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與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特種設備與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特種設備與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規范特種設備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提高機務人員安全生產意識,防止事故,保障機務人員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促進施工的正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結合本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生產用鍋爐、空壓機(含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以及限于施工場內使用的機動車輛。
本辦法所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系指直接從事特種設備操作的人員及管理人員。包括以上設備操作人員、電工、焊接工、切割工、電梯司機和行、吊車司機及掛鉤工、施工場內使用的機動車輛駕駛員、鍋爐司爐工、空壓機操作人員等。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檢驗、日常維護保養、改造、報廢,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和復審等。上述各項管理工作,由各子(分)公司設備部門與設備使用管理單位(以下稱使用單位)共同負責。集團公司設備物資部負責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與檢查。
第二章 特種設備購置
第四條 特種設備購置必須按集團公司《設備購置及租賃招標管理辦法》辦理申購有關審批手續,并通過招標采購程序選定設備供應商。
第五條 參加特種設備投標的供應商,其設計、生產單位必須是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特種設備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境外制造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我國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程的要求。
第三章 特種設備的安裝、維修、改造
第六條 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通過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取得許可資格的單位進行。
第七條 在安裝新購置鍋爐、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提梁機、移梁機、空壓機、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之前,應當先將安裝單位的安全資質證書、安全施工方案與安全保證體系(含施工安全負責人、安全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名單及相應證書復印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與監督檢驗證明等有關資料,向各子(分)公司和各項目部設備部門申報。同時書面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經確認由使用單位與施工單位簽署安全責任書后,方可施工。
安裝結束后,施工單位應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電梯、鍋爐、空壓機、壓力管道、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等特種設備進行校驗和調試,并且向具有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資格的機構申請檢驗。檢驗合格后,使用單位(合同有約定除外)應當在30日內,到規定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且將安全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第八條 特種設備的維修,在簽訂維修合同前,應先將維修單位資質證書、維修、維護保養合同文本內容、維修人員的資質證書等材料報各子(分)公司設備部門審查。經審核同意后,簽署生效。
第九條 改造鍋爐、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空壓機、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應按照新安裝特種設備審查報批、持證施工、檢測驗收、建立檔案等進行。
第十條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后經檢驗合格,負責該項目施工的單位,必須在30日內,將有關技術文件、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原始資料及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第四章 特種設備的使用
第十一條 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第十二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本辦法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包括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規檢查、維護保養、定期檢驗,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等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第十四條 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且定期自行檢查,作出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及時處理。
第十五條 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安全性能年檢的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鍋爐一年;電梯一年;起重機械(包括架橋機、提梁機、移梁機)二年;運梁車、鏟車、叉車、電瓶車等限于施工場內使用的機動車輛一年;空壓機(含壓力容器)根據核定的安全狀況分別為一、三、六年;壓力管道、各類氣瓶應按相應的安全監察規程要求的定期檢驗周期執行。逾期未檢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否則視為無證運行或使用。
第十六條 特種設備停止使用時,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向所屬公司設備部門書面報告,并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再次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申請安全檢驗,經復查合格,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條 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申請予以報廢,并且應當向最近一次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前,使用單位應當向所屬公司設備部門書面申請,并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處理與注銷手續等。
第十八條 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費、年度檢測費及日常維修等費用,應當由使用單位承擔。
第五章 特種作業人員
第十九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設備,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且立即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第二十條 鍋爐、空壓機(含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等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即:特種作業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 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應當按規定審驗,一般每二年復審一次。鍋爐司爐工操作證四年復審一次。逾期不審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自動失效,繼續從事特種設備操作或管理工作視為無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 離開特種作業操作崗位達六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聘用退休的特種作業人員,身體健康的(憑區、縣級以上醫院的健康檢查證明),可以從事特種作業的指導或示范性操作,但是不得直接頂崗作業,年齡應控制在男65周歲和女55周歲以下。
第二十三條 凡特種作業人員,在初復審合格后,應當及時將審驗合格手續復印上報使用單位辦理登記手續。特種作業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如需調動,應征得本單位安全負責人同意。調離本工種,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原作業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司設備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第六章 獎 懲
第二十四條 各子(分)公司對特種設備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改造、日常維護保養、報廢,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嚴格、規范,使用效益高的單位與個人予以表彰。凡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予以批評教育,限期整改。對違反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按條例規定,予以罰款等處罰;凡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特種設備管理
第二十五條 特種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特種設備人員管理由使用單位負責,并于每次進場時和退場前向所屬公司和配屬項目部設備部門申報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 各項目部負責本項目全部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積極與當地有關部門聯系組織特種設備審驗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掌握本項目特種設備使用情況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配備情況,定期檢查監督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制度執行情況。
第二十七條 子(分)公司是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管理部門,督促使用單位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協助制定管理制度,指導使用單位做好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審驗、培訓和持證上崗工作,掌握本公司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狀況,檢查、監督特種設備使用管理情況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遵章守紀情況。
第二十八條 集團公司設備物資部負責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管理的條例、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掌握集團公司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現狀,監督、檢查重點項目特種設備使用管理情況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遵章守紀情況。
第二十九條 統計規定:使用單位負責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統計登記工作,每半年上報特種設備使用與審驗登記表,年終上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情況登記表,分別報送所屬公司和配屬項目部設備部門;各子(分)公司設備部門年終向集團公司上報特種設備使用與審驗登記表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情況登記表。
第三十條 本辦法的特種設備包括其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在實行本辦法時,同時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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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種設備使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
2、企業落實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3、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主要包括:
a、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企業、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的資料。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4、每年要對特種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在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的要求,接到定期檢驗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檢工作。
5、對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記錄,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近代裝置及有關附屬食品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6、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8、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該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
9、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培訓。
10.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該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堆積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企業負責人報告。
12.安全管理員或者車間主任應經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13.對特種設備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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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A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志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B、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特種設備管理工作。
C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特種設備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整改。
(5)特種設備檢驗
A、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修、送檢,并做好記錄。
B、特產管理辦公室要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設備的報廢
特種設備在存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產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A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志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B、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特種設備管理工作。
C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特種設備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整改。
(5)特種設備檢驗
A、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修、送檢,并做好記錄。
B、特產管理辦公室要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設備的報廢
特種設備在存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產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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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格執行《遼河油田分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和《遼河油田分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2、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辦理使用證,嚴禁無證運行。
3、特種設備的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必須事先履行審批手續。
4、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齊全,必須實行定期校驗制度,嚴禁超期使用。
5、特種設備的'檔案、臺帳、檢驗報告、校驗報告及使用證,必須齊全。設備銘牌、自編號齊全準確,設備銘牌應裸露,且不得涂漆。
6、特種設備液位計、壓力表警示標記齊全準確。
7、特種設備必須實行定期檢驗制度,嚴禁超期運行。
8、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爆炸、著火、變形、鼓包等,應逐級上報,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9、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10、特種作業人員證件到期時,應提前向安全部門申請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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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電間安全制度
一、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精通本職業務,熟悉掌握配電間供電系統及繼電保護回路。
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定期對奕壓器、開關柜進行維護清掃、防止因塵污造成短路。
三、堅持晝夜值班制度,值班期間認真負責,一絲不茍認真監護電壓、負荷變化情況,填寫運行記錄,嚴禁值班期間脫崗、擅離職守。
四、非本室工作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入內。
五、機房電話保證暢通,不得外借和私人占用。
六、停電清掃檢修電氣、線路設備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并嚴格執行電器設備防火安全制度,不準違章操作。
七、發現電氣故障應立即排除,并逐級匯報;嚴禁誤操作導致故障和停電面積擴大。
八、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對本班次的設備隱患必須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后方離開。
安全防火制度
一、員工必須加強治安防范意識,執行公司制定的治安管理制度,協同防損部門認真做好門店動力系統的治安保衛工作。
二、各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若發生事故或發現可疑情況應迅速處理上報并負責保持好現場。
三、未經設備部領導批準,外來人員(包括參觀學習、探親訪友、施工等)禁止進入配電房、電梯機房、空調機房、液化氣站,經批準的人員必須辦好登記手續。
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以上機房重地。
五、各崗位值班人員除負責設備安全運行外,必須對所屬機房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所屬范
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及時進行整改。
六、各機房鑰匙不得隨意配置、各機房、班組工作場地無人時,門窗必須鎖關好。
七、各班組工具、材料要有專人管理,攜帶工具,材料出外,必須經領導同意按規定辦手續。
八、在指定地點吸煙,煙灰、煙頭要丟入煙灰缸。
設備巡回檢查制度
1、必須定期安排人員巡視各設備現場。
2、制度巡查路線,巡視時間,巡視人員應按此規定的.路線和時間進行巡查。
3、巡查時應按照表格填寫應記錄的數據和狀況,這些數據的狀況的獲得應按實際情況如實填報表。
4、管理層對下屬的巡查要抽檢。
5、巡查完后應迅速返回,不得在其他部門逗留。
6、因故不能巡查者向課長或領班申報。
配件耗材和用品及工具領用制度
1、領用材料及工具均應填寫領料單,經主管批準后方可領取,并由個人負責保管,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2、未經部門主管批準不得將領用的材料和工具帶出本門店以外。
3、凡外出的材料和所帶工具均應有部門主管簽署的出門證及防損檢驗后方可帶出。
4、較大型的專業工具應隨用隨借,當日歸還。
5、專業工具未經培訓不得隨意使用。
6、多余材料必須及時退庫,已使用的材料必須要設備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出此報銷。
7、有回收價值的備件和易流失備件應以舊換新。
8、公用工具,如電錘、萬用表、電鉆等由領班或課長負責保管。
9、每月核對配件耗材的帳目與實物,采購、領用、庫存三者數量必須相符。
10、設備維護員異動離崗時,必須將所領用的全部工具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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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要求
(1)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特種設備所在地的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申請辦理使用登記,辦理使用登記的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可以委托其下一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對于整機出廠的特種設備,一般應當在投入使用前辦理使用登記;
(2)流動作業的特種設備,向產權單位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登記;
(3)移動式大型游樂設施每次重新安裝后、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向使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登記;
(4)車用氣瓶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向產權單位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登記;
(5)國家明令淘汰或者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不符合安全性能或者能效指標要求的特種設備,不予辦理使用登記。
2登記方式
2.1按臺(套)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氣瓶除外)、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應當按臺(套)向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車用氣瓶以車為單位進行使用登記。
2.2按單位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氣瓶(車用氣瓶除外)、工業管道應當以使用單位為對象向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
3不需要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
使用單位應當參照本規則及有關安全技術規范中使用管理的相應規定,對不需要辦理使用登記的鍋爐、壓力容器實施安全管理。
3.1鍋爐
D級鍋爐。
3.2壓力容器
(1)深冷裝置中非獨立的壓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裝置中的壓力容器、鋁制板翅式熱交換器、過程裝置中冷箱內的壓力容器;
(2)盛裝第二組介質的無殼體的套管熱交換器;
(3)超高壓管式反應器;
(4)移動式空氣壓縮機的儲氣罐;
(5)水力自動補氣氣壓給水(無塔上水)裝置中的氣壓罐,消防裝置中的氣體或者氣壓給水(泡沫)壓力罐;
(6)水處理設備中的離子交換或者過濾用壓力容器、熱水鍋爐用膨脹水箱;
(7)蓄能器承壓殼體;
(8)簡單壓力容器;
(9)消防滅火用氣瓶、呼吸器用氣瓶、非重復充裝氣瓶。
4使用登記程序
使用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和頒發使用登記證。
4.1申請
4.1.1按臺(套)辦理使用單位申請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時,應當逐臺(套)填寫使用登記表,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相應資料,并且對其真實性負責:
(1)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
(2)含有使用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或者個人身份證明(適用于公民個人所有的特種設備);
(3)特種設備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車用氣瓶安裝合格證明);
(4)特種設備監督檢驗證明(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使用前首次檢驗的特種設備,應當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檢驗報告);
(5)機動車行駛證(適用于與機動車固定的移動式壓力容器)、機動車登記證書(適用于與機動車固定的車用氣瓶);
(6)鍋爐能效證明文件。鍋爐房內的分汽(水)缸隨鍋爐一同辦理使用登記;鍋爐與用熱設備之間的連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管道總長小于或者等于1000米時,壓力管道隨鍋爐一同辦理使用登記;包含壓力容器的撬裝式承壓設備系統或者機械設備系統中的壓力管道可以隨其壓力容器一同辦理使用登記。登記時另提交分汽(水)缸、壓力管道元件的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但是不需要單獨領取使用登記證。
沒有產品數據表的特種設備,登記機關可以參照已有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的格式,制定其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由使用單位根據產品出廠的相應資料填寫。
可以采用網上申報系統進行使用登記。
4.1.2按單位辦理
使用單位申請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相應資料,并且對其真實性負責:
(1)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
(2)含有使用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
(3)監督檢驗、定期檢驗證明(注3-1);
(4)《壓力管道基本信息匯總表——工業管道》(格式見附件C),《氣瓶基本信息匯總表》(格式見附件D)
注3-1:新投入使用的氣瓶應當提供制造監督檢驗證明,進行定期檢驗的氣瓶應當同時提供定期檢驗證明。壓力管道應當提供安裝監督檢驗證明,達到定期檢驗周期的壓力管道還應當提供定期檢驗證明;未進行安裝監督檢驗的,應當提供定期檢驗證明。
4.2受理
登記機關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申請資料后,能夠當場辦理的,應當當場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不能當場辦理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申請資料不齊或者不符合規定時,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4.3審查及發證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登記機關應當完成審查、發證或者出具不予登記的決定,對于一次申請登記數量超過50臺或者按單位辦理使用登記的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不予登記的,出具不予登記的決定,并且書面告知不予登記的理由。
登記機關對申請資料有疑問的,可以對特種設備進行現場核查。進行現場核查的,辦理使用登記日期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
準予登記的特種設備,登記機關應當按照《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編號編制方法》 (見附錄a)編制使用登記證編號,簽發使用登記證,并且在使用登記表最后一欄簽署意見、蓋章。
5資料及信息登記工作完成后,登記機關應當將特種設備基本信息錄入特種設備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
采用紙質申報方式進行使用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將特種設備產品合格證及其產品數據表復印一份,與使用登記表一同存檔,并且將使用單位申請登記時提交的資料交還使用單位。
6定期檢驗日期的確定
首次定期檢驗的日期和實施改造、拆卸移裝后的定期檢驗日期,由使用單位根據安全技術規范、監督檢驗報告和使用情況確定。
7單位登記的設備信息報送
以單位登記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更新氣瓶、壓力管道技術檔案及相應數據,每年一季度將上的氣瓶、壓力管道基本信息匯總表和安全狀況報送登記機關。
8變更登記
按臺(套)登記的特種設備改造、移裝、變更使用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更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按單位登記的特種設備變更使用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更名的,相關單位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登記機關按照本規則TSG08-20xx中3.8.1至3.8.5的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辦理特種設備變更登記時,如果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中的有關數據發生變化,使用單位應當重新填寫產品數據表。變更登記后的特種設備,其設備代碼保持不變。
8.1改造變更特種設備改造完成后,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向登記機關提交原使用登記證、重新填寫的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改造質量證明資料以及改造監督檢驗證書(需要監督檢驗的),申請變更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
8.2移裝變更
8.2.1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向登記機關提交原使用登記證、重新填寫的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和移裝后的檢驗報告(拆卸移裝的),申請變更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
8.2.2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移裝
(1)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移裝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和使用登記表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原登記機關應當注銷使用登記證,并且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向使用單位簽發《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格式見附件E);
(2)移裝完成后,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標有注銷標記的原使用登記表和移裝后的檢驗報告(拆卸移裝的.),按照本規則3.4、3.5的規定向移裝地登記機關重新申請使用登記。
8.3單位變更
(1)特種設備需要變更使用單位,原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產權單位憑產權證明文件,持原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簽發《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
(2)新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標有注銷標記的原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按照本規則3.4、3.5要求重新辦理使用登記。
8.4更名變更使用單位或者產權單位名稱變更時,使用單位或者產權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單位名稱變更的證明資料,重新填寫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到登記機關辦理更名變更,換領新的使用登記證。2臺以上批量變更的,可以簡化處理。登記機關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
8.5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變更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按照本規則2.14規定辦理的相關證明材料,到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右上方標注“超設計使用年限”字樣。
8.6不得申請辦理移裝變更、單位變更的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種設備,不得申請辦理移裝變更、單位變更:
(1)已經報廢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
(2)進行過非法改造、修理的;
(3)無本規則2.5中(3)、(4)規定的技術資料的;
(4)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
(5)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或者能效測試結果不滿足法規、標準要求的。
9停用
特種設備擬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單位應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并且設置停用標志,在停用后30日內填寫《特種設備停用報廢注銷登記表》(格式見附件F),告知登記機關。重新啟用時,使用單位應當進行自行檢查,到使用登記機關辦理啟用手續;超過定期檢驗有效期的,應當按照定期檢驗的有關要求進行檢驗。
10報廢
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的特種設備,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報廢期限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產權單位應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該特種設備的使用功能。特種設備報廢時,按臺(套)登記的特種設備應當辦理報廢手續,填寫《特種設備停用報廢注銷登記表》,向登記機關辦理報廢手續,并且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
非產權所有者的使用單位經產權單位授權辦理特種設備報廢注銷手續時,需提供產權單位的書面委托或者授權文件。使用單位和產權單位注銷、倒閉、遷移或者失聯,未辦理特種設備注銷手續的,登記機關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銷相關特種設備。
11使用標志
(1)特種設備(車用氣瓶除外)使用登記標志與定期檢驗標志合二為一,統一為《特種設備使用標志》(格式見附件G式樣一、式樣二);
(2)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使用單位應當將車牌(格式見附件H)固定在車輛前后懸掛車牌的部位;
(3)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將該移動式壓力容器的電子秘鑰或者使用登記時發放的IC卡隨車攜帶;
(4)車用氣瓶的使用標志格式見附件G式樣三。
12附則
12.1其他要求特種設備使用管理除滿足本規則的要求外,還應當滿足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專項要求。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個人(家庭)自用的特種設備不屬于本規則管轄范圍。
12.2長輸管道、公用管道使用管理長輸管道、公用管道使用管理的相關規定另行制定。
特種設備與管理制度7
1、購置:工廠購置特種設備時,必須進行可行性分析,購置國家定點廠家產品。
2、安裝:特種設備危險性大、承壓高,必須遵守市勞動局規定,請專業單位安裝,及時辦理“許可證”,自已允許安裝的`設備必須嚴格規范,仔細驗收,認真試運轉方可交付使用。
3、特種設備嚴格按使用說明管理。
4、特種設備要定人、定期檢查。
5、特種設備有安全附件要保證靈活好用。
6、特種設備操作工,必須經過嚴格培訓,經國家規定機關考試,領取操作證,方可上機操作,操作人員來禁喝酒當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7、必須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對有關設備要做好預防試驗儀表要定期樣對鉛封。安技部門每月組織專家巡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查封或出具整改通知書,使用單位接到通知應停用整改,經安技設備部門驗收后啟封使用。
8、熟練掌握本崗位易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
特種設備與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員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依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公司特種設備的管理,具體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及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第三條公司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
第四條公司定期限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第二章特種設備的使用
第五條使用特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
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六條公司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七條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及時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八條公司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六)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第九條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分廠及車間應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鍋爐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的`水(介)質處理定期檢驗。
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條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
第十二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公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三章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第十七條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第十八條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第十九條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第二十條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第二十一條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第二十二條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第二十三條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二十四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五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第四章特種設備應急救援
第二十六條對特種設備公司應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第二十七條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八條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
第三十條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第三十一條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第三十二條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第五章特種設備事故處理
第三十三條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第三十四條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第三十五條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第三十六條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第三十七條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八條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九條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分廠領導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四十條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領導、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提出。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種設備與管理制度9
一、設備責任制
1、為了加強設備的維護檢修工作,提高檢修工作的質量,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保證生產安全,經濟運行,根據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對設備管轄范圍劃分至車間,直至劃分班組個人,建立巡檢、點檢、維護,檢修崗位責任制。
3、車間煤氣管道、維修管道劃分高爐與燒結、豎爐煤氣管道,以高爐煤氣管道出口閥門為界,閥門前管道歸高爐(包括閥門);閥門后至燒、豎爐管道及所轄附屬設施歸燒結。
4、電氣部分設備及維護劃分
⑴、動力車間負責高爐、燒結、鑄造及園區其它(分廠)車間由高壓進線開關至總高壓配電室開關柜到高低壓配電室分路開關以上;包括分路開關、變壓器、電容補償柜;分路開關以下歸各車間。
⑵、動力車間監護各車間高壓設備啟動。
⑶、鑄造變壓器低壓套管(包括低壓套管)以上。
⑷、質檢計量中心電氣部分、機修車間電氣部分、后勤所有電氣照明、庫房照明維護歸動力車間負責;材料計劃各部門自己負責申報。
5、全公司儀表、液壓部分由動力車間維護(由各車間配合)。
6、各車間設備維護與檢修責任劃分
⑴、各車間設備維護保養搶修由本車間負責,如需其他車間幫助要請示企業技術中心后,由企業技術中心開派工單(并下達工時定額)。
⑵、各車間技改工程由機修負責,工程項目辦公室開工程項目單,由工程項目辦公室負責主持并組織驗收。
⑶、各加工備件機修可完成的交機修負責,由企業技術中心開加工單(并下達工時定額)。
⑷、設備的計劃檢修由機修和各車間共同負責,由企業技術中心負責主持并組織驗收。
⑸、各車間的維修和搶修及計劃檢修后由設備主任填寫設備檢修卡72小時報企業技術中心,使企業技術中心能夠建立較完善的設備技術臺帳。
7、各車間設備專責人,應經常了解自己所轄設備,掌握技術情況,把設備管好、修好,努力提高設備的健康水平。
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后巡視所轄設備,了解設備情況,設備缺陷等,及時向工段長匯報檢查情況,并做好巡檢記錄。
如有缺陷,提出處理意見,聽候工段長安排。
⑵、設備專責人是消除缺陷的責任人,對檢修質量負直接責任。
8、工段長應做好以下工作:
⑴、督促設備專責人和崗位工巡視檢查設備,聽取匯報檢查情況,安排設備缺陷的消除情況。
⑵、凡是夜間事故搶修及現場安全的負責人,督促安排搶修工作后及時向車間匯報。
⑶、按設備保養計劃督促崗位人員按時進行設備保養,維修工配合。
8、各車間主任應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后巡視車間所轄設備,了解運行情況,查看設備缺陷記錄,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檢修和保養。
⑵、負責所轄設備的《設備缺陷處理工作單》填寫,制定施工措施,負責現場安全,并整理原始記錄和工時消耗。
⑶、提出改進設備、提高設備健康水平的建議。
⑷、了解庫存備品、配件的情況,每月23日把本車間月材料設備計劃報企業技術中心,以便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能維修的可拆下后送機修由企業技術中心開據維修加工單,機修負責及時修好備用。
二、設備巡回檢查
1、各車間維修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嚴肅認真對待工作,不斷提高對設備隱形缺陷的判別能力和巡回檢查質量,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2、各車間應根據設備系統運行特點,制定各崗位巡回檢查路線、重點檢查項目、檢查周期、并公布現場。
3、巡回檢查時應隨身攜帶必要的工具和用具,檢查時應認真、細致,根據設備運行特點,看、聽、摸、嗅、試。
但必須執行安全規程,關鍵部位必須兩人以上,注意設備及人身安全。
4、檢查重點應包括:
⑴、檢查試運行中的安全措施;
⑵、班中設備缺陷消除后的運行情況;
⑶、運行異常的設備;
⑷、防火檢查。
5、巡回檢查中同時督導崗位工進行設備整潔工作及時加換潤滑油,調整冷卻水等設備維護工作。
6、巡回檢查中發現設備缺陷時,立即匯報班長、工段長、值班調度;事態嚴重時,應由工段長匯報車間主任,崗位工加強監視;設備專責人設法消除,防止事態擴大;處理情況及措施應詳細記入專責人記錄本,并向人員交待清楚。
7、各車間主任,副主任應每天巡視,巡視內容包括:
⑴、有重點的檢查設備運行情況;
⑵、值班人員的勞動態度和勞動紀律;
⑶、糾正不合理的生產方式和調整操作;
⑷、防火檢查。
三、設備檢修管理制度1、檢修管理
⑴、設備的檢修是提高設備的完好率,保證安全,經濟運行的重要措施;要掌握設備規律,堅持以防為主的計劃檢修,反對硬拼設備;堅持“質量第一”,使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
⑵、檢修工作要貫徹挖潛、革新、改造的.方針,不斷提高檢修質量,改進設備,改進工藝,努力做到質量好、工效高、用料省、安全好。
⑶、設備檢修按性質分大修、中修、小修,臨時檢修和維護五大類。
設備大修、中修、小修是計劃檢修。
臨時檢修是計劃以外的檢修,構成事故的叫事故搶修,應盡可能避免臨時檢修,但在運行中發現威脅設備安全的較大缺陷,必須及時處理時,應經車間同意后才能安排臨時檢修,以避免設備的嚴重損壞。
⑷、我公司設備大部分在高溫,高壓重負荷,金屬粉塵惡劣條件下連續作業,在運行中不可避免地降低設備的原有性能,因此,堅持集中維修,區域負責,點檢定修,操檢并重的方針。
2、設備的維修與保養
⑴、由于生產設備環境差,各車間操作的人員要經常對所用的設備進行擦拭,及時合理的潤滑,減少部分磨損,延長維修周期,增強設備的使用壽命,提高設備的作業率。
⑵、按照操作規程嚴格操作。
⑶、設備建立定期檢查制度,根據設備特點定人、定點、定標準、定期、定方法來進行設備定期維修方法。
⑷、建立設備交記錄,由生產工人填寫,設備缺陷記錄由巡檢人員和點檢人員填寫。
⑸、根據設備分工加強設備考核,納入經濟責任制考核范圍。
3、設備的檢修準備和施工管理
⑴、大修前的準備工作是檢修工作能否做到又快又好、又省的關鍵,在大修45天前項目工程辦公室應制定大修準備工作進度。
⑵、大修項目應根據批準的維修計劃、改進工程計劃、設備缺陷記錄、事故報告、最近一次小修記錄、上次大修報告、設備運行試驗結果、機件和零件使用情況,決定采用的合理化技術研究資料來確定。
⑶、大修前一個月左右,生產經理組織有關處室和車間參加的準備工作會議,檢查和落實檢修項目、檢修進度、技術措施、勞動組織、材料和備品備件準備、交貨缺件等情況,安排有關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工作。
⑷、中修、小修前15天應由生產經理全面檢查工程準備情況,明確安全、質量、進度、節約等方面的要求;進行技術交底;安排協調檢修工具設備,人員分配情況。檢修車間負責生產人員的配合協調、負責質量標準,項目工程辦公室主持并組織驗收。
⑸、在施工期間應抓好以下工作
①、貫徹安全工作規程,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
②、嚴格執行設備標準、工藝措施和崗位責任制,保證檢修質量。
③、及時掌握進度,保證按期竣工,爭取提前。
④、節約工料,防止浪費。
⑤、及時做好技術記錄,包括設備技術狀況,系統結構變化,有關數據修后及時整理歸檔。通過檢修,還要進一步校核和補充備品、配件的圖紙。
4、檢修質量驗收為了保證檢修質量,必須做好質量檢查和驗收工作,質量檢驗需要檢驗人員嚴格把好五關:
⑴、把項目關:不漏項,修一臺,保一臺;
⑵、把工藝關:按規程辦事,規規矩矩,干凈利索;
⑶、把質量驗收關:做到檢修質量不合格不交工、不驗收;零部件不全不交工、不驗收;設備不清潔不交工、不驗收;
⑷、做好檢修驗收單的填制,做好各項記錄,建立臺帳,能正確反映檢修實際情況。
⑸、質量驗收實行班組、車間、廠部三級驗收制度。
5、更新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⑴、更新改造工程項目包括:①、提高設備效率,挖掘現有設備潛力;②、提高安全經濟運行水平的技術措施和技術革新項目;③、治理廢水、廢氣、揚塵,進行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的技術措施;④、提高設備能力,改善產品質量的技術措施;⑤、設備更新和房屋建筑物的更新;⑥、零星固定資產購置。
⑵、各車間和有關處室每年與檢修計劃同時提出下年度技改工程計劃,交企業技術中心審核匯總報公司領導研究批準。
⑶、技改項目所需材料及零星固定資產采購計劃由企業技術中心匯總申報。
⑷、項目工程辦公室負責技改項目的管理,對技術設計和工程預算進行審核,并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督促、檢查。
四、設備管理制度
1、設備管理的規定:各單位設備必須加強科學管理,確保設備處于完好狀態,并應達到以下五項要求:
⑴、安全可靠,設備可用率高;
⑵、消耗指標低,經濟效益高;
⑶、不污染環境,排放符合環保要求;
⑷、維修費用低;
⑸、整潔美觀,消除漏氣、漏水、漏塵、漏油、漏風。
2、設備缺陷管理
⑴、各級生產管理人員都要關心設備缺陷消除工作,車間主任、設備主任和檢修人員是具體抓好設備缺陷消除工作的負責人。
⑵、各車間生產崗位設立“崗位交記錄”以便登記和記錄消除情況。
⑶、崗位人員發現缺陷時應:
①、及時設法消除,若無法消除時,應通知維修人員處理,同時應記錄在崗位交接班記錄上。
②、發現對安全生產有威脅的設備缺陷時,除加強監視外,還應報告工段長并通知維修人員立即處理。
對生產影響不大時,除做好登記外,還要向領導匯報,以便安排檢修。
③、崗位人員在維修人員消除缺陷時,要主動配合,創造條件,嚴禁扯皮。
④、消除缺陷時如需限制生產、停產、跨班時應向值班調度和車間主任匯報。
⑷、生產調度處理設備缺陷:應迅速命令工段長組織生產人員采取有效措施,嚴防擴大,并通知車間主任。
⑸、維修人員定期巡視設備,查看《崗位交記錄》,了解情況,主動消除缺陷,對暫時不能消除的缺陷記入本班《崗位交記錄》并向工段長匯報。
⑹、車間設備主任領導設備缺陷的消除工作,定期巡視現場,了解設備缺陷及消除情況,分析生產缺陷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
負責《崗位交記錄》的收發和缺陷統計工作,并企業技術中心。
⑺、設備缺陷處理原則:①、基本做到小缺陷不過班,大缺陷不過天。
②、如牽扯到停產或降低生產產量時,應得到企業技術中心的批準(突發性設備故障除外)。
③、對暫時不能消除的重大缺陷及頻發性缺陷,車間應及時以《設備缺陷處理工作單》的形式報企業技術中心并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企業技術中心要及時組織消除缺陷。
⑻、缺陷消除后應由崗位工或生產班長、工段長、設備主任進行檢查、認可后簽字
并注明“已消除”。
五、備品備件的管理
1、企業技術中心負責車間備件計劃的審核匯總,物資處負責準時采購。
不需外購的備件組織相關部門制作。
備件的驗收由使用單位設備主任組織。
2、各車間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理貯備計劃,既要滿足生產和事故搶修的需要,又要防止庫存積壓。
3、物資處以保證質量、數量、時間的前提下,及時和企業技術中心聯系到位情況,使備件及時就位,以免因備件問題影響生產。
4、備品備件原則上均應存放在庫房保管,對于精密及電氣備品備件入庫后,做好防銹、防腐、防止彎曲等措施,同時要注意溫度、濕度、防潮工作,以保證備品備件的質量。
六、各車間設備事故管理
1、設備事故的管理目的:是加強設備管理,減少設備故障,最大限度地提高設備開動率和生產作業率。
2、設備事故管理由企業技術中心歸口管理,各生產車間的設備事故管理由設備主任管理。
3、設備事故管理的內容與要求:
⑴、不管任何原因造成設備的零件、構件損壞,使生產突然中斷或工業建筑物突然倒塌、損壞,不經修理不能運轉或達不到原有效能的,均按設備事故處理。
⑵設備事故分類及處理按《設備事故管理規定》執行
特種設備與管理制度10
1、為規范與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2、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3、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4、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5、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6、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7、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8、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9、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10、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特種設備與管理制度11
一、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
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二、特種設備應急救援
對特種設備公司應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
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三、特種設備事故處理
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特種設備與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機械設備管理的任務和內容
1.機械設備管理的基本任務
1.1貫徹執行國家、政府主管部門對機械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制,運用經濟、技術、行政手段,以科學的方法,進行綜合管理,做到合理配置,堅持物盡其用的原則,擇優選購,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專人負責。達到使用壽命長,技術性能好,損耗低,利用率和生產率高的目的。
1.2強化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到人,獎罰分明,保證機械設備安全運轉,滿足施工生產需要。調劑余缺,確保重點,充分發揮機械設備應有的作用。
2.機械設備管理內容
2.1機械設備從計劃、選型、購置、驗收到安裝調試、使用維修、技術改造、報廢處理,都要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
2.2有組織、有計劃按規定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實施定期檢查和修理,保證機械設備經常處于技術性能良好的狀態,延長使用壽命,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
2.3加強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和管理,明確責任到人,機械定人定位,制定專機操作規程,確保機械安全運轉。
2.4定期檢查機械設備的使用情況,分析設備性能狀況,不斷改進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重視機械設備的日常管理,確保機械達到正常運轉,干凈整潔,潤滑良好。
2.5加強設備的技術檔案管理,建立健全設備臺賬,及時填寫《機械設備履歷表》,妥善保管好合格證、圖紙、說明書等技術材料,大型設備建立技術檔案。
2.6協同有關部門對機械操作工進行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上崗證。
第二章機械設備管理體制、職責和管理制度
3.機械設備管理體制
3.1充分發揮各機械設備管理人員的作用,堅持統一領導,公司設安全設備科,項目部設安全設備組。
3.2分級管理,層層把關,嚴格執行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實行獎罰制度,使機械設備在施工生產中發揮最佳效能。
4.安全設備科職責
4.1全面負責企業的機械設備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
4.2根據工程施工需要,及時上報大型機械設備購置計劃,辦理審批手續,做好擇優采購供應調度工作。
4.3建好機械設備總臺賬,做好統計報表上報及機械設備有關資料歸檔工作(大型設備建立檔案),指定專機操作規程。
4.4做好機械設備的更新改造和節能工作,會同財務科按規定做好機械設備的報廢處理注銷手續。
4.5檢查和監督起重設備安裝項目部做好塔吊、施工電梯等大型設備拆裝管理工作,確保拆裝安全。
4.6每年進行一次對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管理檢查,總結推廣先進管理經驗,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機械操作工的業務技術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4.7定期組織機械設備盤點,匯總各種機械設備統計表。
4.8配合財務科年終做好機械設備折舊費的提取工作。
5.安全設備股職責
5.1全面負責各項目部的機械設備的管理工作。
5.2根據施工需求,及時上報機械設備的購置計劃,辦理審批手續,建好設備臺賬。
5.3制訂機械設備維修和保養計劃,及時上報機械設備報廢處理的申請報告,辦理有關手續。
5.4配合起重設備安裝項目部做好塔機、施工電梯的安裝和拆除工作。
5.5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機械設備的完好情況,保證安全裝置的齊全、靈敏,可靠有效,確保運轉安全。
6.安全設備組職責
6.1負責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的管理工作。
6.2加強機械設備日常的管理工作,及時提供機械設備的維修和保養計劃,督促機操人員按規定對機械設備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機械設備良好的技術狀況。
6.3督促機操人員做好機械設備的運行、進退場技術鑒定、安全檢測及維修保養記錄。
6.4負責機械設備資料的收集和整理。
7.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7.1采購
購置機械設備前,必須辦理審批手續(5000元以上的有公司總經理審批),購置大型設備(塔吊、施工電梯、混凝土泵),應根據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在選定好規格型號后,應對生產廠家考察認定后(有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保證可靠,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有可靠的供貨能力,能及時供貨)方可購買。購置小型機械設備(5000元以下)有項目部經理審批后,就近在當地購置。
7.2驗收
機械設備購進后,必須對其進行嚴格驗收,目的是所購進設備是否符合合同規定的各項要求,合格證、圖紙、使用說明書等是否齊全。
7.3租賃
設備空缺需向外租用時,項目部應提出申請,經公司批準后方可租用。設備空余向外出租,分公司安全設備股應上報公司安全設備科,經公司安全設備科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對外出租。
7.4調配
公司安全設備科根據各分公司所轄項目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對大型機械設備實行統一調配使用,中小型機械設備則由分公司安全設備股進行調配,滿足各工程的施工需要。
7.5維修
機械設備的日常保養維修工作直接由項目部安全設備組負責實施。大型機械設備大修理則由分公司安全設備股提供大修計劃上報公司安全設備科,由設備科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修理。
7.6使用
機械設備投入使用,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使用說明書中操作程序,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機操作,做好日常清潔、保養工作,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7.7檢驗
所有機械設備使用前都必須進行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大型設備(塔吊、施工電梯)在自檢合格后還需報請上級檢測部門來檢測,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7.8報廢
機械設備超過規定使用期的,磨損嚴重其安全技術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發生機械事故后不能修復的,分公司安全設備部應提出報廢申請,經公司安全設備科批準并指派專人檢查、核實、確認后方可報廢。凡報廢設備嚴禁使用或轉讓。
8.檢查范圍
8.1現場機械設備:主要是直接參與施工生產的各種機械,如:垂直、水平運輸機械,混凝土攪拌機、輸送泵、鋼筋加工機械、木工加工機械及焊接設備等。
8.2其他機械設備:是指上述現場機械設備以外的各種施工機械,如:金屬加工切削,起重及小型手持電動機具等。
8.3技術資料:指機械設備臺賬、管理制度、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設備技術檔案和履歷書、機械設備進退場技術鑒定表和安全檢測記錄以及保養維修記錄,大型機械設備有關手續等。
第三章機械設備管理處罰制度
9.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對責任者處以50―200元罰款
9.1要注重日常管理,檢查發現正常施工作業對停機時間超過2小時以上,沒有對機械檢查維修處理。
9.2作業前沒有對機械進行規定保養。
9.3操作前沒有檢查使機械帶病運行。
9.4沒有按規定時間和內容要求填寫機械運轉記錄。
10.遇到以下情況之一對責任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10.1機械設備沒有定崗定位和專機操作規程。
10.2長期不對機械設備進行保養,清理和潤滑不好,嚴重影響機械使用壽命,對機械設備具有嚴重的損壞性等。
10.3人為造成機械設備損壞、停機、影響正常的施工生產。
10.4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工傷事故,休息1―3天者(或醫療費在200元以內者)。
11.發生嚴重違章造成事故之一對責任人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
11.1沒有操作證或領導違章指派開機造成事故。
11.2嚴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重大事故者,除處以經濟處罰,并賠償相應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特種設備與管理制度13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工作為設備管理提供資料,技術信息和考核的依據,是管好設備和基礎工作,必須認真做好。
1、有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工作。
2、特種設備要有安全技術檔案,并應逐臺分別建檔(一機一檔),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使用證、注冊注冊登記表
(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報告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4)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6)設備重大維修修、改造的有關技術文件;
(7)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安全技術檔案必須齊、整潔、規格化,及時整理填寫。
4、公司檔案保管員負責保管和供應公司圖紙、技術資料。
5、設備遷移或報廢,其檔案均隨設備調撥,設備報廢后,首先向質監部門辦理注銷手續,然后檔案由公司檔案保管員封存。
特種設備與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員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依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車間特種設備的管理,具體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壓力容器、壓力管道。
第三條車間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
第四條車間定期限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第二章特種設備的使用
第五條使用特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六條車間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七條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及時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八條車間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六)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第九條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車間應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條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
第十二條公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三章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
第十四條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第十六條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第十七條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第十八條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第十九條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第二十條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第二十一條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第二十二條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二十三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四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第五章特種設備應急救援
第二十五條對特種設備車間應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第二十六條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七條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第二十八條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
第二十九條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第三十條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第三十一條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第五章特種設備事故處理
第三十二條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第三十三條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第三十四條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第三十六條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七條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八條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領導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三十九條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領導、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提出。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種設備與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1.1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1.2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設備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并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設備管理機構和設備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督檢查。
二、機構和職責
2.1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2.2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2.3生產部是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并組織實施;
2.3.2負責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監督實施;
2.3.3負責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及臺帳管理工作;
2.3.4負責特種設備安裝、維修、運行、檢驗各環節的監督檢查;
2.3.5負責制定特種設備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三、特種設備監督管理
3.1特種設備使用要嚴格執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內部相關的法規、標準及管理規定。
3.2特種設備在安裝完畢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依法進行注冊登記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種設備臺帳及技術檔案。
3.4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臺帳并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設備運行。
3.5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3.6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臺設備,每個裝置。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氣瓶。必須保證各安全附件齊全。
3.8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設備及附件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志。要保留設備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復印件備查。
3.9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周期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特種設備檢驗(含安全附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并通過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3.10特種設備(含安全附件)采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設備到貨后由安全人員對設備進行安全驗收。
3.11特種設備的改造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鑒定,方可實施。
3.12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的項目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資質審查:
3.12.1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3.12.2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施工批件”;
3.12.3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的有關資質證書;
3.12.4質量保證材料;
3.12.5工程業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保部核發《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在持有此證情況下,方可在我公司開展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工作。
3.13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申報表,并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單位對設備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15設備安裝、修理完工后,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文件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必須尊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四、附則
4.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4.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4.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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