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一区二区中文在线,无遮挡h肉动漫在线观看,国产99视频精品免视看9,成全免费高清大全

銷售管理辦法

時間:2023-12-25 09:00:39 管理辦法 我要投稿

銷售管理辦法14篇【熱】

  銷售管理辦法 篇1

  第一章 總則

銷售管理辦法14篇【熱】

  第一條為加強礦上銷售和收款環節的內部控制,規范結算作業程序,保障礦上資金回籠和財產安全,提高資金運轉效率,特制定此辦法。

  第二章 結算管理流程

  第二條礦上結算流程分為:煤炭成本的計價管理和貨款結算的管理兩個具體子流程,針對每個業務子流程提出具體管理制度,以規避煤炭銷售收入管理中涉及的重要風險。

  第三章 結算管理主要內容

  第三條 礦上計劃經營科接收到公司開具的結算單,根據結算單和統計員核對信息是否一致,如果一致即可開相應的結算單據然后經過相應部門領導簽字,就交給財務。

  第四章 煤炭賒銷管理

  第四條 在需發生商品煤賒銷時應遵循安全性、可控性、效益性、規范性的原則。

  1、安全性:即經營中必須確保能按時收回賒銷的款項,避免發生壞賬損失;

  2、可控性:必須嚴格控制賒銷規模和比例,一般情況下賒銷比例不能超過銷售量的20%,未經批準的不準賒銷,力爭在經營中把賒銷降到最低限度。

  3、效益性:即通過賒銷要能真正給企業帶來經濟效益,準確測算因賒銷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財務費用。嚴禁發生無效益的賒銷行為。

  4、規范性:凡臨時性客戶和月用量在一噸以下的`客戶原則上不允許賒銷。凡須發生賒銷的業務必須做到,按本制度規范操作。

  第五條 賒銷必須簽訂合法有效的煤炭購銷合同/協議,提供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合同應詳細載明煤炭的指標、數量、金額、付款時間和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并經雙方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第六條 規范賒銷手續。對客戶的賒銷在調查了解、領導審批、簽訂合同、建立檔案的基礎上開展煤炭銷售工作。給客戶的發票須有交接記錄。凡涉及到賒銷的有效賃證需交由財務資產部保管。

  第七條 建立賒銷客戶跟蹤、分析、對帳制度。對賒銷客戶要定期走訪,了解客戶生產經營,資金回籠狀況是否正常,建立煤炭賒銷臺賬。

  第八條 從確定賒銷對象到跟蹤了解直至收回貨款的全過程均由經辦人負責具體操作,經濟責任根據審批權限規定和職責分工,按照“誰經辦,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落實。

  第五章 應收賬款管理

  第九條 建立煤炭銷售應收賬款臺賬,明確責任人,實現對煤礦應收賬款的動態管理和過程控制。

  第十條 建立健全票據管理辦法,所有過磅票據一律機打,統一格式,不允許手寫折損亂涂亂劃等。

  第十一條 各類臺賬、日報、月報、調撥單及合同要做到口徑一致,真實準確,嚴禁虛報、補報、瞞報和漏報。

  第十二條 制定應收款項清理措施,防止利用應收款項弄虛作假。并及時督促清繳賬款,防止呆、壞賬發生。

  第六章 預付款管理

  第十三條 預付賬款要按照合同的規定執行。根據合同及市場情況需要支付預付賬款的,在保證業務真實和資金安全的基礎上,礦上要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經過審批確認后的購貨合同條款,辦理相關支付通知、出具收款收據、審批預付賬款支付手續,未簽購貨合同的,不得付款。

  第十四條 預付貨款后,礦上要設專人監督預付貨款使用情況,財務部要及時監控到貨情況,并督促財務科及時辦理相關入庫及預付貨款的抵頂手續。一般情況預付貨款及定金最長應在三個月內抵頂完畢。

  第十五條 財務應建立預付賬款臺賬,詳細反映各客戶預付賬款的增減變動、余額、發生時間、對方負責人、經辦人、目前對方的經營狀況和預付賬款的清理情況、清收負責人和經辦人等情況。同時,將購貨合同、結算單和臺賬一同保管,形成完整檔案。

  第十六條 每月末礦上財務科與公司財務部核對數據,確認無誤后將預付賬款的發生額及余額明細表報送分管領導,并應定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對預付賬款進行賬齡統計,及時通知有關領導和相關部室。

  銷售管理辦法 篇2

  1、用戶(管理員)對網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等有關計算機及互聯網規定的法律和法規、實施辦法。

  2、用戶的帳號,密碼和安全性。網站中所有用戶(管理員),都持有一個帳號和密碼。如果用戶不保管好自己的`帳號和密碼安全,對由此產生的后果負全部責任。

  3、用戶責任:用戶單獨承擔傳輸內容的責任。用戶必須遵循以下條件:

  (1)使用網站服務不作非法用途。

  (2)不干擾或擾亂網絡服務。

  (3)不得利用網站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社會、集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4)不得利用網站制作、復制和傳播違法的信息。

  4、網站內容的所有權。包括:文字、軟件、聲音、相片、錄象、圖表等信息。用戶只能在學校授權下才能使用這些內容,而不得擅自復制、篡改這些內容。

  網站的所有用戶必須對提供的信息負責,網絡上信息、資源、軟件等的使用應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解釋權歸江蘇省蘇州第十中學所有,如果其中有任何條款與國家有關法律向抵觸,則以國家法律的明文規定為準。

  銷售管理辦法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規范銷售現場更名、換房、更改付款方式、銷售優惠、沒收再售、退房、預留房、延期付款審批等手續辦理,控制銷售風險。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二條適用于公司所開發項目的銷售變更管理相關工作。

  第三章術語與定義

  第三條銷售變更:指涉及認購或購房合同的變更如更名、換房、更改付款方式、銷售優惠、沒收再售、退房、預留房、延期付款等。

  第四章職責

  第四條營銷策劃部

  (一)辦理更名、換房、退房、退訂、退款、延期付款申請。

  第五條財務部

  (一)審核更名、換房、退房、退訂、退款、延期付款申請。

  (二)負責辦理退款事宜。

  第五章關鍵活動描述

  第六條銷售變更辦理原則

  (一)客戶所提出的銷售變更申請,原則上公司不予接受,其處理程序及許可范圍均為公司內部管理規定,屬公司機密,嚴禁擅自傳播,現場情況由營銷策劃部酌情處理。

  (二)原則上只接受客戶在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前的申請。

  (三)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后的銷售變更申請,除特殊情況由分管領導和總經理特批外,所有申請一律不接受。

  (四)所有銷售變更申請均需要營銷策劃部案場管理人員填寫相關表格,作為原始憑證存檔備案。

  第七條更名、換房

  (一)原則上只接受客戶在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前提出的更名、換房申請。

  1、對權益人增減,由銷售代理公司填寫《增減購房人審批單》(參見附件1),由營銷策劃部、財務部審核后,報銷售分管領導審批。

  2、對于客戶提出的換房申請,由銷售代理公司填寫《換房變更審批單》,報營銷策劃部負責人核實后發起審批申請,經財務部審核后,報銷售分管領導審批。

  (二)經審批后,營銷策劃部組織辦理更名和換房手續流程:

  1、為客戶更換認購書(更名時認購日期及約定簽約日期等條款不做更改,換房時須更改認購日期)。

  2、為客戶更換收款收據。

  3、變更申請資料原件由現場案場管理崗進行存檔,按公司規定移交。

  4、收回的收據客戶聯、新開收據記賬聯交財務部。

  5、換房以當天價目表及銷售政策執行。

  第八條更改付款方式

  (一)原則上只接受一次客戶提出的更改付款方式申請,須另行簽訂補充說明。如一次性付款或按揭付款轉變為分期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轉變為按揭付款方式等,最后均需報分管領導審批。

  (二)營銷策劃部負責核實更改付款方式單位的房號、申請人合法性、已付款金額、合同簽訂等情況。

  (三)由銷售分管領導審批同意更改付款方式,并按變更后的付款方式享受相關優惠。銷售代理公司組織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延期付款管理

  (一)原則上只接受客戶本人提出延期付款申請,客戶須填寫《延期付款申請單》,由案場管理崗填寫《延期付款申請單》,報營銷策劃部負責人核實交分管領導審批。

  (二)經審批同意延期付款的,由案場管理崗在銷售系統中執行相關操作。申請資料原件由案場管理崗存檔,按公司規定移交。

  第十條退定

  未簽署買賣合同的退定、換房手續辦理

  1、銷售代理公司根據客戶認購狀況,向客戶收取認購書原件、按需收取全部收據原件、身份證復印件,一并交營銷策劃部。

  2、營銷策劃部核實退定金客戶的房號、已付款金額、退款金額等情況,案場管理崗填寫《客戶定金退款申請表》(參見附件5),明確是否退還定金,后報營銷策劃部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

  3、客戶到財務部領取所退定金,財務部根據審批意見,辦理退還客戶定金的`手續。

  4、由營銷策劃部確定將房產另行出售的時間和價格。

  5、申請資料原件由營銷策劃部存檔,按公司規定移交。

  第十一條退房

  原則上不接受客戶退房申請。遇到特殊情況,由案場管理崗發起《退房變更審批單》,經營銷策劃部負責人、財務部、銷售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預留房

  原則上不允許預留房,特殊情況客戶的申請需要按以下程序報批,方為有效申請,預留期限為10天:客戶預留房申請由營銷策劃部負責申報,核實申請房號的銷售狀態,并填寫《預留房申請審批表》報銷售分管領導審批。超過預留期限后,營銷策劃部有權將預留房源直接轉銷售房源。

  第六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營銷策劃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銷售管理辦法 篇4

  進入計算機機房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章制度:

  一、計算機機房由專人負責管理,工作人員、外來人員進入機房時須登記。

  二、進入機房時由機房管理人員組織依次進入機房,進入機房時必須穿上鞋套,保持室內衛生,走出機房后才能脫下鞋套。未經許可,非機房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機房。

  三、進入室內,不得高聲講話,不得在機房奔跑和打鬧。

  四、所有機柜內開關,按鍵應在指導下操作,不得亂開、亂扳與敲擊。

  五、如遇機器故障,應及時向機房管理人員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六、自覺愛護公物,嚴禁在桌、椅、機器上亂涂、亂畫、亂寫,違者嚴肅處理。一旦出現損壞公物現象,一律照價賠償。

  七、未經同意,不得使用機房內計算機,不得更改機器的一切設置;嚴禁無故刪除、復制、改名機器內的文件。

  八、必須注意機房環境衛生。禁止在機房內吃食物、抽煙、隨地吐痰;對于意外或工作過程中弄污機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須及時采取措施清理干凈,保持機房無塵潔凈環境。

  九、不得隨意攜帶軟盤,光盤上機使用,防止計算機病毒侵入,如有必要,可向機房管理人員說明,等檢查、殺毒后才可使用。

  十、嚴禁玩任何類型的.游戲、上網、聊天等。上互聯網瀏覽信息時,不準隨意下載或安裝軟件,以防病毒感染,如有必要,經機房管理人員同意后方可進行。十一、在機房內,禁止抽煙。

  十二、機房管理人員對違反機房規章制度,不聽勸告或非法設置設備狀態,以及由影響其他設備安全、影響設備運行的行為操作,有權令其停止上機并責令其離開機房。

  十三、離開機房時應按操作順序正常地關機,整理好鼠標、顯示器、主機等設備,然后將凳子整齊的擺放,關好所有門窗,斷開斷電源再按順序離開,走出機房后才能脫下鞋套。

  銷售管理辦法 篇5

  第一條 為加強辦公用品使用的管理,節約開支、杜絕浪費現象。辦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門統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費用標準向使用人發放。

  第二條 辦公用品常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門根據消耗情況進行申購備領,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門(人)提出申購,控制品經各公司總經理批準,特批品經董事長批準;批準后的《申購單》交采購中心執行購買。未填寫《申購單》及未經領導批準擅自購買的不予報銷。

  第三條 采購人員應將所采購的物品交保管人辦理登記入庫手續,保管人根據采購價格核定物品單價,計入領用部門(人)費用,并在每月終填報《辦公用品使用情況匯總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應按總部核定的`辦公用品費用定額標準嚴格把好申購和領用關。保管人不得超標發放辦公用品,確因工作需要超標領用的,應經公司領導同意。

  第五條 辦公用品使用實行月統計年結算,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出具報表,財務部審核。費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終獎金中扣除,節約費用計入下年度使用。

  第六條 各部門要控制和合理使用辦公用品,杜絕浪費現象。水筆芯、圓珠筆芯、膠水、墨水、涂改液、計算器等辦公用品重新領用時應以舊換新。

  第七條 凡調出或離職人員在辦理離職或交接手續時,應將所領用的辦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數歸還。有缺失的應照價賠償,否則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 辦公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等辦公設備的耗材及維修由設備使用部門(人)負責,并經總經理批準,由指定管理公司的人事行政部門負責申購。

  第九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銷售管理辦法 篇6

  一、營銷經理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

  有優良的思想品質,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業務技能。忠于職守,尊重上級,團結同事,有責任心和上進心,以殷勤禮貌,迅速主動的工作態度為顧客服務。滿足營業時間內所有客人的服務要求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給酒吧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處理投訴以及老客人的鞏固,新客戶群體的開拓,場內氣氛烘托和強烈的拼臺促銷意識。

  1.營銷經理上、下班需打卡。上班打卡時間:19:30以前,下班打卡時間:01:00以后。

  2.營銷經理19:30準時開班前會,視情況開下班會,開會統一點名。

  3.19:30進行班前例會,會后跟進客人聯系工作,打電話問候或短信祝福。

  4.營銷經理應在營業中鞏固好自己的客戶的`同時,積極的發展新客源,認真接待場內散客.

  5.營銷經理不得惡意搶客,一經發現嚴厲處罰。

  6.贈送不得在非自己訂臺的臺位之上重復贈送。

  7.中途配合客服經理、服務員對客人進行酒水再次消費。

  二、行為規范

  1.營銷經理例會前必須穿著整齊,戴好工號牌,儀容儀表整潔,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如有個人衛生不清潔者,視輕微過失處罰。

  2.營銷經理每月公休二天,請假公休必須提前一天提出申請,經部門總監同意方可生效,臨時請假或電話請假做曠工處理(特殊情況除外)。

  3.工作時間內不能離開營業區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部門總監批準方可離開,否則視嚴重過失處理,如有超時未歸者,視遲到處理。如外出一個小時以上曠工處理。

  4.工作時間內必須服從上級安排,不得頂撞上級,更不能怠慢客人,如有違反,視嚴重過失處理,情節嚴重者直接開除。

  5.工作時間內接待客人必須有禮貌,熱情大方,不得帶有私人情緒,不得因 醉酒影響酒吧形象,破壞酒吧與客人之間的良好關系,違者視為嚴重過失處理。

  6.上班時間內不得長時間停留在一桌客人處,必須輪流照顧好場內需要營銷經理服務的每桌客人,促進客人消費,盡量滿足客人的一切要求。

  7.營銷經理必須團結一致,互助互愛,不得因任何原因與同事之間發生口角,斗毆及在客戶之間相互詆毀,如有違反,一次警告,二次開除處理。

  8.工作中必須愛護酒吧任何財產,嚴禁損壞及因個人原因導致酒吧利益受損者,處以價值兩倍以上罰款。

  9.工作中不得接觸黃、賭、毒及其它違紀違法行為,違者處以開除處理,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10.工作時間內,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客人索要小費,違者處以兩倍以上罰款。

  11.營銷經理必須熟悉酒吧所有酒水價格及相關信息,熟悉酒吧場內布局及臺位分布情況,熟悉酒吧所有優惠促銷政策,以便滿足每一位客人的要求,因營銷經理自身業務知識不合格而導致一切損失由自己承擔。

  12.營銷經理在工作時間內因做到多巡臺,以便適時認識或發覺新客人并代表酒吧與客人保持良好的關系往來,代表酒吧在客人心中樹立酒吧正面形象,因營銷經理個人原因導致酒吧形象受損及客人流失者,以嚴重過失處理。

  13.積極做好拼臺工作,以便做好業績額。

  14.作好老客戶的鞏固和新客戶的開拓。

  15.嚴禁將酒吧客人資料以及商業機密透露給其他競爭對手,違者以開除處理(不退還所有工資及押金)。

  三、獎懲制度

  1.拾金不昧,視情節,物品貴重程度,獎勵50-500元。

  2.愛崗敬業,工作表現突出,多次獲得客人表揚者,獎勵100-500元。

  3.當日訂臺超過五張,視訂臺消費情況獎勵50-200元。

  4.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獎勵50-200元。

  5.愛護酒吧財務,見義勇為,為公司做出重大貢獻者獎勵200-500元。

  6.對于損害酒吧利益之情況,勇于檢舉揭發者,獎勵100-500元。

  7.遲到,早退者罰款30元,事假一天200元,必須由部門總監同意方可,曠 工一天300元。每月遲到3次算曠工一天,當月曠工3次者視自動離職,酒吧不退還所有工資及押金。

  8.未經允許私自外出酒吧罰款100元。

  9.違反儀容儀表規定者50元/次。

  10.未完成上級領導安排者,50-200元。

  11.待人接物不禮貌者,罰款50-200元(導致客人投訴的罰款200)。

  12.客戶維護不當,導致流失客戶者,罰款100-300元。

  13.未及時滿足客人之服務需求者,罰款100元(過分要求除外)。

  14.與同事之間吵架者罰款100元,打架者無薪勸退。

  15.不服從上級安排者罰款50-200元。

  16.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費或變相索取小費,違者罰款200元。

  17.與同事之間發生戀愛關系者公司將勸退一方。

  銷售管理辦法 篇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科學有效實施監管,合理配置監管資源,切實提高食品銷售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和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風險分級管理是指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部門)以風險分析為基礎,結合食品銷售經營者的食品類別、經營業態以及經營規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監督管理記錄等情況,按照風險評價指標,劃分食品銷售經營者風險等級,并根據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實際,對食品銷售經營者實施不同程度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食品銷售經營者是指我市已經取得合法主體資格的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食用農產品貯存服務提供者。

  第四條 食品銷售經營風險分級管理工作應當遵循風險分析、量化評價、動態管理、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五條 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市場監管委)負責制定天津市食品銷售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和檢查指導。

  第六條 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區局)負責開展本轄區食品銷售經營風險分級管理的具體工作。

  第二章 風險分級

  第七條 對食品銷售經營者進行等級劃分,應當結合銷售環節食品安全風險特點,從食品(食用農產品)類別、經營規模(面積)、經營方式、經營項目、品種數量、供貨商數量、經營場所設施設備情況等靜態風險因素,和主體經營資質、經營條件保持、經營過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運行等動態風險因素,確定食品銷售經營者風險等級,并根據食品銷售經營者日常監督管理記錄實施動態調整。

  食品銷售經營者風險等級從低到高劃分為A級風險、B級風險、C級風險、D級風險四個等級。

  第八條 市場監管部門確定食品銷售經營者風險等級,采用評分方法進行,以百分制計算。其中,靜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為40分,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為60分。風險分值越高,風險等級越高。

  第九條 市市場監管委參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食品生產經營靜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表》和《食品銷售環節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表》所列項目,并結合本市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市《食品銷售經營者靜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表》(以下簡稱為《靜態風險表》,見附件1)和《食品銷售經營者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表》(以下簡稱為《動態風險表》,見附件2)。

  第十條 區局應當通過量化打分,將食品銷售經營者靜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加上銷售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之和,確定食品銷售經營者風險等級。

  風險分值之和為0-30(含)分的,為A級風險;風險分值之和為30-45(含)分的,為B級風險;風險分值之和為45-60(含)分的,為C級風險;風險分值之和為60分以上的,為D級風險。

  第十一條 區局根據食品銷售經營者年度監督檢查記錄,調整食品銷售經營者風險等級。

  第三章 程序要求

  第十二條 區局評定食品銷售經營者靜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時,應當根據《靜態風險表》所列項目,逐項計分,累加確定食品銷售經營者靜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

  第十三條 區局評定食品銷售經營者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時,應當取本年度日常監督全項目檢查結果的平均值確定食品銷售經營者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

  初次評定食品銷售經營者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時,應當組織人員進入銷售經營場所按照《動態風險表》進行打分評價確定。

  現場打分評價人員應當如實作出評價,并將食品銷售經營者存在的主要風險及防范要求告知其負責人。

  第十四條 評定新設立的食品銷售經營者的風險等級,原則上區局應當在其設立一個月內完成初次風險等級評定。

  第十五條 取得市級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稱號的食品銷售者、取得示范快檢室稱號的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以及取得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稱號的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區局可以將其風險分值核減5分。

  取得區級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稱號的食品銷售者,區局可以將其風險分值核減3分。

  第十六條 區局應當根據當年食品銷售經營者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抽檢、違法行為查處、食品安全事故應對、不安全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記錄情況,對轄區內的食品銷售經營者的下一年度風險等級進行動態調整。

  第十七條 食品銷售經營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風險等級可視情況調高一個或者兩個等級:

  (一)故意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且受到罰款、沒收違法所得(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等行政處罰的;

  (二)有1次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且經查證未落實進貨查驗與查驗記錄義務的;

  (三)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四)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五)不按規定進行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

  (六)拒絕、逃避、阻撓執法人員進行監督檢查,或者拒不配合執法人員依法進行案件調查的;

  (七)具有法律、法規、規章和市市場監管委規定的其他可以上調風險等級的`情形。

  第十八條 食品銷售經營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風險等級可以調低一個等級:

  (一)連續3年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記錄沒有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所列情形的;

  (二)具有法律、法規、規章和市市場監管委規定的其他可以下調風險等級的情形。

  第十九條 監管人員應當根據量化評價結果,填寫《食品銷售經營者風險等級確定表》(見附件3),并根據第十七條、十八條的規定對風險等級進行動態調整,確定食品銷售經營者年度風險等級。

  第二十條 市場監管部門依托天津市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巡更)系統,采用信息化方式開展食品銷售環節風險分級管理工作。

  第四章 結果運用

  第二十一條 市場監管部門應當根據食品銷售經營者風險等級劃分結果,對較高風險銷售者的監管優先于較低風險銷售者的監管,實現監管資源的科學配置和有效利用。

  (一)對風險等級為A級風險的食品銷售經營者,每年至少監督檢查1次;

  (二)對風險等級為B級風險的食品銷售經營者,每年至少監督檢查2次;

  (三)對風險等級為C級風險的食品銷售經營者,每年至少監督檢查3次;

  (四)對風險等級為D級風險的食品銷售經營者,每年至少監督檢查4次。

  第二十二條 區局應當統計分析轄區內食品銷售經營者風險分級結果,確定監管重點區域、重點業態、重點單位。及時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在監督檢查、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中確定重點企業及重點品種,并合理調配監管力量,實施科學監管。

  第二十三條 區局監管人員在風險分級管理工作中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

  第二十四條 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根據風險分級結果,改進和提高銷售經營規范化水平,加強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銷售管理辦法 篇8

  為加強辦公設備和辦公用品管理,保障日常辦公運行,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辦公設備和用品,是指辦公桌椅、沙發、茶幾、飲水機、書櫥、檔案柜、臉盆架、衣架、電腦、復印機、打印機、碎紙機、傳真機等辦公設備,以及計算器、筆、墨等文具,紙張、墨盒、硒鼓等耗材及其他辦公必需品。 二、辦公設備購置。辦公設備購置實行事前審批制度,由申請人填寫《辦公用品(設備)購置、維修申請單》,經相關科室主任、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報鎮長審批,由財政所兩人以上負責聯系、詢價、購置和結算;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由財政所按政府采購程序運行。

  三、辦公用品購置。辦公用品原則每季度采購一次,由財政所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情況以及消耗水平,確定購置數量,填寫《辦公用品(設備)購置、維修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同意,報鎮長審批后統一購置。因特殊原因確需臨時購買的,由申請人填寫《辦公用品(設備)購置、維修申請單》,按以上程序報批后,由財政所購置。

  四、辦公設備的使用和維護。各科室工作人員負責本科辦公用品的保管維護。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應定期清理、檢查,避免非正常損壞。確需維修的,由使用人填寫《辦公

  用品(設備)購置、維修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同意,報鎮長審批,由辦公室統一報修,并予以登記。

  五、紙張、碳粉、墨粉等耗材購置。各種辦公用紙由財政所按辦公用品購置程序購置。打印機、復印機的碳粉、墨粉用完后,應重新灌裝再次使用,由申請人填寫《辦公用品(設備)購置、維修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同意,報鎮長審批,由財政所聯系更換;確不能重新使用的`,按上述程序審簽后,由財政所聯系購置。

  六、辦公用品保管和領用。財政所指定專人(趙鵬瀚)負責辦公用品保管和發放,領用人按需領取,并在《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上簽字。

  七、人事調動和工作調整時,辦公室(財政所)負責監督辦公設備及用品的交接和調配。

  銷售管理辦法 篇9

  一、營銷經理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

  有優良的思想品質,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業務技能。忠于職守,尊重上級,團結同事,有責任心和上進心,以殷勤禮貌,迅速主動的工作態度為顧客服務。滿足營業時間內所有客人的服務要求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給酒吧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處理投訴以及老客人的鞏固,新客戶群體的開拓,場內氣氛烘托和強烈的拼臺促銷意識。

  1.營銷經理上、下班需打卡。上班打卡時間:19:30以前,下班打卡時間:01:00以后。

  2.營銷經理19:30準時開班前會,視情況開下班會,開會統一點名。

  3.19:30進行班前例會,會后跟進客人聯系工作,打電話問候或短信祝福。

  4.營銷經理應在營業中鞏固好自己的.客戶的同時,積極的發展新客源,認真接待場內散客.

  5.營銷經理不得惡意搶客,一經發現嚴厲處罰。

  6.贈送不得在非自己訂臺的臺位之上重復贈送。

  7.中途配合客服經理、服務員對客人進行酒水再次消費。

  二、行為規范

  1.營銷經理例會前必須穿著整齊,戴好工號牌,儀容儀表整潔,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如有個人衛生不清潔者,視輕微過失處罰。

  2.營銷經理每月公休二天,請假公休必須提前一天提出申請,經部門總監同意方可生效,臨時請假或電話請假做曠工處理(特殊情況除外)。

  3.工作時間內不能離開營業區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部門總監批準方可離開,否則視嚴重過失處理,如有超時未歸者,視遲到處理。如外出一個小時以上曠工處理。

  4.工作時間內必須服從上級安排,不得頂撞上級,更不能怠慢客人,如有違反,視嚴重過失處理,情節嚴重者直接開除。

  5.工作時間內接待客人必須有禮貌,熱情大方,不得帶有私人情緒,不得因 醉酒影響酒吧形象,破壞酒吧與客人之間的良好關系,違者視為嚴重過失處理。

  6.上班時間內不得長時間停留在一桌客人處,必須輪流照顧好場內需要營銷經理服務的每桌客人,促進客人消費,盡量滿足客人的一切要求。

  7.營銷經理必須團結一致,互助互愛,不得因任何原因與同事之間發生口角,斗毆及在客戶之間相互詆毀,如有違反,一次警告,二次開除處理。

  8.工作中必須愛護酒吧任何財產,嚴禁損壞及因個人原因導致酒吧利益受損者,處以價值兩倍以上罰款。

  9.工作中不得接觸黃、賭、毒及其它違紀違法行為,違者處以開除處理,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10.工作時間內,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客人索要小費,違者處以兩倍以上罰款。

  11.營銷經理必須熟悉酒吧所有酒水價格及相關信息,熟悉酒吧場內布局及臺位分布情況,熟悉酒吧所有優惠促銷政策,以便滿足每一位客人的要求,因營銷經理自身業務知識不合格而導致一切損失由自己承擔。

  12.營銷經理在工作時間內因做到多巡臺,以便適時認識或發覺新客人并代表酒吧與客人保持良好的關系往來,代表酒吧在客人心中樹立酒吧正面形象,因營銷經理個人原因導致酒吧形象受損及客人流失者,以嚴重過失處理。

  13.積極做好拼臺工作,以便做好業績額。

  14.作好老客戶的鞏固和新客戶的開拓。

  15.嚴禁將酒吧客人資料以及商業機密透露給其他競爭對手,違者以開除處理(不退還所有工資及押金)。

  三、獎懲制度

  1.拾金不昧,視情節,物品貴重程度,獎勵50-500元。

  2.愛崗敬業,工作表現突出,多次獲得客人表揚者,獎勵100-500元。

  3.當日訂臺超過五張,視訂臺消費情況獎勵50-200元。

  4.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獎勵50-200元。

  5.愛護酒吧財務,見義勇為,為公司做出重大貢獻者獎勵200-500元。

  6.對于損害酒吧利益之情況,勇于檢舉揭發者,獎勵100-500元。

  7.遲到,早退者罰款30元,事假一天200元,必須由部門總監同意方可,曠 工一天300元。每月遲到3次算曠工一天,當月曠工3次者視自動離職,酒吧不退還所有工資及押金。

  8.未經允許私自外出酒吧罰款100元。

  9.違反儀容儀表規定者50元/次。

  10.未完成上級領導安排者,50-200元。

  11.待人接物不禮貌者,罰款50-200元(導致客人投訴的罰款200)。

  12.客戶維護不當,導致流失客戶者,罰款100-300元。

  13.未及時滿足客人之服務需求者,罰款100元(過分要求除外)。

  14.與同事之間吵架者罰款100元,打架者無薪勸退。

  15.不服從上級安排者罰款50-200元。

  16.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費或變相索取小費,違者罰款200元。

  17.與同事之間發生戀愛關系者公司將勸退一方。

  銷售管理辦法 篇10

  7月1日起,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正式施行。新規打破了4S店“一店一品”的限制,并嚴禁強制搭售汽車配件及保險。實施效果如何?請聽報道:

  一直以來,消費者購車時,最頭疼的事莫過于被“加價”。昨天上午記者走訪了市內幾家4s店發現,一些熱門車型捆綁加價銷售的情況依然存在。位于龍吳路的一家4豐田4s店內,銷售人員告訴記者,長期一車難求的漢蘭達如果要下定必須購買1.2萬元左右的汽車裝潢。

  [不給加還是要加的,沒用的`啊,市面都是這個樣子。一直定的人多,供不應求就水漲船高,有些店讓你定的,你要不加裝潢可以的,就是不告訴你什么時候到車,你錢一直付在那里,一直等。]

  本田4s店內,一直熱銷的思域,雖然沒有明確加價,但是因等待提車周期較長,銷售人員仍暗示可以通過一些方式縮短時間。

  [起碼三四個月。4:00不用加價,就正常的。如果你在我們這里買保險、牌照也委托我們去幫你上,可能相對來說可以往前排一點。]

  有業內人士指出,現在4S店賣車的利潤并不高,加價或者裝潢、售后是4S店盈利的主要手段,新規一下將這些砍掉,4S店肯定會想出應對之策。上海明華有道咨詢有限公司執行總監封士明認為,新政想要短期內見效還有一定困難。

  [實際上在執行起來,經銷商有很多條條框框來限制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你可以不選裝潢,但是如果你不選可能排隊就比較靠后,他通過這種變相的方式誘使消費者選擇他們的裝潢。除非有明確的罰則,一旦查實之后有具體的部門進行處罰,如果沒有,這個實施起來挑戰是非常大的。]

  此外,新規實施后,銷售汽車不再以獲得品牌授權為前提,同一家4S店,可以銷售不同品牌的汽車。汽車超市、汽車電商等也成為合法、合規的銷售形式。這意味著,以后消費者買車可以有更多的選擇。封士明說,這讓整車廠和經銷商之間的關系變得更加自由,短期內可能會存在經銷商銷售其他品牌,原廠商降低政策支持,但長期看來,將更有利于市場充分競爭。

  [給一段時間,大家充分進行雙向博弈后,可能會趨于一種動態平衡,真正產品好的、緊俏的,大家都愿意去做,反推廠家,特別是一些賣得不好的廠家,自己主動去增加一些優惠,是一個良性的符合市場規律的方法。]

  銷售管理辦法 篇11

  1、每天早上8點集合點名,簡單布置當天工作;

  2、下午上班和上午、下午的下班前對上班人員崗情況進行不定時抽檢;

  3、執法隊員未經請假,在一個月點名有3次不在位的,在全隊大會上進行檢討,并將書面檢查交隊長辦公室;

  4、執法隊員未經請假,一個月點名有5次不在位的',正式職工扣發當月津貼,臨時工扣500元;

  5、執法隊員未經請假,一個月點名有7次不在位的,正式職工下崗整頓教育,并報鎮委組織部處理,臨時工辭退;

  6、執法隊員在點名時間前跟中隊長請了假,中隊長并向隊領導報告的,視為請假;

  7、執法隊員曠工2次以上者視為5次點名不在位,按第4條處理;

  8、執法隊員曠工5次以上者視為7次點名不在位,按第7條處理。

  9、節假日值班和執行特殊任務,按以上規定執行。

  銷售管理辦法 篇12

  一、員工獎勵

  1.獎勵形式

  口頭表揚、通報表揚、頒發獎品與獎金、授予優秀員工稱號、晉升工資

  2.獎勵行為

  1、拾金不昧,為酒吧贏得聲譽

  2、維護酒吧正常秩序,揭發、檢舉壞人壞事

  3、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奉公

  4、積極參加培訓并獲得優異成績

  5、全月出滿勤,表現積極

  6、為顧客提供優質服務,工作積極,認真負責,受到顧客表揚

  7、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

  8、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成績顯著

  9、為酒吧的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實施后有顯著成效

  10、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

  二、員工紀律處分

  1.口頭警告

  (1)上班遲到、早退

  (2)上班時儀容儀表不整,如頭發散亂、手插口袋、倚靠墻壁、佩戴除婚戒之外的飾物、濃妝艷抹、衣冠不整上班等。

  (3)與顧客交談有不禮貌的'行為舉止,如在顧客面前梳頭、打呵欠、伸懶腰、吹口哨、剪指甲等。

  (4)上班時打私人電話或私自會客。

  (5)上班時間吃零食、看報紙、聊天等。

  (6)在酒吧內粗言穢語、高聲喧嘩、爭吵或嬉戲。

  (7)工作時服務效率差,工作粗心。

  (8)在非吸煙區吸煙。

  2.書面警告

  (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三次

  (2)工作不認真,紀律松懈,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不服從酒吧管理者的管理。

  (4)與顧客發生爭執或對顧客不禮貌。

  (5)工作疏忽。使酒吧財產或經營受到損失。

  (6)擅自翻動顧客物品。

  (7)出示假病假條。

  (8)未經同意擅自調班、調休。

  (9)嚴重違反酒吧管理制度。

  (10)擅離崗位。

  (11)工作時間打瞌睡。

  (12)泄露酒吧商業秘密。

  (13)工作時間喝酒或酒后上班。

  (14)對可能發生的事故不匯報或隱瞞。

  (15)違反衛生安全條例與酒吧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6)未經批準在自己的更衣柜內存放酒吧、顧客或其他員工財物。

  3.嚴重警告

  (1)一個月內連續曠工三天。

  (2)未經許可擅自將酒吧財產移到別處。

  (3)拒不接受調查。

  (4)損壞顧客與酒吧財產。

  (5)設備管理不善,造成酒吧嚴重損失。

  (6)違反安全防火規范,造成事故隱患。

  (7)利用崗位便利謀取私利。

  (8)向顧客索取財物、小費等。

  (9)偷盜物品,偽造單據,與顧客串謀損害酒吧利益。

  4.開除或辭退

  (1)服務態度惡劣,受到顧客書面投訴并經調查屬實。

  (2)偷竊酒吧、顧客或同事財物。

  (3)涂改、假造單據。

  (4)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

  (5)故意破壞酒吧設備設施。

  (6)在酒吧內銷售私人物品。

  (7)在酒吧內有損害酒吧形象的言行舉止。

  (8)經常違反酒吧規定,屢教不改者。

  (9)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及國家任何法律。

  備注:口頭警告一次扣50元,書面警告一次扣100元,嚴重警告一次扣200元。

  以上羅列種種行為僅為舉例,過失行為不局限于以上所列條款。

  銷售管理辦法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過磅管理,提高過磅效率,保證計量數據的準確及時,合理規范過磅流程,根據《商品煤炭銷售計量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數據錄入

  第二條 衡器只允許本單位過磅員使用,外來人員一律禁止使用。 第三條 司磅員必須在規定職責范圍內辦理各項業務,不得越權操作。臨時離崗必須退出系統,注冊密碼只限本人使用,嚴格保密,定期更換。發現泄漏,要立即修改和報告。

  第四條 票據管理員向財務部領取過磅單,將所領取的磅單號碼在財務部登記。并妥善保管,防止票據丟失。礦上收到公司開出的結算單之后,煤場應盡快核對數據,履行相應手續,然后交給財務科。

  第五條 司磅員核對銷售部出具的.發貨單,確認無誤后方可組織車輛回皮。 第六條 司磅員錄入基本信息時不得出現下列情形:

  (一)車輛在衡器上沒有停穩。

  (二)車上人員沒有全部下車。

  (三)車號不符。

  (四)車皮內有雜物。

  第三章 復磅計重

  第七條 裝車單上必須注明煤種、單位、車號。

  第八條 裝車后裝載機司機在裝車單上簽字,車輛司機過磅時將裝車單交給司磅員,司磅員確認后稱重,將相關票據交給司機。

  第九條 司磅員每日將當班所有票據統計核對后交本部門統計。

  第十條 司磅員交接班時做好交接記錄,并簽字。交接記錄包括:磅單號、交接時間、交接人等內容。

  第十一條 作廢票據嚴禁私自留存或銷毀,全部登記票號收回后交財務部處理。

  第四章 衡器的保養維護

  第十二條 經常保持磅房衡器的清潔,嚴格按衡器的保養操作手冊使用衡器,保證對所使用設備進行日常維護及保養(如遇雷雨天氣必須切斷電源,以防觸電和雷擊造成衡器損壞)。

  第十三條 明確衡器管理負責人,健全衡器技術檔案,做到衡器計量準確,有檢定合格證。要控制好輕、重磅灑水次數。做到基坑內無積煤、積水和雜物。

  第十四條 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拆卸、安裝和外借。如衡器、微機為人為損壞,按照損壞程度做出相應處理。

  第十五條 嚴禁在微機上玩游戲和使用來源不明軟件和磁盤。

  第十六條 過磅人員在操作過程中發現任何軟、硬件出現錯誤,應立即通知系統管理員,并等待處理,不得使用非正常手段對系統及數據進行非法操作。

  第十七條 嚴格執行過磅監磅制度。工作前必須按照操作規程和計量規章制度,對所用衡器、儀表進行檢查、校對和清零工作,對遠程計量硬件產品(主要包括網絡設備、控制儀、天線讀寫器、ID卡讀寫器)運行指示燈狀態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發煤工作,如遇設備故障,應及時向公司匯報并通知系統維護人員解決問題。磅房內應保持清潔衛生,稱重儀表、打印機、地面、墻面、門窗防塵,做到窗明幾凈。操作臺擺放整齊,計量人員能方便準確地觀察到車輛上、下衡器。

  第十八條 磅房門口設立“非計量人員不得進入”的標志,并建立領導檢查登記簿。

  銷售管理辦法 篇14

  按照公司強化企業內部管理,進一步夯實各項基礎管理的總體要求,不斷提高班組電子等臺帳的應用和管理水平,根據公司部門職責分工和具體工作實際,在班組電子等臺帳的具體運用過程中,公司企業管理部門負責對該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有關職能部門應按照專業管理要求,負責對專業臺賬進行業務指導、檢查和考核,班組的直接管理部門負責對各類臺帳進行督促檢查,同時,各班組應按本規定的具體要求認真、及時地做好臺賬填寫工作。

  1 專業要求

  1.1 節能活動

  運行班、汽機本體班、汽機閥門班、爐本體班、磨煤機班、熱工一班、煤管班、煤油班每月至少活動二次(上、下半月各一次)。

  1.2 技術培訓

  1.2.1 現場提問及技術問答:不少于50%人參加。

  1.2.2 事故預想:每專業每轉班不少于1次/3人。

  1.2.3 崗位分析:每班每月不少于一篇。

  1.2.4 現場提問、技術問答兩種培訓形式參與率必須100%。

  1.3 安全活動

  1.3.1 運行班每10天一次,檢修班每周一次。

  1.3.2 活動內容要結合安全工作要點,聯系實際,有針對性。

  1.4 政治學習

  1.4.1 運行班每月學習不少于二次,檢修班不少于三次。

  1.4.2 內容符合主管部門下達的

  1.5 工會活動記錄

  1.5.1

  1.5.2 民主生活會每月一次。主要內容:聽取班組長生產、工作情況匯報,提出意見和建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獎金分配原則等有關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研究、反映班組職工福利、生活等問題;貫徹落實公司(廠)職代會的有關決議。

  1.6 生產(工作)日志

  1.6.1 月度、每周工作有計劃,月度工作有總結。

  1.6.2 每日工作安排記錄具體,內容能反映當日班組成員出勤、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負責人、參加工作人員;

  2 通用要求

  2.1 各類臺帳應能反映專業特點,做到求真務實。

  2.2 節能、安全、政治學習、工會活動時間原則上以公司一周安排為準;每次活動至少有3人發言.

  2.3 檢修班組的`活動記錄(含生產日志)填寫,正常情況下應于當日完畢,特殊情況可于活動日次日下班前完成;運行班組活動記錄(含事故預想)填寫,應在活動日后48小時內完成;運行及檢修技術問答、崗位分析記錄應在當月內完成。

  2.4 各類臺賬欄目填寫應清楚、完整;標題完整,記錄內容與標題吻合,并符合專業管理要求;語言表達準確。

  2.5 填寫時,發言人姓名頂格書寫,發言內容沿發言人姓名后續寫,不同發言人之間空一行。

  2.6 部門領導應及時審批有關記錄,簽署審查意見。

  3 檢查考核

  3.1 因組織、協調不到位,使班組電子臺帳出現差錯而未及時向有關職能管理部門提出、糾正、

  考核時,每次扣企業管理部門200元。

  3.2各職能部門應按月對相關臺帳進行檢查,并于次月10日前將檢查考核意見報企業管理部門,未上報或檢查考核不認真者,每次扣相關職能部門200元。

  3.3 班組直接管理部門應做好各類臺帳的督促檢查,否則,在班組臺帳因不符合有關要求被考核時,按績效考核辦法;臺賬審批不及時,每發現一處扣80元;對審批過的臺賬,如發現不符合要求而又無審批意見的,每發現一處扣40元。

  3.4 臺賬格式不符合要求、欄目填寫不全,每發現一處扣40元。

  3.5 活動標題不完整每處扣80元,記錄內容與標題或欄目不吻合每處扣120元。

  3.6 記錄內容達不到300字以上每次扣40元;嚴重抄襲有關文件、報刊及學習材料每次扣160元。

  3.7 發言人每差一人次扣40元,活動次數每差一次扣200元。

【銷售管理辦法】相關文章:

銷售管理辦法12-19

銷售管理辦法10-21

銷售變更管理辦法04-15

公司銷售管理辦法10-10

銷售管理辦法14篇06-12

糧食收購、銷售管理辦法12-21

銷售管理辦法[集合7篇]07-19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11-22

銷售人員考評考勤管理辦法11-13

銷售管理辦法【合集9篇】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