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設備管理制度【精華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儀器設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1
1、試驗室儀器設備的保管維修及保養必須專人負責。
2、試驗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一式三份,如郵增減,應及時備注說明。
3、各種大型設備及精密設備應建立檔案,包括購置日期、價值、產地、使用......
1、試驗室儀器設備的保管維修及保養必須專人負責。
2、試驗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一式三份,如郵增減,應及時備注說明。
3、各種大型設備及精密設備應建立檔案,包括購置日期、價值、產地、使用情況、計量鑒定證書、使用說明書、維修保管記錄。
4、所有儀器設備必須由試驗室人員親自操作,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操作,否則,出現儀器損壞和意外事故,由試驗室人員和當事人共同賠償。
5、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操作規程,按章操作,如出現違章操作,導致儀器損壞者,要負責賠償。
6、對設備的維護保養,須養成良好習慣,使用后的'儀器、各種試模等,必須擦干凈,然后涂油防銹;電子儀器長時間處于儲藏狀態時,每月必須開機運行2小時以上,避免電子元件受潮受損;大型及精密儀器必須配備防塵罩。
7、各種儀器要求定期校驗,大型設備應讓技術監督部門按時標定校核,保證設備精度。
8、儀器出租業務,在不影響本試驗室正常工作前提下,富余設備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可以租賃,采取有償服務,不得擅自外借儀器,如私自外借儀器造成儀器損壞或丟失,按原價5%賠償。
9、儀器的正常損耗,必須按手續申報,經核實后方準報損。否則,按非正常損壞、丟失論處。對于陳舊設備屬固定資產范圍的,經有關部門驗證后,方可辦理報廢手續。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2
儀器設備是高校試驗室的主要技術物資裝備,是教學科研的物質基礎。儀器設備管理是高校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學院領導和相關人員都應當高度重視,切實抓好這項工作。儀器設備的常規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儀器設備購置方案
1、方案的編制
教學儀器設備是學院的固定資產,購買設備需要編制方案。設備購置方案,應由各使用部門依據學院建設年度項目方案而定。下年度的申請方案,應當于上年底編制;本年度的實施方案,應當于當年三月份制訂。
2、方案的審核
無論編制何種方案,都應當有理有據,并填寫儀器設備選購方案論證報告單,報分管院長審批同意后,將方案交由設備管理部門――試驗設備處備案,由試驗設備處督促方案的執行。
3、方案的調整
編制的購置方案,假如由于教學任務、設備供應等狀況發生變化而需要調整,在規定的款項內可以作適當調整,但是調整須報主管院長批準。
二、儀器設備的購置
購置設備時,由使用部門組織好招標小組,依照“技術先進,優質優先,價格合理,教學適用,修理便利”的原則,按方案進行,不得損公肥私,不得購買偽劣產品。必要時,設備主管部門或紀檢部門要派人監督。
三、儀器設備的驗收
所購儀器設備,均要辦理驗收手續和入庫手續,此項工作由使用管理部門組織。驗收的內容應當包括設備的規格、型號、質量、性能、零配件、技術資料以及數量等。不合格的產品,應當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向廠(商)家辦理退貨、調換或索賠手續。合格的產品,填寫儀器設備驗收報告單,建立設備檔案,并將儀器設備基本數據報試驗設備處設備管理員,作好建帳、建卡工作。
四、儀器設備的分類編號和登記
凡不屬于低值易耗的固定資產,無論是主機,還是附屬設備,都應當根據到貨日期的先后挨次在入庫單、帳冊、卡片和儀器設備上標明,進行登記。教學儀器設備的分類編號按學院統一的要求編制,不得有重復。
五、儀器設備的保管
教學儀器設備分類編號后,要妥當保管,確保平安。做好防火、防盜、防水、防爆、防蟲蛀、防鼠咬、防霉變等工作。為了保證設備正常使用、正常運行和準時修理,設備使用人員按要求應當建立相應的`設備檔案。
六、儀器設備的保養修理
設備要定期保養修理,建立完整的制度。保養工作應當做到“三防”、“六定”,即:防塵、防潮、防震,定人保管、定期保養、定室存放、定期校驗、定期發動、定期通電。對珍貴設備、精密儀器和使用頻繁的大型設備,應填寫好使用記錄。
1、各設備使用人員應當建立完善的清、點檢查制度,責任落實到各設備使用人員。
2、各設備使用人員對自己所分管的教學儀器設備應定期做好常規的維護和檢修。
3、各設備使用人員應做好預防修理的工作,即:做好平常的日常維護工作,每次同學做完試驗以后都要準時檢查并做好記錄。
4、各設備使用人員應做好事故修理的工作,一旦事故發生,應當準時查明緣由,提出報告,上報所在部門的領導,的確需要一般修理或大修,填寫儀器設備修理申請表,經批準以后方能執行。
5、做好修理記錄,填好修理記錄卡。
七、儀器設備的報廢
教學儀器設備的報廢是保證教學質量及設備更新的重要手段,因此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儀器設備報廢制度。
1、各儀器設備使用人員應保養、維護好設備,定期檢查,教學儀器設備因各種緣由(如年月久遠老化,損壞嚴峻不能修復等)不能正常工作而確需報廢的須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儀器設備報廢申請表(見附表五)。
2、主管部門和有關專家到現場檢驗確證、核實后,寫出書面意見,報請主管院領導批準同意以后,填寫設備報廢卡(見附表六),按相關制度辦理報廢手續。
3、設備一旦報廢后,設備使用人員應準時到試驗設備處和財務處銷帳,辦理設備報廢相關手續。
此外,應當提倡自制教學設備,特殊是自制那些教學需要、市場選購困難的試驗設備。為鼓舞老師和試驗人員從事試驗室建設,應當將試驗室建設工作計入老師的工作量。
八、儀器設備的借用、調撥和賠償
1、儀器設備一般不予外借。特別狀況需要外借,應當由系(部)、試驗設備處和主管院長批準并報學院設備管理部門備案;需要校內借用應經借出系(部)、處室同意,并填寫試驗室儀器設備借用單(見附表七)。
2、凡借用儀器設備,都應當按期歸還,不得影響教學的正常進行。人人都應當愛惜儀器設備。
3、儀器設備的調撥應經借出系(部)、處室同意,并填寫試驗室儀器設備調撥單(見附表八),報試驗設備處和主管院長批準。
4、對不遵守操作規程或管理失誤而造成損失的人員,都應當追究責任,責令賠償。賠償的程度應當依據損失大小、情節輕重、事后態度而定。
5、儀器設備,凡有損壞或丟失,都應當快速逐級上報狀況,并準時查明緣由,做好記錄。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3
1.指定專人全面負責麻醉機、各類麻醉器材的領取、保管、報損等管理工作,建立賬目,定期檢查,做到賬物相符。
2.麻醉設備的'維護和保養由麻醉護士和麻醉醫師共同完成。
3.麻醉機、監護儀等貴重儀器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及維護,發現缺失或損壞立即報修,保證麻醉設備的完好。喉鏡等麻醉器械經常檢修,以備隨時應用。
4.使用醫療器械必須了解其性能,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麻醉設備。
5.麻醉前認真檢查所用的麻醉用具和儀器是否工作正常,如有異常立即通知器械部及時維修。
6.麻醉后應關閉各種開關,取下各種銜接管、消毒螺紋管、呼吸囊等。
7.麻醉設備使用后,須經清潔、消毒處理后及時歸還原處。
8.掌握各類儀器性能,熟悉保養方法,分別保管。注意保養維修,保持儀器清潔干燥,防止生銹、損壞,提高使用率。
9.對使用幾率較小的麻醉設備,至少每周檢查一次。
10.每班認真交接,有登記。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4
一、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負責檢查、督促關鎖門窗,關閉水、電開關,切斷電源,清除室內外的'木屑、廢紙等易燃物品。
二、提出和改進安全措施,管理好消防安全器具,并保持室內整齊、清潔。
三、實驗室鑰匙的管理應由實驗室主任掌握,鑰匙的配、發要院(系)辦公室備案,不得私自配制鑰匙或給他人使用。
四、嚴禁在實驗室內吸煙、吃東西,不準帶與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
五、非工作需要嚴禁在實驗室內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和空調,使用電爐和空調等電器時,使用完畢必須切斷電源。
六、加強用電安全管理,不準超負荷用電,對電線老化等隱患要定期檢查,及時排除。
七、實驗室應保持清潔整齊,儀器設備布局合理,建立清掃制度,嚴禁在實驗室堆放雜物。
八、如有盜竊和意外事故發生,不得隱瞞,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院領導,并保護好現場,寫出事故報告。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5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了加強對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預防醫源性疾病,防止環境污染,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含義)。
本規定所稱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以下簡稱無菌器械),是指按照無菌器械進行產品注冊,并在產品包裝上標示“無菌”、“一次性使用”或者有不得重復使用等類似表述的醫療器械。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的無菌器械生產、經營、使用、銷毀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第四條(管理部門)。
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藥品監管局)是本市無菌器械生產、經營、使用、銷毀的監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區縣藥品監管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菌器械生產、經營、使用、銷毀的監督管理工作。
上海市衛生局負責組織、指導和督促本市醫療機構的無菌器械使用及其銷毀工作。
環保、工商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無菌器械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企業的開辦條件)。
開辦無菌器械生產企業,除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熟悉無菌器械生產的專業技術人員和2名以上專業檢驗人員;。
(二)有與其無菌器械生產相適應的空調凈化系統、潔凈區域和生產環境。
開辦無菌器械經營企業,除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有與其無菌器械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地,做到營業場所和倉庫分開設置,倉庫內無菌器械與其他醫療器械分區儲存。
第六條(質量體系要求)。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在原廠址或者異地新建、改建、擴建潔凈廠房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市藥品監管局對無菌器械質量體系進行初審、質量體系現場審查和產品抽驗檢測。
第七條(企業質量管理規范)。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醫療器械質量體系專用要求、無菌醫療器具生產管理規范及生產實施細則的要求組織生產,并定期組織內部質量審核。
第八條(潔凈區域)。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應當對其生產環境中的潔凈區域進行重點監控,及時記錄溫度、濕度、菌落數等參數,保證生產環境符合國家有關無菌器械生產環境的要求。
第九條(原材料和部件)。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生產無菌器械所使用的原材料、部件,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相關要求。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生產無菌器械所使用的原材料、部件,應當與注冊批準時確定的原材料、部件相一致。在生產過程中需要變更原材料、部件的,應當向市藥品監管局備案。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對購進的原材料和部件,應當進行合格驗收或者檢驗。
第十條(產品批號檔案)。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應當建立無菌器械產品批號檔案。產品批號檔案包括產品的原材料批號、生產批號和滅菌批號等資料。
產品的批號檔案應當真實、完整,準確反映生產的全過程。產品批號檔案的.保存期限應當不少于無菌器械有效期滿后兩年。
第十一條(包裝)。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應當從符合生產實施細則規定條件的單位購進用于無菌器械的包裝材料或者小包裝,并建立產品包裝的購入、儲存、發放、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生產的無菌器械小包裝應當按照一次使用量的要求,實行單包裝。不得在小包裝內附有重復使用的零配件。
第十二條(標簽)。
在無菌器械的包裝上,應當按照規定印有或者貼有一次性使用無菌器械的標簽,標注“無菌”、“一次性使用”的字樣或者不得重復使用的符號。
無菌器械的標簽應當有經批準的使用說明,并注明生產日期、生產批號、滅菌方法和有效期等內容。
第十三條(不合格產品的處置)。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對不合格的產品、部件,過期、失效的產品,或者廢棄的產品小包裝及其標簽,應當在廠區內就地毀形或者銷毀,并予以記錄。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對不合格的產品、部件,過期、失效的產品,或者廢棄的產品小包裝及其標簽,經就地毀形后,作為工業固體廢物處置,不得隨意傾倒、丟棄。其處置應當符合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質量跟蹤制度)。
無菌器械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建立無菌器械質量跟蹤制度,無菌器械產品銷售或者購銷的記錄應當真實、完整,做到銷售、采購能夠追查到每批產品的質量情況。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的銷售記錄,應當包括銷售日期、銷售對象、銷售數量、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等。
無菌器械經營企業對安全性、有效性必須加以控制或者嚴格控制的無菌器械,購銷記錄應當包括購銷日期、購銷對象、購銷數量、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型號規格、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經辦人、負責人簽名等。
無菌器械產品銷售記錄或者購銷記錄及有效證件的保存期限,應當不少于產品有效期滿后兩年。
第十五條(防止損害措施)。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無菌器械存在嚴重缺陷,即使正確使用仍然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應當立即中止生產、停止出售;已售出的,應當采取緊急措施告知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和使用者暫停銷售或者使用,并召回該批號產品,同時向市藥品監管局報告。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生產的無菌器械存在前款情形,且生產企業未采取前款規定的措施的,市藥品監管局可以要求生產企業中止生產、停止出售,并對售出的該批號產品采取召回措施。
有關醫療器械行業協會發現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生產的無菌器械存在嚴重缺陷,可以向市藥品監管局提出相應的建議。
第十六條(年度核驗)。
市藥品監管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進行年度驗證時,應當對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實施醫療器械質量體系專用要求、無菌醫療器具生產管理規范及生產實施細則的情況一并進行核驗。
第十七條(生產環境的監督檢測)。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無菌器械生產環境要求,對無菌器械生產企業潔凈區域的環境狀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測。發現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的生產環境不符合國家有關無菌器械生產環境要求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正;企業限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合格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公告,并在企業監管檔案中予以記錄。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日常監督檢測,應當遵守規定的程序。對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實施臨時性的抽檢,應當當場出示檢查通知。
進行日常監督檢測時,不得影響無菌器械生產企業的正常生產和經營活動。
第十八條(進貨驗收)。
醫療機構應當從依法取得經營資格的無菌器械生產、經營企業采購合格的無菌器械;其中購買國家規定的二、三類無菌器械的,應當從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者《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生產、經營企業采購合格的無菌器械,并驗明產品的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
醫療機構不得購進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無菌器械。
第十九條(儲存保管的要求)。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無菌器械存放要求,妥善保管無菌器械,并與其他醫療器械分區儲存。
第二十條(使用前的檢查)。
在無菌器械使用前,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操作規程檢查無菌器械的包裝。對小包裝出現破損或者超過有效期等情形的無菌器械,應當停止使用。
醫療機構對植入人體的無菌器械應當建立使用檔案。
第二十二條(使用后的毀形和消毒)。
對使用后的無菌器械可以當場毀形的,醫療機構應當要求使用者當場毀形;不能當場毀形的,應當在本醫療機構內進行集中毀形;手術刀等銳器沒有能力毀形的,應當存放在有警示標志的專用容器中。
醫療機構應當將毀形和不能毀形的無菌器械進行消毒,并存放在有警示標志的專用容器中。
第二十三條(集中銷毀及其記錄)。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及時將消毒后的毀形和不能毀形的無菌器械送至經依法許可的從事醫療廢物處置機構進行集中銷毀處置。
醫療機構應當記錄無菌器械送交銷毀的情況。
第二十四條(禁止情形)。
醫療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二)使用過的無菌器械應當銷毀而未銷毀的;。
(三)將使用過的無菌器械出售給他人的;。
(四)將使用過的無菌器械隨意傾倒、丟棄的;。
(五)未毀形和消毒,將使用過的無菌器械送交本醫療機構以外進行處理的。
第二十五條(對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對不合格的產品、部件,過期、失效的產品,或者廢棄的產品小包裝及其標簽未毀形或者銷毀的。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給予警告,或者給予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無菌器械生產企業未建立產品批號檔案,或者偽造產品批號檔案的;。
(三)無菌器械生產、經營企業未建立產品銷售或者購銷的記錄,或者偽造產品銷售或者購銷的記錄的。
無菌器械生產企業將不合格的產品、部件,過期、失效的產品,或者廢棄的產品小包裝及其標簽隨意傾倒、丟棄,或者處置違反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的,由環保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第二十六條(對使用、銷毀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予以處罰:
(二)使用過的無菌器械應當銷毀而未銷毀的。
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將使用過的無菌器械出售給他人的;。
(二)使用過的無菌器械未毀形和消毒,送交本醫療機構以外進行處理的;。
(三)無法證明使用過的無菌器械通過合法途徑處置的。
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給予警告,或者給予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記錄使用過的無菌器械送交銷毀情況的;。
(二)未按照規定存放、保管或者儲存無菌器械的。
醫療機構違反環境保護有關規定,隨意傾倒、丟棄或者違法處置使用過的無菌器械的,由環保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第二十七條(實施日期)本規定自10月1日起實施。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6
1、儀器設備的保管人由工地試驗室主任指定,使用時由有使用人和保管人共同檢查儀器設備的`技術狀況,經確認后,辦理交接手續,并由保管人做使用登記。
2、儀器設備保管人應參加新購儀器設備驗收,安裝,調試工作,并填寫開箱紀錄。
3、儀器設備保管人應負責一起設備清潔衛生,換油等工作,不用時應加防護罩,長期不用的電子儀器每三個月至少通電一次,時間不少于30分鐘。
4、試驗檢測用儀器設備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將儀器設備讓給與實驗無關的人員工作。
5、各種儀器設備除周期檢定外維修后進行檢定,確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滿足要求。
6、儀器設備使用環境均應滿足說明書要求。
7、儀器設備借用,須經試驗室主任批準,辦理書面借用手續,并在一起設備技術檔案上備案,歸還時應檢查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齊全。
8、儀器設備調動應根據工程任務的需要,須經試驗室主任批準,并辦理一起設備調動手續。
9、儀器設備應按規定周期進行檢定,由檢定單位發給檢定證書,并根據檢定結果分別在儀器上貼上合格證,準用證和停用證標志予以標識。
儀器設備的購置驗收、維修、降級和報廢制度
1、各種儀器設備的選型和購置計劃,由本項目工地試驗室提出,經試驗室主任審核后,報總工程師確認后,由項目經理部審批后購置。
2、新購置儀器設備驗收合格后,填卡入賬,不合格產品聯系返修或退貨。
3、所有測試儀器設備的維修計劃由儀器檢測人填寫維修申請單,經主任批準后,自行維修或送修,在計量檢定中,發現儀器設備損壞或性能下降時,及時維修或送修,維修情況填入設備檔案,修理后的儀器設備應重新計量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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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院報廢、積壓儀器設備的管理在,最大限度的提高報廢和積壓儀器設備的再利用價值,根據《沈陽職業技術學院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要規定適用范圍只限于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儀器設備。
第三條 資產管理處負責學院報廢與積壓儀器設備的處理工作。
第二章 報廢儀器設備的處理
第四條 儀器設備的報廢,要進行嚴格的技術鑒定。經鑒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視為報廢儀器設備。
1、費用接近或達到同類新產品價格的設備。
2、無修復價值的或已無法修復的設備。
3、陳舊過時,精度或技術指標都無法恢復的設備。
4、粗制濫造,技術質量不過關的試制或自制的產品。
5、因產品更新換代或耗能大、效率低,屬國家統一公布淘汰的產品。
第五條 凡確定為報廢的儀器設備,各部門資產管理員應到學院資產管理處領填《報廢單》,將技術鑒定結果詳細填寫在報廢單上,經本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相關主管部門領導審查簽字,最后報資產處審批。
第六條 價值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儀器設備報廢,除履行上述手續外,還應補充該設備從購置到報廢全部過程的'使用效益報告(包括機時數、培訓人員總數、科研項目總數、獲獎情況等)經主管校領導簽字后由資產管理處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報廢。
第七條 報廢儀器設備處理的時間,一般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在5月份左右,下半年在十月份左右,特殊情況做臨時處理。
第八條 報廢儀器設備由資產管理處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議價小組對廢品進行統一作價處理。
第九條 廢舊儀器設備殘值收入一律上繳學院財務。
第十條 凡可重新利用的儀器設備,都要逐級建賬。所有領用、建賬手續,由領用單位資產管理員到資產管理處辦理。
第三章 積壓儀器設備的處理
第十一條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視作積壓儀器設備。
1、因學院教學、科研、開發等任務發生變化或者專業方向的轉變,以后不再使用的。
2、使用年代久性能下降不能滿足科研開發要求的。
3、重復購置多余的
第十二條 經各部門確認的積壓儀器設備,在上交時,可先將積壓清單報資產管理處,由資產管理處組織回收。大型儀器設備就地封存,等候處理。
第十三條 資產管理處將各部門上報的積壓儀器設備信息在校園網公布,對積壓儀器設備進行公開招標拍賣。
第十四條 如果有校內部門需求積壓儀器設備,由資產管理處辦理辦理校內轉移調撥手續。
第十五條 如果積壓儀器設備的需求方屬校外單位,由資產管理處辦理對外銷售手續。
第十六條 處理積壓設備所得收入,一律上交學院財務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此前校發此類文件自行廢止。本規定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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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廣西建工集團建筑機械制造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甲方承建的==建設需要,甲方委托乙方負責對該工程的塔式起重機型號:==,進行定期維修保養,經雙方友好協商物特簽定本協議。
一、工期:合同簽字日至塔機拆卸完工。
二、1100元整(每月/臺)。
三、甲方責任:
①甲方每月給乙方兩次每次2天的維修保養時間.
②在維修保養過程中甲方安排安全員配合乙方工作人員施工.
③甲方必須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監督.
④甲方做好施工場地范圍安全警戒和場地要求.
四、乙方責任:
為確保安全經濟地使用塔機,延長塔機的使用壽命,必須做好塔機的保養、維修、潤滑等工作。
一)、機械設備維護與保養
1、各機構的制動器經常進行檢查和調整制動瓦和制動輪的間隙,保證靈活可靠,其間隙保證在0.5~1mm之間。在磨擦面上,不應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須用汽油或稀釋劑清洗。
2.減速箱、變速箱、外嚙合齒輪等各部分的潤滑以及液壓油均按潤滑表中的`要求進行。
3、要注意檢查各部鋼絲繩有無斷絲的松股現象,如超過有關規定,必須立即換新。鋼絲繩的維護保養應嚴格按GB51144-85規定。
4.時排除輪的中心線平行,其嚙合同不小于70%,嚙合間隙要合適。
二)、液壓頂升系統的維護和保養
1、使用液壓油嚴格按潤滑表中的規定進行加油或換油,并清洗油箱內部。
2、溢流閥的壓力調整后,不得隨意更動,每次進行頂升之前,應用油壓表檢查其壓力是否正常。
3、應經常檢查各部管接頭是否緊固嚴密,不準有漏油現象。
4、濾油器要經常檢查有無堵塞,檢查安全閥在使用后調整值是否變動。
5、油泵、油缸的控制閥,如發現滲漏應及時檢修。
6、總裝和大修后初次起動油泵時,應先檢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反,轉動方向是否正確。吸油管路是否漏氣,然后在規定轉速內起動和試動轉。
7、在冬季起動進,要開開停停往復數次,待油溫上升和控制閥動作靈活后再正式使用。
三)、金屬結構的維護與保養
1、在運輸中應設法防止構件變形及碰撞損壞。
2、在使用期間,必須定期檢修和保養,以防銹蝕。
3、經常檢查結構連接螺栓,焊縫以及構件是否損壞,變形和松動等情況。
4、每隔1~2年噴刷油漆一遍。
四)、電氣系統的維護與保養
1、經常檢查所有的電線,電纜有無損傷。要及時的包扎和更換已損傷的部分。
2、遇到電動機有過熱現象要及時停車,排除故障后再繼續運行,電機軸承潤滑要良好。
3、各部分電刷,其接觸面要保持清潔,調整電刷壓力,使用接觸面積不小于50%。
4、各控制箱,配電箱等經常保持清潔,及時清掃電器設備的上灰塵。
5、各安全裝置的行程開關的觸點開閉必須可靠,觸點弧坑應及時磨光。
6、每年搖測保護接地電阻兩次(春秋),保證不大于4歐姆。
五)、塔機維修時間的規定
1、日常保養(每班進行)
2、每月至少2次、高峰期不少于4次對整臺塔機定期檢查、維保。
3、各安全裝置的維護檢查。每月至少2次對塔機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進行試吊檢驗,確保該安全裝置在塔機使用說明書規定的范圍內可靠、有效。如發現失效的安全裝置,應及時按塔機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要求進行調整。每月至少2次對塔機回轉限制器、小車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等安全裝置進行檢驗,確保該安全裝置安全、有效。
4、多機作業時,應避免各塔機在回轉半徑內重疊作業。
甲方:
乙方:廣西建工集團建筑機械制
造有限責任公司
簽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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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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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設備管理制度9
一、學校科學試驗室應以符合配備標準的儀器設備和科學規范的管理,為老師演示試驗、同學分組試驗以及課外科技活動的開展,供應有力的保證。
二、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應編制好儀器設備補充方案報學校審批購置,應依據任課老師試驗方案支配編制好各年級的試驗教學方案。
三、試驗室的'儀器設備應做到帳目清晰,帳、物相符。必需具有《儀器設備總帳》、《儀器設備明細帳》、《低值易耗品明細帳》、《儀器設備報廢帳》等管理帳冊。在帳務管理中,應做到“記帳準時、流程規范、精確無誤”。
四、儀器設備的存放應分門別類,科學有序,排列整齊,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櫥窗卡),物卡全都,帳卡相符。
五、儀器設備的保管應留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蝕、防變形、防碎裂等。
六、儀器設備借出或使用歸還后,要準時清點、檢測、擦凈、歸位,發覺短缺、損壞,要按有關賠償規定處理。
七、儀器設備借用、使用、損壞、修理必需準時記錄。儀器設備應常常處于隨時可使用狀態。試驗室應設有《借物登記簿》、《試驗教學狀況記錄簿》、《試驗教學狀況統計簿》、《儀器設備損壞修理登記簿》等簿冊。
八、嚴格執行報廢規定,凡損壞而又不能修理或失去修理價值的儀器設備,應向分管領導匯報,經審批后予以報廢。全部報廢物品,均須記入《儀器設備報廢帳》。
九、加強檔案資料的管理。試驗室應做好財產帳務/教學業務/技術資料(說明書等)、文件資料(方案、總結、報表、申購報告、上級文件等)各類檔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檔案管理模式,分類裝訂,裝盒存放。
十、做好凈化、美化、防火、防盜工作。試驗室應保持科學、文明的環境,樂觀營造良好的試驗氛圍。消防設備/電器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人身平安。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10
一、實驗實訓室指定專人值班及維護。實驗實訓室設備保管責任人為實驗室值班人員和實驗室維護人員。第一責任人為實驗室值班人員。
二、實訓實驗室建立儀器設備檔案,詳細記錄實驗實訓室儀器設備資料。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與實驗室值班人員、維修人員,應明確實驗實訓室儀器設備的狀況。
三、實驗實訓室鑰匙由值班人員管理。不得轉借、遺失,其它工作人員不能私自配備鑰匙;如值班人員因故不能上班,在履行請假手續時,應先交鑰匙并上報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代管鑰匙及值班人員。
四、值班人員應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清理,由值班人員與維護人員共同簽字并記入值班表。如發現損壞、遺失等情況,應及時上報。
五、部門負責人應定期檢查或隨機抽查儀器設備保養維修情況。檢查結果應詳細記錄,并作為值班人員和維護人員的`工作考核成績。
六、因值班人員失職造成的儀器設備遺失及人為損壞的,由值班人員負全額賠償責任;因維護人員未按規定程序操作所造成的損失,由維護人員負全額賠償責任;如不能明確責任人,由維護人員及值班人員各賠償一半。因學生造成儀器設備遺失或人為損壞的,值班人員如未能及時發現,不能確定丟失時間、班級,由值班人員負全部責任。
七、教學儀器設備僅為教學服務,原則上一律不得外借。如需外借,須由外借部門或單位提出申請,由學院主管院長、教務處負責人簽字同意,由值班人員與外借方履行完必備手續后,方可外借。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11
1. 所有儀器設備應統一管理,包括儀器編號、名稱、品牌型號、購買日期、操作手冊和維護手冊等原始數據。由一個特殊的人照顧。
2. 操作精密儀器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上崗。
3. 建立健全專業實驗室儀器操作手冊,使用時嚴格遵循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定期維護儀器,并有保養和維修記錄;儀器應有明顯的狀態指示使用、維護、停止使用);主任定期檢查。
4. 建立儀器設備檢定、校準程序,按期進行強制檢定或自檢有明顯標志);根據儀器手冊中規定的周期,用匹配的.校準品校準儀器。有驗證和校準記錄,并定期檢查。
5. 使用儀器前,必須檢查儀器是否完好。一旦發現問題,及時向受托人和部門領導匯報。沒有許可你不能修理它。嚴格按照標準操作規程操作,儀器的操作參數不得擅自改變。
6. 使用儀器前,您必須檢查儀器、清潔溶液、清潔控制臺并記錄使用情況。
7. 注意保持儀器整潔,嚴禁在室內吸煙和吃零食,非儀器操作人員應盡量少用。設備管理系統
8. 注意儀表安全、防火、防盜、防水,隨手關門。
9. 保管人員定期對各類儀器進行檢查和校準,每天了解儀器的操作和試劑的使用情況,對儀器的清潔和安全負責,定期檢查儀器的水電供應情況。
為更好地落實實驗技術人員崗位聘任制,根據我校教學科研實際需要,特制定《實驗技術人員崗位職責》:具體崗位設置和職責應根據實驗室的具體條件和任務確定,兼顧醫學院校教學科研中實驗技術人員和教師的交叉特點。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12
一、裝備處設備維修部負責全院醫療儀器設備的維修維護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裝備處設備維修部維修技術人員應定期對所負責的儀器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醫學設備出現故障時,由使用人員及時向設備維修部報修,說明設備所在科室、設備名稱、故障現象等情況。
四、設備維修部設有專人值班,負責接待日常業務和應付緊急維修任務,值班人員接到報修任務,要做好報修記錄并及時通知維修人員到現場維修,對急修設備、搶救設備優先處理,做到隨叫隨到。
五、維修人員接到維修任務,根據設備故障情況帶好維修工具盡快到現場維修,設備修復后,由使用人員驗收設備正常工作,填寫儀器維修記錄單,設備交付科室使用。
六、對現場不能修復的大型、急救設備,維修人員及時逐級上報組長和設備維修部負責人,組織人員搶修,需要外修或購置特殊配件時,由使用科室填寫《科室購置配件、維修申請表》報批執行。
七、對設備常用的零配件、易損件等,設備維修部制定配件目錄,組織論證、比價后由設備管理科統一采購、入庫,根據科室需要按招購置/領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維修技術人員應對所修理的醫學設備做出鑒定,凡屬使用科室違章操作或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壞,要及時上報,按相關規定處理。
九、未經裝備處批準,任何人不得維修醫院設備,因私自維修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
十、醫療儀器設備因老化或不能修復等原因需報廢時,按照醫院報廢制度執行。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13
(1)試驗室設儀器設備管理員。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儀器的標定、校驗、更換易損配件,小修調試。儀器設備的日常保養、維修由操作者負責。
(2)操作者必須按儀器、設備操作規程工作,嚴禁超負荷、超量程。按保養維護潤滑的要求進行保養維護潤滑,做到不銹蝕、無塵埃、不研磨,保持設備儀器的清潔、整齊。
(3)操作者發現儀器設備出現不正常現象,停止運轉,通知設備員進行檢查維護,待允許運行后,再進行操作,否則一切后果操作人員負責。
(4)設備員負責管理儀器設備檔案,按要求填寫清楚。
(5)試驗室重要儀器設備明確專人使用、操作,其他人不得隨意使用,如使用必須經負責人考核同意后使用。如工作需要使用,必須由本設備直接操作者在場方可。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14
1、全院醫療設備由醫院設備科統一管理,設備使用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日常保管、使用,醫院設備科定期檢查指導,做到賬物相符。
2、設備應做到合理使用,完善保管,對因玩忽職守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設備遺失、損壞者,當事人須及時上報醫院設備科,并寫出書面材料,接受院方處理。
3、為了充分利用好現有設備,發揮設備的應有效應,根據工作需要,醫院設備科有權對全院各科設備進行合理調劑使用。
4、未經醫院主管領導同意,各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將相關設備外借出院,貴重設備的操作使用須由專人負責,其它進修實習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單獨使用。
5、各科室設備保管使用人員應逐日對儀器進行日常保養,其中包括檢查設備的運轉是否正常、設備表面和防塵網的清洗、電池的更換及常規充電等一級維護和保養。大型設備應做好使用、保養和維修記錄。
6、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由專職維修技術人員進行修理,如需請院外人員維修,必須事先征得醫院設備科的同意,非維修人員不得擅自打開、調整、修理機器。否則致使故障擴大或造成損失時,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全院設備的.技術資料須統一交設備科管理,使用科室可借閱,但不可擅自外借。
8、對能在修理后可再使用的設備,醫院設備科可采取必要的修理方式和途徑進行修復后交原科室使用;對無法修理確需報廢的設備,應由醫院設備科協同相關技術人員共同認定,并按相關規定申請辦理報廢。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15
一、儀器設備必須做到帳、卡、物相符,有專人管理,并每月清查一次。
二、貴重精密儀器設備要由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使用,未經培訓或未掌握操作技術者及未經允許者不得使用。
三、貴重儀器設備要建立技術檔案、使用日記。使用后由使用人和管理人檢查、簽字。
四、儀器設備必須保持完整配套,不得肢解,配件不可移作他用。
五、儀器設備要做到防潮、防塵、防震、防腐蝕,精心愛護,小心使用,發現故障及時檢修。若因違章或大意造成損失者,將按學校“儀器損壞丟失賠償處理辦法”酌情處理。
六、每學年度對貴重精密儀器進行一次校檢,對存在問題及時解決,長期保持其可用狀態。
七、為避免積壓、提高利用率和利用價值,儀器設備可以重新調配。在有專人管理的原則下,某些儀器設備可以實行公用或借用辦法。
八、儀器設備報廢必須按學校規定辦理申請、鑒定、審批手續,不得自行處理。
九、根據崗位責任制要求,實驗室人員要不斷掌握和提高有關儀器的操作技術,以減少操作合指導失誤所造成的.損失。此外,通過培訓等方法,還要掌握一般檢修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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