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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管理制度

時間:2024-09-06 11:20:4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培訓管理制度[實用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培訓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培訓管理制度[實用15篇]

培訓管理制度1

  制定教育培訓管理制度的方案如下:

  1. 設立專門的培訓部門或人員,負責整個培訓流程的管理和協調。

  2. 建立定期的需求分析機制,確保培訓內容與時俱進。

  3. 引入內外部專業講師,保證培訓質量,同時鼓勵內部員工分享經驗。

  4. 實施多樣化的培訓方式,如線上課程、實地操作、研討會等,以滿足不同學習風格的`需求。

  5. 設立培訓效果跟蹤機制,如定期的績效評估,以便及時調整培訓策略。

  6. 將培訓成果與員工的績效考核、晉升機制相結合,激勵員工積極參與。

  教育培訓管理制度是企業人才培養和發展的基石,它需要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不斷優化和完善,以更好地服務于企業發展和員工成長。

培訓管理制度2

  XX培訓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盡最大努力體現多勞多得,能者多得,調動教師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促進學校,教師員工共同發展,特制定以下工資制度標準。教師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課時工資,獎金四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的核定以學歷,教齡和現實的教學能力為依據由校長考核確定

  1、實習或試用期的基本工資XX元

  2、大專及以上學歷XX元—XX元

  3、基本工資按XX%逐年遞增(做滿一年以上開始計發)

  4、每月固定XX元的住房伙食補貼,(已經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二、崗位工資

  1、招生負責人崗位工資XX—XX元/月,每學期招生計劃完成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崗位工資。

  2、教學負責人崗位工資XX—XX元/月,每學期教學計劃完成各項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一學期崗位工資,教學出現失誤或其他嚴重問題,扣發崗位工資。

  3、任教師崗位工資200元/月。如日常考核無遲到早退,缺曠課等情形,可拿全額崗位工資,如出現違反教師管理制度,根據相關制度扣罰崗位工資。

  三、課時工資

  小班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XX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XX元課時計算。小升初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XX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XX元課時計算。一對一課時費:小學XX元每課時,小升初XX元每課時,初中XX元每課時,初三XX元每課時。如果出現學生中途無故流失現象按每生XX課時扣發課時費,小升初按XX元課時扣發課時費。(一對一收費標準小學XX,小升初XX,初中XX,初三XX)晚輔:按實收每月總金額的XX%發放給科任老師。

  四、獎金,提成

  1、招生獎勵:按學生繳費總數金額的XX%提取作為老師的獎金。獎金計發時間跟每月工資一起發放。獎金發放標準見附件一。

  2、續班獎勵:下期每續班一人按實收金額XX%獎勵。續班人數超過XX%的`按實收金額XX%獎勵。附件一:XX招生獎金發放及分配標準為激勵老師招生熱情,本著多勞多得,公平有序的原則,學校決定對招生老師實行獎金制度。因工作中存在交叉點較多,為了避免因獎金分配問題產生糾紛,特別制定此標準。獎金嚴格按標準公開發放。分配標準:

  1、本班學生續學,本班學生家長介紹,本班學生介紹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2、經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系上門并未經試聽即交費的學生歸招生老師。

  3、自動上門未經試聽即繳費的歸接待老師。

  4、經XX招生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系的學生經試聽后繳費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5、因試聽不滿意或不通過無法講試聽課而由其他老師帶課的學生獎金歸代課老師。

  6、由學校組織活動現場報名的學生獎金參加工作的老師平均分配。

  7、經老師個人溝通上門試聽其他老師課的學生獎金歸兩人共同平均享有。

培訓管理制度3

  一、基本要求

  1、參訓人員必需按時參加院團委、同學會組織的培訓。如遇特別情況不能參加培訓,須向團委書記請假。

  2、參訓人員應充分認得開辦培訓班的目的和緊要性,積極參加院團委、同學會布置的各項課程。

  3、培訓期間,學員需佩戴校徽,以飽滿的精神狀態參加培訓,為培訓制造良好的人文環境。團隊訓練和實踐磨練活動時須聽從指揮,服從布置,做好安全防備,確保自身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4、參訓人員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應以《大同學日常行為規范》為標桿,維護自身形象,以身作則,在同學中起帶頭模范作用。

  二、課堂紀律

  1、遵守培訓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如有特別情況必需履行請假手續。

  2、參訓人員進入教室后需按規定簽到、不得代簽。

  3、保持教室及四周環境的安靜,嚴禁大聲喧嘩,上課時不得任意交談,任意進出教室,保持正常的教學秩序。

  4、上課期間請將移動電話等通訊工具關閉或調成靜音狀態,嚴禁在課堂上接打電話。

  5、參訓人員不得在課堂上私下討論問題,如對課程布置或授課內容有看法或建議,可在課間與老師溝通,不得任意打斷老師授課。

  6、參訓人員上課要認真聽講,討論時踴躍發言,積極參加各項課程培訓,完成老師布置的任務,并結合自身實際,撰寫20xx字以上心得體會(或學習論文),于培訓結束后一周內交至院兩委辦公室。

  三、獎懲制度

  1、學員若無故曠課一次或事假病假三次,遲到早退和違反課堂紀律三次予以批判,無故曠課二次取消培訓資格。

  2、參訓人員在培訓期間受到學院行政處分的,一律取消培訓資格。

  3、培訓期間,參訓人員出勤、學習等情況,將作為評優評先和推舉入黨的緊要依據。

  4、經考核合格,表現優秀者,頒發結業證書。

  四、培訓環境管理

  1、珍惜教室內的`課桌椅、黑板等教學設施。

  2、未經允許請勿動用教室內的音響、投影、電腦等教學設備。

  3、教室內禁止吸煙、吃零食。

  4、養成良好的公共衛生習慣,自發維護教室和公共環境的清潔整齊。

培訓管理制度4

  一、管理制度總則

  1、工作原則。

  (1)、以學校利益為出發點,助實現銷售目標為中心任務。

  (2)、誠實守信、品德高尚、勤奮努力、團隊精神、開拓創新。

  2、日常工作管理。

  為了加管理力度,保證日常工作的&39;正常開展,完善市場部內部管理制度的規范化,使制度更加明朗化,特制定以下條例,以此來約束并提醒全體員工自覺遵守。

  3、日常管理制度。

  (1)、遵守執行學校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熱愛學校、團結互助;

  (2)、服從學校管理,高效率地完成學校交辦的'各項日常工作及任務;

  (3)、配合學校其他部門的工作;

  (4)、每周對部門工作進行檢討與改進;

  (6)、工作完成后要及時對部門領導做工作匯報;

  (7)、所有資料均需有序存檔;

  (8)、在完成當天工作后需填寫工作日清表,并交部門經理審批;

  (9)、代表學校對外接洽工作事務時,需前期確認聯絡好、守時并保持良好的形象;

  (10)、市場部人員必須對學校負責,嚴守學校商業機密,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11)、市場部人員每月進行一次書面總結,將該月業務進展情況及合理化建議上報學校,并交檔案管理人員存檔。

  (12)、出差人員應每日應與學校保持聯系1-2次,匯報業務進程。

  (13)、打電話時要使用普通話,用語禮貌、得體。不得因私事撥打長途,不得撥打信息臺等無聊電話。

  (14)、市場部人員有加盟、轉正、內部調整、離職、開除、辭退等變動時,須經市場經理及校長簽字后方可。

  二、市場部組織機構圖與崗位職責描述

  直屬上級:校長或主管副校長

  關聯部門:教務處,財務部,人力資源部,辦公室

  1、市場部組織結構圖。

  2、市場部的職責。

  (1)、制定年度營銷目標計劃。

  (2)、建立和完善營銷信息收集、處理、交流及保密系統。

  (3)、對學員的心理和行為的調查。

  (4)、對競爭學校的信息、規模、手段等收集、整理和分析。

  (5)、對競爭學校廣告策略、競爭手段的分析。

  (6)、做出銷售預測,提出未來市場的分析、發展方向和規劃。

  (7)、制定企劃策略。

  (8)、制定通路計劃及個階段實施目標。

培訓管理制度5

  1 目的

  為實現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資源績效,公司組織員工參加提高業務技能水平、質量意識、誠信意識等的各種培訓,提升員工綜合素質,增強員工的質量安全責任感、企業團隊精神,維護公司的誠信環境,確保各崗位工作人員能夠更好地勝任工作。為做好此項工作,公司特制定本程序。

  2適用范圍及方式

  2.1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培訓和教育的控制管理。

  2.2員工培訓和教育遵循學習與工作相結合,多種培訓教育方式相結合,短期、業余、自學、集中培訓等相結合的原則。

  2.3培訓教育工作堅持“培訓、考核、使用、待遇”相結合的原則,各個崗位人員必須“先培訓,后上崗”。

  3職責

  3.1 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負責公司各部門培訓教育的管理工作。

  3.2 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培訓教育工作。

  4培訓教育內容和形式

  4.1 培訓內容

  培訓的內容主要為法律法規、質量意識、誠信意識、管理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等。

  4.1.1入廠教育:新員工進入公司必須接受入廠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公司簡介、生產工藝、人事政策、薪酬福利、獎懲規定、企業文化、勞動時間、體檢、休假、相應的法律法規、工作紀律、執行力、合理化建議、安全、質量、誠信等內容。

  4.1.2崗前教育:作業員工上崗(換崗)前必須接受崗前教育,由培訓老師采取“一對一”的教育方式,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崗位職責、生產操作規程/流程、設備操作規程、緊急預案處理、衛生規范要求、工作疑難指導等內容。

  4.1.3安全教育:員工在崗工作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安全基礎知識、安全規章、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消防知識、事故處理預案等內容。

  4.1.3.1安全教育分為公司、部門、崗位三級。

  4.1.3.2公司級安全教育側重培訓安全組織、安全生產知識、消防知識、勞動紀律等。

  4.1.3.3部門級安全教育側重安全事故處理預案、部門規章制度。

  4.1.3.4崗位級安全教育側重點在崗位安全培訓、設備安全操作培訓。

  4.1.4管理知識、專業技術知識

  4.1.4.1最高領導層、干部(包括后備干部)的培訓:角色轉變、職業技能提升、管理技能培養、執行力建設等培訓。

  4.1.4.2 工程技術人員:技術管理培訓、崗位業務技能培訓等。

  4.1.4.3 客戶服務培訓:優質客戶服務、禮儀知識培訓等。

  4.1.4.4 其他行政部門:職業精神與職業素質培訓等。

  4.1.5誠信教育培訓:全體員工必須接受誠信教育,誠信教育主要包括誠信管理體系標準;與誠信有關的法律法規;食品安全質量管理;誠信文化建設;失信預防及應急措施;相關技能;法律、質量、安全、環保等意識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等內容。

  4.1.6體系(iso、haccp等)的培訓:體系內審員培訓、體系標準宣貫、關鍵控制點(ccp)操作培訓等。

  4.2 培訓形式

  4.2.1 講座:公司定期、不定期邀請公司內外培訓講師就生產、設備、經營、管理舉辦培訓、教育講座,豐富員工知識。

  4.2.2委外培訓(學習考察):組織員工外出學習考察拓寬視野,學習先進技術或管理經驗。

  4.2.3 輪崗培訓:是將作為重點培養對象的員工調動工作崗位,使其能夠熟悉并適應不同崗位的工作,達到提高綜合業務素質的目的.。

  4.2.4技能培訓:根據崗位的需要,對員工進行的以熟練實際操作、提高技能為目的的培訓。

  4.2.5 業余自學

  4.2.5.1 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自己學習,參加業余學習一般不應占用工作時間,不影響工作效率。

  4.2.5.2 員工如因參加學習、考試影響工作,經部門領導同意后憑相關證明,不扣發工資和獎金。

  4.2.5.3 員工自己參加的社會學歷教育(函授、網絡教育、自學考試等)凡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公司對員工取得的學歷證書予以承認。

  3.2.5.4員工外部培訓取得的資格證書的管理執行《證照證件管理制度》。

  5培訓組織

  5.4.1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負責進行培訓需求調查,根據【培訓需求調查】編制年度培訓教育計劃,見【年度培訓計劃表】。

  5.4.2 每次培訓前,培訓主管部門要提前編制培訓的工作程序,安排好場地、時間、設備、培訓資料等相關資源。

  5.4.3 每次培訓時,培訓主管部門要組織參訓人員簽到,填寫【培訓簽到表】,做好【培訓記錄】,收集培訓效果評價意見和建議。

  5.4.4 相關部門因工作需要進行的臨時培訓,應提前一周與培訓主管部門(外培)溝通,協商確定相關培訓資源(時間、場地、講師、內容、考核等)。

  5.4.5培訓后,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會同相關部門對培訓有效性進行評價,可以通過理論考試、操作考核、業績評定和觀察效果等方法,評價培訓的有效性,評價被培訓人員是否具備了所需的能力。年終,由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進行全年培訓總結,總體評價培訓計劃實施的有效性。

  5.5 培訓檔案

  5.5.1 公司保存培訓記錄,建立【員工委外教育培訓檔案】,并進行培訓效果評價。

  5.5.2 培訓記錄主要記錄公司組織的培訓活動,反映公司培訓工作完成情況。

  5.5.3 培訓記錄包括:培訓目的或主題、培訓簽到表、培訓過程記錄、培訓考核表。

  5.5.4 員工培訓檔案主要記錄員工個人參加的培訓教育活動。

  5.5.4 培訓檔案管理參照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6相關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檔案管理制度》

  《證照證件管理制度》

  7相關記錄

  【培訓需求調查】(無固定格式)

  【年度培訓計劃表】見附表

  【培訓簽到表】見附表

  【培訓記錄】見附表

  【員工委外教育培訓檔案】見附表

  【員工教育培訓檔案】見附表

  【員工委外教育培訓評價表】見附表

培訓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公司員工外出培訓管理工作,增強外出培訓人員培訓的針對和實用X,保X外出培訓質量,提升公司員工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以滿足公司現實業務和未來發展需要,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因工作需要,經公司統一派遣,離開原工作地區到其他地區參加培訓的員工且培訓期不少于1個月。

  第三條員工外出培訓學習地點由公司統一安排。

  第四條員工外出培訓期間,薪酬按照進行定薪與發放,福利按照執行。

  第五條為減輕員工生活負擔,公司統一為員工發放津貼1500元/月,憑住宿費、交通費、通訊費等X報銷。公司內部能提供住宿的調派員工,享受500元/月津貼,可憑交通費、通訊費等報銷。

  第六條員工外出培訓期間必須認真聽講,做好記錄,收集培訓相關資料,嚴格遵守學習紀律,不得缺課、不得有任何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以保X完成規定的'培訓任務,達到預期的培訓效果。

  第七條因公外出培訓如屬上班時間,視為公出;若培訓期間無故曠課的人員按曠工論處,嚴重者解除勞動關系,且培訓期間所產生的費用均由個人自行承擔。

  第八條凡參加過外出培訓的員工,有責任和義務將培訓內容傳授給相關部門員工,不得借故推諉。

  第九條受訓人員應于每兩周匯寫一篇,并于培訓結束后十日內將、培訓資料統一提交至后援管理部人事專員處存檔。等相關資料逾期未交者,除一年內不得外出受訓外。

  第十條本辦法自二一五年六月一日起實施。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中心支公司后援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有特殊情況,經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室討論決定,以書面形式予以補充。

培訓管理制度7

  為規范公司外派培訓管理,保證員工外出培訓質量,有效管理外出培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試用范圍新管理崗位、新技術、新設備引進等所需外派培訓外派培訓:指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指定員工派遣參加公司外部培訓、學習活動

  2.培訓費用

  2.1培訓費用指在培訓活動中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食宿費、交通費總和。

  2.2培訓費用的報銷應出具相應、有效的發票,并于公司行政人事部登記備案。如遇以下情形,則不予報銷費用:員工在外派培訓期間因私人原因發生的`食宿、交通等費用員工在培訓(理論)結束后沒有通過考試或未獲得相關證書,實際操作中沒有達到獨立操作上崗能力的

  3.外派培訓出勤及薪酬福利管理出勤

  3.1培訓時間在工作日進行的,按正常出勤計算,培訓時間在休息日(含下班后的延長工作時間)進行的,不計加班3.2受訓人應遵守培訓方的時間安排和管理規定,按時參加培訓,不得缺勤;無故不參加培訓的,經查實后按曠工處理,自動扣除工資3.3外派人員因重大事宜,無法參加培訓時,因提前向培訓方管理部門說明薪酬福利

  3.4員工外派培訓期間按在本公司正常出勤計算,原有工資獎金正常發放

  3.5員工在參加理論培訓期間出勤參照3.1執行;在實際崗位操作期間,如遇夜班、法定假日上班的,員工應保留出勤記錄,公司根據出勤予以發放津貼

  3.6員工培訓期間由公司補貼伙食費(30元/天)

  4.員工責任與義務

  4.1員工需認真參加學習,順利完成培訓項目,定期上交培訓小結;學成回公司后,負責整理相關培訓資料等送行政人事部存檔

  4.2若培訓項目有畢(結)業證書或證明文件,結束時受訓結業證書由受訓員工獲得,在公司工作期間證書或證明文件正本由公司保管;需實際進行操作的,培訓結束后應有獨立上崗能力

  4.3員工培訓完成回公司后應就受訓內容給予公司其他員工進行傳授,不得借故推諉,認真負責公司該項工作,承擔相應的內部培訓和輔導工作

  4.4員工在培訓期間應遵守培訓方各項管理制度,應注意言行舉止,形象妝容,以維護公司之形象

  5.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外出培訓,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培訓管理制度8

  人力資源培訓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提升員工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以適應企業的'發展需求。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培訓需求分析:確定員工的技能差距和知識短板,為制定培訓計劃提供依據。

  2. 培訓計劃設計:根據需求分析結果,設定具體、可執行的培訓課程和時間表。

  3.培訓實施:組織并進行各類培訓活動,確保培訓質量和效果。

  4.培訓效果評估:通過測試、考核等方式,檢驗培訓成果,為后續改進提供反饋。

  5.培訓資源管理:包括培訓師的選擇、培訓材料的準備和培訓場地的安排。

  6.員工激勵機制:將培訓成績與績效考核、晉升機會等掛鉤,激發員工參與培訓的積極性。

  內容概述:

  1.崗位技能培訓:針對不同職位的特定技能進行培訓,如銷售技巧、項目管理等。

  2. 知識更新培訓:針對行業新趨勢、新技術的培訓,保持員工知識的時效性。

  3.軟技能培訓:包括溝通能力、團隊協作、領導力等,提升員工的綜合素質。

  4.入職培訓:幫助新員工快速融入企業文化和工作環境。

  5.持續教育:鼓勵員工自我提升,提供進一步學習和發展的機會。

培訓管理制度9

  加強教師工作紀律,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前提。為了進一步嚴肅教師工作紀律,提高教師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體教師必須根據學校規定的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上班時間必須認真工作,不得假公濟私,哺乳期教師可以提前一節課下班。

  2、教師坐班時間必須在所屬辦公室辦公,不準私自調換辦公室,各辦公室由學校安排負責人,負責教師考勤及安排辦公室日常工作。

  3、教師在工作時間內接待學生家長、找學生談話一律在辦公室進行,否則視為曠到。

  4、教師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勞動紀律,確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按以下請假期限及審批權限辦理:

  (1)事、病假。教師因事因病請假7天以內(含7天)的,由校長審批;7天以上15天以內的由學校校長簽署意見后報鎮教育總支審批;超過15天的,報縣教育和文化體育局人事股審批。

  (2)婚假。雙方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結婚,可一次性享受5個工作日的婚假,雙方屬晚婚的(男滿25歲,女滿23周歲),可增加婚假20天。教師婚假由校長審批。

  (3)產假。女教師產假90天,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晚育(指女方在24周歲以上)的,增加產假30天,可給予男方15天的護理假;產假若正值寒暑假,其假期可以順延。教職工產假由校長審批。

  (4)喪假。教師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或生子女岳父母和公婆)死亡時,可給予3天的喪假。教師喪假由校長審批。

  (5)請假程序及手續。教師請假審批權限在學校和教育總支的,教師應提交書面申請,經校長、干事簽字同意后,方可離崗;否則,離崗期間按曠工處理。請假審批權限在縣教育和文化體育局的,教師請假時應提交書面申請一式兩份(學校、縣局各存一份),并附有關證明材料,先經校長、干事簽名并加斧章后報縣教育和文化體育局人事股審批,經同意后,方可離崗;否則,離崗時間按曠工處理。申請病假的要有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入院手續、化驗單、醫療費發票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婚假的要有結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申請產假的要有準生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病假(病休)期間的工資折扣標準。一是病假(病休)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二是病假(病休)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執行:

  ①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

  ②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照發。三是病假超過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執行:

  ①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

  ②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7)事假超過規定期限應扣發工資。工作年限未滿五年,年累計事假超過7天的或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按日平均工資標準扣發超假期間的工資。

  5、學校對教師考勤實行查崗制,即由行政值周領導負責查崗,每個工作日至少查崗一次。教師考勤情況一周一匯總,一周一公布。

  6、每月設全勤獎50元,凡因病因事(因公除外)在本月內請假達3節次或曠坐班達2節次或升旗例會兩次不參加或缺堂誤課達1節,則該教師將不享受全勤獎。另外因事(婚假、產假、病假、喪假、函授學習、自考除外)每節扣2元;曠坐班每節扣5元(一天按6節計算);缺堂誤課每節扣20元(包括早晚自習),遲到、早退1次折合曠坐班0.5節;各種學習、會議、教研活動、升旗儀式缺席(婚、喪、產假、病假、公差、函授學習、自考除外)扣5元/次。有關扣款從績效工資中扣除。凡缺勤另相應扣除量化評分。

  7、教師因公、因病、因事不能上課,時間在一周以內的,由教師自己請人代課;時間在一周以上,屬事先有準備的,由該教師自己請人代課,校長批假回執單報教導處備案;屬突發性的`(教師外調、傷亡等),由學校重新安排教師上課;凡代課課時津貼均要從被代教師課時津貼中扣除,代課津貼根據學校課時津貼發放辦法據實發放。

  8、教師坐班時間不得在辦公室聲喧嘩、閑談,不得隨意離開辦公室、中途進進出出,不得隨意串室,影響他人工作,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看與課堂教學無關的書報雜志,不得將自己小孩引進辦公室,辦公室用品及書籍、作業本等須擺放整齊,最后離開辦公室的教師要注意關燈鎖門。

  9、教師上課實行候堂制,必須嚴格做到“十不準”:不準遲到早退,不準空堂缺課,不準隨意調課,不準坐教,不準隨意進進出出,不準看與教學無關的書報雜志,不準穿背心、短褲、拖鞋上課,不準吸煙、打瞌睡,不準體罰學生,不準將與教學有關的書籍資料、實驗器材課后放在教室。教導處將不定期的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全校通報。

  10、教師的備教說評輔改考評等各環節工作必須按照《西湖中學教學常規管理細則》執行,教學常規檢查在期末匯總后計入教師量化總分中。學校舉行的各種考試的監考、閱卷,請事假1次扣10元,曠1次扣20元。以上扣款從績效工資中扣除。此外,相應扣除量化評分。

培訓管理制度10

  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員工即是保護的對象,又是安全生產的具體實施者。在提倡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充分尊重員工的同時,還必須充分調動其主觀能動性,通過對各類人員,包括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班組長和操作工人,在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安全技術、管理、技能等方面,進行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教育培訓,全面提高各類操作人員的安全環保意識、知識和技能,提高安全文明施工和持續改進的自覺性,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確保每一名員工都能達到所從事工作崗位規定的素質要求,進而把安全政策、法規與安全行為準則轉化為員工的自覺行為規范,從根本上杜絕不安全行為,防止事故的發生。

  1、安全培訓實施

  安全教育培訓將根據工程進展、勞動力需求以及施工作業特點和職工入場情況,有計劃,有層次、有步驟地推進,做到有計劃、有落實、有總結分析。只有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的人員才有資格獲得授權進入現場作業。

  項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綜合部負責實施,綜合部具體負責實施項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訓組織、培訓有效性評估等工作。

  綜合部負責根據各班組提交的培訓需求,匯總后編制項目部90天滾動培訓計劃,審核和組織實施,經項目經理批準后實施。質保部、安全部負責對實施過程及效果進行協助、監督、檢查。

  2、安全培訓計劃

  項目部各部門結合施工作業計劃以及本班組的人員結構等實際情況,提出職工安全培訓需求,報綜合部匯總。

  各單位提供的培訓計劃包括對新進場人員'三級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證件復審培訓、應急救援人員、義務消防隊員、治安保衛人員、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年度培訓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等的安全培訓計劃。

  綜合部勞資培訓組負責根據各單位提出的培訓需求計劃進行匯總,編制年、季、月培訓計劃,經副經理批準后實施。

  3、培訓對象及培訓意識和能力要求

  所有需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先接受'入場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其意識和能力達到要求后,方可為其辦理準入證,安排其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是接受過地方勞動管理部門組織的專業安全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后,方可持證上崗作業,但其入場前同樣需接受相關入場前的三級安全教育'以及考核,經考核合格全,方可為其辦理準入證,同時要求其持證上崗操作。

  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綜合部、技術部以及安全部必須協同,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技能、安全環保培訓,必要時應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對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其上崗操作。

  對與工程質量、安全、環保有影響的關鍵性崗位的管理或施工人員(如質保、質檢、施工人員、安全監督檢查、治安保衛、應急救援、消防保衛、材料設備管理、倉庫管理、食堂餐飲人員、衛生所醫務人員等)必須先培訓后上崗,同時每年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安排其接受相應的安全培訓教育。

  臨時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需重新上崗時,要重新進行崗位(班組)安全環保教育培訓。職工離崗六個月以上者需重新上崗時,需重新進行三級安全環保教育培訓及考核。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按國家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知識與操作技能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后,方能上崗工作,并根據國家相關法規規定定期進行復訓。

  項目經理、總工程師,施工經理及各級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安全環保教育。

  4、內部培訓

  在項目部范圍內組織培訓班,聘請地方政府、公安機關、業主以及項目部職能部門相關的專家、有經驗的'專職管理人員進行授課,開展的各種施工安全、勞動防護、治安保衛、衛生防疫等方面的安全培訓。

  教師的聘用:根據培訓的內容和形式,由綜合部與相關部門協商選聘。并填寫《職工培訓教師登記表》(見附五)。

  教材的選定:由綜合部根據培訓計劃,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負責選購。

  4.1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

  由綜合部編制《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證審驗換證名冊》,綜合部負責到期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復審、換證工作。

  4.2培訓資料、證件管理

  綜合部負責培訓資料的整理、存盤工作。

  對經過培訓合格后所取得的培訓合格證原件,由綜合部統一登記、保存、復印,其復印件交本人使用。

  5、勞務工的管理

  項目部綜合部負責對勞務工進行管理,負責對相關勞務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入場培訓教育,并做好記錄;

  項目經理部人勞部、工程部要對勞務工的施工安全管理進行全過各有針對性的控制,使其按公司/項目經理部和業主的安全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規范作業。如有違反,按合同/協議書規定進行處理;

  勞務工享有與公司員工同等的職業安全健康保障的權利,并應按合同、協議書要求創造條件,采取措施,使勞務工減少或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

  5.1在對勞務工的安全管理中應確保以下各方面:

  不使用童工,保障婦女的勞動保護權益;

  勞務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不克扣、拖延;

  勞務工的工作時間合理,不超量加班,以免因疲勞過度而致工傷事故的發生;

  勞務工的工作與基本素質相適應,并對其做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和技術培訓;

  勞務工的勞動保護滿足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的要求;

  為勞務工提供衛生、整潔的生活、文化設施條件;

  勞務工享受本公司員工的現場醫務急救服務;

  勞務工享有工傷保險待遇。

  分包商的安全管理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分包商的安全管理符合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要求。

培訓管理制度11

  一、人員定義: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從業人員定義: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是指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各項工作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也包括生產經營單位臨時聘用的人員。從安全管理角度來講分為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指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廠長、經理、(礦務局)局長、礦長(含實際控制人)等。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以及未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生產經營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

  生產經營單位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外,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也包括生產經營單位臨時聘用的人員。從安全管理角度來講分為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生產經營單位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外,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他負責人、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以及臨時聘用的人員。

  二、人員職責

  主要負責人:

  《安全生產法》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職責:《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管理人員:

  職責:《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安全管理人員配備: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十四條從業人員在三百人以上的高危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在一千人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總監,并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

  《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第九條礦山、金屬冶煉、道路運輸、建筑施工單位,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運輸單位和使用危險物品從事生產并且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的單位(以下簡稱高危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一)從業人員不足100人的,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2名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1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三)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應當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不低于從業人員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2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四)從業人員在1000人以上的,應當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不低于從業人員5‰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3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一)從業人員不足100人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2名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1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四)從業人員在1000人以上的,應當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不低于從業人員3‰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2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法律、法規對生產經營單位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從事作業的,勞務派遣人員應當計入該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人數。

  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聯系: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作出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應當聽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意見。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職務待遇:

  《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支持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管理職責,并保證其開展工作應當具備的條件。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待遇應當高于同級同職其他崗位管理人員的待遇。高危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崗位風險津貼制度,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享受安全生產管理崗位風險津貼,事業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高危生產經營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或者安全總監、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任免,應當書面告知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

  三、安全培訓要求: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二十條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可以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委托其他機構進行安全培訓的,保證安全培訓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四、安全培訓的組織實施:

  國家《安全生產法》第十一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安全生產意識。這是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的法律依據,同時也是地方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和各生產經營單位的應盡義務。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對貫徹《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從培訓的人員、方式、內容等方面,做了具體、明確的規定。其中,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應急管理部)組織、指導和監督中央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總公司(集團公司、總廠)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急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和監督省屬生產經營單位及轄區內中央管理的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分公司、子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市、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急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生產經營單位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實施。

  五、各類人員的培訓要求

  主要負責人: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初次培訓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再培訓內容:

  對已經取得上崗資格證書的有關領導,應定期進行再培訓,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和新頒布的政策、法規: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

  安全管理人員: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初次培訓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再培訓內容:

  對已經取得上崗資格證書的有關領導,應定期進行再培訓,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和新頒布的政策、法規: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

  特種作業人員: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參加培訓。

  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機構(培訓機構),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取得安全生產培訓資質證書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60日內,提交相關材料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再復審、延期復審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復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失效。

  其他從業人員: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生產經營單位除三項崗位人員以外其他從業人員的培訓,分為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調崗和離崗后上崗人員培訓、崗位安全教育培訓。

  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廠(礦)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廠(礦)級安全培訓除包括上述內容外,應當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

  車間(工段、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

  (一)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調崗和離崗再上崗人員培訓:

  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后,由于崗位工作特點、要求不同,應重新進行新崗位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離開崗位后,重新上崗作業應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由于工作性質不同,離開崗位時間,國家不能做出統一規定,應按照行業規定或者生產經營單位自行制定。原則上,作業崗位安全風險較大、技能要求較高的崗位,時間間隔應短一些,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后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崗位安全教育培訓

  崗位安全教育培訓,是指連續在崗位工作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主要包括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定期安全考試和專題安全教育培訓三個方面。

  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主要以車間、班組為單位組織開展,重點是安全操作規程的學習培訓,安全生產規章制定的學習培訓,作業崗位安全風險辨識培訓,事故案例教育等。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根據行業或生產經營單位的特點不同而各具特色。(例:我國電力行業有班前、班后會制度,安全日活動制度。班前會,在布置當天工作任務同時,開展作業前安全風險分析,制訂預控措施,明確工作的監護人等等;工作結束后,對當天作業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分析點評等等。安全日活動,即每周必須安排半天的時間統一由班組或車間組織安全學習培訓,企業的領導、職能部門的領導及專職安全監督人員深入班組參加活動)

  定期安全考試,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的定期安全工作規程、規章制度、事故案例的學習和培訓,學習培訓的方式較為靈活,但考試統一組織。定期安全考試不合格者,應下崗接受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專題安全教育培訓,是指針對某一具體問題進行專門的培訓工作。專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針對性強,效果比較突出。通過開展的內容有:三新安全教育培訓、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培訓、事故案例培訓、安全知識競賽比武等。

  六、相關處罰條款:

  《安全生產法》

  第九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

  (四)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

  (五)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或者未向從業人員通報的;

  (六)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

  (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其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總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

  (三)高危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有關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四)未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第二十八條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檢查中發現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責任落實不到位、有關從業人員未經培訓合格的,應當視為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生產經營單位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工作計劃并保證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資金的;

  (二)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未支付工資并承擔安全培訓費用的。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二)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如實告知其有關安全生產事項的;

  (三)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

  (四)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未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檔案的,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生產經營單位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特種作業人員偽造、涂改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特種作業人員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培訓管理制度12

  一、考勤制度

  1、各部門建立紀律簿,由隊隊各長負責,記錄每次活動的考勤及活動情形。

  2、各項活動一般不準請假。

  3、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活動,必須事先向各部部長請假,否則按無故缺席論。

  4、每月在團內公布一次考勤情形。缺勤三次以上活動的,不得參加評優。

  二、日常工作制度

  1、藝術機構活動室不對外開放。

  2、場地:藝術機構的活動場地適用于團內的'日常排練,不得外借,活動場地鑰匙由專人保管,根據訓練時間開關門,并做好場地清掃各隊需要活動室時應向辦公室提前申請并登記,以免沖突。

  3、保持活動室衛生,嚴禁在活動室抽煙,吃零食等,違者重罰。

  4、學期初,藝術機構要制定工作計劃,計劃請求全體團員了解并報告團委。計劃包括:工作目標,鍛煉放置,演出放置,自身建設,研究放置,重點要解決的題目,經費預算等。

  5、學期初,各部門要根據藝術機構整體工作指導思想和計劃放置制定本隊的工作和活動計劃,要讓全體隊員了解,并報藝術機構管理辦公室。計劃內容包括:工作目標和重點,月度工作放置,保證措施,所需經費預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幫助等。

  6、每次重大活動完成后,各分團應及時總結,表揚先進,批評落伍,指出努力方向并報藝術機構管理辦公室。

  7、每學期末,藝術機構和各部門要有工作總結,藝術機構的工作總結以書面形式報團委。總結的內容包括:工作目標的實現情況,具體工作的內容,方法,工作經驗,存在的問題,改進措施等。

  8、每次活動,藝術機構各部應分工明確,相互協調,促使工作和諧進行,對于出現的問題追究的各部各負責人。

  9、藝術機構管理辦公室每月舉行一次工作例會,研究工作,交流情形,特殊情形可隨時召開不同范圍的干部會議。

培訓管理制度13

  1、目的

  促進和幫助員工持續進步以滿足公司發展需求,增強企業凝聚力,建立高素質專業人才的核心競爭優勢。

  2、范圍

  2.1公司經營宗旨、理念、規章制度和行為規范的培訓;使員工掌握公司的共同語言,具有共同的價值觀。

  2.2員工崗位技術培訓;通過技術和技能培訓,讓員工盡早掌握工作要領、工作程序與方法,盡快進入工作角色。

  2.3執行新任務之前進行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術培訓;通過培訓使員工技能得以提高和充實,使其具備多方面的才干,減少工作失誤,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進而提高我們企業的效率。

  2.4為未來的某一任務和目標進行專題培訓,以保障未來發展的目標得以實現。

  2.5職工素質提高培訓;通過培訓使團隊更為團結、溝通更為有效,以提高團隊戰斗力。

  3、職責

  3.1行政部

  (1)在總經理指揮下,策劃、組織和實施公司全員的內訓和外訓。

  (2)監督檢查公司所有培訓活動的實施及效果驗證,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妥善保存所有培訓實施記錄。

  3.2各部門領導

  負責本部門培訓需求的調查,培訓計劃的制訂和實施;培訓教材的編制;以及培訓活動實施效果的驗證。

  3.3總經理

  負責員工培訓活動的指導,確定培訓活動的'發展方向;以及專項培訓計劃實施的安排及批準。

  4、培訓頻率控制

  4.1行政部負責組織公司專題培訓,在總經理指導下進行。

  4.2各部門每月組織本部門員工培訓至少一次。

  5、新員工培訓

  凡公司新員工,其入職培訓程序分為兩個階段:

  5.1第一階段(職前培訓):在新員工到崗后的七天內進行完畢。培訓內容主要包括介紹公司經營理念,現有規模和發展前景,公司組織結構和崗位職能,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各種科技信息平臺的使用方法等。學習所遇到的問題由行政部做出解答,七天后行政部發出《新員工職前培訓反饋表》,由受訓者填寫后返回行政部存入其個人檔案。

  5.2第二階段(上崗培訓):由新入職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組織對其擬定培訓計劃并實施,采用授課及在崗實操等方式。培訓工作可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專人負責,指定的培訓負責人必須是業務熟練者或崗位工作負責人(在崗實操即在一位專業人員的指導下試著從事即將開展的工作)。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市場現狀、產品知識、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工作技能、薪酬和差旅制度、績效管理辦法等。

  6、員工外訓管理:

  6.1行政部根據經營及業務發展需要制定外訓計劃,報公司總經理簽批后實施。

  6.2 接受公司資助外送培訓學習的員工,若外訓的費用(含因培訓支付的各項費用、差旅費、各項補貼等)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外訓員工須和公司簽訂《培訓協議書》。

  6.3參加外訓的人員應在培訓結束的三個工作日內將受訓之書籍、教材及資格證件、受訓成績等有關資料送公司行政部存檔,以供公司員工共享。

  6.4參加外訓的人員有義務在公司需要的情況下將受訓內容整理成冊,并通過內部培訓的方式傳授有關人員。

  7、培訓記錄管理

  7.1各部門每月《培訓計劃表》于當月1日填好后傳行政部存檔備查。

  7.2為便于評估培訓效果,綜合了解已完成的各類培訓情況,對員工今后工作調配、晉升、績效考核等提供參考資料,所有部門應及時進行培訓記錄。

  7.3所有培訓活動的記錄必須包括:《培訓簽到表》、《培訓反饋記錄》、課程大綱或教材(文檔和電子版)。

  7.4該月各部門完成的培訓記錄于次月1日前遞交行政部接受檢查監督并歸檔保存。

  8、培訓紀律

  8.1員工必須按培訓通知要求準時參加培訓,培訓主持人應嚴格做好考勤記錄。

  8.2培訓不允許非公務原因請假,遲到一次扣績效5分,早退或缺席一次扣績效20分,處于年假、喪假、病假、產假、婚假、探親假者不受此限。

  8.3培訓期間,所有參訓人員須將手機設置為靜音狀態,不得在現場接打電話;不得交頭接耳私下議論,不得抽煙及來回走動,以上違反一次扣績效2分。

  8.4拒絕參加培訓2次以上者作開除處理。

培訓管理制度14

  部門管理制度是我們日常運營的基礎,它決定了我們的工作效率和團隊氛圍。通過這次培訓,我們期望:

  1.提升執行力:使管理者更準確地執行公司政策,減少因理解偏差帶來的困擾。

  2.優化流程:通過討論和學習,找出可能存在的`管理瓶頸,提出改進措施。

  3.增強協作:強化團隊間的合作精神,提高跨部門協作的效率。

  4.培養領導力:提升管理者的領導能力,促進個人和團隊的成長。

培訓管理制度15

  (一)公司堅持對員工進行多種形式不同內容的教育。員工應當接受企業對其進行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二)員工教育和培訓堅持公司與部門共同負責的原則,公司主要負責文化教育、國家政策法規和有較大共性的業務培訓學習;各部門主要負責崗位技能培訓及本部門本系統的專業技術業務培訓。

  (三)人事部門負責員工教育和職業培訓的組織工作以及培訓質量和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工作,有關部門負責實施。各部門經理負責員工教育工作。

  (四)各部門根據公司發展目標或本部門工作需要,于每年十一月底前制定本部門下年度教育計劃報人事部門,人事部門于當年一月二十五日前編制公司員工本年度教育計劃報公司審批后下達執行。

  各類教學班、培訓班開班前都要制定開班計劃、授課計劃及培訓標準報人事部門審定,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學習培訓結束后,辦班部門要寫出總結,連同學員成績單等基礎資料一并報人事部門備案。

  (五)各教育班應加強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無故不參加培訓或不遵守規定和紀律,不服從管理又屢教不改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六)人事管理部門負責落實培訓場地,負責教學設備的管理、維護和更新,并負責教學人員的管理,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七)特殊崗位、職業須經專業培訓,取得上崗證書后方能上崗,凡由公司出資培訓取得上崗證書人員按上崗證有效期確定服務年限,服務年限內調離人員需按比例賠償,賠償比例=1-服務時間/有效期。

  (八)公派外出學習

  1、公派外出學習是指根據上級公司或相關機構布置的`培訓通知安排有關人員參加學習,或公司根據培訓計劃,由人事統一安排的學習。

  2、公派外出學習由人事部統一安排,填寫員工培訓審批表經部門簽署意見后辦理報批手續。

  3、外出學習連續2個月以上或出國學習1個月以上視為脫產學習。

  4、非脫產學習占用工作時間視為正常出勤,學習期間占用非工作時間不計加班。

  5、脫產學習前需與公司簽訂學習協議,規定學習期間的待遇及學習期滿后的服務年限等相關事宜。

  a.凡公司公派進修員工,其檔案、工資、行政關系均由公司保留,其原任職務自離職之日起不再保留,學習期滿后由公司另行安排。

  b.學習期間,享受離職前所在崗位的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

  c.學習期間要嚴格遵守培訓單位要求,表現優秀,取得優秀成績者視情況補發部分激勵工資。

  d.學習期滿后為公司服務的年限不得少于三年。由于本人原因在服務期內離開公司的,須按比例賠償公司在其進修、學習期間的各項費用,賠償辦法參照《勞動合同實施細則》。

  6、外出學習人員,回公司后應主動向人事部門及本部門匯報學習成果,提交成績單或畢(結)業證。實習的應提交對方單位實習鑒定意見。

  (九)個人申請外出學習

  1、個人申請外出學習,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a.人事檔案已調入公司且在公司連續工作三年以上。(參加脫產學習視為非連續工作)

  b.所選擇學習內容須與現崗位工作有直接關系且學習期不超過半年。

  c.出國自費留學不在個人申請外出學習之列。

  2、個人提出外出學習,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部門簽署意見后報人事審批。

  3、個人外出學習經批準后須同公司簽訂學習協議,規定學習期間的待遇及學習期滿后的服務年限等相關事宜:

  a.外出學習期間檔案、工資關系、行政關系均由公司保留。

  b.外出學習時間不足2個月者原任職務保留;外出學習時間在2個月以上(含)者原任職務自離職之日起不再保留,學習期滿后由公司另行安排;

  c.外出學習占用工作時間,按事假處理,學習期間月工資低于xx市最低工資標準時按xx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d.個人申請外出學習,學費一律先由個人支付,學習期滿合格后公司予以報銷,凡不合格者不予報銷學費。

  e.學習期滿后為公司服務的年限不得少于三年。由于本人原因在服務期內離開公司的,須按比例賠償公司在其進修、學習期間的各項費用,賠償辦法參照《勞動合同實施細則》。

  (十)公司內部交叉培訓

  1、員工因工作需要到其他部門培訓的,由本部門簽署意見后到人事部門辦理報批手續。

  2、員工在培訓期間接受培訓部門的管理,派出部門不得以任何借口中斷培訓,因特殊情況必須中斷培訓的,由派出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中斷培訓。

  3、員工在培訓期間保留原崗位工資待遇不變,激勵工資由派出部門評定,培訓部門負責提供其出勤、表現、態度等基本情況。

  (十一)外單位人員來公司實習

  1、外單位人員來公司參觀實習,應提前一個月以組織的名義與人事部門聯系。

  2、人事部門與有關部門商議后報請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人事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接待工作,及時辦理相應手續(入園證件、就餐卡、交納培訓費用、簽訂有關合同等)。

  4、人事部門與來人單位商議制定實習計劃,保衛部門負責參觀實習人員的安全保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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