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人口準入制”屬于“不可立法”問題
“人口準入制”和“戶籍制”、“計劃生育制度”,嚴格來講均屬于“不可立法”問題。因特殊歷史原因造成的后兩個問題,由于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所取得的巨大物質成就和人們思想觀念的日益更新,其解決難度日見降低,最終解決只是個時間問題。沒想到,在這樣的歷史大背景下,竟然有人在首善之區提出什么“人口準入制”,顯系是十足的倒退。
我國憲法強調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護人權,即人的基本權利不因后天差別而喪失。“人口準入制”顯然以突出后天差別,客觀上達到削奪公民個人生活方式自由權的目的。全國人大且無權制定違反基本人權的立法,北京是全體國民的首都,不僅僅是北京人的首都,北京市作為地方政府當然沒有權限對北京市人口準入行使立法權。
以“世界人權宣言”為代表的國際法,一個根本的原則就是堅決反對隔離和歧視,而“人口準入制”的實質就是因為歧視而造成隔離。
現在我們來看問題的起因,北京“人口準入制”的提出,是因為擔憂北京人口的過度膨脹,造成資源體系的緊張,使城市發展面臨瓶頸,所以要設置門檻,使拿不出各等文憑的販夫走卒“引車賣漿者流”禁止入內。
人口是屬于政府管理的對象?還是形成政府意志的法律主體?這應該是一個沒有爭議的問題。據此,從法理上可以認定,政府無權制定限制人口流動的政策,只有權制定鼓勵人才、人口流動的法規。
“人口準入制”犯了“左派幼稚病”。過去“左”的“貧窮光榮論”、“貧窮有理論”害苦了中國,現在再也不能讓所謂“高文憑人口優勢論”干擾中國和諧發展的大局。請問,高文憑人士一定代表社會正義嗎?正如弱勢群體并不一定代表社會正義一樣,他們同樣不一定代表正義。一個立法議案或提案,因為不能持守正義,已經自然喪失法源。
這個問題的提出,誘發我們研究城市發展的本質,城市因差異化生存而形成比較優勢,比如日本京都和東京,是完全不同的發展模式。再如北京新的發展規劃中,強化歷史文化名城作用和去“經濟中心”說,頗具新意。在討論城市發展中的各種資源沖突問題時,尤其要注意人口資源具有主體地位,人口自由流動論和“人口準入制”無法相容,生育自由論終將代替人口控制論,人口流動創造價值是歷史規律。移民國家美國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中國移民城市上海、深圳、北京的活力四射,就是明證。
“人口準入制”就像個別地方試圖規定博士、教授可以多生子女,類于文盲的貧民要少生子女一樣荒謬。這種立法傾向,如果不加以批評,潛在的種族隔離、凈化人種危險并不是危言聳聽。要反對“法律帝國主義”,反對“法律萬能論”,就要強化“不可立法”的意識。
人口準入制”屬于“不可立法”問題
【人口準入制”屬于“不可立法”問題】相關文章:
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問題與方法04-30
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問題與方法04-27
人口問題英語作文04-25
人口問題困擾非洲05-01
地方立法中需要明確的幾個問題05-01
英語作文關于人口問題04-25
對圖書館立法工作若干問題的思考05-01
兒童便秘問題不可小視04-29
立法04-29
人口控制政策及其環境倫理問題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