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的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特種設備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特種設備的管理制度 篇1
目的
為規范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杜絕設備作業過程中容易發生的事故,堅持公司生產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及環節控制。
一、管理職責:
公司設備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主管部門,(以設備科為主)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管理資料與方法:
1、凡是在本公司承擔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制作、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等施工的單位,必須取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資格證書,并經設備科和安全科審查后方可開工。
2、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由設備科和安全科審查后,報市技術質量監督局進行驗收,頒發設備使用證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單位要加強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管理,對其要有專人負責,建立設備基礎臺帳,有關資料要齊全、存檔。
4、購置的.特種產品、設備,必須是勞動部門頒發有制造許可證廠家制造的質量合格產品。
5、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操作合格證方可上崗操作。
6、認真執行特種設備安全點檢制度,確保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裝置、靈敏、準確、可靠。
7、使用特種設備要按規定實行定期技術培訓,檢驗要提前向設備科和安全科報,監測、檢驗計劃由設備科和安全科委托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技術質量監督管理局認可的單位進行監測。
8、特種設備按規定需要報廢、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單位向設備科和安全科寫出申請報告。
特種設備的管理制度 篇2
1、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小組,要有負責人,有安全管理人員。
2、鍋爐工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人不得進入鍋爐房;嚴禁在鍋爐房做其他無關事情。
3、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景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對特種設備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職責。
5、特種設備的要進行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6、水位計,壓力表,安全閥等附件必須齊全完好。壓力表安全閥必須經鑒定合格在周期內使用。
7、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檔案。
8、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安全操作運行規程等項制度。按規定認真作好運行記錄和危險點的安全檢查記錄。
9、按規定標準,經常對鍋爐用水進行水質檢修,發現水質不貼合規定標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協同解決。
10、對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周一次,并作好記錄,發現情景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近代裝置及有關附屬食品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并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工作。
12、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要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1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14、經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培訓。
15、安全管理員或者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特種設備的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和人員的安全管理,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高效、穩定運行,防止和減少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少能耗,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1、術語
特種設備:本制度中特種設備系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并包括其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
2、應采購具有相應制造資質的單位所制造的特種設備,并查驗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和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合格證書等文件。
3、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登記。登記證存入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4、特種設備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的,應當在移裝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5、特種設備跨原登記機關行政區域移裝的,應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手續。移裝完成后,向移裝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
6、特種設備產權發生變更時,應當辦理注銷手續,并將設備全部文件資料移交新使用企業,新使用企業應按注冊登記的要求辦理手續。
7、設備部門應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持證上崗且持證范圍應覆蓋本單位的各種特種設備,應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有關特種設備的法規和標準,并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和糾正特種設備使用中的違章行為,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情景緊急時,能夠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2)收集、管理特種設備技術檔案;
(3)編制日常安全檢查計劃并組織落實;
(4)編制定期檢驗計劃并落實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
(5)提出應急救援演練計劃,負責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具體工作;
(6)組織實施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工作。
8、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貼合有關法規及行業安全標準和要求。
9、特種設備必須做到定人、定機,定時維護保養。
10、做好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使用,維護,校驗,檢修工作,并做好記錄。
11、特種設備停用1年以上的,應當封存設備,在封存后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報停,并張貼停用標志,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保存;重新啟用前,經檢驗合格后,到登記機關辦理重新啟用手續。
12、在特種設備停用期間應對設備進行必要的維護和保養。
13、應及時將存在嚴重事故隱患,且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使用年限的特種設備予以報廢,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
14、不得將報廢后的特種設備再作為特種設備進行轉讓和使用。
15、設備部門應結合特種設備使用的實際情景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與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16、一旦發生特種設備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設備部門負責人報告;設備部門負責人接到報告后立即通報HSE部門負責人,并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好事故現場。設備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質檢總局令第115號)的要求于特種設備事故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HSE部門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應按照中國化工《HSE事故管理規定》,根據事故分級情景按規定逐級上報,并按規定進行事故處理。
二、操作人員安全管理
1、特種設備安裝、操作、維護、保養等作業人員必須理解政府相關機構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方能從事相應工作。
2、持證人員須經過公司相關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上崗操作。
3、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設備部門有關負責人報告。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
5、操作者要了解作業過程中可能引發的事故,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掌握其預防措施和應急措施。
6、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對于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7、正確使用和佩戴安全防護用具和用品。
特種設備的管理制度 篇4
根據《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使用壓力容器單位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廠長或總工程師,必須對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并指定具有壓力容器專業知識的工程技術人員具體負責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一)壓力容器的技術管理
1、建立健全容器技術檔案容器技術檔案是掌握容器用、管、修過程中的綜合性記錄,是容器管理的'基礎工作。
2、建立健全容器技術管理規程要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和容器技術特性,制訂容器的各項技術管理制度和技術安全操作規程,以保證安全運行。
(二)壓力容器的使用維護和檢修
1、正確使用
(1)容器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容器安全操作規程,履行崗位職責制。
(2)容器加載時,速度不宜過快,避免操作中頻繁大幅度壓力波動。
(3)嚴格控制工藝參數,嚴禁超壓運行。
(4)容器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后上崗。
2、合理維護
(1)采取涂層、噴涂、電鍍等有效措施,防止大氣與介質對容器的腐蝕。
(2)堅持絕熱、保溫層良好。
(3)緊固件應堅持齊全、完整、緊固、可靠。
(4)安全裝置、閥門等應堅持清潔、完好、靈敏。
(5)遇有振動、摩擦等情景,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減輕。
3、定期檢查按周期有計劃地進行檢驗與檢修。并注意以下要求:
(1)容器運行時不得對任何受壓元件進行修理與緊固。
(2)泄壓、降溫要按操作程序進行。
(3)進入容器檢驗或檢修,要有專人監護并有聯絡信號。
(4)容器修理或改造時必須保證受壓元件原有強度和制造質量,其技術方案經過有關主管審批。
(三)壓力容器的使用登記
根據勞動部頒布的《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在用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向當地勞動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申報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取得使用證后方能將設備投入運行。為此,壓力容器必須逐臺登記、領取《壓力容器登記卡》。
特種設備的管理制度 篇5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本廠購買、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貼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部門登記。
三、對在用的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車間或班組至少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或按國家和行業有關的時間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做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發現異常情景,應當及時處理或上報廠部。
四、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五、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景,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予以報廢,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七、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安裝、改造、維護、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八、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九、本廠設備管理部門要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包括:特種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證明書等文件及安全技術資料的設備的定期檢驗和自查記錄;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特種設備的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執行國務院2003年3月14日發布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相關的由原勞動部或現國家質量技術監督總局頒發的蒸汽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起重機械、有機熱載體爐等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管理規定、檢驗規程、規定,加強上述等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生產的發展,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遵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標準。
1、公司特種設備包括蒸汽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起重機械(以上各特種設備的具體含義,詳見各有關規程);
2、公司重要設備包括上述所列特種設備、可能產生重大危險或環境影響的主要生產設備以及相關聯系安全環保重要連帶影響的設備。
第三條公司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安全管理應遵循的國家法律、法規如下: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監察條例》國務院373號令
2、《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動部[1996]276號
3、《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質技監局鍋發[1999]154號
4、《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40號
5、《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程》TSGR7001-2004
6、《壓力管道使用登記管理規》國質檢鍋[2003]213號
7、《在用工業管道定期檢驗規程》國質檢鍋[2003]108號
8、《氣瓶安全監察規程》國質檢鍋[2000]250號
9、《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程》GB6062-85
10、《起重機械監督檢驗規程》國質檢鍋[2002]296號
第二章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安全管理由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具體領導責任。設備租賃公司為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業務管理部門。
第五條公司設立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管理領導小組,其職責為:負責公司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組長:公司分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
副組長:設備租賃公司經理;
成員:設備部門主管特種設備、重要設備的專職人員、安全保衛部、物資管理部、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分管領導。
公司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日常管理工作和技術業務工作由設備部門具體負責。
第六條設備租賃公司職責:
1、認真貫徹上述有關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法律、法規。
2、監督公司各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檢修等項工作。
3、負責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注冊、登記及檔案、資料的管理、保管。
4、負責組織對取得注冊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定期檢驗。
5、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設備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進行培訓,取得相應的操作證。
6、對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事故組織調查、上報并作出處理。
第七條各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對該單位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管理負全面責任,分管領導負具體責任。并設立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管理小組。
組長:各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使用單位分管領導。
成員:設備技術員、工藝技術員、檢修班長。
第八條各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使用單位所設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管理小組職責如下:
1、組織對本單位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安全使用、管理、維護、檢修工作。
2、貫徹執行公司領導小組對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管理、使用作出的正確決定和統一安排。
3、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4、發現特種設備事故、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及時正確處理,對不能處理的事故應立即匯報設備租賃公司。
5、參與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第三章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使用
第九條公司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各級管理與使用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操作和使用的法律、法規;采購中,應向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生產單位索取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證明書、合格證、監檢證書、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書及一切該特種設備或重要設備所應提供的相關文件。
第十條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30日內,設備部門向工程項目所在區縣質監局特設科報告注冊、登記、取得使用證。
第十一條建立在用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第十二條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保養、巡回檢查并填寫相關表格。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以及相關管理人員,通過有關培訓、考試取得國家統一制定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并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未注冊登記、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操作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操作規程及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防止事故的發生。
第四章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管理基礎工作內容如下:
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安全的.基礎工作主要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的選購驗收、安全裝置調試、技術檔案、使用登記和統計報表等。
第十七條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的選購
1、由使用單位提出工藝條件,設備部門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的用途、生產工藝、介質特性確定主體結構形式、材質和工作壓力、工作溫度、容積、換熱面積等進行定購。
2、為保障使用安全,必須考慮選用的安全泄壓裝置,測溫、測壓儀器(表)、自控裝置和報警裝置的合理性。
第十八條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的驗收:
1、必須遵照第九條的規定,驗收制造單位出廠技術資料是否齊全、正確,且符合購置要求。
2、檢查產品銘牌是否與出廠技術資料相吻合,依據竣工圖對實物進行質量檢查。
3、檢查隨機備件、附件質量與數量,以及規格型號是否滿足需要。驗收工作由設備部門和物資管理部及使用單位共同完成。
第十九條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日常工作的內容與要求
1、使用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的單位應對在用的鍋爐、壓力容器進行日常檢查并填寫安全巡回檢查表,使用單位機械員每月對本單位在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進行檢查并填寫“鍋爐、壓力容器巡回檢查表”、“重要設備安全檢查表”。
2、設備部門每季度對公司在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進行檢查并填寫“鍋爐、壓力容器巡回檢查表”、“重要設備安全檢查表”。
3、設備部門每年會同使用單位的機械員進行一次年度全面檢查,并填寫“壓力容器年度檢查報表”、“重要設備年度檢查表”。
4、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及有關附屬儀表定期送相關的部門校驗、檢修,并保存相關的記錄。
5、安全閥每年至少檢驗一次,由使用單位送相關單位校驗。爆破片裝置應在2~3年內更換;壓力表和測溫儀表半年檢驗一次。
6、使用單位在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有防腐層的設備要經常檢查防腐層有無脫落,檢查襯里層是否開裂或焊縫處是否有滲漏現象;發現防腐層損壞時,即使是局部的也應及時修補才能繼續使用。
7、發現容器存在較大振動時,應及時查找原因,采取適當的措施,如隔斷震源、加強支撐等。
第二十條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的基礎管理
1、設備部門負責將壓力容器有關的技術資料,送到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逐臺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建立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技術檔案,并管好有關資料。
2、每年根據公司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的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情況,作出當年的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的定期檢測計劃,下發到各相關的部門。同時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并根據生產情況與之聯絡通知到公司的檢測時間,負責組織實施。
3、每年年底應將當年檢驗計劃完成情況和第二年度的檢驗計劃報到主管部門和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各部門應與之配合,完成打磨本體,搭腳手架等工作,達到檢測工作的一切條件。檢測后設備的恢復工作應由使用單位自行完成。
4、對各使用單位所作的檢查記錄進行抽查,對存在的問題下達整改通知書,并限期完成。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的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不得超溫、超壓、超負荷、帶病運行。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一旦發生事故,應按公司《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執行。
第五章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條起重機械的司機和操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有操作證才準予上崗操作。
第二十三條起重機械的司機和操作人員應在起吊前檢查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發現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第二十四條起吊前必須有專人指揮,確認起重機上無人或周圍無人時,才能閉合主電源,閉合電源前,應使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第二十五條起重指揮人員發出的指揮信號,應明確且符合標準。動作信號必須在所有人員退到安全位置后發出。聽到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出,都立即執行。
第二十六條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載荷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并用小高度(200~300mm)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吊運;吊運有毒有害液體、易燃、易爆物品時,也必須先進行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再平穩吊運。
第二十七條汽車起重機,工作前應按說明書的要求平整停機場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第二十八條起吊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返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特種設備的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機械設備管理的任務和內容
1.機械設備管理的基本任務
1.1貫徹執行國家、政府主管部門對機械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制,運用經濟、技術、行政手段,以科學的方法,進行綜合管理,做到合理配置,堅持物盡其用的原則,擇優選購,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專人負責。達到使用壽命長,技術性能好,損耗低,利用率和生產率高的目的。
1.2強化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到人,獎罰分明,保證機械設備安全運轉,滿足施工生產需要。調劑余缺,確保重點,充分發揮機械設備應有的作用。
2.機械設備管理內容
2.1機械設備從計劃、選型、購置、驗收到安裝調試、使用維修、技術改造、報廢處理,都要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
2.2有組織、有計劃按規定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實施定期檢查和修理,保證機械設備經常處于技術性能良好的狀態,延長使用壽命,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
2.3加強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和管理,明確責任到人,機械定人定位,制定專機操作規程,確保機械安全運轉。
2.4定期檢查機械設備的使用情況,分析設備性能狀況,不斷改進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重視機械設備的日常管理,確保機械達到正常運轉,干凈整潔,潤滑良好。
2.5加強設備的技術檔案管理,建立健全設備臺賬,及時填寫《機械設備履歷表》,妥善保管好合格證、圖紙、說明書等技術材料,大型設備建立技術檔案。
2.6協同有關部門對機械操作工進行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上崗證。
第二章機械設備管理體制、職責和管理制度
3.機械設備管理體制
3.1充分發揮各機械設備管理人員的'作用,堅持統一領導,公司設安全設備科,項目部設安全設備組。
3.2分級管理,層層把關,嚴格執行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實行獎罰制度,使機械設備在施工生產中發揮最佳效能。
4.安全設備科職責
4.1全面負責企業的機械設備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
4.2根據工程施工需要,及時上報大型機械設備購置計劃,辦理審批手續,做好擇優采購供應調度工作。
4.3建好機械設備總臺賬,做好統計報表上報及機械設備有關資料歸檔工作(大型設備建立檔案),指定專機操作規程。
4.4做好機械設備的更新改造和節能工作,會同財務科按規定做好機械設備的報廢處理注銷手續。
4.5檢查和監督起重設備安裝項目部做好塔吊、施工電梯等大型設備拆裝管理工作,確保拆裝安全。
4.6每年進行一次對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管理檢查,總結推廣先進管理經驗,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機械操作工的業務技術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4.7定期組織機械設備盤點,匯總各種機械設備統計表。
4.8配合財務科年終做好機械設備折舊費的提取工作。
5.安全設備股職責
5.1全面負責各項目部的機械設備的管理工作。
5.2根據施工需求,及時上報機械設備的購置計劃,辦理審批手續,建好設備臺賬。
5.3制訂機械設備維修和保養計劃,及時上報機械設備報廢處理的申請報告,辦理有關手續。
5.4配合起重設備安裝項目部做好塔機、施工電梯的安裝和拆除工作。
5.5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機械設備的完好情況,保證安全裝置的齊全、靈敏,可靠有效,確保運轉安全。
6.安全設備組職責
6.1負責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的管理工作。
6.2加強機械設備日常的管理工作,及時提供機械設備的維修和保養計劃,督促機操人員按規定對機械設備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機械設備良好的技術狀況。
6.3督促機操人員做好機械設備的運行、進退場技術鑒定、安全檢測及維修保養記錄。
6.4負責機械設備資料的收集和整理。
7.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7.1采購
購置機械設備前,必須辦理審批手續(5000元以上的有公司總經理審批),購置大型設備(塔吊、施工電梯、混凝土泵),應根據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在選定好規格型號后,應對生產廠家考察認定后(有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保證可靠,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有可靠的供貨能力,能及時供貨)方可購買。購置小型機械設備(5000元以下)有項目部經理審批后,就近在當地購置。
7.2驗收
機械設備購進后,必須對其進行嚴格驗收,目的是所購進設備是否符合合同規定的各項要求,合格證、圖紙、使用說明書等是否齊全。
7.3租賃
設備空缺需向外租用時,項目部應提出申請,經公司批準后方可租用。設備空余向外出租,分公司安全設備股應上報公司安全設備科,經公司安全設備科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對外出租。
7.4調配
公司安全設備科根據各分公司所轄項目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對大型機械設備實行統一調配使用,中小型機械設備則由分公司安全設備股進行調配,滿足各工程的施工需要。
7.5維修
機械設備的日常保養維修工作直接由項目部安全設備組負責實施。大型機械設備大修理則由分公司安全設備股提供大修計劃上報公司安全設備科,由設備科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修理。
7.6使用
機械設備投入使用,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使用說明書中操作程序,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機操作,做好日常清潔、保養工作,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7.7檢驗
所有機械設備使用前都必須進行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大型設備(塔吊、施工電梯)在自檢合格后還需報請上級檢測部門來檢測,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7.8報廢
機械設備超過規定使用期的,磨損嚴重其安全技術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發生機械事故后不能修復的,分公司安全設備部應提出報廢申請,經公司安全設備科批準并指派專人檢查、核實、確認后方可報廢。凡報廢設備嚴禁使用或轉讓。
8.檢查范圍
8.1現場機械設備:主要是直接參與施工生產的各種機械,如:垂直、水平運輸機械,混凝土攪拌機、輸送泵、鋼筋加工機械、木工加工機械及焊接設備等。
8.2其他機械設備:是指上述現場機械設備以外的各種施工機械,如:金屬加工切削,起重及小型手持電動機具等。
8.3技術資料:指機械設備臺賬、管理制度、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設備技術檔案和履歷書、機械設備進退場技術鑒定表和安全檢測記錄以及保養維修記錄,大型機械設備有關手續等。
第三章機械設備管理處罰制度
9.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對責任者處以50-200元罰款
9.1要注重日常管理,檢查發現正常施工作業對停機時間超過2小時以上,沒有對機械檢查維修處理。
9.2作業前沒有對機械進行規定保養。
9.3操作前沒有檢查使機械帶病運行。
9.4沒有按規定時間和內容要求填寫機械運轉記錄。
10.遇到以下情況之一對責任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10.1機械設備沒有定崗定位和專機操作規程。
10.2長期不對機械設備進行保養,清理和潤滑不好,嚴重影響機械使用壽命,對機械設備具有嚴重的損壞性等。
10.3人為造成機械設備損壞、停機、影響正常的施工生產。
10.4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工傷事故,休息1―3天者(或醫療費在200元以內者)。
11.發生嚴重違章造成事故之一對責任人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
11.1沒有操作證或領導違章指派開機造成事故。
11.2嚴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重大事故者,除處以經濟處罰,并賠償相應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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