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三律在合唱教學中的音準把握論文
我國明代著名的樂律學家、歷學家、算學家朱載育說過:“若音有不和之未真也。達音數之理變而通知,不可執于一也。”他所說的“音”是指音樂實踐中的音準感覺,所說的“數”是指音樂理論中的音律數理。音律數理精確性與音準的自由性的完美結合,是音樂感覺的內涵,這一點已成為人們的共識。但審美自由性(音準)感性認
識需要上升到數理精確性(音律)的理性認識,因為音律是音準的依托,音準是音律的具體實踐體現,所以每個學音樂的人必須解決好音準這個最基礎的'問題。
一、 簡談三律
一般來說,人們最容易傾向于純律,因為純律與泛音的自然現象完全吻合,最能滿足人們聽覺上的美感。下面,初步談一下這三種律制。
要談這三種律制,不能不用英國音響學家、比較音樂學家埃利斯所倡用的音分值計算法。人們的習慣是將一個八度定為1200音分,在十二平均律中,每個半音都是100音分,每個全音都是200音分。
在五度相生律中,大全音是204音分,小半音是90音分。
在純律中,有大、小全音之分,大全音是204音分,小全音182音分,純律中僅有一種大半音如b-c,它的值是112音分。看下圖:
可見,大半音與小半音之間的音差為22音分,大全音與小全音之間的音差也是22音分,也就是一個“普通音差”,也叫“迪氏音差”。這個普通音差我們要特別關注。因為視唱、視奏中發音不準現象多與對它的控制失當有關。還有在十二平均律的等音轉換現象如升c等于降d,而在五度相聲律中,升c比降d大一個音差。我們知道了這些區別之后,就能做到心里有數,就不會有演唱、演奏中的“跑調”現象發生了。
二、 三律在合唱教學中的音準把握
一個合唱團的優劣,是以合唱整體感,整體和諧感作為標準的,而合唱中的音準即絕對音高,并非是固定不變的,馬革順教授的《合唱學?諧和》一章中說:“音樂學中的音高,雖說是絕對音高,但當某個音要改變一定的音質時,也允許音高在一定范圍內有所變動,因此
在音樂學中,為了音高差異中的幅度而產生了‘音高可差區’這個名詞,可知樂音根據一定的要求,音高是可以有所變動的。”那么合唱指揮就要根據作品風格、速度、力度等的需要作新的調整,使這些音變成有生命力的樂音。要想使合唱隊達到這種奇妙的和諧,就有必要對音律進行認識并加以運用。
音程
我們比較這三種律發現,五度相聲律對于十二平均律和純律來說,小音程相對偏小,大音程則偏大。那么,合唱隊首先要建立以五度相聲律為準的旋律框架,同時這也符合人們唱小音程收縮大音程擴張的審美習慣。在合唱中的某一處或某一段,要特殊的表現出和諧,追求純凈的和聲美的效果時,就需要采用純律,從上圖中可以看出,在純律中大音程需縮小,小音程需擴大,那么,在演唱大三和弦中的三音(包括六、七音時,音就要稍微降低,而在唱小三和弦的三音時,音要稍稍升高些,這樣處理才能收到預想的效果。
通過以上的課堂教學案例分析,我們發現對于多聲部合唱來說,三律在其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首先要保證本聲部的音準,以此來突出聲音之間的力度對比、交錯的和聲美,還要有聲音的控制,注意與其他聲部的融合,這就有了對音色、音量、音準的控制,從而培養學生對音樂作品的審美感知情趣。另外,在合唱中要把握調式音階的穩定性與傾向性的音準處理,在自然調式音階中,調式主音是一個穩定的音級,而五音是它的支架,導音具有強烈的傾向性,三級音是表明調式調性、 明亮、暗淡的特征音,知道了這些音對我們處理合唱中的音準會更全面一些。
三、結束語
總之,音律作為一種自然法則,與我們的音樂活動是息息相關的,這就給身為教師的我們提出了較高的要求,要求教師不僅具有深厚扎實的音樂理論功底,還要不斷探索音樂領域中新的知識點,不斷學習新的教學理論,研究適合于學生理解和發展的教學方法,讓學生能真正融入到合唱課堂中來,逐步提高合唱課的教學質量。
參考文獻:
[1]選自《合唱指揮知識及中外合唱作品精選》 文思隆 西南師范大學出版社 1997年12月第1版 第82-8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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