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目的:
為對本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危險廢物進行規范化管理,有效儲存、處置,促進廢棄物的再生利用,改善環境衛生;控制和消除危險廢棄物引起的'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危險廢物規章制度危險廢物規章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公司在生產中所產生的危險廢棄物(報廢藥品、實驗室廢液、甲醇空瓶)從產生至處置完畢為止的管理。
三、職責:
3.1各部門做好本部門廢棄物的收集、分類工作,并送達指定的儲存場所。
3.2工程部、綜合辦負責危險廢棄物處置監督管理。
3.3凡我公司從事與危險物品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和國家有關規定。
四、管理制度
1.各部門應在各工序或場所設置必要數量的臨時廢物回收設施,將危險廢物行分類收集,然后運到指定存放場所存放。
2.接觸危險廢棄物人員,需穿戴規定勞保用品,做好自身防護。
3.危險廢物儲存場所各分類標示應清楚,嚴禁將危險廢物混存。
4.危險廢物存放區應設置危險識別標志,由指定人員負責存放管理,并建立臺賬,明確廢棄物種類或名稱、來源、進出量、管理者簽名等
5.危險廢物存放區域應放置消防設施,以防止發生緊急事件危險廢物規章制度百科。
6.毒性危險廢物廢物儲存設施應有防止地面水、地下水、滲透水流的措施。
7.危險廢物儲存場所應定期進行清掃、清潔。
8.管理責任者要對危險廢物存放場所進行經常性的整理、整頓,避免老鼠、蚊子、蟑螂和其他害蟲滋生。
9.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擅自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特別是有害廢棄物。
10.危險廢物倉庫嚴禁閑人進入,如確需進入庫區,須經批準后在了解倉庫有關管理規定的前提下,由倉庫工作人員帶領進入,保管員離開必須鎖好門。
11.處置單位應具備廢物回收、處置相應的資質,并有相關證明文件。本公司與之簽訂廢物委托處理合同并將廢物委托其處理。
12.設立專用空間并由專人負責保管以防止被錯誤取用發生危險或造成污染,當危險廢物達到一定存放量后,由工程部與綜合辦負責聯絡合同廠商處理。
13.廢棄物的清運處理應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由工程部與綜合辦保存。
五、應急措施
危險廢物在收集、運送、貯存、和處置過程中發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污染事故時,有關部門和個人應當立即采取防止或者減輕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時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情況,同時向事故發生地環保部門報告。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
隨著企業不斷發展壯大,員工人數日漸增多且素質參差不齊,工作之外引發的意外事故時有發生!為了有效防止和消除一切事故隱患,落實“四不傷害”責任,確保員工工作期間及工作外安全,杜絕由于自身過失給自己造成傷害,公司現對員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修訂如下:
1、凡來公司應聘人員必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并將體檢單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后,方可錄用。
2、新錄用員工,必須接受公司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簽訂勞動合同。
3、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勞動合同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否則,公司有權依照規章制度進行行政或經濟處罰,造成損失由本人按責賠償。
4、公司給每位員工提供住宿和就餐、洗浴場所,員工必須按要求在公司內食宿,若私自離開公司、外出,在家中或途中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責任均由其本人負責。
5、公司員工休假時間統一規定為:公司后勤、職能部門人員每周輪換休假,周六、周日輪換單休時,必須當面填寫交接單;生產線員工在大倒班時回家視每周正常休假。所有員工在休假期間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或疾病醫療事故責任自行負責。
6、東區員工上下班,必須列隊通過天橋。橫穿馬路經保衛人員勸阻仍不聽的員工,所導致發生的.一切意外交通事故責任自負。
7、公司員工騎摩托車必須要有合法執照,車輛必須有牌照,有保險,行駛必須要戴上頭盔,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8、員工的私有財產本人應妥善保管。公司車棚為員工無償存放車輛,員工停放摩托車和自行車,存放時要實行多鎖管護,以防被盜。在車棚不加鎖,不按順序存放整齊,不在公司登記備案的車輛發生失竊,后果自負。
9、員工在工作范疇外或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造成后果,均由員工自行負責。
10、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按車間崗位工藝流程以及安全規定進行操作,確保人身安全。
11、生產線員工正常上班8個小時期間,必須穿戴規定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按規范操作,否則,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12、各車間負責人,在每班班前會上,要嚴查員工精神狀態,規范員工安全操作行為,對精神不佳員工一律不許上崗。
13、本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開始執行。同時陜社水司發自行廢止。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總則
為了加強公司內所有信息安全的管理,讓大家充分運用計算機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計算機管理要求
1、IT管理員負責公司內所有計算機的管理,各部門應將計算機負責人名單報給IT管理員,IT管理員(填寫《計算機IP地址分配表》)進行備案管理。如有變更,應在變更計算機負責人一周內向IT管理員申請備案。
2、公司內所有的計算機應由各部門指定專人使用,每臺計算機的使用人員均定為計算機的負責人,如果其他人要求上機(不包括IT管理員),應取得計算機負責人的同意,嚴禁讓外來人員使用工作計算機,出現問題所帶來的一切責任應由計算機負責人承擔。
3、計算機設備未經IT管理員批準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更換;如果計算機出現故障,計算機負責人應及時向IT管理員報告,IT管理員查明故障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屬個人原因,對計算機負責人做出處罰。
4、日常保養內容:
(1)計算機表面保持清潔
(2)應經常對計算機硬盤進行整理,保持硬盤整潔性、完整性;
(3)下班不用時,應關閉主機電源。
(4)計算機IP地址和密碼由IT管理員指定發給各部門,不能擅自更換。計算機系統專用資料(軟件盤、系統盤、驅動盤)應由專人進行保管,不得隨意帶出公司或個人存放。
(5)禁止將公司配發的計算機非工作原因私自帶走或轉借給他人,造成丟失或損壞的要做相應賠償,禁止計算機使用人員對硬盤格式化操作。
(6)計算機的內部調用:
(7)IT管理員根據需要負責計算機在公司內的調用,并按要求組織計算機的遷移或調換。
(8)計算機在公司內調用,IT管理員應做好調用記錄,《調用記錄單》經副總經理簽字認可后交IT管理員存檔。
5、計算機報廢:
(1)計算機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IT管理員根據計算機的使用、升級情況,組織鑒定,同意報廢處理的,報部門經理批準后按《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到財務部辦理報廢手續。
(2)報廢的計算機殘件由IT管理員回收,組織人員一次性處理。
(3)計算機報廢的條件:
(4)主要部件嚴重損壞,無升級和維修價值;
(5)修理或改裝費用超過或接近同等效能價值的設備。
三、環境管理
1、計算機的使用環境應做到防塵、防潮、防干擾及安全接地。
2、應盡量保持計算機周圍環境的整潔,不要將影響使用或清潔的用品放在計算機周圍。
3、服務器機房內應做到干凈、整潔、物品擺放整齊;非主管維護人員不得擅自進入。
四、軟件管理和防護
1、職責:
(1)IT管理員負責軟件的開發購買保管、安裝、維護、刪除及管理。
(2)計算機負責人負責軟件的使用及日常維護。
2、使用管理:
(1)計算機系統軟件:要求IT管理員統一配裝正版Windows專業版,辦公常用辦公軟件安裝正版office專業版套裝、正版ERP管理系統,制圖軟件安裝正版CAD專業版,殺毒軟件安裝安全殺毒套裝,郵件軟件安裝閃電郵,及自主開發等各種正版及綠色軟件。
(2)禁止私自下載或安裝軟件、游戲、電影等,如工作需要安裝或刪除軟件時,向IT管理員提出申請,經檢查符合要求的軟件由IT管理部員或在IT管理員的監督下進行安裝或刪除。
(3)計算機負責人應管理好計算機的操作系統或軟件的用戶名、工號、密碼。若調整工作崗位,應及時通知IT管理部員更改相關權限。不得盜用他人用戶名和密碼登錄計算機,或更改、破壞他人的文件資料,做好局域網上共享文件夾的密碼保護工作。
(4)計算機負責人應及時做好業務相關軟件的應用程序數據備份(刻錄光盤),防止因機器故障或被誤刪除而引起文件丟失。
(5)計算機軟件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或出現錯誤代碼時,計算機負責人應及時上報IT管理員進行處理。
3、升級、防護:
(1)如操作系統、軟件需要更新及版本升級,則由IT管理員負責升級安裝、購買等。
(2)U盤、軟盤在使用前,必須先采用殺毒軟件進行掃描殺毒,無病毒后再使用。
(3)由IT管理員協助計算機負責人對計算機進行病毒、木馬程序檢測和清理工作,要求定期更新殺毒軟件。
五、硬件維護
1、要求:
(1)IT管理部員負責計算機或相關電腦設備的維護。
(2)對硬件進行維護的人員在拆卸計算機時,必須采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3)對硬件進行維護的人員在作業完成后或準備離去時,必須將所拆卸的設備復原。
(4)對于關鍵的計算機設備應配備必要的斷電、繼電保護電源。
(5)IT管理部員應按設備說明書進行日常維護,每月一次。
2、維護:
(1)計算機的使用、清潔和保養工作,由計算機負責人負責;
(2)IT管理員必須經常檢查計算機及外設的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六、網絡管理
(1)禁止瀏覽或登入反動、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網站、瀏覽非法信息以及利用電子信箱收發有關上述內容的郵件;不得通過互聯網或光盤下載安裝傳播病毒以及黑客程序。
(2)禁止私自將公司的.受控文件及數據上傳網絡與拷貝傳播。
七、維修流程
當計算機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停止操作,上報公司IT管理員,填寫《公司電腦維修記錄表》;由IT管理員負責維修。
八、獎懲辦法
由于計算機設備是我們工作中的重要工具。因此,IT管理員將計算機的管理納入對各計算機負責人的績效考核范圍,并將嚴格實行。從本制度公布之日起:
1、凡是發現以下行為,IT管理員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處罰并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責任,嚴重的則交由上級部門領導對其處理。
(1)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的軟件(含游戲、電影),每個軟件罰50元。
(2)計算機具有密碼功能卻未使用,每次罰10元。
(3)下班后,計算機未退出系統或關閉顯示器的,每次罰10元。
(4)擅自使用他人計算機或外設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罰50元。
(5)瀏覽登入反動、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網站,傳播非法郵件的,每次罰100元。
(6)如有私自或沒有經過IT管理部審核更換計算機IP地址的,每次罰10元。
(7)如有拷貝受控文件及數據,故意刪除共享資料軟件及計算機數據的,按損失酌情進行處罰。
(8)凡發現由于:違章作業,保管不當,擅自安裝、使用硬件和電氣裝置,而造成硬件的損壞或丟失的,其損失由責任人賠償硬件價值的全部費用。
九、附則
1、本制度為公司計算機管理制度,要求每一位計算機負責人必須遵守該制度。
2、本制度由IT管理員負責編制與修改。
3、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4
醫療質量是醫院發展之本,優質的醫療質量必然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為保證我院在醫療市場競爭中保持優勢、形成可持續發展的態勢,進一步推動醫療質量穩步提升,特此制定我院全程醫療質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確有效地實施標準化醫療質量管理。
一、目的
通過科學的質量管理,建立正常、嚴謹的工作秩序,確保醫療質量與安全,杜絕醫療事故的發生,促進醫院醫療技術水平、管理水平不斷發展。保障我院始終具有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的勢態。
二、目標:
1、逐步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任務明確職責權限相互制約,協調與促進的質量保證體系,使醫院的醫療質量管理工作達到法制化、標準化,設施規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質量及效率。
2、通過全面質量管理,使我院醫療質量在未來力爭達到國家三級甲等醫院水平。
3、加強管理,促使我院管理上水平、環境和條件發生根本變化、醫療服務和質量躍上新臺階,各項事業發展駛入快車道。
三、健全質量管理及四級質量監督考核體系
醫院設立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形成院級質控、部門質控、科級質控、個人質控的四級質量監督及考核體系。
(一)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
主任:
副主任:
委員: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各臨床科室主任、護士長,各醫技科室負責人。
辦公室設在質控部,負責日常工作。
委員會職責
1、教育各級醫務人員樹立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思想,改進醫療作風,改善服務態度,增強質量意識。保證醫療安全,嚴防差錯事故。
2、審校醫院內醫療、護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并制定各項質量評審要求和獎懲制度。
3、掌握各科室診斷、治療、護理等醫療質量情況,及時制定措施,不斷提高醫療護理質量。
4、對重大醫療、護理質量問題進行鑒定,對醫療護理質量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報重大醫療、護理質量情況和處理決定。
6、對院內有關醫療管理的體制變動,質量標準的修定進行討論,提出建議,提交院長辦公會審議。
(二)醫療質量控制檢查組
組長:
副組長:
醫療質量控制檢查組職責
1、醫療質量控制檢查小組接受院長和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對醫院全程醫療質量進行監控。
2、各小組成員詳細制定本部門切實可行的年度質量控制方案、實施細則,并認真落實執行。
3、定期組織會議收集科室主任和質控小組反映的醫療質量問題,協調各科室質量控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
4、抽查各科室住院環節質量,提出干預措施并向主管院長或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匯報。
5、收集門診和病案質控組反饋的各科室終未醫療質量統計結果,分析、確認后,通報相應科室人員并提出整改意見。
6、每月向醫院提出全程醫療質量量化考核結果,以便與獎金掛鉤。
(三)科室醫療質量控制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科室醫療質量控制小組職責
科室是醫療質量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醫療質量的第一責任者。科室質控小組職責如下:
(1)各科室醫療質量控制小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護士長、科室質控員和其他相關人員3—5人組成。
(2)結合本專業特點及發展趨勢,制定及修訂本科室疾病診療常規、藥物使用規范并組織實施,責任落實到個人,與績效工資掛鉤。
(3)定期組織各級人員學習醫療、護理常規,強化質量意識。
(4)參加醫療質控辦公室的會議,反映問題。收集與本科室有關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四、健全規章制度及各項操作規程:
1、組織各臨床學科參照國內外本學科進展及我省“三甲”醫院制定的常見疾病的診療指南,制定我院常見疾病的診療指南,全面啟動以診療指南為指導的規范化醫療活動。
2、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嚴格執行各種診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程常規。
3、重點對以下關鍵性制度的執行進行監督檢查:
病歷書寫制度及規范
危急重癥搶救制度及首診責任制
三級醫師負責制及查房制度
術前討論及手術審批制度
手術安全核查及手術風險評估制度
手術分級管理制度
“危急值”報告制度
醫囑制度
會診制度
值班及交班制度
危重、疑難病例及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傳染病登記及報告制度
臨床用血審核制度
查對制度等
4、醫技科室要建立標本簽收、查對、質量隨訪、報告雙簽字及疑難典型病例討論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藥劑與臨床聯合討論制度。
5、健全醫院感染管理制度和傳染病管理,疫情登記報告制度,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和無菌操作規程。
6、特別警惕重點醫療場所、重點環節、重點病人群體的醫療安全規范,要采取督導檢查、落實制度等多種方式保障重點場所,重點環節和重點病人群醫療質量安全。抓好急診、手術、醫技與病歷質量的提高四個重要環節。
7、資產、后勤保障部門切實保證醫療物資特別是急救物品的供應及保障工作。
五、建立醫療質量提高、檢查、考核長效機制
(一)規范并堅持醫院工作例會制度
1、定期參加院辦公會,各職能部門總結、分析、匯報上月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工作,以溝通和處理一些臨時事務,院領導總結并安排部署下一月工作。
2、定期參加院周會,公布上月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情況,提出整改措施。
3、每季度召開一次院務會、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藥事管理委員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開展情況與存在問題。評價質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討論存在的問題,交流質量管理經驗,討論、制定整改計劃及措施。
4、各科室必須及時給職工傳達醫院各項會議精神。
(二)分管院長醫療質量查房制度:一次/周;可以與行政查房合并。
查房內容:
1、病例或病歷抽查;
2、現場抽查或考察;
3、文件,記錄檢查;
4、典型調查;
5、臨床醫療質量
查房的程序(分四步):
第一步:先到病房看病人診療質量;具體程序是:
(1)住院醫師報告病歷;
(2)主治醫師分析病歷;
(3)提問、檢查和答辯;
(4)由科主任作小結;
第二步:科主任、護士長匯報工作。
具體內容是:
(1)本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2)質量管理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3)對有關科室和院級領導的意見和要求。
第三步:各職能部門(醫教、護理、后勤等)對科室文件、記錄等相關內容檢查。
第四步:綜合評價:評價總體質量管理情況,指出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各職能科室做好記錄。
(三)醫務部、科教部、質控部、護理部單獨或配合業務院長進行二級質量督導:一次/周,重點檢查醫療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上級醫師查房指導能力,住院醫師“三基”能力和“三嚴”作風,病歷質量(具體見附則)。以及病人對醫護人員、科室管理、后勤服務等方面的滿意度。
(四)全院業務學習及培訓:每月1—2次,由科教部和護理部共同組織。
(五)醫務部、科教部定期對各類醫務人員進行“三基”、“三嚴”強化培訓,達到人人參與,人人過關。要把“三基”、“三嚴”的作用貫徹到各項醫療業務活動和質量管理的始終。醫護人員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復蘇技術操作和常用急診急救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
(六)分管院長應組織職能部門和相關科室負責人,進行節假日前檢查,突擊性檢查及夜查房,督促檢查質量管理工作。
(七)職能部門及各臨床、醫技、藥劑科室、質控小組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質量管理措施及評價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種醫療質量記錄及登記。對各種質量指標做好登記、收集、統計,定期分析評價。
(八)科室醫療質控小組每月自查自評,認真分析討論,確定應改進的事項及重點,制定改進措施,并每月向醫療質量控制檢查組或質控部上報科室當月的質控工作總結。
六、制訂醫療質量管理獎懲辦法,獎優罰劣。
各醫療質量控制檢查組詳細制定醫療質量檢查內容與考核標準,實行定期、不定期檢查,累計記分,每月統計一次,會議通報,每季度綜合統計考評一次,考核的結果與科室、個人的效益掛鉤、加大力度嚴格獎優罰差,及時兌現。同時記入個人技術檔案,與年度考核、先進選舉等掛鉤,實行醫療質量單項否決。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5
(一)相關人員的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安全規定,服從政府部門的管理。
2、電梯作業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3、電梯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和《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4、熟悉自己操作電梯的性能、原理、構造、用途。
5、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新技術、新規程,不斷提高自身的技術水平。
6、及時報告電梯事故隱患,不使用故障電梯,不使用無安全合格標志或安全標志已過有效期的電梯,不使用未注冊登記的電梯。
7、不擅自離崗,做到文明服務。
8、正確處理電梯運行中突然出現的停車、失控、沖頂、蹲底等情況。
(二)安全操作規程;
1、電梯在作檢查和維護或在試車過程中,不得載客或載貨,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檢查區域。
2、電梯在進行檢查、維護、清潔工作時應把機房內的電源開關斷開,并切斷轎廂內的安全開關。
3、電梯在檢查、維護時所用便攜式照明燈具必須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且應有防護罩。
4、在對轎底裝置和底坑進行檢查和維護時,應首先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切斷底坑內電梯的安全回路,方可開展工作。底坑、機房、轎頂不得同時作業。
5、電梯維護和檢查時必須設監護人。監護人員的職責是采取措施保護檢查人員的安全;在緊急情況下切斷電源,呼救;工作完畢后負責清理場地,不準留下工具零件。監護人員可由電梯駕駛人員或日常檢查、維護人員擔任,并保持相互呼應。
6、在轎頂作業應合上檢修開關。在轎頂須停車較長時間保養時應斷開轎頂急停開關,嚴禁一腳站在廳門口,一腳站在轎頂或轎內長時間工作。嚴禁開啟廳門探身到井道內或在轎頂探身到另一井道檢查電梯。在轎頂作檢查或維護時電梯只能作檢修運行。
7、嚴禁保養人員拉吊井道電纜線,以防止電纜線被拉斷。
8、電梯保養注意事項:
(1)非保養人員不得擅自進行作業,保養時應謹慎小心;
(2)工作完畢后要裝回安全罩及檔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設備內;
(3)離去前拆除加上的臨時線路,電梯檢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9、緊急救助措施
(1)當有人員被關在電梯轎廂內時,電梯日常檢查、維護人員應先判斷電梯轎廂所在位置,然后實施緊急救助。營救工作必須要有兩人協助操作。
(2)電梯在開鎖區內故障停機,可用三角鑰匙直接打開廳門后營救被困人員。
(3)電梯停在非開鎖區域時
①因外界停電、電氣安全開關動作造成的停機應在機房實施救助。首先斷開總電源開關,告訴被困人員在轎廂內不要驚慌,不能擅自撥門外逃,然后,一個人用電梯專用工具打開制動器,一個人用盤車手輪根據就近停靠,輕便停靠的原則將電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盤車(若出現電梯不能控制的現象應立即使制動復位),至電梯開鎖區,然后用三角鑰匙打開廳門,營救被困人員。
②因電梯安全鉗動作造成的停機,首先應告訴被困人員在轎廂內不要驚慌,不能擅自撥門外逃,然后斷開電梯的總電源,打開電梯停靠處上層的廳門,放下救助扶梯,打開電梯轎頂的安全窗,將被困人員從安全窗救出來。
(三)日常檢查制度;
1、電梯常規檢查的分類
電梯常規檢查分日檢、月檢、年檢和不定期抽查四種。
2、電梯常規檢查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監督實施,并負責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年檢,協助領導,組織單位有關部門對電梯安全情況進行抽查。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人員按照《電梯日常(月度)檢查表》內容負責具體日檢和月檢工作。
3、電梯常規檢查應填寫好檢查表,并由負責檢查的主持人簽字,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告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4、電梯日常檢查和保養的內容、項目參照《電梯日常(月度)檢查表》和電梯產品隨機文件所帶的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進行。
5、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按照“定人、定時、定措施”的原則進行處理,并就處理結果進行跟蹤檢查。
(四)維保制度;
1、應對機房的電氣和機械設備做定期的巡視檢查,清理轎廂機房衛生。
2、電梯應當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3、每月對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和電控部分進行詳細檢查,更換各種易損部件。
4、每季度對重要的機械部件和電氣設備進行詳細檢查,調整和修復以下內容:曳引機注油、導軌潤滑、油杯注油、更換門滑塊、轎廂導靴靴襯、更換破損燒蝕的安全開關和繼電器等。
5、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術檢驗,確定電梯運行狀態及不安全因素。
6、電梯每次進行維護保養都必須有相應的記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向電梯維護人員索要當次維護保養的記錄,并進行存檔保管,作為電梯檔案的內容。
7、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維護保養中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保證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技術性能,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
8、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人員,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接到故障通知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9、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對在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或外委有關單位進行處理,存在事故隱患的電梯嚴禁投入使用。
10、建立《電梯運行記錄》并詳細填寫對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裝置維修及調整后的數據記錄在案,為日后的'維修保養工作提供可靠的數據。
(五)定期報檢制度;
1、電梯維保人員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2、電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如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 最后也應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3、電梯經較長時間停用,但尚未超過一年時間的,電梯維保人員可向單位設備管理部門申請內部安全檢驗,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4、申請電梯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為電梯管理檔案保存。
(六)電梯鑰匙安全使用制度
1、電梯層門三角鑰匙的使用人必須經過電梯安全知識培訓,并取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
2、使用層門三角鑰匙時應注意:
(1)當用三角鑰匙打開層門時,應看清電梯是否停在本層,以防踏空;
上轎頂前先打急停開關,后把電梯置檢修位置,確認后方可上轎頂。
(2)緊急救援時必須先切斷電梯控制電源,確認好轎廂位置后再使用層門三角鑰匙進行救援作業。
3、操縱盤鑰匙的使用人必須經過電梯安全知識培訓,并取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如有司機,應交電梯司機保管,按規定開、關梯。
4、電梯的基站開關電梯電氣鑰匙的使用人必須經過電梯安全知識培訓,按規定開、關梯。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的發生,保證職工的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部門要認真遵守國家、上級、本企業的有關規定,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做好安全生產的預防工作。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全面領導工作,生產部主任負責分管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生產部作為安全生產工作常設機構負有管理職責。各生產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五條 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六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和貫徹實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制度的宣傳、教育、培訓、貫徹的組織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制定、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督促、檢查、考核所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及時消除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事故隱患。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重大隱患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6、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確保公司生產安全。
第七條 行政主管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參與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文件及應急救援預案工作。
2、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監督、檢查、考核。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立即進行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時上報有關負責人。檢查處理情況要填寫詳細記錄。
3、作為公司級的生產安全員,負責對全體生產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新入崗、上崗職工的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4、應當經常性的深入各車間(部室)對生產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5、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上報、處理等事項。
6、負責監督特種設備的年檢、檢修及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情況,并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7、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建檔及登記、記錄。有權制止、處理生產過程中的違章行為。
第八條 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全面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和
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在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3、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貫徹執行“特殊工種必須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在工作之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崗。
4、組織本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采取整改措施。
5、加強班組建設,充分發揮各級安全員的作用。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6、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應積極保護好現場;立即向上級報告并負責查明原因。依據“三不放過”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7、組織制定本部門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8、組織制定本部門執行臨時性任務時的安全防護措施。
9、有權拒絕上級部門或領導的不安全指令;有權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職工提出獎勵或處分意見。
第九條 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部門、車間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2、具體布置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搞好“班組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上級報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3、負責檢查、監督、考核本班組職工安全生產情況;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防護器具。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為。
4、對本班組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負責對新調入和轉崗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
5、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自救并減少損失;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6、對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檢查、培訓等各項工作應做好詳細記錄。
7、有權拒絕、制止、勸阻、批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強令冒險作業。
第十條部門、車間安全員職責
1、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做好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安全技術考核工作。
3、負責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4、參加部門、車間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5、經常了解本部門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情況。對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6、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7、負責新調入的職工和轉崗職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門安全教育、考核、檢查記錄。
8、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告部門負責人處理。
第十一條 班組安全員職責
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和安全檢查工作。
2、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教育本班組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本班組人員的違章操作和冒險作業。
3、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保護現場;及時向領導匯報。參加事故的調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防護用品的維護、保養和合理使用。
5、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告班組負責人處理。
第十二條 職工個人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了解、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堅持安全自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4、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安全生產提出建議。
第三章 生產安全組織
第十三條 生產部作為公司生產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對全公司各部門或人員按章行使職權。
第十四條 公司設置生產部經理為公司級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車間、班組負責人即為部門、車間、班組級生產安全員。
第十五條 建立覆蓋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四、 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六條 安全檢查的目的是消除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級、部門(車間)級、班組級。其任務是: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執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制止、糾正、處理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第四章 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八條 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后檢查和不 定期檢查。
一、日常性檢查包括:
1、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考核內容: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
2、部門、車間級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內容是重點部位、安全標志、操作規程。
3、班組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日一次。內容是班前、班后檢查;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情況;機器設備運轉情況等。
二、專業性檢查包括:特種設備運行情況;操作人員工作情況。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三、季節性檢查內容:根據季節特點,為保證生產安全的特殊要求進行的檢查。
四、節假日前后檢查內容:停產前、重新生產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檢查包括:隨時抽查、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試產等 第十九條 安全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條 各級、各類生產安全檢查必須做好檢查記錄,健全檢查檔案。
第五章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二十一條 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條件者(新入公司的從業人員;新調動工種的從業人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都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各級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第二十二條 離崗和病休超過三個月的人員,必須進行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二十三條 特殊工種操作人員(電工、叉車駕駛員、電氣焊工、起重工、駕駛員等)必須按《安全生產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會同行政部進行,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知識以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 第二十五條 部門、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車間負責人或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部門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生產特點;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六條 班組教育由班組長及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班組生產內容;職工安全生產職責;機械設備的性能、特點及使用、維護方法;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條 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員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二十八條 各級領導和安全員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加強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識,提高職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條 安全技術考核:
1、凡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須到生產技術部填寫《安全考核證》,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未經安全技術考核者不得獨立進行操作,否則追究領導責任。
第六章 特種設備及操作人員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 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按要求定期進行檢驗;新增特種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安全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條 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行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規程、維修檢查、定期檢修、應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條 特種設備嚴禁帶病運行,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安全檢驗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防爆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十三條 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必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四條 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國家認可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在離開崗位6個月以上時,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第七章 安全防范與隱患整改
第三十五條 安全預防措施包括:對突發事件及其危險性的分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危險性分析包括:特征、觸發條件、事故演變過程、后果等。
2、應急救援預案;針對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存在的潛在危險及產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驟。
第三十六條 對重大事故隱患發放《施工隱患通知書》,由生產技術部填寫。內容包括:隱患項目、整改意見、解決期限;《通知書》由部門負責人簽收,解決后返回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 隱患整改包括下列內容:
1、由于人為因素(如: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脫崗等)造成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糾正。
2、由于設備設施、線路老化、損壞嚴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隱患的,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3、對于各類隱患的整改,要按國家標準執行,不得增加新的隱患;由于資金問題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
4、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并落實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班組能整改的不上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 設備與設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條 生產設備、設施在使用前,應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佩戴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三十九條 壓力容器必須嚴格按規定的操作壓力及操作溫度使用,不得超壓、超溫和超負荷運行。工作指標變動,必須報請有關部門和領導批準。
第四十條 壓力容器的管理和監督由工程設備部負責。
1、負責組織編制、審核、匯總、上報壓力容器的年、季度檢驗、維修計劃;
2、負責壓力容器的登記,檔案資料的審查、總結。
3、負責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考核;監督檢查壓力容器的使用情況;
4、負責壓力容器安全事故調查、上報,并對事故防范情況進行監督。有權向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 壓力容器嚴格按國家規定定期檢修,定期試壓探傷和變形測定。一般壓力容器每年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等)每半年校對一次。
第九章 電器設備、設施運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 電器設備、設施的安裝,應嚴格按照國家和合肥市電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四十三條 電器設備、設施應有良好的接地零保護并定期校驗;周圍要通風良好、整潔、無雜物堆積。
第四十四條 電工安全用具和絕緣用品要齊全、良好,要定期校驗;手持電動工具應有防漏電保護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集中管理,專人負責。
第四十五條 嚴格執行臨時線的使用申請、審批制度。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經批準的使用后應及時拆除。
第四十六條 在易燃易爆和高溫場所安裝電器設備時,必須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七條 電器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十八條 使用起重吊裝機械,必須按操作規程執行。吊裝前必須檢查安全制動裝置,確保安全可靠;必須按額定負荷進行吊裝,嚴禁超負荷使用;必須明確分工,統一指揮,嚴禁無計劃作業。
第四十九條生產車間使用電器設備、導線,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維護管理。第第五十七條 對作業場所的照明、空氣質量、噪音、粉塵濃度等,應定期進行檢測,必須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積極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護措施。
第五十條 對從事高溫、有毒、有害和特種作業中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建立職工健康檔案。
第九章 傷亡事故與職業病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各部門必須積極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要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五十二條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按應急預案規定,聽從指揮;各部門應協同做好現場搶救和警戒。
第五十三條 事故發生后,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第五十四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部門,應填寫事故登記表并將事故報告書一同送交綜合管理部部。一般事故及輕傷不超過兩天;重大事故及重傷不超過五天。
第五十五條 一般事故應在兩天內由本部門負責人組織事故分析會,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較大事故應由副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對責任者進行處理。對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嚴重后果須追究刑事責任的,應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十六條 重大事故應由公司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五十七條 受傷職工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經鑒定有主管部門備案,方可列為工傷:
1、由受傷職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寫職工傷亡登記表,按規定時間報主管部門;
2、須有受傷時在場其他職工的證言材料;如當時一人在場,要有班組長的證言材料; 第五十八條 工傷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對有爭議的工傷由勞動鑒定委員會處理。
第十章 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第五十九條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與獎勵:
1、對及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并積極整改,有效制止事故發生的;
2、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效果明顯的;
3、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立功表現的。
第六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給與處罰:
1、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者;
2、違章作業和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的;
3、破壞事故現場,瞞報或謊報事故的;
4、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發生的;
5、根據國家安全有關管理辦法,應進行處理的。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六十九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管轄范圍。
第七十條 本規定如有國家、合肥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國家、合肥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法規、規章為準。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7
1、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區域內的交道路上進行施工及吊裝吊運物體等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
2、職責
本制度的實施由安全、保衛部門負責。
3、斷路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3.1凡在廠區內進行斷路作業必須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
3.2斷路申請單位負責管理現場,在斷路路口設置交通檔桿、斷路標識,并為來往的車輛提示繞行線路。
3.3施工作業人員接到《斷路安全作業證》檢查確認無誤后,即可開始作業。
3.4斷路后,施工單位負責在施工現場設置圍欄,交通警告牌,夜間應懸掛紅燈。
3.5斷路作業結束后,施工單位應負責清理現場,撤除現場和路口設置的欄桿、斷路標識、圍欄、警告牌、紅燈等。
3.6斷路作業應按《斷路安全作業證》得內容進行,嚴禁涂改、轉借《斷路安全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轉移作業部位應重新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
3.7對《斷路安全作業證》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3.8在《斷路安全作業證》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作業時,斷路申請應重新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
4、《斷路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4.1《斷路安全作業證》由申請斷路作業單位指定專人辦理。
4.2《斷路安全作業證》由保衛處審批。
4.3斷路申請單位從保衛部門領取《斷路安全作業證》后,認真填寫各項內容后交施工單位。
4.4施工單位接到《斷路安全作業證》后,填寫本單位應填寫內容后交回申請單位。由申請單位送保衛部門審批。
4.5《斷路安全作業證》一式三份,申請單位、施工單位、保衛部門各執一份。
5、檢查考核
本制度由保衛部門組織實施,安全管理部檢查。如發現違反上述管理制度情況時,安全管理部有權根據情節嚴肅處理。
2斷路作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定義及范圍
第一條廠區斷路作業:廠區(生產區域和生活區域)內的交通道路上進行施工及吊裝、吊運物體等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
第二條廠區斷路作業包括生產區域和生活區域由企業組織實施的。
第三條有資質的外單位在企業所屬區域進行斷路作業,若其作業對企業構成影響、危及安全,應及時制止。
第二章斷路作業安全要求。
第四條凡在廠區內進行斷路作業必須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斷路申請單位負責管理施工現場。
第五條施工單位領導和施工作業人員接到《斷路安全作業證》,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斷路作業。
第六條開始斷路作業時,施工單位應負責在路口設置交通檔桿、斷路標識。
第七條斷路作業過程中,施工單位應負責在施工現場設置圍欄、交通警告牌,夜間應懸掛警示紅燈。
第八條在斷路施工作業時,施工單位應設置安全巡檢員,保證在應急情況下公路的隨時暢通。
第九條在斷路施工作業期間,施工單位不得隨意亂堆施工材料。
第十條斷路作業結束后,施工單位應負責清理現場,撤除現場和路口設置的擋桿、斷路標、圍欄、警告牌、警示紅燈,經申請斷路單位檢查核實后,恢復交通。
第十一條斷路作業應按《斷路安全作業證》的內容進行,嚴禁涂改、轉借《斷路安全作業證》,嚴禁擅自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部位。第十二條對《斷路安全作業證》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第十四條在《斷路安全作業證》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斷路作業時,由斷路申請單位重新辦理。
第十三條斷路作業項目承包給有資質的單位后,企業應向承包單位提出遵守本制度的建議。
第三章《斷路安全作業證》管理
第十五條《斷路安全作業證》由申請斷路作業的單位指定專人辦理。
第十六條《斷路安全作業證》由安委會負責審批。由廠辦負責管理。
第十七條申請斷路作業的單位同施工單位一起逐項填寫后由施工單位填寫施工作業的安全措施。作業證一式兩份,由施工單位保存一份,廠辦留存一份。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廠辦。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3斷路安全作業管理規章制度
為規范在道路上進行的各種施工管理,確保作業區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各區域內斷路作業及外來施工斷路作業的管理。
一、公司安保部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相關部門是本制度的協助部門,對自己所管轄區內的斷路作業安全負責;作業相關人員必須對整個斷路作業過程負責。
二、作業區域是指為了保障道路作業現場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欄、錐形交通路標等圍起來的區域。
三、斷路作業:指在公司各區域內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與庫、站間引道上進行工程施工、吊裝吊運等各種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
四、《斷路作業許可證》的辦理
1、進行斷路作業應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并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許可證》以下簡稱《作業許可證》,方可作業。
2、《作業許可證》由斷路申請單位負責辦理。
3、斷路申請單位負責管理作業現場。
4、《作業許可證》申請斷路作業單位指定專人辦理。安保部負責審批《作業許可證》。
5、在《作業許可證》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斷路作業時,由斷路申請單位重新辦理《作業許可證》。
五、《斷路作業許可證》管理
1、《作業許可證》由斷路申請單位指定專人至少提前一天辦理。
2、斷路申請單位在安保部領取《作業許可證》后,逐項填寫其應填內容后交斷路作業單位。
3、斷路作業單位接到《作業許可證》后,填寫《作業許可證》中斷路作業單位應填寫的內容,填寫后將《作業許可證》交斷路申請單位。
4、斷路申請單位從斷路作業單位收到《作業許可證》后,交公司安保部審批。
5、辦理好的《作業許可證》第一聯交斷路作業單位,第二聯由斷路申請單位留存,第三聯留審批部門備案。
6、《作業許可證》應至少保留一年。
六、斷路作業的安全要求
1、作業組織
1.1斷路作業單位接到《作業許可證》并向斷路申請單位確認無誤后,即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按《作業許可證》的內容組織進行斷路作業。
1.2斷路申請單位應制定交通組織方案,設置相應的標志與設施,以確保作業期間的交通安全。
1.3斷路作業應按《作業許可證》的內容進行。
1.4用于道路作業的工作、材料應放置在作業區域內或其他不影響正常交通的場所。
1.5嚴禁涂改、轉借《作業許可證》。
1.6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應重新辦理《作業許可證》。
2、作業交通警示
2.1斷路作業單位應根據需要在作業區域相關道路上設置作業標志、限速標志、距離輔助標志等交通警示標志,以確保作業期間的交通安全。
2.2斷路作業單位應在作業區附近設置路欄、錐形交通路標、道路作業警示燈、導向標等交通警示設施。
2.3在道路上進行定點作業,白天不超過2小時,夜間不超過1小時即可完工的,在有現場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交通的情況下,只要作業區設置了完善的安全設施,即白天設置了錐形交通標志或路欄,夜間設置了錐形交通標志或路欄及道路作業警示燈,可不設置標示牌。
2.4夜間作業應設置道路作業警示燈,道路作業警示燈設置在作業區周圍的錐形交通標處,應能反映作業區的輪廓。
2.5道路警示燈應為紅色。
2.6警示燈應防爆并采用安全電壓。
2.7道路作業警示燈設置高度應符合GA182《道路作業交通安全標志》的規定,離地面1.5m,不低于1.0m。
2.8道路作業警示燈遇雨、雪、霧天時應開啟,在其他氣候條件下應自傍晚前開啟,并能發出至少150m以外清晰可見的連續、閃爍或旋轉的紅光。
3、應急救援
3.1斷路申請單位應根據作業內容會同組單位編制相應的事故應急措施,并配備有關器材。
3.2動土挖掘的路面宜做好臨時應急措施,保證消防車的通行。
4、恢復正常交通
斷路作業結束,應迅速清理現場,盡快恢復正常交通。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營造安全良好的生產、工作、生活環境,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員工身心健康,保護公司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外協廠商、外來聯系業務的各人員。
第二條、安全生產的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的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公司對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采取三級教育,即分為公司教育、部門教育和班組教育三個層次進行。
第三條、公司特殊崗位的員工必須要求持有國家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第四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整個公司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和對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換工作。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和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義務消防隊隊長由綜合管理部安全員兼任,成員由保安員和各部門指定兼任的義務消防員組成;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任組長,成員由各部負責人和公司安全員組成。
第六條、公司將安全責任按區域落實到各部門,各部門再具體分解落實,直至具體的個人,形成安全管理責任區,非責任部門在責任區工作的人員必須服從責任部門的管理。
第七條、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組織對本部門新進員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
2、負責組織學習并貫徹執行本規定及其它有關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規;
3、明確各自的消防管理責任并將本部門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個人;
4、負責組織本部門安全檢查,對照本規定進行各項工作的開展;
5、負責改善消防等安全條件及保護消防等安全設施;
6、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時,及時組織撲救;
7、負責協助調查火災等安全事故原因。
第八條、本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識:
1、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于撲救油浸變壓器、電容器、多油開關、發電機、甲、乙、丙類液體和一般固體物等火災。
2、水不適于撲救油、帶電的火災,發生電器火災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用水滅火。
3、易燃液發生火災時,可用二氧化碳滅火器、砂土、干粉滅火器等撲救,自燃物品發生火災時可用水、砂土撲滅,也可用干粉。
4、凡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品,嚴禁同一倉庫或同一室存放。
第二章、安全生產規定
第一條、公司員工工作時間嚴禁穿拖鞋、二頭空涼鞋、裙子、短褲(含西裝短褲)、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須嚴格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操作旋轉機床、鉆床不允許戴手套。
第二條、生產制造部生產員工在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正確的操作規程操作各類設備。開動設備前,必須嚴格檢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對運轉中的機械裝置進行潤滑或清理、調試,暫時離開設備或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并關閉電源。操作完成后,應關閉機床和電動機,把刀具和工件從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夾、量具,清除切屑時應使用鉤子、刷子或專門工具,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因違章操作而造成工傷事故者,嚴肅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三條、凡有外露的機械設備傳動機構要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并經常檢查,預防脫落,運轉中的.機器或傳動機構裝置發生故障時,操作者應立即停機。
第四條、電器焊割操作時,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程,危險現場(周圍有可燃物的)須配備滅火器材和監護人員,操作者不得隨意離開焊割現場,不得把點燃的焊割器具隨意亂擺,焊割結束后,必須關閉電、氣源,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五條、本公司電工必須持有勞動供電部門核發的電工合格證才能上崗,如只有低壓電工證人員嚴禁操作高壓部分。電器維修操作人員應按《電氣安裝、維修的標準》和《電工手冊》的規定操作,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六條、不準亂接拉電線,嚴禁使用臨時用電線,若確實需要,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由專業電工布線,且臨時電線的使用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天。
第七條、各類用電設備上的照明燈座應使用安全電壓;各類電源開關,插座應完整無缺、安全可靠,200伏以上插座應安裝接地線;堆放的物品距離各類開關、插座、電源線、照明及用電設備保持08米以上,并要留人行通道作緊急使用,不準在倉庫、易燃易爆場所擅自安裝用電設備,嚴禁把茶具、雨具、雜物放在電器設備的箱蓋上,以防觸電和火災事故發生。
第八條、電氣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運行,本公司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絕緣性能是否良好,線接頭是否牢固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和線路要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測時如發現火花、短路、發熱及電源線損壞等不良情況,應立即停電維修。公司要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隱蔽線路進行檢查,防止事故發生。
第九條、公司配電房內須制訂安全可靠的操作規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記錄制度,必須配備值班人員,要經常檢測、檢查所有電器設備,電器設施的各種保護裝置要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地預防各種不安全事故發生。配電室內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要保持清潔和經常維修,發現有損壞或有問題的應及時匯報。配電房內嚴禁吸煙,禁止存放任何雜物。
第十條、除劃定的吸煙區外,嚴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廠區內吸煙,儲存化學品和易燃的倉庫嚴禁帶火種和使用明火,機動車輛進入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第十一條、公司范圍內,嚴禁私帶、私藏易燃易爆危險品,未經公司批準,嚴禁在廠區內使用明火或燃放煙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類物品,要設特定地點專人保管。
第十二條、消防器材應擺放在顯眼的位置并劃出固定的停放點,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十三條、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無阻,嚴禁車輛、木踏板、紙箱其它雜物等阻塞消火栓設備系統以及安全出口。
第十四條、消防器材是消防專用器材,未發生火警時,任何部門、人不得亂動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損壞消防器材,違者按消防器材價值的兩倍扣罰(除特殊情況外),并按消防法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發現有人亂動亂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權力和義務勸阻,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十五條、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經常性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發現消防器材損壞或存在隱患的或需報廢的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到綜合管理部,由其負責更換和重新購置。
第十六條、倉庫的貨物應遵守公司消防安全規定,貨物必須按要求堆放整齊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倉管員有責任有義務統一安排一切進倉貨物的擺放位置,各生產部門要給予倉庫管理人員工作上的配合。
第十七條、裝貨叉車及中轉車輛在廠區內要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裝運貨物。裝貨叉車除駕駛員外嚴禁載人,嚴禁在運行中的叉車上站人。
第十八條、在公司廠區內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范圍內劃出施工區域,并懸掛警示牌。嚴禁公司員工擅自進入已標明危險的施工區域,如因施工方未劃定施工區域而造成本公司員工人員傷亡的,由施工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九條、公司各生產部門使用的電器設備和電房內的各用電設備必須保證要有完整的操作規程(指南)或使用說明書,對一些有消防隱患或安全隱患的區域各部門必須標明警示牌或警示標語。
第二十條、綜合管理部安全員每半個月須對消防安全進行一次檢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查看各車間、倉庫內消防器材是否按規定擺放、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并將結果上報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發現問題后應將問題及時通報給責任部門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規定的期限內還未整改的報總經理處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員發現火警時,都應當立即報火警“119”,報“119”的程序是:鎮定拔號、說明單位、地址、聯系電話、燃燒部位及燃燒物質的性能。任何部門、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二十二條、發生火災時,消防隊未到達之前,各部門消防責任人有權組織義務消防隊員趕赴火場撲救,必要時有權決定下列事項:
1、通知部門切斷電源、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2、劃定警戒區,實行局部交通管制;
3、待撲救火災后安排人員保護現場。
第三章、一般性處罰規定
第一條、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原則,為引起公司廣大員工對安全生產的高度重視,提高員工的警惕性,公司對一些尚未引起安全事故但已構成安全隱患的行為將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處罰對象為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找不到直接責任人的則處罰責任部門)。情節嚴重的公司在給予經濟處罰的同時還將給予責任人辭退、開除等處分。
第二條、公司員工工作期間不按規定穿著和使用勞保用品的、公司生產車間的設備操作工在工作期間違章操作的或酒后上崗的將給予50~2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條、公司電焊工違規操作的將給予100~300元的經濟處罰。叉車上站人的或載駕駛員以外其他人員的將給予100~200元的罰款。
第四條、亂拉電線、擅自安裝用電或危險設施的將給予100~1000元的經濟處罰。第三十六條在安全消防通道處或在消防器材規定放置范圍內亂堆雜物、阻塞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將給予50~3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五條、沒按規定要求放置消防設備、滅火器,或配置器材未檢查維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不能使用的(本部門責任范圍內的)予以警告或處以該部門100~500元罰款,造成后果的加倍處罰。
第六條、未發生火警時,如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或者堵塞乃至損壞消防設施行為的部門或個人予以警告或者處以100~500元罰款,并按價賠償。
第七條、廠區內未在指定區域內吸煙的按公司《員工行為規范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相應的法律。
第八條、私帶、私藏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司的,違者一次罰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按消防法律規定追究責任。未經批準取用有毒、易燃易爆及油類物品的,違者一次罰款100元以上。
第九條、在廠區內未經批準使用明火或燃放煙花、鞭炮的,違者一次罰款責任人(部門)300元,在存放危險品的倉庫內使用火種或明火的罰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第一條、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安全事故、I級安全事故、II級安全事故、III級安全事故。其分級標準如下:
1、一般安全事故:
⑴、造成人員輕傷的,即員工負傷后需休假1日以上,一周以內的;
⑵、公司造成直接損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包括公司財產損失和工傷醫療、賠償等,下同)。
2、I級安全事故:
⑴、造成人員次重傷,但傷后有關部門評定傷殘級別為5~10級的事故。
⑵、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3、II級安全事故:
⑴、造成人員重傷,傷后有關部門評定傷殘級別為1~4級的事故。
⑵、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事故。
4、III級安全事故:
⑴、造成人員死亡的工傷事故。
⑵、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0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條、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程序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后各部門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發生消防事故后各部門要及時報警并組織本部門力量迅速撲火并保護好現場。
2、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事故情況,聽從上級領導安排。
3、開展事故調查,出具事故調查報告,弄清事故發生的原因和責任歸屬。
4、制定整改措施,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5、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三條、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罰規定如下:
1、根據職責權限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須將責任追究到相關的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
2、對于公司內發生的II和III級安全事故,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由上級部門或董事會決定對總經理的責任追究和考核意見,同時追究責任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考核辦法有罰款、降職、免職、辭退等。
3、對于公司內發生的I級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由總經理決定追究給予責任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考核辦法有罰款、降職等。
第五章、附則
第一條、違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公司綜合管理部將發出整改和考核通知書,無正當理由延期整改或不整改的部門負責人或人員將加重處罰。
第二條、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制訂和解釋,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9
一、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證后,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2、行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及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駕駛室必須按核定人數乘坐,嚴禁超員乘坐。
3、每次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消除隱患。
4、行車時車輛的時速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前后兩車應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
5、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
6、禁止在雨天、雪、霧天、夜間盲目行駛。夜間行車前,應預先檢查燈光,并特別注意指揮信號和施工信號。
7、嚴禁盲目強行涉水。汽車涉水后,必須連續輕踏制動踏板,待制動效能恢復后,方可再正常行駛。
8、嚴禁機動車掛空檔或踩離合器溜坡。下長坡、陡坡前,應試踏制動器是否有效,下險峻山坡前,須停車檢查轉向系、制動系及輪胎等。下坡時應掛檔,利用發動機阻力控制車速。下坡使用制動器時間較長久時,應停車休息以便制動鼓自然冷卻,嚴禁向高溫的制動鼓潑水。
9、認真做好出車,途中和回廠例檢,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修理時,必須掛好排檔,拉緊手制動,墊好三角木,以確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觸易燃物品,必須隨時注意防火
10、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工作。
二、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國家行業管理和群眾監督。
2、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積極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經驗。
4、加強源頭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綜合運用自檢、普檢、抽檢、互檢等多種方式,及時排查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5、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的情況,預測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的工作意見。
6、抓好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檔案。
7、定期開展以安全生產活動是否符合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內部審核,定期評價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各部門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1、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布。
2、監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與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二)監督檢查從業駕駛人員的資質
1、監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審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2監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優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3、監督檢查對于超速、超載、疲勞、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1)監督檢查車輛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檢查車輛二級維護、技術評定、交警年審、承運人責任險的投保工作。
(2)監督檢查生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情況,監督做好經營者、駕駛員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行為的記錄情況。
(3)監督檢查安全基礎工作及宣傳教育培訓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其他人員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安全宣傳、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4)監督檢查對事故按照
(5)“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情況;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范措施,加強安全事故教育的情況。
(6)監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情況。
(7)監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8)監督檢查企業安定穩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應是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可駕駛車輛。
(3)駕駛員的正常培訓由本人負責,定期培訓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4)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應服從調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7)車輛正常出車前,應將文明衛生與安全工作結合檢查。
(8)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駕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②、不準轉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③、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的人駕駛。
④、不準駕駛與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⑤、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
⑥、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⑦、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⑧、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
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⑩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2、機動車輛管理
(1)本道路運輸經營者所屬機動車輛由其駕駛員負責日常具體管理與考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與考核,并參與交通事故的處理。
(2)機動車輛的年檢審,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3)認真執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項內容要求,嚴格車輛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4)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維護和車輛換季保養工作,特別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凍、防滑、防事故)工作。
(5)遇有霧、雨、雪等天氣及路況不良,嚴格控制出車,若生產等急需可配備有經驗的2名駕駛員出車,以保安全和處理應急情況。
(6)禁止私自用車,以車代步或將車輛亂停亂放。
(7)車輛調配人員要合理安排行車日程,做到行車前有交待,回庫后有檢查,嚴禁“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五、安全例會制度
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做好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全面推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法人代表主持),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例會,相關人員必須簽名參加。
(二)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或指示,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
2、及時分析、總結上一階段運輸的安全、不安全的情況,研究布置下階段保證安全運輸的生產計劃。
3、分析研究近期發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二)運營組要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三)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四)駕駛員對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負責人要嚴格考勤。
(五)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以便備查。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駕駛員不能帶著思想包袱開車,不能在心情沮喪時開車,不能在鬧情緒時開車,要控制情緒、情感,保證行車安全。
2、接受運輸任務,按時到崗,對車輛情況進行自檢,存在故障隱患要立即維修。
3、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4、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接的有效情況。
5、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八、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1、立即停車。
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并撥打事故處理專用電話。
2、立即搶救。
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危險物品泄漏時,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冷卻、泄壓、轉移、收集等施救方法進行搶救;繼續滯留現場會造成更大損失或危險時,應及時組織搶救轉移,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
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不得破壞、偽造。
4、如有泄漏、爆炸、火災、可能危及安全時,勸導阻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
4、及時報案。
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及時向本公司領導和負責的專人匯報。
5、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
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營造良好的安全作業環境,防范安全事故,建立本制度。
二、本公司主要危險因素包括:
(一)原材料系易燃品,火災危險程度高;
(二)使用一定量的危險化學品(白電油、片堿),有中毒、爆炸、火災等方面危險;
(三)鍋爐有爆炸、燙傷危險;
(四)用電設備較多,有觸電危險;
(五)其他危險。
三、公司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無論做什么事首先要保證安全,杜絕違章冒險蠻干。
四、全公司所有員工都要遵守本規章制度,公司將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督促檢查,確保本制度得到有效執行。
五、公司注重全體員工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生產意識,鼓勵員工參與公司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產職責及獎懲規定
一、總經理(廠長)是公司的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的責任。
二、公司安全主任(由副總經理兼任)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具體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應急救援演練等方面工作,做好對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用電安全、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危險作業審查以及飯堂、宿舍等生活安全的管理工作。
三、安全主任在安全管理或具體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有關事項、活動的過程中,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后,可以尋求安全中介服務公司提供輔導服務。
四、各生產小組組長接受安全主任的管理,負責小組生產過程的安全管理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并檢查員工日常工作,杜絕違章違紀行為。
五、倉庫管理員接受安全主任管理,負責倉庫的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檢查和管理工作。
六、各生產作業員工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管理,遵章守紀,正確佩戴勞動保護用品,養成良好的安全工作習慣,并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事故應急演練等活動,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技能。
七、公司設立安全生產月獎,凡當月未發生安全事故、未出現安全生產違章違紀行為的,予以獎勵100元,月獎打入工資單。
八、對不積極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或違反公司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處分,并扣除當月一半安全獎;一年內第二次給予記過處分,扣除當月全部安全獎;第三次予以辭退,或經與當事人協商后安排轉崗,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并安排崗前培訓。
九、處分由總經理(廠長)作出,辦公室文員記錄在案。
第三章、安全培訓和教育
一、、新進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培訓時間為2天(14學時)。
二、崗前安全培訓內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生產車間及所在崗位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重點是危險化學品)、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有關事故案例等。
三、員工轉崗的,須接受與其新崗位相適應的崗前安全培訓。
四、沖剪壓設備操作崗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崗位、危險化學品倉管員上崗前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五、安全主任負責組織編制公司培訓教材(或課件)、做好崗前安全培訓的組織、記錄、考核等各項工作。
六、公司管理人員要接受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參加政府組織的有關安全培訓班,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主任須經考核合格。
七、特種作業人員(含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依法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及時參加年審,其《安全操作合格證》由安全主任核查原件后留下復印件備查。
八、公司大力弘揚安全文化,組織安全活動,如看錄像,模擬演習、比賽等,設立安全宣傳專欄,專欄由安全主任負責管理,每月更新專欄內容
第四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一、任何員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均有權向主管領導或公司安全主任報告,情況危險時有權立即采取包括停機、停電在內的緊急措施。
二、各生產班組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作業現場存在的設備、環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報安全主任或總經理組織整改;發現違章違紀行為立即糾正,嚴重的報安全主任和總經理給予處分。
三、安全主任也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組織整改,發現違章違紀行為立即責令整改并可給予處分。
四、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生產車間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設備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險化學品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嚴格執行、員工是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章、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等(具體詳見《安全檢查表》)。
五、綜合性安全檢查由安全主任負責組織,檢查結束后形成《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后,由安全主任負責歸檔備查,并按照政府要求上報至深圳市龍崗區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
六、綜合性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能夠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經安全主任或總經理同意后采取臨時監控措施后,才允許生產作業。
七、檢查中發現違章違紀行為立即糾正,嚴重的報總經理同意后給予處分。
第五章、設備維護管理
一、本公司納入維護管理范圍的設備設施包括:
二、電工(由生產主管兼任)負責保管設備設施的`隨機文件,并按照隨機文件有關要求定期維護保養和檢修,維護保養和檢修要有記錄并歸檔。
三、電工在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和檢修過程中發現故障,可能危及設備或人員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在機器上懸掛或在機器旁醒目位置設置“機器維修中,禁止使用”的標志牌。
四、員工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的要求使用機器設備,在使用機器時,一旦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電工維修,不得帶病操作,否則造成人為擴大機損及出現次品按價賠償。
五、電工要熟悉設備設施隨機文件,在檢修、維修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規程。一般情況下禁止帶電維修,如必須帶電維修,應安排監護人員,并采取必需的安全防護措施。
六、設備設施故障電工無力修復的,報總經理處理。
第六章、危險作業管理
一、本公司的危險作業主要包括動火作業、登高作業、臨時用電、有限空間作業等:
二、動火作業系指在生產和倉儲區域內使用明火以及可能產生火源的作業,如電焊、氣焊、氣割以及金屬打磨等會產生火花的作業;
三、登高作業系指墜落高度2米以上,有墜樓危險的臨時作業,本公司主要的高處作業有高處的檢修、維護以及屋面作業等;
四、臨時用電作業系指在生產、施工和檢修等作業過程中,臨時使用低壓電力系統的作業。
五、有限空間作業系指進入封閉或半封閉、通風不良的非固定場所的作業,本公司的有限空間作業主要是進入鍋爐爐膛或其他設備內部的檢修作業。
六、凡實施危險作業的,須經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安排專人監護,做好安全措施(具體的全措施詳見附件)。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一、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司經理
第一條 公司經理是企業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必須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
第二條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文件,并以此為依據結合本單位特點,批準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標準。
第三條 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規劃,審簽對各項目部的有關安全生產指標及其獎懲內容的承包責任狀。
第四條 主持召開重要的安全工作會議。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上年安全生產情況,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標,在組織編制、審批、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時,組織編制、審批、布置本單位的安全工作。
第五條 保持安全保障體系的有效運行,加強安全檢查機構和隊伍建設,配備年富力強、懂技術、有能力的專業人員。
第六條 組織技術人員研究制定改善勞動和衛生條件,減輕體力勞動,消除或減輕噪聲,治理塵毒,保護環境的措施和規劃,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其它安全措施經費。
第七條 經常對各級領導和部門領導進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安全知識、安全生產責任制等方面教育。并通過他們對職工經常進行安全生產、遵章守紀教育。
第八條 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
公司副經理
第一條 在經理領導下,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對國家財產和職工的安全健康負主要責任,從組織、管理、指揮、協調生產方面負領導責任。
第二條 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文件,并以此為依據,結合公司特點具體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公司各項管理規定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指導各級有關領導和部門執行情況。
第三條 每月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專業會議,分析安全生產狀態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決安全、防火、交通、工業衛生、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條 檢查安全保障體系運行的有效性,提高安全檢查
機構和安檢隊伍的素質,支持安檢人員的工作,使其發揮應有的作用,使安全生產處于受控狀態。
第五條 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負責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組織安全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好的典型,對安全生產有突出貢獻者,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六條 負責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和文明施工檢查,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和遵章守紀教育、新工人三級教育、特殊工種上崗前的培訓取證教育等各項教育工作。
第七條 組織重大傷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和上報。
第八條 審批一級工程項目質量計劃和參加其他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審定,對安全措施進行審核。
第九條 按權限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傷亡事故,重大險情隱患,指定整改措施并負責實施。
公司總工程師
第一條 對本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在技術工作上負全面領導責任。
第二條 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文件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第三條 負責審批一級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審查安全技術措施的適應性和可行性,督促貫徹執行。
第四條 在檢查施工和生產的技術工作的同時,負責安全技術檢查、指導工作。及時解決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對主管的職能部門,進行安全責任制教育,并檢查執行情況。
第五條 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有關部門對勞動保護工作、消除粉塵、噪聲、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的實施措施,并督促檢查取得實效。
第六條 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組織技術力量對重大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項目經理
第一條 經理是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所管理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總的責任。
第二條 主持審查本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呈報批準后負責組織貫徹實施。
第三條 組織每周的安全專業會議,研究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形勢,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對檢查出的問題,按“三定”原則積極組織整改。
第四條 每周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第五條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經常對本項目的職工,特別是工長、組長,進行安全生產和勞動紀律教育,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開展安全衛生競賽活動,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獎懲。注意職工的思想動態,制止違章作業。
第六條 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時上報,組織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提出的實現改進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七條 組織項目部及時整改安檢部門提出的問題。
第八條 組織有關人員搞好安全管理資料的編制、收集、整理和歸檔等管理工作。
第九條 做好對女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項目技術負責人
第一條 協助項目經理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和制度,對項目的安全技術負直接責任。
第二條 根據生產規模,組織或參加一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編制,根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向單項工程技術負責人、工長及有關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督促檢查其實施情況,主持編制項目部冬雨期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第三條 負責組織職工學習有關安全技術規程和規章制度。
第四條 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制定防范技術措施。
第五條 組織有關人員研究改進機具、設備、消除粉塵噪聲,改善勞動條件。
第六條 參與施工現場(工作場所)搭設的腳手架、龍門架、安全網、安裝的電器、機械等安全保護裝置的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七條 參加項目部安全檢查,負責對施工班組或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督促生產班組及時解決查出來的事故隱患。
工長
第一條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程、規定和制度,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第二條 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向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監督班組實施情況。
第三條 經常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不違章指揮,發現隱患及時消除,堅持文明施工。
第四條 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堅持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工
作,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督促班組開好班前教育會。
第五條 發生工傷事故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班 組 長
第一條 認真執行、模范遵守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對本班組生產的安全負責。
第二條 組織開好班前安全生產交底會,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操作,不違章指揮,同時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第三條 經常組織本班組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場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的違章作業人員,可責令其停止作業。
第四條 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解決后,才能使用和作業。
第五條 在生產過程中,要經常注意檢查施工現場(作業場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發現隱患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立即報請上級采取措施,保證安全方可繼續作業。
第六條 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工長報告,并保護現場,做好記錄,組織本組人員分析事故原因,從中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第七條 組織本組安全生產競賽和評比,及時表揚好人好事,學習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生產工人
第一條 努力學習勞動衛生和安全生產知識,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作業。
第二條 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第三條 愛護并正確使用生產設備、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
第四條 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危險征兆,主動采取措施或請有關專業人員解決。當人力無法抗拒時,可先撤離現場,并向負責人報告。
第五條 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揭露批評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缺點和問題。
第六條 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救,保護現場,并如實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安全部經理
第一條 根據公司規定的安全管理部門工作職責,對本部門、本系統的工作全面負責,并保證分工明確,使各項職責落實到具體管理崗位。
第二條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條例、規定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條 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組織起草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批準后組織貫徹、實施。
第四條 組織編制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計劃及措施,經批準貫徹、實施,并對實施情況監督檢查。
第五條 定期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工作及本部門管理工
作的檢查和考核工作,按時向主管經理匯報工作。
第六條 負責組織重傷及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
第七條 主持部門內的日常工作,制定每月的具體工作計劃,組織每月的安全生產例會,研究總結提高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 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總結、交流和推廣安全生產經驗。
第九條 負責組織進行對現場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協調外部關系。
第十條 負責組織對安全設施進行監督檢查和鑒定勞動保護用品;負責制定勞保用品的配備標準,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一條 負責本系統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配合其它部門定期組織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證工作和其它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部安全員
第一條 努力學習和掌握各種安全生產業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條 經常深入基層,了解各單位的施工和生產情況,指導和協調基層專業人員的工作。深入現場檢查、督促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報告領導處理。
第三條 參與對一級項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技措施
的審核,并對其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服務。
第四條 參加安全檢查,負責做好記錄,總結和簽發事故隱患通知書等工作。
第五條 認真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協助領導貫徹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 協助部門經理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對新工人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第七條 完成部門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項目部安全員
第一條 努力學習和掌握業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條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及各項規章制度,參加項目部安全措施的制訂工作。
第三條 認真做好日常檢查,做到預防為主,監督實施各項安全措施安全交底,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組織人員撤離。
第四條 督促、指導、檢查各生產班組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動,總結、交流、推廣安全生產經驗,配合有關人員搞好新工人入廠教育、安全技術培訓及變換工種教育,負責安全生產的宣傳,組織安全活動。
第五條 參加腳手架、龍門架、安全網等各種安全設施的驗收工作。
第六條 參加本項目部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
第七條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班組兼職安全員
第一條 班組兼職安全員在專職安全員的指導下,協助班組長開展安全工作。在安全生產中要以身作則,起模范帶頭作用。
第二條 配合組長,經常組織本組工人學習操作規程和新工人的入廠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條 協助班組長,堅持執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動,開展無事故競賽活動,并做好記錄。
第四條 教育督促本班組工人正確使用安全設備及個人防護用品,并在生產中隨時檢查執行情況。
第五條 檢查和維護班組的安全設施,做好作業現場安全狀況自檢工作,發現生產中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并報告。
二、各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安全檢查部
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訂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與環保管理制度,并對其執行情況予以監督。
第二條 負責制定年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計劃及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公司貫徹執行安全法規,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培訓、監督、檢查與考核管理。
第三條 參與審核公司安全技術方案與措施,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方案與措施的執行情況;推進安全技術進步,參與公司投資項目的新建、購置、更新改造的技術經濟分析與論證。
第四條 負責監督、檢查公司現場各類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負責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限期解決,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令作業人員先撤離危險區域,事后向領導報告。
第六條 負責組織公司重傷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及上報,及時向公司勞動管理部門進行情況通報;負責公司的安全統計工作;負責辦理工傷人員醫療費用報銷審批手續,裁決安全生產糾紛。
第七條 負責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安全活動, 總結交流,推廣安全生產經驗。
第八條 負責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管理與培訓,指導下級安全人員的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第九條 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技術培訓、考試、考核,辦理安全生產證件。
第十條 負責現場環境保護、噪聲防治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第十一條 做好安全設施、勞保用品的鑒定和監督、檢查工作。
第十二條 管理公司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獎勵基金,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獎罰。
第十三條 參加公司勞動醫務鑒定委員會工作。
第十四條 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條 對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火進行安全審核。
第十六條 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和檢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劇毒品等要害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并督促貫徹實施。
第十七條 負責督促檢查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及爆破人員工作情況。
工程技術部
第一條 編制年、季、月生產計劃時,要列入安全生產的指標和措施。公布各項生產指標的同時,公布安全生產指標及措施落實情況。
第二條 負責將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列入各級年度施工生產計劃并安排實現。
第三條 接收建設單位的新任務時,對有塵、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時應與總工程師或主任工程師詳細研究,以確保安全施工。
第四條 下達的新建、改建、擴建計劃中,應有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措施內容。
第五條 凡新產品、新項目等投產前,不符合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要求的不得下達計劃和安排生產。
第六條 合理安排施工生產任務,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協調指導施工,以防因搶任務引起各種不安全因素。
第七條 推廣采用新技術、新工藝、革新項目和合理化建議時,都要會同安全部門制訂安全技術措施,無保證安全措施項目,一律不得采納和推行。
第八條 參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和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
析,進行技術鑒定,提出改進措施。
第九條 在制訂科技發展規劃時,要有職業安全、衛生的內容、要積極引進、推廣職業安全衛生新技術。
第十條 負責組織制定和修訂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時,同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物資設備部
第一條 定期組織對各種機械設備、電氣設備、車輛的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程、標準的不準使用,應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條 搞好鍋爐登記、建檔和軟化水的工作。隨時提供鍋爐和受壓容器的技術資料,并組織司爐工培訓工作。
第三條 組織設備大、中、小修時要簽訂安全協議,落實安全措施,根據現場情況設置安全通道和臨時圍欄。
第四條 負責組織對各種機手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對考試合格者簽發合格證,嚴格執行專人專機制。
勞資部
第一條 編制職工培訓計劃,必須包括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并負責解決教育經費。
第二條 協同安全技術部組織各種安全培訓班。
第三條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新入廠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
第四條 負責組織新入廠工人(包括實習、代培、工種變換人員)上崗前的培訓教育,組織工人技術培訓及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五條 錄用臨時工、合同工、招聘退休人員以及使用外包工隊伍,應雙方簽定使用合同,在合同中應有安全施工的具體規定,明確雙方的責任與任務,并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六條 合理安排勞動組織,根據氣候變化安排作息時間,注意勞逸結合,控制加班加點。
第七條 認真做好女工五期保護(即孕期、產期、哺乳期、經期、更年期)適當分配工作。
第八條 工人晉級把安全生產列為重點考核條件,凡因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本人負傷或他人重傷、死亡及設備、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一律不得在該次考核期間晉級。
第九條 參加重大傷亡交通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財 務 部
第一條 按有關規定標準,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溫等費用的開支,同時實行財務監督。
第二條 凡因工傷發生的一切費用,必須有醫院證明、安全技術部簽署意見后方能報銷。
第三條 確保安全教育經費的開支,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1、嚴格執行國家使用鍋爐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學習鍋爐使用的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2、生產部經理是鍋爐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管理培訓司爐人員掌握安全使用常識、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術,使其取得鍋爐操作相應資格,方能上崗。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交班人員按規定應向接班人員交待當班設備運行情況,巡視檢查設備狀況,包括:水位表、壓力表、溫度計等,交接班時要認真掌握鍋爐運行情況。沒有交待清楚崗位設備運行情況或接班人員沒有到達現場,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保持鍋爐正常運行。
4、為確保鍋爐安全運行,延長其使用壽命,不得擅自改變鍋爐結構、閥門和管路系統。必須堅持每天對鍋爐、管道和附屬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檢修。
5、鍋爐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爐的狀況下進行經常性的保養,跑、冒、滴、漏的閥門要及時檢修或更換。運行的鍋爐實行定期內外部檢驗,每月一次打開安全閥實驗,必要時及時調整和更換。
6、鍋爐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與鍋爐保持適當距離,謹防發生火災。并注意檢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鍋爐運行時保持鍋爐本體清潔,無污垢、無滲漏,無銹和腐蝕,認真詳細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8、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內。
9、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時刻保持高度責任感,不失時機地關注氣壓、水位、溫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0、鍋爐房要配有滅火器材,要做到認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11、出現事故及時上報,實事求是的寫出書面事故報告,待調查清楚,分清責任后,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損失,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并按價賠償。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1、目的
1.1為維護本公司財產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公司各部門人員、各配套單位送貨人員對倉庫出入管理有所遵循,現根據目前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2、適用范圍
2.1凡人員、物料出入倉庫均應遵守本管理辦法。倉庫全體人員負責管制。
3、人員出入管制
3.1本公司人員出入管制
3.1.1倉庫員工上班時間進入倉庫時,要穿廠服,佩戴工作證。廠區內嚴禁煙火。
3.1.2工作時間內本公司人員除公司領導、各部門主管和各部門專職領料員外,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倉庫。
3.1.3非工作時間倉庫人員應將各自倉庫大門關閉、上鎖,除公司領導外,其他人員謝絕進入倉庫。下班無人時應鎖閉門窗,做好防盜、防雨工作;下班時不得攜帶任何公司物品離開公司。
3.2非本公司人員管制
3.2.1非本公司人員指公司客戶、來訪人員、送貨人員和施工人員。
3.2. 2公司客戶:公司客戶一般有本公司相關人員陪同,并佩戴帶公司配發的'貴賓卡,如無本公司相關人員陪同的客戶,倉庫人員應謝絕其進入倉庫參觀。
3.2.3來訪人員:如遇相關員工親朋好友來訪,請倉庫員工自覺通知其在門衛室等候接待。沒有得到主管允許不得帶入倉庫。
3.2.4送貨人員:
A、送貨人員交貨完成后應自主退出倉庫,應在倉庫外等候檢驗結果,不得無故逗留在倉庫內部或辦公區域。
B、送貨人員交貨未完成時不得隨意在倉庫走動,不得在倉庫辦公區域逗留。 請按管轄物料一覽表聯系相關倉庫工作人員收貨。
C、送貨人員應聽從倉庫安排,將送貨車輛停至指定卸貨區卸貨,不可亂停亂靠,卸貨時應根據我司合理要求卸貨,放至指定區域,不可各種物料物料混雜放置。
3.2.5施工人員:施工人員應服從我公司相關單位的。安排,在倉庫實施有安全隱患的工作,如電焊、砂輪磨消、切割等;必須通知倉庫主管,由倉庫主管安排專人在場看護,并配備滅火器材,以防萬一。
4、物料出入庫管制
4.1入庫管制
4.1.1但凡屬倉庫所收物料,應送貨單、送檢單齊全,且送檢單必須由質檢簽字才可收貨,收貨將以實際點收數為準,送檢單注明實收數量并簽字確認,以示負責。
4.1.2易燃易爆等違規物品禁止帶入倉庫。化學品、油類物料放入相應隔離放置。
4.2出庫管制
4.2.1車間領料:當值倉管員應憑領料單發放相對應貨物,倉管員應與領料員當面將物料點清,并雙方簽字確認,4.2.2退貨:但凡倉庫所屬物料退貨時必須開立出門證,并經主管或主管代理人簽字確認后才可放行出庫,否則視為盜竊。
4.2.3貨物調動:因羊尖、安鎮兩工廠會有貨物調動,出庫時同樣開立出門證,并經主管或主管代理人簽字確認后才可放行出庫;羊尖倉庫所有出庫單由記賬員統一開立,其他人員所開立單據無效。
4.2.4借料:其他部門所需物料倉庫可視實際情況借出,借料單應填寫規范,借料單必須注明借用日期及歸還日期,且必須有雙方主管簽字才可出庫。
5、投訴與建議
5.1倉管人員應注意自身的涵養與素質,對來賓或到訪人員要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對本公司員工更要互相尊重、友好相處。
5.2對送貨人員要以禮相待,快速收貨,不得無故拖延收貨時間,降低雙方工作效率。對無故逗留在倉庫的人員應禮貌的請出倉庫,如遇無理取鬧人員可反映至行政部處理。
5.3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倉庫應服從倉管員引導,不可在倉庫內隨意走動,如有倉管員無故拖延收貨時間,降低雙方工作效率的可向倉庫主管進行投訴。對本倉庫建設有更好意見的,歡迎大家提供建議。
5.4非本公司員工請遵守本公司相關規定,未遵守本公司規定的,相關倉庫管理員勸說無效的情況下可上報主管,由主管通知行政部嚴肅處理。
6、處罰措施及處罰依據
6.1倉庫人員未認真執行的將以羊尖倉庫考核制度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6.2外來人員未遵守本公司相關制度的,倉庫將上報行政部處理。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1、機動車的制動器、轉向器、嗽叭、燈光、雨刷、后視鏡必須保持齊全有效。
2、牽引車和掛車的連接裝置必須牢固,并應加掛保險鏈條。
3、裝載貨物超高、超寬時,必須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核批準。
4、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貨物時,須獲得安全管理部門批準,按指定路線行駛,并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具。在廠內行駛時,主干道限速30公里/小時,其他道路限速20公里/小時。
5、行駛中車輛不得無故緊急制動或突然停車,不得做“之”字型行駛。
6、在進出廠房大門、停車場、倒車或拖帶壞車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并加強了望,謹慎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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