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必備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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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員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依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公司特種設備的管理,具體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及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第三條公司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
第四條公司定期限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第二章特種設備的使用
第五條使用特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
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六條公司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七條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及時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八條公司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六)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第九條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分廠及車間應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鍋爐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的水(介)質處理定期檢驗。
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條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
第十二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公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三章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第十七條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第十八條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第十九條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第二十條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第二十一條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第二十二條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第二十三條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二十四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五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第四章特種設備應急救援
第二十六條對特種設備公司應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第二十七條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八條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
第三十條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第三十一條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第三十二條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第五章特種設備事故處理
第三十三條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第三十四條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第三十五條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第三十六條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第三十七條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八條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九條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分廠領導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四十條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領導、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提出。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規范特種設備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提高機務人員安全生產意識,防止事故,保障機務人員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促進施工的正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結合本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生產用鍋爐、空壓機(含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以及限于施工場內使用的機動車輛。
本辦法所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系指直接從事特種設備操作的人員及管理人員。包括以上設備操作人員、電工、焊接工、切割工、電梯司機和行、吊車司機及掛鉤工、施工場內使用的機動車輛駕駛員、鍋爐司爐工、空壓機操作人員等。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檢驗、日常維護保養、改造、報廢,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和復審等。上述各項管理工作,由各子(分)公司設備部門與設備使用管理單位(以下稱使用單位)共同負責。集團公司設備物資部負責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與檢查。
第二章 特種設備購置
第四條 特種設備購置必須按集團公司《設備購置及租賃招標管理辦法》辦理申購有關審批手續,并通過招標采購程序選定設備供應商。
第五條 參加特種設備投標的供應商,其設計、生產單位必須是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特種設備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境外制造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我國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程的要求。
第三章 特種設備的安裝、維修、改造
第六條 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通過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取得許可資格的單位進行。
第七條 在安裝新購置鍋爐、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提梁機、移梁機、空壓機、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之前,應當先將安裝單位的安全資質證書、安全施工方案與安全保證體系(含施工安全負責人、安全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名單及相應證書復印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與監督檢驗證明等有關資料,向各子(分)公司和各項目部設備部門申報。同時書面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經確認由使用單位與施工單位簽署安全責任書后,方可施工。
安裝結束后,施工單位應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電梯、鍋爐、空壓機、壓力管道、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等特種設備進行校驗和調試,并且向具有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資格的機構申請檢驗。檢驗合格后,使用單位(合同有約定除外)應當在30日內,到規定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且將安全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第八條 特種設備的維修,在簽訂維修合同前,應先將維修單位資質證書、維修、維護保養合同文本內容、維修人員的資質證書等材料報各子(分)公司設備部門審查。經審核同意后,簽署生效。
第九條 改造鍋爐、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空壓機、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應按照新安裝特種設備審查報批、持證施工、檢測驗收、建立檔案等進行。
第十條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后經檢驗合格,負責該項目施工的單位,必須在30日內,將有關技術文件、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原始資料及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第四章 特種設備的使用
第十一條 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第十二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本辦法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包括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規檢查、維護保養、定期檢驗,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等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第十四條 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且定期自行檢查,作出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及時處理。
第十五條 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安全性能年檢的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鍋爐一年;電梯一年;起重機械(包括架橋機、提梁機、移梁機)二年;運梁車、鏟車、叉車、電瓶車等限于施工場內使用的機動車輛一年;空壓機(含壓力容器)根據核定的安全狀況分別為一、三、六年;壓力管道、各類氣瓶應按相應的安全監察規程要求的定期檢驗周期執行。逾期未檢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否則視為無證運行或使用。
第十六條 特種設備停止使用時,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向所屬公司設備部門書面報告,并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再次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申請安全檢驗,經復查合格,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條 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申請予以報廢,并且應當向最近一次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前,使用單位應當向所屬公司設備部門書面申請,并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處理與注銷手續等。
第十八條 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費、年度檢測費及日常維修等費用,應當由使用單位承擔。
第五章 特種作業人員
第十九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設備,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且立即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第二十條 鍋爐、空壓機(含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等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即:特種作業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 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應當按規定審驗,一般每二年復審一次。鍋爐司爐工操作證四年復審一次。逾期不審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自動失效,繼續從事特種設備操作或管理工作視為無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 離開特種作業操作崗位達六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聘用退休的特種作業人員,身體健康的(憑區、縣級以上醫院的健康檢查證明),可以從事特種作業的指導或示范性操作,但是不得直接頂崗作業,年齡應控制在男65周歲和女55周歲以下。
第二十三條 凡特種作業人員,在初復審合格后,應當及時將審驗合格手續復印上報使用單位辦理登記手續。特種作業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如需調動,應征得本單位安全負責人同意。調離本工種,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原作業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司設備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第六章 獎 懲
第二十四條 各子(分)公司對特種設備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改造、日常維護保養、報廢,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嚴格、規范,使用效益高的單位與個人予以表彰。凡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予以批評教育,限期整改。對違反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按條例規定,予以罰款等處罰;凡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特種設備管理
第二十五條 特種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特種設備人員管理由使用單位負責,并于每次進場時和退場前向所屬公司和配屬項目部設備部門申報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 各項目部負責本項目全部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積極與當地有關部門聯系組織特種設備審驗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掌握本項目特種設備使用情況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配備情況,定期檢查監督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制度執行情況。
第二十七條 子(分)公司是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管理部門,督促使用單位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協助制定管理制度,指導使用單位做好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審驗、培訓和持證上崗工作,掌握本公司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狀況,檢查、監督特種設備使用管理情況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遵章守紀情況。
第二十八條 集團公司設備物資部負責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管理的條例、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掌握集團公司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現狀,監督、檢查重點項目特種設備使用管理情況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遵章守紀情況。
第二十九條 統計規定:使用單位負責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統計登記工作,每半年上報特種設備使用與審驗登記表,年終上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情況登記表,分別報送所屬公司和配屬項目部設備部門;各子(分)公司設備部門年終向集團公司上報特種設備使用與審驗登記表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情況登記表。
第三十條 本辦法的特種設備包括其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在實行本辦法時,同時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3
第一章目的
為加強機器設備的管理,按照科學管理、“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機器設備安全運行,保障樓宇及相關設施正常供水、供電、,并依據國家有關設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要求,對水、電等設備設施進行日常維修與養護,特制定物業小區設備維修及保養管理細則。
第二章原則
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維護保養與按計劃維修并重,確保安全、經濟運行。
第三章適應范圍
適應小區內所管轄的所有設備設施。
第四章設備管理組織
一、物業公司設置設備維修運行部,對所管轄設備的安全運行、維修進行集中管理,有利于提高運行服務水平和經營效益。
二、設備維修運行部設副經理一名,負責所轄區域內的設備設施的管理。
三、物業公司區域內配套設備設施類型較多,設備運行維修部下設:強電班、弱電班、水暖班,并分別負責各自分管設備的運行、養護與維修。
第五章職責
一、設備運行部是在物業公司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全面負責對所管轄區內設備安全運行及維修保養等管理工作。
二、設備維修運行部協助物業公司經理與設備廠家簽定維修保養服務協議,并對質保金的領取出具主導意見。
三、強電組主要負責(1)發電、配電、供電系統及相應電器的保養和維修;(2)公共區域路燈、草坪燈、應急燈、背景音樂、噴泉泵站等設備的開、關與保養、維修;(3)共用部位的單元對講門系統,樓梯燈等照明系統的維修與保養。
四、弱電組主要負責消防系統、電視監控系統、廣播通訊系統等的線路和相應設備的維護、修理。
五、水暖組主要負責供水、排水、供暖、消防噴淋系統和相應設備的運行、維護和管理。
第六章設備管理的注意事項
一、設備運行、維修人員要持證上崗。
二、結合樓宇設備的使用情況,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巡視、檢測和維修保養工作,做到精心維護,嚴格檢查,清除事故隱患。
三、維護主要是進行清潔、潤滑、緊固,更換易損零部件等,設備維護時要按規程進行。
四、如果設備出現異常或發生故障,使用人員要及時向管理人員匯報,由設備管理或專業技術人員確定維修方案及實施意見。
五、如屬人為違章拆修造成的設備事故及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設備維護、維修所需經費由設備運行部據實報告預算,由物業公司批準撥付使用,以保證設備正常安全運行。
七、設備維修運行人員對設備設施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八、為了降低設備使用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修舊利廢,合理更新,避免浪費。
九、設備維修應按維修與保養、中修與保養、大修與保養等程序進行。
十、設備運行維護人員要認真及時填寫有關設備運行、維修和保養記錄,即《交接班記錄》、《設備運行記錄》、《設備維修保養記錄》等。
第七章設備管理檔案
一、對物業公司接管的小區的設備應及時建立設備臺帳和編制檔案并有專人保管存檔。
二、按設備運行的要求建立設備安全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度。
三、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資料,保證設備技術檔案的準確和完整。
四、特種設備執行注冊登記制度,取得驗收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證后方可運行使用。
五、收集所有設備采購合同或協議,建立售后服務檔案。
第八章設備的安全使用及維護要求
一、設備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和安裝技術規程的要求進行安裝、調試后使用。
二、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剛接管的小區設備要有廠家的操作、維修、保養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四、設備的使用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檢查和保養,并做好記錄
第九章設備報廢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行業規定淘汰的及不能達到安全生產要求的設備設施實行淘汰制度。
二、對一些經常壞、維修成本大的設備設施,報領導批準后,及時淘汰。
第十章安全工作注意事項
一、以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種安全操作和勞動保護規章制度。
二、新員工入廠,由班組長牽頭進行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崗工作。
三、工作前應檢查自已所用的一切設備和工作場地,確認安全后,方能開始工作。
四、所有安全裝置不得拆卸,都應保證其完好有效、靈敏可靠。
五、工作中要互相關心,既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又要關心他人的.安全,如遇違章及冒險作業,有權勸阻。
六、加強設備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竊等安全工作。
七、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并應做好記錄,否則責任人在當月考核中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八、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安全距離。該項不做扣2分。
九、嚴禁帶電作業,必要時需班組長批準,并采取安全絕緣防護措施,且要有監護人在現場。該項不做扣2分。
十、工作時間嚴禁喝酒上崗作業,輕者給于警告,并在當月考核中扣2分,重者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十一、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并應定期檢查、校驗。該項不做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十二、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后,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否則重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輕者給予當事人警告,當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參加先進評選。
十三、發電機運轉時,嚴禁人體接觸帶電部分。
第十一章消防設備及維修保養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和煙/溫感控頭一般委托廠家進行維護保養,配合維保單位檢查和試驗消防系統/設備的功能,并應填寫登記表。該項不填扣2分。
二、對各種消防報警裝置需做好定期的檢查、試驗和保養維修工作,發現故障及時排除,若不能排除,要及時通知維保單位進行維修,并詳細登記,一般要求一周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否則每發現一次在當月考核中扣2分。
三、消防弱電機房值班室要24小值班,夜間有保安進行值班,白天有專業人員值班,對設備每次報警多要到現場察看,確定是否有火情發生,并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和單位,絕對不能隨意消除報警信號,否則重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輕者給予當事人警告,當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參加先進評選。
第十二章電器設備、配電室及發電機房的管理
一、高壓開關柜停送電操作應填寫好工作單,并檢查各項操作機械完好,嚴格執行一人操作,一人工作制,按工作單填寫程序進行操作。該項不填扣2分。
二、配電室值班員應熟悉配電房開關柜的各項操作細則及工作程序,做到操作準確無誤。
三、每周一次對所有配電房巡檢一次,并做好記錄,檢查設備運行狀況,包括外觀、聲音、氣味、溫度、電壓、電流及開關和指示燈狀態,以及機房照明和附屬設施狀況。該項不做扣2分。
四、每月一次統計用電量及電壓變化。該項不做扣2分。
五、每月一次對每層配電箱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該項不做扣2分。
六、為保障本物業小區緊急情況下正常配電,技術員必須每月進行后備發電機運行操作2次,以保障市電停止后,仍能保持消防系統及污水泵系統的正常運作。該項不做扣2分。
七、定期查看機油、柴油是否滿足使用,出現不足填報申請后及時購買(附發電機檢查表)。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三章公共區域照明燈具
一、每兩周一次對公共區域、走廊各照明燈具、疏散指示燈、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進行檢查,出現損壞及時更換。該項不做扣2分。
二、定時開關公共區域的路燈、草坪燈。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四章消防水泵、排污泵
一、每周一次巡視各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電流、電壓、指示燈狀況和水壓等,發現問題及時檢修。該項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視管道、閥件接口有無異常。該項不做扣2分。
三、每月對消防泵進行試機至少一次,時間不低10分鐘。該項不做扣5分。
四、每月至少一次檢查消防水池浮球裝置、進/出水閥門及放水閥。該項不做扣2分。
五、每周一次巡視污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液位報警裝置工作狀況,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六、雨季每天檢查各集水井泵工作狀況(包括手動、自動和控制箱指示燈),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五章無負壓水泵
一、每周一次巡視各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電流、電壓、指示燈狀況和水壓等,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視管道、閥件接口有無異常。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三、負責小區內生活用水,若要維修要提前通知住戶,避免影響住戶用水,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十六章弱電監控系統
一、每周一次檢查電視監控設備的運行情況,包括攝像機、鏡頭、放錄機、傳輸信號、接收圖像的清潔和調校,發現故障及時維修,若維修不了,則報請專業公司修理,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二、弱電監控室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并填寫值班記錄,由保安部負責具體實施。該項不做扣2分。
三、弱電監控室的工作人員除例行保安監控外,還要對小區內的電梯進行監控,遇緊急情況要及時通知設備維修人員,并及時應用電梯配置的通訊對講系統或其他可行方式,詳細告知電梯轎廂內被困乘客應注意的事項。該項不做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四、值班人員如遇不法分子或乘客蓄意破壞電梯等設備設施要及時通知保安進行制止或報警,并對破壞的設備依法賠償。
第十七章記錄與表格
一、《材料、設備購置申請表》
二、《圖紙設備檔案》
三、《設備日常檢修、保養表》
四、《設備報廢表》
五、《設備運行日志》
六、《設備修理、保養計劃》
七、《消防報警系統設備檢修記錄表》
八、《柴油機組檢查表》
九、《消防水泵維修保養記錄表》
十、《排污泵檢修表》
十一、《水泵無負壓設備維修保養紀錄表》
十二、《消防中心值班記錄表》
十三、《弱電監控中心值班記錄表》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4
1、按照檢驗周期,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前一個月向檢驗機構申請對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平安閥舉行定期檢驗,保證定檢率100%。
2、檢驗機構受理后,按相關要求樂觀做好檢驗前的預備工作。
3、在檢驗過程中,樂觀協作檢驗人員的檢驗工作。
4、對特種設備及其平安附件,非專業人員不得任意拆卸、更動。
5、平安員應定期、不定期地按照設備使用時光舉行檢查,發覺問題應準時妥當處理。
6、按設備的'分類以掛牌保管人員為主舉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維護修理。
7、各種設備不得帶病運行,對管理維護不當而影響平安生產,經查出,由經理按有關規定賦予處罰,對已造成危害的,應報上級有關部門追究相應責任。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5
1、特種作業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前的年齡、文化程度、身體條件、崗位需求的審核,報安全環保部備案,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培訓考試、取證。
2、特種作業人員在培訓取得作業資格證前必須進行體檢,體檢合格,(沒有職業禁忌證者)方可參加作業資格培訓。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重違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業資格。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服從安全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持證上崗作業。
5、加強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教育和管理。安全環保部積極認真地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和體檢工作。復審合格者方可繼續從事特種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不得涂改、轉借,資格證書丟失應報主管部門備案、補辦。
7、特種作業人員連續六個月不從事本工種作業,作業資格證書作廢,需重新培訓取得特殊工種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8、特種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凡內部調換工作單位時,需到安全環保部登記備案。
9、凡安排無證或無效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單位主管領導,以違章指揮論處,造成重大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并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的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為第二人民醫院,本院區域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組織原則。本預案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確定使用科室為本科室特種設備事故搶險救援科室。
第三條本預案所稱特種設備事故,是指在本院區域內使用特種設備的科室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一)鍋爐爆炸事故;(二)壓力容器(含固定、移動式)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五條特種設備使用科室,應當建立嚴格的特種設備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二章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主管院長任組長,副院長任副組長,成員科室為醫務科、護理部、設備科、保衛科、總務科;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總務科或設備科。所有成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第七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一)組織指揮特種設備使用科室對特種設備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落實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部署的有關搶險救援措施。
第八條組長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召集、協調各有關部門和特種設備使用科室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
(二)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第九條副組長的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第三章預防與應急措施
第十條鍋爐、壓力容器、中心供氧室等特種設備的使用科室,應當根據本規定和本科室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科室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使用科室事故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科室的特種設備數量、安裝位置分布情況;
(二)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事故的故障類型、征兆、應對措施;
(三)進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的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及搶險救援人員;
(四)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事故時的'職責。
第十二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容易引發事故的特種設備列為危險監控設備,依法實行重點監控。鍋爐房、供應室、手術室、中心供氧室等科室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特種設備均列入危險監控設備范圍。
第十三條各使用科室應根據本科室設備的特點和應急救援方案的規定,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
第十四條各使用科室應定期組織本科室的事故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第十五條使用科室應定期對特種設備進行日常性維修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按期安排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后,使用科室應當及時報告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第十六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科室應當立即做到:
(一)按本科室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同時向總務科、保衛科、設備科等有關部門報告。
(四)各成員科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五章應急處理
第十七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科室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主管、分管領導應按照本科室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事故科室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十八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由院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批準,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特種設備使用科室應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當組長不在時,應按順序由副組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第十九條應急預案啟動后,各類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首先應由特種設備使用科室救援。
第二十條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有關科室配合的應積極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第二十一條參加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7
一、總則
1.1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1.2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設備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并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設備管理機構和設備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督檢查。
二、機構和職責
2.1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2.2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2.3生產部是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并組織實施;
2.3.2負責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監督實施;
2.3.3負責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及臺帳管理工作;
2.3.4負責特種設備安裝、維修、運行、檢驗各環節的監督檢查; 2.3.5負責制定特種設備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三、特種設備監督管理
3.1特種設備使用要嚴格執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內部相關的法規、標準及管理規定。
3.2特種設備在安裝完畢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依法進行注冊登記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種設備臺帳及技術檔案。
3.4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臺帳并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設備運行。
3.5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3.6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臺設備,每個裝置。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氣瓶。必須保證各安全附件齊全。
3.8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設備及附件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志。要保留設備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復印件備查。
3.9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周期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特種設備檢驗(含安全附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并通過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3.10特種設備(含安全附件)采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設備到貨后由安全人員對設備進行安全驗收。
3.11特種設備的`改造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鑒定,方可實施。
3.12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的項目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資質審查:
3.12.1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3.12.2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施工批件”; 3.12.3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的有關資質證書;
3.12.4質量保證材料;
3.12.5工程業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保部核發《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在持有此證情況下,方可在我公司開展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工作。
3.13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申報表,并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單位對設備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15設備安裝、修理完工后,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文件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必須尊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四、附則
4.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4.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4.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5
為了提高設備的利用率、完好率,使設備的管理達到較高的水平,特建立以下制度。
1.所有機電設備的管理由設備管理小組負責。機械設備的使用和保養,承交各工段負責。機械設備的大、中維修及臨時搶修、定期重點維修,由機修工段負責。電氣設備的一般使用,由生產工段負責,其維護和保養、檢修,由電修工段負責。
2.凡交給各工段負責的機電設備,必須由熟練工操作,設備及其周圍的環境衛生,必須進行周期性的清理檢查。
3.所有機械設備的大修、中檢、搶修,由機電修工段工段長具體負責,各相關工段協助完成。
4.所有電氣類設備的大、中搶修,由電修工段具體負責完成。使用歸各工段,維護保養由電修工段,檢查運行情況時,按有關規定執行。
5.計劃檢修由生產、設備管理小組成員、工段長親自督戰,對重點檢修的突擊性任務,或一般性的檢修項目,以機修工段為主,以相關工段操作工為輔完成;屬于電氣類的以電修工段為主、相關工段配合完成。
6.突擊檢修、設備安裝、工藝改造等任務的完成,須由一名主管廠長負責,以機修工段為主,設備管理小組成員、相關工段長現場指導,共同完成。
7.無論搶修、安裝及計劃檢修,電修工段須派1到2人配合,檢
修項目及質量驗收,由設備管理小組成員、機電工段共同負責;對時間、時限、人員、維修情況,必須做好記錄,并交技術資料室存檔。
8.在搶修、計劃檢修時,機電工段長、生產設備管理小組成員、相關工段長、檢修負責人,必須親臨現場,共同研究方案,并組織搶修;爭時間,搶速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9.各工段對本單位使用的設備,要保存一個完整的運轉記錄,生產設備管理小組成員定期對此進行檢查;凡填寫不認真,胡寫亂畫,將進行處罰。
10.安全文明生產檢查,尤其對關鍵設備的檢查,不得出現“跑、冒、滴、漏”,凡不符合要求,按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11.設備出現故障時,機電修工段要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搶修,不得拖延時間,貽誤生產。
12.凡備用的設備,機電修工段必須做到預備隨時待用,絕不允許出現備用設備無法使用的現象。
13.凡維修的設備,機電工段必須堅持以修為主,避免一壞就換的現象。
14.各工段內的起重機,須由有操作資格的人員進行操作,其余人員禁止操作。
15.起重設備(如電葫蘆,千斤頂等)統一歸庫房管理,使用時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
16.檢修期間要嚴格執行公司下達的停機制度。
17.對無礦停機或由于設備故障而停機的情況,必須及時通知值班人員,并按生產調度制度上報公司調度部門。
18.機電工段必須認真執行《關鍵設備巡檢制度》,必須每日派人到現場檢查,并做好記錄。
19.對于常用設備、備件及定額消耗材料,庫房要建立臺帳,做好記錄;凡能提前備用的,必須提前領到庫,以便檢修。
20.機修人員要按規定定期對機床進行維護保養。
21.凡生產工段設備出了問題,不及時匯報影響生產者;或是因機電工段接到通知因缺少備件、材料,無法維修,卻不及時匯報情況的,將按公司及選礦廠有關規定處理。
22.潛水泵為生產中出現問題而備用,由機電工段維修、保管。
23.凡因設備發生了事故,搶修結束后,必須召開事故分析會,由生產技術部帶頭負責,查明原因,落實責任,總結經驗,最后將處理結果通報全公司。
24.材料、備品、備件采購計劃,均由各工段上報公司有關部門,常用物資計劃一般不再報。
25.生產設備管理小組按有關規定對設備實施管理,其主要工作范圍為:全選礦廠所存設備檔案、資料、技能測試、運行記錄管理、檢修計劃、維修時限及維修質量管理、備品備件及質量管理、設備的更新報廢管理,主要設備的檢查、檢修中更換大型備品備件的記錄管理等。
26.此規定依據公司有關制度制訂,從簽發之日起執行。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8
1、為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分為定期檢查、專業檢查和突擊檢查三種。
2.1定期檢查即公司每月檢查、車間每周檢查和操作人員每天檢查。公司每季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結合月度安全生產檢查進行。檢查人員包括: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電氣)和使用部門的領導。
2. 2專業檢查即對各種相同類型設備所進行的檢查。
2. 3突擊檢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門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檢查。
3、檢查內容:
3.1特種設備法規執行情況和規章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
3. 2重點監控設備落實責任人以及責任人標注情況。
3. 3特種設備的持證情況和定期檢驗情況。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
3.4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3.5特種設備維修、使用情況。
3.6員工的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情況。
3.7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情況。
3.8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
3. 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3.10上次檢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4、檢查人員在檢查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負責,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檔。
5、隱患整改:
5.1檢查人員在檢查時發現事故隱患后,應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填寫《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檢部門簽收,一份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查。
5.2整改責任人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因故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將原因、臨時措施和整改計劃書面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5.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被檢部門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驗收。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做好特種設備人員證件使用管理工作,明確公司特種設備人員證件使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特種設備人員證件使用管理工作。
三、規定內容
1、本單位特種設備人員所持證件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件平時由本單位人事機構統一保管,不得在非工作場合使用。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實施安全管理、現場操作時,應佩戴記錄所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信息的工作牌,工作牌由本單位作業人員管理機構統一制作下發。
4、不得損毀、涂改《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或者轉借他人使用。
5、本單位安全管理機構應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進行登記備案。
6、證件遺失或者損毀后,持證人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由本單位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經核實后,按規定履行補辦手續。
7、持證人因調動、辭職或者退休等原因,不再從事安全作業工作的,由本單位人事機構集中將《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交回發證機構。
8、持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應按規定接受監督。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0
三十五條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箍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三十六條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三十七條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十八條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十九條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分廠領導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四十條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領導、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章附則
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提出。
四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四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 發性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 限度地減少特種 設備事故造成的 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 的發展,根據《特 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 合本院 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為第二人民醫院,本院區域內特種 設備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 程序和 組織原則。本預案根據《特種設備 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確定使用科室為 本科室特種 設備事故 搶險救援科室。
第三條 本預案所稱特種 設備事故,是指在本院區域內使用特種 設備 的科室 突然發生() 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 財 物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一鍋爐爆炸事;()();
故二壓力容器含固定、移動式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條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 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 及 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 合作的原 則。
第五條 特種設備使用科室,應當建立嚴格的特種 設備事故防范和 應急處理 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事故應 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特種設 備事故 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 進 行。
第二章 應急處理機構和 職責
第六條 成立特種 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主管院長任組長,副院長 任副組長,;成員科室為醫務科、護理部、設備科、保衛科、總務 科領導 小組下設辦 公室,辦公室設在24總務科或設備科。所有成員 必須保證 小時通信暢通。
()第七條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一組織指揮特種設備使用 科室對特; ()種設備事故現場應 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 擴大二核實現 場人員傷亡和
; ()損失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搶險 救援工作及事故 應急處理的進展 情況三落實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部署的有關搶險救援措施。
()第八條 組長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召集、協調 各有關部 門和特種設備使用科 室的現; ()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 二負責指揮現場應急 救援工作。
第九條 副組長的職責:負責組織實 施具體 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第三章 預防 與應急措施
第十條 鍋爐、壓力容器、中心供氧室等特種設備 的使用科室,應當根據本 規 定和本科室的 實際情況,制定本科室的特種 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并報領導 小組辦 公室。
()第十一條 特種 設備使用科室事故 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一本科室的特 種設; ()備數量、安裝位置分布情況 二在日常運行使用 過程中出 現的,可引發事故 的故障; ()類型、征兆、應對 措施三進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 揮的組織機構管 理網絡及搶;()險救援人員四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全生產 第一責任 人在處理事故 時的職責。
第十二條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容易引發事故的特種 設 備列為危險監控設備,依法實行重點監控。鍋爐房、供應室、手術室、中心供氧室 等科室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 發群死群傷事故的特種 設備均列入危 險監控設備范 圍。
第十三條 各使用科室 應根據本科室 設備 的特點和 應急救援方案的 規定,配 備必要的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
第十四條 各使用科室 應定期 組織本科室的事故 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 和應急演習。
第十五條 使用科室 應定期 對特種設備進 行日常性 維修保養和定期自行 檢查 , 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按期安排 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設備 出現故障或者發生 異常情況后,使用科室 應當及時報告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
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 事故 報告與現場保護
()第十六條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科室應當立即做到:一按本科室 應急 救援預; ()案的規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二嚴 格保護事故現; ()()場三同時向總務科、保衛科、設備 科等有關部 門報告。 四各 成員科室在接到事故 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領導 小組辦公室。
第五章 應急 處理
第十七條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科室的設備操作人員、維 修人員、主管、 分管領導應 按照本科室的事故 應急救援方案采取 積極有效的 搶救措施。事故科 室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 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 職守。
第十八條 特種設備 事故發生后,由院特種設備 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 批準,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特種設備 使用科室應認真貫徹執 行本預案。當 組長不在時,應按順序由副 組長負責組織 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第十九條 應急預案啟動后,各類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首先 應 由特種 設備使用科室救援。
第二十條 在應急搶險救援 過程中需要有關科室配合的 應積極支持、 配合并 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第二十一條 參加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 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采取安 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 人員的指 導下進行工作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2
為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使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統化、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范的要求,結合公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種設備崗位安全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任的制度,充分體現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形成全員、全面、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1、公司總經理的職責:
公司是特種設備安全的責任主體,總經理是特種設備安全的主要責任者,應當對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為:
(1)建立健全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制;
(2)組織制定公司特種設備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特種設備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特種設備傷亡事故。
2、公司其他班子成員的職責:
公司其他班子成員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分管范圍的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協助主要負責人做好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管理工作。參與和協助公司負責人制定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設備操作規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在緊急情況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1)部室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部室主要負責人是負責本部室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室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①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有關標準的要求。
②明確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措施,負責制定和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
③定期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④負責組織編制應急預案和實施應急演練。
⑤負責部室特種設備事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和報告。
(2)部室副經理的崗位職責:
①在部室經理領導下,對部室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具體負責。
②掌握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③具體組織制定、修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并檢查執行情況。
④傳達、貫徹上級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標準;
⑤定期、不定期檢查特種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⑥具體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統計、上報等工作。
⑦明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使用、維保、檢驗等)的各個環節及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及管理。
⑧負責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演練,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或事故的處理和報告等。
(3)安全員及班組長崗位職責:
①配合部室經理、副經理對本部室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具體負責,是負責本崗位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②掌握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③落實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具體制定、修改、落實本部門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并檢查執行情況。
④傳達、貫徹上級及安全管理部門的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標準。
⑤負責本崗位特種設備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
⑥具體做好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及管理。
⑦做好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以及安全附件、儀器儀表的檢測、校驗工作;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并配合檢驗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檢驗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整改。
⑧具體負責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演練;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或事故的響應、處理和報告等。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崗位職責:
①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齊全完好。
②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特種設備操作規程操作有關設備,不違章作業,按時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特種設備運行中的異常情況,出現緊急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措施,啟動應急預案,報告領導。
③聽從指揮,保持本崗位設備的安全和清潔,不隨意拆除安全保護裝置,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④按時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水平,確保特種設備安全。
⑤按照部室和公司安排,認真參加應急演練,做好應急處置等工作。
(5)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嚴格執行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部室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齊全完好。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出廠時所附帶的有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冊登記文件、安裝監督檢驗報告、年度檢驗報告、日常運行記錄、故障排除及維修保養記錄等。
(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為保證部室使用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1、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制度。凡屬特種設備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安全技術部審核并逐級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物資供應部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安裝前,必須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準的特種設備。安裝完成后,使用部門(或者督促安裝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2、特種設備注冊登記制度。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由使用部門負責向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標志以及檢驗合格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并在有效期內安全使用。
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特種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及安全狀況,并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為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閱手續并由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其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特種設備檔案是從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使用、檢修全過程的文字記載,它向人們提供各個過程的具體情況,也是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和更新報廢的根據。通過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可以使特種設備的管理部門和操作人員全面掌握其技術狀況,了解和掌握運行規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種設備,從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種設備事故。
4、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①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②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進出人員的管理。凡進入危險場所的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檢測人員),應由公司或部室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煙、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③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④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條件審核,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復審申請,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
⑤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范、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溫度、壓力、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嚴禁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設備運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于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啟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并盡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并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原因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運行。
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5、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制度。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并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并送交安全技術部門備案。
6、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
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是確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種設備在運行中,因各種原因會產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許的缺陷逐步擴大,產生事故隱患。通過定期檢驗可以及時發現缺陷,以便能夠得到及時處理,消除事故隱患。設備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公司、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制度。各責任部室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門,并做出記錄。公司安全技術部將采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8、特種設備報廢制度
標準或者技術規程有壽命期限要求的特種設備或者零部件,或者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應當按照相應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后,使用部室必須到負責該特種設備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9、其他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公司內部流程逐級審批,并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準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3
一、各種相關人員的職責
(一)主管經理的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做為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抓好,做到企業管理工作與安全工作同步進行。
2.協助組織搞好安全性評價工作,積極推廣應用現代化安全管理方法。
3.企業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要對事故負連帶責任。
(二)工程機械部主管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的方針,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好生產,不違章指揮。
2.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應同時考慮安全生產工作。
3.發生死亡,重傷和多人事故(三人和三人以上)應立即報告主管經理并負責保護現場,參加事故調查。對輕傷事故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三)操作者的職責
1.認真執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做好作業中三檢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排除,不能解決的須立即上報部門領導。
3.發生工傷事故迅速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部門領導,按“三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
二、操作人員守則
1.認真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勸阻他人的違章作業,自覺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或向領導報告。
2.愛護和正確使用設備工具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做到設備保養及時,安全,工作現場符合文明生產。
3.積極參加班組安全活動,不斷提高安全意識,主動為搞好安全生產獻技獻策。
4.發生和發現工傷事故,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緊急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盡快報告領導。
三.安全操作規程
設備名稱:正面吊、叉車
正面吊:
1.操作前的準備:
每班工作前司機需對正面吊進行車況檢查,具體項目有:
(1)車體衛生狀況。要保持車體內外的清潔,不許有油污、灰塵等雜物。
(2)檢查柴油油位,需要時加柴油。
(3)檢查空濾的堵塞情況,必要時用壓縮空氣吹凈。
(4)檢查冷卻液的液位,必要時添加冷卻液。
(5)檢查輪胎的氣壓、輪胎的緊固狀況。
(6)檢查吊具的功能。
(7)檢查各部位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象,檢查各儀表盤工作是否正常。
有異常立即報告工程機械部,車輛不能帶病工作。
2.裝卸箱操作
1在集裝箱堆(車)上提取集裝箱的步驟:提起吊具靠近集裝箱,把吊具放在需要提起的集裝箱上面,確認吊具與集裝箱的中心線是吻合的;開始放低吊具,檢查旋鎖正確地進入集裝箱的四個鎖角,旋鎖完全放好后黃燈亮,旋鎖閉鎖,若正確閉鎖綠燈亮,否則開鎖,慢慢提起吊具重復以上步驟。小心提升集裝箱,慢慢倒退,降低集裝箱,注意不要與其它物品相碰。
2把集裝箱放在集裝箱堆(車)上的步驟:靠近集裝箱需要堆放的位置,對中,使集裝箱對整齊,把集裝箱就位、等待黃燈亮,開鎖,等紅燈亮,慢慢提升吊具直到所有的鎖角都已經完全從集裝箱的鎖角拔出來。慢慢后退,降低吊具,注意不要和其它物品相碰。
3停車步驟:卸下所有負載,把機器移至指定的地方,要遠離車輛集中的區域。啟用駐車剎車,并降低吊具,確認所有手柄都已經歸零,所有電氣附件都處于關閉位置,把鑰匙打到“off”的位置。
4現場操作要求:司機按現場理箱員的計劃安排,在仔細檢查車輛周圍環境,確認車下無人和障礙后,啟動車輛小心駕駛,將車輛準時開至操作地點,根據現場理箱員的工作指令進行集裝箱空重箱裝車、卸車、落垛、歸垛、擺箱等操作,操作中注意對作業周邊環境的瞭望,并聽從現場理箱員的絕對指揮。
5正面吊吊具底盤中心在距前輪前端1.90米垂直角度下,可進行集裝箱負載45噸的裝車、卸車、擺箱、歸垛等操作,重箱歸垛限制在4個箱體的垂直高度內,在進行提升箱、落箱操作時必須確認開鎖、著床指示燈提示,確認無誤后方可將箱體提升或脫離箱體,隨時關注車內告警裝置的提示。
6跨箱作業中,應采取起吊與伸臂聯動動作,使箱體垂直提升或下落,以免箱體提升或下落時對相鄰的箱體發生摩擦碰撞等現象,跨一個箱體提落箱時負載不得超過30噸,跨2個箱體提落箱時負載不得超過15噸(跨2個箱體提落箱原則上只限空箱操作)。
7為保證作業場區內的人員安全,車輛在行進時負載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空載時行進速度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箱體處于靜止懸空狀態時不得熄火或司機離開駕駛室,行走搬移箱體作業時,必須收臂,將箱體提升至一定高度,避免因提升箱高度不夠阻礙前行的視線,目視距離應不低于50米以上,便于采取緊急的`制動措施。
8負載行駛時,集裝箱箱體不準傾斜,需進行必要的側移調整,使箱體平衡,重心居中,禁止在操作中出現急進、急停、急轉彎等粗暴駕駛的現象,在轉彎時要減速慢行,控制好負載箱體的慣性,如遇視線不良及復雜的作業狀況時,需由地面現場理箱員給予瞭望引導,禁止在斜坡上橫向行駛或轉彎。
9集裝箱空重箱、卸車、歸垛、落垛、擺箱操作中,必須按現場理箱員的工作安排將集裝箱單垛、單排箱門朝向一致,箱角對齊,按標志線或區域整齊排列,遇到有框架空箱,應在理箱員的安排下,將箱體側板放倒后歸垛,不準懸空碼放。
10框架及開頂箱載貨超高的卸箱與裝車,應由理箱員安排司索工領取專用的索具,固定在正面吊吊具底盤四個孔洞內,在確認四角索具與箱體使用卡環旋緊連接牢固后,在地面理箱員的指揮下方可起吊操作,操作完畢后,應由理箱員安排司索工將索具全部拆除后,方可進行其它的正常作業。
11特殊貨物需正面吊懸掛鋼絲繩裝卸貨物作業時,由現場理貨員根據貨物的尺碼、件重領取適宜的索具,固定在正面吊吊具底盤四角孔洞內,由現場理貨員指揮司索工將貨物固定牢固后,在理貨員的指揮下起吊貨物,起吊后需行走移動貨物時,不準有急進、急停、急轉彎操作動作,由此會引起貨物搖擺不穩,易造成因慣性沖力引發貨物脫落及車輛傾翻事故。
12停車步驟:卸下所有負載,把機器移至指定的地方,要遠離車輛集中的區域。啟用駐車剎車,并降低吊具,確認所有手柄都已經歸零,所有電氣附件都處于關閉位置,把鑰匙打到“off”的位置。
3.處罰措施
凡不聽從指揮未按機械操作要領及操作要求違章、違規操作所造成的車損、貨損及人身傷害事故,由責任人承擔直接經濟損失。責任重大的將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的相關規定給予處置。
叉車:
1、人員
1.1、駕駛叉車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通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并經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1.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打手機和講對講機。
2、啟動
2.1、車輛啟動前,檢查起動、音響信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2.2、當有機械問題的時候, 不能自己進行修理。應關掉叉車并告知機械修理人員。
2.3、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
2.4、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4
一、加強對特種設備的管理:
1、特種設備的使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定》的要求。
2、要建立以機電礦長為組長機電區長為副組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小組,有安全管理人員。
3、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a、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生產廠家、產品質量、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的資料。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4、每年要對特種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在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的要求,接到定期檢驗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檢工作。
5、對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記錄,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及相關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6、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8、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該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9、對特種設備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必須追究其責任。
二、堅持特種設備的定期檢查、檢修,嚴格按檢修周期對各種設備進行大、中、小修。對特種設備要包機到人,做到每一臺設備都要有人管理、檢修、維護、保養,每天開機前應檢查各運轉機構控制系統和安全裝置,均應靈敏準確、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三、為保證特種設備檔案的完整、系統、準確性,便于為今后和將來的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各單位所報資料必須齊全完整、系統準確,不得出現前后不符、實物與圖紙不符、結果與設計不符的現象。
四、特種設備所歸檔的圖紙、資料不符歸檔要求時,檔案管理員有權拒絕歸檔,堅持特種設備檔案專人管理,并做到一臺設備一套檔案。
五、對起重設備的一般要求:
(1)、起吊時不得超載,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2)、應經常檢查并能及時發現起重機各部位是否異常,尤其是主橫梁連接處,螺栓是否有異常現象。
(3)、經常檢查車輪,不應有裂縫。
(4)、齒輪上應經常涂抹潤滑脂,保證齒輪的潤滑。
(5)、當起重機剎車不靈時,應調整電動機制動彈簧的松緊。
(6)、不得在有火災危險、爆炸危險的介質中使用。應按要求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7)、起重機側面必須掛有注明起重機的最大起重量、跨度、工作類型、制造廠家的牌版。
(8)、起重機工作時,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機下。
(9)、在起重機上進行檢修時,起重機必須斷電。
(10)、起重機空負荷運行時,吊溝必須升起,至少要超過一個人的高度。
(11)、起重機帶重物運行時,重物必須起升高于運行路線上的最高阻礙物0.5米以上。
(12)、嚴禁用任何方法從起重機上拋下物品,嚴禁吊運重物時在人頭上越過,禁止用吊鉤或在吊重物上運送或起升人員。
(13)、起升液體金屬、有害液體及重要物品時,不論重量多少,必須先稍微起升,離地面150 ~ 200mm,驗證制動器的可靠性后再繼續起升。
(14)、如起重機在露天使用,當風力大于六級時,應停止工作。
(15)、露天起重機不工作時,必須設法將起重機可靠的固定,以防風災。
(16)、工具及備品必須儲放在專門的箱子內,禁止散放在大車或小車上,防止落下傷人或物。
(17)、在12個月內,必須進行一次起重機的定期安全技術檢查,除對部件詳細檢查外,還應進行重錘試驗。
六、對壓力容器的一般要求:
1、每天檢查溫度表、壓力表、安全閥和放水閥是否正常;各種儀表,必須定期校驗。
2、必須定期清除風包上的油垢。
3、在風包出口管路上必須加裝釋壓閥。
4、檢查風包外壁不得有銹蝕現象。
七、每天對保護裝置進行一次實驗。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5
采購特種設備(含安全附件、相關部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1.選型、技術參數、安全性能、能效指標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有關強制性規定、設計要求及使用條件;
2.采購新制特種設備由取得相應制造資質的單位制造并經檢驗合格;
3.采購閑置特種設備應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原使用單位的注銷登記證明;2經定期檢驗合格。
4.所采購特種設備應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制造監督檢驗證書等出廠文件。
5.不應購買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6.特種設備采購到場后,應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隨機資料完整性、符合性及是否存在運輸造成的.損傷等。
7.特種設備的隨機資料應當存入安全技術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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