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我國國有企業財務總監監督機制分析
為了防止財務總監失靈和所有者權益受損,為了約束經理人經營行為,為了降低財務風險,就要有財務總監的監督機制。從跨國公司及國外大公司的財務總監看,經過長期的探索和決策權、監督權、執行權的無數資博弈,財務總監的監督機制逐漸趨向均衡。總的來說,財務總監的監督主要可分為事前監督和事后監督兩大類。
一、事前監督機制和事后監督機制
所謂事前監督,就是防患于未然的監督,而事后監督是指對企業的業績進行評價和考核、衡量所有者權益變動情況。
1、事前監督機制
首先事前監督機制是經營者經營責任的自動履行機制。經營者自我履行既是普遍的,又是有限,而且可用現實中的例子加以說明。經營者對剩余權的控制是自我履行的核心,經營者的工作努力程度與剩余控制權相關,即經營者為自己工作不需要他人監督,而經營者為所有者工作就存在監督,增加交易成本。國有企業的改制、重組乃至破產,給經理人一個信號,如果原合約未能履行,所有者會重新安排合約,受損的不是經理人,而是所有者本身,這就形成了“窮廟富方丈”。經營者履約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是聲譽,在契約不完全條件,聲譽的損失有損于經營者的今后利益,因此,聲譽是一項無形資產,可以大大降低由于市場投機行為帶來的費用。
第二是財務預警分析(Early Warning analysis)機制。企業營運穩,財務風險低的經營者,即使提出的利潤率較低,應該會比企業營運冒進、財務風險高的經營者有利,這樣才會使經營者的履約有可靠的保障。財務總監可以根據企業所處的行業、類型等不同實施監督,求得合理地配置資源,營運順暢、風險最低、收益最大。財務總監不但要對企業進行財務風險評估和財務預警分析,而且要對企業主要經營項目及經營項目組合進行風險評估和預警分析。
第三是限制經營期限和違紀行為。對經營期限做出限制,可以控制經營風險,如果經營期限短,經營者考慮的是流動性強的資產投資,風險就比較小,而且在一定時期內,企業的資本結構和資產價值不至于發生很大的變化,有利于財務總監對履約風險的掌握。
第四是對經理人的目標控制和年薪制。目標控制亦稱隨動控制,目標控制中的目標確立及控制系統建立屬于事前監督機制,促進經理人自我履約,實施結果與目標比較為事后監督奠定了基礎。在目標控制中,系統行動的方案,是按系統當前所處的狀態而決定的,受控系統可以根據干擾的作用,不斷改變行動方案,它具有在變化著的環境下發揮最佳功能的適應性。年薪制與目標的實現程度相結合,年薪標準的確立既是目標的組成部分,又是按績效兌現的尺度。年薪的形成可以由工資、津貼和股權等構成。
第五是限制經營者的經營行為,財務總監介入企業治理。限制經營者條款的基本內容包括:(1)對提供貸款保證、債務擔保、資產抵押的限制;(2)對大額現金提取的限制;(3)對轉賬支付款數額的限制;(4)對處置不良資產的限制;(5)資本性支出的限制;(6)對經理人收入的限制;(7)對特殊事項的限制等。當然,對經營者行為的限制作為一種所有者權益的保障機制,是建立在所有者和經營者博弈的基礎之上的,特別是一些苛刻的限制條款,并不是所有者單方面的就能確定,都是經過精心設計后,再通過艱苦的談判而形成的。財務總監限制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介入企業治理,一方面保障了所有者權益,另一方面促進了經營管理層的職業化、市場化。
2、事后監督機制
事后監督機制首先是履約評價機制。財務總監督從財務角度通過一系列財務指標來評價履約情況。履約情況可分為履行、
[1] [2] [3]
【我國國有企業財務總監監督機制分析】相關文章:
試論國有企業監督機制04-27
跨國公司并購我國國有企業現狀分析的論文04-29
我國國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現狀及問題分析05-02
對我國基層財政監督機制的研究論文04-29
談我國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04-26
我國國有企業財務管理機構與制度分析05-01
國有企業兼并中的博奕分析04-26
試論我國國有企業文化的形成與發展04-28
國有企業薪酬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05-01
國有企業產權安排比較分析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