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關于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臨時公告格式指引》的通知
為了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本所特制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臨時公告格式指引》第1-14號(以下簡稱《格式指引》),自2002年3月12日起施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1、本次發布的《格式指引》共包括了《上市公司收購、出售資產及債務重組公告格式指引》等14個具體類別的公告格式指引,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其內容和要點,嚴格按照《格式指引》的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為了進一步加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規范管理,自2002年3月12日起,各上市公司應當對其公開披露的公告(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進行連續編號,并按照《格式指引》的要求披露。公告編號以一個年度為統計單位,對該年度對外發布的公告按披露時間次序進行編號。例如:某一上市公司2002年3月12日發布的年度報告為該公司2002年第2份公開披露的公告,則該公告的編號應為:“2002-002”。
3、為了幫助上市公司認真執行《格式指引》,本所同時還在巨潮網站(網址為:http://www.cninfo.com.cn) “上市公司聯絡”中公布了每個具體的格式指引所涉及的報備文件及注意事項,請參照執行。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02年3月8日
附件:《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臨時公告格式指引》第1-14號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臨時公告格式指引
目 錄
第一號:《上市公司收購、出售資產及債務重組公告格式指引》
第
[1] [2]
【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臨時公告格式指引》的通知】相關文章:
關于發布《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的通知04-30
深圳證券交易所獨立董事培訓通知04-29
公司發布股權轉讓公告05-19
公司人員離職發布公告03-17
上海證券交易所個人投資者行為指引04-30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04-30
公司發布股權轉讓公告經典(2篇)05-19
鐵路產品標識代碼發布公告04-27
鐵路產品標識代碼發布公告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