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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熱點法律問題探析論文
【中文摘要】
高校面對急劇擴張和高速發展的歷史時期,產生了一系列法律問題。對這些法律問題可從行政法和民法上兩層意義上進行詳細剖析,從而得出結論:高校處身風雨飄搖之中,除了大抓建設、加快發展進程外,還應有清醒完整的認識,從而從組織、制度和管理等各個方面加強法律事務工作。
【關鍵詞】
高校 法律問題 探析 法務處
【正 文】
當今,國內高校處于規模擴張和高速發展的歷史時期 (見下圖),正在經歷從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辦學到如今市場經濟大潮下辦學模式多樣化的過程,教育資源大幅重組,辦學自主空間變大,教學招生步伐變革加快,高校經濟活動越來越頻繁,同時高校也遭遇了日益增多的法律問題。正確認識和應對這些法律問題,對高校可持續發展 有著重要的意義。
1998-2002年中國高等教育事業發展統計表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普通高等學校數量(人) 1022 1942 1813 1911 1396
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平均規模(人) 3335 3815 5289 5870 6471
招收全日制本專科生數(人) 1083600 2754500 3767600 4642100 5428200
校舍建筑面積(平方米) 154000000 259562300 303362700
一、 對高校熱點法律問題的認識
高校由于一方面擔負國家高等教育任務,明顯具有公有事業性和一定程度上的行政組織性,另一方面隨辦學自主權逐步放開,辦學模式、資源和渠道多樣化、規模巨型化,也日益體現其作為特殊民事主體而具有的綜合性、復雜性和遭遇法律陷阱時的嚴重性,因此可以把學校所主要面臨的法律問題分為兩大類型:一是基于公有事業性,體現其社會職能所面臨的行政法意義上的法律問題;二是基于其作為超大性綜合型經濟實體,廣泛參與經濟活動所面臨的民法意義上的法律問題。但就現實而言,后者對學校良性發展意義十分突出。
(一)、 行政法意義的法律問題
雖然高校是否真正擁有行政權在學理上仍然有爭論,但不斷出現的學校官司卻有力地證實這一現象的客觀存在。其關鍵在于如何處理依法治教與辦學自主權的關系、大學自治和司法審查的關系。
1. 招生:
高校招生權目前的狀況是“學校招生,教委監督”,自主權有所擴大并有繼續擴大之勢,招生權力責任相伴增大,實際上將演變成高校的一項重要的行政權。根據“公平、公正、公開”的法律精神,學校將受到更多更透明更強有力的法律監督。學校可能在招生宣傳(不正確說明學校師資、規模、等次、費用等誘導考生)、錄取標準(如不合理限制殘疾、性別、地區、身高等)、錄取程序 (如不合理錄取、退檔、拖延、說明)、錄取方式(暗箱操作、超標收費、附加條件之類)、錄取錯誤 等方面遭遇訴訟。
2. 教學管理:
教學管理上學籍管理、學位授予、畢業證頒發、學生處分等是典型的行政權力行使,因為它對學生造成的影響極大,直接涉及到學生受教育的憲法權利,但操作中又因為沒有完整統一的程序機制,隨意性大,容易侵害學生的知情權、申辯權,會在被訴時因違反正當程序原則遭法院撤銷。
組織考試也是學校經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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