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管理辦法(7篇)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1
1、凡屬學校固定資產均由總務處統一管理。
2、學校資產分兩級管理,一級由總務處專職管理人員管理,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的登記、保管、新增、報損、調撥、入冊、報表,并檢查各部門的固定資產使用和賬物是否相符。其它各處室為二級管理,應設專人負責建帳、保管及報表,每年進行一次清點檢查,并填寫有關報表,其帳物必須與總務處財產賬冊物品相符。
3、各組室經批準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到總務處辦理登記驗收和領用手續,記入該組室固定資產賬冊,教師個人領借物品,以個人立戶登記入賬冊。工作調動時交總務處注銷賬目。
4、固定資產的增減每個月或每個季度匯兌后交會計記賬。
5、凡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必須由使用部門填寫申請,說明原因,報經校領導批準后方可由總務處消帳。
6、做好防暑降溫的`物質準備,保管發收及交通工具管理工作。
7、加強對各班級和辦公室的財產管理工作,自然損壞應及時維修,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對保管使用較好者給予表揚和獎勵。
8、發揚勤儉辦學精神。自己動手,精打細算,物盡其用。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2
學校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師學校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為了規范固定資產的管理,明確職責,防止學校資產流失、受損,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一、固定資產的界定及分類
第一條:固定資產的界定
1、固定資產是指能獨立使用,耐用器在一年及以上。在使用過
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物品。
2、單價:專用設備≥1500元、一般設備≥1000元。
3、單位價值雖未達到上述的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
的大批同類物質(如課桌椅、名貴花木、圖書)業作為固定資產。
第二條: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可分為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及
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六大類。
(1)房屋和建筑物。指擁有占有權和使用權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和綠化、土地。房屋包括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行政辦公及生活后勤用房、其他用房。建筑物包括一般建筑、棚架建筑、畫廊亭閣、人防建筑、運動場地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等。
(2)專用設備。指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教學儀器及設備、美術設備、音樂設備、體育設備電腦設備等。
(3)一般設備。指用于業務工作的通用性設備,包括行政事務設備、交通運輸設備、醫療保健設備、消防安全設備、炊事設備等。
(4)文物和陳列品。指各種文物和陳列品,如古玩、字畫、贈品、紀念品等。
(5)圖書。指貯藏的統一管理使用的各種用書,如圖書室、閱覽室的圖書等。
(6)其他固定資產。指以上各類未包含的固定資產(如被服、裝具、動物等)。
二、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
第三條:新增固定資產的管理
1、新增固定資產一般通過購置(市場采購、政府采購)、調入(有償或無償調撥)、自制、贈送(單位或個人贈送)、盤盈(在物資核對過程中有物無帳的物)等所得。任何一種途徑獲得的固定資產,都要附有相應的請購單、調撥單、自制人證明、贈送單、盤盈經手人證明。采購必須符合政府采購制的有關規定和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2、固定資產新增后,資產管理員對照實物和發票進行驗收(固定資產、低值耐久品、材料易耗品均要驗收),驗收時對照采購計劃、質量、型號、規格、數量、金額、逐項驗收。精密貴重設備,如計算機、多媒體、鋼琴、空調等要會同專業人員共同驗收。驗收后要填寫驗收單,方可入賬和入庫。
第四條:日常固定資產的管理
1、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本著“誰領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對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實行校級和總務處二級管理。
2、固定資產管理做到“靜態管理”與“動態管理”相結合。靜態管理指對庫存物資做到賬單清楚,存放有序,賬賬相符、帳物相符、賬卡相符。動態管理一是財產的進、出過程管理,二是固定資產的使用過程,要加強動態管理,既做到物盡其用,又對價值較高的儀器、設備要多加關心,注意其流向,以防挪作他用或失竊,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性、完整性。對特種設備(電梯、升降機、壓力容器等)要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定期進行保養和維護,以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作。
3、學校校舍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侵占,杜絕任何使用中得不安全隱患,以確保校舍的完整性、安全性、以及使用的合理性。
第五條:固定資產的盤點、清查和處置
1、總務處每學年會同財產清查小組,對學校資產每學年進行一次盤點、清查,按要求填寫有關報表存檔并送教育資產管理中心備案。
2、盤點清查過程中如發現盤虧、毀損等情況,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
3、固定資產報廢、報損、調撥、捐贈、出售等處置,必須按《普陀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國有固定資產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普教辦〔20xx〕65號)文件規定辦理。
三、固定資產的賬務管理
第六條:新增固定資產驗收入庫
驗收入庫后,資產管理員要在ETE軟件中及時登帳,并制作相應的.正副卡片和標簽。貴重物品還要建立相應的檔案(檔案包括說明書、維修卡、發票復印件等),做好部門領用準備工作。
第七條:固定資產的日常賬務處理
1、在使用過程中,資產管理員要根據資產的運作狀況及時作增減值處理。增減值處理另附件。
2、在使用過程中,資產管理員還要及時進行內部的轉入和轉出的帳物處理。轉入和轉出指學校內部一個使用部門轉入其他使用部門的物資,其管理權屬發生了轉移,必須立即在各分戶賬戶中作出相應的調整。
第八條:固定資產賬務注銷的管理
物資注銷一般通過盤虧、毀損、報廢、調出等途徑進行,注銷物資都要辦理相關的手續,及時作出帳物處理。
第九條:固定資產的帳物處理
固定資產帳物結合流量管理示意圖
固定資產購置、贈送
調入、自制
盤盈驗收單、發票
財產管理總賬財務帳
卡片注銷殘值
申請回收
辦理注銷手續
使用部門注銷
遵循:驗收→入賬→內調→注銷→再入帳(殘余物資回收或外調)順序依次進行。資產管理員及時清理賬務,堅持依物登帳,以物管帳、帳物統一原則。做到賬賬相符(財產總賬=會計總賬、財產總帳=財產分戶賬之和);賬卡相符(財產金額、數量=卡片金額、數量之和);卡物相符(卡片數=儀器設備數量)。使實物管理與賬務管理有機結合。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集團公司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總承包的管理,明確各部門職責,規范操作程序,控制工程投資,確保工期與質量,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總承包是指從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設備試運行到達產達效全過程承包或負責設計以前及其他若干階段承包的工程管理模式。
第三條 子公司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總承包,由子公司自行確定并組織實施,但必須報非鋼產業中心、規劃與投資管理部審批。
第二章 項目總承包的確定及合同簽訂
第四條 規劃與投資管理部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總承包的牽頭部門,負責總承包項目的報批、設計委托等前期工作及總承包單位的確定;技術改造指揮部負責組織總承包項目談判及合同簽訂等工作。
第五條 小型技術改造項目的總承包由項目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由規劃與投資管理部簽署意見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由技術改造指揮部組織與總承包單位簽訂總承包合同。
第六條 項目在確定為總承包方式之前,規劃與投資管理部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專業人員進行認真研究和論證,并專題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至總經理批準。總承包方式確定后,技術改造指揮部負責組織相關單位與總承包單位進行談判;若確定需要招標的,按《集團公司招標管理辦法》辦理。
第七條 總承包項目談判由主管副總師負責。談判結束后,技術改造指揮部應提出整個談判的總結材料,交各參與談判單位相關人員會簽,送主管副總師簽署意見后,報公司主管領導或主要領導批準。
第八條 總承包項目合同的簽訂工作流程:
(一)確定技術附件
在商務合同簽訂前,由技術改造指揮部組織項目經理或項目使用單位負責人以及集團公司設計咨詢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會同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附件的談判和簽字確認。
(二)商務合同的簽訂:
1、商務合同的談判:
總承包商務合同的談判,由技術改造指揮部負責組織,相關的副總工程師、規劃與投資管理部、財務部、集團公司設計咨詢有限公司、監察審計部、項目部、項目使用單位、法律顧問參與。商務談判過程中的相關資料,組織單位應加以整理、歸檔、保存,涉及到商務報價及所有有可能導致報價異動的內容,參與商務談判人員應簽字確認。
2、商務合同合規性審查:商務合同簽字以前,技術改造指揮部應將《商務合同》送公司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部)法律顧問室進行合規性審核。
3、合同簽字人確定:總承包項目合同簽字人為: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技術改造指揮部部長。重大投資項目由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以外,一律由技術改造指揮部部長簽字。
所有總承包合同必須蓋公司合同章。
第九條 總承包合同簽訂后,合同等資料由規劃與投資管理部負責分發,合同正本存公司辦公室檔案室,規劃與投資管理部、技術改造指揮部各存兩份,監理公司、集團公司設計咨詢有限公司、財務部、審計部、項目部或項目使用單位各存一份。
第三章 總承包項目的設計管理
第十條 集團公司設計咨詢有限公司負責總承包項目的設計管理與聯絡工作,掌握總承包單位的設計進度,定期組織召開設計協調會,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設計方面的協調工作;負責設計交底工作。
第十一條 集團公司設計咨詢有限公司負責并組織項目使用單位對總承包單位的設計圖紙、設計變更按總承包合同進行審查,若發現設計不符合規范或不能滿足合同功能要求的,及時督促總承包單位修改設計,重大問題應及時向公司分管領導匯報,并到規劃與投資管理部備案。
第十二條 對于項目部和項目使用單位根據需要提出的變更要求,設計咨詢有限公司應當積極地與總承包單位進行協調,要求總承包單位按要求修改設計。
第四章 總承包工程管理和監理
第十三條 總承包工程項目一般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由公司任命項目經理,成立項目部或項目組,項目部或項目組的組成由公司行文,項目部代表業主履行職責,對總承包工程及其外圍配套工程的工期、質量、投資控制負全面責任。技術改造指揮部負責總承包工程的監督與協調工作,對總承包工程實施的工期、質量及實施過程中的投資控制負管理上的責任。
第十四條 技術改造指揮部負責按總承包合同規定的網絡計劃進行考核,督促總承包單位安全文明施工。安全
環保部協助技術改造指揮部督促總承包單位安全施工,使總承包工程達到安全、環保認證的要求。
第十五條 總承包工程項目實行工程監理制,項目開工前,技術改造指揮部確定好監理單位并簽訂監理合同,監理公司代表項目部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設合同對工程建設實施監理。監理公司定期組織召開項目監理例會,對工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協調處理,對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異議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六條 總承包單位必須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審定的設計圖紙和設計選用的材料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改變設計內容。對需要進行變更的,則設計方案的重大變更必須經項目部、集團公司設計咨詢有限公司提出意見后報主管副總師、公司分管領導直至總經理批準;施工及現場的.一般變更由項目部提出意見后由集團公司設計咨詢有限公司確認,項目部與集團公司設計咨詢有限公司不能統一意見時,由技術改造指揮部、規劃與投資管理部裁定后報主管副總師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十七條 項目部或監理公司在施工管理、監理過程中若發現設計存在問題,應責成總承包單位或設計單位修改設計,重大問題報主管副總師同意、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規劃與投資管理部備案,作為考核設計單位的依據。
第十八條 項目部應督促總承包單位及時辦理壓力容器、管道及特種設備安裝的報檢手續和其他規定手續,對施工質量達不到要求的,責令總承包單位立即整改。
第十九條 總承包單位不得對工程實施轉包,如果建設過程中由于某些專項須分包的,必須在合同中注明。分包單位必須由監理公司進行資質審查合格后經過技術改造指揮部與項目部同意,并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第二十條 總承包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如果對原生產系統有影響的,則在施工條件具備后由總承包單位提出施工方案,經項目部、技術改造指揮部審核后,由生產管理中心進行協調安排,項目使用單位必須全力配合。
第二十一條 在總承包工程達產達效過程中,項目部應督促總承包單位對暴露出來的問題進行整改,項目使用單位要進行配合,整改的費用由總承包單位承擔。
第五章 總承包工程的設備供應與檢驗
第二十二條 總承包工程設備材料的招標采購工作由總承包方負責,工程竣工后的剩余材料由總承包單位自行處理。項目部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組織人員參與設備的招標采購與監制工作。
第二十三條 廠內單位從總承包單位承接設備制造或采購任務的,必須保證設備的質量和交貨期,因為設備質量或延期交貨而影響總承包工程進度的,由公司追究責任單位領導責任。
第二十四條 總承包合同約定由項目使用單位提供利舊設備的,則項目使用單位必須保證利舊設備符合使用要求,刷漆顏色應與總承包工程顏色一致。
第二十五條 監理公司負責按國家相關標準與總承包合同對總承包工程設備和材料進行檢驗并提出意見。檢驗合格后,監理公司應及時向項目部移交相關資料。項目部根據需要組織相關單位對總承包工程設備進行抽檢或復檢。
第二十六條 總承包工程設備到廠后,技術改造指揮部或項目部通知生產管理中心,由生產管理中心負責協調廠內運輸。
第六章 總承包工程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 財務部負責總承包工程項目的資金籌措與撥付,嚴格按照總承包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第二十八條 總承包合同的付款,由總承包單位申報資金計劃。監理公司對總承包單位當月完成的工程量進行審核確認,項目部按照監理公司審核的工程量和總承包合同對資金計劃進行初步預算審核后并由項目經理簽字確認后報規劃與投資管理部;沒有成立項目部的,由技術改造指揮部審核后報規劃與投資管理部,由規劃與投資管理部根據公司月度資金平衡會確定的月度資金計劃下達付款通知,財務部要嚴格按照付款通知付款。
第二十九條 規劃與投資管理部、技術改造指揮部實時監控總承包合同款的支付情況,不得超合同比例付款,財務部要對總承包單位本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防范資金風險,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公司分管領導報告并采取相關措施。
第七章 總承包工程的試車與交工驗收
第三十條 總承包項目具備試車條件后,經總承包單位申請,項目部負責組織項目使用單位或能源介質供應單位應按總承包單位要求提供試車所需的能源介質,技術改造指揮部負責協調,但總承包單位必須做好安全確認工作。
第三十一條 總承包工程的無負荷試車由總承包單位組織,試車通過后,監理公司、項目部、項目使用單位必須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第三十二條 當工程完成無負荷試車,具備合同規定的交工條件后,總承包單位向監理公司提出交工驗收申請,由技術改造指揮部組織項目部、監理公司、集團公司設計咨詢有限公司、機動設備部、安全環保部、保衛部和項目使用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總承包合同進行交工驗收,驗收合格后,各參與驗收單位必須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對于不按要求參加驗收或驗收合格后,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的,視同承認驗收記錄。對于驗收不合格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整改后重新組織交工驗收。
第三十三條 因生產需要,工程中需提前投入生產的部分,可由監理公司組織提前進行部分交工驗收。
第三十四條 交工驗收開始后,總承包方應按合同同時向技術改造指揮部、項目部移交工程竣工圖紙及光盤竣工資料、工程操作維修手冊、設備隨機資料和合同規定的其他資料及隨機備件,工程資料則由技術改造指揮部移交公司檔案館存檔,隨機備件由項目部移交物流管理中心和項目使用單位。在總承包單位未完成上述工作前,工程不能視同驗收合格。
第三十五條 交工驗收合格后,由技術改造指揮部向總承包單位簽發交工驗收證書,明確工程交工日期,自交工之日起,工程使用權由總承包單位移交給項目使用單位。項目使用單位不得無故拒收,由于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工程而影響工程投產的,追究責任單位領導的責任。
第三十六條 工程的負荷試車由技術改造指揮部監督,項目部負責組織,總承包單位負責指導,試車通過后,技術改造指揮部、項目部、監理公司、項目使用單位、總承包單位必須在試車記錄上簽字確認。
第八章 保證值的考核與竣工結算
第三十七條 工程完工后,由技術改造指揮部組織監理公司對工程的工期、質量、建安工程量等施工方面的內容進行考核評價,在合同規定的考核期內,由涉及合同約定保證值的單位和部門對合同約定的保證值進行考核評價。項目的考核評價由技術改造指揮部負責組織,考核結果必須經項目使用單位和總承包方簽字確認。考核結果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項目部匯總,經技術改造指揮部簽字后報公司主管副總師審核、分管領導審定,最后由項目部按合同約定執行對總承包單位的考核。
第三十八條 當工程約定考核期滿后,總承包單位向規劃與投資管理部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由規劃與投資管理部主持按公司相關文件進行工程的竣工驗收。
第三十九條 竣工驗收通過后,總承包單位向監理公司提交竣工結算書,監理公司審核后經項目經理審核簽字報技術改造指揮部,技術改造指揮部根據總承包合同審核由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規劃與投資管理部,規劃與投資管理部、監察審計部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審核完畢,財務部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付款。如果雙方對結算存在異議,則由項目部組織有關單位與總承包單位進行初步協商,報出協商意見,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執行。
第四十條 總承包工程質保期滿后,技術改造指揮部與機動設備部對工程建安質量及設備質量進行評價,財務部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進行質保金結算。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規劃與投資管理部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20xx]162號同時廢止。公司原有關規定與本辦法相悖的,以本辦法為準。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4
為加強固定資產管理,保證本基金會財產的安全完整,建立和完善“統一領導、分工負責、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管理原則
固定資產的管理采取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財務部歸總登記,各部門具體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二)管理范圍
單價在2000元以上,預計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屬于固定資產范疇。
(三)管理程序
1.固定資產的購置
因工作需要購置固定資產,原則上由各部門提出申請,經財務部審核后統一購置。如有特殊要求需購置專業性較強的固定資產,各部門須在購置申請中注明。購置固定資產總價不超過5000元報秘書長審批,超過5000元(含)須報理事會審批。
固定資產購置后,由經辦人負責簽收簽字入庫。財務部應對固定資產名稱、價值、數量、保管人做項目登記。同時建立固定資產臺賬,與財務部的.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進行核對,每年至少核對一次。
2.固定資產領用及保管
領用固定資產有使用部門填寫領用單,報秘書長審批。各部門要設專人保管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要熟悉了解固定資產的使用性能和保管方法,認真操作。
3.固定資產調撥
各部門需要調撥固定資產,需填寫調撥申請,經秘書長同意后,由辦公室統一調撥。未按規定辦理導致固定資產損失的,有相關人員承擔責任。
4.固定資產維修
因長期使用,需要維修的固定資產,由各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負責聯系維修。維修價格過高或無維修價值的固定資產按報廢處理。
5.固定資產報廢
需要報廢的固定資產,有各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統一辦理,并將簽字確認的清單及相關批件交財務部,以核銷固定資產賬目。
6.各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管理的人員工作調整時,應精修工作交接。工作人員調動或離職,應將其負責保管使用的固定資產退交辦公室,由辦公室驗收,并持驗收清單辦理調動或離職手續。
7.每年財務部要核對固定資產賬實,并由相關人員簽字確認。辦公室對賬實進行監督,確保本基金會財產安全。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5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使固定資產的規劃、執行和控制作業有章可循,并達成下列管理目的,以利本公司經濟有效且迅速地達成經營目標,特制定本辦法。
1-1使固定資產受到安全保護,防止遺失或被竊;
1-2使固定資產可發揮其正常使用功能;
1-3消除閑置固定資產,避免浪費資金。
二、范圍
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包括建筑設備、電腦設備、機械設備、雜項設備、公用設備、電儀設備、交通運輸設備和事務機具等九大類。
三、經辦部門
3-1管理部門:財會部為本公司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3-2維修部門:
3-2-1生產中維修科:負責業務有關的建筑設備、機械設備、儲存設備、電儀設備和雜項設備等維修。
3-2-2總務部:負責非生產部維修科負責的其他一切固定資產的維修。
3-2-3使用部門:保管部門、使用部門、難以劃分者,以管理部門為使用部門。
四、分類編號
管理部門應按下列分類編號原則處理固定資產的分類和編號。
4-1固定資產編號以8們數字編組而成,使用阿拉伯數字0,1,…8,9。
4-2固定資產編號圖示:
類別年度別入帳順序
大額中額流水號
4-3固定資產編號第一位代表固定資產在會計之大分類,由1,2…9分別表示之。第2,3位代表中分類,由01…99表示之,如辦公設備之桌(01)椅(02)等。
代號內容
1廠房及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
4運輸設備
5辦公設備
6其他設備
4-4固定資產編號第4,5位代表年度號,分別購置年度如96,97年表示。
4-5固定資產編號第6,7,8位代表固定資產相同性質的入帳順序流水號碼,分別以001…999表示。
五、建卡
管理部門應將各項固定資產設卡管理,建筑設備應建立(建筑設備登記卡),機械及其他設備應以(固定資產登記卡)建卡登記,以掌握各項資產異動狀況。
六、維護保養
管理部門協同維修部門訂立各項資產的保養作業規范,并督促使用部門按規范執行維護工作。
七、盤點抽查與財產標簽
7-1管理部門應會同部門,視公司實際需要盤點固定資產,其作業方式依本公司《財務盤點管理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7-2管理部門應隨時查核各使用部門現有的固定資產,以了解登記卡所載的名稱、規格及數量是否與實際,有無管理不善,無效使用或閑置等不良情況存在。若發現有異常或不良情況存在,應即通知該使用部門請其改善,情況嚴重者應另呈報權責主管批示處理。
7-3管理部門須制作財產標簽,凡本公司財產均須粘貼標簽以利保管和盤點。
八、核決權限
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核決權限請參閱費用核決權限表。
九、管理政策
本公司一切固定資產管理作業,均應遵循下列管理政府。
9-1編制固定資產預算可以讓管理部門從整體的觀點來考慮各部門所需購置的資產項目,使購置與處理固定資產的計劃更為明確,不致盲目從事,重復添置資產。
9-2清晰明確的記錄
將固定資產的購置成本、購置日期、存放地點、保管部門(人員)、累計折舊、維修改造以及資產處理等資料完整記錄下來,除有助于維護資產的安全外,將來在申報公司所得稅及保險理賠時亦有依據。
9-3落實保養及保護要求
為使固定資產維持正常使用功能,發揮良好的經濟效益,定期或不定期的維護保養及維護作業應徹底實施。
第二章固定資產購置
十、編制固定資產預算
在編制年度預算作業期間,各部門將下一年擬購置固定資產編列于年度預書內,經權責人核準后據以實施。
十一、請購
11-1使用部門擬購置固定資產時,應按有關規定填寫請購單,如為某項投資計劃而購置,應另檢附固定資產計劃書,闡明計劃名稱、編號、擬購置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廠牌、數量、使用目的、預期效果、需用日期、購置預算金額等送管理部門審查。
11-2管理部門于初審時,應請其它相關部室會審。
11-3經初審通過的請購單及其附件,經權責人員核準后,使用部門在必要時應詳細填安裝場所、位置、日期等資料并將有關圖紙送交采購部門如期購置或營建部門按期施工。
十二、不動產取得的處理
建筑設備等不動產,經取得所有權證書或自建房屋于建造完成后,應即辦理產權登記,并填寫(固定資產增加單)建卡列管。
十三、動產取得的處理
直接購入或向倉儲單位領取移交給使用部門時,取得部門應即填寫(固定資產增加單)送管理部門不予以分類編號建卡列管,并于資產明顯位置,標示資產編號。
十四、受贈取得的處理
固定資產因其他兄弟公司無償撥入或因受贈而取得時,應填明估計價格,如原價無法查得或根本無原價者,管理部門應視需要會同專業技術人員予以估價,并應按本辦法第二十條及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十五、建卡列管
15-1固定資產購入或取得所有權后,管理部門根據(固定資產增加單)填寫(固定資產登記卡)或建筑設備登記卡,一式三聯,第一、二聯管理部門留存,第三聯送維修負責部門。
15-2管理部門應將登記卡按固定資產分類編號原則編號,分類規檔保管,并另設固定資產憑證袋把各項固定資產取得憑證、文件、圖紙等套入保存。
15-3財會部應將登記卡作為會計輔助分類帳使用,按法令規定定期填寫折舊金額及帳面凈值。
15-4維修部門應將登記卡作為保養資料卡使用,填寫每項固定資產的維修記錄。
15-5登記卡每卡限載一項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如附屬物無法單獨計算其價值者,應合記于一卡。
第三章&
nbsp;固定資產的運用
十六、設備統計和管理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根據部門不同建立《設備能力及使用狀況匯總表》,詳列各項設備名稱、廠牌、規格、適制產品(適用范圍)、數量、產量(負荷能力),取得日期、取得價格、耐用年限、使用狀況。以掌握設備能力及使用狀況、并作有效的運用及管制。
十七、設備運用規劃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配合本公司經營計劃的需要,按各項設備的特性,性能及適用范圍設定運用計劃。
十八、設備運用管制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按設備運用計劃、操作規范的規定運用設備、管理部門應檢查其執行情形呈報權責主管。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保管
十九、保險
19-1管理部門對所經管的固定資產按本公司的保險管理政策辦理投保。
19-2投保作業按《財物保險管理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二十、保管
20-1容易搬動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按放置場所分別填寫《固定資產存放明細表》一式二份,填寫該場所內所有容易搬動的固定資產編號,名稱、數量、安全維護人員姓名等資料,以利管理。
20-2 《固定資產存放明細》除一份自存于使用單位外,另一份應由使用單位張貼于該場所墻壁適當的.位置,以便查核。
20-3重要設備的保護,應由使用單位制作標示門牌,懸掛顯眼位置,以明職責。
二十一、轉移
固定資產在本公司內相互移轉調撥時,應由移出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移轉單》一式四聯。送移入部門簽認并會同管理部門,經權責人員核準后,第一、二聯送管理部門轉記入登記卡,第三聯送移入部門,第四聯由移出部門留存。移轉的固定資產出入廠區,應另依本公司《門衛管理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二十二、出租或外借
固定資產擬出租或外借時,管理部門應將租借事由、內容條件。歸還期限、保持原狀義務、附屬設備明細等簽呈權責人核準,并簽訂契約后據以辦理。其出入廠區也應按《門衛管理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二十三、閑置的處理
固定資產因產品停止生產、加工工藝變更,設備更新等原因而閑置時,使用部門應以《閑置固定資產處理單》提報閑置原因和設備現狀連同該設備履歷資料經財會部門填記帳面價值,并擬訂處理對策后,呈權責人員核準,據以實施。
二十四、讓售
24-1固定資產的讓售由管理部門將讓售固定資產名稱、規格、數量、原取得日期、金額、帳面殘值、現狀及讓售理,并根據其利用或參考市價訂出讓售底價,簽呈權責人員核準后,據以辦理讓售。
24-2固定資產的讓售以登報公開招標為原則,如因特殊情況需采用其他方式處理時,應將理由和讓售條件呈權責人核準后辦理。
二十五、報廢
固定資產因損壞且無修復價值時,應填寫《固定資產減損單》辦理報廢,對于呈準報廢的閑置固定資產拆除后的零件或有殘余價值的物品,應送有關部門辦理入庫。
二十六、減損
已損壞報廢或已讓售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填報《固定資產減損單》連同相關資料送財會部門銷帳。
二十七、移交
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移動時,對于所管理的固定資產應按《人事管理作業辦法》的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二十八、維修
28-1管理部門應會同維修負責部門,訂立固定資產保養規定,對各項固定資產實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養及整修。
28-2定期保養及整修由維修部門按有關規定定期填寫《固定資產請修單》經權責人員核準后辦理。
28-3不定期的保養及整修,由使用部門發現須保養及整修時,應隨時填寫《固定資產請修單》,向管理部門申請,經權責人員核準后辦理。
28-4固定資產的保養及整修,因故須發包給外部專業
廠商修護時,按《采購管理作業辦法》及《門衛管理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28-5固定資產維修負責部門每月應定期研討各項固定資產定期維修期間長短的恰當性以及異常維修事項發生原因與改善對策,將研計結果以書面通知使用部門及管理部門配合實施。
28-6管理部門應將每項固定資產的重大修護支出(金額在人民幣5000元以上)登載于登記卡以備查找。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省國資委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固定資產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據財政部《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和省財政廳有關規定,結合我委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固定資產單獨管理的直屬事業單位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是指由機關各處室使用的,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資產總稱(包括由委機關行政經費購置由直屬事業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
第四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原則是:
(一)固定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
(二)固定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
(三)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
(四)資產管理與使用維護相分離。
第五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
第六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的范圍和分類,固定資產購置、配備、計價、使用、回收及報廢處置等。
第七條 固定資產管理機構成員單位包括:委辦公室和資產使用部門;委辦公室是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實物和賬卡管理、負責固定資產的財務核算管理;各處室為資產使用部門,主要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使用和維護等。
第二章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八條 固定資產管理,應當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登記制度。委機關財務應當在固定資產總賬科目下,按固定資產類別進行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財務賬。
(二)保管制度。委辦公室應當安排專人將所管理的各類固定資產的信息(包括資產數量、原值、現值等資料)錄入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在此基礎上,做好固定資產統計、報告、分析和處置工作,實現固定資產動態管理。
固定資產的相關資料,如說明書、保修單和維修資料等,由資產使用人妥善保管,以備查用。
(三)使用制度。按資產使用人或使用部門建立固定資產領用卡片,做到委機關財務有賬,資產使用部門有卡,委辦公室資產保管人員有實物賬卡,便于清查核對。
(四)固定資產清查核對制度。固定資產的清查核對工作由委辦公室統一組織,會同資產使用單位共同開展。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底全面清查核對一次,做到家底清楚、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第三章 固定資產范圍和分類
第九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項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在其使用過程中能保持其實物形態的資產;單價不足10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設備,也屬固定資產范圍,按固定資產實行管理。
第十條 固定資產按其性質、用途和品目具體分類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類。凡納入單位管理的可供辦公、生活和儲備等用途的房屋、建筑物及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施,如暖氣、電梯、鍋爐、水塔、蓄水池等。
(二)交通運輸工具類。指一切機動和非機動車,如轎車、吉普車、旅行車、卡車、摩托車、三輪車等。
(三)計算機及網絡設備類。指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和網絡設備。計算機類包括各種臺式計算機、服務器、小型機和便攜式計算機等,及其電源設備、打印機和錄入機等附屬設備;網絡設備類包括交換機、路由器和集線器等設備。
(四)計算機軟件類。計算機軟件類包括操作系統、數據庫管理系統、辦公軟件和防毒軟件等。
(五)家具用品類。指各種辦公桌、椅子、資料柜、保險柜、沙發及地毯等。
(六)文體設備類。是指各種文化體育設備,如各種樂器、健身器材、體育用品等。
(七)圖書資料類。指單位的圖書室、資料室購置的各種中外圖書、資料(包括微縮資料)等。
(八)其它設備類。如電視機、錄像機、音像設備、發電機、空調器、復印機、照相機、消防設備等。
第四章 固定資產購置、配備與回收
第十一條 省國資委機關固定資產的購置與配備應當遵行以下原則:
(一)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
(二)與單位履行職能、完成任務的需要相適應;
(三)科學合理、優化資產結構;
(四)勤儉節約,從嚴控制;
(五)先調劑后購置。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分為自建、購入、調入等。
第十三條 對有規定配備標準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標準進行配備;對沒有規定配備標準的資產,應當從實際需要出發,從嚴控制,合理配備。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購置與配備的具體流程為:
(一)提出購置申請。各資產使用部門提出配備固定資產計劃申請,填寫《固定資產配備申請報告卡》,詳細填列需配備資產的品目、數量,報處室負責人、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審核。
(二)固定資產采購。委辦公室根據《固定資產配備申請報告卡》所列購置項目,負責固定資產的采購。
(三)固定資產入庫。固定資產采購后,采購人員負責將購置固定資產發票交委機關財務登記入賬;固定資產保管人員填寫“固定資產入庫單”一式三份,列明固定資產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等項目,由采購人員和固定資產保管人員簽字確認,第一聯交委機關財務做賬,第二聯交采購人員留存,第三聯固定資產保管人員留存。(固定資產入庫單見附件1)
(四)固定資產出庫。由資產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領用單”一式三份,經資產領用人、領用處室負責人、辦公室資產管理人簽字,第一聯交委機關財務留存,第二聯交委辦公室資產管理人登記固定資產卡片并錄入資產信息管理系統,第三聯歸資產領用人存查。(固定資產領用單見附件2)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使用人如因調動、退休等原因離開委機關時,需交清所領用固定資產,委辦公室負責回收。
第五章 固定資產計價
第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計價方法:
(一)自建、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造價、購價和調撥價計價。按規定支付的購置車輛附加費計入購價內;購入、調入固定資產的運雜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二)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值計價,無法查清原價的固定資產,按照評估價值計價。
(三)房屋和建筑物的擴建、改建、裝修等增加的價值,按實際開支的費用計價。
(四)固定資產調出、變賣和報廢等,按原值注銷。
(五)固定資產的核算不計提折舊。
第六章 固定資產使用
第十七條 固定資產的使用按下列原則辦理:
(一)房屋及建筑物類。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合理分配使用,并按其結構、面積、價值和使用單位編號登記。
(二)交通運輸工具類。交通工具由委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負責維修。使用人負有保養和保證安全的責任。
(三)計算機及網絡設備類。根據使用單位具體業務情況配置,使用人負責保養維修,確保設備的有效和合理使用。
(四)計算機軟件類。由數管中心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登記在冊,保證軟件合理高效的使用。
(五)家具用品類。要求做到定品名、定數量、定位置、定管理人。要求做到物物有賬,人人有責。
(六)文體設備類。各種文體設備都應按類別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在冊,管理人員應定期及時清查檢查,保證物品的及時高效使用。
(七)圖書資料類。圖書管理員對所管圖書應當加蓋圖書管理章,按類別進行編號登記,存放固定位置,設置圖書目錄。管理人員對圖書、雜志要經常清理、檢查、催收,重要雜志、刊物年終應裝訂成冊。
(八)其它設備類。管理辦法可參照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固定資產報廢處置
第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處置,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第十九條 委辦公室統一負責委機關固定資產的報廢處置工作,報廢處置固定資產時,按照山西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相關規定,填寫《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報表》(見附件3),進行報廢處置。
第二十條 報廢固定資產的使用人或使用部門應當在存查的“固定資產領用單”第三聯備注欄內寫明報廢的原因,到委機關財務辦理注銷賬卡手續。報廢的固定資產由委辦公室暫時妥善保管,由省財政廳實物庫統一收回。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山西省國資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國資委機關固定資產的特點
1.固定資產的價值一般比較大,使用時間比較長,能長期地、重復地參加生產過程。
2.在生產過程中雖然發生磨損,但是并不改變其本身的實物形態,而是根據其磨損程度,逐步地將其價值轉移到產品中去,其價值轉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舊基金。
固定資金作為固定資產的貨幣表現,也有以下特點:
1.固定資金的循環期比較長,它不是取決于產品的生產周期,而是取決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
2.固定資金的價值補償和實物更新是分別進行的,前者是隨著固定資產折舊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資產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時,用平時積累的折舊基金來實現的。
3.在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時,需要支付相當數量的貨幣資金,這種投資是一次性的,但投資的回收是通過固定資產折舊分期進行的。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7
第一條 財產物資是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基礎。為了管理好學校的財產,充分發揮其使用效益,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財產物資的管理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校長直接負責,一名分管副校長協助,總務處是學校對財產物質實行全面管理的職能部門,財產物質的管理、使用必須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形成專管、兼管、群管相結合的管理方式。防止財產物資浪費和損失,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學校設固定資產總管理員一名,負責學校的校產管理工作;設固定資產會計一名,負責學校的固定資產帳目;各部門設固定資產管理員一名,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第四條 固定資產的核算起點:
1、單價在500元(含500元)以上且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并能夠獨立使用的教學儀器設備、辦公設備等。
2、單價在200元(含200元)以上,低于500元的,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設備為低值耐用品,管理辦法與固定資產相同,必須登記《低值耐用品登記單》。
3、單價雖未達到核算起點,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和與已列入固定資產目錄的財產系同類品種、規格、型號。如:圖書、儀器、課桌登、辦公桌椅等項,均按固定資產管理。
4、財產物資比較稀缺,學校認為應該列入固定資產的。
第五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根據學校發展,在充分利用原有設備的基礎上,各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學校領導批準,由總務處統一安排購置,未經批準,各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購買。
第六條 增加(購置)固定資產時,應有專業人員驗收,統一入庫。校長、總務主任、固定資產總管理員、部門管理員在原始憑證上簽字后由部門管理員填制“固定資產增加憑單”一式四聯。有關人員將“憑單”及原始憑證交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會計在“憑單”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后,一聯會計留存,一聯交總管理員,一聯交校產會計,一聯交部門管理員,分別作為記帳依據。
第七條 固定資產入庫后,由總管理員、校產會計、部門管理員統一編號,記卡歸檔。使用(管理)人員簽字后,領取使用。
第八條 固定資產使用時間過久,確已喪失效能的;由于自然災害等非責任事故造成損失,確系無法修復的,按報廢、報損處理。
第九條 由于責任事故造成的固定資產損失,由責任人寫出書面檢查,并視情況進行賠償,修復時的人工、材料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應經過有關業務人員鑒定,并出據書面鑒定,報學校領導批準簽字。部門管理員根據經批準的鑒定材料填制“固定資產減損憑單”一式四聯,一聯存根,由部門管理員留存,一聯交會計(附鑒定材料),一聯交總管理員,一聯交校產會計作為記帳依據。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報廢、報損的,應上報主管部門(教育局、財政局)批準,根據批文進行帳務處理。未經批準,不得處理。
第十二條 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固定資產變價款, 均上繳學校財務室。
第十三條 學校財務部門控制固定資產總金額,在總帳上設置“固定資產基金”、“固定資產”兩個總帳目進行核算。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設置明細帳,記載固定資產的收入、支出、余存的數量和金額,并根據固定資產在用、在庫的分布情況,按使用(管理),建立必要的固定資產卡片。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會計設置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反映數量、金額的明細帳。各大類、項的首頁設匯總帳頁、匯總該類、項的總金額,以控制全校各種資產的金額。各帳戶的余額之和應與會計總帳“固定資產”科目的余額相等。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卡片按物設卡,一物一卡,按使用(管理)人歸檔,做到有物有卡,每學期核對一次。
第十六條 財務會計、固定資產總管理員、固定資產會計、部門管理員每學期核對一次帳目,保持帳帳相符。
第十七條 固定資產總管理員、固定資產會計、部門管理員根據固定資產登記清冊,每學期對固定資產使用(管理)人使用(管理)的物品核對一次,保持物卡相符。
第十八條 每學年對固定資產全面清查一次,核對數量。對盤盈的固定資產查明情況補記入帳;盤虧的固定資產查找原因,分清責任,向學校提出處理意見,批準后作帳務處理。并檢查管理使用情況,總結經驗,改進工作。
第十九條 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部門管理員編制“年度固定資產清查報表”一式三份,固定資產總管理員匯總,經總務主任、校長分別審查簽字后,總管理員、固定資產會計、部門管理員各存一份。
第二十條 使用后即行消耗或逐漸消耗不能復原的物質。如各種原材料、實驗材料和改裝維修使用的元件零配件等分以下幾類:
一、維修材料
二、實驗材料及藥品
三、醫療衛生材料及藥品
四、辦公用品
五、其他用品
低值低易耗品是達不到固定資產核算起點,可重復使用的工具、器材。如低值儀器儀表、小工具、量具、器皿及低值勞保用品等分以下幾類:
一、教學實驗用具及掛圖
二、電教器材
三、醫療用具
四、報刊雜志及連環畫
五、辦公用具
六、文體用品
七、防護用品
八、其他用品
第二十一條 學校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原則上可隨買隨用,必須由部門提出申請,學校領導批準,總務處統一安排購置。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購置。
第二十二條 學校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購置后,必須嚴格驗收,入庫。保管員設置材料明細帳,按類設帳,按品名和規格設戶,具體核算材料的收入、發出和結存的數量、金額。保管員每月末對庫存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結報。
第二十三條 嚴格進出庫制度,堅持進料有憑證。發料要有總務處領導,領料人在出庫登記薄上簽字后,材料才能出庫。對低值易耗品設立單獨的領用登記薄,經總務處領導批準,領料人以舊換新,在領用登記薄上簽字后才能出庫。
第二十四條 保管員收進材料或低值易耗品時,根據原始憑證驗收無誤后,在原始憑證上加蓋驗收章和簽名,并填制“材料入庫單”一式二份,一份作為登記材料的依據,一份隨原始單據送財務會計入帳。
第二十五條 發出材料,根據總務處領導批準的領料單發訖后,在領料單上加蓋“發訖”章,及時記帳,領料單由保管員保存。
第二十六條 學校的材料,每學期期末清點一次。凡多出或短少,須查明原因。屬于多出和自然損耗部分,報學校領導批準后,作為下一學期材料經費增加或減少的依據。屬于人為的損失,由責任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 倉庫保管員應經常對庫存材料的質量進行檢查,嚴防損壞、變質、霉爛等,對易燃、有毒等危險物品,要特別加強管理,建立安全措施,領用時限量發放,確保安全。
第二十八條 各部門申請的購置計劃,經批準后應在使用前的一周送交總務主任,以便安排購置、入庫。
第二十九條 各辦公室、教室及人員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動。確因工作需要需調動工作崗位的,必須到部門管理員處辦理固定自產變動手續,然后由部門管理員到總管理員、固定資產會計處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條 各教室桌椅凳、門窗玻璃(走廊窗玻璃)、電教設備等學校承包給年級,年級主任即是承包人。由年級主任再承包到班級。承包期三年即七年級開學初至九年級畢業。
第三十一條 各班級的桌椅凳、門窗玻璃(走廊窗玻璃)、電教設備等由政教處、總務處、年級主任每月檢查一次,若有損壞,由年級主任會同班主任查找責任人,查出責任人由責任人對損壞物品進行原價2倍的賠償(其中含維修或購買的材料費和人工費、車輛費);查不出責任人的由班集體賠償80%、班主任賠償10%、年級主任賠償10%。
第三十二條 各班級的桌椅凳、門窗玻璃(走廊窗玻璃)、電教設備等一經發現破損應及時報年級主任,年級主任報總務處,由總務處統一安排賠償、維修或購置。
第三十三條 辦公室衛生工具的每學期發放一次,由各辦公室負責人簽字領取,物品是一條毛巾、一塊肥皂、一個笤帚、一個拖把等。臉盆、笆斗三年領取一次。
第三十四條 班級的衛生工具每學期初、期中由班主任簽字各領取一次,衛生工具是六個笤帚、四個拖把,其笆斗在七年級初領取,使用三年,其余時間不再發放。其燈棍、暖氣包等的損壞,報政教處扣分后轉交總務處隨時維修。
第三十五條 維修工具由維修工人分別保管。維修工具購置入庫后,由維修工人寫借條借出。維修工具若有損壞,經過總務主任批準,拿已損壞的維修工具到倉庫換領新維修工具,沒有損壞的維修工具保管員不得發放新維修工具。丟失或無故損壞的由工具保管者2倍賠償。
第三十六條 財產管理員調離工作崗位時,要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人編制交接清冊一式四份,經與實物核對無誤后,分別由移交人、接替人、監交人簽字,總管理員、固定財產會計、部門管理員各存檔一份。由移交人在財產帳薄上簽字,分清責任,財產帳薄繼續使用。
第三十七條 學校工作人員調離本學校或辦理退休時,必須向部門管理員交清所領用的財產。由部門管理員造冊一式四份,一份留存,一份交總管理員,一份交固定資產會計,調離者拿著有部門管理員、總管理員、固定資產會計簽字一份到學校人事部門辦理離任手續。否則不與辦理離任手續。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相關文章: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06-09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07-11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7篇06-09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合集7篇06-09
深圳市福田區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辦法06-09
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之“固定資產管理辦法”07-06
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之“固定資產管理辦法”10-25
會議管理辦法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