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
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1
為使海外工作人員安心工作,促進海外業務長期發展,規范對海外機構常駐人員攜帶家屬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駐外人員允許攜帶家屬的范圍和條件
1.1 本管理規定中駐外機構、常駐人員、家屬的含義如下:
1.1.1 駐外機構主要指駐海外地區部、代表處、合資企業、獨資企業等。
1.1.2 常駐人員指公司駐外機構的外派常駐人員,不含市場拓展、項目調研、項目工程實施等短期出差人員。
1.1.3 本管理規定中家屬特指配偶與子女。
1.2 駐外機構允許攜帶家屬的條件為:
1.2.1 可攜帶家屬的常駐人員限于獨資企業及合資企業的主管以及特批的業務骨干;駐外地區部、代表處的主管及特批的業務骨干。
1.2.2 上述人員在海外工作滿半年后可申請家屬陪同。
1.2.3 帶子女先允許代表、副代表,以及合資企業主管。取得經驗后,再推廣。
2、駐外人員家屬常駐可享受的待遇
2.1 醫療費用及保險 駐外人員及家屬在工作所在國的醫療及保險,由公司代理購買。其本人在公司的`醫療基金個人帳戶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
2.2 家屬探親
有資格攜帶家屬的人員,如其家屬愿前往陪同長駐,家屬的首次出國及歸國機票由公司承擔;如不愿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員在境外工作滿一年后,家屬可前去探親。每年一次;其往返國際機票由公司承擔。除此之外,海外員工的家屬前往探親或常駐的所有其他費用,由員工本人自理。
家屬出入境的證件由公司外事部統一辦理,回國之后由公司統一管理。
2.3 家屬前往探親或常駐,員工允許在當地單獨租房,租房費用自理。
3、駐外人員安家費的發放
3.1 對需要在海外工作三年以上的員工,公司發給安家費15萬元,出國前一次發放。
3.2 可享受安家費的員工,包括公司任命在海外機構,或派駐海外機構長期工作的一線營銷、用服工程、產品部派往海外長駐的產品人員。
3.3 以下人員不享受安家費:公司招聘并派往海外的港籍員工、外籍員工;公司派往海外研究所的研發人員;公司外派的廚師。短期出國的市場、產品人員(指工作基地在深圳,經常出國和回國的人員)。
3.4 以前已出國目前尚在國外工作的員工,公司給予補發安家費。但以前在國外工作,現已經回國工作的員工,不予補發。
4、駐外人員及家屬應遵守行為準則
4.1 駐外人員應遵守行為準則:
4.1.1 不許在外申請境外永久居留權;
4.1.2 不向配偶議論業務情況;
4.1.3 不許有違反道德的行為;
4.1.4 不許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4.2 配偶在駐外機構應遵守的行為準則:
4.2.1 不干預、不參與、不議論-公司管理及業務工作;
4.2.2 不在所在國同行業或相關行業工作;
4.2.3 與其它家屬以及員工搞好團結,尊重當地風俗習慣,與當地人友好相處;
4.2.4 不帶子女到駐外機構的辦公場所活動;
4.2.5 遵守公司相關制度,遵守中國及當地相關法律;
對于違反本規定和上述紀律的配偶,按公司規定,采取以批評教育或送回國等措施。
5、附則
制度自20xx年11 月 1 日起生效。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實施后,公司1998年57號文《華為公司駐外人員攜帶配偶的管理辦法暫行規定》予以廢止。公司《出差費用管理制度》(華為司發20xx年54號文)中第2.14條予以廢止。
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2
一、業務單位承包本公司業務項目時,應提供相關資質證明,并保證提供的資質證明是合法的、正式的、有效的和完整的。公司發包部門不得業務發包給無相關資質的公司做,承包前承包單位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證件:
1.法人資格證書復印件(蓋單位紅章,復印件下同);
2.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3.行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4.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5.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二、公司發包部門要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并及時到公司安全主任處進行備案。合同生效后方可進入我公司作業。
三、公司發包部門負責向承包公司宣講公司相關的'安全生產與重點危險點。
四、業務承包單位在施工或操作中會影響他人安全的,需要地作業現場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和醒目的安全標志牌。
五、業務承包單位對應對其工作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發放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且還要對其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并把其工作人員已進行過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常識教育的在其工作人員進公司前交人事行政部。
六、承包單位進廠作業前需要提供其工作人員名單和身份證復印件交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存檔后。在務工過程中人員發生變動時,承包單位應及時將人員變動情況告知公司發包部門,并將新進人員身份證復印件交公司人事行政部存檔。
七、承包單位工作人員憑身份證進出公司。
八、承包單位工作人員只能在合同約定的區域內活動。
承包單位工作人員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時,及時告知其所在承包單位,由其承包單位在三天內到公司交納罰。
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3
為克服平均主義,貫徹按勞分配原則,創造一種生動活潑的環境,使每個專業技術人員能在與本人知識,能力和客觀需要相適應的工作崗位上,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促使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學習理論,鉆研業務,提高素質,激發專業技術人員的進取精神,逐步建立起一套適應新形勢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
公司設職稱領導小組,作為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領導機構,負責在定員、定編基礎上,確定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合理比例;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年度及任屆期滿考核工作的審查。
分廠設專業技術職務考評推薦小組,負責分廠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向公司職稱領導小組的推薦工作;制訂分廠專業技術人員的設置,評聘方案并提交職稱領導小組;以及對分廠受聘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年度和任屆期滿的考核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級人事部門負責實施。
二、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范圍
(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或考試適用于公司從事專業技術及管理工作的人員。
(二)聘任職務限于已取得某一系列專業技術資格且在相應或相近的`專業技術或管理崗位工作的人員。
三、專業技術資格的評聘或考試程序
由專業技術人員本人申報,經部門領導批準,報相應級別的人事部門核定其任職條件,確認后,推薦到職稱領導小組審查,最后報地方人事局,參加其相應系列的評審或考試。
四、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條件
(一)政治素質條件
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敬業愛崗,服從公司工作安排, 支持公司各項改革。
(二)學歷條件
“員級”和“助師級”職務:要求中專以上學歷。
“中級”職務:要求大專以上學歷。
“高級”職務:要求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三)資歷條件
“員級”職務:中專或大專畢業見習一年期滿。
“助師級”職務:中專畢業,擔任“員級”職務四年以上;大專畢業,見習一年期滿再工作三年;大學本科畢業見習一年期滿。
“中級”職務:大專、大學畢業擔任“助師級”職務四年以上,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
“副高”職務:大學本科、研究生畢業,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四)能力、業績條件
“員級”職務:初步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能承擔本專業一般的技術工作。
“助師級”職務:比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對本專業的一般技術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績。
“中級”職務: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了解本專業科學技術動態,結合實際制定研究技術計劃,規劃,能發現工作中的問題,進行分析和總結,在本專業技術工作中做出成績,發表過有一定水平的論文,著作。
“高級”職務:具有較系統和堅實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對本專業有較深入的研究、掌握本專業發展前沿狀況,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能解決工作的復雜問題,成績顯著,發表過有較高水平的論文、著作。
各級職務均應具備指導下級職務工作的能力,負有為公司培養人才的職責,任期內應具體負責指導一名下一級職務人員工作和業務學習。
五、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規定
財會、經濟、統計、審計專業的資格取得,需符合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的學歷、工作年限的要求,方可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
六、職稱外語要求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要求,凡要取得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除符合免試條件的外,必須通過一門外語的考試,因特殊情況采取“先評候補”取得資格者,在聘期內必須通過外語考試,否則不再續聘。
七、職稱計算機要求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要求,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除符合免試條件的外,必須參加全國職稱計算機統一考試并成績合格者,方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參加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考試費用的規定
各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取得,其評審、答辯、考試等各項費用由申報者本人承擔。
九、考核及聘用辦法
公司對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評、聘分開的原則,實行兩年一聘用,一年一次年度考核,兩年一次任屆期滿考核。
(一)考核原則:強調政治與業務全面考核,注重實績,客觀、公正、公開性原則。
(二)考核范圍:已被聘任,任命的各系列專業技術人員
(三)考核目標:專業技術人員聘任 、任命到相應崗位后的工作優劣,貢獻大小。
(四)考核內容:從德、能、績、勤四個方面進行考核,即考核政治思想、履行,完成專業技術任務的數量、質量,實績,效益,補充新的專業技術知識,以及工作態度,敬業精神。
(五)考核標準:以百分制計算,政治思想好20分;全面履行了崗位職責25分,完成專業技術任務45分,通過各種途徑補充專業技術知識10分。
(六)考核程序:,被指導人評價,群眾評議,組織評價,考核評語。
(七)考核結論:95分以上為優秀,80—94為稱職,60---79分為基本稱職,59分以下為不稱職。
(八)聘期管理:打破聘任終身制,凡考核結論為不稱職者,將對其實行低聘或解聘,沒有受聘或受聘后又被解聘者,均不享受相應的職務工資待遇。
九、待遇:聘期內按公司規定執行
十、本辦法由公司職稱領導小組負責解釋,經公司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實施,并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4
為規范業務、勞務外包的管理,及時解決外包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保證用人的規范、合法性,特制定本辦法。
第1條各部職責
1.業務外包部門:根據項目實施、部門(項目)人員情況,確定發起外包需求;負責外包人員的工作、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外包人員管理辦法的擬定與修改;負責、協調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體合作的洽談;負責協調外包業務中個體人員的意外險種的上繳;負責監督外包業務的日常執行;
3.財務部門:接受相關的外包合作備案,按相關協議辦理外包費用核算及結算;
4.總經理:負責審批外包人員管理辦法;審核批準相關部門的外包需求。
第2條外包人員定義外包人員是指公司因人員配置無法滿足日常工作、項目需求時,需臨時外雇具有相關資質的公司或個人到我公司或項目實施地提供相應勞務,由我公司對其派遣的人員進行任務分配、管理、監督。
第3條外包范圍
1.軟件開發、測試、美工等非核心業務;
2.集成項目實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項目。
第4條外包合作渠道要求
1.法人企業:公司所有業務的人員外包無特殊情況均首選有法律主體、相關資質的企業進行合作,并且有權要求外包公司為其派出人員簽訂,并按時、足額發放工資,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意外險,規避用人風險。
2.施工隊:特殊情況下,需與無主體的施工團隊合作時,施工隊必須指配具體人員負責與我方的溝通,并且負責施工隊內部的人員分工及管理。合作時間計劃超過15天的,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提請人力資源部為其施工隊成員辦理意外險。
3.個人:因地點及應答時間等要求,可以選擇與個人進行合作。合作時間計劃超過15天的,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提請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意外險。
4.無論與何種合作主體合作,用人部門(項目經理)必須配合人力資源部在合作前簽訂相關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力與義務、支付方式、人員更換、結算方式等內容。臨時性(15天內)外包的且外包總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可由項目負責人與其口頭約定服務內容及服務方式,但必須將人員身份證、服務內容、結算方式等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做為結算依據。
5.特殊崗位法律規定必須持證上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員必須提供相關人員的證件原件及掃描件,無相關證件的'不得雇用。
第5條外包發起的具體流程
1.軟件外包:軟件部門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合理安排人員,當現有內咳嗽蔽薹閬钅靠?⑿棖笫保?崆耙桓鱸綠嶠揮勺芫?砬┡?摹斷钅客獍?昵氳ァ分涼?救肆ψ試床;人力資源部根據需求情況選擇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薦至軟件部門。軟件部門根據人力資源部的推薦名單,與人力資源共同組織對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談、考察,并共同確認最終的合作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外包公司辦理合作協議的簽訂。
2.集成項目外包:系統集成項目在項目立項時應根據項目類型預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項目經理需將預計的外包費用一同在項目費用預算表中列出報總經理或主管經理審批。系統集成項目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統集成部推薦,與人力資源部協商確定。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外包公司辦理合作協議的簽訂。
3.其他臨時必外包:臨時性(15天內)外包且外包總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需經部門主管同意且報相關信息至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執行。時間超過15天,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審批后方可執行。
4.保密項目的外包:業務外包內容涉及保密事項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外包,并且根據保密的具體要求,由人力資源部與外包公司或個人簽訂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義務。
第6條費用結算
1.以工量為結算單位的,依據項目進度及相關協議支付外包費用。
2.以出勤天數為結算單位的,在支付外包費用時,業務外包部門需提供外包人員出勤情況表作為結算的依據。
3.為真實反應相關費用成本,與法人單位及施工隊合作的業務,合作方必須為公司開具正式發票。臨時的個人外包業務,確因個人無條件開具票據的,相關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與財務部門溝通解決方法,財務部門同意執行的方可辦理支付,未與財務部門溝通直接辦理支付的,財務部門有權予以拒絕。
4.所有的外包費用,均需由業務外包部門填寫相關付款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及相關負責人審批后,憑相關要求單據由財務部統一進行結算。臨時雇工,需由項目經理現場現金結算的,需作好相關簽收手續,簽收單需由雇員本人填寫,列明結算內容及實際金額。無相關簽收單據的,財務部門有權拒予確認該筆費用。
5.外包的相關費用,計入相關部門、項目費用成本中。
第7條日常管理
1.外包項目人員由該項目對應的公司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2.業務外包部門或項目經理應做好外包人員出勤情況的登記;
3.業務外包部門需在第一時間對外包人員宣講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并要求外包人員嚴格執行。
4.業務外包部門對外包業務的質量、進度負第一責任,應實時對外包人員的服務質量進行要求、監督,發現外包單位或個人的工作不能較好或無法滿足公司相關要求時,及時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后相關人員仍不能滿足要求的,應向外包公司、施工隊或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更換人員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證項目按時、按質完成。
第8條附則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擬定,報公司管理會議討論后由總經理簽批發布。
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5
一、目的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安全。
二、范圍適用于進入公司生產區的所有外來人員。
三、負責部門綜合部、生產部、保衛科。
四、管理規定
1、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2、外包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作業前,須由負責外包部門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定進行登記。
3、我公司與外包單位屬于甲方、乙方關系,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
5、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6、外包單位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按合同規定,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
7、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包單位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志,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桿、機電設備和建筑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8、外包單位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9、外包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10、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11、外包單位的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后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并有封管措施。
12、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13、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14、外包單位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動火手續。
15、外包單位人員須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中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作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報經分管生產的副總批準后,方可入內工作。
16、外包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報分管生產的副總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17、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生產部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18、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進行。
19、外來人員在作業中,不準將化工原料桶隨意拿來當腳手架,以免發生意外。多工種上下層交叉作業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顧措施,以防發生事故。
20、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21、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22、外包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文明裝卸。
23、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24、因外包單位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外包單位負責。
25、本公司對外包單位及施工人員負責監督管理。
26、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我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
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建立一套適應本公司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專業技術人員,系指按照專業技術 (備注:不做學歷限制)編制在生產、質量和技術部門的相應崗位的從事專業技術及管理工作的人員。
第二章 人員管理
第三條 本公司成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小組,包括生產質量負責人(專門負責生產的副總)、生產、質量、研發和行政部的相關人員組成,其中生產質量負責人負責管理,行政部負責協調和實施。
第四條 人員配置應和所開展的工作相適應,應事先明確該項工作的設計任務,同時預測其難度和工作量,這樣可以基本做到不浪費人才,充分發揮實驗技術人員的作用。
第五條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小組在定員、定編基礎上,確定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合理比例;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專業技術人員的年度及任屆期滿考核工作的審查。
第六條 各部門提出技術人員補充計劃,經人事部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小組評審后,報公司相關領導審定。
第七條 技術人員必須參加部門每年一度的考核。
第三章 專業技術職務管理
第八條 專業技術職務,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置的有明確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備相應的業務知識和技術水平才能擔負的專業技術工作崗位。
第九條 各部門應制定專業技術職務的崗位職責,各級職務均應具備指導下級職務工作的能力,負有為公司培養人才的職責,任期內應具體負責指導一名下一級職務人員的工作和業務學習。
第十條 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設置,根據所承擔工作任務的不同,按照四級進行分類管理。他們是:高級工程師(高級實驗師)、工程師(實驗師)、助理工程師(技術員)、技術工人。各崗位的任職資格由聘任小組審查確定,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參加考試、評審等形式獲取的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含國家政策規定范圍內通過考試獲取的和職稱聘任可以掛鉤的職業、執業資格獲得者)都可以作為參考。
(一)高級工程師(高級實驗師)崗位職責:
1.具有較系統和堅實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對本專業有較深入的'研究、掌握本專業發展前沿狀況。
2.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能解決工作的復雜問題,成績顯著。
3.主持或組織實驗課題的研究,及時更新實驗內容和改革實驗方法,指導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解決本學科實驗技術中的疑難問題。
(二)工程師(實驗師)崗位職責:
1.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了解本專業學科技術動態,結合實際制定研究技術計劃,規劃,能發現工作中的問題,進行分析和總結。
2.在高級技術人員的指導下,負責所開展項目一個方面的實驗技術工作。根據項目研究和試驗任務,不斷更新實驗內容,改革實驗方法,提高研究質量。
3.參加新開實驗方案的制訂和設計,開展預備實驗,并寫出詳細的實驗報告。
4.負責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實驗室交給的各項任務。
(三)助理工程師(技術員)崗位職責:
1.比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對本專業的一般技術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績。
2.在中、高級技術人員的指導下,根據研究任務,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參加實驗的預做,并寫出實驗報告;并對實驗結果進行常規分析和處理和各種報表的統計工作。
(四)技術工人崗位職責
1.初步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能承擔本專業一般的技術工作。
2.在有關技術人員的指導下,了解本實驗室有關實驗的原理和技術,負責一般性技術管理工作。
第四章 考核
第十一條 對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平時考核與晉升考核、年度考核與聘期屆滿考核相結合的考核辦法。
第十二條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人事部門存檔,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評審、晉升、獎懲的主要依據。
第十三條 對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由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小組和各部門共同負責,要注意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第十四條 對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內容包括專業(技術)人員的出勤、履行崗位職責等,月度考核由專業(技術)人員所在部門負責,和本月的浮動及效益工資掛鉤。
年度考核以月度考核為基礎,著重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績效進行考核,對其專業水平進行評估。年度考核由管理小組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所在部門具體實施。
第十五條 考核以專業技術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業績為主要內容,實行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根據不同專業的工作特點確定考核指標,制定考核標準,重點考核工作數量、質量、效果、實績、成果及所反映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
第十六條 考核方法
根據不同的工作性質,至少實行一年一聘用,半年一考核。聘任原則上每年安排一次,一般在專業技術人員上年度考核的基礎上,于次年的上半年進行。
(一)考核原則:注重實績,客觀、公正、公開性原則。
(二)考核范圍:已被聘任,任命的各系列專業技術人員
(三)考核目標:專業技術人員聘任、任命到相應崗位后的工作優劣,貢獻大小。
(四)考核內容:
業績(定量)考核和工作表現(定性)考核,其中定量考核占80%,定性考核占20%。從德、能、績、勤四個方面進行考核,即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專業技術任務的數量、質量,實績,效益,補充新的專業技術知識,以及工作態度,敬業精神。
(五)考核標準:以百分制計算,思想品德10分;全面履行了崗位職責20分,完成專業技術任務60分,通過各種途徑補充專業技術知識10分。
(六)考核程序:自我總結,被指導人評價,群眾評議,部門評價和考核小組評價。
(七)考核結論:95分以上為優秀,80—94為稱職,60---79分為基本稱職,59分以下為不稱職。
(八)聘期管理:打破聘任終身制,凡考核結論為不稱職者,將對其實行低聘或解聘,沒有受聘或受聘后又被解聘者,均不享受相應的職務工資待遇。
第十七條 考核結果處理
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3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的比例一般為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10~15%。
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激勵分為物質激勵和非物質激勵,物質激勵包括提高崗位工資、職務/崗位工資等;非物質激勵包括提供培訓機會、帶薪休假等。
考核為優秀的專業技術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還提供包括榮譽性療養與體檢、職務消費(指差旅費補助)等。
第十八條 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先進個人的評選活動,以鼓勵在工作做出突出成績的個人。
第五章 待遇
第十九條 受聘擔任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享受相應崗位的工資、福利等有關待遇,如社保、醫保等。
第二十條 工資。本公司工資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組成工資構成:崗位基本工資、職務/崗位工資和效益工資。其中工齡工資、社保醫保、醫療補貼、交通住房、午餐補貼另計。詳見:專業技術人員薪酬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醫療。公司每1~2年對專業技術人員作一次全面身體健康檢查。
第二十二條 住房。本公司不直接提供住房(或宿舍),會根據不同的崗位,發放不同的住房補貼,工作期滿1年且考核合格后,會為其購買住房公積金。特別優秀的,另行解決。
第二十三條 休假。在盡可能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各部門應采取措施,保證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法定的休假時間,同時參照本公司《員工手冊》安排帶薪年休假等。
第六章 繼續教育
第二十四條 繼續教育可根據不同的培訓對象和培訓內容,采取不同形式,多層次、多渠道地進行。如參加國內外有關高校或培訓基地的進修、培訓和各種學術會議等,鼓勵專業技術人員業余自學。
第二十五條 凡申請參加培訓的專業技術人員,須熱愛本職工作,且在本崗位上至少工作滿一年,經所在部門同意,報技術人員管理小組批準后方能報名或報考參加學習、培訓。
第二十六條 凡批準參加學習培訓的人員,必須遵守培訓單位的規章制度,認真學好規定的課程。學習成績表、鑒定表、結業證明(復印件)等材料應及時送交認識部門存入本人業務檔案,以作為今后業務考核的依據之一。
第二十七條 繼續教育的費用若由公司提供,則應和公司簽訂書面協議,協議應當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后回單位服務的最低年限和違反合同所應承擔的責任。受教育人員必須服從需要,安心本職工作,至少在實驗技術崗位上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凡不滿三年要求辭職的員工,應一次性返回相應數額的培訓費,方能辦理有關手續。
第七章 流動
第二十八條 試用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后,可轉為正式員工,并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重新確定職務等,享受正式員工的各種待遇;員工轉正后,試用期計入工齡,試用不合格者,可延長其試用期或決定不予聘用,對于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第二十九條 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
不同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由各部門根據崗位設置和考核情況,從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中擇優聘任。
(一)對國家教委承認的正規全日制院校畢業生(不含“五大”畢業生)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即可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上述各類畢業生應由部門對其德、能、勤、績進行全面考核,認為合格后方可聘任。
(二)專業技術職務的聘期一般不超過1年,如工作需要,考核合格可以續聘。
第三十條 對聘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解聘或低聘:
(一)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完成任務,經教育不改者;
(二)考核不稱職者(個人主觀原因不參加考核者,按不合格對待);
對被解聘、低聘的人員,應按新崗位重新核定其工資等待遇。
第三十一條 兼職人員的管理。由于工作需要,本公司需外聘一些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公司業務工作。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1. 不應聘任與本單位存在利害關系或者其它可能影響公正辦事的人員。
2. 兼職人員應認真做好工作或者積極承擔本單位分配的任務。
3. 兼職人員不得承擔本單位的科技攻關或本單位重要任務。
4. 兼職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一切規定照章辦事。
第三十二條 辭職。辭職需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不得擅自離職,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專業技術人員,其辭職必須經過批準:
1.承擔公司重點科研項目的負責人和業務骨干。
2.與所在單位訂有合同,而未能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辭退。
(一)單位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教育無效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辭退:
1.連續兩年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又不服從組織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內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
2.違犯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3.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
4.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5.部門進行撤并或縮減編制需要減員,本人拒絕組織安排的;
6.其它。
(二)專業技術人員在下列情況下,單位不得辭退:
1.因公負傷、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的;
2.婦女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3.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員在休假期間的;
4.患絕癥、精神病及本專業職業病的;
5.符合國家規定其他條件的。
(三)辭退專業技術人員,由部門負責人領導提出書面意見,說明辭退理由和事實依據,按人事管理權限辦理辭退手續。
第八章 退、離休管理
第三十四條 專業技術人員退休,是指工作到一定年限,達到規定年齡,按規定退出現職,由公司給予適當的生活保障金,并妥善安置和管理。
第九章 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管理
第三十五條 優秀或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是指特定的時間段,對公司新產品研究、生產工藝完善等做出突出貢獻,且經過驗證,取得很高經濟效益的工作人員。
第三十六條 優秀專業技術人員應由公司人事部統一管理,其所在部門負責對日常管理,落實應享受的待遇,了解他們的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及時向公司匯報意見和要求,幫助他們解決存在的具體問題和困難等。
第三十七條 享受公司特殊津貼人員的管理。經公司批準享受特殊津貼的專業技術人員。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停發或取消特殊津貼:
1.未經公司同意,長期不歸者,停發特殊津貼;
2.喪失或違背享受特殊津貼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者,取消特殊津貼。
停止或取消特殊津貼,應由技術人員管理小組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人事部門審批。
第三十八條 學術和技術帶頭人。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由技術人員管理小組負責統一管理,所在部門負責其日常管理。凡涉及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工作調動、獎懲和健康狀況等重大變化情況,其所在部門應及時向技術管理小組匯報。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各部門可根據本規定,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條 本規定未盡事項,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今后公司若有新的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由公司技術人員管理小組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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