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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音樂器樂教學的實踐與思考論文
內容提要:
小學器樂教學在素質教育中的意義、器樂教學的內容與方法
關鍵詞:器樂教育 全面回歸 面向全體 情感合作 協調能力
《音樂課程標準》指出:器樂教學對于激發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提高對音樂的理解、表達和創造能力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在《音樂課程標準》中,不僅將器樂與演唱等并列,作為表現領域的重要內容之一,而且在感受與鑒賞、創造等領域都滲透了器樂教學因素。就此,音樂新課程實施以來,關于器樂教學的研究與思考比較少,這客觀上反映了新課程器樂教學的薄弱狀況。其實,器樂教學作為音樂新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學生整體音樂能力的形成和音樂素養的提高,都是至關重要的。而器樂演教學的這一發展態勢,既反映了音樂教育本體屬性的全面回歸,也給我們提出了一個如何充分發揮器樂教學在審美教育中作用的重要課題。鑒于此,為了進一步研究器樂教學在音樂教育中的意義與作用,讓學生更多的參與音樂活動實踐,體現新課程標準要求,現就器樂教學的相關問題,作幾點個人的實踐與思考。
一、教學樂器的選擇
音樂課堂教學所使用的樂器主要是適體器樂的普及性樂器。由于小學音樂課是綜合性的審美教育,又采用了班級課堂教學形式,因此,選用的樂器應該是簡易型的樂器。但是簡易不等于簡單,它既要易學易奏,又必須有一定的質量保證,符合音樂審美的需要和要求。例如在音色上要優美動聽、在音質上要純凈悅耳、在發音上要絕對準確。此外,在制作上也要力求工藝精細,能夠給學生一個美好的視覺形象。當前,有些學校給學生使用的樂器制作粗糙,發音不準,不僅沒有美感可言,而且成為學生音樂耳朵的殺手,這是應該引起我們高度重視的。器樂教學的樂器品種應該是比較寬泛的,沒有固定音高的樂器和有固定音高的樂器,都可以選擇一些進行學習。例如關于《音樂課程標準》中所規定的各種打擊樂器、豎笛、口風琴、口琴、電子琴等,都是既經濟又適用的樂種。從音樂審美心理方面來看,學習這些樂器很少有掌握音高的困難,容易激發學生學習樂器的興趣,可以因地制宜進行選用。而各種民族管弦樂器、西洋管弦樂器器樂技巧要求高,一般需要更多的練習時間,對于有興趣愛好的學生可以安排在課外或校外活動中學習。當然,樂器之間并沒有審美價值高低的界限,就小學音樂課的器樂教學來說,仍然存在一個合理選擇問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器樂教學中,必須根據小學的實際情況來選用樂器,才能保證器樂的順利進行。此外,為了培養學生的創造能力和動手能力,還可以指導他們自己制作一些簡易的樂器(如一些沒有固定音高的打擊樂器等)來演奏,更可激發他們的學習興趣。
二、教學樂曲的選曲
任何器樂教學,都是通過一定樂曲的練習進行的。這種具有教材性質的樂曲,既要遵循器樂技巧學習和訓練的規范,同時也必須符合審美教育的美感要求。就小學器樂教學而言,后者顯得尤為重要。在專業性的器樂教學中,為了強調技術訓練的系統性,往往是在一系列按照純技術要求的練習曲中進行的這對于培養專業器樂人才來說,是完全必要的。而在小學的普及性音樂教育中器樂教學是整個音樂審美教育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其教學目標決定了“器樂教學應與唱歌、鑒賞、創造等教學內容緊密結合。”(《音樂課程標準(實驗稿)》第24頁)因此,要盡可能避免那些枯燥無味練習曲的出現,而應該以學生熟悉和喜愛的歌曲與樂曲作為練習教材,即使是新的練習曲目,也必須具有流暢、優美和易學易奏的特點。因為這種具有美感的“無障礙學習”,不僅給了學生以美的愉悅和享受,而且大大的增添了他們學習掌握器樂技能的信心與力量。從音樂器樂心理來看,樂曲的美感與器樂者的表現欲呈現出相輔相成的依存關系,優美的樂曲可以激發器樂者的表現欲望,而低劣的樂曲則會磨滅器樂者的表演興趣。因此,在器樂教學中,選擇既適合學生器樂,又具有審美價值的樂曲,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課題。
當然,樂曲教材的選擇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樂器品種的約束,特別是許多優秀的大型經典曲目雖具有很高的審美價值,但是由于該樂曲主奏樂器學生不能掌握,或由于長度和難度等原因,它們無法直接進入器樂教學課堂,為了解決這一矛盾,《音樂課程標準》提出了選用“欣賞曲的主題音調”的辦法,便很好地解決了廣大學生學習名曲、器樂名曲的美好愿望。這里,當然也為音樂教師提出了一個如何選擇音樂主題,甚至包括改編、處理欣賞樂曲能力的問題。為了拓寬學生的器樂曲目和加強操作實踐,器樂教學還應該和唱歌結合起來。學生在唱歌教學中所學習的歌曲,一般都是藝術精品,具有很高的審美價值。當他們通過學習演唱后,不僅對歌曲的曲調比較熟悉,而且對歌曲的內容和情感表現也都能了解和掌握。在這種前提下,如能用自己的樂器器樂出來,既可以為大家伴奏,也可以作為自己的獨奏,是提高學生器樂興趣和發掘優秀器樂曲目的有效方法。
三、教學教法的研究
如果說樂器和樂曲是器樂的“物質基礎”的話,那么教學就是將這些物質材料轉化為審美教育內容的具體實踐過程。在這方面,首先必須明確小學音樂課中的器樂教學目標是音樂審美教育的一個組成部分,而不是培養器樂家。由于“器樂對于激發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提高對音樂的理解、表達和創造能力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音樂課程標準(實驗稿)》第24頁)因此,應該把器樂教學作為一種音樂美的探索、表現和鑒賞過程,在指導學生學習樂器技能時,盡量避免那些枯燥的純技術訓練,將器樂技巧融于音樂作品之中,通過樂器和樂曲所蘊涵的美感來激發他們學習器樂的信心。教師的范奏是器樂教學的重要方法之一,包括方法示范和樂曲示范兩個部分。方法示范主要是教師對器樂的姿勢、指法、呼吸等要點進行規范性的操作表演,使學生能夠通過看和聽直觀性的了解該樂器器樂的方法和要點,這種示范如結合簡要的方法講解,往往能夠收到事半功倍的學習效果。樂曲示范就是我們常說的作品范奏,由教師把所要教的樂曲進行完整而規范的器樂,學生通過觀摩、欣賞,不僅了解到所學樂曲的器樂姿勢和方法,而且受到了樂曲藝術美的感染,會產生強烈的學習器樂欲望。為了實現范奏預期的效果,教師應該在課前進行充分的練習和準備,必須達到準確而富有情感器樂的基本標準,才能走進課堂。而那些毫無準備的隨意性器樂,不僅產生不了應有的示范作用,而且還常常破壞了樂曲的藝術形象,造成了負面效應,這是音樂審美教育的大忌。由于器樂教學是通過課堂集體教學形式進行的,因此器樂練習和器樂的形式應該以齊奏、合奏為主。這些器樂形式雖然不能像個別教學那樣可以集中精力對學生進行個別指導,但是它不僅有助于訓練學生的合奏能力,而且還能夠培養學生與他人合作的品格和在群體中的協調能力。在樂器和樂曲都比較簡易的中小學音樂課中,這種教學形式所蘊涵的美育功能是可以而且必須達到的。當然,器樂課堂教學也并不排斥少數有興趣愛好專長學生的能力發揮,如安排他們領奏、休息時請他們獨奏表演等,既滿足了這些學生的自我表現欲望,也為大家提供了相互學習和觀摩的機會。
以上就是我個人對器樂教學的一些心得體會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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