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賬管理制度【通用】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臺賬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臺賬管理制度1
企業的人事檔案主要要圍繞檔案的作用來建立。
企業人事檔案的作用大概有:
1、考證職工身份、資歷,
2、預防發生勞動糾紛,
3、記載職工工作業績,
4、確定職工工資待遇等。
對考證職工身份、資歷需留存身份證、學歷證、職業資格證等復印件。注意法律規定不得扣留原件,企業不留存身份證復印件會受到勞動保障監察的處罰。對預防發生勞動糾紛需留存失業證復印件或個人未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書面申明,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續簽的`勞動合同原件,領取單位發放的服裝、證件、辦公用品、重要設備等的簽收單據,證明職工個人已經知道單位內部規章制度(尤其是涉及扣款)的證據(如簽字的內部規章制度原件)等。對記載職工工作業績需留存單位的獎懲情況,年度的總結和各部門的鑒定,重大業績和過失的書面情況。對確定職工工資待遇需留存每次調整工資的記載等。勞動關系臺賬是便于企業人事管理和便于勞動保障行政機關監管的資料匯編,他是人事檔案的組成部分,又與人事檔案不同。
勞動關系臺賬要在完善的人事檔案基礎上制作,并與人事檔案的記載內容相符合。勞動關系臺賬以能夠檢索的表格為主要形式,內容可以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擬定,主要有:
1、人員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學歷、婚育情況、住址、聯系電話、擔保人或主要聯系人等);
2、簽訂勞動合同基本情況(簽訂時間、期限、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特殊約定條款);
3、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參保種類、開始時間、繳費標準、個人帳戶號碼等)
4、工資待遇的基本情況(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最近調資的時間、目前工資標準等);
5、休息休假和加班情況(職工請假、加班天數)
6、領取企業公用物品的情況等。
臺賬管理制度2
1、安全臺賬是學校安全管理規范化建設的基礎資料,必須高度重視。
2、校長是本單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指導安全臺帳建設是應有的責任。
3、每一位教職員工是安全臺賬建設效果的直接受益者,應該積極支持這一工作。
4、敏感、要害部位教職員工是安全臺帳的直接建設者,要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建設好崗位安全臺賬,確保教育教學活動和廣大師生的安全。
5、各班主任負責指導生活委員建設班級安全臺賬,隨時進行安全檢查指導。
6、安全排查一日一查,一天一記;有事記事情,無事記平安。
7、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學校接到報告后要盡快協調解決
8、對于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學校建立安全隱患臺帳制度,即由安全領導小組把安全隱患登記在案,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整改完成才予以注銷。
9、對于客觀存在的安全隱患卻沒有查實出來,或者已經登記在案的安全隱患,因為整治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并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臺賬管理制度3
1、目的
設備臺賬是設備管理的`基礎性資料,是做好設備管理工作的基礎。為了加強設備管理工作,使設備管理到達規范化和制度化的要求。
2、范圍
公司所有場站及管網設備。
3、內容
(1)運行管理部負責設備臺賬的建立和管理。
(2)按照公司設備編號原則和固定的格式,將所有設備逐一進行登記建立設備臺賬,做到不出現遺漏。
(3)主要設備填寫《主要設備登記卡》,將設備的技術資料和相關信息填寫齊全。
(4)設備臺賬中應記錄設備編號、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制造單位、出廠編號、出廠日期等重要信息。
(5)設備臺賬要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6)設備臺賬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與現場實物相符。
(7)設備臺賬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更新,準確記錄設備變更情況。
4、附件
(1)設備編號原則
(2)設備臺賬匯總表
(3)主要設備登記卡
臺賬管理制度4
為了從制度上保證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的落實,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推動教育和諧持續健康發展,我校特制定學校安全臺帳管理制度。其意義在于摸清“家底”、分類管理、明確責任、及時整治。
一、查清隱患,建立臺帳,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明確責任,分類管理,做到職責明、考核嚴
三、齊抓共管,大力整治,做到力度大、效果好
四、完善制度,注重防范,做到機制好,有創新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管理方針政策,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總結安全管理經驗教訓,促進安全工作,使安全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上級的`有關要求,現將安全管理臺帳工作規定如下: 一、規范臺賬內容
(一)法規文件:有關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黨委政府、教育行政、安全管理等有關部門下發的各類安全工作文件。
(二)組織領導: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安全組織管理網絡、工作職責等。
(三)管理制度:幼兒園基本情況、最新修訂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各類安全應急預案等。
(四)安全管理:年度各類安全工作責任書、安全工作學期和年度計劃、總結,各類有關安全工作的會議紀要,幼兒園隱患排查整改、綜合治理等安全工作報表等。
(五)安全教育:開展各類安全教育、組織師生參加各種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的文字、圖片、影像資料等。
(六)檢查整改:各類安全工作檢查記錄,幼兒園安全日巡查記錄,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記錄,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跟蹤督查情況記錄等。
(七)預案演練: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火災、防地震、防盜竊、防詐騙、大型集體活動等應急預案組織演練情況記載(文字、圖片、影像資料)等。
(八)事故案例:相關安全事故及處理情況的記載,對各類事故的反思總結等。
(九)安全考核:各類安全考核的組織實施及結果等。
(十)經費投入:安全設施設備、宣傳教育活動等經費投入情況記載。
二、嚴格臺帳管理
(一)上述1—3項臺帳為長期使用,4—10項臺帳為分年度歸檔,隨時備查。
(二)高度重視建立安全管理臺帳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及時收集、歸檔相關資料。
(三)臺帳資料要求全面完整,圖文并茂,按上述條目逐項分類整理歸檔。
臺賬管理制度5
臺賬管理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其重要性體現在:
1.提升決策質量:準確的臺賬數據為管理層提供決策依據,減少因信息不全或錯誤導致的.決策失誤。
2.增強內部控制:通過規范化的臺賬管理,強化內部流程監控,預防舞弊行為,維護企業利益。
3.優化資源配置:有效管理臺賬能幫助企業合理調配資源,提高運營效率。
4.滿足法規要求:符合會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確保企業在合規的前提下運營。
臺賬管理制度6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管理方針政策,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總結安全管理經驗教訓,促進安全工作,使安全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上級的.有關要求,現將安全管理臺帳工作規定如下:
一、規范臺賬內容
(一)法規文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黨委、政府、教育行政、安全管理等有關部門下發的各類安全工作文件。
(二)組織領導: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安全組織管理網絡、工作職責等。
(三)管理制度:學校基本情況、最新修訂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各類安全應急預案等。
(四)安全管理:年度各類安全工作責任書、安全工作學期和年度計劃、總結,各類有關安全工作的會議紀要,學校綜治安全工作月報表等。
(五)安全教育:開展各類安全教育、組織師生參加各種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的文字、圖片、影像資料等。
(六)檢查整改:各類安全工作檢查記錄,學校安全重點部位日巡查記錄,學校安全重點部位周檢查記錄,安全隱患排查情況記錄,安全隱患整改、跟蹤督查情況記載等。
(七)預案演練: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火災、防地震、大型集體活動等應急預案組織演練情況記載(文字、圖片、影像資料)等。
(八)事故案例:相關安全事故及處理情況的記載,對各類事故的反思總結等。
(九)安全考核:各類安全考核的組織實施及結果等。
(十)經費投入:安全設施設備、宣傳教育活動等經費投入情況記載。
二、嚴格臺帳管理
(一)上述1—3項臺帳為長期使用,4—9項臺帳為分年度歸檔,隨時備查。
(二)高度重視建立安全管理臺帳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學校有關部門和人員要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三)臺帳資料要求全面完整,圖文并茂,按上述條目逐項分類整理歸檔。
臺賬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使安全管理臺賬管理規范化、標準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班組。
3.內容與要求
3.1.安全會議臺帳
3.1.1.安全會議臺帳應設有會議名稱、會議時間、會議地點、召集單位和主持人、與會單位和人數、處理結果等欄目。
3.1.2.公司安全會議臺帳主要應填寫公司年度安全工作會議、季度安全例會及專題安全會議。
3.1.3.各單位安全會議臺帳主要應填寫每月安全例會及專題安全會,尤其對上級安全生產文件的傳達、學習、貫徹情況要詳細填寫。另外,要有相應的安全會議記錄,必須有參加人員的簽名。
3.2.安全組織臺帳
安全組織臺帳實行分級管理
3.2.1.公司安全組織臺帳:公司各部門的安全組織網絡,安全監督部門組成成員填入臺帳內。
3.2.2.部門安全組織臺帳:填寫本部門主管領導、安監部門及班組安全員的安全網絡成員。
3.3.安全教育臺帳
安全教育臺帳實行分級管理,按照“安全教育管理臺帳”的要求執行
3.3.1.公司安全教育臺帳中應填寫以下內容:公司領導和管理人員安全教育情況,公司安全 監督管理人員受教育情況;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情況;特殊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
3.3.2.各單位安全教育臺帳中應填寫以下內容:本單位領導和職工安全培訓情況;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情況;日常安全教育及分包隊伍的安全教育情況等。
3.3.3.安全教育臺帳至少應設安全教育內容、授教者姓名、授課地點、教育時間、考試成績、受教人簽名及授課人姓名等欄目。
3.4.安全檢查臺帳
3.4.1.安全檢查臺帳至少應設檢查類別、檢查時間、受檢部門、檢查情況、隱患情況、隱患整改日期、隱患完成日期、檢查人簽字、復查情況等。
3.4.2.各單位的安全檢查內容包括:月安全檢查、重點部位安全檢查、節前安全檢查及不定期安全檢查等。
3.4.3.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不安全因素和問題、整改要求及復查情況均應按要求如實填寫。
3.5.隱患治理臺帳
3.5.1.根據《事故隱患管理制度》按照事故隱患分級管理的原則,事故隱患治理臺帳按公司、各單位實行分級管理。
3.5.2.凡發生在所在單位的隱患,不論級別、不論資金來源,均應在隱患治理臺帳中填寫。
3.5.3.隱患治理臺帳至少應設隱患所在單位、存在部位、計劃費用、實際費用、資金來源、計劃治理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及隱患治理后的評估情況。
3.6.事故臺帳
3.6.1.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規定,事故實行歸口和分級管理。
3.6.2.公司、各部門的各級事故歸口單位應建立相應的事故臺帳,記錄所發生的各類事故(包括:火災、爆炸、設備、生產、交通、人身和其它事故)
3.6.3.事故臺帳至少應設事故發生所在部門、發生日期、發生地點、事故類別、發生概況、“四不放過”執行情況等。人身事故要將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工齡、事故概況等填入事故發生概況欄中。
3.6.4.凡發生在各單位的事故,不論事故大小、不論事故種類,均應填入本單位的事故臺帳內。
3.7.安全生產獎勵臺帳
3.7.1.安全生產獎勵的范圍: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開展安全活動的優勝者;對防止和避免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事故發生后,積極組織或參加搶救,對減少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有顯著成績者;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方面,提出切合實際、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議者。
3.7.2.安全生產獎勵臺帳至少應設被考核部門和個人、獎勵內容、獎勵情況、獎勵依據等。
3.8.安全生產處罰臺帳
3.8.1.安全生產處罰臺帳應記錄以下內容:對發生事故的單位、事故責任人員、對“三違” 人員的處罰、對分包單位違章違紀的處罰。
3.8.2.安全生產處罰臺帳至少應設被處罰單位和人員、處罰內容、處罰情況、處罰依據等
3.9、安全活動臺帳
3.9.1.安全活動臺帳應記錄以下內容:組織開展上級及公司的系列安全活動以及各單位組織 開展的各種安全活動。
3.9.2.安全活動臺帳至少應設活動內容、開展時間、組織單位、參加人數等
3.10.特殊作業人員臺帳
特殊作業人員臺帳記錄特殊作業人員(電焊、火焊、起重、探傷、電工、司機等)的名單及 復印證件。
3.11.各部門除建立以上十種臺帳外,應根據自己具體部門特點增加相應的臺帳。
臺賬管理制度8
1.提高效率:規范化的臺賬管理可以減少信息查找的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2.保證合規:符合會計準則和法規要求,防止財務造假,降低法律風險。
3.支持決策:準確的數據為管理層提供決策依據,促進企業發展戰略的'制定。
4.風險防范:通過實時更新的臺賬,及時發現潛在問題,如庫存積壓、資金流緊張等,提前采取應對措施。
5.提升透明度:公開透明的臺賬有助于建立內外部信任,提升企業形象。
臺賬管理制度9
臺賬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
1.提升透明度:通過規范化的臺賬管理,增強業務活動的.透明度,提升內外部信任度。
2.防范風險:及時發現和糾正錯誤,防止財務欺詐和操作失誤,降低企業風險。
3.支持決策:為管理層提供準確、全面的數據支持,助力戰略和戰術決策。
4.保障合規:確保企業在法規框架內運作,避免因違規而引發的法律糾紛。
5.促進發展:通過對歷史數據的分析,企業可以洞察趨勢,制定長遠發展規劃。
臺賬管理制度10
車輛進出管理制度臺賬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安全保障:通過對車輛的嚴格管理,降低盜竊、破壞等風險,保護企業財產。
2.交通秩序:避免內部道路擁堵,提高交通效率,保障人員出行安全。
3.資源優化:合理分配停車空間,減少無序停放導致的資源浪費。
4.法規合規:符合國家和地方關于車輛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規避法律風險。
5.應急響應:在緊急情況下,能快速有效地疏散車輛,保障人員安全。
臺賬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工作,完善安全生產臺帳的標準化、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局及下屬各安全生產責任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臺帳。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記錄、安全事故記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安全管理文件匯編、其它共八類。具體要求為:
(一)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臺賬
按要求填寫會議時間、地點、會議名稱、參加人員、主持人、記錄人等內容,做好到會人員的簽到記錄,摘錄記錄會議主要內容。
(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記錄臺帳
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如實填寫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人員、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檢查發現的問題、處理意見、限期整改時間,并讓受檢單位責任人簽字
(三)安全事故記錄臺帳
按照有關的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記錄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經過(包括傷亡和損失、接到報告時間和上報時間及采取的措施等應報告的內容),并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填寫事故處理意見。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臺帳,包括與上級或下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及與安全生產責任制有關的其他材料。
(五)安全生產制度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機構設置、事故應急預案、崗位責任、操作規程等材料。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臺帳
按要求記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的名稱、時間、地點、對象、人數、教育培訓的相關內容情況。
(七)安全管理文件匯編臺帳
包括本單位下發和接收上級各有關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記錄文件的標題、收發文號及收發文時間。
(八)其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類臺帳。
第三條臺帳要求書寫規范、字跡清晰、保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現象發生,嚴禁弄虛作假。
第四條臺帳的歸檔要及時,局各責任科室,在每次安全生產活動(如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檢查活動等)結束后3天內,必須將有關的臺帳整理好,報局專職臺帳管理員處歸檔。
第五條各單位需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臺帳的記錄、收集和整理,如人員工作調動,要認真做好臺帳的交接清點工作,臺帳資料應按年度妥善歸檔保管。
第六條本制度自文件下發之日起施行,局各科室及下屬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臺帳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執行本制度。若因臺帳整理不完整、歸檔不及時,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相關責任科室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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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食品經營者必須建立健全并嚴格實施食品購銷臺賬制度,食品從哪里來,什么時間銷往哪里,要認真登記入賬,所記載的內容應真實準確。
第二條 購進和倉儲臺賬應當按照食品品種記載以下內容:食品名稱、數量、規格、生產廠家、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地、供貨單位、進貨時間等,為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提供可追溯依據。
第三條 銷售臺賬應當記載銷售的食品名稱、時間、數量、規格、食品流向等,記載不合格食品的.處理內容。
第四條 凡經營食品的業戶,在進貨時必須向供貨商或生產廠家索要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檢驗檢疫證明、發貨票等相關證明材料。重要食品要將相關證明資料送交轄區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存檔備案。
第五條 在采購保健食品、進口保健品、新資源食品時,同時索取衛生許可批件。
第六條 在采購鮮(凍)肉類時,應當索取畜產品檢驗、檢疫證明,或者查看胴體上是否加蓋有效的驗訖印章,采購進口鮮肉類及其制品時,應索取出入境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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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房管理制度臺賬表格的重要性體現在:
1.提高效率:通過系統化管理,可以快速定位問題,減少故障排查時間,提高運維效率。
2.保障安全:確保設備安全運行,保護企業數據資產,避免因系統故障導致的業務中斷。
3.規避風險:有效追蹤設備老化、軟件過期等問題,提前規劃升級和替換,降低潛在風險。
4.符合法規:滿足行業標準和法規要求,如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等。
5.節約成本:通過資源監控,合理調配資源,避免浪費,降低運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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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物業消防臺賬,確保物業區域內消防安全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2.消防臺賬內容
2.1消防設施臺賬
記錄物業區域內消防設施的數量、類型、安裝位置、檢測日期、維保單位、維修記錄等。
2.2防火巡查臺賬
記錄物業巡查人員每日對物業區域的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包括巡查時間、巡查范圍、發現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2.3消防安全培訓臺賬
記錄物業服務企業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活動,包括培訓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
2.4消防演習臺賬
記錄物業服務企業組織的消防演習活動,包括演習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演習內容、評估結果等。
2.5動火動焊作業臺賬
記錄物業區域內動火動焊作業的情況,包括作業時間、地點、作業內容、作業人員、審批手續、安全措施等。
2.6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臺賬
記錄物業區域內易燃易爆物品的種類、數量、存放地點、管理人員、領用情況等。
2.7消防違法行為查處臺賬
記錄物業服務企業對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查處情況,包括違法時間、地點、違法事實、處理結果等。
3.消防臺賬的管理
3.1物業服務企業應設立專門的消防臺賬檔案室,安排專人負責消防臺賬的建立、維護和管理。
3.2各類消防臺賬應按照規定格式填寫,并使用專用檔案盒存放,注意防潮、防鼠、防火。
3.3物業服務企業應定期對消防臺賬進行檢查,確保臺賬記錄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3.4消防臺賬不得隨意修改、刪除,如需修改或刪除,應注明原因,并由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3.5消防臺賬的查閱、借閱應進行登記,注明查閱、借閱人、時間、歸還時間等內容。
4.消防臺賬的.歸檔與銷毀
4.1消防臺賬實行定期歸檔制度,每年進行一次歸檔,并將上年度的臺賬移交給專門的檔案管理部門。
4.2銷毀消防臺賬應進行審批,填寫銷毀登記表,由物業服務企業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
4.3銷毀消防臺賬時應注意保密,采用粉碎、燒毀等安全方式,防止泄密。
5.獎懲機制
5.1對認真執行本制度,在消防臺賬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物業服務企業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5.2對違反本制度,造成消防臺賬損毀、丟失、泄密的部門和個人,物業服務企業應進行通報批評,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6.附則
6.1本制度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制定、修訂和解釋。
6.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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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治理.規范公司的投資行為,提高投資決策的科學性,防范投資風險,促進公司及投資業務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投資,是指運用公司所管理的資產對外進行的股權投資及其他類型的投資行為。
第三條投資管理制度體系是指公司為了防范和化解風險,保護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保證經營活動合法合規和有效開展,在充分考慮外部環境的基礎上,通過制定和實施一系列組織機制、管理辦法、操作程序與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統。投資管理制度體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中有關投資管理的內容及公司關于投資管理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參與投資管理業務相關的部門和人員。
第五條公司投資管理業務采用集中領導、科學決策、分級管理、及時反饋的投資管理模式。
第2章投資管理制度的目標和原則
第六條投資管理制度的總體目標:
(一)保證公司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則,形成守法經營、規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風格。
(二)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和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實現公司的持續、穩定和健康發展。
第七條公司投資管理應遵循的原則:
(一)健全性原則。投資管理須覆蓋公司投資相關的各部門和各級崗位,并滲透到投資業務的全過程,涵蓋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經營環節。
(二)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適用的投資決策流程,并適時調整和不斷完善,維護投資決策的有效執行。
(三)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以合理的投資管理成本實現最大的投資產出。
第三章投資范圍
第八條投資主要分為對外投資和對內投資兩部分,對內、對外投資合稱“投資項目”。“對內投資”主要是指公司為擴大現有的生產規模或調整產業結構、進行技改擴建、研發投入、固定資產投資或新建項目投資,利用自有資金、借款或追加流動資金等投資活動。“對外投資”主要指公司以現金、實物資產、無形資產等公司可支配的資源,通過合作、聯營、兼并或購買股權債券,包括收購、出售資產等方式向其他企業進行的為獲取長期效益的投資活動。對外投資按投資期限可分為金融類投資和非金融類投資。金融類投資又稱為證券投資,包括購買股票、證券、投資基金、期貨、企業債券、金融債券及特種債券等。對外非金融類投資主要指股權投資、房地產性投資、項目合作投資,包括資產抵押、借款、擔保等。
綜上所述投資項目主要分為以下七類:
1.證券投資
2.股權投資
3.新建項目投資
4.兼并收購
5.房地產性投資
6.固定資產投資
7.研發投資
第四章投資管理機構及職責權限
第九條公司董事會是公司重大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的最高投資決策機構,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利益,擁有最終投資決策審批權限。在《公司章程》的規定和股東大會的授權范圍內負責公司發展目標和重大投資活動的決策,對股東大會負責。
第十條董事會就以下事項行使職權:
1.決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年度投資項目計劃》。
2.決定公司投資管理機構的設置。
3.審批公司的投資決策授權額度。
4.有權任免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所有成員。
5.決定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報酬和獎懲事項。
第十一條投資決策委員會是公司對投資項目及投資方案進行評審與決策的常設機構,根據董事會的授權,負責公司投資業務的決策,以及投資策略、投資政策的確定等。
第十二條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定,應當包含法律、財務方面的專業人士,可以聘請公司外人士參與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可以根據項目進行調整。
第十三條投資決策委員會應當選舉一名成員擔任主任委員,負責會議的召集和主持。投資決策委員會主任委員應當是本公司員工。
第十四條投資決策委員會就以下事項行使職權:
1.決定報請董事會審議的投資項目。
2.制定投資方案。
3.決定項目投資經理的人選。
4.對公司的重要投資項目進行評審。
5.根據董事會的授權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五條投資決策委員會以會議表決方式進行決策,因故未能參加現場會議的委員,可以通過電話會議、視頻會議等方式參加。投資決策委員會議在全體委員出席(有書面全權委托人代為出席亦為出席)的情況下方為有效,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議應取得半數以上成員通過。
第十六條公司董事會對于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議可以行使否決權,但否決權的行使應當取得董事會四分之三以上成員的同意。
第五章投資計劃管理
第十七條公司的各項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等活動應提前編制年度投資建議計劃,按照批準的年度投資計劃組織建設和經營,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保證投資計劃的落實和完成。
第十八條投資建議計劃的編制應堅持依據規劃、圍繞中心、統籌兼顧、科學安排、重點突出、實事求是、注重效益的原則。
第十九條投資建議計劃的編制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階段的勘測、設計、科研、咨詢、管理等費用。
第二十條建設期項目的建議計劃應按照國家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簽訂的承包合同、施工進度總體安排,結合工程建設實際情況編報。
第二十一條運行期項目的建議計劃應按照公司批準的項目任務書編報。申報項目任務書的材料應達到初步設計深度(基建)和可行性研究深度(科研及咨詢服務項目)。
第二十二條編制的公司年度投資計劃經公司班子會研究批準后,納入公司年度財務預算管理。
第二十三條公司各相關部門根據批準下達的年度投資計劃,按職責分工確定的業務范圍,細化本部門業務相應投資計劃,編制季度、月度投資計劃,認真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投資計劃下達后一般不予調整。確需調整的,報公司領導班子批準。投資調整計劃一經批準,應嚴格按照投資調整計劃執行。涉及合同變更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第六章投資項目管理
第二十五條投資項目經公司董事會批準立項后,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采用項目經理制,成立項目公司,及時制定項目開發和經營計劃書。
第二十六條各項目在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及辦理完相關法定手續成為獨立法人進入正常運作后,屬公司全資項目或控股項目,納入公司全資及控股企業的統一管理;屬二級企業投資的項目,由二級企業進行管理。同時接受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統一協調和指導性管理。協調及指導性管理的內容包括:合并會計報表,財務監督控制;年度經濟責任目標的落實、檢查和考核;企業管理考評;經營班子的.任免;例行或專項審計等。
第二十七條凡公司持股及合作開發項目未列入會計報表合并的,應通過委派業務人員以投資者或股東身份積極參與合作和開展工作,并通過被投資企業的董事會及股東會貫徹公司意圖,掌握了解被投資企業經營情況,維護公司權益;委派的業務人員應于每季度(最長不超過半年)向公司遞交被投資企業資產及經營情況的書面報告,年度應隨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相關資料。因故無委派人員的,由公司投資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進行必要的跟蹤管理。
第二十八條項目開發經營采用公司獨資、公司控股及參股合作等經營方式,組織形式采用有限責任公司,基礎設施領域為有限責任的項目公司,并由其承擔經營責任。編制開發經營計劃書時應就具體開發項目的經營方式和組織性質,提出相應的經營管理方案。
第七章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
第二十九條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是指在投資項目實施完成和項目審計完成后,對項目實施效果進行綜合評價,總結項目的經驗和教訓,為投資考核提供依據。
第三十條投資后評價主要內容:
1.投資目標達成評價。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收集并提供投資項目相關數據,投資管理部門通過對項目投資目標、投資規劃、投資回收期、投資回報率、預期投資效果等數據進行測算,與項目投資目標對比,以分析項目是否達到預期的投資目標和戰略目標,找出與投資目標的差距和原因。
2.投資效益評價。對投資項目實際取得的投資效益進行評價和總結。
3.投資過程管理評價。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管理、控制、執行情況進行評價。
4.公司投資管理部門匯總項目相關資料,編寫投資項目后評價報告,并將報告存檔備查。
第八章投資考核及損失責任追究
第三十一條公司實行投資考核及投資損失責任追究制,在投資項目完成驗收后和評價后,根據投資評價結果及審計意見由公司各歸口管理部門對投資項目效果進行考核并確定考核意見,上報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批。
第三十二條項目后評價報告、項目責任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審計報告是考核和界定項目相關責任人及其責任的依據,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根據項目實施效果情況對相關人員進行獎勵和處罰。
第三十三條對完全達到或超過預定目標的投資項目,根據項目責任書相關內容,由項目負責人提出申請,公司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并上報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通過后給予相應的獎勵和表揚。
第三十四條對未達到預期目標或因各種原因造成投資損失的,根據相關驗收和評價結果由公司相應歸口管理部門提出處罰措施和方案,對其追究責任。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對處罰方案進行批準,公司審計部負責監督處罰方案和措施的落實。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所稱的投資損失是指投資在項目尚未實施或在項目尚未竣工時即已流失,項目竣工驗收后無法實現達綱或達綱后營運效果差、與批復文件、可研等投資目標差距大,以及投資回報無望、投資完全失敗等。
第三十六條由于下列行為之一造成投資損失的也視為投資損失:
1.在投資項目建議書中提供情況嚴重失真或違規立項。
2.在投資項目可研報告、初步設計或實施方案中弄虛作假、隱瞞、篡改相關部門或專家評估意見。
3.投資項目未經審批程序違規報批。
4.投資項目違背集團規定越權批準或擅自啟動項目實施。
5.項目實施時嚴重背離進度計劃和資金預算越權操作。
6.項目實施時不執行監控規定或監督失控。
7.項目竣工后不執行驗收規定的。
8.項目營運后不執行評估規定或在評估時隱瞞、謊報、虛報營運效果的。
9.其他造成投資損失的行為。
第三十七條投資損失責任人是指因違反國家相關法規或公司投資管理制度相關規定,造成投資損失的行為人或以合法手段達到以非法目的的行為人,以及因嚴重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投資項目損失的人。
第三十八條凡由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或董事會決策造成重大投資損失的,在決策中起作用的每一位成員均應按照規定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九條對于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并觸犯法律的,按有關規定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章投資項目工作流程及實施細則
一、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四十條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本公司的戰略方針和長遠規劃為依據,綜合考慮產業的主導方向及產業間的結構平衡,以實現投資組合的最優化。
第四十一條各投資項目的選擇均應經過充分調查研究,并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項目分析內容包括:1.市場狀況分析;2.投資回報率;3.投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4.投資流動性;5.投資占用時間;6.投資管理難度;7.稅收優惠條件;8.對實際資產和經營控制的能力;9.投資的預期成本;10.投資項目的籌資能力;11.投資的外部環境及社會法律約束。
凡合作投資項目在人事、資金、技術、管理、生產、銷售、原料等方面無控制權的,原則上不予考慮。
二、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四十二條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副總經理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總經理審批,報董事會備案;500萬元以上項目,由董事會審批。
第四十三條凡投資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均列為重大投資項目,應由公司投資部在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副總經理審核后按項目審批權限呈送總經理或董事會,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四十四條總經理對重大項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模、時機等因素均應進行全面審核。必要時,可指派專人對項目再次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論證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
經充分論證后,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予以確立。
第四十五條投資項目確立后,凡確定為公司直接實施的項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凡確定為二級單位實施的項目,由該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其他任何人未經授權所簽定之合同,均視無效。
第四十六條
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七條各投資項目的業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閣,項目負責人還應與本公司或二級單位簽定經濟責任合同書,明確責、權、利的劃分,并按本公司資金有償占有制度確定完整的經濟指標和合理的利潤基數與比例。
三、項目的論證與評審
第四十八條項目論證是指對獲準立項的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編可行性研究報告(下稱可研報告)。可研報告主要內容有: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項目概況、項目內容、技術分析、市場分析、資金分析(含籌資和還資)、效益分析、風險分析、專家評估、研究結論等基本內容。
第四十九條項目論證及可研報告的編寫工作由公司的項目部門組織,由公司的管理部門進行指導和監督。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設計咨詢單位編制;重大項目及境外項目原則上應當以招標方式選擇工程設計咨詢單位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產權(股權)收購及長期股權投資項目由項目單位組織編制投資分析報告。重大項目可委托專業機構編制投資分析報告。
第五十條全面開展項目盡職調查,涉及收購類項目應組織有關人員對目標公司開展盡職調查等工作,必要時可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開展盡職調查并提交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
第五十一條組織開展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投資項目涉及定價的,應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聘請具備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開展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等工作,資產評估結果及定價由公司董事會審核確認,并填寫交易價格確認書。
第五十二條組織專家科學論證,公司投資管理部門負責投資項目論證工作,必要時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單位或專業中介機構組織論證。項目論證組織單位與可研報告編制單位不得為同一機構。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應組織專家論證,參加論證的外部專家(不含關聯方)應占三分之二以上。經論證的投資項目,應形成專家論證意見,并附專家發言記錄。
第五十三條在投資項目論證完成后,提交公司投資管理部門,由受理的投資管理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完成項目評審。
第五十四條論證評審主要依據:
1.投資項目是否與公司戰略發展相符。
2.投資項目是否與國家政策、產業政策、地方政策矛盾。
3.投資項目的風險評估是否合理。
4.投資項目的經濟測算是否科學。
5.經營期限是否與公司發展定位及市場周期相符。
6.投資總規模是否能保證規劃的經營規模、投資收益回收的設定是否與公司現有的投資總體規劃相符。
第五十五條項目論證評審結束后,由受理部門綜合各部門意見后形成最終評審意見。項目評審通過的,由受理部門將評審意見附上可研報告提交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評審未通過的項目,經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批后,由受理部門直接回復并說明評審未通過理由。
四、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第五十六條各投資項目應根據形式的不同,具體落實組織實施工作:
1.屬于公司全資項目,由公司領導層委派項目負責人及組織業務班子,進行項目的實施工作,設立項目公司,制定員工責任制、生產經營計劃、企業發展戰略以及具體的運作措施等。同時認真執行本公司有關投資管理、資金有償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規定,建立和健全項目財務管理制度。財務主管由公司總部委派,對本公司負責,并接受本公司的財務檢查,同時每月應以報表形式將本月經營運作情況上報公司。
2.屬于投資項目控股的,按全資投資項目進行組織實施;非控股的,則本著加快資金回收的原則,委派業務人員積極參與合作,展開工作,并通過董事會施加公司意圖和監控其經營管理,確保利益如期回收。
五、項目的變更與結束
第五十七條投資項目的變更,包括發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模擴大或縮小、后續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公司審批核準。
第五十八條投資項目變更,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總部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五十九條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后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卸任或離職,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違者,所造成之后果,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六十條投資項目的中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并以書面報告公司。屬全資及控股項目,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屬持股或合作項目由戰略投資部負責匯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如有待解決的問題,項目負責人必須負責徹底解決,不得久拖推諉。
第十章附則
第六十一條本制度于頒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項按本公司有關制度執行和辦理。
第六十二條本暫行規定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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