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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住宿管理辦法
公司員工住宿管理辦法1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規定。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人員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當日,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
四、宿舍統由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1、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3)、員工身體不適應或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部門。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有關宿舍現有的設備(如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七、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舍監管理與監督。
2、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5、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地上。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9、晚班下班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0晚班員工下班后成群結伴回宿舍,不和陌生人搭訕,注意安全。
11、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2、宿舍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3、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4、沐浴的.水、電、用畢即關閉。
15、員工不得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八、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呈報主管部門會議議處:
1、不服從宿舍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有偷竊行為者。
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長或主管人員檢查。
十、員工住宿應向相關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暫住證)
公司員工住宿管理辦法2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環境及公共秩序,創造安全舒適的休息場所,規范員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范圍
適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員
三、職責
1、行政部門負責員工宿舍統一管理。
2、值班人員及保安負責員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衛工作。
3、人力資源部配合入住申請等相關工作。
4、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宿舍管理人員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員必須遵守管理人員要求,在規定房間、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務,由宿舍管理人員列出清單,經員工個人清點確認后簽字,方可領取門鑰匙。
5、員工離職時,對宿舍使用權自然終止,員工應在離職日起三日遷離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應通知宿管人員進行物品清點及移交,并結清入住期間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褥疊放整齊,保持室內通風,防止疾病漫延,晾曬衣服應統一掛在指定處。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宿舍衛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對衛生最佳宿舍給予獎勵,對最差宿舍給予50元/次處罰。
3、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及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
4、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不得私接電線進行燒煮、烹飪,不準用電爐、電暖器等高功率電器,違者罰款50元/次。
5、住宿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或大聲喧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6、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除照價賠償外,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7、入住員工不得在公共場所(包括走廊、樓道、洗手間等)亂扔、亂倒垃圾,若有違反者給予30元/次罰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寵物。
9、嚴禁員工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違者罰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違者將給予重罰。
11、宿舍內嚴禁打架、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對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處罰,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宿舍,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違者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經行政部批準。
14、宿舍住宿人員嚴禁將自行車、摩托車帶入樓內。
15、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不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監督、指揮者。
※在宿舍內賭博、斗毆及釀酒者。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及設施等。
※吵鬧、屢勸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來人員者。
※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員檢查,針對不配合人員將給予重罰。
2、入住員工每人一把門鑰匙,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室內人員物品安全。
3、宿舍當值人員應加臺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人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者,給予當值人員從重處理。
七、宿舍收費辦法
1、居住所耗費的電費、水費、電話費、上網費等相關費用均由員工自理,并需繳納住宿費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員統一收齊后,交行政部。
2、水電費由管理員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實際人員數分攤至個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電費補貼。
3、宿舍內易耗品的更換由入住人員自行負責,空調等重大設施的損壞維修如因人為原因造成的,由該宿舍承擔相應費用,如為自然損壞,則由公司聯系維修并承擔費用。
八、附則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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