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情況調研論文
在我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進程中,農民群眾的體育需求與農村體育資源之間的矛盾,是影響我國新農村建設和農村體育事業發展的主要方面。特別是農村體育領域,農民對體育公共產品的需求在不斷提高,而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遠遠跟不上需求的增長,成為制約農村體育發展的基礎性薄弱環節[1-2].本研究選取大同市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現狀為研究對象,對大同市30個農村進行調查研究,為提高大同市農村體育公共產品的供給效率,實現供與求之間的平衡發展,從而推動農村體育場地器材、服務等方面的改善,為新農村建設奠定基礎。
1 研究對象和方法
1.1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是大同市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現狀,選取了大同市的30個村莊的60個村民與30個村干部進行調查和訪談。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獻資料法查閱與本研究相關文獻50余篇,并對自2005年以來山西省和大同市關于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信息進行了系統的梳理。
1.2.2訪談法對所調查村莊的村干部進行專訪, 對大同市農村體育場地設施的配備、利用、管理情況,體育資金的來源情況,以及農村體育活動的組織開展情況進行了針對性的調查,從而對目前大同市農村體育事業的發展現狀有了較為宏觀的把握。
1.2.3 問卷調查法通過對大同市的30個村莊的村民發放問卷,并進行實地調研,了解了大同市部分農村公共體育產品供給情況。共發放問卷60份,收回問卷60份,回收率為100 %,有效率為100 %.
1.2.4 數理統計法對問卷得到的數據,運用EXCEL進行處理、比較和分析研究。
2 研究結果與分析
2.1 大同市農村實物型體育公共產品的供給現狀2.1.1 大同市農村體育公共場地器材設施供給情況
由表1可知,在調查的30個村莊中,90 %的農村有體育公共場地設施,而10 %的村莊沒有。體育場地設施是農民進行體育鍛煉的物質基礎。種類多樣、數量充足、適合于農民體育鍛煉需要的體育公共場地設施,能夠激發村民積極主動參加各種體育活動,人們的運動熱情增加了,參與體育鍛煉次數與頻率增多了,從而提高了人們的健康水平,改善農民的生活方式。而大同市農村的體育公共場地設施的建設情況距離上述目標還是有相當大的差距的。
由表2 可知,對所在村莊擁有體育場地設施進行調查,籃球場的覆蓋率排第一位。目前,大同市農村的體育場地供給主要以籃球場、小操場、健身路徑為主,數量品種相對較少,且大多集中在村莊的小學里,導致所能開展的體育活動項目非常有限,同時缺乏明顯的農村地域特色。
2.1.2 大同市農村居民對體育公共場地器材設施的利用和管理情況。
由表3 可知,利用很頻繁只占16 %,利用比較頻繁的占 20 %,總的來說,利用率不高,只有36 %.在供給的開始階段,由于過去村里沒有場地設施,所以人們利用場地設施進行鍛煉的熱情很高。但是由于場地設施缺乏專門的人員管理和維護,農民群眾對體育公共場地設施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了農村體育公共場地設施的嚴重損害。大部分農村的體育場地設施還不能夠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沒有體現出使用價值,就在短短的幾年時間內處于失修和接近荒廢的狀態。
2.1.3 大同市農村居民公共體育場地設施的評價情況
由表4 可知,村民對體育場地設施表示“非常滿意”的占10 %,有17%的農民表示“很不滿意”.衡量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水平的一個重要指標是農民對體育公共產品的滿意度評價。以上數據表明,大同市農村的體育公共場地設施供給與農民需求之間存在一定的矛盾,大多數村民不滿足目前的體育場地設施。
2.1.4 大同市農村體育經費來源情況
通過與村干部的訪談得知大同市農村體育經費來源主要是由上級政府的財政撥款、村委投資、企業捐助和村民集資這4個方面。由表5可知,農村體育經費的主要來源是上級政府部門的撥款,占到了60 %.充足的體育經費是農村體育公共產品良性供給的有利保證,經過訪談得知,目前,大同市各級政府部門很少有專門涉及體育經費的,對于下轄給村莊的體育經費就更少了,所以大同市農村體育經費來源嚴重缺乏。但是,調查中發現經濟發展相對較好的村莊,體育經費的主要來源是村委投資、村辦企業贊助和村民的集資。通過與村干部的訪談還了解到,大同市農村體育經費的投入比例失衡,對實物型體育產品供給經費投入遠高于非實物型體育產品供給,從而造成了大同市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的不平衡。
2.2 大同市農村非實物型體育公共產品的'供給現狀
2.2.1 大同市農村體育活動的開展現狀
由表6可知,有 13 %的村莊定期開展一些體育活動,“很少開展”的占80 %,這充分說明大同農村各項體育文化活動的開展的少,更沒有達到新農村文化建設的需要。
大同市農村每年所舉辦的體育活動實際情況是:體育活動舉辦的次數非常少,運動項目非常單一,開展活動的時間不合理,參與到活動中的人數非常有限,完全沒有達到使廣大的農民群眾積極的參與到農村體育活動中去。
2.2.2 大同市農村社會體育指導和宣傳情況
由表7可知,大同市84 %的村莊沒有社會體育指導員,并且大多數村民都不知道“社會體育指導員”.社會體育指導員是群眾進行體育活動的指導者、組織者與管理者,他們是群眾性體育活動得以順利開展的主要力量,也是向農民傳授體育健身知識和科學的健身方法的傳播者,對增進村民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質量,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3-7].目前,在農村,社會體育指導員無論是在質量還是在數量上都遠遠不能夠滿足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的平衡發展。關于體育相關信息的宣傳不到位,則使農民群眾得不到對自己進行體育鍛煉活動的有效信息。
2.2.3 大同市農村體育組織的現狀由表8 可知,77 %的農村沒有體育組織。 這說明在農村,農民的體育活動大都處于無組織狀態。
農村體育組織是宣傳、發動和組織農民開展體育文化活動的組織。而大同市的農村體育組織還不健全,因而造成大同市農村居民的體育活動處于無組織狀態。
3 結論與建議
3.1 結論
大同市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的資金來源單一,經費嚴重不足,投入比例失衡;民主決策機制不健全、缺乏民主性,法律、法規和政策難以落實;農村居民對體育的健身功能缺乏正確的認知,體育需求得不到滿足,體育鍛煉的參與度不高;農村體育協會和體育組織發展滯后,農村體育活動開展有限,運動項目非常單一,開展活動的時間也不合理;農村體育指導和宣傳不到位,社會體育指導員配備少,無法為廣大農民群眾的體育健身活動提供專業和科學的具體指導。
3.2 建議
3.2.1 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實現供給的平衡發展拓寬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的資金來源途徑,形成具有長期性、多元化的資金投入體系,保證政府部門的撥款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增長而提高。
也可通過拉贊助、向社會集資等方式。對積極參與的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給予一定政策優惠,吸引更多的社會資金,形成具有穩定的、長期的全社會廣泛參與的資金投入體系[8-9].
3.2.2 健全民主決策機制,切實保障農民群眾參與體育健身活動的基本權利建立民主的農村體育工作的決策機制,確保農民群眾對相關事宜決策的知情權。向廣大農民群眾大力宣傳《全民健身計劃綱要》、《農村體育健身工程》等相關法規、政策,加強對相關法規、政策的宣傳工作是保證農村體育事業順利發展的有效措施。建立能適應于農村體育事業發展的法規政策,使農民參與體育健身活動的權利得到保障。
3.2.3 提高農民群眾的體育認知,不斷滿足其體育需求提高農民對體育健身的意識,通過開展各種宣傳活動,讓他們認識體育鍛煉的重要性,讓農民積極主動參與到體育健身活動中。努力保障農村體育公共產品的有效供給,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體育文化活動的需求。
3.2.4 大力發展群眾體育組織,豐富群眾體育活動政府和地方體育局等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幫助農村建立并大力扶持農村體育協會和體育組織的發展壯大。科學合理地增加農村體育活動的開展次數和項目類型,把農閑時的廣大農民群眾帶動到體育鍛煉的大軍中。重點培養農村的社會體育指導員,增加和提高其在農村所配備的數量和質量。向農民群眾及時提供科學合理的健身指導以及對其他新興的運動項目的普及和推廣。
參考文獻
[1]張小林,白晉湘。 我國農村體育公共產品供給制度缺陷與優化 [J]. 體育學刊, 2010,17(5): 21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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