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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政治制度創新入手解決三農問題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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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要想富裕農民,必須先減少農民,就要真正取消對農民的各種歧視,徹底打破城鄉壁壘,賦予農民國民待遇。具體途徑為: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廢除戶籍制度等。
關鍵詞:
政治制度創新;人民代表大會制;村民自治制度;戶籍制度
“九五”期間,我國農民的收入增長率逐年下降:1996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增長幅度為9.0%,1997年為4.6%,1998年為4.3%,1999年為3.8%,2000年僅為2.1%,收入增幅下降還只是農民收入問題的表象。問題的嚴峻性主要在于農民來自農業的收入連年減少。在1998—2000年這3年中,農民人均來自農業的純收入是每年遞減的,1998年比1997年減少30.25元,1999年比1998年又減少57.42元,2000年比1999年再減少43.94元。農民收入問題是目前農村諸多問題的最集中表現。“三農問題”及其所折射出的許多現象成為全國關注的焦點和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學界共識:要想富裕農民,必須先減少農民,其途徑是真正取消對農民的各種歧視,徹底打破城鄉壁壘,賦予農民國民待遇。具體措施有許多,從目前來看,效果不是很好或者沒有。
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不搞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難于貫徹。”我認為解決三農問題以及為把我國建設為民主、富強、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均要求進行制度創新尤其是政治體制改革,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因為近幾年來,我國推行了很多很好的農民增收政策,但很難真正落實到農民頭上,是體制弊端把這些措施一一化解。下面我從如下幾個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就此作初步探討。
一、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尤其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農民之所處在弱勢地位,根本原因在政治上的話語權很微弱,其重要表現就在于人大代表尤其是全國人大代表中農民代表過少,依1995年修訂的選舉法規定:農村每一全國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4倍于城市每一全國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以第九屆全國人大為例,在2979名代表中,工農代表563名,占代表總數18.89%。由此看來,農民代表所占不到10%,而全國農民占我國總人口至少2/3以上。這樣,從農民立場出發,制立法律和監督各級政府的聲音和壓力就很小。日本和農民的人數比重雖然比較少。但他們的利益卻能得到充分的保證,原因是他們選出來的議員能真正為他們說話,維護他們的利益,否則政選時就會被別人取代。所以我國各級人大尤其是全國人大代表中應增加農民代表人數比重,占1/3甚至一半以上,而各級政府官員要么由人大產生,要么由人大通過才產生,這樣各級政府官員推行的政策或措施才能切實為農民著想。其中,縣鄉級人民代表大會的直接選舉既是中國各級政權的民主基石,亦是中國公民政治參與的集中體現。所以我國必須以縣鄉級直接選舉為突破口,完善人民代表大會,擴大基層民主。
二、健全村民自治制度,推進基層民主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十多年,1998年正式推行,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大大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權益,提高了村民的參政積極性;促進村干部工作方式的改變;改善了干群關系,化解了一些社會矛盾,促進農村社會穩定。當然在推行過程中存在不少問題,如選舉方面有:
①家族勢力的干擾。
②鎮鄉領導的干預。
③非組織力量的操作。
④賄選等。
盡管如此,我認為要不斷完善并大力推廣,依靠農民的民主自治選舉來增大農民在利益分配上的發言權,使農村民主自治選舉有利于農村社會穩定,有利于創造依法行政的社會條件,有利于農民抵御各種不合理的行政命令,并為保障農民的財產權,促進農村經濟市場化創造條件。只要中央政府下定決心,存在中的問題是可以得到解決的,否則將之流于形式。
三、廢除以戶籍制度為核心的各種城鄉壁壘。平等有三個方面:
①機會的平等;
②過程的平等;
③結果的平等。
結果的絕對平等是不可能做到的,但至少要有機會的平等和過程的平等。而戶籍制度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早已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了,是我國城鄉二元結構的焦點所在,雖然對戶籍制度的改革已提上議事日程,但這遠遠不夠。這其中,決策者最為擔心的是穩定。
對此,我們有必要作一些理性分析:
其一戶口放開后,會不會形成全國范圍的“盲流”?我認為,只要疏導管理好,是可以避免的。更何況農民流向城市,是在市場選擇的結果,在城市的收益比在農村好,他們選擇留下來,反之則會回流。
其二,進城的農民會不會成為城市犯罪的源頭?會不會破壞城市穩定?外來人口增加對城市的公共設施,管理機構會造成一定的壓力,這是肯定的。但進城農民的主流而言,雖然在城里處于社會下層,但境況會比原籍好得多,他們會珍惜這一切,并通過誠實合法勞動尋求更好的生活,更需要社會安全。反倒是城市一些管理機構動用國家力量,對農民工干一些違法的事,明目張膽,并打著維法的名義而不受法律的制裁。
其三,農民進城會增加城市就業壓力,搶城里人飯碗?這種說法比較多且聲音也大。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優勝劣汰是它的天然法則。進城的農民有權利爭取同城里人平等的就業機會,更何況進城農民從事的多是城里人不愿干的臟苦累活。由于他們在城市里生活、就業,更帶動城市消費和上繳稅(通過購買消費品的方式)。
其四,解決穩定的根本出路在于盡快現代化。社會的穩定程度是與社會的組織程度成正比,現代化水平越高,社會越走向成熟,社會就越趨向穩定。
試想,一邊城市越來越繁榮,農村則越來越衰落,城市還想方設法采取各種措施堵農民,不讓農民進城,貧富差距越來越嚴重,這就是所謂的穩定嗎?不,那是火山,只是還沒有爆發而已。市場經濟是一個競爭而開放的體系,要求各種生產要素尤其是勞動力的自由流動,并在流動中達到資源的最佳配置。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不例外,要求城鄉互動。所以取消戶籍等各種城鄉壁壘,會大大促進穩定,并加快我國現代化城市的發展而不是相反,最近我們欣喜地看到,廣東、浙江以及湖南已經取消戶籍制度,對農村居民不再用帶有歧視色彩的“農民”,而一律稱為居民,這是大勢所趨,可喜的突破,但從全國范圍看還遠遠不夠,還要主動些,目前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了,私營經濟、外資經濟要享受國民待遇,而作為中國最龐大群體的農民卻不能享受國民待遇,這豈不是太不合常理了。我們不能捆住農民的手腳,然后又讓其和國內外強大的競爭對手搏殺。
任何社會都會有利益集團的分野,利益集團之間也會有沖突;可怕的不是沖突,而是有沒有解決沖突的有效機制。好的機制最重要的是三點:
第一,集團之間要互相了解和溝通,如果一方有了潛在壓力,另一方干脆一抹黑,那就危險了。這種信息不對稱下的搏弈,至少有一方要犯錯誤。
第二,沖突的各方可以坐下來對話,可以相互妥協對話讓步。
第三,最好有一個超脫利益關系之上的“仲裁者”,如果對話出現麻煩,這個仲裁者可以發揮調和作用。
目前農村存在問題很多,可以歸為政治制度方面和經濟制度方面,歸根到底是經濟方面,但其解決必須從政治體制入手,只要給農民一個平等對話的平臺,才能真正解決問題。從上述三個方面改革和完善,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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