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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應收賬款的轉讓融資
摘要:研究借鑒西方國家的可靠經驗,推行應收賬款轉讓措施,對于加速我國企業應收賬款的變現,緩解目前企業間、銀企間的債務危機,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應收賬款發生后,企業除了積極催收以外,還應盡量想辦法利用它。目前,西方國家流行一種應收賬款轉讓的方法,其實質就是利用應收賬款進行融資,它在直接有效地規避應收賬款所帶來的風險的同時,可以迅速地低成本地籌集企業所需的資金,開辟了企業融資的新渠道,這種融資新途徑,對于我國企業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一、應收賬款轉讓的時機
應收賬款作為企業特有的一種債權,企業的一種財務資產,可以進行轉讓。在轉移權利的同時,又轉移了風險,還可以通過轉讓來融通企業經營需要的資金。
二、應收賬款轉讓的利弊分析
(一)企業適合時宜地轉讓應收賬款,既避免了風險又融通了資全,可以化被動受制為主動出擊,化不利因素為有利因素,其好處主要表現為:
1、通過轉讓應收賬款,可以迅速籌措到短期資金,以彌補臨時性短缺,且這種融資無需增加企業負債。而通過轉讓加速資金周轉帶來的收益又可彌補交付的融資費用,其實際成本往往低于銀行貸款。
2、由于應收賬款的及時變現,清除了壞賬隱患,減少了信用調查及應收賬款的開支。
3、通過轉讓應收賬款,可以利用代理機構及保收商的優勢去收回賬款,使應收賬款的變現工作做得比公司職員更及時,更有效。
(二)然而,利用應收賬款融資也存在一些不利的因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1、利用應收賬款融資往往會減少企業的既得收入,而且如果企業信貸信譽很低,代理機構或保收商可能索取較高的利率。
2、代理機構或保收商通常都要對企業提出一些額外的要求,如企業應對客戶拖欠應收賬款負責,應收賬款無法收回時企業應承擔相應的損失等。
三、應收賬款轉讓的具體方式及其特點
利用應收賬款轉讓融資主要有兩種方式,即以應收賬款為抵押借款和應收賬款讓售。
(一)應收賬款抵借應收賬款抵借是指持有應收賬款的企業與信貸機構或代理商訂立合同,以應收賬款作為擔保品,在規定的期限內企業有權以一定額度為限借用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合同明確規定信貸機構或代理商借給企業資金所占應收賬款的比率,一般為應收賬款的70%-90%不等,借款企業在借款時,除以應收賬款為擔保外,還需按實際借款數據出具標據,如果作為擔保品的應收賬款中某一賬款到期收不回來,銀行有權向借款企業追索。
抵借方式的特點:1、是一種循環的自我清償的貸款,在會計意義上是短期借款;但在財務概念中卻可以是長期借款;2、抵押方繼續保留應收賬款的權益,同時也要承擔壞賬的責任。
(二)應收賬款讓售應收賬款讓售是指企業將應收賬款出讓給信貸機構,籌集所需資金的一種方式。企業籌措的資金是根據銷售發票金額減去允許客戶在付款時扣除的現全折扣信貸機構收取的傭金以及在應收賬款上可能發生的銷售退回和折讓而保留的扣存款后的余額確定。扣存款占的比例由雙方協商確定,一般為10%左右。應收賬款讓售后,假若出現應收賬款拖欠或客戶無力清償,則企業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信貸機構不能向企業追索,只能自己追索或承擔損失。
讓售方式的特點:1、讓售方式相當于一種銷售行為,要確認損益;2、讓售既轉移了收款權利,同時也轉移了壞賬風險。
四、應收賬款轉讓的財務成本
應收賬款轉讓作為一種企業融資方丈,與負債相比它的籌資成本低,財務風險小,是一種理想的融資渠道。
應收賬款讓售的資金成本包括支付給信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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