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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動作文教學新方案之二:正確使用記敘的人稱-小學語文論文
互動作文教學新方案之二
——正確使用記敘的人稱
重慶市忠縣石寶中學 鄧大林
教學目的:
指導學生正確使用記敘人稱。
教學重點:
弄清作者本人與文章所寫內容的關系問題。
教學難點:
用什么人稱寫
教學過程:
一導入新課
記敘的人稱主要有三種:第一人稱、第二人稱、第三人稱。第一、第 三人稱最常見,而第二人稱比較少用。用什么人稱寫,得看主體與內容的需要。不同的人稱有不同的作用,比較一下它們的短長,對我們寫記敘文有很大好處。
二、 要點評析
1、 先看第一人稱。
師:記敘文里第一人稱即用"我怎么怎么"的口吻,以"我"或"我們"的身份講述所見所聞。我們學過哪些文章呢?
生:魯訊《阿長和(山海經)》、阿累的《一面》、程 姍《吾家有女初長成》等。
師:這些文章中的"我"就是作者。記住,一般說來在日記、書信、游記、自傳性的文章中,"我"就是作者,作者向讀者講自身的事情,自然都用第一人稱敘述。那還有哪種情況也常用第一人稱?
生:我們寫文章,多是寫自己經歷的事,也最常用第一人稱敘述。
生:另在不是講自身經歷的作品中,作者為了敘述得親切真實、動人,也可用第一人稱敘述。
師:也有"我"并不指作者本人,這種情況的出現在文學作品里。文學創作里面的"我"往往不是作者而是作品里的一個人物,這個人物,有時是重要的(甚至是主人公)如魯訊《社戲是的"我"哥,有時則是次要的;它只是事情發生的見證人,甚至僅僅起線索的作用如王愿堅《七根火柴》里的"我"。
師:第一人稱是一種直接表達的方式,不論作者是否真的是作品中的人物,但所敘述都好像是作者親身的經歷,或者是親眼看到、親耳聽到的事情,這種寫法有什么優點呢?
生:這種寫法的優點是使讀者產生一種真實、親切的感覺。
生:從作者方向來說,它便于直接表達作者的思想感情。
師:這些都是這種寫法的優點,但是采用第一人稱也受到不少限制,由于作者所敘述的人物和事件必須在我所耳聞目睹的范圍內,這就會受到約束,不便于廣闊的反映現實生活,因而更多的文章使用第三人稱。
2、第三人稱
師:第三人稱被稱為全知全能的寫法,在記敘文中用的很多 ,作者自己不露面,直接把事件的變化和人物的情況展現在讀者面前,這種寫法有什么優點呢?
生:很多,不受時間、空間限制,能夠比較自由靈活的反映客觀內容,有比較寬廣的活動范圍。
生(2):用第三人稱便于記敘比較復雜的內容,受"我"個人聽覺與視覺的局限,
師:這種敘述也會失去第一人稱敘述的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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