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維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為公司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提供資金保障,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文件要求,決定對公司在建項目試行安全生產措施費用單列的制度;
二、安全施工措施費
為了確保施工安全生產必要投入而單獨設立的專項費用。安全生產措施費專用于保障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安全生產措施費暫按工程造價的1%計取列入項目成本,統一由公司管理。安全生產施措施費的使用必須立項,原則上由公司具體掌握。工程項目開工初期,項目部必須按照輕、重、緩、急和實用的原則制定出安全生產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費的支出計劃,報所屬承包部審核,再經公司綜合管理部復審,送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安排資金支付,所列費用方可計入安全生產措施費。各種安全技術設備,由各承包部安排專業人員購買、驗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業環境和機械設備的安全狀況等。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根據勞動部、全國總工會發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制訂,其包括的范圍如下:
1.安全資料的編印、安全施工標志的購置及宣傳欄的'設置(包括報刊、宣傳書籍、標語的購置)費用;
2.安全培訓及教育費用;
3.“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的費用;
4.施工安全用電的費用,包括:標準化電箱、電器保護裝置、電源線路的敷設、外電防護措施等;
5.起重機、塔吊等起重設備(含井架、龍門架)及外用電梯的安全防護設施(含警示標志)費用及卸料平臺的臨邊防護、層間安全門、防護棚等設施費用;
6.施工機具防護棚及其圍欄的安全保護設施費用;
7.水上、水下作業的救生設備、器材及臨邊防護、警示設施費用;
8.搶險應急措施;
9.交通疏導、警示設施費用;
10.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費用;
11.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的購置費用;
12.按國家、施工所在省、市規定的其它安全生產措施所涉及的費用。
上述費用中,1、2、7、8、10項由公司專項列支,其他由項目部列支并按季統計上報。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對于中標工程,中標合同中有相關單列約定的,項目部應嚴格按照相關約定執行,中標合同中安全生產措施費未進行約定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按照當地地方政府參考費率標準采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計取;
五、公司、承包部、項目部有關負責人要做好此項專用資金提取、使用的監督檢查,此項將作為公司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六、對不按規定使用措施費或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項目部,公司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分處罰,發生傷亡事故,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應首先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提升機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內部提升設備的安全運行,提高生產效率,降低事故風險,維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設備資產。該制度涵蓋了設備的購置、安裝、使用、維護、檢驗、報廢等全過程,并涉及人員培訓、責任分工、應急處理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 設備管理:明確提升機的選購標準,規定設備的安裝、調試和驗收流程。
2. 操作規程: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規定操作員的資質要求和操作行為規范。
3. 維護保養:設定定期維護保養計劃,規定故障處理和設備檢修程序。
4. 安全規程:強調安全操作的重要性,設立應急預案,規定事故報告和處理機制。
5. 培訓教育:規定員工的.培訓內容、頻次和考核標準,提升安全意識。
6. 責任制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責任和權利。
7. 監督檢查:設立定期檢查機制,對提升機的運行狀態進行監控。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本公司為了加強生產管理,有效地運用物料、人力,設備并使之在時間上、數量上適當地協作,以便提高生產效率和質量,并達到降低成本,互惠雙贏的目的,特制訂以下規定:
一、聽從領導,聽從安排,工作樂觀主動,不挑揀,不講價錢,工作期間不帶心情,團結互助,不講不利生產的話,不做不利于生產的事,統一行動規劃,按時生產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
二、保守公司機密,對私自泄露機密者賜予開除并扣發工資。
三、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提前請假,并仔細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組長批,兩天(含兩天)以上有車間主管批,并報陳生(生產總負責人),否則視為曠工。每曠工一天罰三天正班工資,每遲到1—5分鐘罰款5元、5—20分鐘罰款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四、仔細做好對玻璃的驗收工作,清洗過程中如發覺不合格產品不予印刷,如將不合格產品印刷,造成次品按本班破裂處理。仔細檢查玻璃面上是否有灰塵,膠布、水珠等污染物,如有要準時清理完畢后方可印刷。
五、上班前仔細檢查生產設備(如:印刷機、網板等)并定期保養,確保安全生產,如發覺故障準時排解,如因不檢修或人為緣由造成事故者,責任人及車間照價賠償。
六、印刷油墨必需提前調試好,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調配確保印刷質量,對于新進的.每一批油墨,先試驗沒有問題后再印刷。假如印刷消失問題由調墨人負全責。
七、印刷時仔細檢查質量,操作按程序,如發覺特別馬上停下并檢查緣由,不能擴大損失,對于印壞的玻璃準時處理,如不嚴格把關造成的損失,該班擔當原料費用。
八、沖網時必需沖刷潔凈,由組長負責并記錄,如因網不凈造成損失者由沖網人負責。在領網或交送網過程中,因抬網不慎造成網版損毀的,由抬網人負全責,罰款100元。
九、下班后照實填寫報表,如虛報一塊扣2塊,搞好本車間及衛生區衛生,如發覺衛生臟、亂、差罰款10元。
十、生產區禁止吸煙,對辱罵他人、打架、斗毆者一律賜予開除。
十一、加強本班技能或學問學習,增加上進心,堅持做好每天班前及班后會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建設的發展,高層建設如雨后春筍般在城市中矗立,在給城市帶來繁華的同時也帶來了消防安全問題。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問題應該引起重視。
一、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特征及消防安全特點
按照《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規定,高層建筑指的是高度超過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鑒于高層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長,高空作業多、承包單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電多等特征,所以高層建設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相應具有以下特點:
1、在施工過程中,高層建筑的樓梯間、電梯井沒有安裝防火門。一旦發生火災會產生煙囪效應,火勢蔓延迅速,撲救困難。
2、施工現場的有些搭臨設施采用了木板、毛竹、塑料布等可燃材料,而且搭臨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往往影響消防安全。
3、工現場由于深基坑的開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影響了消防車道的暢通,使消防車難以靠近火場,阻礙了滅火行動。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較多,且電氣線路較雜亂,如果管理不善,就會引起電氣火災事故。
5、由于高層建筑施工中承包單位較多,民工的流動性較大,給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帶來了很大難度,火災隱患不易被及時發現。民工臨時宿舍人員也較密集,一旦發生火災,容易產生群死群傷事故。
6、施工現場使用的是臨時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壓等都不能滿足消防要求。應采取適當措施,改善消防供水條件。
二、施工組織設計是高層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頭
施工組織設計是對高層建設施工總的部署,其中應包括對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施工組織設計應重點從施工總平面布局、消防設施、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等幾個方面來考慮消防安全問題:
1、施工總平面布局
施工總平面布局應有合理的功能分區,各種建、構筑物及臨時設施之間應有適當的防火間距。施工現場一般應有環形消防車道,盡端式道路應設回車場。消防車道的寬度、凈高和路面承載力應能滿足大型消防車的要求。
2、消防設施的'配備
高層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輸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設施兼作消防設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準備兩臺(一用一備)兼作消防水泵,應保證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揚程;施工輸水立管可兼作消防豎管,管徑不應小于100毫米;高層建筑周圍應設一定數量的室外臨時消火栓,每個樓層應設室內臨時消火栓、水帶和水槍。在高層建筑施工現場重點部位應配備一定數量的移動滅火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機構、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高層建筑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建立防火領導小組,成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消防演習。施工現場應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并組織相關人員學習,以使各承包單位和各作業工種有章可循,從而落實防火工作。對于各種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應加強督促和檢查。
三、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火災易發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火災易發場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場所、電氣焊割場所、油漆作業場所、木料堆場、用電場所及民工臨時宿舍等。
1、木料堆場及木材加工場所
木料堆場應分組分垛堆放,組與組之間應設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場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刨花、鋸末等易燃物品應及時清掃,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2、電氣焊割場所
操作工應該持證上崗,焊割前應該向保衛部門申請用火證后方可作業;焊割作業前應清除或隔離周圍的可燃物;焊割作業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對裝過易燃、可燃液體和氣體及化學危險品的容器,焊割前應徹底清除。
3、油漆作業場所
油漆作業場所嚴禁煙火;漆料應設專門倉庫存放,油漆車間與漆料倉庫應分開;漆料倉庫宜遠離臨時宿舍和有明火的場所。
4、用電場所
電器設備的使用不應超過線路的安全負荷,并應裝有保險裝置;應對電器設備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檢查是否有短路、發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并及時處理;當電線穿過墻壁、地板等物體時,應加瓷套管予以隔離;電器設備在使用完畢后應切斷電源。
5、民工臨時宿舍
民工臨時宿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使用電爐和亂接電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屬盤內,并與可燃物保持一定距離,不應使用可燃物體作燈罩。
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它不僅需要管理層的高度重視、安全部門的督促檢查,還需要每一位參加施工人員防火意識的增強。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第二章鑰匙的使用與管理
1、前臺收銀負責酒店各處鑰匙的管理
2、將酒店所有的鑰匙按房間號碼編號,貼上膠紙
3、制作鑰匙登記表
4、將鑰匙保存在保險箱內
5、收銀員要掌握各部門交取鑰匙員工的.簽名模式
6、當員工交、取鑰匙時要在鑰匙登記表上登記交、取鑰匙的時間、部門、用途、簽名,并核對簽名模式
7、收銀員應及時督促各部門交回鑰匙
8、“自動開倉”的鑰匙的領取,需有當值大堂副理,當值保安人員(領班級以上),用貨部門人員(主管級以上)共同簽名領取該倉庫鑰匙。
第三章收銀員崗位安全操作規則
1、收銀員上崗前清點上一班收銀員交出的備用金、發貨票,雙方并在備用金、發貨票交接本上登記時間、簽名。
2、收銀員必須掌握識別真假幣知識。
3、收銀員在營業過程中必須保證收到真幣,收取假幣收銀員自行負責。
4、收銀員不許給住店客人之外的人換零鈔、港幣、美元。
5、前臺收銀員每天17:00時、21;00時、0:00時押金和營業款必須投款一次,西餐收銀員每天21:00時必須投款一次,余款班次結束后再投。
6、收銀員必須保證帳實相符。
7、收銀員交款時,由大堂副理和保安部領班作為見證人,按交款報告的格式填寫清楚內容(時間、班次、交款人、交款額、見證人)
8、收銀員在交款袋上注明時間、班次及交款人,早班各收銀員相互清點并在信封上簽字確認,中班交款時由西餐收銀員清點并簽名確認,晚班交款時由夜審清點并簽名確認。
9、由見證人確認裝有現鈔時,收銀員將交款袋封好后方可將交款袋投入保險柜。
10、備用金分A、B、C三個柜,A柜收銀員下班將備用金交至下一班,B柜、C柜收銀員下班前將備用金交至保險箱中。
11、收銀員下班前清點備用金,BC柜收銀員存備用金時,收銀員致電保安部、大堂副理到存取備用金地點一同填寫備用金存取登記本后,將備用金投入保險箱中,收銀員保管母鑰匙,大堂副理保管子鑰匙。
12、取備用金時,收銀員致電保安部、大堂副理在取備用金地點一同填寫取備用金登記本,保安部作為見證人,由收銀員用母鑰匙、大堂副理用子鑰匙共同將保險箱打開,根據收銀員崗位取出所需取的備用金。
13、收銀主管領班在崗時,收銀員離開崗位,由主管\領班查看收銀臺抽屜內現鈔是否存在后由收銀員鎖上抽屜方可離開收銀臺,收銀主管領班離開時自覺要求在崗收銀員查看現鈔是否存在后,鎖上抽屜方可離開收銀臺。中、晚班收銀員在收銀主管、領班不在時需用餐或去洗手間須向大堂副理請假,大堂副理查看收銀臺抽屜內現鈔是否存在后,由收銀員鎖上抽屜即可離開收銀臺。
14、信貸會計每周抽查盤點備用金及營業款一次。
第四章貴重物品遺失的處理
1、當服務員發現有貴重物品遺失酒店,服務員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或部門主管授權人員)及大堂副理做見證。
2、將物品做好登記,注明日期、名稱、數量、顏色、品牌、遺失物品客人姓名、房間號碼、入住登記時有效證件及號碼,拾者、保管人及大堂幅理簽名確認。
3、無論將遺失物品存放在保險箱內還是營業部門,客人憑住店時有效證件領取貴重物品,做好登記,注明日期,核對證件號碼,客人、大堂副理、營業部門負責保管之人及負責人簽名。
5、財務部資產會計每月對遺失貴重物品進行盤點。
6、如果遺留貴重物品超過三個月,由營業部門將遺留貴重物品上交財務部資產會計處,建立遺留貴重物品臺帳,交出部門當事人、資產會計或出納簽名(現金由出納保管,物品交資產會計保管)。
7、保管期限達到一年,客人還未領取,由財務部打申請報告,公司領導審批后,方可處理,作為公司營業外收入或員工活動之用。
第五章緊急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
1、如果系統出現故障,應及時改用手工程序。
2、利用夜審后的夜審報告,加上當日消費帳單作為結帳依據。
3、事先得到通知需短時停機時,先打印一份“房態表”報告。
4、向客人解釋說明,并對由此給客人帶來的不便向客人道歉。
5、接班時需用手工結帳報告,將當日業務分類匯總平帳。
6、由于系統出現故障漏收的消費項目,填寫減扣單,做減扣處理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鑒于目前外單位來廠施工人員較多,管理難度較大,為確保安全生產,減少事故隱患,杜絕工傷事故的發生,特對有關管理規定重申如下:
a1各施工單位在現場施工時應遵守股份公司的所有安全規章制度,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服從我公司主管部門、施工所在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的指揮。與所在車間搞好配合作業,不得私自改變作業區域和作業時間,不能無故影響我公司的正常生產。
a2每個施工單位,必須有現場安全監護人員,對危險作業場所要做出明顯的圍欄,并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a3施工現場的停、送電必須在辦理有關手續后由公司主管地段的'電工進行。施工單位不能自行在我公司主電源線上接線和拉閘停電。斷電檢修必須掛相應的警示標志,嚴禁帶電冒險作業。
a4施工動火時必須到企策部辦理動火手續,準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持動火證動火。動火證一次一開,過期作廢。
a5現場施工的電工、電焊工、司機、架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有效證件)上崗。
a6現場需接臨時線的,必須到制造部辦理臨時用電手續,并按照規定掛牌安裝、定期拆除。臨時電源必須有總開關,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保護用熔斷器必須與設備負荷匹配。
a7對以上1-6條規定,發現違章一次罰款200-1000元。對造成其它嚴重后果的另行從重處罰。
a8進入車間必須戴安全帽,不允許穿拖鞋、短褲,不允許光背上崗。違者每人次罰款50元。
a9進入公司內部嚴禁吸煙。違者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a10以上規定由安技處監督執行,對不服從管理的單位,企策部有權令其停工整頓,嚴重者驅逐出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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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本項目施工生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每月二十八日作為安全生產教育日(各隊每月開展兩次,班、組、承包人每月開展三次),其內容: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標準化作業等學習內容。
二、按照項目部三月六日簽發的.《關于成立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誰缺誰補”的原則。
三、安全檢查制度,項目部每月二十五日為安全檢查日,每月二十八日公布檢查結果,并對安全生產工作做得好的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每季度或半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內容及時間另行通知)。
四、各隊負責爆破的人員,必須持有安全技術合格證,無證上崗者罰款200元、罰隊1000元。使用火工品要嚴格按《火工品的管理辦法》執行,如發現用炸藥炸魚或作其它用途者,處理同上,出現倒賣火工產品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五、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違者罰款10元/次,罰隊50元/次;超過3米高以上的高空作業者,必須拴好安全帶,違者罰款20元/次,罰隊100元/次。
六、汽車駕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罰50元、罰隊200元;嚴禁酒后駕駛,違犯者罰款100元/次,罰隊500元。
七、機械操作必須專人專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則,熱愛本職工作,若出現故意破壞機械設備或刁難用戶等行為視情節給予嚴懲。
八、供電線路管理,項目部由***負責。各隊也要配專業電工,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罰隊100元。現場臨時管線應合理布設,特別是洞內,搞好用電安全。
九、嚴禁違章指揮,有權拒絕違章指令,對發生工傷事故或惡性安全事故,要及時匯報,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
十、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上班,違者罰款10元;嚴禁在施工時嬉戲打鬧,違者罰10元;嚴禁酒后鬧事、打架,違者罰50元;嚴禁下江洗澡,違者罰20元;嚴禁擅自撤除安全警示牌,違者罰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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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優化企業的管理體系,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第二條本制度的范圍適用于所有員工和訪問企業的人員,包括臨時性員工、外包人員和實習生等。
第三條企業應指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確定其具體職責和權限,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相關事宜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產保障
第四條確保職工人身安全和勞動條件合理,推行合理勞動制度,制度透明公開,保障職工正當權益。
第五條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制度,規范各項安全操作規程與標準。
第六條對危險化學品等特殊物質的儲存管理、使用和運輸進行規范,建立健全的應急預案,確保職工人身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
第七條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確保企業內部設施、設備、物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經過專業部門檢測合格方可使用。
第八條在崗職工需要進行合格的安全培訓,每個人都要明確自己的安全職責,遵守企業規章制度。
第九條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該建立完善的安全評估制度,不斷完善企業的安全管理。發現存在的隱患及時制定預防措施。
第十條處理職工的安全事故和危機事件應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每個事故案例的具體個案要求要進行詳細的記錄和改進。
第四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檢查人員應該擁有資質證書,并定期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
第十二條當檢查發現可能造成職工人身損害的問題時,應立即對當事人和企業相關人員提出整改建議,并進行督促跟蹤。
第五章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三條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確保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得以完整,且不斷完善,推動整個企業安全生產的不斷提升。
第十四條職工應加強安全意識培養,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并確保自己的操作不會威脅到他人的.安全。
第十五條安全生產責任人、工作人員在程序規定期間內完成檢查和整改工作,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地點視情況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應定期組織安全教育及演習,提高職工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主動修正自身存在的違法行為,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確保安全生產的不斷發展。同時,要關注最新的行業、國家法律法規等更新情況,實時做出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調整。
第十八條本制度的制定、修訂及解釋權歸企業管理層。任何管理層和職工都應及時具體執行制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規章制度。
參考法律法規
《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行政管理法》等。企業應備查上述法律法規文件及相關企業內部政策規定,作為參考山東。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學校下達的安全生產控制考核目標,為進一步加強后勤保衛處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
4、安全生產目標制定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組織各部門的作業人員,詳細講解和宣傳,使各崗位作業人員明確掌握本人在年度內的安全責任;
5、安全生產目標的年度評審工作,在年度工作考核前進行;
6、當出現重大情況,內外部條件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對目標進行修訂。
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規定
制定安全生產目標要根據國家的方針政策、學校下達的指標、結合后勤保衛處現實情況,制定一個通過全體職工努力可以實現的安全總目標。
1、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原則:
(1)明確性。方針與目標要具體明確,既有數量目標,又有形象目標。為使全體員工明確努力方向,方針與目標要重點突出,體現出本單位的特點。
(2)可行性。目標的制定應根據需要與可能綜合確定,既先進又合理,既能鼓勵員工激情,又能通過努力而實現。
(3)系統性。要充分考慮后勤保衛處各部門之間的內在聯系與分工協作的關系,使目標具有可分性又有組合性。
(4)應變性。在制定目標時,既要有相對的穩定性,又要有一定的靈活性,以達到促進安全生產的目的。
2、建立管理體系
(1)組織體系。后勤保衛處建立安全責任網絡,建立由書記、處長任至部門主管、主任的責任體系,部門設立專(兼)職安全員,從而形成自上而下專管線、群管成網的安全目標管理網絡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饋網絡。
(2)制度體系。為促進安全目標的實現,必須建立健全制度體系。要完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3、執行單位目標分解
總目標制定后,各部門要將目標進行層層分解。通過目標的展開,明確部門及個人的職責范圍,做到每個人有明確的安全工作、責任清單列表。
4、實行過程管理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既是我國的安全生產的方針,也是安全管理的原則。要求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活動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種措施保障勞動者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2)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要求安全生產的領導者和管理者明確安全與生產的辯證關系,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保證安全方針與目標的實現。
(3)堅持“專業管理和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在充分發揮專職安全人員骨干作用的'同時,調動和發揮員工的安全生產積極性,互相監督,制止“三違”,消除隱患,實現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
(4)堅持“安全工作一票否決”的原則。安全工作是衡量管理工作好壞的一項基本內容,對部門各項指標的考核,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并使其具有“否決權”。
5、年度檢查考核及評審要求
安全的檢查考核,分為日常檢查考核和最終檢查考核兩種形式。日常檢查考核是平時對照方針與目標逐項檢查評定。最終檢查考核是一年作一次總的檢查考核。日常檢查考核又質量安全管理辦公室組織執行,最終檢查考核由書記、處長主持,后勤保衛處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參加。
在年度工作總結時,應分別對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進行分析,提交文字性的材料,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本年度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的執行情況,可作為制定下年度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的重要依據。
三、安全生產目標
根據學校下達的指標,結合后勤保衛處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安全生產目標:
(1)死亡人數、重傷人數控制在0以內;
(2)不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3)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較大及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4)不發生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其他責任事故;
(5)安全生產達標率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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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前廳部安全操作細則
1、熟悉酒店客房數量、性質、前廳部所有設施的服務功能,通過對客房出租的有效控制及住房比例的合理分配,達到最高出租率,獲得最佳收入。
2、負責溝通本部門與酒店各部門的聯系。協調平衡本部門各崗位之間所出現的工作爭議。 檢查落實接待重要客人的所有細節。
3、重視對員工的培訓工作,提高其職業水準、知識程度、操作技能、應變能力,強化現代化酒店的概念。
4、督導檢查本部門的安全及消防工作。
5、按工作程序做好與相關部門的橫向聯系,并及時對部門間爭議提出界定要求。
6、制定前廳部年度工作目標和,按月做出預算及月度工作計劃。
第五章 商務中心電腦設備故障應急措施
1、商務中心肩負酒店訂房業務,電腦及各類設備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電腦部及的工作人員前來處理。
2、故障解決后商務中心應檢查各類文件及訂房記錄是否在故障前已經全部輸入電腦,否則再重新輸入。
第六章 大堂副理處理特殊情況工作守則
一、倉庫管理
在辦公時間以外的時間,總倉庫,食品倉是關閉的,如任何員工要求打開這些倉庫的門,必須向大堂副理出示足夠的證明以便查核,之后,大堂副理要通知保安主管及該員工一道到倉庫,證實員工在倉庫取出物品與申請的物品和數量一致,并留單據于總倉便于次日查核。
二、盜竊案件的處理
當客人報告遺失物品,而遺失事件被懷疑是盜竊案,其處理程序如下:
1、 通知保安部,與保安主管和被盜的`客人一同前往現場,必要時還要有相關部門的人員在場。
2、 聽取當事人及有關部門的具體情況。
3、 有禮貌的提醒客人再查找一次,看是否能找到失物,建議客人在行要里查找,然后讓保安人員再看一遍。
4、 如果在公共場所遺失,酒店將不負責任,但做為當值大堂副理,應盡力幫助客人找回失物。
三、酒店突然斷電處理
忽然斷電往往會引起恐慌,盡管酒店的應急供電系統會保證照明用電,但直至酒店恢復供電須一段時間,以下是應對斷電時程序:
1、協助工程部的負責人,保證應急供電系統的運行,萬一應急供電系統出現故障,大堂副理須安排足夠的應急燈以保證照明。
2、 協助保安部作好酒店安全保衛工作。
3、 指示總機接生應對客人。
4、 與酒店高層管理人員及報告時事態發展。
四、酒店物品損壞處理
大多數住在酒店的客人都十分友善,但不能排除客人損壞酒店物品的情況,有的客人不小心損壞酒店的設施,他們會通知管家部,但有時不會,因此,設施的損壞會由管家部或其它有關部門報告大堂副理,當值大堂副理決定是否讓客人賠償,由于酒店不希望輕易得失客人,大堂副理應視被損壞的物品的價值而定。有時,一些低值易耗口如煙灰缸,茶杯,玻璃杯等,大堂副理可考慮是否讓客人賠償,但如煙蒂燒壞地毯,傢俱損壞等,就考慮要客人賠償的金額。
1. 當大堂副理接報后,應立即到達現場,決定具體的賠償
金額。(賠償金額由有關部門按價格表提供)
2. 聯系客人,耐心地向管只解釋直到其同意為止。
3. 填妥賠償單,并由客人簽署確認。
第七章 禮賓部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一、寄存行李
1、詢問是否為住店客人,原則上非住店客人物品不予寄存,
詢問客人姓名,房號,行李件數。
2、完畢再向客人詢問行李里有無貴重物品,如有建議存在收銀處的保
險箱里,如有易碎物品請小心拿放,易爆及有異味物品拒絕寄存。
3、寄存卡上聯需行李員和客人分別簽名確認,超過兩件的行
李需用行李繩串接起來。
二、提取行李
1、向客人索取寄存卡下聯,核對無誤后將行李交給客人,請客人在下聯簽名確認。
2、將行李卡上聯及下聯訂在一起存檔,以備查詢。
三、物品轉交
1、轉交雙方必須保證一方為住店客人,如轉交給店內客人需通知接待處在電腦中作備注,寫留言于客人房間。
2、詢問轉交物品,貴重物品不予轉交,特殊情況須請示AM同意或者保存在AM的保險箱中。
3、填寫物品轉交記錄,寫清收件人及送件人的聯系方式,物品描述,放置地點,客人房號,日期,客人簽名,詢問客人需不需要出示相關證件。
4、客人來取轉交物品時,如需出示證件的,需COPY證件留底,并與物品轉交記錄附在一起,確認物品無誤后請客人簽名。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一、所有需要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提前向設備動力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架設臨時線路。
二、所有臨時線路必須由設備動力部電工按批準的日期安裝和拆除,非電工不得私自安裝、架設和使用。
三、露天使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設專人負責巡回檢查管理。
四、所有不合格的設備、機械和器具不準使用臨時線路。
五、任何部門必須在申報批準日期內使用臨時線路,逾期必須重新申報,不得以任何借口長期使用臨時線路。
六、凡違上述規定的臨時線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管安全負責人)有權通知電工停止供電;因自身安裝使用或挪用臨時線路而發生事故的部門,其后果由當事者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根據事故的程度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所有勞動安全生產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按照安全生產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重要原則,將企業各級負責人員、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上的生產、工作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應當做的事情和所承擔的責任加盡管明確規定的一項管理制度。我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認真貫徹很高行國家頒布的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二條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組織制定并實施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第三條 企業以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實行全面負責制,企業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全生產、消防工作責任人。每年各部門責任人應與企業簽訂“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勞動安全專職機構的安全責任主要是:協助企業主要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企業勞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遇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有權責令先行停止生產,然后報告企業負責人及相關部門研究處理;組織和推廣安全教育培訓,參加傷亡事故處理,以及指導企業安全員的工作等。
二、車間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合理組織生產,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各項活動中都必須包括安全生產工作:經常對本車間生產現場的安全生產知識、安全技術規程以及勞動紀律的教育,有效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專業技術水平;對本車間特殊工種人員進行特殊工種的訓練;對本車間勞動條件的改進負責提出意見并對勞動條件改進項目組織實施;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傷亡事故進行登記、統計、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擬定改進措施。
三、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責任。組織本班組員工學習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和本企業、本車間的安全生產規定,教育員工遵守紀律,按章作業;檢查對班組員工使用的機器設備、工具和其它安全裝置,使其保持安全狀態;整理生產、工作地點,保持安全、清潔、文明生產;組織本班組員工安全生產競賽與評比,學習和推廣安全生產經驗;分析研究安全生產事故,提出改進措施。
四、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應當白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增強安全生產和防范事故的意識,不違章作業,并有責任監督和制止違章作業。積極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和各項安全生產活動,主動提出安全生產工作意見。愛護和正確使用生產設施、設備、工具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對企業的違章指揮、不安全作業及勞動安全中的不安全因素批評、檢舉。
第四條 單位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被派遣員工在用人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有傷害的,勞務派遣公司應依法申請工作認定,用工單位應當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勞務派遣公司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可與用工單位約定其工傷賠償辦法。由于被派遣員工負有安全生產保護義務,因此涉及被派遣員工的工傷賠償應當追加用工單位作為共同被告,與派遣公司共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五條 用工單位為被派遣員工配發各類勞保防護用品,改進職工勞動條件,保護職工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
第六條 單位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企業培訓,取得特咱技術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 用工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各種安全防護裝置應完好無損,防護用具齊備,確保單位水、火、電、氣的安全、凡化學藥品、烈性有毒物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均應放在安全地點儲存,專人負責保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進入單位、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
動力設備部門在安裝、改裝、拆卸和修理動力設備時,應米取必要的安全生產措施;定期和隨時檢查所管理的各種動力設備,使之經常處于良好的狀態。凡屬專人使用的電器、機械設備,未經主管領導允許,她人不得隨意使用。安裝維修電氣設備前,必須先切斷電源,掛上警示牌,由相關人員負責作業,嚴禁帶電作業。
第八條 職工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操作的指令,若違章作業,發生安全事故,單位按規定追究違規人員的責任,根據安全事故責任大小,給予違規人員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
第九條 企業建立各種事故的匯總、統計工作,并建全事故檔案。監督檢查本單位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健全安全考評制度,總結安全生產管理先進經驗。嚴格單位安全生產監察考核辦法,將安全生產作為職工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構建單位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第十條 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經過職工大會認真討論,公司1215總經理批準后,自 月 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一、執行公司安委會決議,負責全司安全生產組織實施工作;
二、組織制定實施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定期和不定期深入點線、基層各單位指導、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消除違章現象,督促整改不安全隱患;
三、負責進行安全宣傳、安全培訓、安全學習,并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提高全司員工安全素質;
四、定期向安委會匯報全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五、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安全統計報表和資料;
六、對全司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考查,負責向各級安全領導機構提出有關工作崗位建議;
七、對重特大安全事故相關責任人向公司安委會提出處理建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1 目的
為加強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機械、動力等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
3 管理職責
技術生產部負責整個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定,組織和實施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開展設備操作者的理論和技能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定期開展設備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設備安全生產的調查和處理;協助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做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基礎管理
4 .1.1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才能操作相應設備,專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經管理處設備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應設備。
4.1.2 特種車輛的操作人員、電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才能上崗。
4.1.3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相應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4.1.4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本單位有關設備管理的辦法、制度和規定。
4.1.5 技術生產部要經常利用各種會議、書刊、標語等形式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以及機械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標準。
4.1.6 技術生產部每月定期組織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并做好記錄,督促操作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制度,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活動。
4.2 責任事故范圍
4.2.1責任機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機械非正常損壞或損失,造成機械技術性能下降,使用壽命縮短均屬責任事故。
a)不按規定加注(更換)潤滑油、冷卻液,造成設備損壞的。
b)因能檢查到的部位(螺絲、螺母、銷釘、鍵及連接桿)松動、脫落而造成設備損壞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絲、雜物)等物件遺落在設備內而影響設備正常運轉,造成設備損壞的。
d)設備運轉超過核定速度或核定載荷,造成設備損壞的。
e)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f) 非本設備定崗人員操作設備,造成損壞的。
g)設備在運轉中發現異常現象而不停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或操作人員擅自離開崗位,不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
h)設備管理員及維修人員在設備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設備操作人員接到通知后不及時排除造成設備損壞的。
i)指揮人員或主管領導強迫工人違反機械性能或操作規程進行危險作業,使機械在惡劣環境中工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j)設備自然事故隱瞞或拖延不報者,經檢查發現后按責任事故處理。
4.2.2 非責任事故,凡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設計、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無法預防和補救所造成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4.3 責任事故分類
4.3.1 根據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機械事故分為:
a)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5000元(含)以內; b)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分為:
a)輕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輕傷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3萬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6萬元之間;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以上。
4.4 事故的調查
4.4.1 發生設備機械事故,操作員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并報告設備管理人員及單位領導,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到現場。如涉及人身傷亡或事故損失有可能擴大的情況,應首先組織搶救。
4.4.2凡發生事故應在8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
4.4.3 事故發生后,設備管理人員要及時召集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和周密調查,聽取當事人和旁證人的申述,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有關情況及造成后果,作為分析事故的依據。
4.4.4 發生機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設備部應會同有關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事故調查與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 對于發生的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當事者和干部、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和處理。
4.5.2 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視并及時進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進行得越早,原始數據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據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數據。
b)如需拆卸發生事故的機械部件時,要避免使零件在產生新的損傷或變形等情況發生。
c)分析事故時,除注意發生事故部位外,還要詳細了解周圍環境,多訪問有關人員,以便得出真實情況。
d)分析事故應以損壞的實物和現場實際情況為主要依據,進行科學的檢查、化驗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數據仔細分析判斷,不得盲目推測,主觀臆斷。
e)事故發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分析時必須從多方面進行,確有科學依據時才能做出結論,避免由于結論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發生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10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管理部門。
g)凡隱瞞事故不報或拖延上報時間,破壞現場阻礙調查和處理,一經發現,從重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6 責任追究
4.6.1 屬責任事故且有經濟損失的,責任人要按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10%進行賠償,賠償最高金額為5000元,另外根據事故性質分類和責任大小分別作出其它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經濟賠償和經濟處罰之和最高不超過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6.2 機械事故
a)一般事故:取消1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1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b)大事故:取消z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2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c)重大事故:取消3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3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4.6.3事故處理結束后,設備部負責填寫《事故調查及處理記錄》。
2.3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3.1、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安全生產檔案,特制訂本制度。
2.3.2、本制度所稱的安全生產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公司各級部門及員工從事安全生產工作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技術資料、電腦盤片、聲像、膠卷、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2.3.3、公司各部門、員工都有保護安全生產檔案的'義務。
2.3.4、安全生產檔案工作由公司總經理統一領導,綜合部負責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并監督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
2.3.5、綜合部應逐步完善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檔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學手段,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
2.3.6、整理辦法:
1、方法:以問題特征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2、步驟:
A、收集
文書檔案:當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預立當年的卷。企業科技檔案類:立竣工工程卷,未竣工工程資料整理成冊。
B、整理:根據分類和成立時間整理。
C、立卷:區分不同價值確定保管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
2.3.7、過程管理:
1、屬于公司保管的安全生產檔案:公司各部門的資料員做好平時文件的預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結束后或在每季第一個月的十日前將上季需歸檔的預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冊移交辦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
2、屬于部門保管的安全生產檔案:在每季第一個月十日前匯編成冊上報綜合部,各分級保管者在每年的二月十日前將安全生產檔案總目錄、預立卷材料的目錄交綜合部。
2.3.8、監督:
綜合部根據各部門和各部門上報的安全生產檔案總目錄、預立卷材料的目錄,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來監督各部門及各部門安全生產檔案的管理工作。
2.3.9、銷毀:
須報總經理批準,銷毀時應有兩人以上負責監銷,并在清單上簽字。
2.3.10、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的分類及編號:
指定資料員經綜合部培訓后,按有關分類及編號要求操作。
2.3.11、在業務中對外簽署的各種涉及安全生產的經濟合同
《合同管理規定》處理。
2.3.12、借閱:因公司需要借閱安全生產文檔的,應填好檔案查閱單,員工不得將安全生產檔案隨意外帶,確因工作需要外帶,需辦理檔案外借手續,經綜合部核準后,方可帶出,用畢即歸還。閱檔人對所借閱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復制、調換、涂改、污損、劃線等,更不能隨意亂放,以免遺失。
2.3.13、公司所有有價值的安全生產檔案如:文件、報表、考數字化處理和保存。
2.3.14、各部門應盡量采用電腦管理和工作,便于檔案資料的數字化處理和保存。
2.3.15、對存入電腦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資料、檔案,按《計算機管理辦法》管理。備份盤與源盤應分開存放。
2.3.16、有下列行為之一,據情節輕重,給予50-500元扣薪處理,若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毀損、丟失或擅自銷毀安全生產檔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安全生產檔案。
3、涂改、偽造安全生產檔案。
4、未及時上報歸檔或管理不善的檔案管理者。
5、未按手續就借閱、外帶者或越級查閱者(檔案管理者同罰)。
2.4、安全會議制度和操作規程
安全例會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傳統,是有效的安全工作方法,堅持安全例會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保證,制度內容如下: 2.4.1、公司的安全工作例會,由安全辦公室主任召集,分管領導主持召開,所屬部門領導、安全員參加。會議應分析安全形勢,講評安全工作情況,傳達上級有關指示和會議精神,學習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和法律法規,布置下一階段安全工作任務。
2.4.2、公司下屬各部門每月由其領導主持,獨立召開全體員工安全生產例會,通報各方面安全生產情況,指出整改問題,不斷教育員工,增強安全意識。員工不能缺席,做好簽到記錄和會議記錄。
2.4.3、公司安全例會由公司安全辦負責組織召開,時間定為每月5日(逢休假日順延下周二)下午4:45~ 5:45。
2.4.4、安全工作例會的內容以會議形式為主,主要是通報、分析事故案例和學習交通法規,傳達上級文件和指示精神,電化教育、圖片展,請專業人員講學等,以提高員工的安全思想意識。
2.4.5、對不按時參加例會學習的員工,當月公司應安排時間隨時給少數人或個別人進行補課學習,并適當采取強制學習措施。
2.4.6、對長期不參加安全學習或不愿接受安全教育的員工,公司將進行通報批評,并根據規定扣罰其安全保證金。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1 目的
為加強成中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范圍
2.1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范圍內所有部門(含各部門、各子/分公司、項目部等)和從業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獎懲。
2.2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承包商與供應商從事與集團公司相關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獎懲。
3 職責
3.1 集團公司安全監督部負責集團安全生產獎懲信息收集、評比、審核等工作。
3.2 集團公司財務部根據安全監督部提供的獎懲考核結果執行經濟獎懲。
3.3 集團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據安全監督部提供的獎懲考核結果執行行政獎懲。
4 管理程序
4.1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原則與要求:“以功論獎、以責論處、公平公開”的原則;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要求。
4.1.1 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優異成績的部門和有關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生事故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給予批評和處罰,對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雖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也應給予批評和處罰。
4.1.2 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和特殊貢獻的部門和個人,應給予重獎;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或因其造成事故的,應給予重罰;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4.1.3 實行獎懲制度,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在處罰上,堅持以教育為主,懲教結合的原則;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可以并處。
4.1.4 本制度涉及的事故等級按集團公司“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等級劃分標準執行。
4.2 安全生產獎懲形式及要求:
4.2.1 通報表揚:集團公司范圍內及外部(文件、信息平臺、刊物等)。
4.2.2 通報批評:
1 部門內部;
2 集團內部;
3 口頭批評或書面檢討。
4.2.3 經濟、實物獎勵:
1 現金獎勵或工資合加計發;
2 實物品獎勵;
3 總結、表彰會議及其他;
4 證書、獎狀(杯)等。
4.2.4 經濟處罰:不超責任人過當月工資30%,不超過責任部門當月產值的10%。
1 部門現金處罰;
2 部門、個人工資扣除;
3 項目款項扣除(如:承包商、供應商)。
4.2.5 行政處罰:
1 種類與要求:
⑴ 警告:處分期限3個月;期間不得進行任何職務晉升,不影響工資檔次級別晉升和本制度規定的其他個人獎勵。
⑵ 記過:處分期限6個月;期間不得進行任何職務、工資檔次級別晉升,不影響其本制度規定的其他個人獎勵。
⑶ 記大過:處分期限12個月;期間不得進行任何職務、工資檔次級別晉升,不影響其本制度規定的其他個人獎勵。
⑷ 降職:可降1-2級,最低為普通職員。
⑸ 撤職:撤銷原有所有崗位職務,退回集團人力資源部門待崗。
⑹ 開除:按控股集團《獎懲制度》懲罰條款執行。
⑺ 承包商、供應商及個人退場處罰、列入黑名單。
2 其他:
⑴ 亦參照控股集團《獎懲制度》懲罰條款執行。
⑵ 期間有重大安全事跡、貢獻或安全生產管理較積極,超過執行行政處分期限過半的,經本人向集團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后簡稱“安委會”)書面申請,安委會受理、提議、討論,超參會半數人員同意(安委會實際出席率不低于60%),并報經集團總經理批準,可減少或撤銷其處分期限。具體功過相抵原則與要求亦可按控股集團《獎懲制度》功過相抵條款執行。
4.2.6 凡受經濟、行政處罰部門、個人,集團相關部門應給與重點關注和幫扶。
4.3 安全生產獎懲對象分為:
4.3.1 單位(部門);
4.3.2 個人;
4.3.3 對承包商、供應商只對其單位(部門)進行經濟獎懲,對人員進行批評、培訓教育或要求退場。情節嚴重觸犯國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4.4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獎懲涉及的資金來源于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專項基金。
4.5 獎勵
4.5.1 凡年度符合下列條件的項目管理部門,集團授予“安全生產先進集體”榮譽稱號,并通報表揚,獎勵團隊20xx-5000元及其他實物獎勵。對其中成績突個人,獎勵500-20xx元及其他實物獎勵。
1 認真貫徹“安全 充棟盈車
2 項目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未受到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通報批評。
3 具有安全生產的先進思想和工作方法,安全生產工作成績突出。
4 被市級以上政府評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稱號工地等與安全相關的集體重要表彰、獎勵。
4.5.2 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設立安全生產特殊貢獻獎,并通報表揚。
1 對避免一觸即發的極可能導致眾傷眾亡惡性事故者、致死亡惡性事故者、惡性誤操作事故者獎勵20xx-10000元。
2 對在事故現場及時搶救事故受害者,避免極可能發生的死亡事故者,獎勵20xx-5000元。
3 在現場安全措施方面,研究出新工器具、新辦法、新工藝,填補了現場安全措施的空白,或解決了安全生產上的難題,安全生產環境的改善較明顯或成績突出者,獎勵20xx-5000元。集團公司有另行制度進行獎勵的,按就高原則進行獎勵,不再重復獎勵。
4對消防工作有高度責任心,熱愛本職工作,切實發揮防火
處罰如下。
⑴ 對主要(直接)責任者給予撤職或開除處分。
⑵ 對次要責任者給予降級或撤職處分。
⑶ 對其他責任者給予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⑷ 對責任部門給予5000-10000元罰款。
⑸ 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現金處罰。
2 凡發生責任較大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處罰如下。
⑴ 對主要(直接)責任者給予降級、撤職處分。
⑵ 對次要責任者給予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⑶ 對其他責任者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⑷ 對責任部門給予3000-8000元罰款。
⑸ 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現金處罰。
3 凡發生責任一般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處罰如下。
⑴ 對主要(直接)責任者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處分。
⑵ 對次要責任者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
⑶ 對其他責任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
⑷ 對責任部門給予20xx-7000元罰款。
⑸ 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現金處罰。
4 凡發生公司級重大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責任人處罰如下。
⑴ 對主要(直接)責任者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
⑵ 對次要責任者給予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處分。
⑶ 對其他責任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
⑷ 對責任部門給予1000-3000元罰款。
⑸ 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現金處罰。
5 凡發生公司級一般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責任人處罰如下。
⑴ 對主要(直接)責任者給予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處分。
⑵ 對次要責任者給予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處分。
⑶ 對其他責任者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⑷ 對責任部門給予500-1000元罰款。
⑸ 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現金處罰。
6 凡發生公司級輕微傷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決定該起事故的處理權,如違章或管理責任情節較輕,由責任單位自行調查處理,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7 事故涉及承包商或供應商的,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承包商或供應商處罰如下。
⑴ 集團公司級重大事故,給予500-20000元罰款。降低安全信譽等級處罰,直接責任人退場處罰。
⑵ 凡發生責任一般及以上事故,給予項目合同金額1-15%罰款,降低安全信譽等級、取消今后合作資格或立即終止合同處罰,直接責任人退場處罰。
8事故管理不符合以下情況的,將給予相關部門和責任人給予事故級別的上限或上升事故等級處罰要求加重處罰。
⑴ 未嚴格按照集團相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事故管理制度”進行事故救援、報告和調查(遲報、漏報、謊報等)。
⑵ 存在事故隱瞞不報,拒絕、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
⑶ 事故調查不及時或不積極配合,現場證據損毀、做假供偽證、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打擊報復。
⑷ 未按時提交事故調查報告或報告內容不真實,未做到事故“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4.6.3 現場作業管理處罰:
1 凡現場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給予直接處罰。
⑴ 進入場人員在施工現場違反《建筑施工作業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184-20xx使用要求的給予500元/人·次罰款(包括安全帶、安全帽、防護眼鏡、面罩、絕緣手套、絕緣鞋等)。
⑵酒后作業者,高空拋物者,帶寵物、惡犬進入施工現場者,帶未成年人進入施工現場者,給予責任人500元/人·次罰款。
⑶ 在施工現場嬉戲、打架、斗毆、聚眾賭博,盜竊、破壞集團或他人財物,聚眾鬧事、故意損壞集團形象,擾亂集團正常生產經營活動者;給予500-5000元/人·次罰款,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⑷ 違反施工現場“三違”者,給予責任人500元罰款/人·次罰款。
⑸ 雇用未成年人進行作業;給予責任部門500-1000元罰款,并要求其立即退場。
⑹ 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發現作業人員違章行為不制止,給予其與違章人員行為同等處罰。對違章作業人員進行勸阻不聽或態度惡劣的,另行對班組雙倍違章處罰,并可加以警告、記過、記大過、退場處分。
⑺其他可能對自身、他人、設備設施、環境等造成傷害、損壞的不安全行為,給予責任人500-1000元罰款。
⑻違反集團公司《危險性作業管理制度》其他相關規定的,給予直接責任人500-1000元/次罰款。
4.6.4 安全技術方案(措施)及基礎資料管理處罰:
1 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分部分項工程以及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未按規定編制、審批專項施工安全技術方案(措施)或方案、措施存在不符合國家、行業及其他法律法規、標準要求以及未按照規定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等,給予責任部門20xx-10000元罰款。
2 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急預案、操作規程不齊全,操作性差,情節嚴重或未及時建立完善的,給予責任部門1000-5000元罰款。
3 部門相關安全記錄檔案資料不全、遺失、損毀、零亂、存在代簽、漏簽字、填寫不規范、作假等;情節嚴重或未及時整改完善的,給予責任部門500-20xx元罰款。
4 架子工、機操工、焊工、電工等特種作業無相關特種作業證件、未年審、過期等,給予責任部門500-20xx元/人次罰款。
5 勞務分包單位未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給予分包單位400元/人·次罰款。
6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相關制度、規程、辦法、通知、影像等資料以及涉及影響集團公司形象、利益的安全管理信息,未經批準私自對外以實物文檔、網絡電子平臺(QQ、郵件等)形式、進行復印、借閱、贈予、傳播的,給予責任人500-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加以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對集團公司財產和聲譽造成嚴重損失和影響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 安全施工方案與現場嚴重不符、故意制作虛假安全資料的,給予責任部門1000-5000元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加以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
8 塔式起重機安拆、腳手架、施工用電、基坑施工、模板工程等施工時不按其規程、方案及技術交底施工或違反國家、行業法律法規、標準,防護設施不到位等,給予責任部門1000-5000元罰款,部門負責人500-1000元罰款,直接責任人200-500元罰款。
4.6.5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處罰:
1 凡未違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20xx選列條款要求的,情節嚴重或整改完善不及時的(人的不安全行為應直接處罰),給予責任部門1000-5000元罰款。
4.6.6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處罰:
1 凡違反集團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VI》標準等條款要求的,給予責任部門500-5000元罰款。
4.6.7 現場設備設施安全管理處罰:
1 凡違反集團設備設施相關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其他要求條款內容,給予責任部門500-5000元罰款。
4.6.8 培訓教育處罰:
1 未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或交底內容、形式不符合要求等;給予責任部門400元/人·次罰款。
2 進入施工作業前未進行進場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給予責任部門400元/人·次罰款。
3 項目部未按規定組織開展安全培訓教育活動,給予責任部門500-20xx元罰款。
4 班組未按規定開展班組安全活動,給予責任班組500-20xx元罰款。
5 未按規定參與、組織開展事故演練、培訓,給予責任部門500-20xx元罰款。
6 未按規定組織、參加其他安全培訓教育活動及違反集團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管理制度》相關規定的,給予責任部門500-20xx元罰款。
4.6.9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處罰: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實行強制處罰要求,在計劃、購買、儲存、發放、管理等過程中違反國家及行業要求的,給予責任部門1000-5000元罰款。
4.6.10 重大危險源管理
1 凡違反集團公司《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規定及其他要求條款內容,給予責任部門1000-5000元罰款。
4.6.11 凡未經請假批準,無故缺席安全會議、活動、培訓教育、事故演練等,給予責任人200-500元罰款,給予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處分,給予責任部門500-20xx元罰款。
4.6.12 公司簽發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任部門未按期進行關閉、回復,給予責任部門200元/項罰款。拒簽收隱患整改通知書,給予責任部門1000-5000元罰款,拒簽收責任人500元罰款。
4.6.13 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管理不良,被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等下發停工整改的,或在停工通知(含集團下發)期間擅自施工的,給予責任部門20xx-10000元罰款,部門負責人1000-20xx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加以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
4.6.14凡被媒體(報紙、報刊、網絡)曝光、縣級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門(協會)通報批評的,給予責任部門5000-20000元罰款,部門負責人1000-20xx元罰款,并加以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對公司下達的緊急工作任務不按工作要求執行的,給予責任部門1000-5000元罰款,部門負責人500-1000元罰款。
4.6.15 除4.6.1-4.6.14條款外,另違反集團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辦法、規定、通知或執行落實不力的部門或個人,給予部門1000-5000元罰款,部門負責人500-1000元罰款,直接責任人2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加以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
5 其它
本制度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凡與該制度相抵觸的其他制度內容,以本制度為準,原《安全生產管理獎懲管理辦法》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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