習福易門業市場操作手冊與導購培訓手冊資料,透過對店面銷售的準確分析,透過定期評估考核店面銷售人員銷售業績等方式,努力提高銷售潛力,這樣才能不斷提高區域銷售業績。
8、定期準確評估
對于雙方的合作水平及其所涉及的各方面問題福易門業將定期進行評估,經銷商同樣應對福易門業的市場操作進行評估,明確市場推廣狀況、雙方配合中的問題與改善對策。
9、保守商業秘密
經銷商務必嚴守與企業有關的.產品、品牌、經銷模式、經銷政策、促銷政策、品牌操作手冊等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五、福易門業的市場支持
公司為協助經銷商拓展和維護市場,帶給系統的銷售支持措施,包括:
(1)價格支持:公司根據區域銷售狀況和競爭對手的產品價格,為經銷商帶給具有競爭力的產品價格。
(2)促銷活動:公司根據市場拓展需要不定期組織全國性促銷活動,擴大企業和產品在各區域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經銷商也可根據市場競爭狀況,向公司申請促銷活動支援。
(3)門頭費用核銷:各經銷商使用公司全國統一標識作為店面廣告牌的,公司依據市場推廣支持政策核銷其相關費用。
(4)宣傳物料:經銷商可向公司申請發放宣傳材料,公司依據其業務狀況和實際需要發放適當數量的宣傳材料。
(5)人員支持:必要時公司可選派具有豐富市場拓展經驗的區域經理協助和指導經銷商拓展市場。
(6)專賣支持:公司高度重視對專賣的支持與提升。對于設立或擬設立專賣店的經銷商,帶給有力的政策支持。
六、經銷商的維護與考核
(1)區域經理應定期對重要經銷商進行回訪,了解經銷商市場開發狀況和需求,并協助其解決。重要級別以上經銷商,每月應回訪一次。回訪客戶應填寫詳細的《經銷商回訪記錄》,呈報營銷中心。
(2)營銷部應定期對公司各級經銷商實施電話回訪,回訪的資料包括經銷/經銷商對于公司產品、價格、貨期、包裝、服務等方面的推薦和意見。
(3)公司為各級經銷商帶給技術服務支持:帶給銷售解決方案;理解電話咨詢與技術指導。
(4)公司定期向各級經銷商帶給最新產品信息和行業資汛,以幫忙各級經銷商及時了解市場最新動態。
(5)必要時公司將對重要經銷商帶給產品技術知識和銷售技能的培訓,協助其建立和培養銷售隊伍,提高對市場的掌控與引導潛力。
(6)對經銷商的銷售業績實施定期考核,考核項目參照《福易門業經銷商考核表》進行。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經銷商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經銷商發展辦法
本辦法所稱經銷商,指已與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經銷合同》或建立正式合作關系的經銷商。經銷商必須是獨立企業法人或獨立經營的個體工商戶,且須擁有與所經銷區域相符的資金、車輛、人員及倉儲能力,有良好的信譽和社會關系,有穩定的銷售網絡。
一、經銷商發展規劃:
1.每個區域市場(范圍由公司考察后確定)只設立一個獨家區域經銷商。
2.經銷商可以發展下級分銷商,也可經本公司市場部批準向尚未有本公司產品經銷商的區域發展分銷商。
3.經銷商的正式授權工作歸本公司市場部,本公司其它各部門、各分支機構或個人無權簽署正式合同。
二、經銷商發展程序
1.由營銷人員負責考察申報,市場部審核、上報總經理簽批、備案。
2.對于有意向成為我公司經銷商的單位,可直接在我公司網站主頁上填寫《經銷商申請表》,也可致電本公司市場部,并提交申請單位的營業執照和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我公司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單位的資信調查,并給予明確答復。
三、合同時效
《經銷合同》的有效期原則上為一年。合同的雙方應于合同期滿前的三十天內續簽下年度《經銷合同》,否則該合同自動失效。若續簽同等條件下該經銷商有優先權。
四、經銷商取消程序
1.對經銷商在合同期內不能完成承諾的業績目標,或不能遵守我公司有關市場管理制度、不能執行協議等違規行為,我公司有權取消其經銷商資格。
2.由市場管理人員填寫《經銷商資格取消申請表》,向市場部申請取消該經銷商的經銷資格。
3.市場部在審核通過后,向該經銷商簽發《終止合同通知書》,終止與其的合作關系。通知書一式貳份,一份寄予經銷商,一份市場部留底。
4.自動終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合同自動終止:
a)經銷合同有效期滿后,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里續簽合同;
b)連續兩個月未進貨;
第二章經銷商管理權限區劃
1.由市場部統一對全國的經銷商合同、檔案進行管理。
2.各區域經理管理所轄區域的經銷商,并每月向市場部匯報管理情況。
第三章企業支持政策
1.為鼓勵經銷商對區域縣級市場的長期培育,授予本區域獨家經銷權;
2.視情況派駐業務人員協助拓展市場;
3.廣告投入:根據區域市場戰略需要,投入不同的廣告支持,具體投入方式和數額由市場部調研后確定;同時鼓勵經銷商獨立運作區域廣告,公司根據業績增長按比例予以產品支持;
4.終端促銷:根據不同的區域市場和產品,給予相應數額的POP、DM、禮品、贈品、促銷員、A類店面支持等;
5.業績獎勵:根據經銷商業績,評選年度優秀經銷商,并給予獎勵。優秀經銷商的業績資格為年度銷售額前三名。對于優秀經銷商的獎勵將在每年的經銷商年會上予以兌現;并對優秀經銷商在本公司網站上加以介紹。
6.不定期舉辦經銷商產品技術培訓和市場營銷技巧培訓。
7.在各地舉辦的促銷活動或有關重大的公關活動將邀請當地的經銷商合作參與。
8.及時將公司相關信息以電子郵件等形式傳遞給各經銷商。
9.經銷商之間糾紛,本公司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予以協調解決。
第四章經銷商應采取的配合措施
1.經銷商必須嚴格遵守區域經銷規定,如發生未經批準任意改變進貨渠道或經銷商之間相互供貨、或經銷商未經許可發展所轄區域之外的分銷商并為其供貨的情況,經查證將給予警告、經濟處罰、取消經銷資格(不予兌現任何獎勵)等處罰,并以《違規處理意見書》形式告知,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2.經銷商必須嚴格維護本公司價格體系,不得超出本公司建議價格范圍。如有必要調整價格,須提前五日書面報我公司市場部,經批準確認后方可調整。
3.經銷商應積極拓展并維護本區域銷售網絡,并及時反饋市場開拓與銷售業績變化情況、已銷售商品和庫存成品情況、市場和消費者對我公司產品的意見和反映,提出市場開發與市場管理的合理化建議。定期填寫《市場信息反饋表》并回傳。
4.經銷商應積極維護本公司品牌形象,積極參與本公司的'促銷和公關活動,并給予力所能及的支持。
5.經銷商應積極接受本公司的各項業務指導及培訓。
6.經銷商應與我公司員工、尤其是市場部工作人員建立起健康的工作關系,不得向其贈送禮品、財物、借用車輛手機等貴重物品,不得為其辦理私人事務,不得與其酗酒、出入娛樂場所;并且如實向我公司市場部市場調研人員反映其情經銷商有義務配合我公司進行新產品推廣工作,我公司將根據新品推廣業績對經銷商予以獎勵。
7.經銷商必須做好本公司產品的終端管理維護工作,標準如下:
a)每個單品必須集中上架陳列,力求進入最佳陳列位置;
b)定期做好終端理貨工作,保持所陳列產品清潔美觀完整;
c)做到陳列生動化,正確展示產品,價格清晰準確,產品和促銷品捆綁;
d)確保貨架飽滿,保持合理庫存量;
e)必須按保質期做好先進先出工作;
f)對廠家提供的促銷品不得截留,必須發至終端;
g)強化終端店面廣告,增加可見度;
第五章竄貨處理
1.市場發生竄貨,第一時間抄產品的批次,填寫竄貨查證表,傳真至市場部;
2.市場部檢查所抄批次的真實性,清晰與否,如果真實、清晰將竄貨查證表傳真到市場部處,如果不清晰或者批次不正確的要求市場重新提供需要查證的批次;
3.市場部根據竄貨查證表提供的產品的批次進行查證,如果經過查證批次不正確的,通知經銷商重新提供需查證的批次;如果沒有
其它原因在3個工作日內將查證的結果傳真到市場部處;
4.市場部將竄貨查證的結果傳真到竄貨方,通知被竄方,同時監督雙方協商處理;
5.市場部監督雙方在2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竄貨結案表格傳真到市場部備案,如果雙方在處理的過程中有爭議,市場部及時通知市場所屬的大區經理進行協助處理,直到收到竄貨結案表;
6.如果竄貨發生在不同的省區,要求兩個省區的大區經理進行溝通,保證竄貨處理按時完畢,同時有必要時營銷總監、市場部經理進行解決。
第六章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歸xxxxx股份有限公司市場部。
2.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經銷商管理制度 9
為加強對全國經銷商、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范各區域經銷商、代理商的行為,確保公司產品在各經銷區域的順利銷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1、經銷商是指公司在指定區域內設立的經銷點,跟據公司銷售需求,可在同一區域設立一個或多個經銷商,并且將各類經銷商按等級分類管理,各級經銷商必須遵守公司的經銷商管理制度。
2、代理商是公司在指定區域和指定期限內享有獨家銷售公司產品的代理權,公司在所指定區域和指定期限內不得授予除代理商以外其他銷售商銷售公司產品權力。代理商可根據區域實際銷售情況,在自己代理區域內設立下一等級代理商或經銷商,統一由代理商管理;同時代理商必須完成同公司簽訂合同的全年最低銷售額。
3、本制度規定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特許經銷商、代理商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公司與各經銷商、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4、代理商、經銷商期限均為為一年,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
5、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確定的經銷商、代理商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從事經銷活動,不得做出損害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6、經銷商、代理商經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授權并自經銷協議書、代理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經銷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7、經銷商、代理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信息,及時反饋市場信息,以利于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絡的建設和管理。
8、經銷商、代理商在各自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并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章經銷商、代理商要求
1、必須具有合法的工商注冊手續、獨立法人資格,并有相關產品的合法經營權,具備敬業、守信、合法的經營作風。
2、對億利產品和企業文化充分認同,有較強的合作意愿,對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有較高的忠誠度,并對產品、對市場充滿信心。
3、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設備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倉庫面積不小于50平方米,具備一定的區域產品配送能力,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4、具備較高的經營管理能力,提供較完善的市場管理、拓展及營銷計劃;
5、有專職的銷售人員和網絡以及網絡開發能力,有一定的售后服務能力;
6、在當地有一定的社會關系。
第三章資格的申請與審批
1、申請需提交的資料
(1)申請計劃書
內容包括:公司介紹、經營歷史和業績、管道和型材、門窗銷售方面的優勢,預計投入新材料產品的資金、人員、設備等方面的資源,三年內的市場開發規劃,本年度銷售回款目標等。要求電腦打印,并加蓋公章。
(2)資質材料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稅務登記證(國稅)副本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一般納稅人證明等。單位證件要求有最近一次的年檢。
(3)基本資料表
固定格式,見附表:《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經銷商、代理商基本信息表》。
2、審批程序
(1)意向經銷商、代理商將材料準備齊全,交所在銷售區域辦事處。
(2)辦事處經理接到申請后,根據公司年度經銷商網絡開發計劃,結合當地經銷商、代理商布局等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設點。如有必要設點,在3個工作日內實
地考察,符合公司要求的,根據實地查考結果填寫《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經銷商、代理商加盟審批表》,報銷售部經理審核。
(3)銷售部經理根據情況進行審核,如有必要,在3個工作日內實地考察,符合要求的,填寫審核意見,報分管領導。
(4)分管領導審批后,銷售區域組織經銷商簽署合作協議。協議一式兩份,經銷商、代理商簽字蓋章后,郵寄到銷售部,辦理后續蓋章、郵寄、存檔等工作。
第四章經銷商、代理商職責與管理
1、經銷商分為一級經銷商(地級城市),二級經銷商(旗縣城市),直銷商(零售);
2、各銷售區域根據區域實際情況及不同產品類別設立一個或多個經銷商,根據經銷商實力及銷售任務,在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同意后,可設立獨家代理商,其可以發展一級經銷商、二級經銷商;各級經銷商必須報公司審核,由公司簽訂經銷合同,并由銷售部統一管理;
3、經銷商、代理商必須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經銷區域和產品,不允許任何形式的跨區域銷售和變相的跨區域銷售;
4、對經銷商、代理商進行專人定項管理,建立經銷商、代理商檔案及其網絡用戶檔案;并定期對經銷商、代理商通過實際走訪進行評估,對于不執行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經銷商、代理商管理制度相關條款、未完成協議約定銷售指標的經銷商、代理商,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有權取消其經銷、代理資格,并在相關區域重新選定經銷商、代理商。
5、經銷商、代理商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訂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
6、經銷商、代理商嚴格執行本公司規定的各種價格政策,各銷售區域應對經銷商供貨實行統一價格、現款現貨、款到發貨,并密切關注經銷商的末端銷售價格,嚴禁經銷商、代理商進行剎價銷售,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7、各銷售區域對所轄區域經銷商、代理商必須強化日常管理,杜絕竄貨現象,嚴禁經銷商、代理商銷售假冒的億利塑業產品,視其情節輕重有權取消經銷商的經銷資格;
8、經銷商、代理商要以月為單位,定時向銷售區域上報進、銷、存業務報表,同時各區域應密切關注經銷商的貨物流向。
經銷商管理制度 10
一、組織結構:
電子商務部設部門主管一名,下設網絡推廣組員和銷售客服組,各設組員若干。
二、目前人員配置:
部門主管一名,網絡推廣員一名,建站、招商、銷售、優化推廣客服由主管與推廣員兼任。
三、薪資方案:
電商部薪資主要由固定底薪和績效獎金、提成三部分組成。
(一)固定工資參照公司薪酬體系來,主管級別固定底薪,為3500元/月,網絡推廣員等組員級別固定底薪,為2000元/月;主管按公司薪酬體系享受應有的津貼。
(二)浮動工資由績效工資+獎金構成。
1、績效工資為500元,部門同事同等待遇。
2、全勤獎以及超額完成獎。
績效工資計算形式:
A.網絡推廣員:
a.推廣考核:每月必須獨立完成由部門主管結合該推廣員月計劃任務進行考核;完成計劃不到30%,不算績效工資,30%以上根據比例領取相應百分百乘以500元的績效工資。
b.超額完成計劃推廣量,并有效促進銷售,則加以獎勵,獎金50-100元。
B.部門主管:
a.有效考核:部門推廣員未能有效推廣完成30%以上,則扣50元懲罰金。整個部門必須完成公司結合部門月計劃規定的推廣量、反饋量、招商加盟量30%以上,低于30%則無績效工資,30%以上則根據比例領取相應百分比之-績-效-工-資。
b.完成月計劃量并超過,則應給予100-150元獎金以獎勵。
C.客服人員,與推廣員一樣
D.電商部由于網站電子商務平臺在完善中,網站順利運營之前,應根據該員工的工作表現與付出給予全額績效工資。
(三)電商部門提成分配方案
提成說明:以當月銷售總金額計算提成
以部門同事平均提成為參照,提成分配根據完成目標程度,職位不同享受不同分配比率。
銷售與招商加盟額以所有店鋪下單金額減去退貨金額為準。
1、客服提成:
每月30日前設定下月指標,根據完成目標給予客服組不同比例提成獎金。
目標完成率30%以下,無提成;
目標完成率31%-50%,客服組提成比例為總銷售額0.5%
目標完成率51%-80%,客服組提成比例為總銷售額1%;
目標完成率81%%-100%,提成比例為總銷售額1.5%;
目標完成率120%以上提成比例為總銷售額2%。
2、推廣員提成
每月30日前設定下月指標,根據完成目標給予推廣組不同比例提成獎金
目標完成率30%以下,無提成;
目標完成率31%-50%,客服組提成比例為總銷售額1%
目標完成率51%-80%,客服組提成比例為總銷售額1.5%;
目標完成率81%%-100%,提成比例為總銷售額2%;
目標完成率120%以上提成比例為總銷售額2.5%。
3、部門主管提成:
每月30日前設定下月指標,根據部門完成目標給予部門主管不同比例提成獎金
目標完成率30%以下,無提成;
目標完成率31%-50%,客服組提成比例為總銷售額2%
目標完成率51%-80%,客服組提成比例為總銷售額3%;
目標完成率81%%-100%,提成比例為總銷售額4%;
目標完成率120%以上提成比例為總銷售額5%。
備注:根據該月的銷售額完成度,公司應拿出不同的.百分比作為部門活動經費。50%以下無,50%-80%經費比例為總銷售額的0.3%,81%-100%經費比例為總銷售額的0.5%,101%以上則為總銷售額1%
(四)說明
1、部門銷售以訂購合同、銷售數據、發貨單、收款證明為主。
2、部門員工有損害公司利益、欺詐公司及客戶的行為,未發放的提成不予發放。
3、部門員工未滿一年離職,離職日前應提取的提成仍發放給個人,但是離職日前仍未收到貨款的,不發放提成。
4、部門員工作滿一年,該員工在此期間,必須沒有從事損害公司利益活動。員工在離職之日仍可獲得的提成,若在15天內能收到的貨款,提成仍然有效,超過15天的,不予發放提成。
經銷商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員工薪酬管理,根據工作內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對公司所做出的貢獻。切實做到外部具有競爭性,內部具有公平性,切實有效發揮分配的激勵機制與約束作用,提高員工的積極性,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
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此管理規定執行,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個人和部門不得本規定執行。
三、工資結構
1、一線員工工資
月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實習生工資暫定1500元,超出部分計入技術工資。
2、技術工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技術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技術津貼:技術津貼分為7級,每提高一級加薪200元。技術津貼標準具體如下表:
3、樣品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技術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技術津貼:技術津貼分4級,每提高一級加薪300元。技術津貼標準具體標準如下:
4、班組長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
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200元管理補貼具體標準如下:
5、主管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幾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300元。管理津貼具體標準服下:
6、部門經理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500元。管理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7、總監工資
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800元。管理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四、工齡工資
1、新員工入職滿一年后,至第一個月開始計發工齡,正式員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齡工資計算以勞動合同期限為準,滿一年后在第一個月工資內同時發放。
3、中途離職,按最近一次入職計算。離職前工作不計算工齡工資。
4、在發放前離職(包括辭職、辭退)人員,已提出辭職申請或已經審批同意的員工,不享受工齡工資。當月事假超過7天不享受工齡工資。
五、工資計算方法
1、加班工資
(1)因工作需要,進行加班必須有部門主管(經理)同意,并填寫《加班申請單》,無加班申請單按《員工手冊》考勤制度4.1條處理。
(2)公司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不計算加班工資。
(3)加班工資的計算: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津貼)÷26÷8×加班時數。
2、事假和非工傷假期間不計發工資,期間基本工資、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為0。
3、在發工資前請假10天或請假超過30天,且在發工資時仍未上崗。工資暫停發放,到崗后一并發放,社會保險在當月或上個月工資中連續扣除。
4、試用期員工工資按該員工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5、正常離職員工工資在公司發工資時一并發放。沒有特批不得立即結算工資。
六、薪資調整
1、公司薪酬調整根據職等職級和《崗位異動管理辦法》,結合考核結果確定。
2、根據職等職級進行調薪時每個崗位最多可調整2級。一年之內最多調薪不得超過4次。
3、同一職等調到最高職級時,薪酬無法再調。
4、崗位異動,薪酬同時調整,薪酬調整幅度不得超過職等和職級規定的薪資。
5、原則上薪酬每年只調整1次,根據員工個人能力和工作業績進行確定。
6、試用期員工轉正:經部門、經理考核合格后,有員工本人填寫《轉正審批表》,逐級報批后,由行政部通知財務部開始調整薪資的`時間,調整后的薪資標準。
七、附則
1、本薪酬調整管理規定解釋權屬行政部。
2、本薪酬管理規定有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3、根據法律本管理規定公示7天,7天內員工無異議后只第8條執行。
經銷商管理制度 12
1、總則
1.0.1為規范成品油公路運輸承運商及其車輛的安全管理,制定本規定。
1.0.2本規定適用于為中國石油銷售公司提供成品油公路運輸的承運商。
1.0.3承運商執行本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地方現行有關規定。
2、成品油公路運輸承運商安全準入與管理
2.1承運商準入資質
2.1.1持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擁有符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要求的運輸車輛,具體要求見第3章成品油公路運輸車輛安全準入及管理。
2.1.2擁有與運輸能力相匹配的駕駛員和押運員。
2.1.3擁有健全的健康、安全、環保管理體系并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2.1.4成品油公路運輸承運商安全準入條件是中國石油銷售公司選用承運商的基本條件。
2.1.5中國石油銷售公司優先與獲得健康、安全、環保標準認證資質的大型專業化承運商合作。
2.2進入庫站作業區域應遵守的準則
2.2.1中國石油反違章禁令
1.嚴禁特種作業無有效操作證人員上崗操作。
2.嚴禁違反操作規程操作。
3.嚴禁無票證從事危險作業。
4.嚴禁脫崗、睡崗和酒后上崗。
5.嚴禁違反規定運輸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險化學品。
6.嚴禁違章指揮、強令他人違章作業。
任何人員違反上述禁令,給予行政處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勞動合同。
2.2.2法規和制度
1.國家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
2.當地政府有關成品油公路運輸的法律、法規或制度。
3.中國石油銷售公司所屬油庫和加油站相關管理規定。
2.2.3一般事項
1.禁止在運輸途中以及油庫、加油站限定區域內吸煙和接打手機。
2.工作時或在工作前四小時內,禁止飲用含有酒精的飲品和服用削弱大腦或體能的藥物。
3.油庫、加油站工作人員應告知駕駛員作業區域相關安全設備位置,駕駛員應明確安全設備的使用方法。
4.禁止使用非防爆燈具。
5.禁止在裝卸區域內飲食。
6.不得在工作場所游戲、喧鬧。
7.事故調查時,不得提供偽證或拒絕作證。
2.3人員管理
2.3.1駕駛員聘用原則
1.持有經政府部門考核合格頒發的有效駕駛證。
2.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危險品操作證。
3.應進行年度健康體檢。健康體檢......
4.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防御性駕駛、操作技能的理論和實際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2.3.2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應接受駕駛技術培訓,并取得承運商有關部門頒發的內部準駕證,方可駕駛車輛。
2.駕駛員應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車輛在行駛中,嚴格按照道路上的限速標志行駛。如承運商對限速有特殊規定的,應按規定速度行駛。車輛須安裝車輛衛星定位系統,以便證實是否執行此規定。
3.承運商必須保證駕駛員有足夠的休息時間,如運輸任務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應有兩人輪換駕駛。
4.駕駛員必須熟知油庫裝卸油及加油站卸油的操作規程及應急措施。
5.中國石油銷售公司及其所屬企業有義務協助承運商,對所有新聘用駕駛員進行安全評估。
6.駕駛員應明確在庫、站應急預案中的崗位及職責,做到與庫、站員工協同配合。
2.3.3押運員聘用
1.押運員應持有經政府部門考核合格并頒發的有效危險貨物運輸押運員從業資格證、危險品操作證。
2.應進行年度健康體檢。
2.3.4押運員管理
1.熟悉中國石油銷售公司及所屬企業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并熟練掌握安全設備設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2.押運員應明確自己在庫、站應急預案中的崗位及職責,做到與庫、站員工協同配合。
2.4安全保障機制
2.4.1安全培訓
1.承運商應定期組織駕駛員安全學習。學習內容包括交通安全法規、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防御性駕駛以及典型事故案例。
2.新聘用的駕駛員,應接受中國石油銷售公司安全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油庫、加油站的安全管理規定、操作規程、成品油的物理化學性質、防御性措施。
3.中國石油銷售企業有義務定期對承運商進行安全評估,對事故隱患整改進行指導,并監督整改落實。
4.在駕駛員休息室或日常活動場所,張貼必要的安全宣傳材料。
5.應急反應培訓需根據所駕駛車輛和承運油品的危險性而定,主要包括應急預案、交通事故處理、車輛故障處理、急救知識、應急裝備使用、應急聯系電話及應急反應組織、事故報告等內容。
6.承運商應與庫站共同組織裝卸油等作業的應急預案聯合演練。
2.4.2承運商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出車前,駕駛員應按照車輛日常維護規程進行車況例行檢查。
2.執行任務時,駕駛員必須按規定線路行駛,嚴禁私自改道、私自偏離行車路線行駛。
3.不得擅自延誤出發時間,隨意停放車輛。
4.每天完成出車任務后,車輛應接受歸場檢查,檢查人員應填寫歸場檢查記錄。
5.車隊主管人員應隨時了解車輛的狀況,車隊應根據歸場檢查人員的檢查單安排出車任務或進廠維修。
2.4.3人身安全與治安防范
1.進入卸油點前,應讓卸油點人員知道車輛到達的時間;預知進入卸油點的入口和卸油時車輛的停放位置以保障自身安全;車輛駛入時,注意閑雜人員和可能有人藏匿的地方(黑暗的角落,廢棄的箱子和障礙物的后方)。
2.卸油時應保持警惕,避免處于視覺盲點區域,使自己處于他人無法襲擊接近的位置;盡量將自己暴露在光照區域內;對接近的陌生人保持警覺,利用柵欄或肢體語言阻止陌生人進入工作區;不要接近角落,預留一條逃生路線。
2.4.4報告制度
1.應建立事故報告制度,承運商在上報主管部門的同時,按照事故等級分級上報中國石油銷售公司及其所屬企業安全監督部門及調運部門。
2.應建立潛在事故報告制度,承運商應將車輛存在的隱患,向中國石油銷售公司所屬企業進行報告。
3.應建立工作報告制度,中國石油銷售公司及其所屬企業應定期組織召開承運商聯席會議,對安全生產、運輸任務、運輸數質量、人員穩定、車輛安全狀況等內容進行交流。
2.4.5個人防護用品
承運商應為操作人員配備以下滿足使用要求的防護用品:
1.防靜電服;
2.防油手套;
3.耐油防滑防靜電鞋;
4.安全帽。
3、成品油公路運輸車輛安全準入及管理
3.1成品油公路運輸車輛準入資質
3.1.1運輸車輛應持有以下有效牌證:
1.車牌;
2.行駛證;
3.危險品運輸營運證;
4.國家強制性規定的保險;
5.罐體檢驗報告;
6.油罐容積表。
3.2成品油公路運輸車輛標準
3.2.1車輛基本技術要求必須符合下列標準:
1.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
2.汽車及掛車外部照明和信號裝置(gb4785);
3.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
4.汽車和掛車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要求(gb11567.1.2);
5.制動軟管(僅限42,000l油罐車)(gb16897);
6.車身反光標識(ga406);
7.汽車運輸液體危險貨物常壓容器(罐體)通用技術條件(gb18564);
8.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
3.3成品油公路運輸車輛安全條件
3.3.1基本要求
1.應配置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和必要的通訊工具。
2.排氣管應安裝隔熱和熄滅火星裝置,并配裝符合jt230規定的導靜電橡膠拖地帶裝置。
3.應有切斷總電源及隔離電火花裝置,切斷總電源裝置應安裝在方便操作的地方。
4.應配備適合所運輸物品的手提貯壓式滅火器,配置總量應不少于16kg。其質量應符合gb4351.1規定。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保養,發現問題應立即修理或更換。
5.車輛外部應安裝符合所配備滅火器外形的紅色滅火器箱。
6.應配備與車輛相匹配數量的三角木。
7.應執行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規定。
8.半掛車罐體壁厚應符合gb18564標準要求,應有良好的防沖擊性能,以承受槽罐內液體的頻繁沖擊載荷,能適應運行時的頻繁啟動、制動和變速,能抗運行時的顛簸和左右搖動。半掛車的結構形式要符合國家公告目錄要求。
3.3.2特定要求
1.罐車金屬管路上任意兩點間或金屬管路上任意一點到接地線插釬末端、罐體或車身導電部件上任意一點到導靜電橡膠拖地帶和車輛的連接點、裝卸軟管兩端金屬件之間的電阻值均不應大于5.0ω。
2.罐車尾部應設導靜電接地板,其設置點距離卸油口不得小于1.5米。罐體導電部件上任意一點到導靜電接地板末端的電阻值不應大于5.0ω。
3.罐體不準使用后封頭作為裝卸閥門;
4.油罐車應按照gb18564標準要求,在罐內裝設防波板,以減輕油料在行車過程中的.震蕩沖擊。
5.半掛列車在掛車上應配備駐車制動閥。
6.罐體底部應安裝氣動安全底閥,氣動安全底閥的緊急控制開關應安裝在罐體后封頭的大梁上,并設有明顯的警示標志。氣動安全底閥的緊急控制開關用于緊急狀態下關閉氣動底閥,保護油品安全。
4、中國石油銷售公司與承運商的hse職責界定
4.0.1保持成品油公路運輸良好的安全業績是中國石油銷售公司與成品油公路運輸承運商保持合作的先決條件。達成此目標的關鍵是分工明確,各負其責。本章對成品油公路運輸hse相關業務環節中的中國石油銷售公司及承運商職責進行描述,并視承運商hse表現為中國石油銷售公司自身的hse業績。
4.0.2中國石油銷售公司及其所屬企業根據自身業務需求或發展需要,有義務向承運商提出車輛需求計劃,承運商根據運量的需求,合理的增加運力,確保運輸任務的完成。
4.0.3承運商負責組織對駕駛員的培訓與考核,中國石油銷售公司或所屬企業將對培訓及效果進行檢查,有權阻止不合格駕駛員駕駛運輸車輛行為,承運商應對不合格駕駛員進行再培訓直至合格或停止使用。
4.0.4為使駕駛員形成安全的駕駛意識與習慣,中國石油銷售公司要求為其提供運輸任務的駕駛員必須經過防御性駕駛培訓并考核合格,中國石油銷售公司或所屬企業有權進行檢查和核實。
4.0.5中國石油銷售公司及其所屬企業的管理人員有權對駕駛員持證情況進行檢查,并有權制止證件不全或持有無效證件人員進行與成油品運輸相關的駕駛操作。
4.0.6承運商使用的車輛必須符合危險貨物營運要求,必須持有地方交通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車輛危險貨物營運證。中國石油銷售公司及其所屬企業有權對承運商的運輸車輛或車輛維護情況進行檢查,并對不符合要求的車輛進行督促整改或拒絕使用。
4.0.7承運商應編制自身車輛維護標準,并認真執行,其標準報中國石油銷售公司及其所屬公司備查。
4.0.8運輸車輛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事故應由承運商全權處理,中國石油銷售公司及其所屬企業應給予協調、支援或配合。運輸車輛在中國石油銷售公司所屬企業區域發生的事故,由雙方協同處理,按所在中國石油銷售公司所屬企業應急預案進行處置,雙方事故處置預案應聯動有效,并約定定期組織預案演練。
4.0.9承運商與中國石油銷售公司所屬企業應建立并保持有效的安全溝通機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會議、安全檢查、安全文件傳遞等。
5、承運商業績評估
5.0.1中國石油銷售公司對成品油承運商進行定期評估、綜合評定并要求其持續改進。
5.0.2與承運商簽訂承運合同的銷售企業,應對承運商進行定期評估,承運商對評估工作應予以配合。
5.0.3由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調運部門、加油站管理部門、油庫管理部門等人員共同組成。
5.0.4評估單位每年至少應組織一次綜合評估。
5.0.5評估采用現場檢查與日常業績表現相結合的形式,具體方法按照打分法進行,見本規定5.6安全評估標準。
5.0.6評估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杜絕商業舞弊,發現評估人員有違反以上原則的,有權拒絕評估人員的不合理要求,并向評估單位反映或直接向中國石油銷售公司反映。
5.0.7安全評估標準詳見附表
6、附則
6.0.1本規定由中國石油銷售公司負責解釋。
6.0.2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經銷商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銷售管理,達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將銷售人員之業務活動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規章。
第二條適用范圍
第三條凡本公司銷售人員之管理,除另有規定外,均依照本辦法所規范的體制管理之。
第四條權責單位
1、業務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工作。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五條出勤管理
銷售人員應依照本公司【員工手冊】之規定,辦理各項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規定辦理:
第六條原則上,銷售人員每日需按時上班后,由公司出發從事銷售工作,公事結束后返回公司處理當日洽談業務,但長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七條工作職責
銷售人員除遵守本公司各項管理規定外,應善盡下列之工作職責:
1、銷售主管人員
(1)負責推動完成所轄區域之銷售目標;
(2)執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種事項;
(3)督導、指揮銷售人員執行任務;
(4)控制銷售單位之經費預算。
(5)隨時稽核各銷售人員之報表。
2、銷售人員
(1)基本事項
A.應以謙恭和氣的態度和客戶接觸,并注意服裝儀容之整潔;
B.對于本公司各項銷售計劃、行銷策略、產品開發等應嚴守商業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不得無故接受客戶之招待;
D.不得有挪用所收團款之行為。
(2)銷售事項
A.客戶資料的整理,檔案的建立;
B.公司旅游產品行程、價格及相關規定、注意事項之說明。
C.客戶抱怨之處理;
D.定期聯系客戶并匯集下列資料:
a、產品行程及質量之反應。
b、價格之反應。
c、游客市場之需求。
d、競爭同行之反應、評價及銷售狀況。
e、有關同業動態及信用。
f、新產品之調查。
3、收款處理
公司收款方式主要以匯款方式處理,遇特殊狀況需收取現金或票據,銷售人員應當做到以下幾點:a、收到客戶團款應當日繳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團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繳收回之現金;
d、不得以不同客戶的支票抵繳團款。
第三章工作計劃
第八條銷售計劃
銷售人員每年應依據公司的`【月度銷售計劃表】,制訂個人之【月度銷售計劃】,并編制【月銷售計劃表】,呈總經理核準后,按照計劃表執行;
第九條執行計劃
1、銷售人員應依據【月銷售計劃表】,填寫【客戶聯系計劃表】,交銷售主管審查,經審查通過后,銷售人員應按照計劃實施;
第十條聯系作業
1、聯系計劃
銷售人員每周末前提出次周【客戶拜訪計劃表】,呈部門主管審核;
2、客戶聯系
(1)每日要主動聯系客戶,主要以自己負責地區為主。要求每周要把自己負責地區聯系一遍。
(2)每日應將當日聯系的工作內容,詳細填入【客戶聯系表】,呈部門主管;
(2)聯系過程中答應的事項或后續處理的工作應即時進行跟蹤;
(3)將新開發的客戶資料輸入客戶檔案資料中;
第四章薪資與提成
第十一條薪資構成及待遇
1、業務員的薪資由底薪、提成組成。
2、發放月薪=底薪+其它補貼+業務提成
第十二條薪資設定
底薪1100元/月
公司實行任務制月薪,業績任務額度為1100元/月,月薪1100元/月;
第十三條月薪發放
月薪發放日期為每月15號,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提前或推遲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第十四條基本指標任務
1、銷售人員從轉正開始,每月需完成1100元基本定量任務,銷售人員完成月指標任務(以業務利潤為準),公司發給底薪工資,如無法完成月指標任務的,則以底薪800元發放;
2、銷售人員如連續三個月完不成公司設定的指標任務,公司有權解除協議。
第十五條業務提成設定
1、業務提成
銷售人員完成月指標任務(以業務利潤為準),剩余利潤按30%分成。
第五章實施與修正
本管理辦法經公司最高主管總經理核準通過后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經銷商管理制度 14
1、目的
為促進銷售并維護公司經營過程中的資金安全,保障公司債權能夠得到有效地實現,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xx管業集團公司的簽約經銷商信用支持發貨。
3、工作流程
公司對信用支持發貨實行分類管理。
3.1申請條件
3.1.1經銷商經銷年限:申請抵押擔保的經銷商須與xx集團公司合作達一年以上(含)。特殊情況須評審并報營銷中心審批。
3.1.2經濟往來信用評定為良以上:xx公司對申請抵押擔保的經銷商作信用等級評定,按經濟往來的信用狀況作優、良、中、差等級評定。
3.1.3對經銷商銷售規模的認定:授權省會城市的一級經銷商必須具備年銷售額200萬以上,地市級城市在100萬以上,地市級以下城市在50萬以上。
3.1.4價格要求:信用支持限于xx公司正常銷售價格的產品,特價產品一般不予申辦。
3.1.5信用額度:單次賒銷發貨額不超過公司批準的總信用額度30%,累計信用額度以總信用額度為限。
3.1.6信用額度的評定,由財務中心、營銷中心根據該經銷商合同期內已實現的銷售業績為依據,并結合合同執行的價格及約定的返利條款確定其信用額度。
3.1.7抵押擔保:凡以信用額發貨的經銷商都必須提供抵押擔保。有效的抵押物僅指非自居住房產,除此之外,公司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且經銷商申請的信用額度支持不得超過該房產評估價值的50%。
3.2申請資料
3.2.1經銷商抵押擔保資料
3.2.1.1按要求填寫《抵押擔保申請表》(見附件一);
3.2.1.2按要求填寫《抵押擔保協議》(見附件二);
3.2.1.3營業執照復印件;
3.2.1.4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2.1.5開戶行許可證復印件;
3.2.1.6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
3.2.1.7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
3.2.1.8授權委托書;
3.2.1.9房產所有權人,必須證明對該房產的完整權利,保證該房產無權利瑕疵,并作出書面承諾;
3.2.1.10抵押物的房產登記證復印件,土地登記證復印件;
3.2.1.11房產登記證上載明的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2.1.12正規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抵押物的評估報告書;
3.2.1.13設立抵押的房產不是所有人唯一生活用住房的證明;
3.2.1.14如房產是兩個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共有,必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均同意在該地房產部門設立抵押的證明;
3.2.1.15經銷商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申請擔保的決議(個體工商戶需在申請表親筆簽名,并按手印);
3.2.1.16抵押登記機關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資料均需加蓋經銷商的行政公章并寄回公司法規部。
3.3申請程序
3.3.1市場服務部組織申請程序
3.3.2經銷商提出書面申請
3.3.3省區經理收集《經銷商背景資料表》,并提供對該經銷商經營情況的書面報告,經分管領導審批,初步預定其賒銷額度。
3.3.4市場服務部負責組織經銷商的信用評定,供營銷中心領導決策參考。
3.3.5財務中心提供經銷商近二個財務年度的.回款狀況,供營銷中心領導參考。
3.3.6授信額度達到2萬的,執行抵押擔保程序。
3.3.7營銷中心領導綜合上述部門的書面意見,決定其經銷商信用資格和信用額度。
3.3.8營銷管理大區做好發貨擔保的記錄和跟蹤,向市場服務部提供經銷商信用狀況記錄,對信用狀況較差的經銷商,向營銷中心領導提請削減或中止其信用額度。
3.3.9省區經理如果發現經銷商有訴訟、對其它供應商欠債不還、主要負責人或股東更換、機構調整、經營場所變更、重大投資等經營活動中的重大變化和影響經銷商歸還欠款的重大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內將所獲得的信息書面反饋給營銷中心領導。
3.3.10營銷中心每年12月組織財務、市場服務部對經銷商的進行信用評議,制定次年度的信用執行報告。
3.4生效日期
經銷商管理制度 15
為促進經銷商及時有效地是實現銷售目標,品牌創意家居電子商務(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品牌)將按照以下《經銷商返點制度》分季度考核經銷商并給予返點,以促進雙方共同制定并努力實現合理的銷售目標。
一、協議期間:
首次簽約的協議期間,從鋪貨訂單發出日開始,至四個完整的自然季度為止(如鋪貨訂單時間不是自然季度的第一天,則考核季度順延至下一個自然季度開始)。例:首次鋪貨時間為20xx年xx月xx日,則協議有效期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之間的購貨額累計到第一個考核季度。
二、支持方式:
1.開店支持:
(1)首次鋪貨的經銷商將會獲得開業鋪貨額的8%的一次性開店支持(含裝修支持和開業活動支持)
(2)提供開業門店圖紙設計,包含平面布局圖、施工圖、產品陳列圖整套圖紙
(3)免費提供開店所需的物料支持(包含門頭logo,授權書、目錄、零售冊、購物袋、圍裙、胸牌等)
(4)免費提供資深設計師上門陳列調場服務
(5)免費提供專業培訓師上門培訓品牌文化、銷售技巧、門店管理、客戶服務等課程
2.業績返點支持:
經銷商每季度訂貨最高可獲得市級購貨額的12%作為返點。返點金額分配如下:
(1)實際購貨額的的5%為季度業績考核達標的獎金返點。
(2)實際購貨額的2%為樂活創意家居對經銷商季度活動、促銷的經費支持。
(3)實際購貨額的5%累計作為年終業績考核達標的獎金返點。
三、支持細則:
1.活動、促銷經費支持:
經銷商須每季度按總部要求執行活動方案,若不采納總部統一方案,需向總部報備自定方案,并經總部審核通過后方可執行。活動結束后經銷商必須按時認真填寫調查問卷,對于本季度無活動或不按時填寫調查問卷的經銷商,總部將取消本季度的活動、促銷的經費支持。
2.季度業績獎金和年終業績獎金返點支持:
(1)業績指標:總部每年與經銷商簽訂協議簽確定協議期間最低購貨額,包括全年總額和季度目標額
(2)業績考核細則:業績獎金包括季度業績獎金和年終業績獎金,每一個季度業績獎金考核細則如下:
每一季度考核一次,分別考核獨立季度業績指標和累計季度業績指標
若經銷商本獨立季度實際購貨額達到或超過本季度目標額,則視為獨立季度業績達標
若經銷商季度累計實際購貨額(即首季到本季度(不包含首次鋪貨)的累計購貨額)達到或超過累計目標額,則視為累計業績達標
每一季度經銷商若達標獨立季度業績或累計季度業績的其中任何一項考核,則可獲得實際購貨額5%的季度業績獎金,若兩項均不達標則本季度業績為零。
年終考核中若季度合計的'實際購貨總額(不包含首次鋪貨的購貨額)達到或超過目標額,則視為達標,經銷商可獲得四個季度實際購貨額5%的年終業績獎金。
四、返點方式:
開店支持和年終業績獎金以現金方式打入經銷商賬戶,季度活動、促銷經費和季度業績獎金用于沖抵貨款,所有返點在該季度結束后1個月內核對結算并給予支付。
以上返點支持在經銷商簽訂并履行《加盟合同》,且對品牌無任何違約及侵權行為的前提下生效。如因經銷商違反《加盟合同》導致協議提前終止,或因經銷商自身原因提前終止協議的,則取消協議終止時間所在季度的返點支持(包含當季活動、促銷經費、,當季度業績獎金和年終業績獎金)。若對上述返點內容產生歧義,品牌創意家居電子商務(深圳)有限公司享有最終解釋權。
經銷商管理制度 16
一、總則
1、為貫徹xx年營銷策略,促使福易門業經銷體系不斷規范化,以保證公司產品銷售渠道暢通與經銷商管理的高效,特制訂本制度。
2、經銷商管理原則
(1)詳盡務實。經銷商資料應力求詳盡、全面而具體;管理方法從實際出發,操作性要強。
(2)主次分明。對經銷商必須分清主次,實施嚴格的分級管理與扶持。
(3)動態管理。市場在不斷變化,公司對經銷商的認識和了解也在不斷深化,因而要隨時調整經銷商管理的工作重點和工作方向。
二、經銷商的選擇
福易門業選擇經銷商,主要考慮其經營規模、資金實力、銷售店面地點及客流量、從業經驗與價格規范性等,著重考察經銷商的經營動機、管理能力與營銷能力。擬選擇的目標經銷商對所在區域的整體市場運作,應有清晰運作思路,且與福易門業發展思路高度一致。凡開設專賣店的經銷商,必須專營本公司產品,不得兼營同行企業同類產品。
三、經銷商資料的完善
對重要經銷商檔案內容要求如下:
(1)經銷商基本資料
包括經銷商類別、名稱、地址、聯系電話、經營規模、建立時間、對本公司的忠誠度;營業執照復印件、協議書、補充協議書、各項證明書等。
(2)經銷商特征資料
經銷商的資金實力、發展潛力、經營觀念與方向、內部管理和經營歷史等。
(3)經銷商經營狀況資料
財務表現、銷售變動趨勢、經營人員及導購員的素質品行,與其他競爭對手的關系,與本公司的業務關系及合作態度等。
(4)經銷商個性資料
經銷商的性格、興趣、年齡、工作經歷、處事作風、家庭狀況、社會關系、最適合的激勵方式和激勵程度等。
四、經銷商管理辦法
1、遵循守區銷售
經銷商應遵守合同約定,只在合同約定區域內銷售福易門業產品。如因工程操作需要跨區銷售應提前告知福易門業,予以備案并征得當地經銷商同意。
2、做好價格管理
經銷商必須按照福易門業的價格體系做好價格管理,不得隨意壓低或抬高產品價格,維護價格體系的穩定性,以利于長期經營。
3、品牌維護得當
福易門業的品牌形象有賴于各級經銷商的積極維護。對福易門業的品牌形象、專賣形象、產品展示形象、人員形象等均應按照福易門業相關規定認真維護。
4、完成約定任務
根據雙方合作協議確定的銷售任務,經銷商應與公司積極配合規劃并經營區域市場,保證將任務的`完成落到實處。
5、信息溝通到位
為了保證公司對市場的了解與各項配套措施的適合性,經銷商應定期向福易門業反映市場情況與所存在問題。(經銷商應反饋信息見下表:)
競爭對手情況
1、月度同類產品大致銷量;
2、競爭對手有無新產品上市,促銷活動?活動規模及影響?
3、競爭對手與福易產品比較有哪些優勢及劣勢(價格/款式/配置/質量/服務/貨期等)。
產品建議
用戶對福易門業產品配置、貨期和質量有何新要求。
質量反饋
福易門業月度出現較多的質量問題。
推廣反饋
對在當地投入的媒體廣告及促銷活動的建議。
服務反饋
月度自身銷售服務情況,用戶特殊服務要求?
管理反饋
公司營銷管理上的不當之處,如何改進。
6、協作配合積極
福易門業將根據區域銷售增長的實際需要向經銷商提供相應的物料與促銷支持,經銷商應積極配合,做好相關事務的協調。
7、提高銷售能力
區域經銷商應通過多種方式不斷提高銷售能力,通過配合福易門業的導購培訓、通過學習福易門業市場操作手冊與導購培訓手冊內容,通過對店面銷售的準確分析,通過定期評估考核店面銷售人員銷售業績等方式,努力提高銷售能力,這樣才能不斷提高區域銷售業績。
8、定期準確評估
對于雙方的合作水平及其所涉及的各方面問題福易門業將定期進行評估,經銷商同樣應對福易門業的市場操作進行評估,明確市場推廣狀況、雙方配合中的問題與改善對策。
9、保守商業秘密
經銷商必須嚴守與企業有關的產品、品牌、經銷模式、經銷政策、促銷政策、品牌操作手冊等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五、福易門業的市場支持
公司為協助經銷商拓展和維護市場,提供系統的銷售支持措施,包括:
(1)價格支持:公司根據區域銷售情況和競爭對手的產品價格,為經銷商提供具有競爭力的產品價格。
(2)促銷活動:公司根據市場拓展需要不定期組織全國性促銷活動,擴大企業和產品在各區域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經銷商也可根據市場競爭狀況,向公司申請促銷活動支援。
(3)門頭費用核銷:各經銷商使用公司全國統一標識作為店面廣告牌的,公司依據市場推廣支持政策核銷其相關費用。
(4)宣傳物料:經銷商可向公司申請發放宣傳材料,公司依據其業務情況和實際需要發放適當數量的宣傳材料。
(5)人員支持:必要時公司可選派具有豐富市場拓展經驗的區域經理協助和指導經銷商拓展市場。
(6)專賣支持:公司高度重視對專賣的支持與提升。對于設立或擬設立專賣店的經銷商,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六、經銷商的維護與考核
(1)區域經理應定期對重要經銷商進行回訪,了解經銷商市場開發狀況和需求,并協助其解決。重要級別以上經銷商,每月應回訪一次。回訪客戶應填寫詳細的《經銷商回訪記錄》,呈報營銷中心。
(2)營銷部應定期對公司各級經銷商實施電話回訪,回訪的內容包括經銷/經銷商對于公司產品、價格、貨期、包裝、服務等方面的建議和意見。
(3)公司為各級經銷商提供技術服務支持:提供銷售解決方案;接受電話咨詢與技術指導。
(4)公司定期向各級經銷商提供最新產品信息和行業資汛,以幫助各級經銷商及時了解市場最新動態。
(5)必要時公司將對重要經銷商提供產品技術知識和銷售技能的培訓,協助其建立和培養銷售隊伍,提高對市場的掌控與引導能力。
(6)對經銷商的銷售業績實施定期考核,考核項目參照《福易門業經銷商考核表》進行。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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